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调查统计报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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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农业调查统计报表制度(2017年统计年报和2018年定期统计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制定

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补充、制定

2017年11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负责解释。

目录

一、总说明 (2)

二、报表目录 (3)

三、调查表式 (5)

(一)基层定报表式 (5)

1. 农作物遥感测量和面积调查样本点地块登记表(A201表) (5)

2. 农作物遥感测量和面积调查样本点地块调查表(A202表) (7)

3. 样本点所在村基本情况表(A203表) (8)

4. 农作物预计产量卡片(A204表) (9)

5. 农产量抽样调查放样实测作物卡片(A205表) (10)

6. 农作物非放样实测卡片(A207表) (11)

(二)综合年报表式 (12)

1. 粮食作物生产情况(A302表) (12)

(三)综合定报表式 (13)

1. 农户种植意向调查表(A401表) (13)

2. 粮食作物生产情况季节报表(A402表) (14)

3. 产粮大县粮食作物生产情况(A405表) (15)

(四)其它调查表式 (16)

1. 农产品集贸市场价格 (16)

四、附录 (17)

(一)参考表式 (17)

1.农户农作物播种面积台账 (17)

2.农作物播种面积村民小组汇总表 (18)

3.农作物放样实测自然地块样本分布表 (19)

4.农作物放样实测位置图 (19)

(二)全年农作物主要生育期时间表 (20)

(三)农产品集贸市场价格调查方案 (21)

(四)主要指标解释 (22)

一、总说明

为及时收集、整理、提供农业抽样调查资料,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农林牧渔业统计调查制度(2017年统计年报和2018年定期统计报表)》实施要求及其它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开展的农产量抽样调查实际,制定我省《农业调查统计报表制度(2017年统计年报和2018年定期报表)》,颁发施行。

(一)由各有关市、县(市、区)调查队(统计局)负责按照本制度统一规定和上报要求填报报表和上报相应材料,并组织好抽中乡(镇)、村、户的调查工作。

(二)本制度实施的报表分四个部分:1、基层定报表;2、综合年报表;3、综合定报表; 4、其它调查表式。农产量抽样调查由30个承担农产量抽样调查的县(市、区)调查队(统计局)(名单见附件1)组织实施;粮食生产大县由14个国家确定的产粮大县所在的调查队(统计局)(名单见附件2)负责组织实施,设区市调查队负责业务指导与操作规范督查。调查县(市)重点集贸市场农副产品价格由余姚、海宁、长兴、上虞、东阳5个调查队(统计局)组织实施。各部分调查的具体表式详见报表目录和表尾说明。(如方案有调整,将按方案要求另行发文通知调整)

(三)报表的填报要求:填写报表时,应根据报表要求在左上角单位处写明“县(市)、乡(镇)、村、户名、户码、样方编码”等。凡表头有二种以上作物名称或季(月)度的报表,填写时保留当季(月)调查作物名称划掉其它作物名称,写上季(月)度。

(四)调查要求:1、凡调查户数据必须到实地或者入户访问调查取得;2、农产量抽样调查必须由县(市、区)队同志或聘请的专业调查人员到实地直接对样方进行逐块调查登记,并按要求拍照备查;3、水稻实测田块统一为每个实测样本村5块,每一实测田块小样本个数统一为3个,必须按均匀原则放样、取样。

(五)报表上报要求:各调查表均只需上报电子邮件,所有上报数据必须经过严格审查,按规范化要求上报总队。所有基层表(包括台账)均必须保存一份在市、县(市、区)调查队(统计局)。

(六)分析材料上报要求:在上报调查表时,均需同时上报简要的文字分析材料,材料要求点、面结合,讲清增减原因。早、晚稻数据质量评估报告则在数据上报后5日内上报。各季上报实测报表时,当估、实产趋势相反或差距超过正负5%以及有特别情况时,需上报书面说明。全年调查分析材料各设区市不少于3篇,各县(市、区)不少于2篇。

(七)本制度小数点留位以各表下注为准,没有说明的均保留一位小数。

附件:

1、承担农产量抽样调查的县(市、区)调查队(统计局)名单(30个):萧山、余杭、桐庐、鄞州、宁海、余姚、永嘉、苍南、瑞安、秀洲、嘉善、海盐、平湖、桐乡、南浔、长兴、柯桥、上虞、诸暨、嵊州、婺城、义乌、东阳、衢江、龙游、江山、温岭、临海、青田、缙云。

2、承担产粮大县抽样调查的县(市、区)调查队(统计局)名单(14个):萧山、余杭、余姚、秀洲、嘉善、海盐、平湖、南浔、长兴、上虞、诸暨、衢江、龙游、江山。

二、报表目录

(四)其它调查表式

三、调查表式

(一)基层定报表式

农作物遥感测量和面积调查样本点地块登记表

表号:A201表

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

样本点名称:县(市、区)

乡(镇)村小组:文号:国统字(2017)157号

样本点编码:□□□□□□□□□□□□□□有效期至:2019年1月地块编码:□□□20年计量单位:亩、度

1.环绕面积(亩,1位):

2.非耕作用地面积(亩,1位):

其中:园艺果树

森林

草地

水域

建筑物

道路

其它用地

非种植用设施用地

3.耕作面积(亩,1位):

4.位置描述:

5.参考点坐标位置:(度,6位小数)

北纬:东经:

示意图

调查员:审核人:报出日期: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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