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香港廉政公署》读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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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香港廉政公署参观有感

赴香港廉政公署参观有感

赴香港廉政公署参观有感JM094王琨5月31日,我院09级及10级法律硕士专业近120名同学在培养处老师及班主任的带领下,组成两支队伍分别前往香港高等法院和香港廉政公署参观学习。

我参观的是香港廉政公署,在总部大楼我们听取了廉政教育主任赵明华先生的讲座,赵明华先生以生动的语言,介绍了廉政公署的历史、现状、所获荣誉、成功因素以及相关法例。

香港廉署通过“三管齐下”——执行处的高压打击、防止贪污处的完善制度以及社区关系处廉洁理念——进行反腐倡廉,使香港成为了世界上名列前茅的廉洁地区,在全亚洲排名第2。

内地第一个反贪局成立至今已有20年,为什么反腐败工作没有质的变化,而且呈现出腐败官员级别越来越高、犯罪数额原来越大的趋势?我认为廉署的成功经验对我们有以下几点启示:(一)立法规定廉署地位上的独立性,是其成功的关键按照香港法律的规定,廉署不属于香港政府体系,其日常运作及行政管理也独立于警察和公务员体系之外,廉政公署可以独立行使职权而不受社会团体、政府部门的干涉。

廉政专员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廉政专员不得兼任政府职务。

脱离了一切政府部门,廉政专员直接向行政长官一人负责(回归前向港督负责),廉政专员亦不得兼任政府之职务,使反贪工作在组织系统上最大限度地防止了掣肘和不必要的外来干涉。

(二)法律赋予其强大的权力和自身高效运行是反腐的基础腐败行为特别是贿赂犯罪,授受相悦,是一种非常隐蔽的罪行,要进行调查并把犯案者定罪是非常困难的事。

为了给廉政公署的工作消除不必要的障碍,保证其运作的顺利和高效,香港《防止贿赂条例》、《廉政公署条例》、《防止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授予廉署一些特权,一旦发现问题,便可依照有关法律避开各种障碍,对贪污腐败分子形成突然的、出其不意的打击。

(三)良好的监督机制是香港廉政公署健康运行的保障法律赋予廉署广泛的权力,同时要确保其工作人员不会滥用权力。

因此,廉政公署的运作无论是在内部还是在外部都有着严密的制约措施,保证制度的可操作性,配套措施也比较完备。

《静默的革命——香港廉政公署35年》观后感

《静默的革命——香港廉政公署35年》观后感

《静默的革命——香港廉政公署35年》观后感作者:王艳来源:《卷宗》2013年第06期最近看了《静默的革命——香港廉政公署35年》,内心受到的触动不可谓不大,尤其再联想到国内的现状,希望能从香港廉政公署来看我国大陆的廉政建设。

根据2011年国际反腐组织“透明国际”发布的信息表明香港以廉政指数8.4的高分位居第十二位,而内陆却是以3.6分位居第七十五名,差距是不言而喻的。

清廉的政府与公职人员已经为香港连续15年被评为全球最自由的经济体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通过《静默的革命——香港廉政公署35年》可以了解到,上世纪70年代,本应对社会的秩序与公正负责的警察竟都带头贪污并成为社会不法分子的庇护者,政府虽然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并建立了相关机构以希改变现状,但总是被束之高阁,不尽人意。

香港廉政公署正是在这样的社会大背景中成立并艰难而执着的成长,最终使得公正、廉洁和秩序的观念深深扎根在了香港这一片土壤之中,成为整个香港社会的核心价值理念。

反观大陆的反腐建设,虽然政府一直在努力致力于改善社会的贪污之风,但贪污受贿还是成为公民心中影响社会公正最重要的因素之一。

通过进一步了解香港廉政公署,可知其对我国内陆可借鉴之处有:建立一个独立统一自成体系的廉政机构。

就像视频中讲述的,上个世纪70年代的香港,如果想要享受公共服务是都要付红包的,即使在医院住院时向护士要杯水喝都得付茶水费,请求消防人员救火要给救火费,否则只能等到最后甚至丧失被救的机会。

在廉政公署建立之前,警队却是这个社会腐败最为严重的队伍,尤其是当时总警司葛柏接受调查时脱逃,公众却认为是警队放走的。

我国大陆地区纪检、监察以及检察机关等都有权打击腐败犯罪,但是其权力过于分散,不成统一体系,缺乏有效监督,更缺乏一个有效的工作机制,而且党政职能混合在一起。

整体来讲,与当时的香港有一定的相似之处。

1974年,香港总督麦理浩宣布成立廉政公署,具有高度的独立性,并独立于公务员系统之外,也就是说,廉政公署是政府的一部分,但不属于公务员。

中国反腐应向廉政公署学习

中国反腐应向廉政公署学习

中国反腐应向廉政公署学习—学其神而非其形中国反腐应向廉政公署学习—学其神而非其形一、一个腐败的人催生一个廉洁的机构从香港警匪片中我们也能清晰的了解到,70年代以前的香港也是一个贪污成风的大染缸。

当时香港公务员大量收受“黑钱”,特别是警务人员,高层警官与黑社会勾结,贪脏枉法、中饱私囊的现象比比皆是。

如消防人员来了不是救火,而是张口向企业要钱,不给就不救。

街头小贩更惨,警察每天都向他们收钱。

当时一位因贪污入狱的警察说:“贪污在香港警察队伍中是一种生活方式,就像晚上睡觉、白天起床刷牙一样自然”1973年,一名涉嫌贪污正在接受调查的总警司葛柏潜逃到英国,引起了广大市民的极大的愤慨,甚至在香港引起了大规模的游行示威,这令当时的香港政府决心对付贪腐。

并决定成立反贪机构,以遏制贪污腐败的蔓延。

在这样的背景下1974年2月15日向国立法局通过《香港特派廉政专员公署条例》,廉政公署正式成立。

二、廉政公署模式—一个民主体制不完善的政治环境下的优秀的反腐机构在民主体制基本完善的西方国家,由于国会及各级议会对行政当局及其公务员能实行有效监督,新闻媒体始终保持独立的舆论监督地位,加上司法独立而不受行政部门的干扰和控制,所以,这些民主体制比较完善的国家大多不用专门设立类似于廉政公署这样的专门机构,也基本上能有效遏制公务员的腐败行为。

但是,在亚洲大部分国家里,由于其前身大多具有一定的殖民色彩,因此民主体制往往很不完善。

70年代末期的香港也是如此。

而香港廉政公署能在这样的环境下保持廉洁的佳誉,并以其高效赢得了国际赞誉。

这充分说明了香港廉政公署的模式是十分适合在民主体制还不完善的政治环境下推行的。

三、学习香港廉政公署模式在国内推行的反贪局为什么成效一般。

中国大陆从90年代起腐败逐渐开始蔓延,并且是越演越烈,社会大众对腐败日益深恶而痛绝之。

中央在90年代中期开始效仿廉政公署模式在各级检察院下设立反贪局。

从技术手段来看,反贪局可拥有的技术能力完善能达到甚至是超越香港廉政公署的水准。

《解密香港廉政公署》读书报告教材

《解密香港廉政公署》读书报告教材

齐心方能治天下——《解密香港廉政公署》读书报告姓名:专业:学号:联系电话:任课教师:上课教室:齐心方能治天下——《解密香港廉政公署》读书报告摘要该书作为国内外第一本专门研究和分析廉政公署的书籍,以香港廉政公署成立以来的社会发展为背景,以廉署成功侦办的多起惊心动魄的大案为经纬,全面提示廉署的历史和作用,让读者了解了为什么“香港胜在有ICAC”,可以了解在香港这样一个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为什么廉政程度比较高,为什么廉署使贪赃枉法者闻风丧胆。

关键词腐败;反贪;反腐倡廉;廉政公署一作者简介及内容概要(一)作者简介本书作者何亮亮,毕业于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新闻系,是国际问题专家,侧重研究中国外交、军事、俄罗斯和东北亚事务。

2001年加入凤凰卫视的他,是《新闻今日谈》及《时事直通车》的评论员,现任言论部副总监。

著作包括《八面来风》、《江泽民时代》、《俄国新总统普京传-从克格勃到叶利钦的接班人》、《中国新总理朱镕基传》、《汪道涵传》、《第三次海湾战争》、《解密香港廉政公署》等,多次荣登畅销榜。

多家大学的特约与名誉教授。

从内地移居香港近20年,对于香港的法治及文明程度,何亮亮有着深刻而直接的感受。

为了写作本书,他对香港廉署进行了长达3年深入持久的观察与分析,搜集了大量难得一见的史料,所研究的资料始于1973年以来的报刊。

(二)内容介绍本书客观全面地介绍了香港廉政公署的概貌和特点,探讨了香港廉政公署的建立、廉政公署的内部框架和管理及香港廉署的反贪法规等内容。

《解密香港廉政公署》以香港廉政公署成立以来的社会发展为背景,以廉署所成功侦办的多起惊心动魄的大案为经纬,全面揭示廉署的历史和作用,是国内外第一本专门研究和分析廉政公署的书籍。

阅读此书,读者可以了解为什么"香港胜在有ICAC",可以了解在香港这样一个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为什么廉政程度比较高,为什么廉署使贪赃枉法者闻风丧胆。

“香港胜在有ICAC”,这句话在香港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香港的法治与文明,在很大程度上得力于廉政公署这一独特的机构。

香港廉政公署启示录

香港廉政公署启示录
的效 果 。
随着经济迅猛发展 , 批文、 办照、 等社会服务需求增多, 政府部门、 公共 机构贪污现象相 当普遍 , 市民深受其害。 O年代 , 7 有贪污嫌疑 的香港 总警 司葛柏潜逃 引发了社会上积聚 已久的不满情绪 。这一事件促使 政府决定设立一个 新的机构 , 以打击腐败犯罪行为 。9 3年 l 17 0月 l 7
的广泛的权力作了明确的规定 , 并且廉政公署职权的行使都有法律保
障 。如 凡 获 得 廉署 专 员授 权 的 廉 署 人 员 ,无 须 拘 捕 令 即 可拘 捕 涉 嫌
者, 进行审 问; 执行公务时 , 有权进入和搜 查任何楼宇, 不必说明理 由 就可中止任何官员的工作: 必要时还可使用武力 。 . 2 较强的独立性 。 按照香港法律的规定, 廉署不属于香港政府体系 , 日常运作及行政 其 管理也独立于警察和公务员体系之外, 廉政公署可 以独立行使职权 而 不受外界的干扰。 廉政专员直接 向行政长官负责, 廉政专员不得兼任 政府职务。 廉政 公署的经费, 每年 由廉政专员将草案批准后提交立法
倡廉的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 因此研究借鉴我国香港地区廉政公署的设置和工作机制, 对我国内地的反肩倡廉工作 犬有裨益。
关键 词
中图 分类 号: 6 D7
香港 廉 政 公 署 全 称 是 “香港 特 派 廉 政 专 员公 署 ” 17 。9 4年 2月 1 4 日组建 , 我 国 香港 地 区 一个 与所 有 政府 机 关 相 脱离 的 独立 的 反贪 监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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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廉政公暑启示录

摘 要

香港廉政公署反腐败成功经验的启示

香港廉政公署反腐败成功经验的启示

香港廉政公署反腐败成功经验的启示作者:隆霞来源:《法制与社会》2010年第26期摘要上世纪70年代,香港腐败现象严重,为反腐肃贪,香港于1974年2月成立了廉政公署,经过30余年的励精图治,香港终于由乱到治,由浊到清,并最终跨入世界最廉洁的地区之一。

其反腐败成功经验对于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内地反腐倡廉工作,有着极其重大的启示和借鉴意义:一是香港廉署人不畏艰辛、励精图治的反贪精神值得我们借鉴;二是香港廉政公署查办、预防、教育三管齐下的反腐策略值得我们借鉴;三是香港廉政公署形式多样,与时俱进的公众教育模式值得我们借鉴;四是香港廉政公署精简独立,高效务实的组织架构值得我们借鉴。

关键词廉政公暑反腐败反贪精神中图分类号:D676.5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9-174-01在上世纪70年代,由于香港人口剧增,经济发展迅猛,社会资源难以满足社会需求,市民为了及时得到政府的服务,只好走后门,于是“茶钱”、“黑钱”等各种替代贿赂的名词应“需”而生。

久而久之,香港市民把索贿受贿当成生活的一部分。

救护车送病人前往医院,要向病人索取“茶钱”;消防队员灭火前要收“开喉费”;申请廉租房、申办营业执照、子女入学等各种公共服务,必携红包过五关斩六将,否则永远在等待中。

尤其突出的是警务人员的腐败成为一种常态,各个层级的警员都在明目张胆地收受贿赂,公开包庇“黄赌毒”,社会治安几近崩溃。

而英籍总警司葛柏贪污巨额财物后潜逃回英国,更是将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香港的腐败浪潮,掀至顶峰。

面对疯狂的腐败,时任港督麦理浩委托法官百里渠研究香港反腐问题,并接受百里渠建议,于1974年2月成立了廉政公署,同时确立了查办、预防、教育三管齐下的反腐策略。

经过30余年的励精图治,香港终于由乱到治,由浊到清,并最终跨入世界最廉洁的地区之一,2006年,透明国际公布全球政府清廉指数排行榜,香港位列25,居亚洲第二。

纵观香港的反腐败历程,我们不难看出,其起步是艰难的,过程是坎坷的,但成效是明显的,其经验对于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内地反腐倡廉工作,有着及其重大的借鉴意义。

谈香港廉政公署对反贪工作的启示

谈香港廉政公署对反贪工作的启示

反腐倡廉较具借鉴意义。本文从廉政公署与内地反贪局的区别以及对反贪工作的启示角度, 作出了深刻剖析。 关键词 作者简介: 朱恺、 刘亢, 靖江市人民检察院。 中图分类号: D676.58
腐败是一种不可避免、 难以根除的现象, 是国家廉政建设的 大敌, 它不仅严重腐蚀国家的肌体, 败坏社会风气, 更严重扰乱社 会秩序, 影响发展。十六大以来, 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工作。2005 年 1 月 3 日, 中央印发 《建立健全教育、 制 度、 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 提出了建立健全 惩治和预防体系的近期目标和较长期目标。 近期目标是 “到 2010 年, 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 较长期目标是 , “再经过 一段时间的努力, 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 反腐倡廉的 制度体系、 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 建成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 系。要实现这两大目标, ” 拥有一个强有力的反腐机构至关重要。 香港作为特别行政区, 拥有廉政公署, 是一个相当成功的反腐范 例, 值得借鉴和学习。 香港廉政公署与内地反贪局主要有三点区 别: 一是地位不同。 香港廉政公署是专门打击贪污的反腐机构, 不仅独立于司法机关, 还独立于香港政府, 直接隶属于特别行政 区长官。 廉署财政经费独立, 由最高行政长官每年从政府预算中 单独划拨, 并由行政长官掌握经费的最终审批权和决定权。 廉署 人事关系也完全独立, 廉政公署条例规定 “由港督直接委任廉政 专员和副廉政专员, 公署其他人员全部由廉政专员根据总督批准 的选任条件直接委任。 机构独立、 ” 经济独立、 成员独立将廉署与 官场断结, 将雇用职员与官场公职人员脱钩, 将开支与官场经济 分离, 有效避免了来自官场的权利、 经济、 人事干涉困扰。 相比之 下, 内地反贪局并不存在真正的独立。 反贪局属于检察院的一个 职能部门, 要受其领导, 人事任免由同级人大和地方政府人事部 门决定, 经费方面、 工资福利方面也是地方财政中支付。这样反 贪局就要看地方政府的脸色, “放开手脚” 难以 。 二是权力和职责不同。首先, 从权力来看。廉政公署不仅具 有反贪所必备的基本权力, 还有拘留权、 逮捕权、 拘捕和搜查时使 用武力权、 变更法庭命令权等。 这些权力使廉政公署的打击更为 有力, 也提升了廉政公署的威信。相比之下, 内地反贪局权力有 限, 打击力度要小得多。 他们只拥有调查权、 侦查权, 且没有秘密 侦查手段和力量, 还需依赖警方, 再加上反贪局是检察院的内设 部门, 工作中很多行动要受到检察院的制约和许可。 虽然对反贪 局权力的限制是为了更好的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但却阻碍了反 腐工作的进行。其次, 从职责来看。香港只是一个地区, 廉政公 署是唯一的反贪部门, 且与其他司法机关地位平等, 因而职权范 围较广, 廉政公署任务明确, 防贪、 反贪、 教育三结合。廉政公署 不仅严厉打击腐败犯罪, 还通过防贪污处为各部门行业提供防贪 顾问咨询服务; 通过社会关系处与广大媒体和教育机构的联系,

浅谈对香港廉政公署的质疑及其解决方式

浅谈对香港廉政公署的质疑及其解决方式
( 一) 廉政 公 署 的顶层设 计 缺 陷
香港 廉政 公署 直 接隶 属 于行政 长官 , 必须 严格 依照 法定 程序 对 行 政 长 官负 责 , 那么, 如果 行 政 长 官 自身 出现腐 败 问题 , 香 港 廉 政 公 署该 怎 么办 呢? 以往 这个 问题 并 没 有 引 起 人 们 的重 视 , 2 0 1 2年 香 港行 政 长官 曾荫 权 事件 激 发 起 香 港 社 会 对 廉政 公 署顶 层设 计 缺陷 的质 疑 。 有 报道称 , 香 港特 区行 政 长官 曾荫权 在任 期 内 曾经 接受 过 他人 的赞 助 , 而且在 深圳 租 赁 了一 套豪
香港 廉政 公 署 简 称 I C A C, 即香 港 特 派 廉 政 专 员公 署 。2 0世 纪 5 0年代 以来 , 香 港 官 员 贪 污现 象 愈演 愈 烈 。1 9 7 4年 , 香 港 总 警 司 葛 柏 贪 污 案 催 生 了廉 政公 署 的诞 生 , 随着 1 9 7 4年 2月 1 5 日《 香 港
自由的经济体系” , 指 出香港 的成功以四大支柱为
基础 , 而将清廉 的政府列为首位 , 其他三项分别为 : 法治精神 、 独立司法及低税制。 ② 廉 政公 署 是一 个独 立 的反 贪机 构 , 最上 层 的管
理 部 门为廉 政 专 员 办 公 室 , 下 设 执 行处 、 防止 贪 污
关键 词 : 香港 ; 廉政 公 署 ; 反 腐倡 廉 ; 反 贪 机 构 中图分 类 号 : 1 9 9 2 7 文 献标 识码 : A 文 章编 号 : 1 0 0 9—1 7 5 0( 2 0 1 4 ) 0 3— 0 1 2 5— 0 4
香港 廉 政公 署作 为香 港 打击 贪污 、 贿赂 等 犯罪

香港廉政公署制度对我国内地反腐倡廉的启示

香港廉政公署制度对我国内地反腐倡廉的启示

香港廉政公署制度对我国内地反腐倡廉的启示【摘要】腐败是当前各国政府面临的一大挑战,反腐倡廉已成为一项迫在眉睫的艰巨任务。

廉政公署制度作为香港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据其独特的制度设计与良好运行,在肃贪方面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

本文将通过对香港廉政公署制度的具体分析,为我国内地的反腐倡廉工作提供可借鉴的经验与建议。

【关键词】廉政公署;反腐倡廉;廉政体系腐败是社会和谐的巨大威胁因素,在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我国内地的腐败问题日益显露,贪污腐败呈现出愈演愈烈之势。

日益严重的贪腐现象,降低了政府在民众中的公信力,也阻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有序运行。

腐败问题已经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民众的广泛关注,反腐倡廉成为新形势下,治理腐败问题的必经之路。

香港在廉政建设方面已走入世界先进行列,研究其廉政公署制度,对我国内地推进反贪工作将大有裨益。

一、香港廉政公署制度的概况香港曾有句口号:“香港胜在有icac(independent commission against corruption)”,言简意赅地指明廉政公署在形成廉洁、高效的政府服务与公平、有序的社会环境方面做出的巨大贡献。

在特殊历史背景下,依据《香港特派廉政专员公署条例》于1974年成立的廉政公署,在运行数十年的历程中,取得了不菲的成就。

廉署成立以前,香港的贪腐现象猖獗,普通民众深受其害。

廉署成立数年后香港便跻身全球最清廉地区之列,在2012年12月5日“透明国际”发布的国际清廉指数排行榜中,在176个被调查的国家和地区中位居第十四位,在亚洲仅次于新加坡。

”【1】同时,廉政公署也经历了从建立之初的被质疑到确立强大公信力的过程,在相关的系列民调中香港公众对廉署的信心始终维持在90%左右对廉署工作的支持度则超过99% 【2】。

香港廉政公署的使命是:维护本港公平正义,安定繁荣,务必与全体市民齐心协力,坚定不移,以执法、教育、预防三管齐下,肃贪倡廉。

香港廉政工作特点及启示

香港廉政工作特点及启示

香港廉政工作特点及启示刘友忠我们在参观廉政公署和听了相关情况的介绍之后,认为香港廉政工作有特点和成效,对我们的工作有一些启示。

一、香港廉政工作的特点第一,廉政公署具有很强的独立性和独立处事的权力。

根据《香港廉政公署条例》,香港廉政公署从1974年2月15日成立以来,就独立于香港政府的架构,而廉政专员则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廉政公署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全权独立处理一切廉政工作。

第二,工作职责明确,部门设置合理。

廉政公署主要从调查、预防和教育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这三项任务由三个专责部门,即执行处、防止贪污处和社区关系处负责执行,行政工作则由行政总部负责。

各个部门的职责明确,部门的设置也体现了做好廉政工作的规律和要求。

第三,工作程序规范,制度严明,人员素质高,工作效率高。

执行处是廉署的调查部门,负责接受、审阅和调查有关贪污、受贿等腐败行为的指控。

其开展工作主要依据市民向廉署所作的举报。

据介绍,近几年廉政公署每年平均接到4000多宗对贪污者的投诉,其中约7成是署名举报。

市民只要通过廉署的热线电话、邮件或亲自前往香港中区的执行处总部或分布于香港、九龙及新界的八个廉署分区办事处投诉,执行处举报中心都会迅速地统筹办理。

该中心24小时办公,由经验丰富的调查人员处理投诉。

执行处接到举报后,将资料分类并立即立案调查。

调查工作完成后,如证据充足,交由律政司作研究及检控,是否提出检控则由律政司司长决定。

资料显示,1974年至2002年,执行处共调查了50633宗案件,被检控的有11015人,其中188人是政府雇员,有2310人是行贿政府雇员、公职人员或与他们共同牵涉于其他罪行的人员,有319人是公共机构职员,有6502人是与私营机构案件有关的人。

从这些办案数反映,廉政工作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廉政公署的1300名工作人员有很高的工作效率。

防止贪污处获赋法定责任审查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的工作程序,以纠正可能出现贪污的工作方式。

走进香港廉政公署

走进香港廉政公署

走进香港廉政公署
作者:暂无
来源:《廉政瞭望》 2019年第10期
20 世纪70 年代以前,香港贪污成风。

曾有人形容当年的香港:“当时贪污好似一辆行驶中
的公共汽车,追不上,拦不住,上车才行。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香港廉政公署于1974 年正式成立。

香港有一套全方位反贪策略:以执法、预防、教育“三管齐下”,打击贪污并建立诚信文化。

同时,廉政公署在成立之初即意识到,检控虽有阻吓作用,预防及教育工作亦不可或缺。

只有令市民彻底改变对贪污的态度,才可令反贪工作成效持久。

如今,香港早已跻身世界最廉洁城市之一。

外界普遍认为,香港在廉政方面的巨大变化,廉署功不可没。

围绕着廉政公署,有哪些值得借鉴的反贪举措和故事?“东方之珠”到底有怎样的廉洁基因?
策划人:龙在宇。

心得体会:学习考察香港廉政建设的几点启示(最新)

心得体会:学习考察香港廉政建设的几点启示(最新)

心得体会:学习考察香港廉政建设的几点启示(最新).在随X省委党校培训班围绕“廉洁政治与依法行政”主题赴香港学习考察期间,我深刻体会到香港在廉政建设方面的一些先进理念和经验值得学习借鉴。

一、香港廉政建设的主要做法1974年香港成立廉政公署后,多年来通过执法、预防和教育“三管齐下”的策略打击贪腐,着力构建了“不必贪、不想贪、不能贪、不敢贪”的防腐惩腐机制。

一是设立独立的反贪机构。

廉署是香港特区权威的独立反贪机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57条规定,廉署独立工作,对行政长官负责,廉署在香港特区全权独立处理一切反贪污工作。

《廉署条例》规定,除行政长官外,廉政专员不受任何其他人指示和管辖。

廉署独立性和权威性具体表现在“四个独立”的制度设计:机构独立、人事独立、经费独立和办案独立,这使得廉署肃贪“一查到底”成为可能。

二是倡导对腐败“零容忍”。

依照香港法律,只要你收受贿赂,无论一万元还是一元都是犯法,都会受到贪污的指控,都要面对法律的制裁,这就是“零容忍”,态度背后是对腐败的高举报率。

廉署非常注重拓宽民众参与反腐败的渠道,在鼓励、响应、保护民众举报方面效果显著,构筑了强大可持续的反贪公信力。

目前,廉署成功检控的案件超过80%源于市民举报。

廉署前官员认为,香港贪腐将是最高风险的罪行,保证被抓的几率在50%以上。

反贪的关键不是“严惩重判”,而是做到“逢贪必被抓”。

三是“三管齐下”的惩贪治腐机制。

香港廉署采取执法、预防、教育三管齐下全方位反贪治腐机制,让人不想贪、不能贪、不敢贪。

一是“不敢贪”。

廉署把70%-80%的人力配置在执行处,负责接受市民举报并展开调查,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贪污问题,使贪污腐败变成高风险高成本的罪行,实现“逢贪必被抓”而使人“不敢贪”。

二是“不能贪”。

防止贪污处审核政府部门的法律文件、工作程序,预先为“系统”打上“补丁”,堵塞可能的贪污漏洞。

通过构建严密完善的制度体系,达到制度反腐,使人“不能贪”。

强权峻法反腐倡廉——香港廉政公署的调查与思考

强权峻法反腐倡廉——香港廉政公署的调查与思考

作者: 张圣田
出版物刊名: 湖南社会科学
页码: 56-60页
主题词: 香港廉政公署;廉政专员;反腐倡廉;律政司;贪污行为;香港社会;社区关系;检查官;反贪污;咨询委员会
摘要: <正> 早些时候,我随团赴港考察,专门对香港廉政公署作了些调查,感受颇深。

现将调查情况及个人的一些想法陈述如下,以供国人思考。

一、香港廉政公署的产生 《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简称廉政公署或廉署。

它的诞生并非偶然,它是香港市民、政府与日益泛滥的贪污罪行长期斗争的产物。

香港廉政公署反腐纪实观后感

香港廉政公署反腐纪实观后感

知行合一,臻于郅治——香港廉政公署反腐纪实观后感香港,胜在有你同ICAC。

4月4日,燕都新区纪工委组织观看了香港廉政公署35年反腐历程纪录片,随着吕宁思的娓娓讲述,廉署35年的源起、发展、变革如一幅长卷全景展现了香港反腐的历史。

罗马不是一夜建成的,再好的政策没有踏实的工作也无法执行。

廉署的成立,上层设计可谓意义深远:独立于港英政府,直接听命于港督,类似的机构也颇见于其他反腐工作较好的国家和地区,这是先决条件,也是反腐的基础。

其次在于运作,廉署鉴于政府已完全丧失公信力的形势,从一开始就下了“必抓葛柏”的决心,并不惜以他罪入刑的方式树立自身的权威和公信力。

三拳两脚打开局面后,廉署注重联络市民与自身建设,珍惜来之不易的局面,不惧高压、不畏权贵,以市民为本,敢办大案、敢抓巨贪,起到了以点带面、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果。

讲到这里,我们不能不与国内现行的反腐机制作一比较,相比而言,国内的反腐机制有其自身的特点和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两点:一是内外不分;二是主体不明。

内外不分指的是反腐机构不独立于受监督机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难免有所包庇,相互掣肘,更有甚者反腐机构由本该受监督的机构和个人管理与领导,更加丧失了其监督的自由和打击的突然性。

主体不明指的是反腐机构不能正确认识自己所服务的主体,反腐应当面向民众、- 1 -面向社会、面向真正因腐败而受到伤害和损失的人民,而不是向党负责、向政府负责,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和权益,我想这样才正符合执政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廉署以警察这一与市民切身利益的部门为突破口赢得了市民的信任,反观国内的做法,更多的是关注于打老虎,打掉老虎,不问苍蝇。

其实,民众对老虎很陌生,他们并不了解老虎的可恨,实难有切身体会,甚至还会有同情的心理,认为老虎是因为政治斗争、派系倾轧、时运不济才落马。

廉署则不光打老虎,对拍苍蝇也是不遗余力,可以说是血雨腥风,搞得警察大罢工、攻击港英政府,虽然最后还是迫于压力由港督出面做了妥协,但是效果是明显的,真正让市民知道了政府反腐的决心,从而增强了市民与腐败行为和老虎苍蝇们作战的勇气。

关于香港特区政府廉政公署的研究

关于香港特区政府廉政公署的研究

关于香港特区政府廉政公署的研究发表时间:2018-12-13T10:47:02.350Z 来源:《红地产》2017年3月作者:周少骞[导读] 论及清廉,香港的廉政公署,在世界上是举世皆知、名列前茅的。

究其原因,香港廉政公署的清廉主要体现在:廉政公署拥有高度的独立自主权,在行政上,它只对港督负责,其他部门领导层均不能随意干预、干涉其行政权,因此,廉政公署的执法权是高度独立和统一的;另外,香港廉政公署实行的是民主制,这种本质上保证了制度和体制的纯洁性;历任港督在执政期间,实行的是民主选举。

1 香港廉政公署的概述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是香港地区的最高行政机构,在一国两制的制度下,拥有着高度的自主权和民主权。

克己奉公、廉洁执政,被誉为世界上的“廉洁之都”,清廉之气享誉全球。

2004年,透明国际经过调查和总结,对全球所有政府执政情况作了一份调查,得出了一个《全球腐败榜》的榜单,香港廉政公署的排名,位居世界第十六位,亚洲第二位,在亚洲,仅次于新加坡。

可以说。

香港特别行政区之所以能在行政上如此的清廉,与其防污反腐,防微杜渐的思想密不可分。

可以说,为了建立一个廉洁的行政机构,香港人是花了苦功夫的,通过科学的治理,合理的规划,方才有了几天这套令世界羡慕的行政机构。

香港廉政公署全称是“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 Independent Commission Against Corruption ),直译过来即是独立的反腐败委员会,缩写为ICAC,简称“廉署”或者“廉政公署”。

一九七四年,以《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条例》为基础,建立了一系列的行政和法律上的制度,二月十五日,香港廉政公署正式宣布成立。

1997年七月七日,被海外殖民者侵占一百多年后,再次回到祖国的怀抱。

在邓小平“一国两制”的举措下,香港拥有了高度的自主权。

之后,廉政公署为了反贪的需要,正式更名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

2 香港廉政公署制度形成原因探析2.1 香港历史上的贪污现象廉政公署因反腐而闻名,但在香港近代史上,贪污事件依旧是层出不穷。

关于香港廉政公署的观察与思考 WORD版,,全手工修改,正确

关于香港廉政公署的观察与思考 WORD版,,全手工修改,正确

关于香港廉政公署的观察与思考一、港廉政公署(以下简称廉署)是随着香港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应运而生的,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六、七十年代,香港人口迅速增多,社会发展步伐加速,制造业的蓬勃兴起,更使经济发展一日千里。

面对这一转变,港英政府一方面专注维持社会秩序,一方面为市民提供住房及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但因人口膨胀,社会资源仍不能应付实际需要,这种环境助长了贪污的歪风。

贪污问题不仅在公共服务机构十分严重,在执法机关更为猖獗。

1973年,外籍总警司葛柏被发现拥有430多万港币,怀疑是贪污得来。

律政司要求葛柏在一星期内解释其财富来源,而他竟轻易逃离香港到英国。

葛柏潜逃令积聚已久的民怨达到沸点,纷纷批评当局未能恰当处理贪污问题,要求迅速缉拿葛柏归案。

至此,港英政府终于明白必须有所行动。

港督麦理浩爵士(后来被册封为勋爵)迅速接纳了百里渠的建议。

在1973年10月的立法局会议上,在他说:“我认为有必要成立一个崭新的机构,由德高望重的人员领导,以全力打击贪污,挽回公众的信心。

公众对一个与任何政府部门包括警务处,毫无联系而完全独立的组织明显较具信心。

”由此,廉署在1974年10月正式成立。

1975年初,廉署成功将葛柏引渡回港受审。

最终,葛柏被控串谋贪污及受贿罪判处入狱4年。

葛柏案件充分显示廉署打击贪污的决心,在香港社会掀起了一场静静的革命。

二、廉署独立于香港政府的架构,而廉政专员则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政府其他任何部门无权插手其事务,享有《高度独立性和自主权。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又再次明确了廉署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全权处理一切反贪污的体制、机制和职责。

廉署调查、预防和教育三项任务由执行处、防止贪污处和社会关系处三个部门负责执行。

行政工作则由行政总部负责。

执行处是廉署的调查部门,负责接受审审阅和调查有关贪污的指控;调查任何涉嫌触犯《廉政公署条例》、《防止(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的罪行;调查任何公务员涉嫌滥用职权而犯的勒索罪;调查公职人员任何有关或可能导致贪污的行为。

香港廉政公署的反腐败经验研究

香港廉政公署的反腐败经验研究

香港廉政公署的反腐败经验研究摘要廉政公署建立前期的香港,是一个贪腐横生的社会,腐败几乎成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虽然当时的香港成立了检举贪污组,明文立法禁止贪污受贿,但贪污腐败问题依然严峻。

在20世纪60、70年代,随着香港经济的迅猛发展,香港政府部门钱权交易、贪赃枉法等腐败问题日趋严重,以至有“不送礼、不行贿则一事无成”的说法。

当时流行这样的比喻:贪污就像一辆巴士,你可以上车跟大伙儿同流合污,否则只能够站在路旁默不出声,若有人试图挡在巴士前面,只会被巴士撞倒。

关键词:廉政公署;反腐倡廉;香港1正文腐败,是一场社会灾难,有效地预防和惩治腐败,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任务。

中国香港在近30年的反腐斗争中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下面,我们将对香港廉政公署的反腐经验进行研究。

一、廉政公署设立的背景廉政公署建立前期的香港,是一个贪腐横生的社会,腐败几乎成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虽然当时的香港成立了检举贪污组,明文立法禁止贪污受贿,但贪污腐败问题依然严峻。

在20世纪60、70年代,随着香港经济的迅猛发展,香港政府部门钱权交易、贪赃枉法等腐败问题日趋严重,以至有“不送礼、不行贿则一事无成”的说法。

当时流行这样的比喻:贪污就像一辆巴士,你可以上车跟大伙儿同流合污,否则只能够站在路旁默不出声,若有人试图挡在巴士前面,只会被巴士撞倒。

[1]香港警务人员贪污受贿肆虐,严重侵犯了市民的权利和利益,引起香港年轻一代和受过高等教育人士的不满情绪,之后学生大军也响应并参与到声讨政府反腐不力、抵制腐败的运动中,香港社会逐渐形成了一股反对腐败倡导廉洁的浪潮。

在此情形下,港府为平息民愤,下决心整顿警纪,反贪倡廉。

1971年,香港颁布全新的《防止贿赂法案》。

然而,当时香港的反腐机构——反贪侦办处,归警务处管辖,而警界又恰好是贪腐之渊蔽,贪腐现象依然众多。

1973年,发生了震惊香港的总警司葛柏贪污巨款案,这让积怨已久的民怨爆发了,并促使当局决定成立一个新的机构,以取代警署侦查贪污案件,打击贪污犯罪行为。

香港廉政公署对大陆反腐倡廉的启示

香港廉政公署对大陆反腐倡廉的启示

3.香港廉政公署 香港廉政公署
在很多国际组织的调查中,香 港的廉洁度在亚洲地区都数 一数二。对于贪污零容忍、 “贪一元钱也不行”成为香 港社会共识。
在打击贪污、贿赂犯罪等方 面的成功,使廉洁高效的公 务员体系已经成为香港的招 牌之一。
4.内地反腐机构和香港廉政公署 内地反腐机构和香港廉政公署
廉政公署的工作范围与内地的纪委、监察部门、反贪局有 相似之处,具有可比性; 在不同法律体系下,不同法律性质的机构之间缺乏可比性 。 虽然香港和内地分属不同的法律体系,从职责上纪委、监 察部门和反贪局三机关也分别有各自独立的职权范围,与 廉政公署之间缺乏比较性。 但反腐败作为一个世界性的法律问题,廉政公署与我国内 地三机关在法律制度设计的目的和任务上是完全相同的, 具有相同的功能。
(2)廉政公署的独立性和透明性强
廉政公署拥有相对独立的运作体系。香港廉政公署是直接对 香港最高行政长官负责的完全独立的和唯一的反贪机构。 其独立性不仅表现在廉政公署与其他社会团体的独立,最 主要表现在与政府部门的独立。廉政公署不属于香港政府 体系,其日常运作及行政也独立于警察及公务员体系之外。 廉政专员拥有完全的人事权,各级职员由廉政公署自主招募, 以合约的形式雇用,部分人员从警务处等其他政府部门借 用。 在行政经费方面,廉政公署的经费由行政长官在政府的预算 中另立单项支拨,其他各级政府官员都干预不了廉政公署 的经济命脉,廉政公署可以放心大胆地监督他们。
廉政公署致力维护本港的公平正义、 安定繁荣,务必与全体市民齐心协 力,以执法、教育、预防三管齐下, 肃贪倡廉。三管齐下的策略对培养 公众对抗贪污等犯罪行为的意识至 为重要。
2.廉政专员办公室和三个专门 廉政专员办公室和三个专门 的职能责任部门
执行处、防止贪污处和社区关系处。 执行处接受市民举报、研究及调查怀疑贪污的罪 行; 防止贪污处审视各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的工作常 规及程序,以防止和减少可能出现贪污的情况; 社区关系处教导市民认识贪污的祸害,并争取市 民对反贪工作的积极支持。 三个部门工作相辅相成,以求达致最高成效。香 港政府还颁布了三个条例以授予廉政公署在肃贪 倡廉上的权力,它们是《香港特派廉政专员公署 条例》、《防止贪污贿赂条例》和《舞弊及非法 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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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心方能治天下——《解密香港廉政公署》读书报告姓名:专业:学号:联系电话:任课教师:上课教室:齐心方能治天下——《解密香港廉政公署》读书报告摘要该书作为国内外第一本专门研究和分析廉政公署的书籍,以香港廉政公署成立以来的社会发展为背景,以廉署成功侦办的多起惊心动魄的大案为经纬,全面提示廉署的历史和作用,让读者了解了为什么“香港胜在有ICAC”,可以了解在香港这样一个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为什么廉政程度比较高,为什么廉署使贪赃枉法者闻风丧胆。

关键词腐败;反贪;反腐倡廉;廉政公署一作者简介及内容概要(一)作者简介本书作者何亮亮,毕业于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新闻系,是国际问题专家,侧重研究中国外交、军事、俄罗斯和东北亚事务。

2001年加入凤凰卫视的他,是《新闻今日谈》及《时事直通车》的评论员,现任言论部副总监。

著作包括《八面来风》、《江泽民时代》、《俄国新总统普京传-从克格勃到叶利钦的接班人》、《中国新总理朱镕基传》、《汪道涵传》、《第三次海湾战争》、《解密香港廉政公署》等,多次荣登畅销榜。

多家大学的特约与名誉教授。

从内地移居香港近20年,对于香港的法治及文明程度,何亮亮有着深刻而直接的感受。

为了写作本书,他对香港廉署进行了长达3年深入持久的观察与分析,搜集了大量难得一见的史料,所研究的资料始于1973年以来的报刊。

(二)内容介绍本书客观全面地介绍了香港廉政公署的概貌和特点,探讨了香港廉政公署的建立、廉政公署的内部框架和管理及香港廉署的反贪法规等内容。

《解密香港廉政公署》以香港廉政公署成立以来的社会发展为背景,以廉署所成功侦办的多起惊心动魄的大案为经纬,全面揭示廉署的历史和作用,是国内外第一本专门研究和分析廉政公署的书籍。

阅读此书,读者可以了解为什么"香港胜在有ICAC",可以了解在香港这样一个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为什么廉政程度比较高,为什么廉署使贪赃枉法者闻风丧胆。

“香港胜在有ICAC”,这句话在香港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香港的法治与文明,在很大程度上得力于廉政公署这一独特的机构。

二读后感(一)腐败廉政公署不属于任何一个政府部门,仅听命于特区行政长官,也仅向特区行政长官报告,是一个专门从事公私企业机构反贪任务的特殊机构。

在香港,铁面无私、执法如山可谓是廉政公署的代名词,因为廉政公署展现给社会的是一个维护法治的强力权威部门,令市民敬仰,令贪赃枉法者闻风丧胆。

腐败都是大同小异的,根源都是在强势权力失去制衡与监督。

腐败分子也是大同小异的,敛财之后能藏则藏能躲则躲能逃则逃。

当年香港“四大探长”敛财后一个个奔国外去,如今的内地贪官外逃也如出一辙。

腐败根源和方式相同,然反腐败却有很大的不同:机构不一样、管理模式不一样、侦查手段不一样、效率效果不一样。

香港廉署与内地反贪机构的不同之处有很多,最核心的区别就在于“独立性”问题。

《解密香港廉政公署》一书中说到:“廉署虽然不属于公务员系统和纪律部队,但在待遇方面与公务员、纪律部队完全相同,只是完全独立。

”“完全独立”的廉署,权力在“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直接向特首负责,其独立性为独立办妥案件创造了最重要的前提条件。

可以想象的是,一个“被领导”的反贪机构去监督查处“领导者”,效果会是如何。

香港反腐成效高于内地,不是内地人士反腐能力不行,而是现有的反腐肃贪机制制约了他们贡献聪明才智的可能,他们所处的机构缺乏独立性,只能“戴着镣铐跳舞”,施加拳脚很不容易,腐败已成强势,反腐力量反倒束手束脚,成了弱势,对香港廉署的强势反腐,也只有“心向往之”了。

(二)反贪从反贪方面讲,大家的目标是一致的,大家的理念是相同的,都讲源头治理。

但是在结构上,是很难完全复制香港的。

香港有香港的政治制度,权力的不集中导致如果要收买就要收买整个部门才可以,这样成本太高,降低了行贿的可能性。

但我们可以借鉴其经验推进反腐倡廉,结合我国实际与香港廉政公署的做法,从外部因素和人员自身方面同时推进,从惩治、预防和教育着手。

即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并在制度上做到透明、公平、权力分散,让人不敢贪、不能贪。

其次是提高自身修养,加强思想教育。

通过一系列的控制手段,最终要让人从不敢做到不想做的改变。

只有坚持推行反腐倡廉的决心不动摇,建立长效的思想教育机制,才能真正杜绝贪赃枉法的现象,让贪赃枉法者犹如过街老鼠。

诚然,我们现有的预防措施不可谓不全,但是这些措施,往往形成文件放入文件夹,形成制度挂在墙上蒙灰尘,有了问题大病化小,小病化了,带病提拔,越升越高,这样的预防就落空了。

我们的教育恐怕也是其他地区和国家不能比拟的,无论是运动式,会议式,灌输式的等等,可以说反腐倡廉天天讲,时时讲,可是贪腐现象却屡禁不止,花样翻新。

其实我们关于今后如何反腐防腐的措施,已经集许多先进成果,有些地方比人家设计的更周全,更有力度,关健是要落实好执行,同时我们的廉政文化还没得到有力弘扬,尚未起到敦化风俗,激浊扬清的功效。

由于文化背景和思维习惯的差异,如何落实,如何取得实效,不能邯郸学步,也不能仅学的皮毛而不见真功夫,要动一番脑筋花一点气力。

香港法治社会的形成,和港英当局引入英国的司法体系和文官制度有直接的关系,而中国千百年来形成的“官本位”、“钱权交易”的心理,不是一朝一夕能完全改变的,我们不能从自己的文化传统中产生出完善的反贪机制,需要引入外来机制,形成适合我们的行之有效地反腐倡廉机制。

不管是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无论是西方国家还是东方国家,反腐倡廉是大家共同的愿望,也是国家得以繁荣昌盛的基本保障,我们也相信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各地文化交流的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必将取得更大的成就。

三读《解密香港廉政公署》的收获(一)香港廉政公署的特点1.高度独立廉政公署的英文全称:Independent Commission Against Corruption的第一个单词“Independent"显示了该机构最重要的特点:独立性。

其独立不仅表现在调查个案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制约,还体现在聘用人员(包括廉政专员的委任和普通人员的任用)不受干涉和财政经费单独划拨上。

首先,独立的机构。

廉政公署是香港独立的、唯一的反贪污腐败专门机构,独立于政府体制之外,不受任何政府机关领导、制约而直接隶属特别行政区长官,由廉政专员负责管理和指导廉政公署的工作,并向行政长官直接报告,不受任何机构、人士的管辖牵制。

曾经的廉政公署专员施百伟先生在谈及“廉政公署的独立性以及公众认为廉政公真正独立的重要性时指出:“廉政公署每年都要向政府和立法局申请拨款。

而为了行政方便,廉政公署职员一般都是沿用公务员的雇佣条件。

我们只会在适当时作出改动。

但其实最重要的是行动上的独立”。

“行动上的独立是赢得及维持公众信任的关键。

”1第二,独立的人事。

廉署成员体系与政府公务员体系相互分离。

自成一体。

廉政公署在任用人员时会在一定程度上依循香港政府法例和香港公务员任用制度,但又不同于其它政府部门的人事管理。

其特殊性、独立性表现在:“廉政专1《第七届国际反贪污人会文集》[M].红旗出版社,1996:1021—1020页员可以依最高首长批准的雇佣条款及条件委任署职员2,“廉政专员及其管辖职员均不受公务员叙用委员会之职权管辖,故不是公务员。

“廉署各级人员通常以合约方式聘用,合约期满可获约满酬金。

3这些规定都是为了保证廉政公署高度独立性,使人员不受任何机构钳制,免除了廉政公署办事人员秉公执法的后顾之忧。

第三,独立的财政拨款。

廉署财政经费独立,由最高行政长官每年从政府的预算中单独划拨,并由行政长官掌握经费的最终审批权和决定权,其它各级政府官员无法干涉廉政公署的经济来源,经济的独立有利于廉政公署放心大胆地监督他们。

“机构独立、成员独立、经济独立,将廉署与官场断结,将廉署雇用职员与官场公职人员脱钩,将廉署开支与官场经济分离,使廉署有效避免来自官场的权利、人事、经济干涉困扰,在法治范围内充分自圭地进行肃贪倡廉,且在社会中亦形成不受官场掣肘的独立权威。

”三个独立相辅相成,为廉政公署不遗余力地反贪肃贪提供了保证。

2.透明性强“透明度”是政府维系市民信心,与市民拉近距离的重要因素。

廉政公署的运作也具高度的透明性。

“这种透明不是指在’。

个具体案件的整个办案过程中的透明,而是表现在民众对其机构整个运行机制及各个岗位任务职责的知情,廉政公署亦有责任给市民充分的信息公开。

”4廉政公署的网站对外开放,包罗内容全面,记载了廉政公署从成立至今的方方面面,从它的历史到它的机构,从它的管理到它的成就,应有尽有。

廉署专员每年都会公布一份廉政公署年报。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业绩及不足。

执行处也有其独立的刊物。

市民有任何疑问都可通过各种渠道如电话、电邮、面谈联系地方的社区关系处。

同时,廉政公署也会主动地通过媒体、期刊等宣传信息和工作。

较强的透明度为市民的广泛参与打下基础,赢得支持与信任。

3.职权范围广泛2《廉政公署条例》.第8条3《香港特别行政区廉政专员一九九九年年报》.第2l页4丁襄翔,王海亮,陈以峰.《我国内地反贪局运行的法律制度思考》载《政法论从》.2007年第1朗香港政府为使廉政公署能严厉有效地惩治违法分子,先后颁布了三个特别法例,包括《防止贿赂条例》、《廉政公署条例》、《防止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授予廉政公署广泛的权力,“如调查权力,廉政公署可以要求涉案人员说明其合法财产以外的财产来源,并可调查其本人和相关亲友的银行账户、股份账户、信托账目等各项资金账户;搜查权力,如有任何理由怀疑任何人触犯《廉政公署专员条例》之规定,可以搜查该人及其住所,必要时甚至可以使用武力:拘捕权力,凡获廉政专员授权代其执行职务的任何廉署职员,如有理由怀疑他人触犯以上三大条例之一,或身为政府雇员因滥用职权进行勒索,情节严重,可以不用拘捕令而将其拘捕。

”5对象扣押权力,廉署人员有理由相信属于触犯《廉政公署条例》的任何对象可以予以扣押。

此外还有扣留旅游证件权力、印取拍照权力、财产处置权力等,很细致地涉及调查办案及审理过程的方方面面,并由相应的职权保障措施给予保证。

从基础和源头上确保廉政公署的办事效果,提高效率。

(二)香港廉政公署与内地反腐机构的比较及启示腐败是人类社会肌体上的毒瘤,是社会前进的绊脚石却是一种不可避免、难以根除的现象,是困扰各国政府的一大难题。

当然,中国也不例外。

我国历史悠久,然而以史为鉴,我们会惊然地发现,中国的腐败现象竟是“与史同寿"。

著名的历史学家吴晗曾经写道:“贪污这一现象,假如我们肯细心的翻阅过去每一朝代的历史,不禁使人很痛心的发现‘无代无之’,竟是与史同寿。

可以说,一部二十四史充满了贪污的故事”6。

可见,腐败现象根深蒂固,要想根除是有相当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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