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流程图
信访工作流程图 - 副本

信访工作程序一、办信程序(一)来信签收、分发对来信应及时签收拆阅,有紧急情况的应及时妥善处理。
(二)来信启封、装订及盖章办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收信范围处理来信,确保不误拆.来信启封时应注意保持邮票、邮戳、邮编、地址及信封内材料的完整,并按主件、附件、信封顺序装订整齐。
(三)来信登记审阅办理人员要严格按照办信工作原则要求,认真登记信件内容,提出拟办意见连同原信一并送分管局领导审阅,根据局领导批示办理,并做好群众来信情况登记、领导批示来信登记和群众告知工作。
群众告知应在收到来信后15日内完成,告知包括电话和书面两种形式,告知内容应根据《信访条例》规定,明确信访事项受理、不予受理、不再受理等.(四)来信事项办理方式中心领导对来信事项作出批示后,承办人员要按照《信访条例》的时限规定迅速办理。
办理基本方式有:上报、交办、转送、暂存、通报。
二、接访程序(一)登记1、对所有来访,接待人员都应进行登记,核对来访人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并登记以下内容:来访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民族、住址、联系方式、事发地、职业或单位),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要求,并确定或提出办理意见。
2、对不予受理、不再受理的来访事项,接待人员应向来访人,做好疏导教育工作,劝导来访人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3、当日登记情况应做到记录完整、资料齐全。
(二)接谈1、接待人员要耐心听取来访人的陈述,详细询问有关情况,认真阅看相关材料,并要记录以下内容:来访反映问题的主要情节和要求;来访人以往的信访过程和处理情况;来访人的异常、过激言行;与有关部门沟通、研究来访问题的情况等.2、接谈后,需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向来访人出具《来访事项转送单》,并将受理情况函告信访部门。
对当日未谈完或需来访人补充材料的,可作约谈处理。
(三)办理对由本中心受理的群众来访事项要在15日内按下列方式处理:上报、交办或转送、协调处理等。
(四)督办对已经交办的来访事项,由办公室负责督办。
信访举报件办理工作流程图

答复信访人
部门负责人审阅 报主管领导批示
涉嫌犯罪移送司法 机关处理
存在违纪事实的转立案 进入纪律审查程序
立卷、归档
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 的予以结案
事实不清、没有线索, 予以了结
信访举报件办理工作流程图
来信、来访、来电、网 络举报
上级转办、领导交办
接收登记,填写信访 登记处理单
由纪委办签署建议意见,报送主管领导阅批
职责范围外事项
职责范围内事项
转有关单位办理
移交有关单位办理Biblioteka 成立调查组进行 调查或提出函询
督促承办单位办理并书面 反馈
撰写调查报告或核实函询书 面答复,提出处理意见
信访工作流程图

信访工作流程图12020年4月19日信访工作程序一、办信程序(一)来信签收、分发对来信应及时签收拆阅,有紧急情况的应及时妥善处理。
(二)来信启封、装订及盖章办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收信范围处理来信,确保不误拆。
来信启封时应注意保持邮票、邮戳、邮编、地址及信封内材料的完整,并按主件、附件、信封顺序装订整齐。
(三)来信登记审阅办理人员要严格按照办信工作原则要求,认真登记信件内容,提出拟办意见连同原信一并送分管局领导审阅,根据局领导批示办理,并做好群众来信情况登记、领导批示来信登记和群众告知工作。
群众告知应在收到来信后15日内完成,告知包括电话和书面两种形式,告知内容应根据《信访条例》规定,明确信访事项受理、不予受理、不再受理等。
(四)来信事项办理方式中心领导对来信事项作出批示后,承办人员要按照《信访条例》的时限规定迅速办理。
办理基本方式有:上报、交办、转送、暂存、通报。
二、接访程序(一)登记1、对所有来访,接待人员都应进行登记,核对来访人的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并登记以下内容:来访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民22020年4月19日族、住址、联系方式、事发地、职业或单位),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要求,并确定或提出办理意见。
2、对不予受理、不再受理的来访事项,接待人员应向来访人,做好疏导教育工作,劝导来访人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
3、当日登记情况应做到记录完整、资料齐全。
(二)接谈1、接待人员要耐心听取来访人的陈述,详细询问有关情况,认真阅看相关材料,并要记录以下内容:来访反映问题的主要情节和要求;来访人以往的信访过程和处理情况;来访人的异常、过激言行;与有关部门沟通、研究来访问题的情况等。
2、接谈后,需其它有关部门处理的,向来访人出具《来访事项转送单》,并将受理情况函告信访部门。
对当日未谈完或需来访人补充材料的,可作约谈处理。
(三)办理对由本中心受理的群众来访事项要在15日内按下列方式处理:上报、交办或转送、协调处理等。
信访工作流程图(简化

应当或已经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的事项。
已经复核终结仍以同一事实、理由提出信访事项。
↓↓↓↓↓↓
程序性受理告知
出具实体性受理告知书
出具不予(再)受理告知书
转送或交办60日之内办结,
情况复杂的延期30日
↓
出具处理意见
如不服进入复查(核)程序
存档
信访工作流程图群众来访受理不予再受理办事处及以下信访部门有权处理的本级或上一级机不属于本级政府及所属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应当向人大法院检察院提出的信访事项
信访工作流程图
群众来访
↓
村(社区)信访代理员登记领访
↓
信访办接谈
↓
↓↓
受理
不予(再)受理
↓↓
↓↓↓属于本级政府及所属部门职权范围内的
信访接待工作流程图

个
人
走
访
提
出
提出
登记
原办理
机关的
上一级
行政机
关
复查
办理
直接交由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
督办
书 传
信 真
、等
电 形
子 式
邮 提
件 出
、
情况复杂,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办
理期限,但延长期不得超过30日
重大紧急情况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进行督办,并提出改进建议,造成后果的,追究责任:
当场或
15
日内告知信访人是否受理
信访人
︵
含
公
民
、
法人
、
其它组织
︶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以上政府行政机关受理范围: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3、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4、社会团体或企事业单位中由国家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
5、村(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
1、未按规定办结信访事项的;2、未按规定反馈办理结果的;3、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的;4、办理信访事项推诿、敷衍、拖延的;5、不执行信访处理意见的;6、其他需要督办的情形。
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
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
60日内办结,将办理结果书面告知信访人,并向信访工作机构书面反馈结果
信访工作机构
30日
内提
出复
查意
见,
并予
以书
面答
信访工作流程图44987

xx畜牧兽医局信访工作程序一、办信程序(一)来信签收、分发对来信应及时签收拆阅,有紧急情况的应及时妥善处理。
(二)来信启封、装订及xx办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收信范围处理来信,确保不误拆。
来信启封时应注意保持邮票、邮戳、邮编、地址及信封内材料的完整,并按主件、附件、信封顺序装订整齐。
(三)来信登记审阅办理人员要严格按照办信工作原则要求,认真登记信件内容,提出拟办意见连同原信一并送分管局领导审阅,根据局领导批示办理,并做好群众来信情况登记、领导批示来信登记和群众告知工作。
群众告知应在收到来信后15日内完成,告知包括电话和书面两种形式,告知内容应根据《信访条例》规定,明确信访事项受理、不予受理、不再受理等。
(四)来信事项办理方式局领导对来信事项作出批示后,承办人员要按照《信访条例》的时限规定迅速办理。
办理基本方式有:上报、交办、转送、暂存、通报。
二、接访程序(一)登记1、对所有来访,接待人员都应进行登记,核对来访人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并登记以下内容:来访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民族、住址、联系方式、事发地、职业或单位),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要求,并确定或提出办理意见。
2、对不予受理、不再受理的来访事项,接待人员应向来访人,做好疏导教育工作,劝导来访人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
3、当日登记情况应做到记录完整、资料齐全。
(二)接谈1、接待人员要耐心听取来访人的xx,详细询问有关情况,认真阅看相关材料,并要记录以下内容:来访反映问题的主要情节和要求;来访人以往的信访过程和处理情况;来访人的异常、过激言行;与有关部门沟通、研究来访问题的情况等。
2、接谈后,需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向来访人出具《来访事项转送单》,并将受理情况函告信访部门。
对当日未谈完或需来访人补充材料的,可作约谈处理。
(三)办理对由本局受理的群众来访事项要在15日内按下列方式处理:上报、交办或转送、协调处理等。
(四)督办对已经交办的来访事项,由办公室负责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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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定区畜牧兽医局信访工作程序
一、办信程序
(一)来信签收、分发
对来信应及时签收拆阅,有紧急情况的应及时妥善处理。
(二)来信启封、装订及盖章
办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收信范围处理来信,确保不误拆。
来信启封时应注意保持邮票、邮戳、邮编、地址及信封内材料的完整,并按主件、附件、信封顺序装订整齐。
(三)来信登记审阅
办理人员要严格按照办信工作原则要求,认真登记信件内容,提出拟办意见连同原信一并送分管局领导审阅,根据局领导批示办理,并做好群众来信情况登记、领导批示来信登记和群众告知工作。
群众告知应在收到来信后15日内完成,告知包括电话和书面两种形式,告知内容应根据《信访条例》规定,明确信访事项受理、不予受理、不再受理等。
(四)来信事项办理方式
局领导对来信事项作出批示后,承办人员要按照《信访条例》的时限规定迅速办理。
办理基本方式有:上报、交办、转送、暂存、通报。
二、接访程序
(一)登记
1、对所有来访,接待人员都应进行登记,核对来访人的身份证或
其他有效证件,并登记以下内容:来访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民族、住址、联系方式、事发地、职业或单位),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要求,并确定或提出办理意见。
2、对不予受理、不再受理的来访事项,接待人员应向来访人,做好疏导教育工作,劝导来访人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
3、当日登记情况应做到记录完整、资料齐全。
(二)接谈
1、接待人员要耐心听取来访人的陈述,详细询问有关情况,认真阅看相关材料,并要记录以下内容:来访反映问题的主要情节和要求;来访人以往的信访过程和处理情况;来访人的异常、过激言行;与有关部门沟通、研究来访问题的情况等。
2、接谈后,需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向来访人出具《来访事项转送单》,并将受理情况函告信访部门。
对当日未谈完或需来访人补充材料的,可作约谈处理。
(三)办理
对由本局受理的群众来访事项要在15日内按下列方式处理:上报、交办或转送、协调处理等。
(四)督办
对已经交办的来访事项,由办公室负责督办。
办理情况及处理意见一般向信访等部门在规定的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反馈信访人,对需要由信访部门审核的,由局负责人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对需要立项督查督办的,报经分管督查督办工作的领导审批,由纪检组长抽调专人进行督查督办。
XXX信访工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