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驾照考试科目三考试项目分类评判标准
机动车驾照科目二、科目三考试的评判标准(精)
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评判标准一、综合评判标准(一)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考试不合格1、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者戴安全头盔;2、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者民警指挥信号行驶;3、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4、车速超过限速规定;5、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厘米;6、车辆行驶方向控制差;7、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转向盘;8、单手控制转向盘时,不能有效、平稳控制行驶方向;9、换挡时低头看挡或者连续两次换挡不进;10、制动、加速踏板使用错误;11、行驶中空挡滑行;12、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秒;13、行驶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14、争道抢行,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15、因观察、判断或者操作不当出现危险情况;16、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17、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考试员认为影响安全驾驶的;18、驾驶摩托车时手离开转向把;19、二轮摩托车在行驶中左右摇摆或者脚触地;20、摩托车制动时不同时使用前、后制动器;21、不能熟练掌握牵引车与半挂车安全连接方法。
(二)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20分1、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不使用转向灯;2、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区域;3、起步时车辆后溜,但后溜距离小于30厘米;4、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5、转弯时,转、回方向过早、过晚,或者转向角度过大、过小;6、不主动避让行人、非机动车;7、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安全措施。
(三)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0分1、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秒即转向;2、驾驶姿势不正确;3、操纵转向盘手法不合理;4、选择挡位不当,造成车辆低挡高转速行驶或者车辆抖动;5、起步挂错挡,不能及时纠正;6、换挡时发生齿轮撞击;7、遇情况时不会合理使用离合器半联动控制车速;8、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9、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使用喇叭;10、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选择行驶车道或者行驶速度;11、制动不平顺;12、通过积水路面遇行人、非机动车时,有不减速等不文明驾驶行为。
驾照考试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评分标准
驾照考试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评判标准一、综合评判标准(一)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考试不合格1.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者戴安全头盔;2.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者民警指挥信号行驶;3.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4.车速超过限速规定;5.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厘米;6.车辆行驶方向控制差;7.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转向盘;8.单手控制转向盘时,不能有效、平稳控制行驶方向;9.换挡时低头看挡或者连续两次换挡不进;10.制动、加速踏板使用错误;11.行驶中空挡滑行;12.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秒;13.行驶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14.争道抢行,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15.因观察、判断或者操作不当出现危险情况;16.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17.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考试员认为影响安全驾驶的;18.驾驶摩托车时手离开转向把;19.二轮摩托车在行驶中左右摇摆或者脚触地;20.摩托车制动时不同时使用前、后制动器;21.不能熟练掌握牵引车与半挂车安全连接方法。
(二)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20分1.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不使用转向灯;2.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区域;3.起步时车辆后溜,但后溜距离小于30厘米;4.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5.转弯时,转、回方向过早、过晚,或者转向角度过大、过小;6.不主动避让行人、非机动车;7.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安全措施。
(三)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0分1.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秒即转向;2.驾驶姿势不正确;3.操纵转向盘手法不合理;4.选择挡位不当,造成车辆低挡高转速行驶或者车辆抖动;5.起步挂错挡,不能及时纠正;6.换挡时发生齿轮撞击;7.遇情况时不会合理使用离合器半联动控制车速;8.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9.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使用喇叭;10.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选择行驶车道或者行驶速度;11.制动不平顺;12.通过积水路面遇行人、非机动车时,有不减速等不文明驾驶行为。
驾考科目三考试综合评判标准份
驾考科目三考试综合评判标准(1)份驾考科目三考试综合评判标准 11.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者戴安全头盔;2.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3.遮挡、关闭车内音视频监控设备;4.行驶中空挡滑行;5.不能正确使用灯光、雨刮器等车辆常用操作件;6.不按规定速度行驶;7.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cm;8.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转向盘;9.单手控制转向盘时,不能有效、平稳控制行驶方向;10.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s;11.车辆行驶方向控制不准确,方向晃动,车辆偏离正确行驶方向;12.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选择行驶车道、速度;13.使用档位与车速长时间不匹配,造成车辆发动机转速过高或过低;14.车辆在行驶中低头看挡或者连续2次挂档不进;15.行驶中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16.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影响交通安全;17.制动、加速踏板使用错误;18.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者民警指挥信号行驶;19.考生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20.车辆行驶中骑轧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21.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22.争道抢行,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23.行驶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24.连续变更两条或者两条以上车道;25.通过积水路面遇行人、非机动车时,有不减速等不文明驾驶行为;26.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过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27.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区域;28.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安全措施;29.因观察、判断或者操作不当出现危险情况;30.起步时车辆后溜,但后溜距离小于30cm,10分;31.驾驶姿势不正确,10分;32.起步或行驶中挂错档,不能及时纠正,10分;33.操纵转向盘手法不合理,10分;34.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10分;35.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s 即转向,10分;36.转弯时,转、回方向过早、过晚,或者转向角度过大、过小,10分;37.遇情况时不会合理使用离合器半联动控制车速,10分;38.制动不平顺,10分;39.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10分;40.换挡时发生齿轮撞击,10分;41.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使用喇叭,10分;42.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不按规定让行,10分;路考易错知识点盘点(1)起步时车辆发生惶动,油门与刹车配合不好被扣分,占扣分次数总和的9%;(2)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车辆直线运动状态被扣分,占扣分次数总和的6%;(3)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30厘米,因定点停车没练好,车感较差被扣分,占扣分次数总和的4.6%;(4)遇情况时不会合理使用离合器半联动控制车速,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被扣分,占扣分次数总和的7%。
科目三和科目四的具体评判标准
科目三和科目四的具体评判标准如下:
科目三评判标准:
1.考生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判定该次考试不合
格。
2.考生身份信息核验未通过的,判定该次考试不合格。
3.考生所驾车型与准驾车型不符的,判定该次考试不合格。
4.考生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的,判定该次考试不合格。
5.考生启动发动机时挡位未置于空挡(驻车挡)的,判定
该次考试不合格。
6.考生考试车辆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的,
扣10分。
7.考生道路驾驶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者交通警
察指挥信号行驶的,判定该次考试不合格。
8.考生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判定该次考试不合格。
9.考生不按规定会车的,判定该次考试不合格。
10.考生不按规定倒车的,判定该次考试不合格。
科目四评判标准:
1.考试时未核对本人身份,判定该次考试不合格。
2.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的,判定该次考试不合格。
3.考试系统未采集到考生人脸信息的,判定该次考试不合
格。
4.考试系统采集的考生人脸信息与考生身份证照片信息
比对不一致的,判定该次考试不合格。
5.考生未使用考试系统设备,判定该次考试不合格。
6.考生随意中断考试,判定该次考试不合格。
7.考生考试作弊,判定该次考试不合格。
2023驾考科三项目及评分标准
2023驾考科三项目及评分标准
2023年科目三考试详细评分标准如下:
上车准备:上车准备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周围环境的,不合格;
②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起步:起步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制动气压不足起步的,不合格;
②车门未完全关闭起步的,不合格;
③起步前,未观察内、外后视镜,未侧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形的,不合格;
④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档(驻车档)的,不合格;
⑤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未及时纠正的,不合格;
⑥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但能及时纠正的,扣10分;
⑦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的,扣10分;
⑧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的,扣5分;
⑨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的,扣5分;
⑩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的,扣5分;⑾启动发动机前,不检查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检查仪表的,扣5分。
夜间行驶:夜间行驶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夜间行驶开启前照灯的,不合格;
②夜间在道路上发生事故难以移动时,不开启危险报警灯的,不合格;
③夜间在没有照明条件的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时使用远光灯的,扣5分。
以上评分标准仅供参考,实际考试中可能会有所不同。
科目3综合评判标准(推荐)
一、综合评判标准(一)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考试不合格1、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者戴安全头盔;2、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者民警指挥信号行驶;3、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4、车速超过限速规定;5、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厘米;6、车辆行驶方向控制差;7、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转向盘;8、单手控制转向盘时,不能有效、平稳控制行驶方向;9、换挡时低头看挡或者连续两次换挡不进;10、制动、加速踏板使用错误;11、行驶中空挡滑行;12、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秒;13、行驶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14、争道抢行,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15、因观察、判断或者操作不当出现危险情况;16、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17、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考试员认为影响安全驾驶的;18、驾驶摩托车时手离开转向把;19、二轮摩托车在行驶中左右摇摆或者脚触地;20、摩托车制动时不同时使用前、后制动器;21、不能熟练掌握牵引车与半挂车安全连接方法。
(二)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20分1、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不使用转向灯;2、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区域;3、起步时车辆后溜,但后溜距离小于30厘米;4、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5、转弯时,转、回方向过早、过晚,或者转向角度过大、过小;6、不主动避让行人、非机动车;7、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安全措施。
(三)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0分1、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秒即转向;2、驾驶姿势不正确;3、操纵转向盘手法不合理;4、选择挡位不当,造成车辆低挡高转速行驶或者车辆抖动;5、起步挂错挡,不能及时纠正;6、换挡时发生齿轮撞击;7、遇情况时不会合理使用离合器半联动控制车速;8、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9、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使用喇叭;10、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选择行驶车道或者行驶速度;11、制动不平顺;12、通过积水路面遇行人、非机动车时,有不减速等不文明驾驶行为。
科目三考试评判标准
科目三考试评判标准Z、综合评判标准(一)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道路驾驶考试不合格A101 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者戴安全头盔A102 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者民警指挥信号行驶;A103 车辆行驶中骑轧车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A104 车速超过限速规定A105 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厘米A106 车辆行驶方向控制差A107 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转向盘A108 单手控制转向盘时,不能有效、平稳控制行驶方向A109 换档时低头看挡或者连续两次换档不进A110 制动、加速踏板使用错误A111 行驶中空档滑行A112 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秒A113 行驶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A114 争道抢行、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A115 因观察、判断或者操作不当出现危险情况A116 不按考试员指令行驶A117 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考试员认为影响安全驾驶的A118 驾驶摩托车时手离开转向把A119 二轮摩托车在行驶中左右摇摆或者脚触地A120 摩托车制动时不同时使用前、后制动器A121 不能熟练牵引车与半挂车安全连接方法。
(二)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20分A201 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不使用转向灯;A202 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区域A203 起步时车辆后溜,但后溜距离小于30厘米A204 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A205 转弯时,转、回方向过早、过晚,或者转向角度过大、过小A206 不主动避让行人、非机动车A207 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安全措施(三)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扣10分A301 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秒即转向A302 驾驶姿势不正确A303 操纵转向盘手法不合理A304 选择档位不当,造成车辆低档高速行驶或者车辆抖动;A305 起步挂错档,不能及时纠正;A306 换档时发生齿轮撞击A307 遇情况时不会合理使用离合器半联动控制车速A308 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A309 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使用喇叭A310 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选择行驶车道或者行驶速度;A311 制动不平顺A312 通过积水路面遇行人、非机动车时,有不减速等不文明驾驶行为。
科目三考试评判标准
科目三考试评判标准 - 2010年4月1日起实行一、综合评判标准(一)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考试不合格1、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者戴安全头盔2、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者民警指挥信号行驶;3、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4、车速超过限速规定;5、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厘米;6、车辆行驶方向控制差7、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转向盘;8、单手控制转向盘时,不能有效、平稳控制行驶方向9、换挡时低头看挡或者连续两次换挡不进;10、制动、加速踏板使用错误;11、行驶中空挡滑行;12、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秒;13、行驶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14、争道抢行,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15、因观察、判断或者操作不当出现危险情况;16、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17、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考试员认为影响安全驾驶的;18、驾驶摩托车时手离开转向把;19、二轮摩托车在行驶中左右摇摆或者脚触地;20、摩托车制动时不同时使用前、后制动器;21、不能熟练掌握牵引车与半挂车安全连接方法。
(二)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20分1、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不使用转向灯;2、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区域;3、起步时车辆后溜,但后溜距离小于30厘米;4、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5、转弯时,转、回方向过早、过晚,或者转向角度过大、过小;6、不主动避让行人、非机动车;7、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安全措施。
(三)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0分1、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秒即转向;2、驾驶姿势不正确;3、操纵转向盘手法不合理;4、选择挡位不当,造成车辆低挡高转速行驶或者车辆抖动;5、起步挂错挡,不能及时纠正;6、换挡时发生齿轮撞击;7、遇情况时不会合理使用离合器半联动控制车速;8、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9、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使用喇叭;10、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选择行驶车道或者行驶速度;11、制动不平顺;12、通过积水路面遇行人、非机动车时,有不减速等不文明驾驶行为。
科目三评分项目以及技巧
科目三考试项目分类评判标准(一)上车准备1、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安全状况,不合格;2、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二)起步1、制动气压不足起步,不合格;2、车门未关闭起步,不合格;3、起步前,未通过后视镜并向左方侧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4、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挡(或者P挡),扣10分;5、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扣10分;6、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扣10分;7、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扣10分;8、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扣10分;9、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扣5分;10、启动发动机前,不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检查仪表,扣5分。
(三)直线行驶1、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车辆直线运动状态,不合格;2、遇前车制动时不采取减速措施,不合格;3、超过20秒不通过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扣10分;4、不了解车辆行驶速度,扣10分;5、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扣10分。
(四)变更车道1、变更车道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不合格;2、变更车道时,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3、连续变更两条以上车道,不合格。
(五)通过路口1、通过路口前未减速慢行,不合格;2、直行通过路口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合格;3、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或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侧、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4、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不合格;5、不按规定避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不合格;6、左转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不合格。
(六)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和公共汽车站1、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合格;2、不按规定减速慢行,不合格;3、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合格。
(七)会车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或者非机动车未保持安全距离,不合格;2、会车困难时不让行,不合格;3、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紧急转向避让相对方向来车,不合格。
考驾照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评判标准(doc 10页)
附件6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评判标准一、综合评判标准(一)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考试不合格1、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者戴安全头盔;2、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者民警指挥信号行驶;3、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4、车速超过限速规定;5、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厘米;6、车辆行驶方向控制差;7、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转向盘;8、单手控制转向盘时,不能有效、平稳控制行驶方向;9、换挡时低头看挡或者连续两次换挡不进;10、制动、加速踏板使用错误;11、行驶中空挡滑行;12、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秒;13、行驶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14、争道抢行,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15、因观察、判断或者操作不当出现危险情况;16、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17、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考试员认为影响安全驾驶的;18、驾驶摩托车时手离开转向把;19、二轮摩托车在行驶中左右摇摆或者脚触地;20、摩托车制动时不同时使用前、后制动器;21、不能熟练掌握牵引车与半挂车安全连接方法。
(二)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20分1、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不使用转向灯;2、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区域;3、起步时车辆后溜,但后溜距离小于30厘米;4、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5、转弯时,转、回方向过早、过晚,或者转向角度过大、过小;6、不主动避让行人、非机动车;7、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安全措施。
(三)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0分1、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秒即转向;2、驾驶姿势不正确;3、操纵转向盘手法不合理;4、选择挡位不当,造成车辆低挡高转速行驶或者车辆抖动;5、起步挂错挡,不能及时纠正;6、换挡时发生齿轮撞击;7、遇情况时不会合理使用离合器半联动控制车速;8、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9、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使用喇叭;10、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选择行驶车道或者行驶速度;11、制动不平顺;12、通过积水路面遇行人、非机动车时,有不减速等不文明驾驶行为。
科目三考试要求及评分标准
科目三考核标准: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合格,低于90分不及格。
科目三考试内容包括: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挡位操作、变更车道、靠边停车、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
一、上车准备评分标准1、未逆时针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周围环境的,扣100分;2、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扣100分。
二、起步评分标准1、制动气压不足起步,扣100分;2、车门未完全关闭起步,扣100分;3、起步前,未观察内、外后视镜,回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况,扣100分;4、启动发动机时,挡位未置于空挡(驻车挡),扣100分;5、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未及时纠正,扣100分;6、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但能及时纠正,扣10分;7、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扣10分;8、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扣5分;9、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扣5分;10、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扣5分;11、启动发动机前,不检查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检查仪表,扣5分。
三、直线行驶评分标准1、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车辆直线运行的,扣100分;2、遇前车制动时不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扣100分;3、不适时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扣10分;4、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或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扣10分。
四、变更车道评分标准1、变更车道前,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并向变更车道方向回头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扣100分;2、变更车道时,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扣100分;3、变更车道时,控制速度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扣100分。
五、靠边停车评分标准1、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并回头观察确认安全的,扣100分;2、考试员发出靠边停车指令后,未能在规定的距离内停车的,扣100分;3、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的,扣100分;4、需要下车的,在打开车门前不回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扣100分;5、下车后不关闭车门,扣100分;6、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超出50cm,扣100分;7、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超出30cm,未超出50cm,扣10分;8、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扣10分;9、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扣10分;10、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扣5分。
驾照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评判标准
附件6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评判标准一、综合评判标准〔一〕考试时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考试不合格1、不按规定使用平安带或者戴平安头盔;2、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者民警指挥信号行驶;3、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4、车速超过限速规定;5、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厘米;6、车辆行驶方向控制差;7、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转向盘;8、单手控制转向盘时,不能有效、平稳控制行驶方向;9、换挡时低头看挡或者连续两次换挡不进;10、制动、加速踏板使用错误;11、行驶中空挡滑行;12、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秒;13、行驶中不能保持平安距离和平安车速;14、争道抢行,阻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15、因观察、判断或者操作不当出现危险情况;16、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17、违反交通平安法律、法规,考试员认为影响平安驾驶的;18、驾驶摩托车时手离开转向把;19、二轮摩托车在行驶中左右摇摆或者脚触地;20、摩托车制动时不同时使用前、后制动器;21、不能熟练掌握牵引车及半挂车平安连接方法。
〔二〕考试时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扣20分1、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不使用转向灯;2、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等制止停车区域;3、起步时车辆后溜,但后溜距离小于30厘米;4、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限行驶;5、转弯时,转、回方向过早、过晚,或者转向角度过大、过小;6、不主动避让行人、非机动车;7、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平安措施。
〔三〕考试时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扣10分1、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秒即转向;2、驾驶姿势不正确;3、操纵转向盘手法不合理;4、选择挡位不当,造成车辆低挡高转速行驶或者车辆抖动;5、起步挂错挡,不能及时纠正;6、换挡时发生齿轮撞击;7、遇情况时不会合理使用离合器半联动控制车速;8、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9、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使用喇叭;10、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选择行驶车道或者行驶速度;11、制动不平顺;12、通过积水路面遇行人、非机动车时,有不减速等不文明驾驶行为。
科目三评判标准及扣分点
科目三评判标准及扣分点科目三是指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中的科目三,也叫做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科目三考试是考察驾驶人的实际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意识的一项重要考试。
在科目三考试中,评判标准和扣分点是考生们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
一、评判标准:1. 起步与停车:考察考生的起步和停车技能,包括起步时的平稳性和停车的准确性。
2. 直线行驶:考察考生的直线行驶技能,包括车辆的稳定性和车速的控制。
3. 转弯:考察考生的转弯技能,包括转弯时的速度控制和转向的准确性。
4. 车道变更:考察考生的车道变更技能,包括变更车道时的观察和信号的使用。
5. 超车与被超车:考察考生的超车和被超车技能,包括超车时的安全距离和被超车时的配合。
6. 通过交叉路口:考察考生的通过交叉路口技能,包括观察交通情况和按规定通行。
7. 通过人行横道:考察考生的通过人行横道技能,包括礼让行人和慢行通过。
8. 通过学校区域:考察考生的通过学校区域技能,包括减速慢行和注意行人。
9. 通过公交车站:考察考生的通过公交车站技能,包括礼让上下车人员和避让公交车。
10. 靠边停车:考察考生的靠边停车技能,包括准确停车和保持车距。
11. 倒车入库:考察考生的倒车入库技能,包括准确控制和保持车距。
二、扣分点:1. 违反交通信号灯规定:如闯红灯、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行驶等,将扣5分。
2. 违反交通标志标线规定:如不按指示标志行驶、不按车道行驶等,将扣3分。
3. 未按规定让行:如不礼让行人、不礼让优先车辆等,将扣3分。
4. 车辆不稳定:如行驶过程中车辆抖动、颠簸等,将扣2分。
5. 车速控制不当:如超速、慢速行驶等,将扣2分。
6. 转向不准确:如转弯时偏离车道、转向不及时等,将扣2分。
7. 未保持车距:如与前车保持距离过近、未保持安全距离等,将扣2分。
8.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如未开启近光灯、未使用转向灯等,将扣2分。
9. 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如未系安全带、乘坐人员未系安全带等,将扣2分。
科目三考试评判标准及扣分
科目三考试评判标准及扣分一上车准备:1、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周围环境的,不合格2、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二、起步:1、不使用一档起步的,不合格;2、车门未完全关闭起步的,不合格;3、起步前,未观察内、外后视镜,未侧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形的,不合格;4、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档(驻车档)的,不合格;5、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未及时纠正的,不合格;6、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或使用转向灯少于3秒打方向盘的,扣10分;7、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但能及时纠正的,扣10分;8、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的,扣10分;9、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的,扣5分;10、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的,扣5分;11、因操作不当使发动机熄火一次,扣5分12、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的,扣5分;三、直线行驶:1、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直线运行的,不合格;2、遇前车制动时,不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不合格;3、修正方向盘大于2度的,不合格;4、不适时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扣10分;5、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或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扣10分;四、加减档位操作:加减档位操作按下列规定评判1、未按指令平稳加、减档的,不合格;2、车辆运行速度和档位不匹配的,扣10分。
五、变更车道:变更车道按下列规定评判1、变更车道前,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的,不合格;2、变更车道事,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它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3、同时变更两车道或以上的,不合格;4、在规定距离内(150米)未完成变更车道的,不合格;5、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或使用转向灯少于3秒打方向盘的,扣10分;六、直线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按下列规定评判1、不按规定减速或停车瞭望的,不合格;2、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3、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的,不合格;4、左转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扣10分5、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或使用转向灯少于3秒打方向盘的,扣10分;七,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公共汽车站,按下列规定评判1、不按规定减速慢行的,不合格;2、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3、未停车礼让行人的,不合格八,会车:会车按下列规定评判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行驶,或者未与其它车辆、行人、非机动车保持安全距离的,不合格;2、会车困难时,不让行的,不合格;3、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紧急转向避让对方来车的,不合格;九,超车:超车按下列规定评判1、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的,不合格;2、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3、超车时,未侧头观察被超越车辆动态的,不合格;4、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的,不合格;5、超车后急转向驶回原车道,妨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6、在没有中心线或同方向只有一条行车道的道路上从右侧超车的,不合格;7、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或使用转向灯少于3秒打方向盘的,扣10分;8、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的,扣10分。
驾照考试科目二(场地)科目三(路考)考试评判标准
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评判标准- 2021年4月1日起实行(一)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考试不合格一、不按规定利用安全带或戴安全头盔;二、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民警指挥信号行驶;3、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车道边缘实线;4、车速超过限速规定;五、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厘米;六、车辆行驶方向控制差;7、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转向盘;八、单手控制转向盘时,不能有效、平稳控制行驶方向;九、换挡时垂头看挡或持续两次换挡不进;10、制动、加速踏板利用错误;1一、行驶中空挡滑行;1二、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秒;13、行驶中不能维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14、争道抢行,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1五、因观察、判断或操作不妥出现危险情况;1六、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17、违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考试员以为影响安全驾驶的;(二)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20分一、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不利用转向灯;二、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区域;3、起步时车辆后溜,但后溜距离小于30厘米;4、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限行驶;五、转弯时,转、回方向过早、过晚,或转向角度过大、过小;六、不主动避让行人、非机动车;7、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安全办法。
(三)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0分一、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秒即转向;二、驾驶姿势不正确;3、操纵转向盘手法不合理;4、选择挡位不妥,造成车辆低挡高转速行驶或车辆抖动;五、起步挂错挡,不能及时纠正;六、换挡时发生齿轮撞击;7、遇情况时不会合理利用聚散器半联动控制车速;八、因操作不妥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九、不能按照交通情况合理利用喇叭;10、不能按照交通情况合理选择行驶车道或行驶速度;1一、制动不平顺;1二、通过积水路面遇行人、非机动车时,有不减速等不文明驾驶行为。
三、科目三考试项目分类评判标准(一)上车准备一、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安全状况,不合格;二、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青岛科三规则 -回复
青岛科三规则-回复青岛科三规则是指在青岛地区进行驾驶技能考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驾驶技能考试是驾驶员驾驶技术水平的重要评判标准,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必要手段之一。
青岛科三考试主要包括操作车辆、模拟道路驾驶、停车入库等项目,下面我们一步一步来回答有关青岛科三规则的问题。
一、青岛科三考试的项目及要求青岛科三考试项目包括:操作车辆、模拟道路驾驶、停车入库等。
考试要求考生能够熟练掌握汽车驾驶技能,准确、灵活地操作车辆,并在模拟道路驾驶中能够正确判断并处理复杂道路情况。
二、操作车辆项目规定操作车辆项目主要考察考生对车辆各个控制器的熟悉程度和操作的灵活性。
考生需要完成起步、停车、变换车道、调换车道、靠边停车、超车等一系列指定动作,要求操作规范、准确。
三、模拟道路驾驶项目规定模拟道路驾驶项目是在模拟的道路环境中考察考生的驾驶技能,如行驶在直线道路上、通过路口、转弯、通过人行横道等。
考生需要熟悉交通规则,并能准确判断和处理复杂的交通情况,如超车、避让等。
四、停车入库项目规定停车入库项目是考察考生在有限的空间内完成车辆的停车和取车动作。
考生需要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到停车入库点,并准确判断车身与障碍物的间距,掌握正确的入库技巧和顺序,完成停车入库动作。
五、科三考试流程1. 报名参加科三考试,并缴纳相应费用。
2. 根据考试安排,准时到达考场,并按照考场工作人员的指示做好准备。
3. 考试前,考生需要接受相关考试说明和安全规范的宣讲,了解考试流程和注意事项。
4. 进入考试车辆后,按照考试员的指示操作车辆,完成各项考试项目。
5.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员的指示驶出考场,进行考试成绩的查询和确认。
六、科三考试评判标准青岛科三考试评判标准主要包括:操作的规范性、技术的熟练性、动作的准确性、安全驾驶的能力等。
考试员会根据考生的表现给出相应的评分,并根据评分结果确定是否通过考试。
七、通过考试的要求青岛科三考试的通过要求是:各项考试项目中没有一项评分低于合格分数线,总评分达到及格分数线。
科目三考试项目的分类评判标准时怎样规定的
科目三考试项目的分类评判标准时怎样规定的?(一)上车准备1、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安全状况,不合格;2、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二)起步1、制动气压不足起步,不合格;2、车门未关闭起步,不合格;3、起步前,未通过后视镜并向左方侧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4、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挡(或者P挡),扣10分;5、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扣10分;6、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扣10分;7、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扣10分;8、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扣10分;9、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扣5分;10、启动发动机前,不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检查仪表,扣5分。
(三)直线行驶1、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车辆直线运动状态,不合格;2、遇前车制动时不采取减速措施,不合格;3、超过20秒不通过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扣10分;4、不了解车辆行驶速度,扣10分;5、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扣10分。
(四)变更车道1、变更车道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不合格;2、变更车道时,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3、连续变更两条以上车道,不合格。
(五)通过路口1、通过路口前未减速慢行,不合格;2、直行通过路口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合格;3、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或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侧、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4、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不合格;5、不按规定避让行人和优先通过的车辆,不合格;6、左转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不合格。
(六)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和公共汽车站1、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合格;2、不按规定减速慢行,不合格;3、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合格。
(七)会车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或者非机动车未保持安全距离,不合格;2、会车困难时不让行,不合格;3、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紧急转向避让相对方向来车,不合格。
科目三考试项目分类评判标准
一、综合评判标准(一)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考试不合格1、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者戴安全头盔;?2、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者民警指挥信号行驶;?3、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4、车速超过限速规定;?5、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厘米;?6、车辆行驶方向控制差;?7、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转向盘;?8、单手控制转向盘时,不能有效、平稳控制行驶方向;?9、换挡时低头看挡或者连续两次换挡不进;?10、制动、加速踏板使用错误;?11、行驶中空挡滑行;?12、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秒;?13、行驶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14、争道抢行,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15、因观察、判断或者操作不当出现危险情况;?16、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17、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考试员认为影响安全驾驶的;?18、驾驶摩托车时手离开转向把;?19、二轮摩托车在行驶中左右摇摆或者脚触地;?20、摩托车制动时不同时使用前、后制动器;?21、不能熟练掌握牵引车与半挂车安全连接方法。
?(二)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20分1、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不使用转向灯;2、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区域;3、起步时车辆后溜,但后溜距离小于30厘米;4、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5、转弯时,转、回方向过早、过晚,或者转向角度过大、过小;6、不主动避让行人、非机动车;7、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安全措施。
(三)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0分1、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秒即转向;2、驾驶姿势不正确;3、操纵转向盘手法不合理;4、选择挡位不当,造成车辆低挡高转速行驶或者车辆抖动;5、起步挂错挡,不能及时纠正;6、换挡时发生齿轮撞击;7、遇情况时不会合理使用离合器半联动控制车速;8、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9、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使用喇叭;10、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选择行驶车道或者行驶速度;11、制动不平顺;12、通过积水路面遇行人、非机动车时,有不减速等不文明驾驶行为。
科目三考试项目分类评判标准
一、综合评判标准(一)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考试不合格1、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者戴安全头盔;?2、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者民警指挥信号行驶;?3、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4、车速超过限速规定;?5、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厘米;?6、车辆行驶方向控制差;?7、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转向盘;?8、单手控制转向盘时,不能有效、平稳控制行驶方向;?9、换挡时低头看挡或者连续两次换挡不进;?10、制动、加速踏板使用错误;?11、行驶中空挡滑行;?12、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秒;?13、行驶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14、争道抢行,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15、因观察、判断或者操作不当出现危险情况;?16、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17、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考试员认为影响安全驾驶的;?18、驾驶摩托车时手离开转向把;?19、二轮摩托车在行驶中左右摇摆或者脚触地;?20、摩托车制动时不同时使用前、后制动器;?21、不能熟练掌握牵引车与半挂车安全连接方法。
?(二)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20分1、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不使用转向灯;2、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区域;3、起步时车辆后溜,但后溜距离小于30厘米;4、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5、转弯时,转、回方向过早、过晚,或者转向角度过大、过小;6、不主动避让行人、非机动车;7、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安全措施。
(三)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0分1、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秒即转向;2、驾驶姿势不正确;3、操纵转向盘手法不合理;4、选择挡位不当,造成车辆低挡高转速行驶或者车辆抖动;5、起步挂错挡,不能及时纠正;6、换挡时发生齿轮撞击;7、遇情况时不会合理使用离合器半联动控制车速;8、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9、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使用喇叭;10、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选择行驶车道或者行驶速度;11、制动不平顺;12、通过积水路面遇行人、非机动车时,有不减速等不文明驾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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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驾照考试科目三考试项目分类评判标准
(一)上车准备
1、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安全状况,不合格;
2、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二)起步
1、制动气压不足起步,不合格;
2、车门未关闭起步,不合格;
3、起步前,未通过后视镜并向左方侧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4、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挡(或者P挡),扣10分;
5、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扣10分;
6、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扣10分;
7、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扣10分;
8、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扣10分;
9、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扣5分;
10、启动发动机前,不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检查仪表,扣5分。
(三)直线行驶
1、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车辆直线运动状态,不合格;
2、遇前车制动时不采取减速措施,不合格;
3、超过20秒不通过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扣10分;
4、不了解车辆行驶速度,扣10分;
5、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扣10分。
(四)变更车道
1、变更车道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不合格;
2、变更车道时,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3、连续变更两条以上车道,不合格。
(五)通过路口
1、通过路口前未减速慢行,不合格;
2、直行通过路口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3、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或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侧、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4、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不合格;
5、不按规定避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不合格;
6、左转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不合格。
(六)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和公共汽车站
1、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2、不按规定减速慢行,不合格;
3、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合格。
(七)会车
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或者非机动车未保持安全距离,不合格;
2、会车困难时不让行,不合格;
3、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紧急转向避让相对方向来车,不合格。
(八)超车
1、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2、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3、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不合格;
4、超车后急转向驶回本车道,妨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5、从右侧超车,不合格;
6、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扣10分。
(九)靠边停车
1、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2、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不合格;
3、停车后,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4、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30厘米,扣20分;
5、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扣20分;
6、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扣10分;
7、下车后不关车门,扣10分;
8、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扣5分;
9、夜间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警示灯,扣5分。
(十)掉头
1、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掉头时机,不合格;
2、掉头地点选择不当,不合格;
3、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合格。
(十一)夜间行驶
1、不能正确开启灯光,不合格;
2、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3、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不合格;
4、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不合格;
5、在路口转弯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6、超车时未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不合格;
7、对低能见度道路情况判断差,不合格;
8、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