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司法考试重点突出,兼顾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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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司考风云过后的一点经验

经验---司考风云过后的一点经验

(提醒大家一下,人人上有很多同类文章,大家注意作者考试时间,此文是12年考生写给13年同胞。

愿大家13年国家司法考试有个不错的成绩。

)经历过国家第一大考后,深知人品的重要性,所以不管多花时间,都还是要写一篇这样的东西来攒人品的。

言归正传,此文比较适合法本的同学看,专业不对口的话怎么复习我没经历过也不是很懂,况且咱华政疯人院的考试历练,再怎么说,对大家知识的理解与储备也还是起了不少作用的。

首先说几个误区:误区一:及格万岁。

人是很贱的,司考更是。

不要指望自己朝着360的目标进发,最后真能够及格万岁。

定下的目标再怎么也得有个400+吧,不然就别去考了,好好过暑假吧,置于怎么调整心态,这便是各位看官自己的事了。

误区二:司考是门放弃的艺术。

我想真能90%拿下哪一科的大神并不多,如我般的众屌丝们还是踏踏实实的全面复习吧,别想着是该放弃经济法还是行政法了,这不科学。

误区三:迷信机构机构只是组织,神的只有老师。

如果你复习思路不清,自制力不强,那请报个班,如果你想自由、自主的复习,那么请待在学校,待在家。

没有最合适的去处,只有最合适的节奏,找准自己的节奏才是关键。

具体机构我就不推荐了,各地区的情况不一样,也不会瞎说。

误区四:迷信真题真题需做,但要适可而止,不要花大量的时间在历年真题上。

这两年考点的重复率越来越低,题目思路也越来越不能让人理解。

再者,过早年份的真题,由于当时法律文件的差异,答案反而会让你摸不着头脑,做09年后的便好。

(含09年)误区五:司考是中国第一大考只要你两个月的时间全身心投入,过司考不是件很难的事。

要有信心。

我的复习时间:7.11-9.21 74天累计复习时间:844h (未报班)所以,现在还没有开始看书的同学千万不要着急,司考通过的关键不在于知识的阅览量,而在于储备,在于最后2、3个月内是否能够耐下性子来疯狂的学习。

本人信息比较闭塞,我知道的13年较12年有大改的法有民诉与刑诉,民法的小部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肯定也会大改,十八大嘛,行政法好像也要再加,所以大家注意一下,不要看了旧版的教材,形成了错误的印象,到时你会发现想忘都忘不掉,特别是两大诉讼法,可千万别看13年以前的教材了,浪费时间。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试卷一)解读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试卷一)解读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全四卷)试卷一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关于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目标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依法治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的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B.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C.总目标包括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和高效的法律实施体系D.通过将全部社会关系法律化,为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保障[参考答案] D[考点]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解析]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并不等于将全部社会关系法律化,有一些领域的社会关系,不适合用法律进行规范,只适合用道德、习俗等社会规范进行凋整。

法律只应调整适合由法律进行调整的社会关系,D错误。

2.东部某市是我国获得文明城市称号且犯罪率较低的城市之一,该市某村为了提高村民的道德素养,建有一条“爱心互助街”,使其成为交换和传递爱心的街区。

关于对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原则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道德可以滋养法治精神和支撑法治文化B.通过公民道德建设提高社会文明程度,能为法治实施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C.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更要强调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D.道德教化可以劝人向善,也可以弘扬公序良俗,培养人们的规则意识[参考答案] C[考点]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解析] 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即为了实现深入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应当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既要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也要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二者应得到同等重视,而不是更要强调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

2015年司法考试改革意见稿全文摘要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5年司法考试改革意见稿全文摘要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下列说法中,哪一项是错误的?( )A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B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C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D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高于同级地方性法规2、根据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属于地方性法规可以规定的事项?( )A执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事项 B执行部门规章的事项C诉讼和仲裁制度 D基层群众自治制度3、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应当依法报送备案。

对报送备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政府()应当依法严格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A、法制机构B、人事机构C、监察机构D、执法机构4、有权改变或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的国家机关是下列哪项?(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国务院 D国家主席5、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行使。

A、人民法院B、公安机关C、国务院D、人大常委会6、授权立法的,被授权机关应当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多长时间内,向授权机关报告授权决定实施的情况,并提出是否需要制定有关法律的意见?( )A三个月以前 B六个月以前 C一年以前 D十八个月以前7、地方性法规是()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A、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B、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C、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D、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8、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聘任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A、一个月B、三个月C、六个月D、十二个月9、我国《宪法》第58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该条属于哪种规范?( )A 授权性规范B 义务性规范 C非规范性法律条文 D命令性规范10、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把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试卷一解析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试卷一解析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全四卷)试卷一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关于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目标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依法治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的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B.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C.总目标包括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和高效的法律实施体系D.通过将全部社会关系法律化,为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保障[参考答案] D[考点]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解析]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并不等于将全部社会关系法律化,有一些领域的社会关系,不适合用法律进行规范,只适合用道德、习俗等社会规范进行凋整。

法律只应调整适合由法律进行调整的社会关系,D错误。

2.东部某市是我国获得文明城市称号且犯罪率较低的城市之一,该市某村为了提高村民的道德素养,建有一条“爱心互助街”,使其成为交换和传递爱心的街区。

关于对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原则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道德可以滋养法治精神和支撑法治文化B.通过公民道德建设提高社会文明程度,能为法治实施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C.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更要强调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D.道德教化可以劝人向善,也可以弘扬公序良俗,培养人们的规则意识[参考答案] C[考点]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解析] 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即为了实现深入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应当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既要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也要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二者应得到同等重视,而不是更要强调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

2015年司法考试大纲解读

2015年司法考试大纲解读

2015年司法考试大纲解读第一卷:考点及内容有重大变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科名修改为中国特色色会主义法治理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科名修改为中国特色色会主义法治理论,主要依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对学科结构及考点内容全部重新编写,由去年的六章十三节27个考点,修改为三章九节45个考点,实际增加18个考点。

宪法大纲新增6个考点宪法大纲新增6个考点。

分别为宪法概念中的“宪法的制定”1个考点;国家的基本社会制度新增“第四节国家的基本社会制度”,包括“社会制度的概念及特征、我国宪法关于社会基本制度的规定”2个考点;宪法实施保障拆分为“第四节宪法监督、第五届宪法实施的保障”两节,增加“政治保障,社会保障,法律保障”3个考点。

经济法新增5个考点删除或合并11个考点经济法依据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和新颁布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做了调整,新增5个考点,删除或合并11个考点。

在土地法和房地产法中新增“第四节不动产登记”,包括“不动产登记的对象、种类和机构,不动产登记簿,登记程序,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法律责任”5个考点。

将第七章环境保护法第二节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的9个考点修改为“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1个考点。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新增3件法规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也有变化,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将考点“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维护法律尊严”修改为“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新增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等3件法规。

第二卷: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有较大变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新增7个考点删除或合并7个考点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根据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新增7个考点,删除或合并7个考点。

(1)第四章第三节具体行政行为的一般合法要件,“不得超越职权、不得滥用职权”2个考点合并为“不得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1个考点,新增“无明显不当”1个考点。

(2)第十一章第三节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新增“依法受理、依法应诉原则”1个考点。

2015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重点:鉴定人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5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重点:鉴定人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诚信执法主要要求行政机关在执法行为作出过程中必须遵循()原则。

A、信赖利益保护B、公平C、比例D、效率2、下列法律规范中哪种效力最高?( )A政治规矩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法律3、下列哪个部门是法定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的机关?( )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最高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4、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要抓住的关键是下列哪项?( )A提高立法质量 B恪守以民为本C立法为民理念 D公正、公平、公开原则5、行政机关制定与()相关的公共政策,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A、国家利益B、人民利益C、集体利益D、群众切身利益密切6、有权改变或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的国家机关是下列哪项?(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国务院 D国家主席7、《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是()。

A、地方性法规B、地方政府规章C、行政法规D、自治条例8、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为()个等级。

A、10B、8C、6D、49、根据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属于地方性法规可以规定的事项?( )A执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事项 B执行部门规章的事项C诉讼和仲裁制度 D基层群众自治制度10、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A、由该部门的本级政府决定B、由该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决定C、由申请人自由选择D、由本级政府与上一级主管部门协商决定11、下列有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之间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A法律解释高于法律 B同等效力 C法律解释低于法律 D两者之间无可比性12、我国《宪法》第58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该条属于哪种规范?( )A 授权性规范B 义务性规范 C非规范性法律条文 D命令性规范13、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后将法律草案及其起草、修改的说明等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委员长会议决定不公布的除外。

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试卷四

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试卷四

2015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试卷四)提示:本试卷为论述题、案例分析题.请按题序在答题纸对应位置书写答案,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一、(本题20分)材料一: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de)重要依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de)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de)根本要求.要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de)发展前景,就必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从法治上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制度化方案.(摘自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de)决定>(de)说明)材料二: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相比,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de)问题,主要表现为:有(de)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立法工作中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执法体制权责脱节、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仍然存在,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较为突出,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摘自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de)决定)问题:根据以上材料,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de)总目标,从立法、执法、司法三个环节谈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de)意义和基本要求.答题要求:1.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de)不得分;2.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3.总字数不得少于400字.参考答案(要点):(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de)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即:在党(de)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de)法律规范体系、高效(de)法治实施体系、严密(de)法治监督体系、有力(de)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备(de)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司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从立法环节来看,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de)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de)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形成完备(de)法律规范体系,要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要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de)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三)从执法环节来看,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法律(de)生命力和法律(de)权威均在于实施.建设法治政府要求在党(de)领导下,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de)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de)法治政府.(四)从司法环节看,要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要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二、(本题23分)案情:高某(男)与钱某(女)在网上相识,后发展为网恋关系,其间,钱某知晓了高某一些隐情,并以开店缺钱为由,骗取了高某20万元现金.见面后,高某对钱某相貌大失所望,相处不久更感到她性格古怪,便决定断绝关系.但钱某百般纠缠,最后竟以公开隐情相要挟,要求高某给予500万元补偿费.高某假意筹钱,实际打算除掉钱某.随后,高某找到密友夏某和认识钱某(de)宗某,共谋将钱某诱骗至湖边小屋,先将其掐昏,然后扔入湖中溺死.事后,高某给夏某、宗某各20万元作为酬劳.按照事前分工,宗某发微信将钱某诱骗到湖边小屋.但宗某得知钱某到达后害怕出事后被抓,给高某打说:“我不想继续参与了.一日网恋十日恩,你也别杀她了.”高某大怒说:“你太不义气啦,算了,别管我了”宗某又随即打钱某,打算让其离开小屋,但钱某关机未通.高某、夏某到达小屋后,高某寻机抱住钱某,夏某掐钱某脖子.待钱某不能挣扎后,二人均误以为钱某已昏迷(实际上已经死亡),便准备给钱某身上绑上石块将其扔入湖中溺死.此时,夏某也突然反悔,对高某说:“算了吧,教训她一下就行了.”高某说:“好吧,没你事了,你走吧”夏某离开后,高某在钱某身上绑石块时,发现钱某已死亡.为了湮灭证据,高某将钱某尸体扔入湖中.高某回到小屋时,发现了钱某(de)LV手提包(价值5万元),包内有5000元现金、身份证和一张储蓄卡,高某将现金据为己有.三天后,高某将LV提包送给前女友尹某,尹某发现提包不是新(de),也没有包装,问:“是偷来(de)还是骗来(de)”,高某说:“不要问包从哪里来.我这里还有一张储蓄卡和身份证,身份证上(de)人很像你,你拿着卡和身份证到银行柜台取钱后,钱全部归你.”尹某虽然不知道全部真相,但能猜到包与卡都可能是高某犯罪所得,但由于爱财还是收下了手提包,并冒充钱某从银行柜台取出了该储蓄卡中(de)2万元.问题:请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与刑法原理分析高某、夏某、宗某和尹某(de)刑事责任(要求注重说明理由,并可以同时答出不同观点和理由).参考答案:(一)高某(de)刑事责任1.高某对钱某成立故意杀人罪.是成立故意杀人既遂还是故意杀人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罪(de)想象竞合,关键在于如何处理构成要件(de)提前实现.答案一:虽然构成要件结果提前发生,但掐脖子本身有致人死亡(de)紧迫危险,能够认定掐脖子时就已经实施杀人行为,故意存在于着手实行时即可,故高某应对钱某(de)死亡承担故意杀人既遂(de)刑事责任.答案二:高某、夏某掐钱某(de)脖子时只是想致钱某昏迷,没有认识到掐脖子(de)行为会导致钱某死亡,亦即缺乏既遂(de)故意,因而不能对故意杀人既遂负责,只能认定高某(de)行为是故意杀人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de)想象竞合.2.关于拿走钱某(de)手提包和5000元现金(de)行为性质,关键在于如何认定死者(de)占有.答案一:高某对钱某(de)手提包和5000元现金成立侵占罪,理由是死者并不占有自己生前(de)财物,故手提包和5000元现金属于遗忘物.答案二:高某对钱某(de)手提包和5000元现金成立盗窃罪,理由是死者继续占有生前(de)财物,高某(de)行为属于将他人占有财产转移给自己占有(de)盗窃行为,成立盗窃罪.3.将钱某(de)储蓄卡与身份证交给尹某取款2万元(de)行为性质.答案一:构成信用卡诈骗罪(de)教唆犯.因为高某不是盗窃信用卡,而是侵占信用卡,利用拾得(de)他人信用卡取款(de),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高某唆使尹某冒用,故属于信用卡诈骗罪(de)教唆犯.答案二:构成盗窃罪.因为高某是盗窃信用卡,盗窃信用卡并使用(de),不管是自己直接使用还是让第三者使用,均应认定为盗窃罪.(二)夏某(de)刑事责任1.夏某参与杀人共谋,掐钱某(de)脖子,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或:夏某成立故意杀人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de)想象竞合,理由与高某相同)2.由于发生了钱某死亡结果,夏某(de)行为是钱某死亡(de)原因,夏某不可能成立犯罪中止.(三)宗某(de)刑事责任宗某参与共谋,并将钱某诱骗到湖边小屋,成立故意杀人既遂.宗某虽然后来没有实行行为,但其前行为与钱某死亡之间具有因果性,没有脱离共犯关系;宗某虽然给钱某打过,但该中止行为未能有效防止结果发生,不能成立犯罪中止.(四)尹某(de)刑事责任1.尹某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因为从客观上说,该包属于高某犯罪所得,而且尹某(de)行为属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de)行为;尹某认识到可能是高某犯罪所得,因而具备明知(de)条件.2.尹某冒充钱某取出2万元(de)行为性质.答案一: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因为尹某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完全符合信用卡诈骗罪(de)构成要件.答案二:构成盗窃罪.尹某虽然没有盗窃储蓄卡,但认识到储蓄卡可能是高某盗窃所得,并且实施使用行为,属于承继(de)共犯,故应以盗窃罪论处.三、(本题21分)案情:甲欲出卖自家(de)房屋,但其房屋现已出租给张某,租赁期还剩余1年.甲将此事告知张某,张某明确表示,以目前(de)房价自己无力购买.甲(de)同事乙听说后,提出购买.甲表示愿意但需再考虑细节.乙担心甲将房屋卖与他人,提出草签书面合同,保证甲将房屋卖与自己,甲同意.甲、乙一起到房屋登记机关验证房屋确实登记在甲(de)名下,且所有权人一栏中只有甲(de)名字,双方草签了房屋预购合同.后双方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在合同签订后(de)5日内将购房款(de)三分之二通过银行转账给甲,但甲须提供保证人和他人房屋作为担保;双方还应就房屋买卖合同到登记机关办理预告登记.甲找到丙作为保证人,并用丁(de)房屋抵押.丁与乙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但并没有约定担保范围.甲乙双方办理了房屋买卖合同预告登记,但甲忘记告诉乙房屋出租情况.此外,甲(de)房屋实际上为夫妻共同财产,甲自信妻子李某不会反对其将旧房出卖换大房,事先未将出卖房屋(de)事情告诉李某.李某知道后表示不同意.但甲还是瞒着李某与乙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2年后,甲与李某离婚,李某认为当年甲擅自处分夫妻共有房屋造成了自己(de)损失,要求赔偿.甲抗辩说,赔偿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问题:1.在本案中,如甲不履行房屋预购合同,乙能否请求法院强制其履行为什么2.甲未告知乙有租赁(de)事实,应对乙承担什么责任3.如甲不按合同交付房屋并转移房屋所有权,预告登记将对乙产生何种保护效果4.如甲在预告登记后又与第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该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5.如甲不履行合同义务,在担保权(de)实现上乙可以行使什么样(de)权利担保权实现后,甲、丙、丁(de)关系如何6.甲擅自处分共有财产,其妻李某能否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是否可以主张房屋过户登记为无效或者撤销登记为什么7.甲对其妻李某(de)请求所提出(de)时效抗辩是否成立为什么参考答案:1.不能.理由是预约虽是合同,其目(de)在于订立主合同.按照最高法院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de)司法解释,当事人签订认购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将来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de),对方可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但是,法院不能强制当事人签订正式合同.乙可以按照合同法第113条请求赔偿,也可以根据第94条请求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2.甲应对丙承担违约责任.甲应说明买卖标(de)物上有负担(de)事实而未说明,违反了法律规定(de)义务,在合同有效(de)情况下,应该纳入到违约责任中.3.按照我国物权法第21条(de)规定,预告登记后,甲再处分房屋(de),不产生物权效力.即丙对房屋(de)交付请求权具有物权性优先权,可以对抗所有(de)未登记(de)购买人.4.预告登记后,甲与第三人签订(de)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只是不发生物权变动(de)效力,如果甲不履行,将对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5.如果甲不履行合同义务,丙可以选择实现抵押权或者向保证人丁主张保证责任.无论丁还是戊履行担保责任后,都有权向甲追偿.(或:丁、戊可向甲追偿,也可以要求对方(丁或者戊)承担一半(de)份额)6.不得主张无效.即使没有处分权,也不影响合同效力.不可以主张房屋登记过户为无效,对于善意(de)丙不得主张无效.7.不成立.由于双方为夫妻共同财产制,夫妻关系存续是诉讼时效期间中止(de)法定事由.四、(本题22分)案情:杨之元开设古玩店,因收购藏品等所需巨额周转资金,即以号称“镇店之宝”(de)一块雕有观音图像(de)翡翠(下称翡翠观音)作为抵押物,向胜洋小额贷款公司(简称胜洋公司)贷款200万元,但翡翠观音仍然置于杨之元店里.后,古玩店经营不佳,进入亏损状态,无力如期偿还贷款.胜洋公司遂向法院起诉杨之元.法院经过审理,确认抵押贷款合同有效,杨之元确实无力还贷,遂判决翡翠观音归胜洋公司所有,以抵偿200万元贷款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杨之元未在期限内履行该判决.胜洋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商玉良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声称该翡翠观音属于自己,杨之元无权抵押.并称:当初杨之元开设古玩店,需要有“镇店之宝”装点门面,经杨之元再三请求,商玉良才将自己(de)翡翠观音借其使用半年(杨之元为此还支付了6万元(de)借用费),并约定杨之元不得处分该翡翠观音,如造成损失,商玉良有权索赔.法院经审查,认为商玉良提出(de)执行异议所提出(de)事实没有充分(de)证据,遂裁定驳回商玉良(de)异议.问题:1.执行异议被裁定驳回后,商玉良是否可以提出执行异议之诉为什么2.如商玉良认为作为法院执行根据(de)判决有错,可以采取哪两种途径保护自己(de)合法权益3.与第2问“两种途径”相关(de)两种民事诉讼制度(或程序)在适用程序上有何特点4.商玉良可否同时采用上述两种制度(或程序)维护自己(de)权益为什么参考答案:(一)商玉良不可以提出执行异议之诉.因为,商玉良主张被抵押(de)翡翠观音属自己所有,即法院将翡翠观音用以抵偿杨之元(de)债务(de)判决是错误(de),该执行异议与原判决有关,不能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二)商玉良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3款规定,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以案外人身份申请再审.(三)1.第三人撤销之诉在适用上(de)特点:①诉讼主体:有权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de)须是当事人以外(de)第三人,该第三人应当具备诉(de)利益,即其民事权益受到了原案判决书(de)损害.商玉良是原告,杨之元和胜洋公司是被告.②诉讼客体:损害了第三人民事权益(de)发生法律效力(de)判决书.③提起诉讼(de)期限、条件与受理法院:期限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条件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de)事由未参加诉讼;发生法律效力(de)判决(de)全部或者部分内容错误;判决书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受诉法院为作出生效判决(de)人民法院.2.案外人申请再审程序特点:①适用一审程序进行再审(de),得追加案外人为当事人;适用二审程序进行再审(de),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de),应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并在重审中追加案外人为当事人.②其它程序内容与通常(de)再审程序基本相同.(四)商玉良不可以同时适用上述两种制度(或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303条,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后,未中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执行(de),执行法院对第三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提出(de)执行异议,应予审查.第三人不服驳回执行异议裁定,申请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再审(de),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案外人对人民法院驳回其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错误损害其合法权益(de),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申请再审,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de),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五、(本题18分)案情:鸿捷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3月,从事生物医药研发.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股东为甲、乙、丙、丁,持股比例分别为37%、30%、19%、14%;甲为董事长,乙为总经理.公司成立后,经营状况一直不错.2013年8月初,为进一步拓展市场、加强经营管理,公司拟引进战略投资者骐黄公司,并通过股东大会形成如下决议(简称:1号股东会决议):第一,公司增资1000万元;第二,其中860万元,由骐黄公司认购;第三,余下(de)140万元,由丁认购,从而使丁在公司增资后(de)持股比例仍保持不变,而其他各股东均放弃对新股(de)优先认缴权;第四,缴纳新股出资(de)最后期限,为2013年8月31日.各股东均在决议文件上签字.之后,丁因无充足资金,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所认缴出资(de)缴纳;骐黄公司虽然与鸿捷公司签订了新股出资认缴协议,但之后就鸿捷公司(de)经营理念问题,与甲、乙、丙等人发生分歧,也一直未实际缴纳出资.因此,公司增资计划(de)实施,一直没有进展.但这对公司经营并未造成很大影响,至2013年底,公司账上已累积4000万元(de)未分配利润.2014年初,丁自他人处获得一笔资金,遂要求继续实施公司(de)增资计划,并自行将140万元打入公司账户,同时还主张对骐黄公司未实际缴资(de)860万元新股(de)优先认购权,但这一主张遭到其他股东(de)一致反对.鉴于丁继续实施增资(de)强烈要求,并考虑到难以成功引进外部战略投资者,公司在2014年1月8日再次召开股东大会,讨论如下议案:第一,公司仍增资1000万元;第二,不再引进外部战略投资人,由公司各股东按照原有持股比例认缴新股;第三,各股东新增出资(de)缴纳期限为20年;第四,丁已转入公司账户(de)140万元资金,由公司退还给丁.就此议案所形成(de)股东会决议(简称:2号股东会决议),甲、乙、丙均同意并签字,丁虽签字,但就第二、第三与第四项内容,均注明反对意见.之后在甲、乙(de)主导下,鸿捷公司经股东大会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等,并于2014年1月20日办理完毕相应(de)公司注册资本(de)工商变更登记.2014年底,受经济下行形势影响,加之新产品研发失败,鸿捷公司经营陷入困境.至2015年5月,公司已拖欠嵩悠公司设备款债务1000万元,公司账户中(de)资金已不足以偿付.问题:1.1号股东会决议(de)法律效力如何为什么2.就骐黄公司未实际缴纳出资(de)行为,鸿捷公司可否向其主张违约责任为什么3.丁可否主张860万元新股(de)优先认购权为什么4.2号股东会决议(de)法律效力如何其与1号股东会决议(de)关系如何为什么5.鸿捷公司增加注册资本(de)程序中,何时产生注册资本增加(de)法律效力为什么6.就鸿捷公司不能清偿(de)1000万元设备款债务,嵩悠公司能否向其各个股东主张补充赔偿责任为什么参考答案:1.1号股东会决议为合法有效(de)股东会决议.内容不违反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程序上符合股东会决议(de)程序.2.首先应确定骐黄公司与鸿捷公司间签订(de)新股出资认缴协议,自本案所交代(de)案情来看,属于合法有效(de)协议或合同,这是讨论违约责任(de)前提.其次,依合同法第107条,违约责任(de)承担方式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与赔偿损失三种,但在本案中,如果强制要求骐黄公司继续履行也就是强制其履行缴纳出资(de)义务,则在结果上会导致强制骐黄公司加入公司组织,从而有违参与或加入公司组织之自由原则,故而鸿捷公司不能主张继续履行(de)违约责任.至于能否主张骐黄公司(de)赔偿损失责任,则视骐黄公司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而这在本案中,骐黄公司并不存在明显(de)过错,因此鸿捷公司也很难主张该请求权.3.不可以.丁主张新股优先认购权(de)依据,为公司法第34条,即“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de)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不过该条所规定(de)原股东之优先认购权,主要针对(de),是增资之股东大会决议就新股分配未另行规定(de)情形;而且行使优先认购权还须遵守另一个限制,即原股东只能按其持股比例或实缴出资比例,主张对新增资本(de)相应部分行使优先认购权.该增资计划并未侵害或妨害丁在公司中(de)股东地位,也未妨害其股权内容即未影响其表决权重,因此就余下(de)860万元(de)新股,丁无任何主张优先认购权(de)依据.4.2号股东会决议是合法有效(de)决议.内容不违法,也未损害异议股东丁(de)合法利益,程序上,丁(de)持股比例仅为14%,达不到否决增资决议(de)三分之一(de)比例要求.这两个决议均在解决与实施公司增资1000万元(de)计划,由于1号股东会决议难以继续实施,因此2号股东会决议是对1号股东会决议(de)替代或者废除,后者随之失效.5.只有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完毕新(de)注册资本(de)变更登记后,才能产生新(de)注册资本亦即新增注册资本(de)法律效力.公司(de)注册资本也只有经过工商登记,才能产生注册资本(de)法定效力;进而在公司通过修改章程而增加注册资本时,也同样只有在登记完毕后,才能产生注册资本增加(de)法定效力.6. 为保护公司债权人(de)合法利益,可准用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3条第2款(de)规定,认可公司债权人(de)这项请求权,即在公司财产不能清偿公司债务时,各股东所认缴(de)尚未到期(de)出资义务,应按照提前到期(de)方法来处理,进而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六、(本题20分)案情:某公司系转制成立(de)有限责任公司,股东15人.全体股东通过(de)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对董事长产生及变更办法,章程未作规定.股东会议选举甲、乙、丙、丁四人担任公司董事并组成董事会,董事会选举甲为董事长.后乙、丙、丁三人组织召开临时股东会议,会议通过罢免甲董事长职务并解除其董事,选举乙为董事长(de)决议.乙向区工商分局递交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申请,经多次补正后该局受理其申请.其后,该局以乙递交(de)申请,缺少修改后明确董事长变更办法(de)公司章程和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de)变更登记申请书等材料,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为由,作出登记驳回通知书.乙、丙、丁三人向市工商局提出复议申请,市工商局经复议后认定三人提出(de)变更登记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分局作出(de)登记驳回通知错误,决定予以撤销.三人遂向法院起诉,并向法院提交了公司(de)章程、经过公证(de)临时股东会决议.问题:1.请分析公司(de)设立登记和变更登记(de)法律性质.2.如市工商局维持了区工商分局(de)行政行为,请确定本案中(de)原告和被告,并说明理由.3.如何确定本案(de)审理和裁判对象如市工商局在行政复议中维持区工商分局(de)行为,有何不同4.法院接到起诉状决定是否立案时通常面临哪些情况如何处理5.行政诉讼法对一审法院宣判有何要求参考答案:1.公司(de)设立登记为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法规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de)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de)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公司法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

司法考试历年真题

司法考试历年真题

司法考试历年真题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减少行政执法层次,适当下移执法重心;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生产直接相关的行政执法活动,主要由( )两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

要完善行政执法机关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A.市.县B.省.市C.省.县D.县.乡2、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求,行政机关不得设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库”;严格执行( )制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必须全部上缴财政,严禁以各种形式返还。

A.收支两条线B.罚缴分离C.执法上审裁分离D.决策上审裁分离3、下列行为中国家应负赔偿责任的是()A.某市公安局的违法拘留行为B.某省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行为C.某市银行的违法划拨存款行为D.某市卫生局在法律范围内的裁量行为4、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必须依法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要重依据.重证据.重( ),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坚决纠正违法.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A.程序B.结果C.过程D.效果5、我国国家赔偿法的原则是违法归责,下列对违法的含义不正确的理解是:()A.违法指的是行为违法B.违法指的是行为结果违法C.违法指的是违反法律,是一个客观标准D.行政违法既包括积极的作为,也包括消极的不作为6、张某于1998年2月份购买了一辆中巴,从事个体运营,但是并未办理税务登记.营运手续和申报纳税。

经乡政府税务干部核对,张某应缴纳税款400元。

但张某在限期内未及时缴纳,乡政府于是将张某的中巴扣押,后张某缴清了税款而乡政府仍旧不交还车辆,给张某造成了损失。

张某应当如何提出行政赔偿?()A.张某只能先向乡政府提出,因为乡政府实施了违法行为B.应当在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时提出,由复议机关一并解决C.张某只能在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D.张某既可以先向乡政府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7、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下面选项不属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是()A.党的十六大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并明确提出“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B.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以及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相比,依法行政还存在不少差距C.行政决策程序和机制不够完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D.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制约机制相对健全,一些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得到及时.有效的制止或者纠正,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得到及时救济8、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最新 2015年司考大改革重点一览-精品

最新 2015年司考大改革重点一览-精品

2015年司考大改革重点一览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强调,按照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选拔培养法律职业人才,提高法律职业人才选拔、培养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只对新进法律职业岗位人员实行考试和职前培训,促进新旧制度妥善对接。

《意见》明确了法律职业的范围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

在司法考试制度确定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四类法律职业人员基础上,《意见》将部分涉及对公民、法人权利义务的保护和克减、具有准司法性质的法律从业人员纳入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范围。

《意见》还分别从思想政治、专业学历条件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等三个方面,明确了法律职业的准入条件。

《意见》要求,建立法律职业人员任职前培训制度,统一职前培训的内容和方式,加强职前培训的组织保障。

为完善对法律职业资格的管理,《意见》提出,要加强法律职业资格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法律职业资格和信息发布制度,建立法律职业资格暂停、吊销制度。

同时,为实现由司法考试制度向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平稳顺利过渡,《意见》要求做好相关制度衔接工作。

司法考试调整为法律从业资格考试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只对新进人员实行考试和职前培训《意见》强调,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要坚持正确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选拔培养社会主义法律职业人才。

二要坚持整体规划。

加强顶层设计,注重整体谋划,确保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各项改革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三要坚持遵循规律。

遵循法治工作队伍形成规律,遵循法律职业人才特殊的职业素养、职业能力、职业操守要求,按照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标准,科学设计和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提高法律职业人才选拔、培养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2015年司法考试改革最新消息完美解析

2015年司法考试改革最新消息完美解析

1、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因其保障****而体现司法正义,因其救助贫困而体现社会公平。

关于该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A.我国法律援助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在性质上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B.实施法律援助的既有律师、法援机构,也有社会组织,形式上包括诉讼法律援助、非诉讼法律援助及公证、法律咨询C.对公民的法律援助申请和法院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由法援机构统一受理、审查、指派、监督,必要时可以委托慈善机构协助受理事宜D.法援对象包括符合法定受援条件的经济困难者、残疾者、弱者,及符合规定的外国公民及无国籍人2、案件审理期间邓某提出,本案纠纷起因于自己与K公司的劳动关系,应属劳动争议案件,故K公司应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遂请求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关于该主张,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侵犯商业秘密本质上属于侵权,违反竞业禁止本质上属于违约B.本案存在法律关系竞合,K公司有选择权C.劳动关系优先于商事关系D.邓某的主张应予支持3、权力制约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

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我国宪法规定的权力制约原则?A.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B.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C.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对“一府两院”监督D.法院对法律合宪性审查4、近年来,政法机关通过“大接访”、“大走访”、“大下访”等做法,通过开门评警、回访信访当事人等形式,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为群众排忧解难。

关于这些做法的意义,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恰当的?A.政法机关既是执法司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B.政法干警既是执法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C.人民群众是执法主体,法治建设要坚持群众运动D.司法权必须坚持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5、关于《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适用范围,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信托投资公司适用本法B.金融租赁公司不适用本法C.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适用本法D.财务公司不适用本法6、关于李大伟在此项贷款交易中的行为,下列判断正确的是:A.李大伟强令下属机构发放贷款,是《商业银行法》禁止的行为B.该贷款合同无效,李大伟应当承担由合同无效引起的一切损失C.该贷款合同有效,李大伟应当承担因不正当优惠条件给银行造成的包括利息差额在内的损失D.分行负责人谢二宝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7、关于扣缴义务人,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是依法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B.应当按时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其他有关资料C.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延期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其他有关资料D.应当直接到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其他有关资料8、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基层法院在民事审判中试点“小额速裁”,对法律关系单一、事实清楚、争议标的额不足1万元的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制度。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最新变化与解读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最新变化与解读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最新变化与解读备受关注的2015年司法考试大纲于5月20正式公布,此次公布可谓是“千呼万唤始出来”。

据独角兽网校的杨老师分析指出,就2015年司法考试大纲最新变化来看,无论是考试内容,还是考查方式、题型结构,都有一些值得关注的新变化、新气息:1. 今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个学科的名称,将会修改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这一个学科今年的变化,主要是依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学科结构及考点内容,全部进行了重新编写,且集中在卷一和卷四进行考查。

2. 2015年司法考试的试卷四的考查将主要由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组成,而不再考查简析题,且试卷四最后一道论述题的字数不少于600字。

3. 众多法律法规的变动。

(1)经济法根据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和新颁布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作了重大的调整。

(2)今年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主要根据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进行了修改。

如: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新增了依法受理、依法应诉原则;行政案件审理中的特殊制度新增了调解的适用这一考点。

(3)根据新颁布的《民诉解释》,民事诉讼法部分进行的修改。

新增了调解、检察建议的审查程序、裁判文书的查阅等考点。

从上述变化内容来看,2015年司法考试大纲的修改内容众多,为更好地帮助大家剖析最新大纲的变化趋势,独角兽网校将针对2015年司考大纲的最新变化内容,邀请权威授课老师第一时间通过直播公开课对新大纲进行深度解读,并就最新的考试动态、新大纲涉及到的重点内容及未来备考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与考生进行实时互动交流。

独角兽网校将助力胸怀法律人梦想、有志于伟大祖国法治建设的朋友扬帆远航!。

2015年司考改革重点内容归纳与总结带解析

2015年司考改革重点内容归纳与总结带解析
D. 向向某婉言谢绝蚕托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律师法》第39条规定,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法律并未对律师为对方当事人代理其他法律事务作出禁止,因此c项正确。考生还应注意其他相关问题:(1)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2)律师不得在与委托人依法解除委托关系后在同一案件中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A.均无效,因陈某的父母拒绝追认
B.均有效,因委托合同仅需简单智力投入,不会损害陈某的利益,其父母是否追认并不重要
C.是否有效,需确认陈某的真实意思,其父母拒绝追认,甲公司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委托合同的效力
D.委托合同因陈某的父母不追认而无效,但代理权授予是单方法律行为,无需追认即有效
C.王某作为合议庭的审判长审理了刘某涉嫌盗窃案,该案件上诉到上一级法院后,上一级法院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裁定。由于该法院刑庭人手有限,王某再次参加法庭审判,不再担任审判长,被告人刘某要求王某回避
10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下列有关宪法效力的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A. 在不成文宪法的国家中,宪法的效力高于其他法律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B. 在我国,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规范、宪法基本原则和宪法精神相抵触
C. 宪法的效力主要表现为对公民的行为约束
D. 宪法的效力不具有任何强制性
1、在某刑事公诉案件中,如果审判长与案件有利害关系,那么,下列哪些人员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
A.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B.被害人的近亲属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C.被害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D.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一
正确答案:CD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完美解析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完美解析
B. 《中小企业促进法》第31条规定:“国家鼓励中小企业与研究机构、大专院校开展技术合作、开发与交流,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积极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此规定为强行性规则
C. 《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此 规定为命令性规则
选项D错误。《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可知,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非“规章”。
6、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赵某指出,公诉人的书记员李某曾在侦查阶段担任鉴定人,并据此要求李某回避。对于赵某的回避申请,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B.行政机关实施许可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C.规章可以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D.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但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答案】A
【解析】选项A正确。《行政许可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规章既包括部门规章,也包括地方政府规章,较大的市政府制定的规章属于地方政府规章的一种。因此,其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A.协定适用于成员方的政府服务采购
B.中国公民接受国外某银行在中国分支机构的服务属于协定中的境外消费
C.协定中的最惠国待遇只适用于服务产品而不适用于服务提供者
D.协定中的国民待遇义务,仅限于列入承诺表的部门
【解析】本题考核《服务贸易总协定》。

2015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卷一-精选

2015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卷一-精选

2015年司法考试卷一真题及答案解析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关于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目标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依法治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的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B.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C.总目标包括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和高效的法律实施体系D.通过将全部社会关系法律化,为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保障试题答案D试题解析【考点】依法治国总目标和重大意义【解析】A选项正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依法治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的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B选项正确。

《决定》指出: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C选项正确。

《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包括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和高效的法律实施体系。

D选项的错误之处在于,“全部”的提法过于绝对,法律有自身特有的调整对象,不可能调整全部社会关系。

【答案】D2.东部某市是我国获得文明城市称号且犯罪率较低的城市之一,该市某村为了提高村民的道德素养,建有一条“爱心互助街”,使其成为交换和传递爱心的街区。

关于对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原则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道德可以滋养法治精神和支撑法治文化B.通过公民道德建设提高社会文明程度,能为法治实施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C.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更要强调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D.道德教化可以劝人向善,也可以弘扬公序良俗,培养人们的规则意识试题答案C试题解析【考点】依法治国法律与道德的关系【解析】A选项和B选项正确。

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

从这个核心点出发,法律对人们的行为起到规范作用,道德对人们内心的道德伦理、是非善恶进行教化,因此,道德可以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可以滋养和支撑法治。

2015年司考大改革重点一览带答案和解析

2015年司考大改革重点一览带答案和解析

1、某工商局以涉嫌非法销售汽车为由扣押某公司5辆汽车。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工商局可以委托城管执法局实施扣押B.工商局扣押汽车的最长期限为90日C.对扣押车辆,工商局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D.对扣押车辆进行检测的费用,由某公司承担【答案】ABD2、法律规则是法律的基本构成因素。

下列关于法律规则分类的表述哪一项可以成立?A. 《律师法》第l4条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此规定为禁止性规则B. 《中小企业促进法》第31条规定:“国家鼓励中小企业与研究机构、大专院校开展技术合作、开发与交流,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积极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

”此规定为强行性规则C. 《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此规定为命令性规则D.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62条规定:“军队医疗机构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据本条例制定。

”此规定为准用性规则【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B项为任意性规则。

C项为禁止性规则。

D项为委任性规则。

故A项正确。

3、2011年4月6日,张某在广交会上展示了其新发明的产品,4月15日,张某在中国就其产品申请发明专利(后获得批准)。

6月8日,张某在向《巴黎公约》成员国甲国申请专利时,得知甲国公民已在6月6日向甲国就同样产品申请专利。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如张某提出优先权申请并加以证明,其在甲国的申请日至少可以提前至2011年4月15日B.2011年4月6日这一时间点对张某在甲国以及《巴黎公约》其他成员国申请专利没有任何影响C.张某在中国申请专利已获得批准,甲国也应当批准他的专利申请D.甲国不得要求张某必须委派甲国本地代理人代为申请专利【解析】本题考核《巴黎公约》中有关专利申请优先权的规定。

2015年司考改革重点内容归纳与总结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5年司考改革重点内容归纳与总结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甲以23万元的价格将一辆机动车卖给乙。

该车因里程表故障显示行驶里程为4万公里,但实际行驶了8万公里,市值为16万元。

甲明知有误,却未向乙说明,乙误以为真。

乙的下列哪一请求是错误的?A.以甲欺诈为由请求法院变更合同,在此情况下法院不得判令撤销合同B.请求甲减少价款至16万元C.以重大误解为由,致函甲请求撤销合同,合同自该函到达甲时即被撤销D.请求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2、下列哪种情形中,当事人的回避申请应被同意?( )A.某侦查人员曾被单位作出过纪律处分B.某侦查人员态度生硬、粗暴C.某侦查人员接受过另一当事人的吃请D.某侦查人员业务能力差正确答案:C3、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行政机关和公务员在行政执法中应当自觉践行。

下列哪些做法直接体现了执法为民理念?( )A.行政机关将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的费用由2元降为1元B.行政机关安排工作人员主动为前来办事的人员提供咨询C.工商局要求所属机构提高办事效率,将原20工作日办结事项减至15工作日办结D.某区设立办事大厅,要求相关执法部门进驻并设立办事窗口【答案】BCD4、甲去购买彩票,其友乙给甲10元钱让其顺便代购彩票,同时告知购买号码,并一再嘱咐甲不要改变。

甲预测乙提供的号码不能中奖,便擅自更换号码为乙购买了彩票并替乙保管。

开奖时,甲为乙购买的彩票中了奖,二人为奖项归属发生纠纷。

下列哪一分析是正确的?A.甲应获得该奖项,因按乙的号码无法中奖,甲、乙之间应类推适用借贷关系,由甲偿还乙10元B.甲、乙应平分该奖项,因乙出了钱,而甲更换了号码C.甲的贡献大,应获得该奖项之大部,同时按比例承担彩票购买款D.乙应获得该奖项,因乙是委托人5、关于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磋商是争端双方解决争议的必经程序B.上诉机构为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常设机构C.如败诉方不遵守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申诉方可自行采取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措施D.申诉方在实施报复时,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程度和范围应与其所受到损害相等【解析】本题考核WTO争端解决机制。

【理论】司法考试科目及分值四卷分值分布

【理论】司法考试科目及分值四卷分值分布

【关键字】理论①理论法学120 ②民法90 ③刑法80 ④刑诉80 ⑤商法80⑥民诉70 ⑦行政60 ⑧三国30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分值分布民法91分内容多,分数高,难度大,性价比四颗星,个人觉得比刑法性价比要高刑法82分内容多,分数高,难度大,记忆量一般,性价比四颗星刑事诉讼法81分内容多,难度一般,记忆要求太高,出题老师变态,性价比三颗星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68分内容多但重点很突出,出题老师不像刑诉老师那么变态(如果像刑诉那种考法民诉一样很难)整体评价五颗星,民诉有几章内容绝对是超五星的级别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56分内容多,分数低,有的章节很鸡肋,一大堆内容就考1,2分,性价比一颗星商法52分内容多也是重点突出,出题老师暂时不是很变态,整体评价五颗星。

其中合伙企业法那章整个司考性价比最高,没有之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42分内容少,分数多,难度简单,记忆量一般,性价比五颗星三国法29分内容一般,分数中等,难度中等,出题老师一般不怎么难为人,性价比四颗星宪法27分内容多,分数中等,难度简单,记忆量大,性价比两颗星经济法27分内容多,分数中等,难度一般,属于拼人品的科目,重点不突出,性价比两颗星法理学23分内容少,分数中等,难度一般,记忆量少,性价比四颗星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18分内容少,简单,性价比超五星法制史4分纯鸡肋,以后一直4分直接可以放弃了,考试拼人品就可以了超五星: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18分五颗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42分、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 68分、商法 52分、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 68分。

四颗星:刑法82分、三国法29分、法理学23分、民法91分三颗星:刑事诉讼法 81分两颗星:宪法 27分、经济法 27分一颗星: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56分纯鸡肋:法制史 4分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各学科分值分布民法92分卷三70分+卷四22分刑法81分卷二59分+卷四22分刑事诉讼法77分卷二55分+卷四22分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68分卷三46分+卷四22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60分卷二36分+卷四24分78分商法52分卷三34分+卷四18分经济法26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39分卷一19分+卷四20分宪法27分法理学25分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18分国际经济法11分国际私法11分国际公法7分法制史6分试卷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19分单选1-5 多选51-55 大概项86-87法理学25分单选6-14 多选56-60 大概项88-90法制史6分单选15-20宪法27分单选21-27 多选61-66 大概项91-94经济法26分单选28-31 多选67-74 大概项95-97国际公法7分单选32-34 多选75-76国际私法11分单选35-39 多选77-79国际经济法11分单选40-44 多选80-82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18分单选45-50 多选83-85 大概项98-100试卷二刑法59分单选1-21 多选51-63 不定项86-91刑事诉讼法55分单选22-42 多选64-75 不定项92-96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36分单选43-50 多选76-85 不定项97-100试卷三民法70分单选1-24 多选51-67 不定项86-91商法34分单选25-34 多选68-76 不定项92-94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46分单选35-50 多选77-85 不定项95-100试卷四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20分时政论述题二、刑法22分案例分析题三、刑事诉讼法22分案例分析题四、民法22分案例分析题五、商法18分案例分析题六、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22分案例分析题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24分案例分析题+论述题司法考试科目及分值四卷分值分布2016年司法考试复习计划2016年的司法考试复习备考已经拉开了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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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司法考试重点突出,兼顾全面
作为国家司法考试必考内容的商经法,由于其涵盖科目众多,知识点分散,逻辑性差,令许多朋友头疼不已。

但若把握其特点,方法运用得当,亦可顺利拿下。

下面我就和大家分享一下自己的备考心得,希冀对大家备战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帮助。

一、重点突出,兼顾全面
商法涉及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企业破产法、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证券法等九大部门法;经济法涉及竞争法、消费者法、银行业法、财税法、劳动法、土地法和房地产法、环境保护法等七大部门法;知识产权法涉及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三大部门法。

在这众多的部门法中,每年命题的规律是重点突出,兼顾全面。

如商法中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的分值较高,其它法律分值几乎持平,均在3或4分;经济法的重点分值,分布在劳动法、银行法、税法,其他法律分值又几乎持平;知识产权法三大部门法的分值分布较均匀。

据此,广大考生在学习时,必须依次重点突破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三资企业法、破产法、票据法、保险法、证券法、劳动法、银行法、税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做到抓住重点,兼顾一般。

二、重在基础,兼顾综合
从近几年试题的内容看,重在考查对法条的准确及全面的理解。

例题:关于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以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为监测对象
B.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
C.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时,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D.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此题考察的是关于“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的相关规定。

《食品安全法》第11条第1款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检测。

”故A正确。

《食品安全法》第11条第2款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故B正确。

第14条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故C正确。

第16条第1款规定:“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而不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故D错误。

由此可见,本题前3个选项是法条的原文照搬,第4个选项是把第16条第1款的“评估结果”改换成了“监测信息”。

如果考生对法条的理解不准确和全面,这样的考题就无法应对。

在对基础进行考核的同时,对综合知识加大了考核力度。

表现在:每道题考的不只是一个知识点,往往是两个甚至三个知识点,这些点跳跃性很强,从而形成一定的综合性。

例题:关于股东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股东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B.股东资格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C.非法人组织不能成为公司的股东
D.外国自然人不能成为我国公司的股东
此题既考了《公司法》第76条的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据此判断合法继承人无年龄限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作为合法继承人也可以继承股东资格,故A错误,B正确。

同时又考了《公司法》第79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据此判断,发起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法律没有限制性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不一定有中国国籍,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均属中国公司,其股东均可为外国自然人。

故D错误。

但对于选项C 来说,没有哪个法条可用来直接作为判断的依据,只能依据考生对有关法条的综合理解来判断:我国公司法对股东的资格没有做出明确的限制性规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等均可成为公司的股东,故C错误。

据此,广大考生在学习时,对核心知识点必须反复研读、体会,和相近的知识点加以对照,搞清法条之所以这样规定的原因,要把抽象的法条和现实场景联系起来。

想当初,幸亏有朋友介绍,通过qq800086007报了独角兽司考网校的全程班,经老师一番指点,这些问题迎刃而解。

特别指出的是,独角兽司考网校的视频都是有同步字幕的,我在网上找了其他的辅导班,都没有这个功能,感觉很适合我,帮我省了不少事呢。

大家不妨也试试!
三、重在修订,兼顾新增
商法、经济法中近几年都有修订、新增的法律。

2009年修订了《保险法》,新增了《食品安全法》;2010年新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从历史的角度看,凡是修订之后的重大修订部分和新增法律法规的核心亮点,在当年和随后一年的司法考试中均会涉及。

2010年的新增和修订部分,需广大考生认真理解。

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而言,应重点领会第2、6、10、27、47条;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而言,应重点领会第3、6、7、8、11、14、16、18、
21、22、23、26条;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而言,应重点领会第9、13、18、20、32、51、52、56条;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而言,应重点领会第4、26条;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而言,应重点领会第8、26、31、35、56、72、73、74(4)、76、77、78、84;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而言,应重点领会第7、14条;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而言,应重点领会第5条。

同时,对2009年修订和新增部分,也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

四、重在一役,三从一大
司法考试不同于注册会计师可以单科累计考试(5年内通过即可),它要求一次性过关,能否通过司法考试重在“一役”,不过的话,明年要全部重来。

因此,要求考生必须集中精力打“歼灭战”,做好充分的准备。

如何准备?中国女排“三从一大”的训练方针值得借鉴,即从难、从严、从实战出发、大运动量。

所谓从难,指必须重视核心考点的系统性与综合性,将知识点融会贯通;所谓从严,指对核心考点的理解必须准确、全面,绝对不要“百密一疏”,更不能“百疏一密”;推荐大家每天看一看独角兽司考网校的司考地图,它用思维导图方式涵盖了15个部门法,涵盖了司法考试核心考点,按图索骥,一目了然!让考点不再孤单,让考点成系统成体系!我把它挂在墙上,每天临睡前都瞅一瞅,梦中也司考,成为司考王国的主人;醒来之后,回忆司考地图王国城池城堡,如果忘记哪个城池城堡,可以立刻去司考地图上视察……所谓从实战出发,一方面是指学习内容的宽度与深度要参照历年司考的水平,历年真题便是最好的参照,正如独角兽司考网校老师所言,“做历年真题就是做来年真题。

”另一方面是指要“把抽象的法条和现实场景联系起来”,理论必须要解决实际问题;所谓大运动量,是指必须集中时间、精力,调整好身体状态,全面、彻底、刻苦的学习,学习量小对“司考”来说,无异于杯水车薪。

要强调的是:大运动量并不意味着“痛苦”,要从良好的学习方法和学习内容中体会到快乐。

朋友们,从严要求自己,刻苦努力,攻克2015年司法考试绝对不会只是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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