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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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办法
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促进医疗质量稳步提高,现对医疗管理各环节质量控制实行奖惩制度,奖优罚劣,并制订如下奖惩办法:
一、评价标准
1、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2、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处方管理办法》。
3、病历检查以运行病历和出院归档病历相结合。
4、处方检查以药房己发药处方和病历中医嘱为准。
二、病历书写:
(1)、存在以下问题:
1、首次病程记录未在8小时内完成、住院病历未在24小时内完成。
2、未按规定书写病程记录(病危至少1次/1天;病重至少
1次/2天;病情稳定至少1次/3天)。
3、上级医师查房未在入院48小时内完成;病情危重患者的查房未在入院24小时内完成。
4、副主任医师以上的医师查房记录未在入院72小时内完成。
5、二级以上手术、介入手术术前无术前小结。
6、甲、乙类手术和特殊手术的无术前讨论,或手术者未参加为前讨论。
7、术后24小时内未完成手术记录,手术记录中手术者未签名。
8、术后首次病程记录未在术后及时完成。
9、无麻醉后随访记录。
10、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前未签署知情同意书,知情同意书中缺少患者或家属及医师的签名,在医嘱下达后未及时完成。
11、已输血病、病历中无输血前常规检查报告单。
12、输血治疗类病历未签署输血同意书。
13、抢救医嘱与抢救记录不一致。
14、各种记录中缺少医师的亲笔签名,不得有模仿他人的签名。
15、医疗记录与护理记录内容不一致。
16、诊断报告不符合报告时限,未由执业医师签发。
以上情况每份病历每项不规范罚款*元。运行病历检查评分标准加入年终医疗质量考核中。
17、申请检查单出现二处不规范或缺陷的,每张罚款申请医
师*元。
三、归档病历的相关处罚规定:
1、出院归档病历如出现缺陷,由病案室通知科室修改,一周内未及时完善,罚款*元。
2、出现乙级病历每份罚款*元,丙级病历每份罚款*元。
四、医技科室相关处罚规定:
1、检验、放射、B超科室质控重在报告的准确,出现漏诊、
误诊或丢失标本的,每次罚款*元;因此造成医疗纠纷的,按相
关法律法规处理。
2、检验、放射、B超科室(如申请单、化验单、处方、报
告单、药物发放)等环节工作间衔接,由相关科室工作衔接及时
质控,及时发现缺陷,及时报告,查核属实的,未及时质控而引
发医疗纠纷的一并处罚*元。
3、检验、放射、B超科室结果属于“危急值”范围,检
验、放射、B超科没要及时登记和通知相关科室扣责任人*元。
五、医政科对运行病历、归档病历、科室质量控制记录情况进行检查及监管,并根据科室医疗质量考核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每月进行一次全院医技科室检查,其平均分数纳入当月的质量考核,与本月份的奖金比例成正比。
六、奖励
1、检查中每月运行及归档病历书写质量平均达到98分以上的科室给予奖励*元,奖金由科室主任处置。
2、年终奖励病历书写优胜科室和个人优胜者各奖励*元。
3、突出临床专科文化建设,规范医疗临床指南的应用,完成好的科室每季度奖*元。
4、积极参加各类技术操作比赛或其他竞技活动前三名者每人奖励
*元;
医疗质量检查考核的结果与科室、个人的绩效工资、职称晋升、年度考核、劳动聘用等挂钩。所有罚金均由财务科汇总报会计室从科室或个人绩效工资中扣除,留存在质控办用于奖励个人或科室。此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