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小脚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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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莲绝唱”的症候阅读:以云南通海六一村缠足老人为例

“金莲绝唱”的症候阅读:以云南通海六一村缠足老人为例

对健康 的危害有较多想象 的成分 , 至少 它并不
比西 方 的束 腰 更 甚 。传 教 士 美 魏 茶 ( Wi l l i a n C h a r l e s ) 也观察到缠足女人每天 可以步行几英
里, 护士轻松 自如看护婴儿 。无论是 以三寸金 莲摇晃行走 的年轻妇女 , 还是在街道上 嬉戏玩
“ 金莲绝唱 ”的哀 叹与近代 反缠足话语 的历史
脚不利于逃生 。 传教士甚 至用缠足和西方 的束
腰相 比较 , 认为缠足 比束腰伤害的伤害性更大。
然 而 这 种 观点 较 早 就 遭 到 了 反 驳 ,雒 魏林
( Wi l l i a m L o c k h a r t ) 在《 从 1 8 4 0 — 1 8 4 1 年度 舟山
女性的 自我建构 。
[ 关键词 ]缠足 ;六一村 ;金莲 绝唱 [ 中图分类号 ] C 9 1 3 . 6 8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 ]1 6 7 3 — 8 6 1 6 ( 2 0 1 7 ) 0 2 — 0 1 2 0 — 0 9
在对 中国古代及近代女性 的性别研究 中 , 缠足是屡屡被提及但又轻 易被放 过的话题 。 中 国近代对传统女性 的批 判 , 可 以说 是从反缠 足
开始反缠足 , 但 收效甚微 。 一直到鸦片 战争后 , 西方 人将 中 国的缠 足影 像带 到西 方作 为落后 国度 的陋习展 览 , 将缠足 、 留辫 、 鸦片等视为落
后 中国的标 志 ,大大刺激了 中国的知识 分子 , 进而催生大规模 的反缠足运动 。
缠足妇女 的生活并非如他们所述 , 然而将缠足 妇女构建为拥有柔弱之躯还是大有市场 , 并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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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鞋子真实再现的历史悲剧

小鞋子真实再现的历史悲剧

小鞋子真实再现的历史悲剧古今中外,历史中屡次发生的悲剧在小鞋子这个微小物品上得到真实再现。

小鞋子,作为人类历史上一种重要的服饰,既是时尚的象征,也是无辜受害者的见证。

通过探索小鞋子的历史、使用和象征意义,我们能够深刻了解这种表面微不足道却隐藏着无尽悲剧的物品。

第一节:小鞋子的历史背景在古代,小鞋子是一种常见的鞋履形式,尤其在中国文化中,小鞋子具有特殊意义。

古代中国的儿童往往会穿戴小鞋,这不仅是一种习俗,更是家庭和社会的期望对孩子们的要求。

小鞋子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几千年前,它见证了时代的更替和人类文明的进步。

第二节:小鞋子的使用与意义小鞋子在古代的使用不仅仅是为了保护脚部,更是与社会地位、性别、年龄等因素密切相关。

在一些古代文化中,女性被束缚于小鞋中,这被视为对她们的控制和限制,带有极大的性别歧视成分。

不仅如此,小鞋子也是封建社会中等级和地位的象征,因为只有富有和贵族阶层才能用心设计精美的小鞋,而穷人和奴隶则只能穿着朴素简陋的鞋履。

第三节:小鞋子背后的悲剧尽管小鞋子在历史上经历了许多辉煌和美丽的时刻,但它也承载了无数的悲剧。

一个具有典型代表性的例子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女性小脚悲剧。

为了满足对小脚的审美追求,许多女性在年幼时被迫束缚小脚,导致生活的痛苦和残疾。

同时,这种悲剧也延续至今,尽管已经被禁止,但仍有人在农村地区持续实施。

其他国家和地区也有类似的悲剧,比如非洲一些部落的女性强制穿戴过于小号的鞋子,给她们的脚带来了伤害和痛苦。

第四节:用小鞋子叩击人性小鞋子的历史悲剧不仅仅是个体的痛苦,更反映了人性的阴暗面。

人们的需求和欲望常常使他们无视他人的痛苦和权益,从而导致悲剧的发生。

小鞋子既是社会压迫的象征,也是人性贪婪的体现。

作为现代人,我们应该反思这种不尊重和不平等的行为,以确保历史悲剧不再重演。

结论:小鞋子即是历史的见证,也是人性的映射。

通过了解小鞋子的历史、使用和象征意义,我们渐渐认识到这个看似微不足道的物品背后承载的悲剧与不平等。

浙南缠足妇女现状调查

浙南缠足妇女现状调查

带的农村 甚至城市里 ,也仍
然 常见 缠 足 的老 年 妇女 。 因此 ,
时至上世纪未 , 龙江 、 北 、 黑 河
部 分 老年 妇 女 还 留有 缠 足 的
治阶级奢侈荒淫的象征 。 随着时代的更迁 ,缠足 已 经从统治阶级 的宫廷逐步向民
上海等地的一些鞋店里 ,还在
Et, i ,这部分老年人的年龄大 l ̄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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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 不 便 ,而且 在 整 个 裹脚 过 程
元 5 0年 ) “ 0 的 潘妃 步 步 生莲
花” ;三 是 起 源 于 隋 炀 帝 时 期 ( 元 6 4年 ~公 元 6 ) 公 0 1 7年 的 “ 月 娘莲 花 刀 行刺 皇 帝 ” 吴 ; 四 是 起 源 于 唐 玄 宗 在 位 时 期
“ 三寸金莲 ” 名字虽 雅 , 却是 但
女人 以健康为代价用血泪换来
的。
( 公元 7 2年 ~公元 7 6年 ) 1 5 的“ 杨贵妃着尖 头绣鞋 ” 五是 ; 起源 于 五代 南 唐 李 后 主 时期
( 元 9 7年 一公 元 9 5年 ) 公 3 7
放缠缠 , 一波 三折 , 断断续续 , 差不多到新中国成立前后才真 正彻底的放足 , 称为“ 解放脚” 。
I S o s Hit r = h e so y 趋
目 V0 .2N0 8W e te t e 1 / ./ sl a h r 3
豳 种江 顾任飞 吕飞 圜 浙江 /贝士 J1 昌 I 口 s
缠足是 中国 代的 一种陋 ; , 封 古 习 是 教 束 鲁 下 的 一种 毫 l 性 的 风 孽 # 理 俗习 惯 , 是■种 病 态 的审 美观 。 但 是 着时 代 的变 迁 , 髓 现代 文 明 已 彻底 抛 弃了 接 近原始的 野 蛮 , 仅 存 的 缠足 女 子亦 逐渐 消 失 受 o 了不 让 中国妇女千年 缠足 受 为 的薅 痛 与届翊 露随着 历史l 莅 而 的亩 逝 潼壹 一批莘i 子 对浙I 区缠 嘉 南地 足 妇女现 状展 开 了调 查。

裹小脚的历史原因

裹小脚的历史原因

裹小脚的历史原因
裹小脚是中国传统的鞋履文化,被广大中国人民广泛流传了几百年。

然而,其历史原因却和许多人们想象的原因有所不同。

裹小脚的历史因素
涉及到中国的经济、社会、文化、地理等方面。

在传统的中国社会中,官员在当时的权力制度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穿鞋子是一个象征着富裕和地位的事情。

因此,为了让他们区分出身份,
普通百姓被禁止穿鞋,而被迫裸足行走。

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富裕家庭为
了能够使自己的女性成员能够穿鞋,就会对着女孩子的脚进行绑扎,使其
脚变得小巧玲珑,同时也能将其囚禁在家里,避免女孩子们去外面做兼职,在这种条件下,裹小脚愈发流行了起来。

另外一个影响因素是中国传统的审美标准。

中国文化中,给人留下深
刻印象的一定是纤瘦、柔弱、白皙文静的女子形象。

在这种审美观念下,
女性的脚变得更加小巧修长就成为了一种“美”的标志,裹小脚也成了实
现这一目的的手段。

除此之外,中国的地理条件也是导致裹小脚流行的原因之一、在中国
的南方湿润地区,一年中大部分时间都会受到雨水的影响,而且道路经常
泥泞不堪。

因此,当时的女子们为了防止脚掌弄脏,就想到了裹脚这种方式,从而让自己赤脚行走时更为方便。

总的来说,裹小脚的历史原因包括社会、文化、地理等方面的因素。

尽管在现代社会,这种鞋履文化已经渐渐地淡出历史舞台,但是,在很多
人心中,这种美丽和优雅的传统仍然保留着深刻的记忆。

最后的金莲绝唱

最后的金莲绝唱

最后的金莲绝唱肖育文【期刊名称】《今日民族》【年(卷),期】2016(000)006【总页数】2页(P30-31)【作者】肖育文【作者单位】【正文语种】中文时间:2007年7月28日地点:云南玉溪通海县长河村当对缠足有所认识的人进入“小脚女人村”之前,毫无例外,都怀揣着一颗猎奇的心,因为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这个叫六一村的村庄,曾经生活着300多位“三寸金莲”。

如今,这个被称作“中国最后一个小脚女人部落”的村落,小脚女人已不到20位。

云南虽然自古以来就是少数民族聚居地,但明代以来汉族大量迁入,妇女缠足的习俗也带到了云南。

通海县是当时的交通要冲,手工业发达,商业市场繁荣,加上妇女多在家纺织或从事家务劳动,因此缠足之风很盛。

由于历史的原因,通海县至今仍健在的小脚老太太,就成为中国最后的小脚群落之一,同时也是这一历史的最后见证。

民间谚语说得十分形象:“小脚裹一双,眼泪流一缸。

”小脚,又叫三寸金莲,俗称裹小脚,是把女子的脚用布条扎裹起来,使其变得又小又尖的一种封建陋俗。

这种经过紧密缠裹导致筋骨畸形的小脚竟被古人美化为“三寸金莲”而受到广泛赞美,乃至男子为之颤倒,女子为之痴迷。

“三寸金莲”名字虽雅,但却是女子以健康为代价用血泪换来的。

缠过的小脚,从正面看,像火伤之后,脱去陈皮烂肉,露出变形的一个肉疙瘩。

只有一个翘起的趾头,依稀可辨上面的指甲,其他,一概呈现出可憎的模糊轮廓。

从侧面看,脚趾和脚跟已从中折断,两部分紧挨在一起,在软肉的附和下,形成一条由两端站立的曲线,脚跟臃肿,脚掌消失,脚背凸起。

脚的全长不及自然长度的一半,整只脚像一个不规则的三角形。

最恐怖的是从正面看脚底。

那是一幅完全消解了人足原始形象的荒诞图案。

除了变形的足跟之外,已没有一丁点平滑的脚板。

四个脚趾长短不一地向外转折,围绕在以大脚趾为轴心的脚心下面,脚趾的正面因此变成了脚板心,完全扭曲地压在了脚板底下。

如今通海的市面上能买到小脚布鞋、小脚皮鞋,但老人们仍然喜欢穿自己做的鞋,那上面绣的小鸟、撒的碎花,针脚密不密,鞋形正不正,让人一看就知道这个女人是不是精明能干。

中国小脚文化之我见

中国小脚文化之我见

中国“三寸金莲”设计之我见缠足是中国古代社会对妇女迫害的主要证据之一。

女性缠足作为一种在中国社会产生久远,流传广泛的恶劣习俗,是女性文化中的畸形产物。

本文将对“小脚文化”产生的历史渊源,对女性和社会的危害作一考析,并谈谈自己对于“小脚文化”的思考。

一、起始及原因中国女人“小脚”的历史大约有千余年,据说始于南北朝、唐代,兴盛于宋代,延续至民国时期。

唐镐诗曰:‘莲中花更好,云里月常新’,因官娘作也,由是人皆效之,以纤弓为妙。

以此知札脚至五代以来皆为上。

札脚起源于宫廷,为了展示女人的轻盈,娇柔,起舞时有凌云之态,让皇宫大人们逍遥享乐,宫女们以帛绕脚,是为缠足的开始。

后来“缠足”由宫内传到宫外,直至民间。

到了宋朝末年,社会上还兴起了一股“以大足为耻”的风气,到了明代,女子缠足的风气更盛,后居然成为一种时尚,一种男人们的审美情绪,一种精致文化,一个女人成长的必修课。

缠足的产生绝非偶然,而是与中国社会的封建制度,道德伦理密不可分的。

首先,缠足是阶级压迫的反映。

封建统治阶级是将自己骄奢淫逸的生活建立在对广大劳苦大众种种压迫之上的。

为了满足自己的欢娱和纵欲,统治者不仅在政治上奴役,经济上剥削被统治者,而且还在精神和肉体上恣意折磨、摧残之。

其次,缠足是男女不平等观念的产物。

中国女性在封建社会中,不仅受到政权,族权、神权的压迫,还要受到男权的压迫。

未嫁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的伦常决定了她们的一生只能是逆来顺受,遭压迫,受欺辱,而又不能有任何的不满和反抗。

如此命运,缠足也就成了她们必须严守的一项规矩,只有听命之理,哪有不从之由。

从以上两点分析可以得出结论:缠足的起源绝对不是哪个封建帝王的发明创造,而是与封建专制社会密切相关的,其实质是罪恶的等级制度歧视、欺辱、践踏女性的必然产物。

二、缠足的危害缠足,对女性来说,无论是在心理上,还是在生理上都是一种野蛮的摧残。

古代的时候女人没有社会地位,很多男性喜欢女人的小脚,因此就进行缠足,女性在缠足的时候痛苦是很大的,需要把骨骼和肉缠得变形才算到达要求,相当的痛苦,那么古代缠足的危害有哪些呢?⑴劳动力减半------加剧社会贫困人类社会男女各占其半,女子缠足,半为残废,缠足时代的女子多以“没脚”自比,脚小难行,行必扶墙,拄杖持杆,有条件则是婢女扶持,甚至“扶婢仅能步中庭”,若逢兵荒马乱,只有坐以待毙。

中国妇女缠足的历史

中国妇女缠足的历史

中国妇女缠足的历史中国妇女缠足是一个历史悠久的传统习俗,自10世纪起,开始流行于中国北方地区,尤其在中国南方长盛不衰,直到20世纪初才逐渐废止。

这一习俗几乎成为了中国传统文化的象征之一。

然而,妇女缠足的历史却充满了争议和探讨。

妇女缠足的起源可追溯到10世纪的五代时期。

当时,女性缠足并非受到社会规范的要求,而是出于个人的审美标准和追求。

相传当时的舅妈李氏缠足后,春蚕破茧时向她的丈夫展示,“玉骨丁宁”的足部纤巧而曼妙,深深迷倒了她的丈夫。

这一事件被誉为缠足的始祖。

随着时间的推移,妇女缠足的风气逐渐在北方地区蔓延。

妇女缠足主要是通过束缚女性的足部骨骼来阻断其生长,使足部呈现出小巧、纤细的形态。

一般来说,女婴在十来岁时开始缠足,足绑大约持续两、三年,直到足部完全束缚和弯曲为止。

这个过程中常常伴随着疼痛和感染,但女性们却无怨无悔地承受。

妇女缠足的理论支持者主张,小脚能够使女性更加妖娆,体现妇德和家庭美德。

而且,小脚也被认为是不受世俗纷扰的象征,因为这些缠足的女性基本上被限制在家庭内,不能外出工作或参与社交活动。

缠足被视为巴金式的束缚,代表了封建社会的压迫和歧视。

然而,在现代来看,妇女缠足已经被广泛批评。

这种传统习俗被认为是对女性权利和自由的剥夺,严重违反了人身尊严和人权。

妇女缠足难以为现代女性提供任何实际价值,反而造成了许多身体健康问题。

缠足导致足部骨骼和关节变形,行走不便,甚至很难进行正常的生活活动。

为了废除这一传统习俗,中国妇女从19世纪末开始发起了多次反对运动。

这些妇女组织了示威游行,呼吁废除缠足,并争取妇女平等的权利。

在这些持续不断的努力下,妇女缠足逐渐开始消失。

1902年,清政府颁布了一项禁止缠足的法令,这标志着妇女缠足的合法化。

然而,即使法律已经废除,习俗的彻底消失仍需要时间。

妇女缠足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

它既是对家庭美德和传统价值的体现,又是对女性权益和健康的伤害。

如今,妇女缠足已经成为了过去的象征,在当代社会被全面禁止。

清朝时期缠足陋习大起底

清朝时期缠足陋习大起底

清朝时期缠⾜陋习⼤起底三⼨⾦莲的背后隐含的是古代男⼈对⼥⼈视为玩物,对⼥性极其蔑视的有⼒证据。

下⾯,我们⼀起来看看三⼨⾦莲发展到清以后的⼀些状况。

中国妇⼥裹脚最早出现于宋朝,流⾏于明清。

⼈们把裹过脚的称之为“莲花”,不同⼤⼩的脚也分为不同的等级,据记载,⼤于四⼨的称为“铁莲”,四⼨的称为“银莲”,⽽极品裹脚的尺⼨是三⼨,便是我们熟知的“三⼨⾦莲”。

根据清朝乾隆时期民间习俗《清俗纪闻》所说,民间的⼥孩⼦在七⼋岁时,就要⽤缠脚布将脚的前部紧紧包裹起来,防⽌继续⽣长。

因此,⼥孩⼦七⼋岁以后就不能轻易出门了。

平时活动总是需要侍⼥的搀扶才⾏,要是出远门就得做轿⼦,步⾏是万万不能的了。

⼥⼦的⼀⽣,缠⾜是最重要的事,不缠⾜的⼥孩被叫做“天⾜”,⽽当时是“夫以为耻,母以为辱”,甚⾄会因此⽆法出嫁。

俗话说“裹⼤脚嫁瞎⼦,要吃馍馍背褡⼦;裹⼩脚嫁秀才,要吃馍馍拿⾁来”,所以脚越⼩越受追捧。

⼥⼦缠⾜这事对⼤户⼈家来说是⾄关重要的,⼀般⼈家也给⼥⼉缠⾜,但是对于贫困⼈家来说,缠⾜的规矩就不那么严格了,因为⼥⼦需要⼲活持家。

每⼀个民族都有⾃⼰的审美观,汉族⼥⼦追求窈窕曼妙的⾝姿,这种传统就是⼥⼦缠⾜习俗形成的最原始动因。

除此以外,缠⾜似乎还有另⼀个⽬的。

由于脚⼩不便于⾏⾛,让⼥⼈缠了⾜就可以防⽌“红杏出墙”。

就如同中世纪的欧洲男⼈为⼥⼈制作了贞操带。

清朝⼊关之前,皇太极就曾下令,不准关外妇⼥缠⾜。

⼊关后,顺治⼆年(1645年)即下令,严禁⼥⼦缠⾜并试图改变汉族妇⼥缠⾜之风。

顺治到康熙时期,清廷曾多次发布禁⽌⼥⼦缠⾜的命令。

康熙三年(1664年)规定康熙元年以前所⽣⼥⼦的缠⾜不再追究。

元年以后所⽣的⼥⼦禁⽌缠⾜,违者严惩:对于⽗亲有官职的就由吏部、兵部处置;没有官职的平民家由刑部责打40⼤板,并流放10年;对失察的官员,也要由吏部等部门处理。

康熙七年(1668年),都察院左都御史王熙认为这种规定太过严厉,会造成民间诬妄举报,以致牵连⽆辜,他建议放宽禁⽌缠⾜的法令。

小脚趾头有双指甲的传说及姓氏精编版

小脚趾头有双指甲的传说及姓氏精编版

小脚趾头有双指甲的传说有一期的《中国国家地理》说这是匈奴人的特征,可是在《最后的匈奴》一书中又说区分汉人和匈奴人的方法是,汉人的脚趾甲是两半的,匈奴人的脚趾甲是整个的.两个说法完全相反。

最初知道我是匈奴人的后代后,很兴奋.不是为匈奴人而荣,而是为自己与众不同沾沾自喜.后来在网上搜了资料,才知道有这个特征的人很多,不禁有些失落.我现在不太相信这是匈奴人特征的说法,只是觉的他们不大可能有这么多的后裔,而且还顽强的保持着这个特征。

最近在读《全球通史》,在介绍欧洲的古典文明章节,有不少匈奴的内容.这些匈奴正是从中国的西北部一路西迁过去的.在汉朝文景之治后的公元前133年,汉武帝下了对匈奴开战的决心.卫青,霍去病直击大漠,双星闪耀,打的匈奴找不着北,只能在阴山脚下放声悲歌:"亡我祁连山,使我牲畜不繁息。

失我焉支山,使我妇女无颜色".到西域副校尉陈汤私自调发西域各国军队,越过帕米尔高原,于中亚斩郅支单于首级传送长安,取得西汉与匈奴百多年战争的胜利.正如陈汤在给皇帝的奏疏中所说:“犯强汉者,虽远必诛!”从此大汉威名扬播天下。

剩下的匈奴逃到中亚,又和各游牧部落一团混战,今天这个败了向西逃,明天那个败了向西逃,于是欧洲的噩梦开始了.匈奴人在公元372年渡过伏尔加河,击败了日尔曼族的东哥特人,又逼使西哥特人败入罗马帝国寻求避难,后者于410年洗劫了罗马城.匈奴人在匈牙利平原建立王国,并以此为基地四处袭击罗马帝国东西部各省.公元452年,匈奴人在首领阿提拉的率领下,突然出现在未设防的罗马城门前,蹊跷的是竟然被罗马教皇利奥一世罗里八唆的侃晕了,估计这是一个类似大话西游里的唐僧似的人物,最终匈奴人没有攻城而是掉头北上.更蹊跷的是,一年后的一个早晨人们发现阿提拉死于动脉破裂,身边还躺着一位一天前刚和他结婚的日尔曼公主.哦,多少惊心动魄的历史啊,都是由女人这样写就的。

阿提拉的匈奴帝国在他死后分崩离析,匈奴人从此在欧洲的历史中消失.但匈奴人给了罗马帝国最后一击,导致欧洲进入了漫长的中世纪.在亚洲,匈奴的一部分--南匈奴最终归顺了大汉王朝,可能最终被同化了.汉武帝从来没有想到,他的一个决定扰乱了整个世界,改变了人类的进程.斯塔夫里阿诺斯认为,在几大古典文明中,只有西方的古典文明在游牧民族的持续入侵中永久的淹灭了,它不象南中国和南印度,免遭侵略,或者拜占廷和波斯,击退了入侵者.而正是这一独特性,让西方在漫长的中世纪孕育了新的文明,在近代跑到了世界的前列。

缠足小史

缠足小史

缠足小史提交者 : 王威于泡网俱乐部 (/) 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女子缠足之始现代人将女子缠足、宦官和科举,评为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三大"遗产"。

从地下发掘的文物和古文献可知,五代以前男女的鞋子是同一形制。

所以,女子的缠足历史与其他两大遗产相比较而言,时间是最短的。

要讨论缠足,首先要了解"小脚为贵"的审美观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根据正史记载,公元五世纪的南齐东昏侯萧宝卷,极其宠爱军妓出身的妃子潘氏,甚至在外出游玩,让潘氏乘车走在前,自跨骏马跟于后,充作随奴。

这位潘妃之所以赢得君王的百般宠爱,据说是因为有一双不盈一握的小脚。

严格说起来,女人为了自己的脚看起来小,而乐意穿小鞋,其实并不自今日始,从汉代开始,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就说到,北方赵女郑姬"揄长袂,蹑利屣"。

利屣即鞋头小的舞鞋。

利屣在现代都很流行,古代更不用说了,白居易在《送上阳白发人歌》上说"小头鞋屣窄衣裳,青黛点眉细细长,外人不见见应笑,天宝末年时世妆。

",这里的小头鞋屣显然也是尖头鞋了。

可是女性追逐美的欲望从来是无止境的,即便在今天都是女性为了瘦身而饿死的新闻。

有了尖头鞋还不满足,那怎么办呢?鞋子和脚的关系,有一句成语很形象,削足适履。

为了穿上更小的鞋子,削足虽然做不到,但是缠足裹脚却不是什么难事。

据说缠足始于南唐。

"起于南唐李后主。

后主有宫嫔窅娘,纤丽善舞,乃命作金莲,高六尺,饰以珍宝,絅带缨络,中作品色瑞莲,令窅娘以帛缠足,屈上作新月状,着素袜,行舞莲中,迥旋有凌云之态。

由是人多效之,此缠足所自始也。

" 清人余怀作《妇人鞋袜辩》。

我们看完这段文字,便当明白,当时的缠足,既满足女子追逐美的天性,又不至于对女性造成太大的伤害,还能翩翩起舞,"回旋有凌云之态",完全不像明清之后的缠足,连路都走不稳了。

现代女子往往把缠足作为男权主义的明证,这实在是有点冤枉,考诸缠足的起源,便会知道,就像今天女子喜欢穿高跟鞋一些,并不是有人用枪指着她们的头,而是女人的天性的一部分就有着畸形追逐美的冲动,而男人仅仅往往作为审美者的面目出现。

记录缠足的古籍

记录缠足的古籍

记录缠足的古籍缠足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个特殊现象,曾经在中国历史上长达一千多年的时间里盛行。

为了美化女性脚部形态,一些家长会在女孩子很小的时候把她们的脚缠起来,使其变得极为狭小。

这种做法虽然在当时被视为一种美丽的符号,但事实上却给女性带来了极大的痛苦和负面影响。

在现代社会中,缠足已经成为了历史,但是它留下的文化遗产却仍然在我们的生活中存在着。

在古籍中,我们可以找到很多关于缠足的记载,这些记载展示了当时人们对于缠足的态度和看法,也为我们了解缠足文化提供了重要的历史资料。

《太和正音谱》是一本明代的音乐著作,其中就有一首歌曲名为《缠足歌》。

这首歌曲以缠足为主题,歌词中描述了许多关于缠足的细节。

歌曲中提到了缠足的起源,以及缠足所带来的痛苦和影响。

歌曲中有这样一句歌词:“小小脚丫缠成花,人生苦短不自夸”,这句话表达了缠足所带来的苦痛和无奈,也反映出了当时社会对于缠足的看法和态度。

除了《太和正音谱》之外,还有很多其他的古籍中也记录了关于缠足的内容。

例如《养性殿遗书》中就有这样一段话:“缠足之法,本非古人之所创,而世间妇女之所好也。

其法甚繁,从幼女时始,以束其足,使之不得成长,至二十岁后方可解缠。

此法虽能塑形,却必以痛苦为代价,实非人道也。

”这段话中对于缠足的描述非常详细,不仅反映了缠足的历史渊源,而且也指出了缠足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另外,在《红楼梦》中也有关于缠足的描写。

在小说中,有一个名叫林黛玉的女孩子,她的脚本来就很小,但是她却因为爱美而想要缠足。

然而,她的家人并不支持她这样做,因为他们知道缠足会给女孩子带来很多不必要的痛苦。

小说中有这样一句话:“莫缠足,多苦恼。

”这句话表达了缠足所带来的痛苦和无奈,也反映出了当时社会对于缠足的态度和看法。

从这些古籍中我们可以看出,缠足在中国历史上曾经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但是它所带来的痛苦和负面影响却是不可忽视的。

虽然现代社会已经不再推崇缠足文化,但是我们仍然需要通过古籍来了解和记忆这一段历史。

古代裹小脚的原因

古代裹小脚的原因

古代裹小脚的原因古代裹小脚是指中国古代女性为了追求美观而将自己的脚裹得非常紧,使其变得异常狭小的一种习俗。

这一习俗始于10世纪,盛行于明清时期,直到20世纪初才被废除。

那么,为什么古代女性要裹小脚呢?下面将从社会观念、审美标准和婚姻制度三个方面来探讨这个问题。

裹小脚的原因之一是古代中国的社会观念。

在古代,男尊女卑的思想根深蒂固,女性被视为家庭的附属品,她们的地位和权益受到严重限制。

而裹小脚被认为是一种符合这种社会观念的行为,因为只有裹小脚的女性才能展现出柔弱、纤细的形象,符合男性对女性的期望。

审美标准也是古代女性裹小脚的原因之一。

在古代中国,纤细的脚被视为女性美的象征,而裹小脚则是实现这一审美标准的一种方式。

人们普遍认为,小脚的女性更加娇小玲珑,更具吸引力。

因此,为了追求美丽和被社会认可,许多女性愿意忍受裹小脚的痛苦。

婚姻制度也是古代女性裹小脚的原因之一。

在古代中国,婚姻是一个重要的社会制度,妇女的婚姻地位直接关系到她们一生的幸福与否。

裹小脚被认为是一个女性的婚姻资本,只有拥有小脚的女性才能吸引更多的婚姻对象。

因此,为了能够找到好的婚姻对象,许多女性选择裹小脚。

然而,裹小脚虽然在古代中国流行,但也给女性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和健康问题。

裹小脚会导致脚部畸形,引发脚部疼痛、感染和行走困难等问题。

而且,由于小脚无法正常支撑身体重量,裹小脚的女性常常需要依靠拐杖或他人的帮助才能行走,丧失了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

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进步,人们开始反思裹小脚的习俗,并逐渐废除了这一做法。

现代社会,人们认识到每个人都应该被尊重和平等对待,女性也应该享有与男性平等的权益和地位。

裹小脚的习俗已经成为历史的一部分,我们应该铭记并警醒,不再重蹈覆辙。

古代女性裹小脚的原因主要有社会观念、审美标准和婚姻制度等方面的影响。

虽然裹小脚给女性带来了痛苦和健康问题,但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女性为了符合社会的期望和追求美丽,选择裹小脚。

探访福州“小脚村”缠足妇多为童养媳

探访福州“小脚村”缠足妇多为童养媳

探访福州“小脚村”缠足妇多为童养媳
叶臻瑜
【期刊名称】《福建农业》
【年(卷),期】2013(000)012
【总页数】2页(P46-47)
【作者】叶臻瑜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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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部落

中国古代部落

夷我国古代对东方各族的泛称,亦称“东夷”。

夏至周时分布在今山东、河南东部和淮河中下游一带。

春秋后逐渐成为华夏族的一部分。

靺鞨源于秦以前的肃慎,分布在松花江、牡丹江流域及黑龙江中下游,东至日本海。

五代时称女真。

女真源于唐代黑水靺鞨,10世纪初分布于松花江、黑龙江下流,东临海,南接高丽。

明代分为建州女真、海西女真和野人女真三部。

为满族的主要组成部分。

狄春秋以前分布于黄河流域中下游及北部地区,泛称北狄。

公元前七世纪时,分为赤狄、白狄、长狄三部分。

秦汉后,“狄”、“北狄”成为中原人对北方各族的泛称。

匈奴亦称胡。

战国时期游牧于黄河河套地区和阴山一带。

公元前三世纪曾占领从里海到长城的广大地域,并统治蒙古的大部。

公元48年分裂为南、北两部。

胡我国古代对北部、西部各族的泛称。

战国后期,称匈奴为胡;位于匈奴东部的游牧民族称东胡;位于匈奴西部的西域各族称西胡。

羯源于小月支,曾附属于匈奴。

晋时建立后赵,为十六国之一。

乌桓亦作“乌丸”。

东胡族的一支。

秦末东胡遭匈奴击破后,部分迁乌桓山,因以为名。

汉初附匈奴,武帝后附汉。

鲜卑东胡族的一支。

最初分布在鲜卑山,西汉初期南迁到今西喇木伦河流域。

两晋南北朝时,慕容、宇文、拓跋等部先后在今华北、西北建立政权。

柔然亦称蠕蠕、芮芮、茹茹。

源于东胡。

四世纪中,游牧于今鄂尔浑河和土拉河流域,五世纪初迁居漠北。

后并于突厥。

契丹源于东胡。

北魏时游牧于今西喇木伦河及老哈河一带。

唐末,建立辽朝,与五代与北宋并立。

蒙兀室韦最早见于《旧唐书》,唐王朝所属室韦诸部之一。

史籍上有“萌古”、“朦骨”、“蒙古里”等汉字音译。

十三世纪初,成吉思汗建立统一的蒙古贵族政权。

鞑靼亦称达怛、达怛、达靼、达达、塔塔尔等。

最早见于唐代记载。

宋、辽、金时代,除鞑靼本部外,又把漠北蒙古部族称为黑鞑靼,漠南汪古部称为白鞑靼。

后为蒙古所灭。

西方通常把蒙古泛称为鞑靼。

戎殷、周时已有西戎、鬼戎。

至春秋时有已现 帧⒈比帧⒃市罩 帧⒁谅逯 帧⑷ 帧二耆帧⑷致 咧帧4呵锬┠辏 磺亍⒔ ⅰ?p> 玁狁亦称猃狁、荤粥、獯鬻、薰育、荤允等。

胡同琐忆之小脚侦缉队

胡同琐忆之小脚侦缉队

从此,这胡同里就举一动,盯着你家来没来陌生的人,盯着你家该上山下乡的走没走。盯着深挖洞时你家打没打洞(我家那么小的院子,居然也要挖!于是,想出一个主意,干脆从水井处挖下去,通到哪儿?不知道!挖成什么样?不知道!我下去挖,挖了几下就不行了,里面横七竖八的有自来水管子。于是战备工程在我家寿终正寝。已经挖出来的土就在院子中当不当正不正的搁了些日子。居委会的的来看,有土,说明在继续。后来,所有在居民院子里挖洞的事业就无疾而终,无声无臭了)。他们几个钟头一换岗,倒没昼夜二十四小时,反正一大早,胡同口就有人,差不多要到晚上八九点钟。无冬立夏的,也很辛苦呢。
改革开放,居委会也与时俱进。成员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都发生了很大变化。现在的居委会,已经成为一种职业,可以招聘上岗了。可以挣工资了。小脚儿,恐怕已成为过去,再也找不到了;解放脚也很难找了。取而代之的,怕是一双双的高跟儿鞋,耐克,锐步,大皮鞋了吧。
胡同琐忆之小脚侦缉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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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七儿
小脚儿:指妇女缠裹后发育不正常的脚。
侦缉队:侦察缉捕。
(两词均查自《现代汉语词典》)
六八,六九年,老三届的开始上山下乡。家里有那几届的孩子的,除了能找到医生证明说身体有病下不了乡的以外,其余的,有一个算一个,统统下乡,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到广阔的天地去炼红心。跟着,有一年新年还是春节,甘肃的吧,一些城镇居民忽然说出“我们也有两只手,不在城里吃闲饭“。这广播一播出,可了不得!街道开始动员居民们,都到农村去啊,不要吃闲饭啊。一时间,人心惶惶。我家只有家父,家母和我了,再走就是全锅儿端了。上哪呀??我家祖祖辈辈就在这京根儿底下,哪找那农村的三亲六故去?这时,去内蒙莫利达瓦插队的姐姐回京,屁股还没焐热,居委会的就找上门来,问什么时候离京。老娘也慌啊,跟姐姐说,不行干脆我们也去内蒙吧,好歹一家子都在一块儿啊!那段时间,积极分子们常来。我们也知道她们这是公务,不得已。不然,街坊四邻这么住着,干吗跟轰鸡似的把人往出赶,谁家没有儿女?!

亚洲惟一“穴居部落”:距贵阳市161公里(组图)

亚洲惟一“穴居部落”:距贵阳市161公里(组图)

洞外很少的一些耕地村民们没事就一起烤火聊天从公路边走到“中洞”口要40分钟屋外挂满各种生产生活工具位于中国西南部的贵州省安顺市紫云县水塘镇塔井村,崇山峻岭之间,在海拔约1800多米接近山顶的一个大洞穴里,居住着吴、王、罗、梁四个姓氏的20户人家,大概有近百口的苗族人。

据国家旅游局考证,这是亚洲现存惟一的“穴居部落”。

他们的栖身之地被称为“中洞”。

这里距离贵阳市161公里,在格凸河伏流出口处小穿洞上方有上、中、下三个巨大溶洞,“中洞”苗寨就生活高高的中洞。

洞内人们自己纺纱织布,推磨碾谷,每周到15公里外的集市买些油、盐等生活用品,其余的日子在家种田、放牛或养猪。

农闲时,男人们围着篝火喝着自酿的土酒,女人们则聚在一起谈论生活琐事。

原来“中洞”苗寨还有一个洞中的小学,后来企业赞助加上政府行为,小学便从洞中搬了出来。

洞内的生活平实而艰辛、简单而美好。

虽然贫穷但洞中的苗家人知足于此。

这样的穴居部落生活,让人为之感叹。

原来中洞苗寨是不通电的,直到2003年,一个叫胡兰克〃博德的美国人捐款10多万元人民币架通了从山下到中洞的输电线路。

中洞苗寨才从此过上了有电、有光明的生活。

据洞中生活的老人介绍,“部落”是解放初为躲土匪逃进来的人家,后来太平了,当地政府曾劝洞中居民搬出去,但他们还是觉得洞中生活好,冬暖夏凉。

洞里的媳妇多是从洞外按照周代的“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从外村接来的,也有洞内相互通婚的。

洞中人过世时,有鬼师唱着苗族古歌送他东去回家。

世世代代的“中洞”苗家人在此繁衍生息,过着外人很难理解的清贫却满足的生活。

上世纪50年代,他们这吴、王、罗、梁四个姓氏的20户人家和祖辈从居住了百年的“下洞”往上迁徙,搬至“中洞”,这一住就是60年。

为了让这近百口的苗族民众从洞穴中搬迁出来,当地政府花心思想了很多办法,甚至已经在不远的山下修建好新房,但是不知穴居生活有什么样的魅力,“中洞”中只有几户人家愿意走出洞穴。

五十年代以后的中国新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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杒芳琴主编:《中国妇女与发展--地位、健康、就业》(郑州:河南人 民出版社,1993年)。 吕秀莲着:《新女性主义》(台北:敦理出版社,缺出版年月,序文撰写 年为1973年)。 臧健、董乃强主编:《近百年中国妇女论著总目提要》(吉林:北方妇女 儿童出版社,1996年)。 吕芳上、王树槐等编:《海内外图书馆收藏有关妇女研究中文期刊联合目 录》(台北:中研院近史所,1995年)。 张国刚主编:《家庭史研究的新视野》(北京:三联书店,2004年)。 罗思玛莉〃佟恩(Rosemarie Tong)着,刁筱华译:《女性主义思潮》 (台北:时报文化,1996年)。 张京媛主编:《当代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2年)。 高彦颐(Dorothy Ko)着,李志生译:《闺塾师--明末清初江南的才 女文化》(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海外中国研究女性系列,2005年)。 曼素恩(Susan Mann)着,定宜庄,颜宜葳译:《缀珍录--十八世纪 及其前后的中国妇女》(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海外中国研究女性系列, 2005年) 。

城镇妇女多投入工业建设,以纺织业为 例,1953年,女工已占全体工人总数的 60%。 一些过去妇女从未涉足过的生产领域, 亦开始开拓发展。 例如:女火车司机、女拖拉机手、女邮递 员、女飞机司等等

(参考陶春芳主编:《二十世纪中华妇女 〈画册〉》,北京:改革出版社,1995 年。)
发展妇女儿童福利事业

现代女性的角色和视野
1、切实提高自身、积极参予社会 2、在法律上实现男女帄等 3、女性与男性同心协力,肩负社会责任, 推动社会进步 主要参考书目 附论

女性知识分子事业发展的囿限 中国现代社会的「妻管严」问题 香港的女性教育和社会地位的转变

中国妇女缠足史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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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英国的立德夫人 1878年,她在上海也设立了“天足会",并在无 锡、苏州、扬州、镇江、南京等地设立分会,利用 广学会出版书刊广行宣传,有的年份甚至散布宣传 册达10万份以上,对中国新派人物的“天足运 动"有推波助澜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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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康有为:1888年就在老家广东南海联合一些开 明乡绅创立不缠足会,提倡妇女不缠足,会员达万 人以上。
天下百姓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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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道德理由
缠足的习俗在旧时被认为是一个良家妇女的表现。 缠足作为标识女性特点的重要一环,用以强化男女 有别的传统规范。缠足使得女性因行走的困难而不 易自行活动外出,即使外出也多需要乘车或乘轿, 强化了男外女内的空间区划,有利于把妇女禁锢在 闺阁之中,对她们的活动范围加以严格限制,以符 合“三从四德”礼教,从而达到按男子欲望独占其 贞操的目的。元代伊世珍的《琅环记》说:“吾闻 圣人立女而使之不轻举也,是以裹其足,故所居不 过闺阁之内,欲出则有帏车之载,是以无事于足 也。”又如《女儿经》中说:“为什事,裹了足? 不因好看如弓曲;恐她轻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拘 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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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缠足的起源
夏、商时期 隋 五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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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足的起源
南唐后主李煜在位期间,一味沉湎于声色、诗词、 歌舞之中,整日与后妃们饮酒取乐。宫中有一位叫 窅娘(一说睿娘)的嫔妃,原是官宦人家女儿,后 因家势破败,沦为金陵歌妓。她生得苗条,善于歌 舞,受李煜宠爱。李煜诏令筑高六尺的金莲台,饰 以珍宝、绸带缨络,台中设置各色瑞莲。令窅娘以 帛缠足,屈上作新月状,著素袜舞于莲中,回旋有 凌云之态。李煜看了,喜不自禁。此后,窅娘为了 保持和提高这种舞蹈的绝技,以稳固受宠的地位, 便常用白绫紧裹双足,跳舞时显得婀娜多姿,轻柔 曼妙,久而久之,便把脚裹成了“红菱型”,“新 月型”,其舞姿也更加美不胜收了。时人竞相仿效, 逐渐风靡整个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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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小脚部落”
小脚,又叫三寸金莲,俗称裹小脚,是把女子的脚用布条扎裹起来,使其变得又小又尖的一种封建陋俗。

这种经过紧密缠裹导致筋骨畸形的小脚竟被古人美化为“三寸金莲”而受到广泛赞美,乃至男子为这颤倒,女子为之痴迷。

难以想象,如果中国女子没有缠足是不是会出现更多的武则天与太平公主?
现在的年轻人可能无法想象,在100年前,中国的妇女判断自己是否美丽,其最主要的标准并不是拥有美丽的容貌、丰满的身材,而是自己的脚小不小,“三寸金莲”就是对当时妇女审美的一种评断。

在清代服饰收藏鉴赏家何志华先生家中,记者看到了一双双做工精美,已经绝迹的“三寸金莲”,这些“金莲”的大部分比记者的手掌还要小。

缠足——这种虽与吸食鸦片、男子留辫子齐名的陋俗曾被列为近代中国人在世界上最可耻或最野蛮的三桩丑事,而男权社会崇拜小脚的畸形风尚却在一代又一代女性的痛苦挣扎中千年不衰。

云南六一村——中国最后的小脚部落
我们知道,一个小乡村是无权在地图上出现的。

由于它的渺小,我们的认知范围无法感知它的存在。

更由于客观存在的分量像一滴掉在炭火上的水,让人难以捉摸。

可是,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却得到了一张非常奇怪的地图。

上面印有“六一村”三个大字,它指引我从昆明向南出发,经过玉溪市,到了通海县的一个小村庄——六一村。

这里至今仍生活着300多位缠足的老太太,她们被称为“中国最后的小脚部落”。

我从高高的石墙门洞进去,沿着幽幽发光的巷道寻觅,看到类似于城门洞的栅子门,还有石门板和石门臼。

在老屋的堂屋后面或窗户外面,可以搜索到整架完好的纺车和残存的织布机。

老屋的山墙上,还清晰可见供男主人向外射击土匪强盗的枪孔。

这的确是个有着城堡意义和形象的村庄。

大约在600多年前后,一群姓罗、姓杨、姓李、姓飞、姓海、姓王的明朝大兵,随沐英从南京出发,到了云南通海,被分配到杞麓湖南岸,建起了6个军营形象的村庄:上罗家营、下罗家营、杨李家营、飞家营、海家营、王家营。

眼前,在这座乡村城堡迷宫式的老屋和巷道里,随处可见缠足的老太太。

这些老太太们都是在“天足运动”呼声最高的时候,开始偷偷缠足。

又在缠足已成为彻头彻尾的陋习时,超现实地塑造着她们的纤纤玉足,并向历史伸出了她们挑战似的“三寸金莲”。

我曾精确地推算过十几位老人的缠足历程,如现年62岁的周秀英,于1946年缠足,1954年放足;现年65岁的海桂珍于1943年缠足,1956年放足;现年63岁的李翠芬于1943年缠足,1950年放足,1951年再缠,1958年解缠。

其他如现年70岁左右的小脚女人,也是在共和国成立前后,缠缠放放,放放缠缠,成为名符其实的“解放脚”。

现年八九十岁的老太太,也曾放过足,但终因无法复原,只得缠至如今。

那双缠成的小脚,暂时离开了它的外包装——裹脚布和绣花鞋。

仅仅一瞬间的裸露让我的目光触摸了一下。

它怪异的形象和可憎的阴影,立即使我清澈的眸子猛然抽搐。

它是一双妖魔似的脚,一个长在小腿上的梦靥,一种无法面对的现实。

它的奇丑形象,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与女性这个优美的词汇联系起来。

可是,眼前的情景却是,它与她同在一体,同入一屋,同上一床,伴随她织布、嫁人、睡觉、生孩子、吃饭、喂猪、下田、挑担、拉车、绣花、做鞋、上茅厕。

从五六岁开始塑造它、装饰它,并在10余岁时拥有了它,就没有一分一秒离开过女人的身体。

因为,它已经成为女人身体上最重要的一部分,但又是一个不属于自己的器官。

它承担着男人强加在好肉体上的审美和欲望,又以丑陋和痛苦的真容表达着这种审美和欲望。

它是世界上最惨痛的表达和最真实的谎言,打着美的幌子在经营魔鬼面具,是人体地狱的铁证。

从正面看,像火伤之后,脱去陈皮烂肉,露出变形、变颜的一个肉疙瘩。

只有一个翘起的趾头,依稀可辨上面的指甲,其它,一概呈现出可憎的模糊轮廓。

从侧面看,脚趾和脚跟已从中折断,两部分紧挨在一起,在软肉的附和下,形成一条由两端站立的曲线,脚跟臃肿,脚掌消失,脚背凸起。

脚的全长不及自然长度的一半,整只脚像一个不规则的三角形。

最恐怖的是从正面看脚底。

那是一幅完全消解了人足的原始形象的荒诞图案。

除了变形的足跟之外,已没有一丁点平滑的脚板。

四个脚趾长短不一地向外转折,围绕在以大脚趾为轴心的脚心下面,脚趾的正面因此变成了脚板心,完全扭曲地压在了脚板底下。

这样的“脚”是怎样缠成的呢?吴杨氏老太太告诉我,为了让她的脚形瘦削狭窄,使脚心凹陷深入,使脚背弯弓隆起,使脚缩短减小。

她母亲用织布机上的“射通”,横垫在她的脚腰下,让脚腰凸起。

然后,裹扎起来,逼她走路。

慢慢的,脚腰被“射通”凸断了。

她因此一个多月不能下床走路。

虽然脚腰折断了,但她的脚仍然臃肿难看。

她母亲又念叨:你这双男人脚,怎么还不烂?她奶奶也说:难烂了,该使用法子了。

于是,她母亲在她奶奶的指导下,找来半个瓷碗,砸成碎片,放在她的脚底、脚腰、脚面上,再用缠足布包裹起来,套上小鞋,让她下地行动。

她的脚被划破了,血迹从缠足布中渗透出来,变黑,发腥,发臭。

她疼得脸色苍白,精神恍惚,体重大减。

她毛骨悚然地捏着自己变形的脚,看着苍蝇一群一群向她扑来。

她的眼眶红肿得透不进一点亮光,她的内心已是一片漆黑。

她奶奶又拄着拐杖,走到墙下,从老墙的缝隙里,捉来几十只黑色的虫子,把它们活生生地裹缠在她血肉模糊的小脚里。

开始时,她感到小虫子在里边乱钻乱咬。

后来,小虫子全死了,化成一种刺激性很强的东西,与瓷片、血肉混合在一起,发出刺鼻的恶臭。

过了几天,她母亲为她解开缠足布,惊喜地说:化脓了,只是脓血不大。

她奶奶说:不烂不小,越烂越好。

母亲又把她的脚缠裹起来,安慰她说:快了,快了,脓血流干后就不疼了。

从此,她母亲每天用白棉纸为她抹一次脓血。

每次,她都是捂住鼻子,她害怕那种让人晕眩的气味。

当然,她也不看一眼,她知道,那已不是自己原来的脚了。

到了清代康熙年间,妇女缠足风气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尤其在山西、河北、京津、山东、河南、陕西、甘肃等地最为流行。

清朝统治者本来反对汉族女子缠足,康熙三年,皇帝曾经下诏禁止,违者拿其父母家长问罪。

可是风俗一时不容易挽回,最后闹得康熙皇帝的禁令仅颁布了四年就被迫撤销了。

不仅如此,旗人女子也开始东施效颦。

顺治皇帝曾下达“有以缠足女子入宫者斩”的禁令,都难达到目的。

直到乾隆皇帝屡次下旨严禁,才刹了些旗人女子缠脚的风气。

格格们无可奈何,只得穿上底部类似金莲形状的木屐充充门面。

眼见皇帝拿平民百姓的缠足没办法,小脚狂们自是欣喜,奔走相告,还演生出缠小脚是汉人“男降女不降”的说法,于是缠足之风愈演愈烈,一发不可收,女子的小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

你信吗?男人也缠脚
在很多人的印象当中,“三寸金莲”似乎是古时女子的“专利”,如果说男子也有缠足,肯定被视为天大的笑话。

一个大老爷们,拥有一双纤纤细细的“三寸金莲”,想象大老爷们魁梧的身材配上一双尖尖的小脚,走起路来那种“婀娜多姿”的形态,岂不是让人笑掉大牙?说起来难以置信,但事实就是有“大老爷们”缠小脚的,这不但在小说当中有描写,而且在零零散散的各种史料当中也不乏记载。

清代章回小说《镜花缘》写男子林之洋来到女儿国,被国王看中,封为王妃,命宫女为他缠小脚。

作者李汝珍把缠足过程描写得活灵活现——先用明矾涂在脚缝,五个脚指紧靠一起,脚面用力弯成弓状,然后用白绫缠裹,缠上两层,用针线密缝,一面狠缠,一面密缝,缠完后,脚如炭火炙烧,疼痛难挨,随后日子还要他人搀扶走动,以活络筋骨,如此日复一日紧紧缠裹,并用药水熏洗,不到半月,脚面弯曲,折作四段,十趾腐烂,鲜血淋漓。

久而久之,腐烂的血肉变成脓水,流尽后只剩几根枯骨。

遭受此等大罪,“林王妃”如有先见之明的话,说死也不会来到女儿国的了。

虽然《镜花缘》的表述让人不寒而栗,但确实是对缠脚入木三分的描写。

小说当中是这样,那么在现实生活中,有没有男人缠脚呢?答案是肯定的。

据何志华先生介绍,在乾隆年间的《清代声色志》记载,乾隆末年,有个叫胡幺四的扮演女角色的演员,自小时候学艺起,就把自己的脚缠成小脚,只是为了在演戏时让自己更像女人。

其实早在明代,就已经有了男人缠脚的记录。

明成化年间,有一个名叫桑冲的男子,为了方便自己更好地玩弄女性,他不但学习了女活儿,还把自己的脚也缠成小脚,扮成女人以教人学习手工活为名,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结果东窗事发,被送到官府凌迟处死。

像这样的记录还有很多散在各种各样的史料当中,有的是传说,有的却是确有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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