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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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程Laboratory saf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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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Issued by 品质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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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管理部,工程部替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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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80001-1

修订记录:Revised record 前版文件批准日期:2004年4月21日

前版文件执行日期:2004年7月1日

本版文件修订内容:

1. 增加第4.11项:使用加热实验仪器警示标识的规

定;

2. 增加第11项:试剂标签上的安全标识。

3. 增加第3项下人员责任的具体规定。

1.目的与适用范围

1.1明确实验室各项安全制度,避免由于不当操作造成安全事故和人身伤

害,保证检验工作的安全进行。

1.2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内部实验室安全管理。

2.参考文件

《化学实验员操作手册》(现行版)

3.责任人

3.1品质管理部经理:

3.1.1 确保本规程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及优良实验室管理的相关规定。

3.1.2 实验室如发生安全事故,负责安全事故的调查及处理上报等工作。

3.2 实验室主管:

3.2.1 确保本规程的实验室内的培训及监督执行。

3.2.2 实验室如发生安全事故,协助品管部经理的相关调查工作。

3.3 实验室人员:严格按照本规程的相关规定进行实验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

4.一般安全守则

4.1 实验室人员应遵守《安全管理规程》【M20008】中的有关规定。

4.2实验室内保持安静、明亮、清洁、通风。

4.3进入实验室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危险操作时应按要求配戴劳保用

品,可选戴眼镜、防护面罩、手套、口罩等。

4.4使用试药、试剂时应认真核对品名、规格,以免差错,发生意外。

4.5凡使用有毒、易燃、易爆或有刺激性气体的药品时,应在通风橱内

进行,远离火源,以确保安全。

4.6使用酒精灯时要按正确方法操作,应注意酒精切勿装满,添加酒精

要先灭火,不可用正燃的酒精灯点燃另一酒精灯,熄灭酒精灯不可用嘴吹,以防失火。

4.7操作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以免发生意外,操作后及时清理实

验台面。

4.9实验时,所有操作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或在专人指导下进行,不得

擅自更改操作规程。

4.10进行有危险的工作,如焚烧废液,应有第二者陪伴,陪伴者应处于

能清楚看到工作地点的地方并观察操作的全过程。

4.11使用电炉、干燥箱、电热搅拌器等加热仪器时,应在仪器前方放置

红色警示标识,该标识在仪器冷却后方可移开。

4.12 实验室使用压力容器时应严格遵守《压力容器管理规程》

【M20023】中的有关规定。

4.13工作结束或离开实验室时,应认真检查水、电、气、窗,确认安全

后方可离开。

4.14实验室应设置供紧急处理事故用的设施,如冲眼器。如实验中不慎将

化学物质溅入眼内,应立即打开冲眼器以大量水冲洗。

4.15 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喝水和吃东西。

5.化学试剂的安全管理

5.1实验室允许贮存常用试剂,但不得存放大量危险品。

5.2化学试剂应放置在铁制的柜子中,且按化学性质分类存放,避免酸

碱、氧化还原剂、易相互发生作用的试剂混放。易挥发试剂、易爆药品应储存在低温环境中。

5.3 应依照相关规定使用剧毒品,具体规定见《试剂的订购、贮存、使

用和处理》【O83002】。

5.4所有试剂必须贴有明显的与内容物相符的标签,标签上应有相应的

试剂安全标识,严禁将用完的原装试剂空瓶不更新标签而装入别种试剂。

5.5加热易燃溶剂必须在水浴或严密的电加热板上缓慢进行,严禁用火

焰或电炉直接加热。

5.6易燃液体的废液应设置专用贮器收集,不得倒入下水道,以免引起

燃爆事故。操作、倾倒易燃液体时应远离火源,瓶塞打不开时,切忌用火加热或冒然敲打,倾倒量大时要有防静电措施。

5.7严禁可燃物与氧化剂或还原剂等一起研磨。

6.气体钢瓶的安全管理

6.1气瓶必须存放在阴凉、干燥、严禁明火、远离热源的房间,并且要

防止曝晒。

6.2气瓶应竖直放置,搬运时轻拿轻放,防止摔掷、敲击或剧烈震动。

搬运前要戴防护帽。

6.3气瓶应定期做技术检验、耐压试验。

6.4易起聚合反应的气瓶,应在贮存期限内使用。

6.5瓶内气体不得全部用尽,以备充气单位检验取样和防止其它气体倒

灌。

6.6气相色谱和原子吸收等仪器使用的各种燃气、助燃气、辅助气的高压

钢瓶应放置到远离实验室且通风良好的地方,使用完毕后要及时关

闭总阀,避免泄漏。

6.7针对气体钢瓶的使用和存放,应制定并遵守相应的标准操作规程,见

《气瓶间管理操作规程》【O20006】。

7.用电安全

7.1首先,应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程》【O20007】中的相关规定,另

外,针对实验室中的电器使用,还应遵守下述规定。

7.2新购的电器使用前必须全面检查,确认没问题并接好地线后方可使

用。

7.3使用烘箱和高温炉时,必须确认自动控温装置可靠,同时应定时人

工检测温度,以免温度过高。不得把含有大量易燃易爆溶剂的物品送入烘箱和高温炉。

7.4使用电器时应注意安全,不得用潮湿物接触电器,发生问题应立即

切断电源并及时报告检修。

7.5电源或电器的保险丝烧断时,应先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按原负

荷换上适宜的保险丝。

8.安全培训

8.1化验员必须定期参加安全知识培训,学习与分析操作和仪器操作有关

的安全技术规程,了解设备性能及操作中可能发生事故的原因,掌握事故预防和处理的方法。

8.2新员工上岗前,由安全员做安全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9.应急处理

9.1化学灼伤:立即隔离化学药品,用大量的流动清水冲洗。如果是酸灼

伤,再用2%的碳酸氢钠水溶液冲洗,然后再用清水冲洗;如果是强碱灼伤,则用稀乙酸或2%硼酸水溶液洗涤。

9.2发生火灾:化验员应立即切断电源,关闭燃气阀门,采取适当灭火

措施,并及时报警。

9.3电器故障:及时切断电源,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10.安全事故

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其处理程序按《安全管理规程》【M20008】的有关规定执行。

11.试剂安全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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