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2021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 备考习题(含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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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司法职业道德)模拟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司法职业道德)模拟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司法职业道德)模拟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司法和司法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现代社会,司法构成社会纠纷解决体系中最具普适性的方式,法院已成为最主要的纠纷解决主体B.法官自由裁量应力求达到合法与合理高度统一,尽可能地减少法律适用过程中的不确定性,防止司法擅断与专横C.通过对不同的案件采用不同的诉讼费用分担机制,能够影响诉讼各方的行为方式,实现诉讼费用的“配置效率”D.司法机关特别是最高法院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表现出司法权在国家权力配置与运作中的越位正确答案:D解析:选项A正确。

司法不仅具有形式上的普遍性,在实质意义上,司法可以解决其他机关所不能解决的一切纠纷,司法管辖的范围是包括外国人在内的所有人,是管辖范围最广泛的审判机关,任何人都有资格向法院申请对某一纠纷作出决定,判予法律所规定的权利。

在现代社会,司法构成社会纠纷解决体系中最具普适性的方式,法院已成为最主要的纠纷解决主体。

选项B正确。

法律相对于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具有滞后性,法官在司法过程中不应当机械性地适用法律,而应根据社会生活的变化,对法律进行正确完整的阐释。

法官在裁判中对解释法律与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合理、准确,无疑也是消减不确定性的主要途径。

当然,如果解释与裁量不合立法目的与实情,有可能加剧司法中的不确定性,因此,法官自由裁量应力求达到合法与合理高度统一才可能地减少法律适用过程中的不确定性,防止司法擅断与专横。

选项C正确。

该项表述的是司法效率中诉讼费用分担的合理性问题。

具体来说,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应当实行“败诉方承担为主,受益方承担为辅”的收费原则;在刑事诉讼中,考虑对一些特定的犯罪人征收诉讼费,以起到节省“正义成本”的作用。

选项D错误。

现代法治社会,司法机关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表征了司法权在国家权力配置与运作中的角色与定位。

2021年司法《卷一》考前不定项选择试题及答案1

2021年司法《卷一》考前不定项选择试题及答案1

2021年司法《卷一》考前不定项选择试题及答案1司法考试频道为大家推出【202*年司法考试课程!】考生可点击以下入口进入免费试听页面!足不出户就可以边听课边学习,为大家的取证梦想助力!【手机用户】→点击进入免费试听>>【电脑用户】→点击进入免费试听>>三、不定项选择题91.以下关于法治国家的表述,正确的是:A.法治国家有时又称法治政府B.“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构想,最早出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C.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和法治的涵义没有任何相同之处D.法律至上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标志之一92.法律体系是一国现行法律构成的体系,反映一国法律的现实状况,下列选项中构成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的有:A.《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B.《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C.《乌鲁木齐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オ93.杨某、谢某、丁某、李某四人是甲县某村村民,他们均想参加选举县级人大代表的该村选区的直接选举。

杨某是因盗窃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且正在服刑的罪犯。

谢某因涉嫌诈骗被县公安局行政拘留。

丁某17岁,初中毕业后继承父亲杀猪的手艺,现在已经是远近闻名的杀猪好手。

李某是一起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该案正在刑事侦查中,且李某被羁押在县看守所。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A.若主管李某杀人案的县人民检察院或者县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李某的选举权利,那么李某可以参加投票B.丁某可以参加投票C.杨某是羁押的罪犯,不可以参加投票D.谢某不可以委托有选举权的妻子廖某代为投票94.《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明确了涉外民商事案件的诉讼管辖权限和范围,也规定了例外的情况。

不适用上述《规定》进行集中管辖的涉外案件是:A.涉外房地产案件B.边境贸易纠纷案件C.强制执行国际仲裁裁决案件D.信用证纠纷案件95.根据我国保障措施制度,属于保障措施意义上的严重损害的有:A.对销售同类产品的经销商的损害B.对销售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经销商的损害C.对生产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生产商的损害D.对生产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工人的损害96.周律师系甲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于2005年5月转至同城市乙律师事务所执业,同时将其2005年2月接的当事人魏某的房屋租赁纠纷案件带至乙所继续代理,周律师的行为是否合法?A.合法,代理律师可以不因为其执业机构的变更而变更,市场经济中,这种竞争是合理的B.合法,当事人有选择代理律师的自由,魏某爱选谁就选谁C.不合法,名誉侵权案件是例外,其他案件可以D.不合法,周律师的行为违反了《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有关规定97.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下列哪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A.甲故意杀人,已经被判刑B.乙在担任保管员期间,从仓库偷拿产品,价值达8000元C.在试用期内,丙表现出的工作能力不符合单位的要求D.丁违反交通规则,被交警罚款98.《劳动合同法》有关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则劳动者不能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A.甲某还在试用期内B.用人单位支付给乙某的报酬低于合同约定的数额C.旺季产品需求量大,用人单位要求丙某必须完成分配的任务,否则就解除与丙某的劳动合同D.丁某不满意用人单位经理的工作作风99.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女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选项有:A.女职工在经期不得被安排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B.用人单位应该对未成年工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C.对于怀孕5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劳动时间和夜班劳动D.女职工生育可以享受100天的产假100.在某国有企业工作的吴某,在向该企业递交辞职书的第二日不辞而别,对这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该企业决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企业有权要求吴某赔偿单位损失的选项有:A.该单位招收录用吴某时向有关管理机构交纳的200元行政管理费用B.企业为培养吴某,曾派他到国外学习,企业为此支付培训费用1万元C.由于吴某不辞而别,企业没有及时找到人员顶替吴某的工作,由此给该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D.由于吴某不辞而别,给该企业生产造成间接经济损失4万元三、不定项选择题91.ABD 92.ABC 93.A 94.AB 95.C 96.D 97.ABC 98.AD 99.C 100.ABC。

2021司考卷一真题及解析

2021司考卷一真题及解析

2021司考卷一真题及解析2021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试卷一】2022-1-3117:4来源:法律教育网[中小学][我想纠正错误]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借鉴了西方传统法治思想中的“民本”、“法无价值”、“和谐有价值”、“人民主权”、“基本人权”、“人人平等”等文化资源。

以下哪项陈述准确地描述了《参考文献》中所体现的社会主义法治概念的基本特征?()(2022年第一卷单选题1)A.本质的同源性B.彻底的人C.完全的开放性D.实践基础的相似性[答案]C【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分析】社会主义法治观的基本特征包括鲜明的政治性、深入的人民性、系统的科学性和充分的开放性。

选项a、d错误。

本质的同源性、实践基础的相同性不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因此,直接予以排除。

选项B错误。

彻底的人民性意味着社会主义法治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

是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法律,有效治理社会的方式、过程和状态。

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者。

标题stem并没有表明这个“参考”反映了人的彻底本质。

选项c正确。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借鉴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民为邦本”、“法不阿贵”、“和为贵”和西方法治思想中的“人民主权”、“基本人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文化资源,广泛吸收、兼容并包、与时俱进、不断借鉴和吸收人类法治文明的优秀成果,反映了其具有“充分的开放性”的特征。

2.近年来,政法机关通过“大采访”、“大访问”、“大访问”等方式,通过开门评警、回信参访等形式,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解决群众问题。

关于这些行为的含义,以下哪项陈述是不恰当的?()(2022年第一卷单选题2)A.政法机关既是执法司法机关又是群众工作机关B.政法警察既是执法司法人员又是群众工作人员C.人民是执法的主体,法治建设要坚持群众运动,司法权要坚持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答案】c【考试中心】执法为民的内涵【解析】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2021司法考试《卷一》押密试卷及答案6

2021司法考试《卷一》押密试卷及答案6

2021司法考试《卷一》押密试卷及答案6二、多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51-90题,每题2分,共80分。

第51题某村村民李某育有两女,大女儿患有精神病,经常打骂父母与妹妹,长期以久,妹妹与其父母心力交瘁。

一日,妹妹再次受到姐姐殴打后,忍无可忍反击,并将姐姐打死。

后妹妹自首。

法庭在审判时,村民联名上诉,请求法官留情,法官在综合考量后,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判妹妹有期徒刑1年,缓期2年。

根据这个事例,下面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一个国家的法与道德之间并不是完全重合的B.法院判决的结果表明:一个国家的立法可以考虑某些道德观念C.法的适用过程不能完全排除道德判断D.法与道德的价值目标是一致的,法官在判案时应该“德法并举”【正确答案】:A,B,C,D 法与道德都是调整人们的行为规范,法通过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来规范人们的行为.道德通过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合道德来规范人们的行为。

二者在社会生活中共同发挥着作用。

虽然道德对立法具有指导作用,是评价法律善与恶的标准,但二者仍有不一致的地方,法律仅仅是最低限度的道德。

尽管如此,仍不能排除道德在法律适用过程中所起的作用。

故本题选A、B、C、D项。

第52题某村耕地被政府征收,就征收补偿费用的范围,村民们众说纷纭。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下列哪些费用属于征收补偿费用的范围?()A.土地补偿费B.安置补助费C.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D.耕地开发费【正确答案】:A,B,C 【考点】土地征收补偿范围【详解】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ABC项正确,D 项错误。

故本题选ABC。

第53题甲公司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甲公司以自有的流光大厦作为抵押,贷款8000万元。

双方办理抵押手续后,银行发放了贷款。

现甲公司在流光大厦的土地上新建一幢溢彩楼。

有关本案中房地产抵押借款合同的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甲公司不履行债务时,银行有权将流光大厦单独拍卖,并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B.甲公司在流光大厦的土地上新建的溢彩楼不是抵押财产C.甲公司不按期还款时,银行可以将流光大厦和溢彩楼一同拍卖,但只能由流光大厦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D.溢彩楼是在建工程,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设置抵押,也不得拍卖转让【正确答案】:B,C 【考点】房地产抵押的效力【详解】关于以尚未建成的不动产即在建工程抵押设定的问题,《担保法解释》第47条规定,选项D 错误。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模拟试卷21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模拟试卷21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模拟试卷21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刑事司法行为的表述正确的是:A.凡是公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实施的刑事强制措施均是不可诉的B.公安机关为达到干预经济纠纷且逃避司法审查的目的所实施的强制措施是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C.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在有刑事法律授权的情况下,以确保刑事诉讼正常进行为目的所实施的行为均是不可诉的刑事司法行为D.刑事司法行为除要有明确的刑事诉讼法授权之外,还要满足刑事诉讼法的授权目的,只有在满足以上两个条件之时因之引发的争议才不在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之列正确答案:B,D解析:我国公安机关既是行政管理部门又是刑事侦查机关,可以实施行政行为和刑事司法行为两种不同的行为,刑事司法行为不可诉。

刑事司法行为,如刑事侦查、刑事拘留、刑事扣押、刑事搜查等,作为对人身和财产实行的强制措施,与行政拘留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在外在表现上有诸多相似之处。

在实践中,二者往往不能简单地从形式和程序上进行区分,而必须在对有关证据材料、立案的理由和程序、所采取的刑事侦查手段和措施等方面加以综合考查后,根据具体情况辩证地认定,必须切实地依照刑事诉讼法实施的行为才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知识模块:行政诉讼法2.甲是某法院审判人员,因为对院领导乙不满,将该法院存放于图书室内准备重新装订的27册档案卷宗盗出后藏匿、丢弃。

其中绝密级的卷宗2卷,秘密级的卷宗4卷。

然后写信发往有关部门,控告乙用人不当致使法院案卷丢失,且在事后包庇丢卷责任人丙。

甲得知公安机关已着手侦查法院案卷丢失一事,将案卷丢弃,案发后经甲指认将案卷找回。

甲的行为构成何罪?A.窃取国有档案罪B.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C.数罪并罚D.诬告陷害罪正确答案:A,B解析:《刑法》第329条: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有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理论法学)模拟试卷6(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理论法学)模拟试卷6(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理论法学)模拟试卷6(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下列哪一项不符合我国修改宪法要求的条件?( )A.全国人大常委会5人以上有权提议B.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有权提议C.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提议D.提议应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正确答案:A解析:见《宪法》第64条,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因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圆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知识模块:宪法的实施及其保障2.下列有关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有权提出违宪审查要求的主体只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B.我国违宪审查的机关是全国人大常委会C.可以提出违宪审查建议的主体包括全体公民D.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可以书面提出违宪审查的建议正确答案:A解析:《立法法》第90条规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分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根据该条,只有A项错误,应选。

有关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应重点掌握:(1)提出违宪审查要求的有权主体有5个,提出违宪审查建议的主体则广泛得多。

2021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卷一)

2021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卷一)

2021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卷一)20__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卷一试题司法考试专栏为广大考试提供20__司法考试卷一真题及答案。

仅供参考,。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法治体系,建设社会法治国家。

关于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目标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依法治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的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B.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C.总目标包括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和高效的法律实施体系D.通过将全部社会关系法律化,为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法治国家提供保障2.东部某市是我国获得文明城市称号且犯罪率较低的城市之一,该市某村为了提高村民的道德素养,建有一条“爱心互助街”,使其成为交换和传递爱心的街区。

关于对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原则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道德可以滋养法治精神和支撑法治文化B.通过公民道德建设提高社会文明程度,能为法治实施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C.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更要强调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D.道德教化可以劝人向善,也可以弘扬公序良俗,培养人们的规则意识3.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法律体系,要求推进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

下列哪一做法没有体现这一要求?A.在《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中,立法部门就处罚幅度听取政府部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B.在《种子法》修改中,全国人大农委调研组赴基层调研,征求果农、种子企业的意见C.甲市人大常委会在某社区建立了立法联系点,推进立法精细化D.乙市人大常委会在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制定中发挥主导作用,表决通过后直接由其公布施行4.建设法治政府必然要求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

2021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模拟试题及答案6

2021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模拟试题及答案6

2021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模拟试题及答案6司法考试频道为大家推出【202*年司法考试课程!】考生可点击以下入口进入免费试听页面!足不出户就可以边听课边学习,为大家的取证梦想助力!【手机用户】→点击进入免费试听>>【电脑用户】→点击进入免费试听>>31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哪个选项?A.法治的通常理解就是法律之治,即通过法律治理国家B.法治也可指通过法律使权力和权利得到合理配置的社会状态C.法治是法治理念发展的内在动力D.法治理念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着一个国家法治事业的兴衰成败参考答案:C系统解析:法治通常的理解就是法律之治,即通过法律治理国家;同时,法治又是指通过法律使权力和权利得到合理配置的社会状态。

因此,AB选项正确,不选。

法治理念是对法治的性质、功能、目标方向、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等重大问题的系统化认识和反映,它根植于一国法治实践之中,反映法治现实,对法治实践起着指导和推动作用。

在法治国家建设过程中,法治理念是法治发展的内在动力。

法治理念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着一国法治事业的兴衰成败。

C:选项错误,当选。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它反映和指引着社会主义法法台的性质、功能、目标方向、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

可见,法治理念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着一个国家法冶事业的兴衰成败。

因此,D选项正确,不选。

32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的下列哪一种活动无须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A.更换行长B.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者股份总额10%以上的股东C.变更注册资本D.变更分支行所在地参考答案:A系统解析:《商业银行法》第24条规定:“商业银行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一)变更名称;(二)变更注册资本;(三)变更总行或者分支行所在地;(四)调整业务范围;(五)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者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六)修改章程;(七)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

2021年国家司法考试历年真题(法理学)单选题

2021年国家司法考试历年真题(法理学)单选题

2021年国家司法考试历年真题(法理学)单选题6.法律格言说:“不知自己之权利,即不知法律。

”关于这句法律格言涵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准确的?()(2021年卷一单选第6题)A.不知道法律的人不享有权利B.任何人只要知道自己的权利,就等于知道整个法律体系C.权利人所拥有的权利,既是事实问题也是法律问题D.权利构成法律上所规定的一切内容,在此意义上,权利即法律,法律亦权利【答案】C【考点】对法律格言的理解【解析】相关法律格言涵义阐释的题目,的做题方法是采取排除法。

选项A,权利不因为是否知道法律而受到影响。

选项B,权利仅仅法律体系的一部分,好比冰山一角。

选项D,权利和法律显然不能等同。

再分析选项C,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对应的是实然和应然。

首先是法律赋予了某项权利,其次是在现实中行使某项权利。

7.张女穿行马路时遇车祸,致两颗门牙缺失。

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认定司机负全责。

张女因无法与肇事司机达成赔偿协议,遂提起民事诉讼,认为司机虽赔偿3,000元安装假牙,但假牙影响接吻,故司机还应就她的“接吻权”受到损害予以赔偿。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准确的?()(2021年卷一单选第7题)A.张女与司机不存有产生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B.张女主张的“接吻权”属于法定权利C.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D.司机赔偿3,,000元是绝对义务的承担方式【答案】C【考点】法律事实、法定权利、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绝对义务【解析】综观本题,能够首先排除选项B,然后通过对三个概念的把握,逐一分析其他选项。

选项A,张女和司机之间因为司机的侵权行为而产生法律关系,所以,二人之间是存有产生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的。

选项C,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在一般情况下,针对一般对象发布的能够反复适用和普遍适用的抽象的法律文件。

非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在特定情况下,针对特定对象发布的一次性适用的具体的法律文件。

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件。

2021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法理学》单选题(1)

2021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法理学》单选题(1)

2021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法理学》单选题9.关于法律要素,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21年卷一单选第9题)A.《反垄断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

”这属于义务性规则B.《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理应回避。

”这既不属于法律原则,也不属于法律规则C.《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七条:“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的公开,参照本条例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相关主管部门或机构制定。

”这属于委任性规则D.《婚姻法》第二十二条:“子女能够随父姓,能够随母姓。

”这属于确定性规则【答案】B【考点】法律规则【解析】选项A说法准确。

根据法律规则的内容规定不同,法律规则能够分为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

所谓授权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有权做一定行为或不做一定行为的规则,即规定人们的“可为模式”的规则。

所谓义务性规则,是指在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即相关人们理应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规则。

它也分为两种:(1)命令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的积极义务,即人们必须或理应作出某种行为的规则;(2)禁止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的消极义务,即禁止人们作出一定行为的规则。

《反垄断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属于义务性规则中的禁止性规则。

选项B说法错误。

法律规则是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与以及相对应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

法律原则是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本源的合法性的、指导性的价值准则或规范。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在结构和效力上符合法律规则的特征,属于法律规则。

选项C说法准确。

按照规则内容的确定性水准不同,能够把法律规则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

委任性规则,是指具体内容尚未确定,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相对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对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模拟试卷14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模拟试卷14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模拟试卷14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依据我国《刑法》及相关规定,以下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甲为某国家机关的负责人,收受他人贿赂1万元后,个人决定将本单位的10万元资金挪用给他人的公司运营使用。

甲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从重处罚B.乙为某国家机关的负责人,擅自决定将上级划拨的20万元救灾款项挪用,为本单位买公务用车,不但严重影响了灾民的妥善安排,而且在当地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

乙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C.丙为某国有事业单位的负责人,擅自将本单位在某银行的200万元存款为他人提供贷款抵押,后因他人经营不善无法按期偿还贷款,该单位的100万元存款被银行划拨用来偿还他人的贷款。

丙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D.丁为某国有公司的经理,擅自挪用5万元给朋友使用。

该朋友对丁谎称是用于还债,但实际上却是用于走私活动。

2个月后,该朋友将款项归还。

丁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正确答案:C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的规定,因挪用公款索取、收受贿赂构成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甲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需要数罪并罚。

可知,A项中甲的行为不能按照挪用公款罪从重处罚。

因而,A项中的说法错误。

根据《刑法》第273条的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

乙的行为符合本条规定,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故B项说法错误。

擅自将本单位的存款为他人提供抵押,也属于挪用公款的行为表现,因而丙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故C项说法正确。

丁原意是挪用公款给朋友用于正常经营活动,并不知其用于非法活动,因而,应属于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情形。

根据《刑法》第384条的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丁挪用的公款2个月即归还了,因而,丁的行为不构成挪用公款罪,故D项的说法错误。

2021司法考试真题解析2021年司法考试《卷一》国际法冲刺练习题及答案解析(2)

2021司法考试真题解析2021年司法考试《卷一》国际法冲刺练习题及答案解析(2)

2021司法考试真题解析_2021年司法考试《卷一》国际法冲刺练习题及答案解析(2)1.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和司法解释,关于外国法律的查明问题,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行政机关无查明外国法律的义务B.查明过程中,法院应当听取各方当事人对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的内容及其理解与适用的意见C.无法通过中外法律专家提供的方式获得外国法律的,法院应认定为不能查明D.不能查明的,应视为相关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无法律依据【解析】本题考核外国法律的查明。

选项A错误。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0条第1款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查明。

当事人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应当提供该国法律。

选项B正确。

《最高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8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各方当事人对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的内容及其理解与适用的意见,当事人对该外国法律的内容及其理解与适用均无异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予以确认;当事人有异议的,由人民法院审查认定。

选项C错误。

《最高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7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通过由当事人提供、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效的国际条约规定的途径、中外法律专家提供等合理途径仍不能获得外国法律的,可以认定为不能查明外国法律。

选项D错误。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0条第2款规定,不能查明外国法律或者该国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答案】B2.张某居住在深圳,2021年3月被深圳某公司劳务派遣到马来西亚工作,2021年6月回深圳,转而受雇于香港某公司,其间每周一到周五在香港上班,周五晚上回深圳与家人团聚。

20________年1月,张某离职到北京治病,20________年6月回深圳,现居该地。

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不考虑该法生效日期的因素)和司法解释,关于张某经常居所地的认定,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2021年5月,在马来西亚B.2021年12月,在香港C.20________年4月,在北京D.2021年3月至今,一直在深圳【解析】本题考核自然人经常居所地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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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备考习题(含答案)一、多选题:1.中国大地公司与美国农业公司签订了进口一批羊毛的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适用中国法,此批货物由马来西亚"马莱"号承运,并投保了一切险。

"马莱"号在太平洋公海航行时与巴拿马籍货轮"那玛"号相撞,"马莱"号船长为了避免该轮沉没采取了自愿搁浅的措施,"马莱"号在救助人的帮助下进入了避难港,经修理继续航行到中国目的港。

但在途中遭遇暴风雨,使部分羊毛湿损。

问:下列关于一切险正确的是:A "马莱"自愿搁浅的损失应赔B 因暴风雨使羊毛湿损的应赔C 一切险包括外来原因所致的部分损失D 一切险包括外来原因所致的全损【答案】:A,B,C,D【解析】:一切险除包括水渍险的责任范围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所以CD正确。

A项属于平安险,B项属于水渍险,均包括在一切险内。

2.依照我国现行法律,下列个人所得,哪些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

A 甲因购买国库券而获5000元利息B 乙因买卖股票而获利1000元C 丙因购买中国福利彩票而获得价值 8000元的财产D 丁因完成国家级研究课题并因此出版学术专著一本而获3000元稿酬【答案】:B,C,D【解析】:A项中购买国库券所得5000元利息,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购买国债利息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2条规定,B项买卖股票的所得1000元,属于转让财产所得,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C.项丙福利彩票所得8000元,属于偶然所得,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D.项丁出版书籍所得5000元,属于稿酬所得,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3.荷兰人迈克在中国工作期间被一同事过失伤害。

因双方就损害赔偿标准达不成协议,迈克向工作所在地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可以委托下列哪些人为其诉讼代理人?A 荷兰人B 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的荷兰律师C 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的荷兰律师D 以个人名义出任诉讼代理人的荷兰驻华使领馆官员【答案】:A,C,D4.2003年10月21日,中国某电子集团公司向美国一电子有限公司发出了一项以每块2美元的价格购买10万块集成电路板的要约。

要约声明一个月内有效。

10月29日,美国公司作出了承诺并于11月3日到达中国公司。

2004年1月,中国公司又与美国公司在中国的全权代理人签订了修改协议,将合同数量减少为6万块。

但由于美国公司的全权代理人未将修改情况及时通知美国公司,2004年 5月,美国公司仍按原合同的数量将货发给中国公司。

下列有关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

A 原合同成立的日期是2003年11月3日B 中国公司和美国公司的全权代理人签订的修改协议对美国公司没有约束力C 对于美国公司运来的10万块集成电路板,多送的4万块中国公司可以接受,也可以拒收D 如果中国公司接受全部集成电路板,则应按原合同规定的每块2美元,支付20万美元【答案】:A,C,D【解析】:参见《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5条:"接受发价于表示同意的通知送达发价人时生效。

"该公约第52条规定: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数量大于合同规定的数量,买方可以收取也可以拒绝收取多交部分的货物。

如果买方收取多交部分货物的全部或一部分,他必须按合同价格付款。

故选项 ACD正确。

选项B的陈述没有理由。

5.下列选项中哪些既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最初作出具体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A 经复议而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的B 经复议而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C 经复议而复议机关部分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的D 经复议,复议机关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决定的【答案】:A,C,D6.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哪些情况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A 国家秘密B 当事人的商业秘密C 人民法院审判庭组成人员D 当事人的隐私【答案】:A,B,D7."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

"该条文规定属于______。

A 义务性规范B 确定性规范C 非确定性规范D 强制性规范【答案】:B,D【解析】:内容确定,且不能为一定行为,是确定性、强制性规范。

二、单选题:1.下列哪一项为马克思主义关于法律与自由的观点( )。

A “法律上所承认的自由在一个国家中是以法律形式存在的。

法律不是压制自由的措施,正如重力定律不是阻止运动的措施一样。

因为作为引力定律,重力定律推动着天体的永恒运动;而作为落体定律,只要我违反它而想在空中飞舞,它就要我的命。

恰恰相反,法律是肯定的、明确的、普遍的规范,在这些规范中自由获得了一种与个人无关的、理论的、不取决于个别人的任性的存在。

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

”B “在一切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状态中。

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

这是因为自由意味着不受他人的束缚和强暴,而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不能有这种自由。

”C “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

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

在一个有法律的社会里,自由仅仅是:一个人能够做他应该做的事情,而不被强迫去做他不应该做的事情。

”D “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和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答案】:A【解析】:法律与自由关系的理解。

洛克认为,“在一切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

这是因为自由意味着不受他人的束缚和强暴,而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不能有这种自由”;“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和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

”孟德斯鸠认为,“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

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

在一个有法律的社会里;自由仅仅是:一个人能够做他应该的做的事情,而不被强迫去做他不应该做的事情。

”2.有权提出修改我国宪法议案的主体是: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 2/3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D 1/3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答案】:B【解析】:《宪法》第64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可见,有权提出宪法修改议案的主体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因而本题正确答案为B。

3.我国《宪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下列哪些机关负责( )。

A 国务院审计署和本级人民政府B 本级人大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和上一级审计机关C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本级政府D 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答案】:D【解析】:《宪法》第109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

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

”依此,只有D项是正确答案。

4.某市一电器商场,在广告牌上写明:“凡在本商场购买长江长牌饮水机的;返还价款的8%,凡是介绍他人购买的,付给介绍者价款2%的佣金。

”经另外一家电器商场的举报,有关部门调查后发现,该商场给付的返款和佣金在账上有明确记载。

所售饮水机的成本为价款的70%。

对于该公司的行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不正当竞争B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低价倾销C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商业贿赂D 正常销售行为竞争【答案】:D【解析】:本题的关键在于商业贿赂和低价倾销。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

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

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

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帐。

依此,本题情形不构成商业贿赂。

故A错误。

第11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1) 销售鲜活商品;(2) 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3) 季节性降价;(4) 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依此,本题也不构成低价倾销和不正当竞争。

故BC错误本题中该公司的行为属于正常销售行为竞争。

只有D为正确答案。

5.以下关于信用证的种类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有可撤销信用证和不可撤销信用证之分,未加明确的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B 有保兑信用证和不保兑信用证之分,保兑是指一家银行开出的信用证由另一家银行保证付款C 有可转让信用证和不可转让信用证之分,未加注明的为可转让信用证D 有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之分【答案】:C【解析】:信用证依据不同的标准可分为以下几种:(1)可撤销信用证(Revocable L/C)与不可撤销信用证(Irrevocable L/C)。

按照UCP500规定,一切信用证必须注明是可撤销还是不可撤销,未加注明的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

(2) 保兑信用证(Cofirmed L/C)与不保兑信用证(Uncomfirmed L/C)。

保兑是指一家银行开出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由另一家银行加以保证兑付。

经保兑的信用证称为保兑信用证,未加保兑的信用证称为不兑信用证。

(3) 可转让信用证(Transferable L/C)与不可转让信用证(Un―transferable L/C)。

经受益人申请,银行在信用证上特别加注“可转”的为可转让信用证;未加注明的为不可转让信用证。

(4) 按信用证兑现方式,可分为付款信用证、承兑信用证和议付信用证。

由此可知,只有C项的说法是错误的,要想成为可转让信用证,必须要求银行在信用证上特别加注“可转”。

故为正确答案。

信用证是国际经济法的绝对重点,常为命题者所眷顾,考生应当结合辅导教材和《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中的相关规定加以理解并记忆。

有关于信用证的规定内容较复杂,这也为命题者提供了不同的角度。

6.《对外贸易法》规定,在国际服务贸易方面,我国根据缔结的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中作出的承诺,给予其他缔约方、参加方市场准人和( )。

A 优惠待遇B 最惠国待遇C 不歧视待遇D 国民待遇【答案】:D【解析】:参见《对外贸易法》第2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国际服务贸易方面根据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中所作的承诺,给予其他缔约方、参加方市场准人和国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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