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法规及典型案例解析
环境执法与违法案例解析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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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剂再生塔,DN900,HN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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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剂回收塔,DN1400/1800,HN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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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土塔,DN1300,HN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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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塔,DN1600,HN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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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苯塔,DN1300,HN3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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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氢压缩机,Q=13000Nm3/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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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le Waihona Puke 入2.19MPag,出3.39MPag
——多轮多级、力度空前、动真碰硬、真抓真管 3 ——不是现在管得严了,而是要还过去欠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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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会越来越紧、越来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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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环保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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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执法检查主要目的
查环境守法情况。违法行为:查处打击、 督促纠正。
废45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缺失,超标排放,排气筒破20损20/3泄/29 漏。
危废4库6 ?一般固废库?杂乱无章,标识标签缺失,2分020/3类/29 规 范贮存无从谈起!
两高司法解释中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当酌情从重处罚:(一)阻挠环境监督检查或者突 发环境事件调查的;……实施前款第一项规定的行为, 构成妨害公务罪的,以污染环境罪与妨害公务罪数 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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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一企业拒绝环保检查,被罚40万, 负责人被拘留
2017年7月25日,武城县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在对武城某玻璃 钢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时,该企业工作人员拒绝引领 执法人员进行喷漆现场,执法人员在多次警告,并告之其有配合 现场检查义务后,企业工作人员依旧拒绝引领执法人员进入喷漆 现场,带着执法人员绕圈子。
环保十大典型案例
环保十大典型案例一、佛山市三英精巧资料有限企业诉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环保行政处罚案(一)基本案情2011 年 12 月 2 日,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区环运局)以佛山市三英精巧资料有限企业(以下简称三英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排放废气的臭气浓度超标为由,对该企业作出《限时治理决定书》,要求 2012 年 1 月 31 日前完成排放臭气浓度治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并经环运局查收合格;逾期未申请查收或未完成限时治理任务,将按规定责令休业、关闭;要求该企业解析臭气浓度超标排放原因,拟定限时治理达标计划以及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2012 年 2 月 9 日,三英企业向区环运局申请治理查收。
顺德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受区环运局委托,于同年 4 月 26 日、6 月 28 日对该企业进行臭气排放监测,两次监测报告均显示臭气浓度未达标。
区环运局遂于2012年8月29日组织查收组现场检查并对法定代表人进行检查问问,见告该企业查收结果:即存在未提交限时治理方案、废气办理技术不能够保证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排放废气的臭气浓度超标、使用的燃油不吻合环保要求等四个方面的问题,未经过限时治理查收。
2013 年 1 月 11 日,顺德区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处罚见告书》,同年 3 月 18 日经听证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三英企业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休业、关闭。
该企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央求法院撤掉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裁判结果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三英企业对顺德区人民政府作出处罚决定的职权依照及行政程序并无异议。
原告认为上述两次臭气排放监测的采样点与频次不吻合法定要求,未能消除其他搅乱因素,故监测报告的结论不能够作为定案依照。
经查,顺德区环境保护监测站拥有废气污染物检测的法定资质,该监测站两次臭气采样点即监测地址为三英企业厂界敏感点,吻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恶臭物无组织排放检测问题的复函》规定。
法律援助环保案件(3篇)
第1篇一、引言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频发,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健康。
在此背景下,法律援助在环保案件中的应用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探讨法律援助在环保案件中的重要作用,分析其在环保案件中的具体应用,并提出相关建议。
二、法律援助在环保案件中的重要作用1. 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环保案件涉及范围广泛,包括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噪声污染等。
法律援助可以为受污染影响的人民群众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帮助他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 促进环保法律法规的实施法律援助机构通过代理环保案件,推动环保法律法规的实施,促使污染企业履行环保责任,提高环保执法效果。
3. 增强环保法治观念法律援助机构在代理环保案件的过程中,向当事人普及环保法律法规,提高公众环保法治观念,为构建法治环保环境奠定基础。
4. 推动环保公益事业的发展法律援助机构在环保案件中的积极作用,有助于激发社会公众参与环保事业的热情,推动环保公益事业的发展。
三、法律援助在环保案件中的具体应用1. 接受群众咨询法律援助机构为群众提供环保法律咨询,解答他们在环保问题上的疑惑,帮助他们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维权途径。
2. 接受环保案件代理法律援助机构接受群众委托,代理环保案件,为受污染影响的群众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3. 提供法律援助资金法律援助机构为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受污染群众提供法律援助资金,帮助他们维权。
4. 组织环保法律宣传法律援助机构通过举办环保法律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公众普及环保法律法规,提高环保法治观念。
5. 参与环保公益活动法律援助机构积极参与环保公益活动,推动环保事业发展。
四、法律援助在环保案件中的应用建议1. 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政府应加大对法律援助的投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提高法律援助的质量和效率。
2. 加强环保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法律援助机构应加强环保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提高法律援助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运输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措施
运输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措施引言部分的内容应该包括背景介绍、问题提出和解决意义。
以下是详细清晰的撰写内容:1. 引言1.1 背景介绍随着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有毒有害物质的运输日益增多,特别是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周边地区。
这些运输活动对饮用水源地环境和公众健康产生了潜在威胁。
因此,采取措施防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1.2 问题提出当前,运输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所面临的问题十分复杂且严重。
首先,存在法律法规不足的情况,缺乏明确而具体的监管措施来规范运输活动。
其次,监管缺失也是导致问题加剧的原因之一。
对于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不够强力,并且处罚力度不够大,未能形成有效威慑。
再者,在过去的事故案例中也暴露出管理不善和应急处置不力等问题,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害。
综上所述,必须解决这些问题,并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防范措施。
1.3 解决意义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运输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保障公众健康是最基本的出发点和追求。
确保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可以避免因接触污染物质而导致的健康问题。
其次,对于可再生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也起到了积极作用。
通过建立完善监管体系并强化应急预案和处置能力,能够及时处理事故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污染扩散。
此外,提高公众对于有毒有害物质运输风险的认知,并加强参与度,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够促进社会的共同承担责任,形成良好的管理局势。
2. 运输有毒有害物质对水源准保护区的影响接下来,将对运输有毒有害物质对水源准保护区的影响进行详细论述,包括运输方式与潜在风险、水源准保护区的重要性以及环境风险分析。
2. 运输有毒有害物质对水源准保护区的影响:2.1 运输方式与潜在风险:运输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到不同的运输方式和潜在的风险。
常见的运输方式包括道路运输、铁路运输、水路运输和管道运输等。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生活案例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生活案例案例一:邻居纠纷事实经过:在某市某小区,A先生和B夫妇是相邻的住户,他们在小区内已经居住多年,关系一直相处和谐。
然而,最近因为一棵小树引发了纠纷。
B夫妇认为A先生家种植的小树影响了他们家阳台的光照,要求A先生移走小树。
A先生认为小树影响并不大,拒绝了B夫妇的要求。
律师解读:邻里间因为一些小事情而产生矛盾是很常见的。
在这个案例中,B夫妇认为小树影响了他们的生活质量,因此要求A先生移走。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邻居之间的纠纷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议:•双方应首先尝试和解,通过对话互相理解对方的立场和需求,并寻求共同解决的方法,例如改变小树的位置,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减少阻碍阳光照射的问题。
•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根据具体情况提起诉讼。
法院将根据各方提供的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裁决。
案例二:合约纠纷事实经过:A先生和B公司签订了一份购车合同,约定由B公司向A先生提供指定车型,A先生支付相应的购车款项。
然而,B公司在约定的交付日期到来之前解散了。
A先生要求返还已支付的购车款项,但B公司却表示无法返还。
律师解读:这是一起典型的合约纠纷案件。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B公司应在约定的交付日期提供车辆,但由于公司解散,导致无法履行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A先生有权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
建议:•首先,A先生应保留好与B公司的联系证据,包括签订的购车合同、付款凭证等。
•其次,A先生应当与B公司进行沟通,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返还购车款项。
如对方不予配合,可以咨询专业律师,并在合理的期限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退还款项。
•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建议根据律师的指导和法院的判决来决定后续的法律行动。
案例三:消费者维权事实经过:C女士在某家电商平台购买了一台洗衣机,并选择了安装服务。
然而,安装人员在安装过程中不慎损坏了洗衣机。
C女士联系商家进行维权,要求退换新的洗衣机或者维修损坏的洗衣机,但商家拒绝了。
案例教育敲警钟(3篇)
第1篇在现代社会,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社会结构的日益复杂,各种社会问题层出不穷。
为了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道德观念和社会责任感,案例教育作为一种重要的教育手段,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以几个典型案例为切入点,探讨案例教育在警示人们、敲响警钟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案例一:食品安全事件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问题频发,从“瘦肉精”事件到“地沟油”事件,再到“毒奶粉”事件,这些事件不仅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也损害了国家的形象。
以下以“毒奶粉”事件为例,分析案例教育在警示人们方面的作用。
2013年,我国某地一家乳制品企业生产的奶粉被检测出含有违禁物质。
这一事件引起了全国范围内的关注,消费者对食品安全产生了严重担忧。
在此背景下,案例教育发挥了重要作用。
1. 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
通过案例教育,使公众认识到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性,了解违法生产、销售食品的危害,从而自觉抵制不合格食品。
2. 强化企业社会责任。
案例教育使企业意识到,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更要关注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3. 促进政府监管力度。
案例教育使政府认识到,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性,提高监管效能,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案例二:环境污染事件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以“雾霾”事件为例,分析案例教育在警示人们方面的作用。
2016年,我国北方部分地区出现严重雾霾天气,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这一事件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1. 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案例教育使公众认识到环境污染的严重后果,自觉践行低碳生活,减少污染排放。
2. 强化企业环保责任。
案例教育使企业意识到,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并重,加大环保投入,采用绿色生产方式。
3. 促进政府环保政策落实。
案例教育使政府认识到,加强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推动绿色发展。
三、案例三:腐败案件腐败是危害国家肌体的毒瘤,近年来,我国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
中考思品_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中考思品考试中,法律案例是常见的题型之一。
通过分析法律案例,学生可以深入了解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
本文将以一道中考思品法律案例为切入点,对其进行分析和解析,旨在帮助学生更好地掌握法律知识,提高解题能力。
二、案例背景某中学高一年级学生李某,因不满班主任王老师的批评,心生怨恨。
一天放学后,李某尾随王老师至其家中,趁王老师不注意,将其杀害。
事后,李某投案自首。
三、案例分析1. 案例涉及的法律问题(1)故意杀人罪:李某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王老师死亡,仍然故意实施,构成故意杀人罪。
(2)自首:李某在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 案例分析(1)故意杀人罪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李某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王老师死亡,仍然故意实施,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2)自首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本案中,李某在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 案例启示(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生命权。
(2)遇到矛盾和问题,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切勿采取暴力手段。
(3)自首是减轻刑罚的重要途径,犯罪后应主动投案自首。
四、总结通过对中考思品法律案例的分析,我们了解了故意杀人罪和自首的相关法律规定。
这有助于学生提高法律意识,掌握法律知识。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同时,在遇到矛盾和问题时,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2篇一、引言中考思品教育是培养学生法律意识、道德观念和公民素质的重要环节。
法律案例是中考思品教育中的一种重要教学手段,通过分析真实或虚构的法律案例,让学生了解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提高道德素质。
海洋环保(倾废)执法实务案例剖析、模拟执法
海洋环保(倾废)执法实务案例剖析、模拟执法[字体:大中小]主讲人:丁金钊第一章典型案例与评析一、行政强制案例:连云港港务局未办理海洋倾倒许可证违法倾废行政强制案(一)案由:连云港港务局未办理海洋倾倒许可证违法倾废行政强制案(二)基本案情1990年4月16日,国家海洋局北海环境保护管理处执法人员监视发现,连云港港务局所属“云港泥驳3”号、“云港泥驳4”号两船,未经海洋倾废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向海洋倾倒疏浚物。
执法人员当即对违法作业船舶进行了现场取证和跟踪监视。
18日,执法人员对“云港泥驳3”号船进行了登临检查。
经查:从3月1日至8日,4月14日至18日,“云港泥驳3”号和“云港泥驳4”号船擅自向海洋倾倒疏浚物约12000立方米。
当日执法人员责令连云港港务局停止违法倾废活动,补办有关手续。
鉴于连云港港务局违法从事海上倾废活动且系明知故犯,主管部门于1990年5月5日依法做出处罚决定,对连云港港务局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并责令其停止违法倾废活动。
5月14日,主管部门将“处罚决定书”送达连云港港务局。
(处罚法1996年10月1日施行)(三)行政强制情况上海海事法院依法受理了此案。
法院受理此案之时,正置国务院协调交通部提出的关于海洋倾废管理的管辖权问题。
此案审理结果如何,也是国家海洋局及其分局、交通部及其港务局、建港指挥部密切关注的问题。
在此期间,国家海洋局将《关于划定第四批三类疏浚物海洋倾倒区的请示》依法上报国务院。
国务院秘书局在征求有关部、局的意见后认为:“按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海洋倾废管理条例》的规定,凡是在建新港或对疏浚旧港航道时,利用船舶、航空器、平台及其他运载工具向海洋倾倒疏浚物的行为,都应列为…海洋倾废行为‟,应按我国海洋倾废有关法规进行管理。
”1991年初,上海海事法院在查明事实真相的基础上认为,主管部门的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恰当,应予支持。
在这种情况下,连云港港务局方接受了处罚决定。
法律条款及典型案例(3篇)
第1篇法律条款是指国家或地区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中,用以规定权利义务、行为规范和责任追究的具体规定。
法律条款是法律体系的基础,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工具。
以下将结合典型案例,对几个常见法律条款进行解析。
二、典型案例及法律条款解析1. 合同法(1)典型案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供应一批货物。
合同签订后,乙公司未按时履行供货义务,导致甲公司遭受损失。
(2)法律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解析:本案中,乙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违反了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
2. 侵权责任法(1)典型案例:张某在公共场所遛狗,未拴狗绳,导致狗咬伤行人李某。
李某因此受伤,花费医疗费用。
(2)法律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解析:本案中,张某作为狗的饲养人,未拴狗绳导致狗咬伤李某,违反了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李某有权要求张某赔偿医疗费用。
3. 民法典(1)典型案例:王某在购买某品牌洗发水时,发现洗发水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其头皮过敏。
王某要求商家退货,商家拒绝。
(2)法律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有权要求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
”解析:本案中,王某购买洗发水后因质量问题受到人身损害,有权要求商家承担赔偿责任。
商家拒绝退货违反了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4. 刑法(1)典型案例:陈某因琐事与邻居发生争执,持刀将邻居刺伤。
(2)法律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噪音扰民经典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噪音扰民问题在我国日益严重,不仅影响居民生活质量,还可能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为了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对噪音扰民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本文将通过对一起噪音扰民经典法律案例的剖析,探讨相关法律规定及维权途径。
二、案例背景2019年,某市居民王某居住的小区附近新建了一座工厂。
该工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音严重扰民,导致王某及其邻居们无法正常休息。
经过多次协商未果,王某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工厂停止噪音扰民行为。
三、案例经过1. 起诉阶段王某收集了工厂噪音扰民的相关证据,包括录音、录像、邻居证言等。
在起诉状中,王某列举了工厂噪音扰民的具体表现,如机器轰鸣声、振动声等,以及噪音对居民生活造成的影响。
2. 调查阶段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对工厂进行了调查。
经调查,工厂确实存在噪音扰民行为,噪音分贝超过国家标准。
3. 庭审阶段庭审中,王某提供了充分的证据证明工厂噪音扰民的事实。
工厂辩称,其已经采取了降噪措施,但效果不明显。
法院认为,工厂的降噪措施并未达到预期效果,噪音扰民行为仍然存在。
4. 判决阶段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判决工厂立即停止噪音扰民行为,并赔偿王某及邻居们因噪音扰民所造成的损失。
四、案例分析1. 法律依据本案中,法院判决工厂停止噪音扰民行为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这两部法律法规对噪音扰民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公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
2. 噪音扰民行为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环境噪声污染是指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对周围生活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在本案中,工厂噪音扰民行为已经超过国家标准,构成环境噪声污染。
3. 维权途径公民在遭受噪音扰民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1)与扰民单位协商解决;(2)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投诉举报;(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环境保护法规及典型案例解析
环境保护法规及典型案例解析标题:环境保护法规及典型案例解析一、环境保护法规概述环境保护法规是一套旨在保护环境、防止污染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法规。
它涵盖了多个领域,包括污染控制、资源管理、生态保护等。
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环境保护法规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二、典型案例解析1、案例名称:某市钢铁厂违规排放事件事件经过:某市钢铁厂在生产过程中,未经处理直接向大气和河流排放大量污染物。
环保部门接到举报后,经过调查核实,发现该厂违规排放,严重污染了周边环境。
影响评估:该事件对周边环境和生态系统造成了严重破坏。
大气和河流中的污染物超标,影响了当地的空气质量、水质和生态平衡。
长期暴露在这样的环境中,会给居民的健康带来严重影响。
法规涉及:该事件涉及环境保护法规中的污染控制、生态保护等多个方面。
根据相关法规,该钢铁厂必须安装和使用污染处理设施,确保污染物达到排放标准。
处理结果:环保部门对该钢铁厂进行了处罚,并要求其立即安装和使用污染处理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经过整改,该钢铁厂的环境污染问题得到了有效控制。
2、案例名称:某化工厂违规排放事件事件经过:某化工厂在生产过程中,违规向大气排放大量有毒气体。
附近居民出现身体不适症状,环境污染问题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影响评估:该事件对周边环境和居民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
有毒气体的排放不仅损害了大气环境,还可能导致居民身体不适,甚至危及生命。
法规涉及:该事件涉及环境保护法规中的污染控制和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
根据相关法规,化工厂必须进行环保审批,确保其生产活动符合环保要求。
处理结果:环保部门对该化工厂进行了处罚,并要求其立即停止违规排放。
同时,政府部门还加强了对化工业的监管,确保其生产活动符合环保要求。
在事件发生后,社会各界也纷纷呼吁加强对化工行业的监管,以保障公共安全。
三、环境保护法规落实情况总结通过对以上典型案例的解析,我们可以看到环境保护法规在保障环境安全和保护居民健康方面的重要作用。
典型案例分析
典型案例分析案例一:业主违规装修某业主在房屋的设计卧室内擅自安装了抽水马桶、洗脸盆,改变废水立管的下水三通,致使楼下业主卧室内的橱柜及物品受损。
物业公司两次向该业主发出整改通知,责令其拆除私装物,未果。
为此物业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院判决:该业主在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拆除抽水马桶、洗脸盆,按房屋的原始结构图,将废水立管的下水管恢复原状。
案例分析:上述案例涉及到业主能否按自己的意愿进行室内装修的问题,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1)业主行使所有权不能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权益,业主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拥有其名下的房产的所有权,而所有权体现在对其所有的财产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及处分权。
但是业主在行使所有权时,并不是可以随心所欲、为所欲为。
有的业主认为,房子是自己的,自己想怎么装修就怎么装修,这实际上是一个误区,是对所有权的误解。
根据《民法通则》第七十一条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这就界定了财产所有权只能是依法享有,行使所有权不能违法,业主只能在法律规定的限度内才能自由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个人财产的权利。
同时还应当顾及相邻各方的利益,以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为前提。
《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本案例中业主房屋装修影响了周围的环境,影响了他人的正常使用,显然是错误的。
(2)室内装修不得违反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上所述,业主行使所有权要合法,那么业主的室内装修就要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建设部颁发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住宅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有五种行为(略)。
”第六条规定:“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四种行为(略)。
思想品德下册《依法保护人类共有的家园》教案
思想品德下册《依法保护人类共有的家园》教案一、教学目标1. 让学生理解人类共有的家园——地球的重要性,认识到保护地球的紧迫性。
2. 使学生了解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环保意识。
3. 培养学生依法保护环境、自觉履行环保义务的习惯。
二、教学内容1. 导入:讲解地球是人类共有的家园,人类活动对地球环境的影响。
2.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简介:介绍我国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
3. 环保案例分析:分析典型案例,让学生了解违反环保法规的法律责任。
4. 环保行动:引导学生思考如何在生活中落实环保行动,如节约用水、减少塑料垃圾等。
5. 总结:强调依法保护地球的重要性,呼吁学生自觉履行环保义务。
三、教学重点与难点1. 教学重点:让学生了解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提高环保意识。
2. 教学难点:培养学生依法保护环境、自觉履行环保义务的习惯。
四、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地球的重要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案例分析。
2. 讨论法:引导学生分组讨论如何在生活中落实环保行动。
3. 实践法:鼓励学生课后参与环保实践活动,如参加垃圾分类、植树造林等。
五、教学准备1. 课件:制作课件,展示地球图片、环保法律法规及案例分析。
2. 资料:准备相关环保资料,分发给学生。
3. 实践项目:联系当地环保部门,了解环保实践活动信息,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
六、教学过程1. 导入新课:通过展示地球图片,引导学生思考人类共有的家园——地球的重要性。
2. 讲解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简要介绍我国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让学生了解环保的法律依据。
3. 分析环保案例:选取典型的环保案例,让学生了解违反环保法规的法律责任。
4. 小组讨论:引导学生分组讨论如何在日常生活中落实环保行动,如节约用水、减少塑料垃圾等。
5. 总结提升:强调依法保护地球的重要性,呼吁学生自觉履行环保义务。
七、课堂互动1. 提问:在讲解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时,适时提问学生,检查学生对知识点的掌握情况。
房山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房山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在环境资源保护领域,法院的审判尤为重要。
在房山法院,有许多典型案例,展现了法官们对环境资源保护的重视和对违法行为的严惩。
本文将对房山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进行深度解析,并探讨这些案例对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的启示。
一、案例一:XX企业非法排污案这是一起涉及工业企业非法排污的案件。
根据《环境保护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房山法院判决认定该企业违法排放行为,并依法对其进行严厉处罚。
这一案件的审判过程展现了法院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为其他企业敲响了警钟。
二、案例二:XX村废物倾倒案在这起案件中,村民擅自将生活垃圾和建筑废料倾倒在村庄周边的山体上,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
房山法院依法对涉案村民进行了惩罚,并要求其进行环境清理。
这一案例彰显了法院对个人环境违法行为的严肃态度,也提醒了广大村民要加强环境保护意识。
三、案例三:XX公司非法采矿案该案件涉及一家企业在未取得采矿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进行采矿活动,导致资源浪费和地质环境损害。
房山法院对该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制裁,并责令其停止采矿活动。
这一案例凸显了法院对非法采矿行为的严厉打击,有力维护了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四、案例四:XX河水体污染案这起案件涉及一家工业企业非法将废水直排到附近的河流中,造成了严重的水体污染。
房山法院在审理中认真查明了事实,依法对该企业进行了处罚,并责令其进行环境修复。
这一案例体现了法院对水体环境保护的重视,也提醒了企业要加强废水处理和排放的管理。
五、案例五:XX林地砍伐案在这起案件中,涉案人员擅自对森林进行砍伐和烧毁,导致了大面积的森林资源损失和生态环境破坏。
房山法院对这一行为进行了严厉惩处,并要求其进行生态修复。
这一案例突显了法院对森林资源保护的决心,也警示了公众要珍惜森林资源,共同保护生态环境。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案例及细节未必属实)六、案例六:XX工厂违法噪音污染案这起案件涉及一家工业企业存在严重的噪音污染问题,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生活和健康。
国外多途径生态恢复40案例解析
国外多途径生态恢复40案例解析在当今社会,全球范围内的生态环境问题备受关注。
为了解决生态环境恶化的问题,国外出现了许多多途径的生态恢复案例。
本文将深入探讨并分析40个国外多途径生态恢复案例,旨在全面了解这些案例的具体做法和取得的成效,为我们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实践提供借鉴和启发。
1. 美国黄石国家公园生态恢复美国黄石国家公园生态恢复是一个典型的案例。
在该公园,野生动物数量在许多年的经营下得以持续增加。
通过自然保护区和人为控制相结合的方式,黄石国家公园取得了极大的成效。
此案例表明,在生态恢复过程中,多种途径的综合利用能够取得更好的效果。
2. 澳大利亚大堡礁保护与恢复澳大利亚大堡礁生态环境的恢复是全球生态环境保护的一个焦点。
多年以来,澳大利亚政府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和人力进行大堡礁的生态恢复和保护工作。
采取的措施包括环境监测、栖息地保护、污染控制等多种手段,有效地改善了大堡礁的生态环境。
值得注意的是,该案例中政府的重点投入和多种手段的综合使用对生态恢复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3. 加拿大冰川国家公园生态修复项目加拿大冰川国家公园生态修复项目是一个以生态系统为核心的多途径生态恢复案例。
该项目通过植被种植、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等多种手段,使得冰川国家公园内的生态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
这表明,在生态修复过程中,着重从生态系统的角度出发,多种手段的有机结合能够更好地实现生态环境的恢复。
4. 新西兰奥克兰港湾生态修复新西兰奥克兰港湾生态修复案例是一个典型的城市生态修复案例。
在这个案例中,城市化进程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破坏,但通过政府和社会的积极努力,奥克兰港湾的生态环境得以修复。
在生态修复过程中,政府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结合了植被恢复、水域净化、自然保护等多种手段,为城市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树立了榜样。
5. 富士山生态保护项目富士山生态保护项目是一个典型的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案例。
富士山地区自然资源丰富,但同时也受到了人为活动的破坏。
环境保护法规及典型案例解析汇总
环境保护法规及典型案例解析汇总【环境保护法规及典型案例解析汇总】环境保护是人类永恒的话题,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和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环境保护法规也随之出台。
本文将对环境保护法规进行解析,并通过典型案例来说明其在实践中的应用。
一、环境保护法规解析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该法是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对于环境污染防治、资源利用和生态保护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通过强制性的法律规定,保护环境的责任被赋予了相关部门和个人。
2. 《环境影响评价法》该法针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进行了规定,确保项目在筹备和实施阶段对环境的影响能够得到评估和控制。
该法为环境保护提供了有效的手段和依据。
3. 《大气污染防治法》该法是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的基本法律,明确了大气环境保护的目标和原则,规定了对大气污染的防治措施和责任。
通过该法的实施,我国大气污染得到了有效地治理和改善。
4. 《水污染防治法》该法是我国水污染防治的主要法规,对水污染的防治责任、污染物排放和溢出的限制、水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通过该法的实施,我国的水环境质量得到了明显的改善。
5.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该法整合了我国固体废物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固体废物的分类、转运、处置和回收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通过该法的实施,我国固体废物管理水平得到了提高。
二、环境保护法规典型案例解析1. 南水北调工程案例南水北调工程是我国历史上规模最大、影响最广的一项水利调水工程,对改善北方地区的水资源短缺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该工程充分考虑了沿线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通过采取水资源补偿、湿地恢复等措施,保护了生态环境的健康。
2. 京津冀大气污染治理案例京津冀地区是我国大气污染最严重的地区之一,针对这一问题,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例如,限制高污染排放行业的发展、加强大气污染监测和治理体系建设等,通过多方合作和综合施策,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3. 松花江水污染防治案例松花江流域是我国重要的淡水资源之一,但受到了农业和工业活动的污染。
四个配套办法环境保护实施典型案例解析
行为
具体分列
分列了“可以”和“应当”适用情形;
已造成严重污染的或者有第四项、第五项情形之一的 ,应当实施查封、扣押。
适用的例外情形(第六条)
➢城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等公共设
施的运营单位
➢生产经营业务涉及基本民生、公共利益的 ➢实施查封、扣押可能影响生产安全的
实施主体——
环保部门、农业 等有关部门、公安机关
实施对象——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罚则——
一般:处10—15日拘留 情节较轻:处5—10日拘留
实施程序——
移送材料 移送时限 案卷规范 公安机关受理、审查、决定
稽查——发现下级应当移送而未移送的,应当责令移
送
案例 浙江省杭州市环保与公安联合执法 查处12家印染作 坊、行政拘留26人
地方环保部门要做的——
(一)加大惩处力度,切实发挥新法新规作用 解决不会用、不敢用、适用不平衡问题
(二)加强信息公开和报送工作 (三)完善衔接机制,加强司法移送
汇报结束
谢谢
41
2013年,全国下达行 政处罚决定66000余件, 罚款23亿多元。
2014年,全国下达行政
处罚决定83195件,罚款31 亿多元。
3
2015年1-8月《环保法》实施情况
◆按日计罚——405件 罚款数额32847.85万元 ◆查封扣押——2400件 ◆限制生产、停产整治——◆1524件 ◆移送行政拘留——1116件 ◆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1029件
《环境保护法》4个配套办法实施 典型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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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4个配套办法实施情况
二、4个配套办法要点提示与典型 案例解析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典型案例解析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典型案例解析引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是当前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之一。
为了保护环境,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纷纷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和条例。
本文将以典型案例的方式,解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案例一城市污水处理厂项目城市污水处理厂项目作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典型案例,其环境影响较为突出。
在项目建设之前,环保部门对该项目进行了全面的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该项目在施工前需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对该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论证,并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方案。
在施工过程中,项目方必须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方案的要求进行施工,并安装相应的环保设施。
项目方还需要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对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
如果发现环境影响超过了环境保护方案的规定限值,项目方需要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修正,并向环保部门报告。
案例二地铁项目地铁项目是一个大型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较大。
在项目启动前,该项目需提交环境影响报告,对项目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估,并提出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控制噪音、振动等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同时,项目方还需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的扬尘、废水等环境监测,确保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超过国家规定的限值。
在施工期间,项目方需与周边居民保持有效的沟通,及时解决居民反映的环境问题。
在项目完工后,还需进行环境评估,确保项目建设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持久性的影响。
案例三工业园区项目工业园区项目是一个涉及多个企业的大型建设项目。
为了保护环境,该项目需制定详细的环境保护管理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施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该项目需在建设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确定环境保护管理措施和预防性环境保护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项目方需要对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进行有效的控制和治理,并定期进行环境监测。
环境安全培训与教育
环保培训的影响力
分析培训对社会的影 响
共建绿色未来 共同努力构建绿色未来
环境安全培训的 社会价值
环保培训不仅造福企业与员工,更是对整个社 会的助益。通过教育培训,我们可以共同做出 环境保护的贡献,建设美好的明天。
环境安全培训未来展望
未来随着技术的发展,环境安全培训也会面临新的挑战与机遇。本页将探 讨未来技术对培训的影响,创新培训模式的探索,以及介绍环保培训的典 范企业示例。
环境安全培训效果案例
案例分享
公司内部开展环境安全 培训后的实际案例分享 和成果展示
持续性改进实践
公司持续改进环境安 全培训,不断提升员 工的工作安全水平
成果展示
展示员工在实际工作中 应用培训成果取得的成 绩
● 07
第七章 环境安全培训总结
环境安全培训的 重要性
环境安全培训对于企业和个人都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对环境保护理念的传递,能够增强大家的 环保意识,促进环保行为的形成。未来发展展 望着眼于发展趋势,希望能够持续改进与创新, 实现环境安全培训的不断深化。
培训效果评估指标
参与率评估
01 参与培训活动的人数占总员工数的比例
知识掌握率评估
02 评估员工对环境安全知识的掌握程度
应用能力评估
03 评估员工将培训所学应用于工作实践的能力
成效评估方法
问卷调查
设计评估问卷,收集员 工培训后的反馈意见 分析问卷结果,评估培 训效果
实操评估
通过模拟实操或场景再 现评估员工的实际操作 能力 观察员工在实际工作中 应用所学知识的情况
线下培训 面对面教学
实地演练 模拟真实场景
在线课程 随时随地学习
考核评估 评估培训效果
●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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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亮点
6、专设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专章(第五十三条至五十 八条) 新的环境保护法专章规定了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 参与,加强公众对政府和排污单位的监督。建立了 “黑名单”制度。 这一章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一是明确公众的知 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明确重点排污单位应当 主动公开环境信息;三是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的公众参与。
修法过程
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 决通过了《环保法修订案》,新法将于明年1月1日施 行。至此,这部中国环境领域的“基本法”,完成了 25年来的首次修订。 环保法牵涉面甚广,争议较多,这次修法破例进行了 四次审议才得以通过。 修改后的法律共七章七十条,与现行法的六章四十七 条相比,有了较大变化。 被称为“史上最严格环保法”,一部“长牙齿”的法律。
新《环境保护法》
修法过程
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2011年 环保法正式列入修法计划 2012年8月 开始进行审议修订 2012年8月 第一次审议 2013年6月 第二次审议 2013年10月 第三次审议 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八次会议修订。
新法三大突破
突破一、推动建立基于环境承载能力的绿色发展模式 新环保法要求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 制,实行环保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分阶段、 有步骤地改善环境质量等。这些规定将成为推行绿色 国民经济核算,建立基于环境承载能力的发展模式, 促进中国经济绿色转型的重要依据。
新法三大突破
新法亮点
3、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第 二十五条) 新环保法第二十五条增加规定,企事业单位和其 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 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 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序法律法规(含司法解释)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民事公益诉讼)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 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 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法》的解释 第十三、公益诉讼(第二百八十四条—第二百九十一 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 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 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新法亮点
1、保护环境上升为国家的基本国策(第四条) 与现行环境保护法相比,新法增加规定“保护环 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并明确“环境保护坚持保护 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污染者担责 的原则。”可见新的环境保护法在总则中进一步强化 环境保护的战略地位,依照《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 观加强环境保护决定》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 护重点工作的意见》确定的总体要求,将环境保护融入 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第一次被提到与政治、经济 同等的高度上来,意味着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和迫在 眉睫。
突破二、推动多元共治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新环保法改变了以往主要依靠政府和部门单打独 斗的传统方式,体现了多元共治、社会参与的现代环 境治理理念。其中,各级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企业 承担主体责任,公民进行违法举报,社会组织依法参 与,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
新法三大突破
突破三、加重了行政监管部门的责任 新环保法一方面授予对各级政府、环保部门许多 新的监管权力,环境监察机构可以进行现场检查,授 权环保部门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设施设备可以查封 扣押,对超标超总量的排污单位可以责令限产、停产 整治。针对违法成本低的问题,设计了罚款的按日连 续计罚规则;针对未批先建又拒不改正、通过暗管排 污逃避监管等违法企业责任人,引入治安拘留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一方面,它又规 定了对环保部门自身的严厉问责措施。
新法亮点
2、规定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第十二条) 新的环境保护法增加环境日的规定,将联合国大 会确定的世界环境日写入本法,规定每年6月5日为环 境日。 为进一步提高公民环保意识,新法增加规定公民 应当采用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同时,增加规定公民 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配合实施环境保护措施, 按照规定对生活废弃物进行分类放置,减少日常生活 对环境造成的损害。
新法亮点
7、公益诉讼主体扩大(第五十八条) 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扩大到设区的市级以上政 府民政部门登记的相关社会组织。 符合规定的社会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 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提起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 讼牟取利益。 新修订环保法还规定,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 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 损害时起计算。
环境保护法规及 典型案例解析
二〇一六年五月
一、环境保护主要法律法规解读 二、典型案例分析
一、环境保护主要法律法规解读 (一)实体法律法规(含司法解释)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1月1日 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13年12月 28日修正) 3.《环境影响评价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章
新法亮点
4、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第二十九条) 新修订的环保法引人注目的规定是首次对“生态 保护红线”的设定。第三章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国 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或脆弱区等区 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
新法亮点
5、重点污染物排放将总量控制(第四十四条) 新法一是规定国家对重点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控 制制度。二是建立对地方政府的监督机制。重点污染 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由国务院下达,省级人民政府负 责分解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在执行国家和地方污染物 排放标准的同时,应当遵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指标。对超过国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 未完成国家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省级以上人 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其新增重 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