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卫生法律法规概述
卫生法律法规
卫生法律法规
正文开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公民的健康权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规范卫生工作,加强卫生监督管理,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卫生行为的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的追究。
第三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医疗卫生科技的发展与创新,提高保健、抢救、诊疗和康复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第四条保护和改善人民群众的健康,促进人口的健康发展,是国家的重要任务,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第二章公共卫生
第五条国家支持和组织开展公共卫生服务,采取预防为主、综合干预、应急处理等措施,保护和促进人民健康。
第六条国家鼓励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环境治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卫生监测和卫生宣传等公共卫生服务。
第七条地方各级人民应当加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履行和工作协调,规范公共卫生服务管理。
第八条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授权和规定,加强卫生监督和管理,认真处理卫生事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第九条国家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体系,保障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第三章医疗卫生
第十条国家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
第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提供必需的医疗卫生服务,不得违反医疗纪律和伦理规范。
第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落实各项医疗质量控制措施,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三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参与医疗卫生服务,提供优质医疗资源。
第四章药品和医疗器械
第十四条国家实行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管制度,保障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
卫生法学整理
卫生法学整理
第一章卫生法学概述
1、卫生法概念: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保证实施的,以卫生权利和卫生义务为内容的行为规范体系。
第二章卫生法律关系
1、概念:
卫生法律关系:是由卫生法律事实引起的,依据卫生法律规范所形成的卫生权利义务关系.
3、卫生法律关系产生的根据
一是卫生法律规范,一是卫生法律事实.
卫生法律规范是卫生主体权利义务的一般模式
卫生法律事实是指卫生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卫生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卫生法律事件和卫生法律行为。
卫生法律事件是指卫生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引起卫生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事实。
卫生法律行为是卫生主体所实施的,能引起一定法律后果的行为,是主要的卫生法律事实。
4、卫生法律关系的构成(三要素)
主体:指参与卫生活动享有卫生权利,承担卫生义务的法律主体。
包括:1。国家机关;2.企业、事业单位;3。社会团体;
4。公民和我国境内的外国人。
客体:指卫生法律关系中卫生权利与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将卫生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中介。
主要的形态:人的生命健康权利;行为;物;智力成果。
内容:指卫生法律关系主体在参与卫生活动时所享有的卫生权利和承担的卫生义务。
第三章卫生法制定与实施
1、卫生法制定的概念、原则
(1)概念:是指有卫生立法权的主体,依据一定职权和程序,运用一定技术,制定、认可和变动卫生法这种特定社会规范的活动。
2、卫生法实施的概念:
是使卫生法律规范的要求在社会生活中获得实现的活动。包括卫生执法、卫生司法、卫生法律监督、卫生守法
卫生法律法规第一章
卫生法律法规第一章
卫生法律法规第一章
第一节总则
卫生法律法规是为了维护公众的卫生权益,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而制定的规章制度。卫生领域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国家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
卫生法律法规的核心是强调公共卫生的重要性,保障人民的健康权益。公共卫生包括预防疾病、监测传染病、保障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多个方面的工作。卫生法律
法规对于保护公众免受疾病侵害,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维护环境卫生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节健康监督
卫生法律法规对健康监督给予了明确规定。健康监督是指对卫生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保障公众的健康权益。根据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
督机构负责健康监督工作。他们的职责包括:
1. 监督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确保医疗机构符合相关卫生规定,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
2. 监督食品药品的生产、销售环节,保障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
3. 监督环境卫生,防止环境污染对公众健康的影响。
4. 监督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保障公众免受传染病的侵害。
健康监督的方法包括日常监督检查、抽样检验、行政许可审批等。卫生法律法规对健康监督的要求非常严格,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三节预防疾病
卫生法律法规对预防疾病的重要性进行了强调,并规定了相关的措施。预防疾病是公共卫生的基础工作,对于保障公众的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预防疾病的主要措施包括:
1. 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健康素养,增强预防疾病的意识和能力。
2. 接种疫苗:推行疫苗接种工作,预防传染病的发生传播。
3. 防控传染病:通过早期发现、及时报告和有效隔离措施,控制传染病的传播。
卫生法律法规概述ppt课件
二、卫生法的特征 1.程序法和实体法相结合 2.公法和私法体系相结合 3.医学科学与法学科学相结合 4.医学进步和完善法律相结合
三、卫生法律关系 (一)卫生法律关系的概念 卫生法律关系是指由卫生法调整的国 家卫生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 团体之间、它们的内部机构以及它们与公 民之间在卫生管理和医药卫生预防保健服 务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二)卫生法律关系的分类
民主与文明 (2)根据一定的价值准则分配利益,确认和维护
社会成员的权利、义务
四、我国的法律体系
第二节 卫生法概述
一、卫生法的概念 卫生法是指由国家有权的立法机关制定、
认可、解释或者变动的,以国家强制力保 证实施的,旨在调整保护人体生命健康并 规范与人体生命健康相关活动中形成的各 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一)法的规范作用 (1)指引作用 (2)预测作用 (3)评价作用 (4)教育作用 (5)强制作用
(二)法的社会作用
法的社会作用是指维护特定人群的社会关系和 社会秩序。
在阶级对立的社会中,法的社会作用大体上可 归纳为以下两大方面:维护阶级统治和执行社会 公共事务。
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法的社会作用: (1)维护秩序,促进建设和改革开放,实现富强、
分论——具体的实践性较强的法律
主要内容:
规定
主要内容:
ຫໍສະໝຸດ Baidu
第一章卫生法学及卫生法概述
二、卫生法的特征
1、以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为根本宗旨 生命健康权,是指公民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身体 组织、器官的完整和生理机能以及心理状态的健 康所享有的权利,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①虐待老人 ②非法使用童工 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
二、卫生法的特征
2、广泛性和综合性
调整内容的广泛性和调整对象的综合性。 A、广泛性是因为卫生法是以卫生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为内容的,几乎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区域。 B、综合性是卫生法是以卫生法律关系为调整对象的。
4)卫生部门规章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制 定的,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法律效力的卫生行 政管理规章。 卫生部、国家计生委、药监局、中医药管 理局、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局
5)地方性卫生法规
立法主体—— 省级、省级政府所在地的市、国务院批准的 较大的市、计划单列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 提下制定的。 《北京市小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实 施办法》
卫 生 法 学
Health Law
教学进度
第一章 卫生法学与卫生法概述 第二章 卫生立法 第三章 卫生法律责任与法律救济 第四章 医疗机构管理法律制度 第五章 执业医师法律制度 第七章 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 第十章 传染病防治与国境卫生检疫法律制度 第十二章 药品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律制度 第十三章 母婴保健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百度文库制度 闭卷考试
第一章卫生法概述讲解
第一章卫生法概述
第一节卫生法的概念
一、卫生的释义
卫生的含义可以分别从一般字义、医学和法律等几个方面进行诠释。从一般字义来讲,卫生即养生、保护生命。《庄子·庚桑楚》记载,老子日:“卫生之经,能抱一乎?”郭象将“卫生"解释为“防为其生,令合道也"。晋代陶渊明的《影答形》诗云:“存生不可言,卫生每苦拙。"从医学上讲,对“卫生"的一种最为简单的解释是指人的身体或精神的健康状况。在卫生保健系统,通常把保护和增进人的身体或精神健康的各种服务,称为卫生服务;把提供卫生服务的各种机构,称为卫生机构;把从事卫生服务的各类技术人员,称为卫生人员。从法律上讲,卫生是在卫生习惯和卫生实践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一个概念。它是指以健康为目的的保护和促进卫生的行为,如卫生防疫措施、卫生保健服务等。由于现代社会经济迅猛发展,影响人体健康的因素和条件不断变化,特别是随着健康权益概念的演变,卫生范围逐渐扩大,所以法律上的卫生比医学上的卫生要广泛得多。
二、卫生的范围
卫生的范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卫生范围是指有关,卫生的一切事项,如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生产安全、社会保障等。狭义的卫生范围则专指卫生法所规范的事项,主要在公共卫生、医疗保健和中医药等方面。
根据我国卫生法的规定,卫牛事项主要包括:①传染病防治;②地方
病防治;③非传染病防治;④免疫接种;⑤国境甲牛检疫;⑥妇幼卫生;⑦计划生育;⑧青少年卫生;⑨老年卫生;⑩生殖健康;⑩健康教育;⑩口腔卫生;⑩精神卫生;⑩职业卫生:⑩食品安全;⑩营养;⑩生活饮用水卫生;⑩环境卫生;⑩化妆品卫生;⑩学校卫生;⑨放射卫生;②化学品安伞;②爱国卫生;①药品和生物制品;③医疗器械;③传统医学;⑤医疗服务;③康复;◎卫生规划;⑩卫生政策;⑨卫生组织;③卫牛人员;③卫生技术;⑩卫生立法;⑤卫生伦理;③卫生信息;⑤卫生监督;③卫牛国际合作;⑦医疗保障;⑩医学教育。
第一章 卫生法学概述
(Characteristics of health law) (一)以保护公民健康权为根本宗旨 (二)广泛性和综合性 (三)科学性和技术规范性 (四)社会共同性
※二、卫生法的基本原则
(Fundamental principle of health law)
(一)保护人体生命健康的原则 (二)预防为主的原则 (三)依靠科技进步的原则 (四)中西医协调发展的原则 (五)动员全社会参与的原则 (六)国家卫生监督的原则 (七)患者权利自主的原则
卫生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主要有:
▪ 卫生组织Health organization关系 ▪ 卫生管理Health management关系 ▪ 卫生服务关系 ▪ 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管理关系 ▪ 生命健康权益保护关系 ▪ 现代医学与生命科学技术关系 ▪ 国际卫生关系
三、卫生法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作用
Function of health law
(一)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 (二)卫生法律关系的内容 (三)卫生法律关系的客体
三、卫生法律关系的特征
▪ 以卫生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 ▪ 以保护人体健康为特定目的 ▪ 主体具有特殊性 ▪ 是一种纵横交错的法律关系
四、卫生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 产生是指卫生法律关系主体间形成了权利 与义务关系;
第一节 卫生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作用
第1章_卫生法概述
溯及力:法规对它生效以前的事件或行为是否有效。 我国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均采用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即新法规一般没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卫生法规上明文规定可以溯及既往的不在此限。
(二)空间效力:法规适用的地域范围。它包括领土、
领空、领海,并且还包括延伸意义的领土,如我国驻外 使馆和我国领域外的我国船舶或飞机。
(一)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 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加卫生法律 关系、享有卫生权利和承担卫生义务的人,简 称当事人。依照卫生法的规定,卫生法律关系 的主体包括国家卫生行政机关、医疗卫生机构、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 卫生法律关系主体的构成大致有以下几种 情况: 1 .任何一个卫生法律关系,至少要有两方 当事人。两方以上的,称为多方当事人。享有 权利的一方,称为权利主体;负有义务的一方, 称为义务主体。 2 .在卫生法律关系中,有的权利主体和义 务主体双方可能都是一个人,这种情况称为
失效已有的法规失去约束力和强制力。
• 卫生法规本身明文规定终止生效日期
•新法规废除旧法规
源自文库
•有的卫生法规因规定的社会事实已消灭或效果已完 成而失效
•有的卫生法规的规定,随着时间的推移已妨碍与卫 生有关的活动或阻碍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在无新 法规代替之前进行通令废止 •某一卫生法规从总体看有效,但部分内容过时,则 通令废除过时部分。
(三)卫生行政法规
卫生法律法规汇编
卫生法律法规汇编
《卫生法律法规汇编》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生命健康,维护社会卫生安全,加强卫生法律法规的统一管理,制定本法。
第二条卫生法律法规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机构、卫生从业人员以及与卫生事业相关的其他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国家推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卫生工作方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靠群众,综合治理卫生问题。
第四条卫生工作应当贯彻国家的基本卫生政策和规划,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第五条卫生工作应当贯彻卫生法律法规和行政法规,遵守公共卫生纪律,提高预防、控制、诊治能力,维护医疗秩序。
第六条卫生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加强传染病、慢性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疾病防控。
第七条卫生工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遏制医患纠纷。
第八条卫生工作应当加强卫生队伍建设,培养专业人才,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推动卫生知识普及。
第九条依法建立健全卫生监督体系,加强卫生监督执法,惩治卫生违法行为,保障卫生安全。
第十条卫生工作应当加强国际卫生合作和交流,参与全球卫生事务,分享卫生成果,共同维护全球公共卫生安全。
第二章卫生行政管理
第一节卫生行政组织
第十一条国务院组织卫生行政工作,建立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国家卫生事业。
第十二条卫生行政部门实行垂直管理体制,履行卫生行政职能,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卫生工作。
第十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卫生事业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和组织实施卫生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
第一章 卫生法概述
国家标准是全国范围内各部门、各地区统一 执行的标准;
部门标准也称专业标准,是指在全国卫生专 业范围内统一执行的标准;
地方标准是指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而在本地 区有特殊需要的标准。
现有标准主要有?
国际卫生条约
国际卫生条约是我国与外国缔结的卫生条约 和卫生协定,或者是我国参加、承认的国际 条约,除国家声明保留条款外,对我国产生 约束力,如《国际卫生条例》、《麻醉品单 一公约》等等。
至此,经监督员合议决定,按未领取许可证 对理发店罚款300元。店主不服,在签收处 罚决定书后,于5月10日向人民法院起诉。
请问:该案例体现了卫生法的什么原则?如 何理解?
案例二
女青年秦某于2003年9月在初某陪同下到青岛市 人民医院作无痛人工流产手术。院方未经允许私自组 织学生观摩手术全程。
宪法 卫生法律 卫生行政法规 卫生部门规章 地方性卫生法规
卫生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卫生规范等
技术性卫生规范(卫生标准) 法律解释
卫生国际条约
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一切立法的基 础,也是我国卫生法的基本渊源。
我国宪法有关卫生法的条款有: 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
卫生保护原则 预防为主原则 公平原则 保护社会健康原则(强制医疗) 卫生监督原则(补充) 患者自主原则(隐私权)
卫生公共基础知识
卫生公共基础知识
本文介绍了卫生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中的第一章卫生法律法规和第二节传染病防治法律制度。
在第一节中,概述了卫生法中的法律责任的概念,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其中,民事责任指违反卫生法中有关民事方面的法律规范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指违反卫生法中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刑事责任指违反刑事法律规定,后果严重构成犯罪者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第二节中,介绍了传染病防治法律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分为甲、乙、丙三类进行管理,其中甲类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等强制管理传染病,乙类传染病包括26种严格管理传染病,丙类传染病包括11种监测管理传染病。传染病防治方针与管理原则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同时,建立和健全传染病的监测预警制度,是贯彻“预防为主”,提高对传染病的监测预警能力的重要措施。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包括义务疫情报告人
和责任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必须遵循属地管理原则。最后,介绍了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及医疗救治。
医疗事故分为三级:一般医疗事故、重大医疗事故和特别重大医疗事故。其中,特别重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的医疗事故。
二、医疗事故的责任和赔偿
一)医疗机构的责任
医疗机构应当对医疗事故负主要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医疗机构应当加强管理,完善制度,提高医务人员的素质和技能,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
二)医务人员的责任
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诊疗标准和护理规范,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不得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医疗事故。如有违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卫生法律法规 第一章 卫生法律法规概述
卫生法律法规概述
狭义的法律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权力机关 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法规相对于法律来讲,在内容和形式上 有所区别,法规比法律更加具体。法规包括 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这里我们所说的法 规是行政法规,它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 务院)依据宪法和法律而制定的关于国家行 政管理活动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3. 独特的伦理道德规范性 卫生法律法规是主要涉及保护人体生命健 康权益的规范。医疗卫生人员在医疗卫生活 动中不可避免地触及生命权、健康权、身体 权、名誉权等传统的法律权益,关系到其在 执业活动中的职业道德规范。此外,现代生 命科学技术的发展所带来的挑战也引发了诸 多涉及生命伦理道德的问题,而这需要进一 步将伦理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相结合,加强 对新型社会伦理关系的规范作用。
卫生法律法规概述
遇到什么样的法律后果。正是法律 的预测作用,人们可以根据法律来 合理地做出安排,以最小的代价和 风险取得最有效的结果。
(5)惩戒作用。惩戒作用是指 卫生法律法规为保障自己得以充分 实施,运用国家强制力制裁、 惩罚违法行为的作用。
卫生法律法规概述
惩戒作用是任何法律都不可或缺 的一种重要作用,是卫生法律法规 生存的最后屏障。卫生法律法规的 制裁手段有行政制裁、司法制裁和 违宪制裁等,惩戒作用就是通过这 些制裁手段发挥出来的。如果没有 惩戒作用,法律的指引作用就会降 低,评价作用就会在很大程度上失 去意义,预测作用就会产生疑问, 教育作用的实效就会受到影响。
第一章卫生法学与卫生法概述
医 疗 医药护 机 师师士 构
宪法
A、规定国家实行的医药卫生保障的基本制度 和公民的基本生命健康权利——是原则性 规定
B、《宪法》关于卫生法事项的主要内容有: a、第21条第1款——发展医药卫生事业,保
障公民健康; b、第25条——计划生育 c、第26条——生态环境与生活环境
d、第33条第3款——人权 e、第33条第4款——公民权利与义务 f、第42条第2款——劳动权 g、第45条第1款——物质帮助权、国家发展
(五)公正原则 同等情况下同样对待 一、公平合理地分配、使用卫生资源。 “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是我国的卫生发
展目标——平等使用卫生资源 人人平等≠人人平均 二、公平公正地履职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五、卫生法的渊源
由一定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或 认可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和地位的卫生法 的各种表现形式。(制定法、判例法、习惯 法、国际条例和惯例)
养生---张悟本、李一等
边缘性:自然科学与法学相结合,相互支 撑、相互渗透的边缘性。
社会性:生命健康就是社会经济发展中最 重要的资源。
技术性:技术规范、卫生标准---科技法 综合性:多学科相互渗透交融的效果。
实践性:理论研究解决医学实践中的有关 问题。
学习卫生法学的意义
1 有利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 有利于发展医药卫生事业 3 有利于提高卫生执法水平 4 有利于维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5 有利于缓和医患关系
卫生法律法规第一章卫生法律法规概述
卫生法律法规第一章卫生法律法规概述
卫生法律法规是指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
公共卫生秩序,预防和控制疾病传播,确保人民群众的基本卫生权益
而制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它们是国家对卫生领域相关行为进行管
理和监督的依据,也是卫生行业从业人员及公民应遵守的行为准则。
卫生法律法规的范围涵盖了从卫生行政管理、疾病防控、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到环境卫生等各个领域。以下将结合各个方面的具体法律法规,对卫生法律法规的概述进行详细的分析。
一、卫生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
1.卫生行政机构设立与职责规定:我国《卫生行政法》对卫生行政
机构的层级设置和职责进行了具体规定,明确了各级卫生行政机构的
职责和权力划分。
2.卫生机构管理:《卫生机构管理条例》对卫生机构的设置、管理、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等方面进行了规范,确保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行和
服务质量。
3.职业健康管理:《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职工的职
业健康权益,规定了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和措施,保障职工的健康
与安全。
二、疾病防控方面的法律法规
1.传染病防控:《传染病防治法》对于传染病的预防、扑灭、控制、报告和处置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2.艾滋病防治:《中华人民共和国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了艾滋病
的防控工作措施,保护艾滋病患者的合法权益,预防艾滋病的传播。
3.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添加剂、食品
标签、食品安全监测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三、医疗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
1.医疗机构管理:《医疗机构条例》对医疗机构的设置、管理、人
卫生法学课程教学大纲
卫生法学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简介
一、课程简介
卫生法学是以卫生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一门学科,属于应用法学,主要研究卫生法的产生、发展规律、卫生法的调整对象、基本原则及卫生法律制度、卫生法与经济和社会进步的关系等理论问题。具体包括卫生法学基础理论、我国现行的主要卫生法律等内容。
二、总体要求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我国卫生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卫生法制观念和卫生法律意识,增强遵守和捍卫卫生法制的自觉性,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正确履行岗位职责,保护人体健康,推动医学科学进步,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
三、时数分配
第一章卫生法概述
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卫生和法律的关系、卫生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熟悉卫生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则、卫生法的渊源;了解卫生法律关系、卫生法的制定、卫生法的实施
课程内容
第一节卫生和法律的关系
一、卫生与法律的概念
二、卫生对法律的影响
卫生发展对法律的物质影响、思想影响。
三、法律对卫生的影响
法律为卫生发展提供重要的保障;规定卫生机构的设置、组织原则、权限、职能和活动方式等;控制现代医学无序、失控和异化带来的社会危害性。
第二节卫生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一、卫生法的概念
二、卫生法的调整对象
第三节卫生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则
一、卫生法的特征
二、卫生法的基本原则
卫生保护原则、预防为主原则、公平原则、保护社会健康原则、尊重自主权原则。
第四节卫生法的渊源
一、卫生法渊源的概念
二、卫生法的渊源
宪法;卫生法律;卫生行政法规;地方性卫生法规;卫生自治法规;卫生规章、卫生标准、卫生国际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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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卫生法的渊源与体系
二、卫生法的体系
卫生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统帅,卫生基本法为核 心,以卫生法律、卫生行政法规、地方卫生行政法规 和国际卫生条约为主要内容的科学体系,包括横向的 内容结构体系与纵向层次结构体系。
④对比论证:使用了对比论证的论证方法,将…和
……加以比较,突出强调了……的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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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七:写作手法
▪ 补充论据作为一种新题型正大行其道。
做这种题目,注意以下两个方面:(1)看清楚
要求补充的论据类型,即看清楚要求的是名言
还是事例;(2)补充名人事例要注意字数限制
。当然,作为应考,可以准备“勤奋”、“处 世”等
◆在表现形式上分为“法律”、“条例”、“规章”、
“决定”和“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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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二)卫生法律法规的概念
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保护人体生命健康为目 的,以权利义务为调整机制,并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 施的调整卫生社会关系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总和,我们 通常说的卫生法就是指卫生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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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具有四层含义:
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谢谢! 201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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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观赏
WPS Office
▪ 刑事法律关系
卫生法的根本目的是保护人体生命健康 ,对于那些严重损害人体健康的医药卫生行 为,它规定了责任人应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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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卫生法律法规的调整对象与特征
国际卫生关系
我国目前已签署了众多的国际卫生方面的 条约。在参与国际卫生活动中形成的社会关系 ,就是国际卫生关系,属于国际卫生法的调整 对象。
二、卫生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三)法律关系的内容 是指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享有卫生方面的权利和 应承担的义务。
1.权利 a.是卫生法所赋予当事人的。 b.在卫生规定范围内,主体有权要求他人做出一定行为,
以保证不影响自己的权利实现。 c.在卫生规定范围内,由于他人的行为使自己的权利不能
实现时,有权请求有关机关给予保护。 2.义务 是指卫生法主体必须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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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一节 卫生法律法规的概念、
调整对象与特征、基本原则
一、卫生法律法规的概念
(一)法的概念
是指由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意 志的体现,是以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来保 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体现了国家意志,即国家通过特定的程序制定或认可 ,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且有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其顺利 实施,具有最强的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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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卫生法律法规的调整对象与特征
▪ 从卫生法律法规调整的社会关系内容看 人体生命健康权益保障关系
国家对医药卫生事业进行宏观管理中形成 的社会关系。
新的生命科学技术的应用对法律带来的挑 战中形成的新型社会关系。
医药卫生资源配置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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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卫生法律法规的调整对象与特征
▪ (二)卫生法律法规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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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卫生法律法规的调整对象与特征
▪ 民事法律关系
在医药卫生活动中,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内容 是医药卫生保健服务者与公民或者法人之间形成 的社会关系,如:医患关系、医药卫生产品责任 关系等,这种社会关系从性质上看是民事法律关 系,即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这是卫生法调 整的主要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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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卫生法律法规的调整对象与特征
1.卫生行政责任
2.卫生民事责任
3.卫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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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卫生法的渊源与体系
一、卫生法的渊源
(一)宪法
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我国最主要法的渊源。是 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制定、通过和修改的 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二)卫生法律 已制定的10部卫生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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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卫生法的渊源与体系
▪ a.一是卫生法律法规的表现形式,是以生命 健康、人口素质、医药卫生为主要内容的卫 生法律文件。
▪
▪ 二是其他法律中的有关医药卫生的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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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卫生法律法规的目的是保护社会公共卫生 秩序,规范卫生行为,保证医药卫生、预防 、保健活动的正常进行,与其他法律规范有 重大区别。
▪ c.是法律法规中的一种类型,与其他法律规 范一样,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普遍约束 力,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是指由卫生法律所调整的具有保护人体健 康方面权利、义务内容的特殊社会关系。
(二)根据卫生法律关系各主体间的法律地位是 否平等,卫生法律关系分为平权型和隶属型卫 生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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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卫生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一)主体
也称权利主体,是指卫生法律关系的参与 者,在卫生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当事人。
▪ 1.法律的共同特征
▪ (1)法律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制定和认可
是国家创制法律的两种形式
▪ (2)法律规定人们的权利与义务,具有鲜明的阶 级性
▪ (3)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普遍的约 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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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卫生法律法规的调整对象与特征
▪ (二)卫生法律法规的特征 ▪ 2.卫生法律法规的基本特征 ▪ (1)以自然科学联系紧密
1.«食品卫生法» 2.«药品管理法» 3.«国境卫生检 疫法» 4.«传染病防治法» 5.«红十字会法» 6.«母婴保健法» 7.«献血法 » 8.«执业医师法 » 9.«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10.«职业病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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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卫生法的渊源与体系
(三)卫生行政法规 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有关卫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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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卫生法的渊源与体系
三、卫生法与邻近法律部门的关系
(一)卫生法与宪法
一是从属关系
二是补充关系
(二)卫生法与行政法
卫生法实际就是卫生行政管理法,与行政法是从属 与补充的关系
(三)卫生法与民法
(四)卫生法与刑法
(五)卫生法与诉讼、非诉讼程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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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卫生法的渊源与体系
四、卫生法的效力等级体系、实体法与程序法 体系
(一)卫生法律规范和卫生法律事实的关系
在卫生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失过程中,有 卫生法律规范的事先规定是前提条件,而有一定卫生 法律事实的出现时必要条件,二者缺一不可。
(二)卫生法律事实的种类
依据卫生法律事实是否与当事人的意志有关,可分为 卫生法律事件和卫生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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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卫生法律关系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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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它以卫生权利和义务为基本内容,规定卫 生法律关系参加人享有什么样的权利和应承 担什么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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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卫生法律法规的调整对象与特征
(一)卫生法律法规的调整对象
是指各种卫生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国 家卫生行政机关、医疗卫生组织、企业单位、公民 个人和国际组织及其内部,因预防和治疗疾病,改 善人们生产、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及卫生状况, 保护和增进公民健康而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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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卫生法律法规的调整对象与特征
卫生法律法规调整的社会 关系的性质
行政管理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
刑事法律关系
国际卫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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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卫生法律法规的调整对象与特征
▪ 行政管理关系
主要指行政法律关系,包括卫生行政部 门对医药卫生及其人员的设置、执业资格的审 批与监督、人体生命健康权相关的产品的生产 ,销售设置的市场准入制度和制裁,政府有关 部门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对行政相对人 实施应急管理等活动中。形成的管理者与行政 相对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 (2)吸收大量的道德规范和技术规范
▪ (3)内容具有广泛性
▪ (4)采用多种调节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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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卫生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
1.保护公民身体健康的原 则
2.全社会参与原则 3.卫生监督原则 4.预防为主原则 5.依靠科技进步的原则 6.中西医协调发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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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卫生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
一、卫生法律关系的概念与分类 (一)概念
第一章 卫生法律法规概述
周林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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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目标
◆掌握卫生法的调整对象与特征、卫生法的基本原则。 ◆掌握卫生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卫生法律关系的产生
、变更和消灭。 ◆掌握卫生法律责任。 ◆熟悉宪法、卫生法律、卫生法规、卫生规章、国际卫
生条约、卫生法律关系的概念。 ◆了解卫生法的效力等级体系、实体法与程序法体系。 ◆了解卫生法的产生发展与作用。 ◆了解卫生法与邻近法律部门的关系。
宪法、卫生法律、卫生行政法规、地方性卫生法 规、政府卫生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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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卫生法的渊源与体系
2.卫生法效力等级的特殊规则 (1)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2)新法优于旧法
(3)法律文本优于法律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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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卫生法的渊源与体系 (二)实体法与程序法体系 实体法:规定权利义务实质的法。 程序法:适用于权利义务的方式和条件的法律。
1、国家机关
2、企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3、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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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卫生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二)客体 也称权利客体,是指卫生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
指向的对象。
客体包括: 1、生命健康权 包括生命、身体和健康等。
2、物 包括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
3、行为
4、精神财富 主要指知识产权和B 智力成果,包括各种发明、创20 造、设计和著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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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学习卫生法律法规课程的目的、意义与方法
二、学习卫生法律法规课程的方法
(一)唯物辩证法是我们学习卫生法律法规课程的总指 导
(二)学习卫生法律法规课程的若干具体方法 1、理论联系实际方法 2、历史考察方法 3、比较分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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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卫生立法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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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七:写作手法
论证方法的作用
(二)维护人民身体健康,促进国家经济发展
(三)为医学科学的发展保驾护航
(四)加强国际卫生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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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学习卫生法律法规课程的目的、意义 与方法
一、学习卫生法律法规课程的目的、意义 (一)依法治国,是培养合格人才,建设社会
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 (二)依法发展卫生事业的需要 (三)提高卫生执法水平需要 (四)维护公民健康权利的需要 (五)规范医护人员医疗卫生活动的需要
①举例论证:使用了举例论证的论证方法,举……( 概括事例)证明了……的观点,从而使论证更具体 更有说服力。
②道理论证:使用了道理论证的论证方法,论证了 ……的观点,从而使论证更概括更深入。
③比喻论证:使用了比喻论证的论证方法,将……比 作……,证明了……的观点,从而把抽象深奥的道 理阐述得生动形象、浅显易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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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卫生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失
1.卫生法律关系的产生
是指卫生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权利义务的确立和形成
2.卫生法律关系的变更
是指构成某一卫生法律关系的要素发生了变化,如主体、客
体或权利义务的内容发生了变化。
3.卫生法律关系的消失
是指卫生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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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卫生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失
两者特性: (1)两者内容具有关联性 (2)在形式上具有交叉性 (3)是法实施的对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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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卫生法律法规的作用
一、卫生法律法规的规范作用 (一)为人们的卫生行为提供引导作用
(二)具有卫生行为评价作用
(三)具有卫生教育作用
(四)对违法行为的惩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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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卫生法律法规的作用
二、卫生法律法规的社会作用 (一)强化医疗卫生事业管理
▪ (一)卫生法律责任概念
▪ 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卫生法律、法 规给其他人或社会造成损害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 特点:
①必须有法律的明文规定
②有专门的认定机关
③承担方式必须法定
④法律责任不具有连带性
⑤与法律制裁有密切联系
⑥不同的法律责任有完全相同的制裁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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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卫生法律关系与责任
(二)卫生法律的种类
(一)卫生法的效力等级体系 是指在卫生法的各个层次的法律渊源
中,由于其制定主体、程序、时间、适用 范围等因素的不同,各种卫生法律规范的 效力也不同,由此形成的卫生法的效力等 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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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卫生法的渊源与体系
1.卫生法效力等级的一般原则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卫生法律、 法规、条例和规章制度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常见主题的名人事例和名言。名言字数要少,
事情要熟悉,不要为求新而准备那些较长名言
或不熟悉的名人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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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手法:实例11
(2010·泉州)如果把文章第④段中的“优秀 的人
无一不是勤勉的”一句作为观点,请你参照下 面
示例再写一个具体事例作论据(所举事例限制 在所学初中教材的范围内)。 示例:闻一多日不窥园,足不下楼,兀兀穷年 ,沥尽心血,终于写成了《唐诗杂论》。 答案:示例:居里夫人埋头在实验室里用了三 年零九个月,从8吨废沥B青中提炼出一克镭。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