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解读五十三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有哪些内容
![集体合同有哪些内容](https://img.taocdn.com/s3/m/adc6e7b089eb172dec63b766.png)
集体合同有哪些内容(一)劳动报酬;(二)工作时间;(三)休息休假;(四)保险福利;(五)劳动安全与卫生;(六)合同期限:(七)变更、解除、终止集体合同协商程序;(八)双方履行集体合同权利和义务;(九)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协商处理约定;(十)违反集体合同责任;(十一)双方认应当协商约定其内容。
集体合同是企业与工会签订的以劳动条件为中心内容的书面集体协议。
集体合同虽然由工会出面签订,但是对整个企业的职工都是有效的,内容都是由职工协商讨论出来的。
究竟集体合同有哪些内容呢?请大家阅读下文。
一、集体合同的内容:根据劳动部《集体合同规定》第6条规定,集体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劳动报酬,包括水平、工资分配方式和支付办法等;2、工作时间和休息,包括每天工作时间和每周工作天数,年休假及其他休息休假等;3、和福利,包括养老、、医疗、死亡等待遇,职工住房、生活供应、保健和文化体育设施等;4、劳动安全与卫生,包括劳动条件、安全设施、防护用品、职工健康检查等;5、合同期限;6、变更、解除、终止集体合同的协商程序;7、双方履行集体合同的权利和义务;8、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协商处理的约定;9、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10、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二、集体合同的效力:集体合同的产生除要经过双方代表协商、职代会审议通过、首席代表签字程序以外,部门依法对集体合同进行审查,是集体合同生效的必经程序。
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在10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及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劳动保障部门。
劳动保障部门在收到集体合同文本后1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日生效。
报送单位应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异议,用人单位就异议事项经协商重新签订集体合同的,应按照报送程序重新报送劳动保障部门审查。
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集体合同的法律约束力。
《劳动法》第35条规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
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行业性集体合同4篇
![行业性集体合同4篇](https://img.taocdn.com/s3/m/ff439cb2541810a6f524ccbff121dd36a32dc4f7.png)
行业性集体合同4篇篇1行业性集体合同是指在某一特定行业内,由雇主或其代表与员工或其代表订立的关于劳动条件和劳动关系的合同。
它是对个人劳动合同的一种补充和延伸,其目的是为了规范行业内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行业性集体合同具有以下特点:1. 行业性:行业性集体合同是针对某一特定行业或领域制定的,其适用范围仅限于该行业内的雇主和员工。
例如,建筑行业、医疗行业、金融行业等都可以制定相应的行业性集体合同。
2. 集体性:行业性集体合同是由多方参与订立的,包括雇主协会、工会、政府部门等各方代表。
相比个人劳动合同,行业性集体合同更具有代表性和普遍性。
3. 约束力:行业性集体合同对参与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参与方必须遵守其中规定的劳动条件和权利义务。
一旦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各方必须履行合同义务。
4. 稳定性:行业性集体合同一般较为稳定,其期限一般较长,可以为一定期限内的劳动关系提供稳定的框架和保障。
当期限届满时,参与方可以重新商定或续签新的合同。
行业性集体合同对于劳动关系的发展具有积极作用:1. 保障劳动者权益:行业性集体合同可以规定劳动者的工资、工时、休假、福利等劳动条件,从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其生活质量和工作满意度。
2. 维护劳动关系稳定:行业性集体合同可以规范雇主和员工之间的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降低劳动纠纷和冲突的发生,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3.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行业性集体合同可以规范市场竞争秩序,提高行业整体劳动水平和效率,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和持续进步。
然而,行业性集体合同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1. 协商难度:行业性集体合同需要各方协商达成一致,涉及的利益关系复杂,协商过程会比较繁琐和耗时。
2. 实施监督:一旦行业性集体合同签订,如何对各方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合同的有效实施,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
3. 灵活性不足:行业性集体合同一般期限较长,相对缺乏灵活性,有时可能不能及时应对行业内的变化和挑战。
劳动合同法解读五十四
![劳动合同法解读五十四](https://img.taocdn.com/s3/m/f0fa47f8b52acfc788ebc933.png)
劳动合同法解读五十四:集体合同的生效与其法律效力第五十四条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解读】本条是关于集体合同的生效与其法律效力方面的规定。
本条第一款阐述了集体合同何时生效,同时涉与到集体合同需要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的问题。
订立集体合同对于保障劳动者各项重要权益的实现、协调稳定企业和职工劳动关系、保障企业生产经营顺利进行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为了保证集体合同的正确实施,必须强化劳动行政部门对集体合同运作过程中的监督和指导作用。
因此法律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对集体合同进行审查,不仅是订立集体合同的必经程序,也是集体合同的生效条件。
劳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一款的内容,实际上是保留了劳动法中原有的规定。
该款规定在实践中可能产生两种后果:一是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二是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异议的,例如集体合同的约定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集体合同的双方主体不合法等,集体合同不能即行生效。
具体地,劳动行政部门如何审查集体合同呢?参照《集体合同规定》第六章的内容,可以概括出以下几点:1.应当报送集体合同的时间规定。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或变更后,应当自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10日内,由用人单位一方将文本一式三份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报送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
”(第四十二条)2.审查机关。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审查实行属地管辖,具体管辖范围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什么是区域性集体合同?
![什么是区域性集体合同?](https://img.taocdn.com/s3/m/f457e7ab988fcc22bcd126fff705cc1755275fe7.png)
什么是区域性集体合同?法律分析:区域性集体合同的概念与实践一、引言近年来,随着劳动关系的日益复杂化,集体合同制度逐渐成为劳动关系协调的重要工具。
其中,区域性集体合同由于其独特的优势,越来越受到企业和劳动者的关注。
然而,对于什么是区域性集体合同,实践中存在不同的理解和做法。
本文将结合实际案例和判决书结果,对区域性集体合同的概念进行深入剖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二、区域性集体合同的概念区域性集体合同是指由一定区域内的企业或组织与工会或劳动者代表在协商基础上签订的,用于规定区域内劳动关系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相较于企业单独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具有以下特点:1. 覆盖范围广:区域性集体合同适用于一定区域内的所有企业或组织,而不仅限于单个企业。
2. 协商主体多:区域性集体合同的协商主体通常包括企业方、工会和劳动者代表,而非单一的企业与劳动者。
3. 内容全面:区域性集体合同涉及劳动关系各方面的内容,如工资、工时、休息休假、安全卫生等。
4. 效力范围大:区域性集体合同的效力不仅及于签订合同的双方,还及于一定区域内的其他企业和劳动者。
三、实际案例分析某市一家大型工业园区内的企业方与工会代表经过多次协商,签订了一份区域性集体合同。
该合同规定,园区内所有企业的劳动者在工资、福利、休息休假等方面应享受同等条件。
合同签订后,园区内一家企业的劳动者小张因工资待遇问题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根据区域性集体合同的规定,仲裁委员会最终裁定小张的工资待遇应按照集体合同中规定的标准执行。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区域性集体合同对于一定区域内的企业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可以为劳动关系的协调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四、判决书结果与建议通过对大量实际案例和判决书结果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 区域性集体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对于一定区域内的企业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当劳动合同内容与区域性集体合同内容发生冲突时,应以区域性集体合同内容为准。
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合同范本
![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合同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3db0f9a7aff8941ea76e58fafab069dc51224745.png)
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合同(范本)区域、行业名称:区域、行业覆盖企业(单位)数:区域、行业职工人数:甲方(行政方)乙方(职工方)首席协商代表:首席协商代表:首席代表职务:首席代表职务:代表人数:代表人数: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和《福建省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条例》、《厦门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由区域(行业)内等家企业(简称甲方,名单附后)与本区域(行业)的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简称乙方)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后签订。
第三条本区域(行业)职工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本区域(行业)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的基本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10%。
第四条甲、乙双方根据政府公布的本年度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本地区城镇居民的消费价格指数、本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本企业劳动生产率等因素,协商合理确定不同岗位(工种)职工工资水平,建立企业内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第五条本合同所覆盖的企业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
本合同所覆盖的企业规章制度有关条款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执行。
第六条本合同所覆盖的企业应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各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确定本企业职工本年度工资增长的具体量化目标,签订本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协议。
第七条甲方按月发放职工工资,并于固定时间以货币形式支付,如遇节假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不得拖欠职工工资,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抵付职工工资性收入。
第八条甲方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加班加点,应征得工会或职工同意,并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支付职工加班加点的劳动报酬。
第九条职工产假、晚婚晚育假、婚丧假、病假、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等期间的工资发放,甲方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法解读五十三: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
![劳动合同法解读五十三: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https://img.taocdn.com/s3/m/60501b84f021dd36a32d7375a417866fb84ac0e1.png)
劳动合同法解读五十三: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是指由劳动者组织或者代表劳动者的
工会与用人单位的协商一致达成的合同。
这种集体合同适用于某个行业或者某个区域
的劳动者。
行业性集体合同主要是在某个特定行业内的劳动者之间达成的合同,用来规定该行业
内共同适用的劳动条件、工资待遇、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例如,建筑行业工会与
建筑公司达成的行业性集体合同。
区域性集体合同则是在某个特定地理区域内的劳动者之间达成的合同,用来规定该地
区内共同适用的劳动条件、工资待遇、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例如,某个城市内的
工会与企业达成的区域性集体合同。
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的签订对于保护劳动者权益、调整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在签订这种集体合同时,劳动者有权利参与协商,提出自己
的合理诉求,确保自身利益得到合理保障。
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与劳动者充分协商,并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保证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3篇
![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3篇](https://img.taocdn.com/s3/m/99a104abf80f76c66137ee06eff9aef8941e489d.png)
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3篇篇1集体合同是劳资双方自愿协商签订的一种劳动合同,用于规定雇员与雇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在大多数国家,集体合同多数是由工会代表劳工和雇主谈判达成的,以保障劳工的权益和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
而在集体合同的基础上,出现了一种新的形式——区域性集体合同。
区域性集体合同是指在特定地区内具有统一法律效力的一种集体合同,通常由该地区内的所有劳资双方共同订立,并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主持协调。
区域性集体合同的出现,主要是为了适应不同地区间劳动关系的特殊性和差异性。
在不同地区,由于历史、文化、经济等方面的差异,劳资关系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差异。
为了更好地维护当地劳工的权益,推动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区域性集体合同应运而生。
区域性集体合同与普通集体合同相比,有着更加灵活的特点。
首先,区域性集体合同更具局部性,其规定更具有当地特色和实际情况,更能够满足当地劳动力市场的需求。
其次,区域性集体合同在实施过程中更加灵活,可以根据地区的需要和发展状况进行调整和修改,更具有持续性和适应性。
最后,区域性集体合同更具有社会公平性,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地区间的劳动力竞争和不正当竞争,保障当地居民的就业权益。
在现实生活中,区域性集体合同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推广。
特别是在人口较为密集的城市地区,区域性集体合同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通过区域性集体合同,可以更好地规范劳资关系,维护当地劳工的权益,促进当地经济的健康发展。
不过,区域性集体合同仍然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区域性集体合同的范围和适用对象可能存在一定的争议,需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解释和引导。
其次,由于地区间的差异性,区域性集体合同的协商和签订可能会存在一定的难度,需要加强相关部门的指导和协调。
最后,区域性集体合同的实施效果需要得到进一步的监督和评估,以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总的来说,区域性集体合同作为一种新的形式,有着很大的发展潜力和应用前景。
通过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协商和沟通,可以更好地推动区域性集体合同的发展,维护劳工的权益,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关于推行集体合同制度的思考
![关于推行集体合同制度的思考](https://img.taocdn.com/s3/m/34b180e35ef7ba0d4a733b2b.png)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因为单个劳动者是相对弱者,不足以与用人单位抗衡,难免违心地接受用人单位提出的不合理条款。而由工会代表全体劳动者签订集体合同,就可以与用人单位平等协商,避免劳动者被迫接受不合理条款。当前,一些旅行社在劳动合同中不为导游员投保、劳动报酬过低、出现意外事故不向导游员赔偿,甚至向导游卖团,而导游也无法与企业有效协商解决或合理制衡,同时也为零负团费的实施埋下了伏笔。集体合同的签订,可以充分发挥工会、导游代表等组织或群体的作用,并引入政府、企业、员工三方协商对话机制,从而有效地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推行集体合同制度的方案设计
结合旅行社行业特点,笔者认为,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来推行集体合同制度,从而保障导游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一、以一定区域为单位,推行行业性集体合同
以“单一旅行社与本单位员工签订集体合同”的方式来推行集体合同制度的优点是简便易行,尤其在规模较大的旅行社实施更具有良好的社会示范效应。但是其短板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通过单一旅行社来签订集体合同,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导游群体的覆盖面不足,会导致群体之间的差异化,并且也不利于行政机关进行指导。因此,可以考虑以一定区域为单位,推行行业性集体合同。
第四、合同审议。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
⒉用人单位一方的协商代表及首席代表确定。用人单位一方的协商代表,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指派。首席代表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或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管理人员担任。
行业(区域)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行业(区域)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https://img.taocdn.com/s3/m/f8b4626866ec102de2bd960590c69ec3d4bbdb14.png)
行业(区域)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该范例仅供参考请酌情修改后再使用)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云南省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行业(本区域)及各用人单位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经××行业(××区域)用人单位一方(甲方)和××行业(××区域)职工一方(乙方)双方代表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本合同覆盖××行业(××区域)用人单位共?户,涉及职工?人,工资协商专项协议草案须经行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需经各用人单位负责人认可。
(附签章表格)第一条本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近期)到年月日(最长三年),在合同终止前60日,双方协商代表进行协商,重新订立本专项集体合同。
第二条合同的内容1、基本工资制度:(实行计件工资制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或者行业制定的劳动定额标准,结合本企业实际,合理制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确保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在同等劳动条件下的同岗位90%以上职工能够完成的工作任务量为岗位劳动定额标准。
)2、工资标准:3、根据各类人员不同岗位性质,工资分配的具体形式为:4、职工月最低工资达到元:(现阶段应高于720元/月,甲方根据政府公布的年度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和本企业员工工资水平及经济效益,确定本年度本行业职工工资增幅度10%左右)。
5、以法定货币(人民币)形式,于每月?日前支付职工的工资。
如遇节假日、休息日可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6、加班加点工资的支付办法为:(职工完成计件定额后,用人单位安排其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本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以职工本人月工资或月计件工资标准为基数,按正常工作时间以外、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分别支付150%、200%和300%劳动报酬。
行业性集体合同5篇
![行业性集体合同5篇](https://img.taocdn.com/s3/m/03a64c09f11dc281e53a580216fc700abb685286.png)
行业性集体合同5篇篇1行业性集体合同是指由一个行业内的多家企业和劳动者代表共同讨论、协商,通过谈判形成的一种约定和规范。
这种合同不仅可以促进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还能够解决行业内普遍存在的问题,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
一、行业性集体合同的概念行业性集体合同是指一个行业内的多家企业和劳动者代表共同组成的协商团体,通过谈判达成的协议,对劳动关系进行规范和约束。
该合同的内容通常包括工资待遇、工时安排、劳动保护、劳动纠纷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行业性集体合同是劳动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和谐关系。
二、行业性集体合同的作用1. 维护劳动者权益。
行业性集体合同通过集体谈判的方式,规定了行业内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工时安排等具体问题,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了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2. 促进劳动关系和谐。
行业性集体合同通过谈判协商,规范了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减少了矛盾和冲突的发生,促进了企业的稳定发展。
3. 提高企业竞争力。
行业性集体合同统一了行业内企业的劳动关系管理标准,避免了不正当竞争,并提高了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4. 促进经济稳定发展。
行业性集体合同规范了行业内的劳动关系,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经济的稳定发展。
三、如何签署行业性集体合同1. 确定代表团体。
行业性集体合同的签订需要有企业代表和劳动者代表共同参与,企业可以通过行业协会、工会等组织选择代表,劳动者可以通过工会选举产生代表,代表团体应当具有代表性和权威性。
2. 确定议题范围。
在签署行业性集体合同之前,需要确定合同的议题范围,包括工资待遇、工时安排、劳动保护、劳动纠纷处理等方面的内容,双方代表应当就具体议题进行充分协商。
3. 开展集体谈判。
一旦确定了代表团体和议题范围,双方代表就可以开始集体谈判,共同商讨合同的具体内容,在协商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双方的利益,寻求共赢的解决方案。
4. 签订合同。
工资集体协商基本知识
![工资集体协商基本知识](https://img.taocdn.com/s3/m/8fe7e35c571252d380eb6294dd88d0d233d43c15.png)
相关法律法规、名词解释(一)相关法律法规、区域/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依据(二)集体合同及其特殊功能(三)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四)工资集体协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五)集体合同与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关系(六)工资集体协商与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关系(七)区域性集体协商(八)行业性集体协商(九)区域性集体协商、行业性集体协商、企业集体协商三者之间的关系(一)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和《工会法》,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2003年12月30颁布了《集体合同规定》,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与2000年10月15日颁布了《内蒙古自治区集体合同条例》。
2012年7月12日颁布了《内蒙古自治区工资集体协商条例》。
在此基础上,各级党委、政府、工会、工商联等相继下发了贯彻实施的文件,全面开展了集体协商工作,目前,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签订集体合同率已经达到90%以上,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发挥了良好作用。
法律对区域/行业性集体合同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在县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企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力”。
(二)集体合同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福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重点事项依法进行协商的行为。
集体合同的特殊功能在保护劳动者权益和协调劳动关系方面,集体合同具有劳动法律和劳动合同所无法取代的功能。
1、可以弥补劳动立法的不足。
劳动立法关于劳动者的利益标准属于最低标准,只能对劳动者起到底线保护的作用。
这是立法的必然局限性。
2023解读《劳动合同法》(全文)
![2023解读《劳动合同法》(全文)](https://img.taocdn.com/s3/m/b0c7c4535e0e7cd184254b35eefdc8d377ee144b.png)
解读《劳动合同法》(全文)引言《劳动合同法》是的一部重要劳动法律法规,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该法旨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本文将全面解读《劳动合同法》,从法律条文的角度解析其重要内容和作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平等协商权利,促进社会和谐,提高劳动者的技能和素质,完善劳动者的就业制度、工作条件和报酬制度,第二条本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存续期间届满、罚款、解释以及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
第一章总则部分对《劳动合同法》的基本目的以及适用范围进行了规范。
旨在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权益,同时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三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第四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五条劳动合同订立应当自愿…第二章规范了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包括劳动合同的形式、自愿性原则和内容等。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劳动合同的合法有效和双方合同权益。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提供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第十五条劳动者享有与职业资格相适应的工资、工作休息、休假等权益…第三章规定了劳动合同履行阶段的相关规定,包括用人单位提供工作条件和保护劳动者权益的责任,以及劳动者享有的各项权益。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期满,两方当事人继续劳动关系,可以以书面形式订立新的劳动合同第二十七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况下,有权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况下,有权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第四章规定了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情况下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在合理范围内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劳动争议的解决第四十五条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应当主持公道,尊重当事人意愿,依法及时处理第四十六条对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作出的调解书,当事人应当履行第四十七条对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应当履行…第五章规范了劳动争议解决机制,明确了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职责和当事人的履行义务。
集体合同应包含哪些内容
![集体合同应包含哪些内容](https://img.taocdn.com/s3/m/349c1c8a50e79b89680203d8ce2f0066f53364ac.png)
集体合同应包含哪些内容集体合同是指⽤⼈单位代表与⽤⼯⽅代表签订的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般出现在⽐较⼤型的国有企业。
签订集体合同前⽤⼯⽅⼀般要协调⼀致并拟定⼀份合同的草案,那么集体合同应包含哪些内容?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解答。
⼀、集体合同应包含哪些内容集体协商双⽅可以就下列多项或某项内容进⾏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1、劳动报酬。
包括⽤⼈单λ⼯资⽔平、⼯资分配制度、⼯资标准和⼯资分配形式;⼯资⽀付办法;加班、加点⼯资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分配办法;⼯资调整办法;试⽤期及病、事假等期间的⼯资待遇;特殊情况下职⼯⼯资(⽣活费)⽀付办法;其他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2、⼯作时间。
即劳动者根据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在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λ中,⽤于完成本职⼯作的时间。
包括⼯时制度、加班加点办法、特殊⼯种的⼯作时间、劳动定额标准。
3、休息休假。
包括⽇休息时间、周休息⽇安排、年休假办法;不能实⾏标准⼯时职⼯的休息休假;其他假期。
4、劳动安全与卫⽣。
包括劳动安全卫⽣责任制;劳动条件和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劳保⽤品发放标准;定期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体检。
5、补充保险和福利。
包括补充保险的种类、范Χ;基本福利制度和福利设施;医疗期延长及其待遇;职⼯亲属福利制度。
6、⼥职⼯和未成年⼯特殊保护。
包括⼥职⼯和未成年⼯禁忌从事的劳动,⼥职⼯的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护,⼥职⼯、未成年⼯定期健康检查,未成年⼯的使⽤和登记制度。
7、职业技能培训。
包括职业技能培训项⽬规划及年度计划;职业技能培训费⽤的提取和使⽤;保障和改善职业技能培训的措施。
8、劳动合同管理。
包括劳动合同签订时间;确定劳动合同期限的条件;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续订的⼀般原则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条件;试⽤期的条件和期限。
9、奖惩。
包括劳动纪律、考核奖惩制度、奖惩程序。
10、裁员。
包括裁员的⽅案、裁员的程序、裁员的实施办法和补偿标准。
11、集体合同期限。
正确认识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劳动合同
![正确认识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劳动合同](https://img.taocdn.com/s3/m/aa7cf8d633d4b14e852468fd.png)
正确认识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劳动合同来源:胡律师网作者:上海律师胡燕来所属栏目:劳动纠纷律师案例正确认识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劳动合同据介绍 , 目前 , 武汉市新洲区全区公有制企业两项合同覆盖率达 100% 。
新洲区现有职工 6.3 万人 , 街镇工会 17 个 , 社区工会 47 个 , 行业工会 10 个……正确认识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劳动合同据介绍,目前,武汉市新洲区全区公有制企业两项合同覆盖率达100%。
新洲区现有职工6.3万人,街镇工会17个,社区工会47个,行业工会10个,涵盖小型民营企业370个。
2004年起,区总工会先后在邾城街、李集街、徐古镇及部分行业、社区、企业,确定了5种类型的试点。
通过试点实践,区总工会统一标准,规范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及时推广。
在推广行动中,着力突出两个重点:一是突出职工和业主最为关注的工资问题,凡不是一年一签集体合同的单位,必须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工资协议书制度,确保一年一签;凡实行集体合同的企业,工会和业主都应单独建立工资协商制度。
二是突出集体合同建制及履约监督检查办法。
建立区、街两级集体合同检查监督机构,对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建制履约情况实行不定期检查。
同时,区总工会每年年初将集体合同和工资协议书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由区委副书记、区总工会主席与17个街镇工会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目标完成情况与各类评先表彰相结合。
区总工会还力促将集体合同制度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厂务公开责任追究范畴,区人大法工委一年组织一次《工会法》执法检查,将集体合m嬲法及实施条例号同作为重要内容,检查结果全区通报。
案例说明我国目前行业性、区域性的集体合同的正逐步普及。
行业性集体合同主要是指在一定行业内,由行业性工会联合会与相应行业内各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所签订的集体合同。
行业性集体合同一般具有以下优势:(1)各企业具有行业共同性,在职工工资水平、利润、职业危害状况、劳动者素质等方面往往比较接近,可以就某一方面制定具体的、有针对性的共同标准,从而容易达成行业性集体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及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及特别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bfa8fbf681eb6294dd88d0d233d4b14e85243eb1.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及特别规定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劳动合同法解读52
![劳动合同法解读52](https://img.taocdn.com/s3/m/07c62b6925c52cc58bd6beb9.png)
劳动合同法解读五十二:专项集体合同第五十二条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
【解读】本条是关于订立专项集体合同的规定。
集体合同的具体内容,可能涉及到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也可能只涉及到劳动关系的某个方面。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方面的问题也逐渐展现,想要一劳永逸在一个集体合同里面解决所有问题越来越不可能。
为了减少协商谈判所需要的社会成本,也为了更有针对性、更有效地解决劳动关系某一个方面的问题,工会在推进集体合同制度的实践中订立专项集体合同,逐渐成为一种普遍形式。
像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社会关注较多的方面已经签订了不少专项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规定》中也有不少相关规定。
但是“专项集体合同”的概念在法律层面上还没有出现过,劳动合同法有必要对此予以规定。
所谓专项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集体协商的某项内容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
随着保护劳动者权益的认识逐渐深入,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越来约为社会关注。
在已有《劳动法》、《工会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标准的前提下,为进一步规范企业与职工双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行为,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维护职工的安全健康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稳步发展。
依据有关规定,结合某行业、某企业实际订立劳动安全卫生专项协议,已经越来越受到人民群众的关注。
例如在安全事故多发的采矿业,制定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呼之欲出。
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是用人单位与本单位女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方面的内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专项协议,它对用人单位和本单位的全体女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结合公司的工作实际制定的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往往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是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重要机制和手段。
区域性集体合同样本3篇
![区域性集体合同样本3篇](https://img.taocdn.com/s3/m/29d7fefaf424ccbff121dd36a32d7375a517c67d.png)
区域性集体合同样本3篇篇1甲方:[区域名称],以下简称“甲方”乙方:[职工或劳动者集体名称],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维护劳动者和雇主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区域性集体合同条款:一、合同目的和原则本合同旨在规范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保障乙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和条件,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
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三、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1. 甲方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经济状况和企业实际,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和支付制度。
2. 甲方应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并确保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加班工资、津贴补贴等应按照规定执行。
3.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执行。
特殊情况下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安排加班的,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五、教育培训和职业发展甲方应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岗位提升机会,促进乙方的职业发展。
乙方应积极参与培训,提高自身技能水平。
六、劳动合同签订和管理甲乙双方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等事项。
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劳动争议处理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本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任何变更、解除和终止都应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记录。
劳动合同法解读53.doc
![劳动合同法解读53.doc](https://img.taocdn.com/s3/m/168f11ce4b73f242326c5fdd.png)
劳动合同法解读五十三: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第五十三条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解读】本条是关于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的规定。
随着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各级工会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实践,近年来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得到了相当大的发展。
例如上海市总工会与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企业联合会共同联手,积极推动本市区域性集体合同、行业性集体合同工作。
据统计,截止2006年底上海市共签订了4923份区域性集体合同,覆盖企业63559个、职工858820人;签订了325份行业性集体合同,覆盖企业3979个、职工412607人。
可以说,推行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有了比较成熟的经验,有利于跳出单个企业的局限,促进某行业、某区域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平等协商,从而能够保护更大范围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如果法律明确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法律地位,一方面将更加有利于推动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的发展,另一方面也能够对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的发展起到规范作用。
因此,劳动合同法在该条对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作出了规定。
一、行业性集体合同行业性集体合同主要是指在一定行业内,由行业性工会联合会与相应行业内各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所签订的集体合同。
例如2006年3月27日,山东省机械电子工会与省机械工业办公室的首席代表分别在《山东省机械行业集体合同》,由此,全国第一份行业集体合同在济南诞生。
该合同内容涉及职工工资、工作时间和休假、保险福利、劳动争议等多个方面。
全省3000余家企业、科研院所和300多万企业职工,包括农民工、协议工都适用该集体合同。
该合同有许多“闪光点”:如明确规定职工最低工资在当地最低工资基础上浮20%——50%;工资要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工资增幅不得低于利润增幅三个百分点;企业应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职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8年,职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劳动合同法解读五十三: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
劳动合同法解读五十三: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
第五十三条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解读】本条是关于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的规定。
随着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各级工会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实践,近年来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得到了相当大的发展。
例如上海市总工会与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企业联合会共同联手,积极推动本市区域性集体合同、行业性集体合同工作。
据统计,截止2006年底上海市共签订了4923份区域性集体合同,覆盖企业63559个、职工858820人;签订了325份行业性集体合同,覆盖企业3979个、职工412607人。
可以说,推行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有了比较成熟的经验,有利于跳出单个企业的局限,促进某行业、某区域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平等协商,从而能够保护更大范围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如果法律明确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法律地位,一方面将更加有利于推动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的发展,另一方面也能够对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的发展起到规范作用。
因此,劳动合同法在该条对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作出了规定。
一、行业性集体合同
行业性集体合同主要是指在一定行业内,由行业性工会联合会与相应行业内各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所签订的集体合同。
例如2006年3月27日,山东省机械电子工会与省机械工业办公室的首席代表分别在《山东省机械行业集体合同》,由此,全国第一份行业集体合同在济南诞生。
该合同内容涉及职工工资、工作时间和休假、保险福利、劳动争议等多个方面。
全省3000余家企业、科研院所和300多万企业职工,包括农民工、协议工都适用该集体合同。
该合同有许多“闪光点”:如明确规定职工最低工资在当地最低工资基础上浮20%——50%;工资要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工资增幅不得低于利润增幅三个百分点;企业应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职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8年,职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可见,行业性集体合同一般具有以下优势:(1)同一领域的各企业具有行业共同性,在利润和职工工资水平、职业危害状况、劳动者素质等方面往往比较接近,可以就某一方面制定具体的、有针对性的共同标准,从而容易达成行业性集体合同。
(2)行业性集体合同能够更广泛地保护整个行业内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和谐稳定劳动
关系的基础上,行业整体素质也得到提升。
(3)协商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能够减少劳资谈判的社会成本,因此行业性集体合同有逐渐向越来越广大区域扩展的趋势。
本条规定里提到的,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特点都比较显著,决定了这些行业容易订立切实可行的行业性集体合同。
例如建筑业、采矿业大量使用农民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者造成人身危害的问题比较突出,就此工会出面签订行业性集体合同,对于约束建筑企业、保护农民工利益能够起到较好的作用。
据《劳动午报》2005年10月19日报道,通州区总工会针对建筑业是高危行业,在制定建筑业行业性集体合同时,积极协调区建委等职能部门,把职工保险等难点问题纳入集体合同文本中,使集体合同真正起到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作用。
像餐饮服务业,劳动者工资报酬通常比较平均、比较低下,在这些方面签订行业性集体合同能够建立良好的工资调整机制、有效提高餐饮服务业劳动者的工资水平。
二、区域性集体合同
区域性集体合同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指镇、区、街道、村、行业),由区域性工会联合会与相应经济组织或区域内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所签订的集体合同。
根据《劳动午报》2005年11月9日报道,北京市朝阳区德胜街道工会推行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的“四步走”方法,一是
精心做好准备;二是加强指导,搞好协商;三是严格按照程序签订协议;四是按时报送审批。
街道工会牵头搞好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相对于企业内部的集体协商无疑是一种新型的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