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混凝土施工及验收规范(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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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模板、钢筋)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混凝土(模板、钢筋)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混凝土(模板、钢筋)结构工程施工验收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允许偏差注:检查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注:检查轴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允许偏差钢筋安装位置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现浇结构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注:检查轴线、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混凝土设备基础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1Z101000 工程经济1Z101010 资金时间价值的计算及应用P111.利息的计算P112. 资金等值计算及应用P513。

名义利率于有效利率的计算P111Z101020 技术方案经济效果评价P1421.经济效果评价的内容P1422。

经济效果评价指标体系P1823。

投资收益率分析P1924。

投资回收期分析P2225. 财务净现值分析P2426. 财务内部收益率分析P2527. 基准收益率的确定P2628. 偿债能力分析P281Z101030 技术方案不确定分析P3131.不确定性分析P3132.盈亏平衡分析P3333.敏感性分析P381Z101040 技术方案现金流量表的编制P4141.技术方案现金流量表P4242.技术方案现金流量表的构成要素P451Z101050 设备更新分析P5351.设备磨损与补偿P5352.设备更新方案的比选P5553.设备更新方案的比选方法P561Z101060 设备租赁与购买方案的比选分析P6161.设备租赁与购买的影响因素P6162.设备租赁与购买的比选分析P621Z101070 价值工程在工程建设中的应用P6671.提高价值的途径P6772.价值工程在工程建设应用中的实施步骤P711Z101080 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应用方案的技术经济分析P7881.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应用方案的选择原则P7982.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应用方案的技术分析P7983.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应用方案的经济分析P801Z102000 工程财务1Z102010 财务会计基础P8411.财务会计的职能P8412.会计核算的原则P8513.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P8614.会计要素的组成和会计等式的应用P881Z102020 成本与费用P9121.费用与成本的关系P9122. 工程成本的确认和计算方法P9323。

钢筋混凝土施工规范

钢筋混凝土施工规范

当前位置: 首页 > 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print 返回打印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时间: 2004-01-12 13:27:0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204-83主编单位:北京市建筑工程局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备案实施日期:1 9 8 4 年 7 月 1 日关于批准颁发《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83)城科字第872号我部组织进行了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0-65)的重新修订工作。

修订稿业经会审通过,现批准颁发,并报国家计委备案,自一九八四年七月一日起实施,编号为GBJ204-83。

这本规范的具体修订工作,是在北京市建委主持下,由北京市建工局主编,会同冶金部,铁道部,上海、黑龙江、安徽、山东、四川、甘肃省、市建工局和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等所属设计、施工、科研单位以及同济大学、南京工学院、华南工学院、北京建筑工程学院进行的。

在实施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承告北京市建工局,以便解释和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一九八三年十二月五日修订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建委(79)建发施字第168号和原国家建筑工程总局(80)建工科字第385号通知,在北京市建委主持下,由北京市建筑工程局主编,并会同冶金工业部、铁道部和上海、安徽、山东、四川、甘肃、黑龙江省、市建筑工程局以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同济大学、南京工学院、化南工学院、化京建筑工程学院组成修订组,对《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0-65(修订本)进行修订而成。

修订工作自一九七九年五月开始,于一九八三年十一月结束。

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比较广泛地进行了调查研究,并做了必要的试验工作,先后写出了“初稿”、“征求意见稿”和“送审稿”,向全国各有关方面征求了意见。

钢筋混凝土建筑施工与验收规范

钢筋混凝土建筑施工与验收规范

钢筋混凝土建筑施工与验收规范
前言
本文档旨在规范钢筋混凝土建筑的施工和验收,保证建筑的质
量和安全。

施工规范
1. 混凝土材料的选用应符合国家标准,严禁使用已经过期、质
量不合格的材料。

2. 对于混凝土浇筑前的模板,应进行合理的处理和处理、清除
杂物等,避免模板变形和破损。

3. 混凝土的浇筑应按照施工图纸上的要求进行,同时应保证浇
筑的密实度和均匀性。

4. 钢筋的加工和焊接应符合国家标准,钢筋与混凝土的粘结应
牢固,应避免钢筋锈蚀。

5. 注重混凝土的养护,避免混凝土裂缝和渗漏等质量问题。

验收规范
1. 称重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尺寸应符合图纸上的要求。

2. 混凝土表面应无裂缝、水泥浮层和明显的蜂窝、虫眼等缺陷。

3. 钢筋焊接应达到设计要求,并且存在裂纹、变形和缺陷等情况。

4. 避免出现墙体倾斜、屋檐错位、墙体裂缝等问题。

5. 严格执行验收规范,并将验收记录存档备查。

通过执行本文档的规范,能够有效提高钢筋混凝土建筑的施工和验收标准化水平,并最终提高建筑的质量和安全性。

砼模板钢筋验收规范及标准

砼模板钢筋验收规范及标准

模板支撑体系检查验收及使用一般规定(一)模板支撑检查、验收要求1、支撑系统搭设前,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对需要处理或加固的地基、基础进行验收,并留存记录。

2、模板支撑投入使用前,应由项目部组织验收。

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安全员、质检员)参加模板支架验收。

3、模板支撑验收应根据专项施工方案,检查现场实际搭设与方案的符合性。

施工过程中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1)立柱底部基础应回填夯实;2)垫木应满足设计要求;3)底座位置应正确,自由端高度、顶托螺杆伸出长度应符合规定;4)立杆的间距和垂直度应符合要求,不得出现偏心荷载;5)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等设置应符合规定,固定可靠;6)安装后的扣件螺栓扭紧力矩应达到40~65N•m。

抽检数量应符合规范要求;(二)模板支撑使用要求1、模板支撑系统在使用过程中,立柱底部不得松动悬空,不得任意拆除任何杆件,不得松动扣件,也不得用作缆风绳的拉接。

2、当模板支撑基础或相邻处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支架使用过程中不得开挖,否则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3、施工中应避免装卸物料对模板支撑架产生偏心、振动和冲击。

4、砼浇筑过程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并确保支撑系统受力均匀。

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均匀浇捣,不得超高堆置,不得采用使支模架产生偏心荷载的混凝土浇筑顺序;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采用泵送混凝土时,应随浇捣随平整,混凝土不得堆积在泵送管路出口处。

5、模板支撑高度超过4m时,柱、墙板与梁板混凝土应分二次浇筑。

6、支撑系统搭设、拆除及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设专人负责安全检查,发现险情,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应急措施,排除险情后,方可继续施工。

7、在放置布料杆部位应进行单独加固处理。

(三)梁板模板高支撑架搭设要求1、搭设上层排架时,地面混凝土强度必须大于1.2N/㎜2且下层模板支撑系统不得拆除;尤其对支撑高度大于8米部位。

2、支撑架搭设时必须先放出梁边线,然后按照排架立杆布置图布置立杆。

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工)

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工)
注:“同类型”是指同一钢种、同一砼强度等级、同一生产工艺和同一结构形 式。抽取预制构件时,宜从设计荷载最大、受力最不利或生产数量最多的预制 构件中抽取。
装配式结构连接部位及叠合构件浇筑混凝土之前,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其 主要内容应包括:
、混凝土粗糙面的质量,键槽的规格、数量、位置。 、钢筋的牌号、规格、数量、位置、间距等,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及平直 段长度。 、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搭接长度、 锚固方式及锚固长度。(新增条文) 、预埋件、预留管线的规格、数量、位置。
预应力筋、锚具、夹具、连接器、成孔管道进场检验,当满足下列条 件之一时,其检验批容量可扩大一倍:(新增条文)
、 获得认证的产品。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产品,连续三批均一次检验合格。
水泥、外加剂进场检验,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其检验批容量可 扩大一倍。(新增条文)
、获得认证的产品。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产品,连续三次进场检验均一次 检验合格。
12
式中:
mf cu -同一验收批砼立方体抗压强度的平均值()
f cu ,k -砼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
f cu ,min -同一验收批砼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最小值()
表 试件组数
1
混凝土结构工程采用的材料、构配件、器具及半成品 。应按进场批次 进行检验。属于同一工程项目且同期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对同一厂家 生产的同批材料、构配件,器具及半成品,可统一划分检验批进行验收。 (新增条文)
钢筋、成型钢筋进场检验,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其检验批容量可 扩大一倍:(新增条文)
、 获得认证的钢筋、成型钢筋。 、 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钢筋,连续三批均一次检验合 格。 、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钢筋来源的成型钢筋,连续 三批均一次检验合格

gbj20483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0483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gbj20483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篇一: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8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83主编单位:上海市建筑工程局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备案)实施日期:1984年5月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井点降低地下水位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轻型井点第三节喷射井点第四节电渗井点第五节管井井点第六节深井井点第三章地基第一节灰土地基第二节砂和砂石地基第三节碎砖三合土地基第四节重锤夯实地基第五节强夯地基第六节预压地基第七节砂桩第八节土和灰土挤密桩第九节振冲地基、第十节旋喷地基第十一节硅化地基第四章桩基础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钢筋混凝土预制桩第三节板桩第四节钢管桩第五节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灌注桩第六节木桩第七节工程验收第五章地下连续墙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墙体施工第三节工程验收第六章沉井和沉箱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沉井第三节沉箱第四节工程验收附录一轻便触探“检定锤击数”试验方法附录二硫磺胶泥的配合比和主要物理力学性能指标附录三建筑物和构筑物沉降观测要点附录四选择锤重参考表附录五施工记录表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地基与基础工程中有关土石方、砖砌体、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等工程,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按国家标准《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砖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3-83)和《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o4-83)的规定执行。

铁路、公路、水工建筑和矿井巷道工程等有特殊要求的地基与基础工程,应按有关的各专门规定执行。

第1.0.2条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前,必须具备下列资料:一、施工区域内建筑场地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二、地基与基础的施工图纸,并应附有原有地下管线和其他障碍物的资料;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四、必要的试验资料。

GB50204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02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3 基本规定3.0.1 混凝土结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质量检验制度。

混凝土结构施工项目应有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并经审查批准。

3.0.2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可根据结构的施工方法分为两类:现浇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和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根据结构的分类,还可分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等。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可划分为模板、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结构和装配式结构等分项工程。

各分项工程可根据与施工方式相一致且便于控制施工质量的原则,按工作班、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为若干检验批。

3.0.3 对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结构或装配式结构等相关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质量控制资料检查及观感质量验收,并应对涉及结构安全的材料、试件、施工工艺和结构的重要部位进行见证检测或结构实体检验。

3.0.4 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所含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质量验收记录检查。

3.0.5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包括如下内容:1 实物检查,按下列方式进行:1)对原材料、构配件和器具等产品的进场复验,应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2)对混凝土强度、预制构件结构性能等,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本规范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3)对本规范中采用计数检验的项目,应按抽查总点数的合格点率进行检查。

2 资料检查,包括原材料、构配件和器具等的产品合格证(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等)及进场复验报告、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检和交接检记录、抽样检验报告、见证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3.0.6 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2 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除有专门要求外,一般项目的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不得有严重缺陷;3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

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4—92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3年5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建标[1992]651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7]2390号和建设部建标[1991]727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修订的《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92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自一九九三年五月一日起施行。

原《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4—83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

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一九九二年九月二十五日修订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7]2390号和建设部建标[1991]727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对《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4—83进行修订而成。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总结了近年来国内的工程实践经验,结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10—89的修订情况,提出修订稿,改名为《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并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经过反复修改,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八章和五个附录。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根据《建筑结构设计通用符号、计量单位和基本术语》GBJ83—85规定,修改了有关的符号、计量单位和基本术语;采用了新的混凝土强度分级方法,用混凝土强度等级取代了混凝土设计标号,相应修改了混凝土施工配制强度的确定原则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的方法等;增加了预拌混凝土、大体积混凝土、无粘接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施工方面的内容;调整了钢筋焊接接头、绑扎接头的最小搭接长度和混凝土最小保护层厚度;补充了与抗震有关的要求和预应力锚夹具连接器性能要求和检验方面的内容;修改了模板侧压力的计算公式和有关施工允许偏差的规定;增补了混凝土蓄热法养护热工计算的内容;删除了原规范中一些不适用的规定和附录等。

GBJ204-83钢筋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04-83钢筋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4-83主编单位:北京市建筑工程局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备案实施日期:1984年7月1日关于批准颁发《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83)城科字第872号我部组织进行了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0-65)的重新修订工作。

修订稿业经会审通过,现批准颁发,并报国家计委备案,自一九八四年七月一日起实施,编号为GBJ204-83。

这本规范的具体修订工作,是在北京市建委主持下,由北京市建工局主编,会同冶金部,铁道部,上海、黑龙江、安徽、山东、四川、甘肃省、市建工局和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等所属设计、施工、科研单位以及同济大学、南京工学院、华南工学院、北京建筑工程学院进行的。

在实施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承告北京市建工局,以便解释和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一九八三年十二月五日修订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建委(79)建发施字第168号和原国家建筑工程总局(80)建工科字第385号通知,在北京市建委主持下,由北京市建筑工程局主编,并会同冶金工业部、铁道部和上海、安徽、山东、四川、甘肃、黑龙江省、市建筑工程局以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同济大学、南京工学院、化南工学院、化京建筑工程学院组成修订组,对《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0-65(修订本)进行修订而成。

修订工作自一九七九年五月开始,于一九八三年十一月结束。

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比较广泛地进行了调查研究,并做了必要的试验工作,先后写出了“初稿”、“征求意见稿”和“送审稿”,向全国各有关方面征求了意见。

于一九八二年十一月在武汉召开了审定会。

一九八三年八月在沉阳召开了报批稿座谈会,并于一九八三年十一月上报批准。

本规范共分八章二百零九条和九个附录。

主要修订的内容有:删去了原规范中特种混凝土一章和湿辗矿渣混凝土、块石混凝土、竹模板等内容;修订和增加了钢模板和钢、木模板的设计规定以及泵送混凝土、按数理统计方法检验混凝土技师预应力混凝土锚具的检验、冬期施工的临界强度等内容。

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总则第 1.0.1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钢筋混凝土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不适用于特种混凝土或有特殊要求的钢筋混凝土工程。

第 1.0.2条对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标准和试验方法,凡本规范有规定者,应按照执行;无规定者,应按有关现行的国家标准、部标准执行。

第 1.0.3条钢筋混凝土工程的施工,应在前一分部或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

第 1.0.4条抗震设防地区的钢筋混凝土工程,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处,尚应符合《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TJ11-78)的有关规定。

第 1.0.5条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时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防火等,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第二章模板工程第一节一般规定第 2.1.1条模板及其支架的材料宜选用钢材、木材,也可采用新型材料。

钢材应符合《普通碳素钢钢号和一般技术条件》(GB700-79)中的3号钢标准。

本材应符合《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6-83)中的承重结构选择标准,其树种可按各地区实际情况选用,材质不宜低于Ⅲ等材。

第 2.1.2条模板及其支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一、保证工程结构和构件各部分形状尺寸和相互位置的正确;二、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新浇筑混凝土的重量和侧压力,以及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荷载;三、构造简单,装拆方便,并便于钢筋的绑扎与安装和混凝土的浇筑及养护等工艺要求;四、模板接缝应严密,不得漏浆。

第 2.1.3条组合钢模板、大模板、滑升模板等的设计、制作和施工尚应符合有关专业标准。

第 2.1.4条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涂隔离剂。

妨碍装饰工程施工的隔离剂不宜采用。

第 2.1.5条模板及支架应妥善保管维修,钢模板及钢支架应防止锈蚀。

第二节模板的设计第 2.2.1条模板及其支架均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

第 2.2.2条钢模板及其支架的设计应符合《钢结构设计规范》(TJ17-74)的规定,钢材的容许应力值可提高25%;采用弯曲薄壁型钢应符合《弯曲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TJ18-75)的规定,钢材容许应力值不予提高。

混凝土钢筋验收规范

混凝土钢筋验收规范

5钢筋分项工程〔说明〕钢筋分项工程是普通钢筋进场检验、钢筋加工、钢筋连接、钢筋安装等一系列技术工作和完成实体的总称。

钢筋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工序和验收的需要确定。

5.1一般规定5.1.1浇筑混凝土之前,应进行钢筋隐蔽工程验收,其内容应包括:1纵向受力钢筋的牌号、规格、数量、位置;2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搭接长度、锚固方式及锚固长度;3箍筋、横向钢筋的牌号、规格、数量、间距,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及平直段长度;4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

〔说明〕钢筋隐蔽工程反映钢筋分项工程施工的综合质量,在浇筑混凝土之前验收是为了确保受力钢筋等的加工、连接、安装满足设计要求。

钢筋隐蔽工程验收可与钢筋分项工程验收同时进行。

钢筋验收时,首先检查钢筋牌号、规格、数量,再检查位置偏差,不允许钢筋间距累计正偏差后造成钢筋数量减少。

5.1.2钢筋进场检验,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其检验批容量可扩大一倍:1经产品认证符合要求的钢筋;2同一工程、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钢筋、成型钢筋,连续三次进场检验均一次检验合格。

〔说明〕本条规定对于通过产品认证的钢筋及生产质量稳定的钢筋、成型钢筋,在进场检验时,可比常规检验批数量扩大一倍。

旨在鼓励使用通过产品认证的材料或选取质量稳定的生产厂家的产品。

5.2材料主控项目195.2.1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弯曲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复验报告。

〔说明〕钢筋的进场检验,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 规定的组批规则、取样数量和方法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上述标准的规定。

一般钢筋检验断后伸长率即可,牌号带E的钢筋检验最大力下总伸长率。

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 1.0.1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及民用建筑的钢筋混凝土工程的施工及验收不适用于特种混凝土或有特殊要求的钢筋混凝土工程第1.0.2条对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标准和试验方法,凡本规范有规定者,应按照执行;无规定者,应按有关现行的国家标准部标准执行第一节一般规定钢材应符合普通碳素钢钢号和一般技术条件(GB700-79)中的3号钢标准本材应符合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6-83)中的承重结构选择标准,其树种可按各地区实际情况选用,材质不宜低于等材一保证工程结构和构件各部分形状尺寸和相互位置的正确;二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新浇筑混凝土的重量和侧压力,以及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荷载;三构造简单,装拆方便,并便于钢筋的绑扎及安装和混凝土的浇筑及养护等工艺要求;四模板接缝应严密,不得漏浆第二节模板的设计第2.2.2条钢模板及其支架的设计应符合钢结构设计规范(TJ17-74)的规定,钢材的容许应力值可提高25%;采用弯曲薄壁型钢应符合弯曲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TJ18-75)的规定,钢材容许应力值不予提高木模板及其支架的设计应符合木结构设计规范(GBJ5-73)的规定,当木材含水率小于25%时,容许应力值可提高15%其他材料的模板及支架应符合相应的有关规定计算模板及其支架的荷载组合表2.2.3一模板自重及其支架自重;二新浇筑混凝土重量;三钢筋重量;四施工人员及施工设备的重量;五振捣混凝土时产生的荷载;六新浇筑混凝土对模板侧面的压力;七倾倒混凝土时产生的荷载荷载计算见附录一一结构表面外露的模板,为模板构件跨度的1/400;二结构表面隐蔽的模板,为模板构件跨度的1/250;三支架的压缩变形值或弹性挠度,为相应的结构自由跨度的1/1000第2.2.6条为防止模板及其支架在风荷载作用下倾倒,应从构造上采取有效措施当验算模板及其支架在自重和风荷载作用下的抗倾倒稳定性时,风荷载按工业及民用建筑结构荷载规范(TJ9-74)的规定采用,模板及其支架的抗倾倒系数不应小于1.15第三节模板的安装第2.3.1条大型竖向模板和支架的支承部分,应有足够的支承面积如安装在基土上,基土必须坚实并有排水措施对湿陷性黄土,必须有防水措施;对冻胀性土,必须有防冻融措施第2.3.3条整体式钢筋混凝土梁,跨度等于及大于4米时,模板应起拱,如设计无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全跨长度的1/1000~3/1000第2.3.4条整体式多层房屋和构筑物,应采用分段分层支模的方法,安装上层模板及其支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下层楼板应达到足够的强度或具有足够的支架支撑;二如采用悬吊模板桁架支模方法时,其支撑结构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三上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下层支架的立柱,并铺设垫板采用多层支架支模时,支架的模垫板应平整,支柱应垂直,上下层支柱应在同一竖向中心线上第2.3.6条采用分节脱模时,底模的支点应按模板设计设置,各节模板应在同一平面上,各支点高低差不得超过3毫米一模板必须固定在承重焊接钢筋骨架的结点上;二安装钢筋模板组合体时,吊索应按模板设计的吊点位置绑扎第2.3.8条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和预留孔洞均不得遗漏,安装必须牢固,位置准确,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3%8的规定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允许偏差表2.3.6整体式结构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表2.3.9预制构件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表2.3.10注:L为构件长度(毫米)第四节模板的拆除一不承重模板,应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损坏时,方可拆除;整体式结构拆模时所需混凝土强度表2.4.1注:如需预先估计拆模时间,可参见附录三二承重模板,应在及结构同条件养护的试块达到表2.4.1的规定强度,方可拆除一侧面模板,应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构件不变形,棱角完整时,方可拆除二芯模或预留孔洞的内模,应在混凝土强度难保证构件和孔洞表面不发生坍陷和裂缝时,方可拆除三承重底模,其构件跨度等于和小于4米时,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标号的50%;构件跨度大于4米时,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标号的70%,方可拆除第2.4.3条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或构件模板的拆除,除应符合第2.4.1条或第2.4.2条的规定外,不承重模板应在预应力张拉前拆除;承重模板应在结构或构件建立预应力后拆除第2.4.4条在拆除模板过程中,如发现混凝土有影响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时,应暂停拆除经过处理后,方可继续拆除第2.4.5条已拆除模板及其支架的结构,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标号后,才允许承受全部计算荷载当承受施工荷载大于计算荷载时,必须经过核算,加设临时支撑第一节一般规定第3.1.1条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所用的热轧钢筋热处理钢筋碳素钢丝刻痕钢丝和钢绞线的质量,应分别符合国家标准(GB1499-79)和冶金工业部标准(YB2005-78YB255-64YB256-64YB286-64)的规定第3.1.2条钢筋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每拥(盘)钢筋均应有标牌进场时应按炉罐(批)号及直径(d0)分批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查对标牌外观检查,并按有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样作机械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钢筋在加工过程中发现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机械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的检验预制构件的吊环,必须采用未经冷拉的级热轧钢筋制作,不得以其他钢筋代换第二节钢筋的冷拉和冷拔第 3.2.1条冷拉钢筋可用热轧钢筋加工制成冷拉级钢筋适用于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受拉钢筋,冷拉级钢筋可用作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预应力筋冷拉钢筋的机械性能应符合表3.2.1的规定冷拉钢筋的机械性能表3.2.1注:表中冷拉钢筋的屈服点值,系参照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TJ10-74)(试行)中冷拉控制应力采取单控时的数值如有条件采取双控时,其数值可根据该设计规范提高钢筋直径大于25毫米的冷拉级钢筋,冷弯弯曲直径庆增加1d0冷变后不得有裂纹裂断或起层等现象第3.2.2条钢筋的冷拉方法可采用控制应力和控制冷拉率两种方法用作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预应力筋,宜采用控制应力的方法不能分清炉批的热轧钢筋,不应采用控制冷拉率的方法冷拉控制应力及最大冷拉率表3.2.3冷拉时应检查钢筋的冷拉率,如超过表3.2.3的规定,应进行机械性能试验第3.2.4条采用控制冷拉率方法冷拉钢筋时,冷拉率必须由试验确定测定同炉批钢筋冷拉率的冷拉应力,应符合表3.2.4的规定,其试样不应少于4个,并取其平均值作为该批钢筋实际采用的冷拉率测定冷拉率时钢筋的冷拉应力表3.2.4冷拉多根连接的钢筋,冷拉率可按总长计,但冷拉后每根钢筋的冷拉率,应符合表3.2.3的规定注:如钢筋强度偏高,平均冷拉率低于1%时,仍应按1%进行冷拉采用控制应力方法冷拉钢筋时,对所使用的测力计,应定期维护校核一应分批进行验收,每批由不大于20吨的同级别同直径冷拉钢筋组成;二钢筋表面不得有裂纹和局部缩颈作预应力筋时,应逐根检查;三从每批冷拉钢筋中抽取两根钢筋,每根取两个试样分别进行拉力和冷弯试验,如有一项试验结果不符合第3.2.1条的规定时,应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重做各项试验;如仍有一个试样不合格,则该批冷拉钢筋为不合格品注:1.计算冷拉钢筋的屈服点和抗拉强度,应采用冷拉前的截面面积;2.拉力试验包括屈服点抗拉强度和伸长率三个指标第3.2.7条冷拔低碳钢丝分为甲乙两级甲级钢丝主要用作预应力筋,乙级钢丝用于焊接网焊接骨架箍筋和构造钢筋甲级钢丝应采用符合级热轧钢筋票标准的圆盘条拔制冷拔低碳钢丝的机械性能应符合表3.2.7的规定:冷拔低碳钢丝的机械性能表3.2.7一逐盘检查外观钢丝表面不得有裂纹和机械损伤;二甲线钢丝的机械性能应逐盘检验从每盘钢丝上任一端截取两个试样,分别做拉力和反复变曲试验,并按其抗拉强度确定该盘钢丝的组别;三乙级钢丝的机械性能可分批抽样检验以同一直径的钢丝互吨为一批,从中选取三盘,每盘各截取两个试样,分别做拉力和反复弯曲试验如有一个试样不合格,应在未取过试样的钢丝盘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再做各项试验;如仍有一个试样不合格,则该批钢丝应逐盘试验,合格者方可使用注:拉力试验包括抗拉强度和伸长率两个指标第三节钢筋的加工第3.3.1条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钢筋的表面应洁净无损伤,油渍漆污和铁锈等应在使用前清除干净带有颗粒状或片状老锈的钢筋不得使用一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二冷拔低碳钢丝在调直机上调直后,其表面不得有明显擦伤,抗拉强度不得低于设计要求一级钢筋末端需要作180°弯钩,其圆弧变曲直径(D)不应小于钢筋直径(d0)的2.5倍,平直部分长度不宜小于钢筋直径(d0)的3倍(见图3.3.3.1);用于轻骨料混凝土结构时,其弯曲直径(D)不应小于钢筋直径(d0)的3.5倍;二级钢筋末端需作90°或135°弯折时,级钢筋的弯曲直径(D)不宜小于钢筋直径(d0)的4倍;级钢筋不宜小于钢筋直径(d0)的5倍(见图3.3.3.2)平直部分长度应按设计要求确定;图3.3.3.1 钢筋末端180°弯钩示意图图3.3.3.2 钢筋末端90°或135°弯折示意图三弯起钢筋中间部位弯折处的弯曲直径(D),不应小于钢筋直径(d0)的5倍(见图3.3.3.3.3)表3.3.3.3 钢筋弯折加工示意图第3.3.4条用级钢筋或冷拔低碳钢丝制作的箍筋,其末端应做弯钩,弯钩的弯曲直径应大于受力钢筋直径,且不小于箍筋直径的2.5倍弯钩的平直部分,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有抗需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弯钩的形式,如设计无要求时,可按图3.3.4(b)(c)加工;有抗震要求的结构,应按图3.3.4 (a)加工图3.3.4 箍筋示意图(a)135°/135°;(b)90°/180;(c)90°/90°加工钢筋的允许偏差表3.3.5第四节钢筋的焊接钢筋及钢板的T型连接,宜采用埋弧压力焊或电弧焊钢筋焊接的接头形式,焊接工艺和质量验收,应符合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84)的规定焊工必须有考试合格证一冷拉钢筋的闪光对焊或电弧焊,应在冷拉前进行;二冷拔低碳钢丝的接头,不得采用闪光对焊和电弧焊第3.4.4条轴心受拉和小偏心受拉杆件中的钢筋接头,均应焊接普通混凝土中直径大于25毫米的钢筋和轻骨料混凝土中直径大于20毫米的级钢筋及直径大于25毫米的级钢筋,均应采用焊接接头第3.4.5条钢筋采用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焊接接头应相互错开在受力钢筋直径30倍的区段范围内(不小于500毫米,见图3.4.5),一根钢筋不得有二个接头构件全长钢筋应尽量少设焊接接头,有接头的钢筋截面面积占钢筋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应符合下列规定:一非预应力钢筋1.受拉区--不宜超过50%;2.受压区和装配式结构节点-不限制二预应力筋1.受拉区--不宜超过25%;当采用闪光对焊且有保证焊接技师的可靠措施时,可放宽至50%;2.受压区和后张法的螺丝端杆--不限制构件全长钢筋应尽量少设焊接接头图3.4.5 焊接接头位置区段示意图(a)闪光对焊接头;(b)电弧焊接头第3.4.7条直接承受中重级工作制吊车的构件中,受力钢筋不得采用绑扎接头,也不宜采用焊接接头,且不得在钢筋上焊有任何附件(端头锚固除外)如设计允许采用闪光对焊,对非预应力筋和预应力筋均应除去焊接的毛刺和卷边在钢筋直径的45倍区段范围内,焊接接头的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不得超过25%需要进行疲劳验算的构件,不得采用有焊接接头的冷拉级钢筋第3.4.8条装配式框架结构预制柱的钢筋接头,应按设计要求采用,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表3.4.8的规定预制柱钢筋外露长度表3.4.8注:焊缝长度参照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84)规定第3.4.9条焊接网和焊接骨架的焊点,应按设计要求施焊,当设计无要求时,遇有下列情况,钢筋相交点可不必全部焊接:一当焊接网的受力钢筋为级钢筋时,网内焊点的数目和位置,可根据运输和安装条件决定;二当焊接网的受力钢筋为级或冷拉级钢筋时,如焊接网只有一个方向为受力钢筋,网端边缘的两根锚固横向钢筋的全部相交点,必须焊接;如焊接网的两个方向增多为受力钢筋,则沿网四周边缘的两根钢筋的全部相交点,均应焊接,其余的相交点,可根据运输和安装条件决定;三当焊接网的受力钢筋为冷拔低碳钢丝,而另一方向的钢筋间距小于100毫米时,除网两端边缘的两根锚固横向钢筋的全部相交点必须焊接外,中间部分的焊点距离可增大至250毫米注:承受重复荷载并需进行疲劳验算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的非预应力筋,不得采用焊接网及焊接骨架焊接网和焊接骨架的允许偏差表3.4.10第五节钢筋的绑扎及安装一钢筋的交叉点应采用铁丝扎牢;二板和墙的钢筋网,除靠近外围两行钢筋的相交点全部扎牢外,中间部分的相交点可相隔交错扎牢,但必须保证受力钢筋不位移双向受力的钢筋,须全部扎牢;三梁和柱的箍筋,除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应及受力钢筋垂直设置箍筋弯钩叠合处,应沿受力钢筋方向错开设置;四柱中的竖向钢筋搭接时,角部钢筋的弯钩应及模板成45°(多边形柱为模板内角的平分角:圆形柱应及模板切线垂直);中间钢筋的弯钩应及模板成90°如采用插入式振捣器浇筑小型截面柱时,弯钩及模板的角度最小不得小于15°绑扎网和绑扎骨架的允许偏差表3.5.2一搭接长度的末端及钢筋弯曲处的距离,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接头不宜位于构件最大变矩处;二受拉区域内,级钢筋绑扎接头的末端应做弯钩,级钢筋可不做弯钩;三直径等于和小于12毫米的受压级钢筋的末端,以及轴心受压构件中任意直径的受力钢筋的末端,可不做弯钩但搭接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0倍;四钢筋搭接处,应在中心和两端用铁丝扎牢;五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应符合表3.5.3的规定:钢筋绑扎接头的最小搭接长度表3.5.3注:d0为钢筋直径;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除应符合本表要求外,在受拉区不得小于250毫米,在受压区不得小于200毫米轻骨料混凝土均应分别增加50毫米;当混凝土标号为150号时,除冷拔低碳钢丝外,最小搭接长度应按表中数值增加5d0一焊接网的搭接头,不宜位于构件的最大变矩处;二焊接网在受力钢筋辨方向的搭接长度,应符合表3.5.4的规定;三焊接网在非受力方向的搭接长度,宜为100毫米焊接网绑扎接头的最小搭接长度表3.5.4注:d0为受4力钢筋直径当混凝土标号为150号时,除冷拔低碳钢丝外,搭接长度应按表中数值增加5d0搭接长度除应符合本表要求外,在受拉区不得小于250毫米,在受压区不得小于200毫米轻骨料混凝土均应分别增加60毫米0毫米),有绑扎接头的受力钢筋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受拉区痘得超过25%;二受压区不得超过50%焊接网在构件宽度内,其接头位置应错开在受力钢筋直径30倍区段范围内(不小于500毫米),有绑扎接头的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不得超过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50%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表3.5.6注: 轻骨料混凝土的钢筋保护层接钢筋轻骨料混凝土结构设计规程(JGJ12-82)规定混凝土标号大于200号的预制构件,保护层厚度可按照本表减少5毫米,但墙板和环形构件,应保持不小于10毫米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保护层厚度:应按设计要求施工在侵蚀性环境中的构件,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应按设计要求采用为了保证混凝土保护层的必须厚度,应在钢筋下设置水泥砂浆垫块或塑料卡第3.5.7条安装钢筋时,配置的钢筋级别直径根数和间距均应符合设计要求绑扎或焊拉的网筋网和钢筋骨架,不得有变形松脱和开焊钢筋位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5.7的规定钢筋位置的允许偏差表3.5.7续表第一节一般规定第4.1.1条用水泥普通碎(卵)石砂和小配制的干容重为1900至2500千克/立方米的混凝土为普通混凝土用水泥轻粗骨料轻细骨料(或普通砂)和水配制的干容重小于1900千克/立方米的混凝土为轻骨料混凝土注:采用普通砂作细骨料的的轻骨料混凝土,为砂轻混凝土;采用轻细骨料的为全轻混凝土第4.1.2条配制混凝土所用的水泥,可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77);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和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1344-77)必要时亦可采用快硬硅酸盐水泥(GB199-79)或其他水泥并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所处的环境条件,参照附录二选用第4.1.3条水泥进场时,必须有质量证明书,并应对其品种标号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检查验收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为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试验结果使用一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79);二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79)轻骨料应符合下列标准:一粉煤灰陶粒和陶砂(GB2838-81);二粘土陶粒和陶砂(GB2839-81);三页岩陶粒和陶砂(GB2840-81);四天然轻骨料(GB2841-81);五轻骨料试验方法(GB2842-81);第4.1.7条混凝土用的粗骨料,其最大颗粒粒径不得大于经构截面最小尺寸的1/4,同时不得大于钢筋间最小净距的3/4注:混凝土实心板,允许采用最大粒径为1/2板厚的颗粒级配,但最大粒径不得超过50毫米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均不得用海水拌制在预应力混凝土中,不得掺用加气剂,亦不宜掺用引气型外加剂氯盐的掺用,应符合本规范第7.3.3条和第7.3.4条的规定第4.1.10条采用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中,可掺用混合材料,其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并应符合下列标准:一用于水泥中的粒化高炉矿渣(GB203-78);二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79);三用于水泥中的火山灰质混合材料(GB2847-81)第二节混凝土配合比第4.2.1条混凝土配合比的选择,应保证结构设计所规定的标号和施工和易性的要求,并应符合合理使用材料节省水泥的原则在特殊条件下,还应符合抗冻性抗渗性等要求第4.2.2条普通混凝土的配合比,应通过计算和试配确定混凝土的试配强度,考虑到现场实际施工条件的差异和变化,应按混凝土标号参照下式进行配合比设计(公式4.2.2)式中 R配--混凝土的试配强度;R标--混凝土标号;0--施工单位的混凝土标准差的历史统计水平(千克力/平方厘米)配合比设计方法,应按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技术规程(JGJ55-81)执行注:1.施工单位如具有30组以上混凝土试配强度的历史统计资料时,0可按下式求得:式中 Ri--第i组的试块强度;-n组试块强度的平均值2.施工单位如无历史统计资料时,0可按下表取值:n 取值表混凝土的最大水灰比和最小水泥用量表表4.2.4注:本表所列水灰比,普通混凝土系指水及水泥(包括外掺混合材料)用量之比;轻骨料混凝土系指水及水泥的净水灰比(水:不包括轻骨料1小时吸水量;水泥不包括外掺混合材料);表中最小水泥用量(普通混凝土包括外掺混合材料;轻骨料混凝土不包括外掺混合材料);当用人工捣实时应增加25千克/立方米;当掺用外加剂,且能有效地改善混凝土的和易性时,水泥用量可减少25千克/立方米;标号为100号的混凝土,其最大水灰比和最小水泥用量可不受本表的限制;寒冷地区系指最冷月份的月平均温度在-5~15之间;严寒地区则指最冷月份的月平均温度低于-15混凝土浇筑时的坍落度表4.2.6注:本表系指采用机械振捣的坍落度,采用人工捣实时可适当增大;需要配制大坍落度混凝土时,应掺用外加剂;曲面或斜面结构的混凝土,其坍落度值,应根据实际需要另行选定;轻骨料混凝土的坍落度,宜比表中数值减少1~2厘米一碎石最大粒径及输送管内径之比,宜小于或等于13;卵石宜小于或等于12.5,通过0.315毫米筛孔的砂应不少于15%,砂率宜控制在40~50%;二最小水泥用量宜为300千克/立方米;三混凝土的坍落度宜为8~18厘米;四混凝土内宜掺加适量的外加剂注:泵送轻骨料混凝土的原材料选用及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第三节混凝土的拌制一水泥外掺混合材料±2%;二粗细骨料±3%;三水外加剂溶液±2%注:各种衡器应定期校验,经常保持准确骨料含水率应经常测定雨天施工时,应增加测定次数第4.3.2条混凝土搅拌的最短时间(即自全部材料装入搅拌筒中起,到卸料止),可按表4.3.2采用混凝土搅拌的最短时间(秒) 表4.3.2注:掺有外加剂时,搅拌时间应适当延长全轻混凝土宜采用强制式搅拌机搅拌,砂轻混凝土可用自落式搅拌机搅拌,但搅拌时间均应延长60~90秒轻骨料宜在搅拌前预湿采用强制式搅拌机搅拌的加料顺序是:先加粗细骨料和水泥搅拌1分钟,再加水继续搅拌;采用自落式搅拌机的加料顺序是:先加1/2的用水量,然后加粗细骨料和水泥,无效关搅拌1分钟,再加剩余用水量继续搅拌第四节混凝土的运输和浇筑第4.4.1条混凝土运至浇筑地点,应符合浇筑时所规定的坍落度如有离析现象,必须在浇筑前进行二次搅拌运送的容器应严密,其内壁应平整光洁粘附的混凝土残渣应经常清除混凝土从搅拌机中卸出后到浇筑完毕的延续时间,不宜超过表4.4.3的规定混凝土从搅拌机中卸出后到浇筑完毕的延续时间(分钟) 表4.4.3注:掺用外加剂或采用快硬水泥拌制混凝土时,应按试验确定;。

钢筋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钢筋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钢筋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一、钢筋工程施工规范1. 钢筋材料的接受和验收(1)钢筋材料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GB1499.2《钢筋钢筋混凝土用钢材第2部分:箍筋》、GB1499.3《钢筋钢筋混凝土用钢材第3部分:冷弯钢筋》以及GB1499.1《钢筋钢筋混凝土用钢材第4部分:拉力试验方法》的规定。

(2)进场钢筋应按照供货合同的规定进行分类存放,保证材料不受损坏。

(3)验收时应检查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以及质量证明书等相关资料,确保钢筋符合设计要求。

2. 钢筋加工和连接(1)钢筋加工应按照设计图纸的要求进行,保证加工尺寸准确。

(2)钢筋连接应采用机械连接或者焊接连接。

机械连接应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焊接连接应符合焊接工艺规范。

(3)连接部位应清理干净,确保钢筋连接牢固。

3. 钢筋安装(1)钢筋的安装应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工艺和施工图纸进行,严格控制钢筋的位置、间距和嵌入深度。

(2)在安装过程中,应采取防止钢筋锈蚀和损坏的措施,尤其是在潮湿环境下更要注意。

(3)对于特殊结构的钢筋安装,应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施工队进行操作。

4. 钢筋混凝土浇筑(1)在进行混凝土浇筑前应对模板、支撑、边模板、振捣器等施工设备进行检查,确保施工设备的完好并符合要求。

(2)混凝土的浇筑应根据设计要求采取适当的浇筑工艺,防止混凝土的分层和气泡。

(3)浇筑完毕后要及时进行养护,保证混凝土的强度和耐久性。

5. 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质量验收(1)对于构件的钢筋骨架应进行外观检查和尺寸检验,确保符合设计要求。

(2)对构件进行抗弯、抗压、抗剪等相应的质量验收,确保构件的强度和稳定性。

(3)对模板表面进行检查,保证表面光滑平整,不得有砂眼和裂纹等缺陷。

二、钢筋工程验收规范1. 钢筋构件的验收(1)验收时应先进行外观检查,检查构件表面是否平整、无损伤等。

(2)对构件的尺寸、钢筋骨架、混凝土强度等进行检验,确保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3)进行构件的荷载试验,确保结构的稳定性。

钢筋混凝土结构施工验收规范

钢筋混凝土结构施工验收规范

钢筋混凝土结构施工验收规范一、前言钢筋混凝土结构是现代建筑中最常用的一种结构形式。

钢筋混凝土结构施工验收规范对于保证建筑质量、确保工程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对钢筋混凝土结构施工验收规范进行详细的介绍和分析,以供工程师和建筑师参考。

二、施工前验收1. 材料验收在施工前,应对所使用的钢筋混凝土材料进行严格的验收。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水泥:检查水泥是否按规定标准和质量要求。

(2)骨料:检查骨料的种类、品种、规格、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3)砂:检查砂的种类、品种、规格、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4)钢筋:检查钢筋的材质、规格、长度、弯曲度等是否符合要求。

2. 施工技术方案验收施工前,应对施工技术方案进行验收,确保施工技术方案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

3. 施工机具和设备验收施工前,应对施工机具和设备进行验收,确保施工机具和设备符合要求,并保证施工安全。

三、施工中验收1. 基础验收对于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基础施工,应按照下列要求进行验收:(1)基础标高、平整度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2)基础的混凝土强度符合设计要求。

(3)基础的钢筋嵌入混凝土中的长度符合设计要求。

(4)基础的支撑方式符合设计要求。

2. 柱验收对于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柱施工,应按照下列要求进行验收:(1)钢筋的布置符合设计要求。

(2)柱的尺寸符合设计要求。

(3)柱的形状符合设计要求。

(4)柱的混凝土强度符合设计要求。

3. 梁验收对于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梁施工,应按照下列要求进行验收:(1)钢筋的布置符合设计要求。

(2)梁的尺寸符合设计要求。

(3)梁的形状符合设计要求。

(4)梁的混凝土强度符合设计要求。

四、施工后验收1. 结构验收结构验收是钢筋混凝土结构施工验收的重要环节,应按照下列要求进行:(1)结构的形状符合设计要求。

(2)结构的尺寸符合设计要求。

(3)结构的平整度符合设计要求。

(4)结构的强度符合设计要求。

2. 空气质量验收钢筋混凝土结构施工后,应对施工现场的空气质量进行验收,保证施工现场的空气质量符合要求。

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最新

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最新

最新版一、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标[2002]63号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修订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我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该规范进行了审查,现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GB50204—2002,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

其中4。

1.1﹑4。

1。

3﹑5。

1.1﹑5.2。

1﹑5.2.2﹑5.5。

1﹑6.2.1﹑6.3。

1﹑6。

4。

4﹑7.2.1﹑7.2.2﹑7。

4.1﹑8。

2.1﹑8。

3。

1﹑9。

1.1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4—92和《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 321-90同时废止.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设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年3月15日二、前言要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对《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 301—88中第五章、《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标准》GBJ 321-90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4—92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和工程试点应用,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原则,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规定的主要内容有:混凝土结构工程及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内容和程序;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涉及结构安全的见证及抽样检测。

砼模板钢筋验收规范及标准

砼模板钢筋验收规范及标准

砼模板钢筋验收规范及标准模板⽀撑体系检查验收及使⽤⼀般规定(⼀)模板⽀撑检查、验收要求1、⽀撑系统搭设前,应由项⽬技术负责⼈组织对需要处理或加固的地基、基础进⾏验收,并留存记录。

2、模板⽀撑投⼊使⽤前,应由项⽬部组织验收。

项⽬经理、项⽬技术负责⼈和相关⼈员(安全员、质检员)参加模板⽀架验收。

3、模板⽀撑验收应根据专项施⼯⽅案,检查现场实际搭设与⽅案的符合性。

施⼯过程中检查项⽬应符合下列要求:1)⽴柱底部基础应回填夯实;2)垫⽊应满⾜设计要求;3)底座位置应正确,⾃由端⾼度、顶托螺杆伸出长度应符合规定;4)⽴杆的间距和垂直度应符合要求,不得出现偏⼼荷载;5)扫地杆、⽔平拉杆、剪⼑撑等设置应符合规定,固定可靠;6)安装后的扣件螺栓扭紧⼒矩应达到40~65N?m。

抽检数量应符合规范要求;(⼆)模板⽀撑使⽤要求1、模板⽀撑系统在使⽤过程中,⽴柱底部不得松动悬空,不得任意拆除任何杆件,不得松动扣件,也不得⽤作缆风绳的拉接。

2、当模板⽀撑基础或相邻处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架使⽤过程中不得开挖,否则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3、施⼯中应避免装卸物料对模板⽀撑架产⽣偏⼼、振动和冲击。

4、砼浇筑过程应符合专项施⼯⽅案要求,并确保⽀撑系统受⼒均匀。

混凝⼟浇筑过程中,应均匀浇捣,不得超⾼堆置,不得采⽤使⽀模架产⽣偏⼼荷载的混凝⼟浇筑顺序;作业层上的施⼯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采⽤泵送混凝⼟时,应随浇捣随平整,混凝⼟不得堆积在泵送管路出⼝处5、模板⽀撑⾼度超过4m时,柱、墙板与梁板混凝⼟应分⼆次浇筑。

6、⽀撑系统搭设、拆除及混凝⼟浇筑过程中,应设专⼈负责安全检查,发现险情,⽴即停⽌施⼯并采取应急措施,排除险情后,⽅可继续施⼯。

7 、在放置布料杆部位应进⾏单独加固处理。

(三)梁板模板⾼⽀撑架搭设要求1、搭设上层排架时,地⾯混凝⼟强度必须⼤于1.2N/ ㎜2 且下层模板⽀撑系统不得拆除;尤其对⽀撑⾼度⼤于8 ⽶部位。

2、⽀撑架搭设时必须先放出梁边线,然后按照排架⽴杆布置图布置⽴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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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混凝土施工及验收规范(附图)
建筑是有生命的,如果说建筑设计代表“他”的外形,结构设计代表“他”的骨架,那么工程人所掌控的质量安全,就一定是代表“他”的身体素质了。

如何才能知道我们身体素质的好坏呢?那就需要体检了,体检在日常生活中对我们很重要,当然对我们的建筑物来说也是重中之重。

而质量验收就是对建筑工程最有效的体检。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是每个工程环节必须的,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就会导致质量检测的不合格。

模板分项工程
模板安装:
主控项目
1、模板及支架用材料的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进场时应抽样检验模板和支架材料的外观、规格和尺寸。

检查数量: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观察、尺量
2、现浇混凝土结构模板及支架的安装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和施工方案的要求。

检查数量: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确定
检验方法: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确执行
3、后浇带处的模板及支架应独立设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4、支架竖杆和横向模板安装在土层上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土层应坚实、平整,其承载力或密实度应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
b.应有防水、排水措施;对冻胀土,应有预防冻融措施
c.支架竖杆下应有底座或垫板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土层密实度检测报告、土层承载力验算或现场检测报告
验收标准:
1、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新浇砼的重量和侧压力,以及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荷载,从而在浇筑的过程中不发生变形。

2、架要横平竖直,间距均匀,挑出长度一致。

模板接缝要严密,接缝不大于3mm的模板用胶带纸粘贴。

3、墙柱边弹300mm模板检查线,顶板模板施工完后,在顶板周边弹30 0mm检查线,电梯井内弹十字检查线。

4、裁切后的模板裁切面必须涂刷两遍红油漆。

电梯井筒模专门定制,阳角处加订2mm铝板,两边各宽100mm。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预制构件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钢筋分项工程
钢筋连接:
主控项目
1、钢筋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2、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或焊接连接时,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的力学性能、弯曲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接头试件应从工程实体中截取。

检查数量:按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范》JGJ107和《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规定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
3、螺纹接头应检验拧紧扭矩值,挤压接头应量测压痕直径,检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范》JGJ107的相关规定。

检查数量:按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范》JGJ107的规定确定检验方法:采用专用扭力扳手或专用量规检查。

钢筋安装:
在同一检查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建数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建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不少于3面。

预应力分项工程
制作与安装:
主控项目
1、预应力筋安装时,其品种、规格、级别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2、预应力筋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张拉和放张:
主控项目
1、抗压强度应符合配套锚固产品技术要求的混凝土最低强度且不应低于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75%。

2、对采用消除应力钢丝或钢绞线作为预应力筋的先张法构件,抗压强度不应低于30MPa。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同条件养护试件试验报告
3、对后张法预应力构件,钢绞线出现断裂或滑脱的数量不应超过同一截面钢绞线总根数的3%,且每根断裂的钢绞线断丝不得超过一丝;对多跨双向连续板,其同一截面应按每跨计算。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张拉记录
4、先张法预应力筋张拉锚固后,实际建立的预应力值与工程设计的检验值的相对允许偏差为±5%。

检查数量:每工作班抽查预应力筋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

检验方法:检查预应力筋应力检测记录
混凝土结构分项工程
原材料:
主控项目
1、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代号、强度等级、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水泥的强度、安定性和粘结时间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的相关规定
检查数量:按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代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数量不应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

2、混凝土外加剂进场时,应对其品种、性能、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外加剂的相关性能指标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和《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的规定检查数量:按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代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外加剂,不超过50t为一批,每批抽样数量不应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

3、水泥、外加剂进厂检验,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其检验批容量可扩大一倍。

a.获得认证的产品
b.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统一规格的产品,连续三次进场均一次检验合格。

混凝土施工:
主控项目
1、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用于检验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检查数量:对同一配合比混凝土,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每拌置100盘且不超过100m³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b.每工作班搅拌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c.连续浇筑超过1000m³时,每200m³不得少于一次
d.每一楼层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e.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试件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
2、后浇带的留设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后浇带和施工缝的留设及处理方法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3、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及时进行养护,养护时间以及养护方法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混凝土养护记录
外观质量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裂缝、连接部位出现的严重缺陷及其他影响结构安全
的严重缺陷,技术处理方案尚应经设计单位认可。

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验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处理记录。

位置和尺寸偏差:
检查数量:按楼层、结构缝或施工阶段分检验批。

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应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
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 0%,且均不应少于3面,对电梯井,应全数检查。

目前,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方面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这些问题影响着施工质量安全。

施工企业不能置之不理,而应该积极的根据问题找到解决的办法,从而保障人们的人身和财产的管理。

质量检测作为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关键,对于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

在新时期背景下,对加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的重要性与现状分析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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