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垃圾小型转运设施设置实例研究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技术与研究・

城市生活垃圾小型转运设施设置实例研究Ξ

王志刚ΞΞ 陈新庚ΞΞ 张淑娟ΞΞ

摘要 分析了现行城市生活垃圾转运设施设置的有关标准与设计规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两点修改建议。对广州市市区小型垃圾转运站的设置进行了说明,估算了广州市小型垃圾转

运站的需求量。

关键词 设置标准 小型垃圾转运站 需求量

A C ase Study on Minitype T ransfer F acility of Municipal Solid W aste(MSW).Wang ZhigangΞΞ,

Chen Xin’gengΞΞ,Zhang ShujuanΞΞ.Institute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Zhongshan University,

510275 Guangzhou

Abstract Problems in the current setu p criterion and design standard on transfer facilities of MSW are pointed out,and two points of suggestion for perfection are presented.In a case study on minitype

transfer station for Guangzhou City,a revised setup criterion is demonstrated,and according to it,the

number of minitype transfer stations demanded in Guangzhou City is figured out.

K ey w ords Setup criterion Minitype transfer station Number demanded

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生活垃圾已成为许多城市必须面对的重大问题之一。如何收集和转运每日产生的大量垃圾,并减少垃圾对环境、社会和经济的影响,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我们根据《广州市环境卫生总体规划》,对广州市收运系统做了现状调查,研究了小型垃圾转运站的设置问题。Ξ

1 城市生活垃圾转运设施设置的有关标准ΞΞ《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 JJ27-89规定〔1〕:

每0.7~1km2范围内设置1座小型转运站,用地面积不小于100m2;供居民直接倾倒垃圾的小型垃圾收集、转运站,其服务半径不大于200 m,占地面积不小于40m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垃圾转运站设计规范》C JJ47-91规定〔2〕:

用人力收集车收集垃圾的小型转运站,服务半径不宜超过0.5km,用小型机动车收集垃圾的小型转运站,服务半径不宜超过2.0km。

2 现行标准存在的问题及两点建议

2.1 设施设置标准与转运站设计规范对小型转运站的规定并不完全统一。作为同一设施,在设施设置标准中和设计规范中应当有统一的要求。2.2 在以上两个规定中,只把服务半径、服务面积作为小型垃圾转运站设置与设计时的依据或标准,不能完全满足实际应用的需要。在有完整规划的新城区、开发区,如人口密度以及建筑密度等严格按照规划实施,则只采用服务半径和服务面积作为设置设计的标是可行的。但是对于老城区,如果只采用上述标准则很难满足实际需要,根据广州市环境卫生总体规划的研究,我们建议把服务人口作为设置与设计标准之一。

3 应用实例———广州市市区小型垃圾转运站(注)的需求研究

3.1 广州市市区小型垃圾转运站设置说明

1995年广州市建成区面积约为259km2,总人口385万〔3〕,至1998年共建成小型垃圾转运站31座,投入使用的26座,已定点未建设的30座。按C JJ27-89规定,小型转运站每0.7~1 km2设置1座,如果全部采用小型垃圾转运站则需求量最少为259座。又据C JJ47-91,用人力收集车收集垃圾的小型转运站与用小型机动车收集垃圾的小型转运站两者服务面积分别约为0.8km2和12km2。按此两标准设置,需要量分别为320多座与22座。不同标准,差异很大。据调查,天津市垃圾转运站的服务区域为1~1.5km2,服务人

Ξ

ΞΞ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510275 广州市收稿日期:1999—09—22

(注)广州市的小型垃圾转运站定名为“垃圾压缩

收运站”。

本文为《广州市环境卫生总体规划》项目研究成果

口3000人。根据广州市已建成的小型垃圾转运站的调查,服务面积在0.3~7km2之间,服务人口从2000~90000人不等。市区内部,尤其老城区与新发展区,由于人口分布、土地面积、建筑密度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所以整个市区范围不宜用同一个标准设置垃圾转运设施。为此对小型垃圾转运站的设置规划如下:

3.1.1 以旧城区为主的范围(以下简称旧区),包括荔湾、越秀、东山区全部,以及海珠区除赤岗街和新窖镇以外的区域,面积62.23km2。该区域建筑密度大、人口集中,设置标准可按部颁标准,即小型垃圾转运站的服务半径以不大于500m为宜。根据《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旧城区范围(5

4.4km2)规划期末(2010年)人口控制在200万人左右,即大于3万人/km2。小型垃圾转运站服务面积约0.8km2,服务人口近3万人。

3.1.2 近中期重点开发的大型新居住区(简称大新区)见表1,面积约40km2。该区域将承担疏散旧城区人口的作用,对于改变广州城市面貌,树立国际化大都市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区内交通方便、设施齐全,可考虑采用小型机动车代替人力车收集,故区内小型垃圾转运站的服务半径可以增大至800m,服务面积2km2左右,服务人口约4万人。

3.1.3 市区其它街区(简称中密度街区),包括海珠区的赤岗街、芳村区、白云区、天河区及黄埔区的街区等,这些街区的土地面积一般在2~10km2左右,人口密度、建筑密度比旧城区小得多,总面积为109.39km2。小型垃圾转运站服务半径以1km左右为宜,服务面积2~3km2,服务人口不超过3~4万人。

3.1.4 市区建制镇,包括海珠区新窖、芳村区东教等,人口密度较小,小型垃圾转运站服务半径可以增至2km左右,收运服务面积10~15km2,服务人口不超过4万人,采用机动车收集。

3.1.5 小型垃圾转运站的设置规模根据垃圾转运量确定,垃圾转运量按建设部发布的行业标准C JJ47-91推荐公式Q=δnq/1000计算,式中垃圾产量变化系数δ取1.15,垃圾人均产生量q 在2000年以前取1.0kg/(人・d),2005年至2010年取1.2kg/(人・d)。小型转运站日转运量平均为40t。

3.2 广州市市区小型垃圾转运站需求估算

根据所拟设置标准,广州市区小型垃圾转运站设置需求估算见表2~表5。

由估算结果可知,规划期间市区转运站需求量约为170座左右,2010年旧区需求量为78座,中密度区和建制镇两者合计为96座。从分析结果还可看出需求量存在一定的变化规律,即随时间推移呈下降型、平稳型和增长型变化。对越秀区和荔湾区,在规划期间,部分人口要外迁,故小型转运站的需求量高于规划期各阶段之需求。为避免浪费建设投资,可参考深圳市的经验,采用永久性转运站和临时简易性转运站,将规划期末2010年的需求站作为永久性站址,其余采用简易性转运站。在平稳型中,有一部分虽总需求量未变,但随规划年份递进,其内部构成(即一箱站、两箱站的数量)发生了改变。例如,中密度街区中海珠区、芳村区和天河区的用地应按2010年需求量来设置或预留,车辆等设备可随需求量变化而增添。对增长型应按2010年需求规模预留用地。

表1 近中期重点开发的大型新居住区

位 置功 能规划用地

(km2)

现人口

(万人)

2010年规划人口

(万人)

珠江新城市中心沙贝横沙开发区大沙岛北居住区洛溪大桥北发展区新洲发展区

赤岗新区

花地湾居住区

珠江大桥南居住区

天河区西部

白云区

白云区

海珠区南部

海珠区东北部

海珠区北部

芳村区

芳村区北端

新城市中心

综合区

居住区

综合区

综合区

居住区

居住区

高层居住区

6.60

7.63

2.42

10.82

13.05(陆地9.85)

1.30

1.03

0.53

1.50

2.05

2.38

17.00

14.50

 10.00~20.00

14.00

14.50

1.05

0.80

 注:资料来源———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91~2010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