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考核管理办法(正式稿)
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评审专家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cd721e27f61fb7360a4c6582.png)
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评审专家管理,规范评审专家行为,发挥智库资源作用,促进行政机关科学决策,结合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局机关评审专家的遴选、抽选、使用、监督管理及专家库的使用管理,适用本办法。
在局机关行政决策、行政监督检查等事项中,需要专家提供技术咨询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按照“统一标准、集中管理、随机抽取、管用分离”的原则,对专家实行分类、分项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专家,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经审核后进入局专家库,为局机关财政资金项目和其他行政管理活动提供评审、评估和咨询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第五条根据行政管理工作实际需要,本办法专家从业分类按国民经济行业(GB/T 4754-2017)、国家学科(GBT13745-2009)或国家职业(GB/T 6565-2015)(附件1)分类标准,分行业和专业划分专家类别。
国家对专家的行业分类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 1 -第二章建立专家库第六条专家主要来源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及财税金融、法律公证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等,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以及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
一般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责任心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三)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下同),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5年以上相关专业从业经验。
特殊行业的专家,在本专业有一定的影响力或知名度,可以放宽到中级技术职称。
(四)未开展职称评定的行业,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15年,且得到所在单位对其专业技术能力认可的。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审等相关工作。
(六)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局组织的各项评审工作,并自觉接受局的监督管理。
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绩效考核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85d07dc448d7c1c709a14552.png)
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公司三支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绩效考核体系,适应公司生产经营建设和发展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的考核,必须遵守以下原则:(一)客观公正,是指考核过程不受性别、职务、文化程度及感情色彩等因素影响,根据考核的条件和标准,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对被考核人作出准确的评价。
(二)注重实绩,是指重点考察被考核人通过主观努力,为企业做出的劳动成果,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益。
(三)民主公开,是指通过征求意见、民主测评等方式,公开对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进行考核,以增加考核工作的透明度。
第三条考核对象:聘任期内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
第二章组织与分工第五条考核工作按照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专业分类,分别由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组成考核组分类负责,具体负责考核工作。
(一)公司考核组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干部、工会及相应的专业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公司考核组按照专业分类下设各专业考核小组,负责对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考核结果进行汇总,根据考核结果提出续聘意见,并向公司汇报。
第三章考核内容第六条考核内容具体包括:政治品德、工作业绩、技术水平和能力、敬业勤业四个方面。
(一)政治品德:是指政治思想与道德品质。
在政治思想方面,专业技术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树立全心全意为企业服务的思想。
在道德品质方面,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二)工作业绩:是指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的工作实绩。
工作实绩可分解为工作数量、工作质量、效益和贡献等。
工作数量是以岗位规定的工作任务量为标准,考察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完成任务的情况。
工作质量是考察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在完成岗位工作任务时是否达到工作要求。
安庆市评标专家考核管理办法
![安庆市评标专家考核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6607fcee6f1aff00bed51e4f.png)
安庆市评标专家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评标专家的考核管理,提高评标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等法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评标专家,是指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评标、评审专家(包括参与项目前期论证、复评的专家),以及项目单位委派的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评标、评审的代表。
第三条评标专家考核管理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原则。
第四条评标专家考核以年度为单位,采取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公管局”)负责评标专家管理、考核,主要职责包括:(一)组织评标专家学习培训,贯彻实施与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二)对本市评标专家资格进行审核,并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三)对评标专家的评标、评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四)对评标专家的工作态度、专业水平和评标质量等作出评价与考核;(五)负责对评标专家进行日常考核,按考核结果作出相应处理,并及时抄报省发展改革部门;(六)定期通报评标专家考核情况;(七)开展区域合作,促进评标专家资源共享。
第三章评标专家管理第六条评标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二)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三)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评标工作职责,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四)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本人愿意并且能够承担评标工作,自觉接受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五)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前款所称同等专业水平,是指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中级职称满4年同时具有相关专业的执业资格;稀缺专业的专家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中级职称满4年或同时精通专业业务,熟悉产品情况,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考核管理办法
![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考核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614f1021915f804d2b16c192.png)
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管理,规范评标活动,提高评标质量,根据《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的考核及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评标专家考核和管理应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四条评标专家考核结果是延续、终止、取消评标专家资格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评标专家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六条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评标专家考核工作的综合指导、评标专家年度考核和直接监督项目评标专家的日常考核。
市经济信息委、市城乡建委、市交委、市农委、市国土房管局、市水利局、市移民局、市林业局、市园林局、市市政委负责本部门监督项目评标专家的日常考核,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区县监督项目评标专家的日常考核。
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各区县(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助做好评标专家考核的服务工作。
第二章日常考核和管理第七条评标专家的日常考核指每次评标工作结束后,项目招标行政监督部门的现场监督人员填写“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日常考核记录表”(附件一),对评标专家的评标工作进行评价考核。
第八条日常考核内容包括评标专家每次参加评标时是否按时到达评标地点、评标公正性、评标纪律遵守情况、职业道德素养等有关事项。
第九条评标专家接听通知参加评标的语音电话时,应认真听清语音通知内容,按语音提示进行操作。
确认参加评标的专家,应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评标活动,不得随意缺席评标活动。
评标专家在通知参加评标的时间1个小时后到达评标现场的,取消当次评标资格。
第十条评标专家同意参加评标后,因故无法参加评标的,应在通知到达评标现场的时间前,主动向对应的综合评标专家库网络抽取端说明情况。
对应网络抽取端应作好记录,并立即报告项目招标行政监督部门的现场监督人员。
评标专家因外出工作、学习或身体情况导致较长时间内无法参加评标的,应当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书面请假,经同意后1个工作日内将专家相应列入备选,销假后1个工作日内列入正选状态。
专家管理办法
![专家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6b19ed8d9fc3d5bbfd0a79563c1ec5da50e2d639.png)
专家管理办法专家管理办法一、引言专家是具有高度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的人士,其在各领域的意见和建议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为了有效管理专家资源,提升专家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专家管理办法具有重要意义。
二、专家管理的背景和意义专家是某领域的权威人士,其意见和建议对于决策和项目实施具有重要影响。
有效管理专家资源可以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推动项目的顺利进行,促进创新和发展。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专家管理办法对于组织和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三、专家管理的原则1. 公平公正专家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专家评审过程的公正客观性。
2. 专业化专家管理应当注重专业性,确保专家具有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提高评审的准确性和专业性。
3. 保密性专家管理涉及到一些涉密信息,应当保障专家信息的保密性,确保专家评审过程的机密性。
四、专家管理的流程1. 专家的甄选和选拔组织可以根据需要制定专家选拔标准,通过公开招募或者推荐的方式选聘专家。
同时,要保证专家的数量适当,保证评审过程的标准化和普遍性。
2. 专家任务分配根据项目或决策需求,对专家分配相应的任务和工作。
同时要明确任务的要求和评审标准,确保专家评审的针对性和效果性。
3. 专家评审过程管理组织要建立专家评审过程管理机制,包括评审时间安排、评审结果反馈等环节,确保专家评审的严谨性和有效性。
4. 专家费用管理对于专家的费用应当合理给予报酬,以提高专家工作的积极性和质量。
五、专家管理的评估和改进组织要定期对专家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总结经验教训,优化管理流程,提高专家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六、结语专家管理是组织和项目成功的重要保障,有效的专家管理办法可以提升专家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推动决策和项目的科学进行。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专家管理办法具有重要意义。
优秀专家拔尖人才考核办法
![优秀专家拔尖人才考核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57ac9e8752d380eb63946d59.png)
有突出贡献专家、拔尖人才、人才绩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地反映有突出贡献专家、拔尖人才、人才的工作状态,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激发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学知识、钻业务,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体被聘为有突出贡献专家、拔尖人才、人才(以下简称专家、拔尖人才、人才)的绩效考核管理。
第三条绩效考核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二)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条绩效考核以岗位职责为依据,目标管理与关键行为表现为手段,采取自我鉴定、组织考核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第五条绩效考核采用定期考核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定期考核于每年年底进行,不定期考核是在特殊情况进行的专项考核。
第二章专家、拔尖人才、人才工作职责与目标第六条根据所从事的工作性质不同,专家、拔尖人才、人才分为技术创新型、经营管理型和技能操作型三类,分别设立其主要工作职责及对应的工作目标。
第七条技术创新型专家、拔尖人才、人才应履行以下主要工作职责:(一)完成部门岗位工作任务;(二)了解行业技术动态,关注国内、外技术发展趋势,参加专业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并应用于工作实践;(三)主持或参加重大项目(含跨学科、跨专业项目)研究;(四)解决本专业关键、重大、疑难技术问题;(五)参与拟定本专业的发展规划或提出建议;(六)参与拟定本专业人才培训计划,参加人才培养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七)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外语水平。
第八条技术创新型专家、拔尖人才、人才的工作目标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本部门岗位工作完成率100 %;(二)撰写至少一篇学术论文或专题调研报告;(三)主持或参加至少一个重大科研项目;(四)培养或指导至少一名年轻专业技术人员;(五)专业水平和外语水平有一定的提高;(六)有团队合作精神,民主评议在80 分以上。
专家考核办法
![专家考核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ec5a4b27bcd126fff7050bdf.png)
净化车间技术专家工作考核细则(讨论版)为更好地发挥我净化车间专家的作用,切实提高专家的工作效能,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凡受我净化车间应聘的技术专家成员。
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出勤、工作业绩、培养技术员三个部分。
三、考核标准(一)出勤1.专家的出勤管理由车间主任及指定的考勤员负责。
2.专家在正常工作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如必须请假的,须填写请假单,经车间主任核准,否则以旷工对待;禁止电话请假。
3.专家在正常工作期间因迟到、早退依下列规定处理:迟到、早退当月累积达三次者,按旷工半天论;迟到、早退当月累积达三次以上六次以下者,按旷工一天论。
4.专家在正常工作期间需请病假且在一天及一天以内的,须出示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并经车间主任批准后,方可休病假;请病假在两天及两天以内的由车间主任审核,且经综合管理部批准后方可休病假;三天及三天以上由甲醇公司领导批准。
5.专家请事假一天及一天以内的,由车间主任批准;两天及两天以内的由车间主任审核,且经综合管理部批准;三天及三天以上由甲醇公司领导批准。
6.专家请其他假类,按照宁东公司相应的管理制度执行。
7.有以下情况的,予以考核:7.1专家旷工一天及以上的,按甲醇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7.2专家请事假每天扣当月工资100元,半天扣当月工资50元,一小时扣当月工资15元。
7.3专家请病假每天扣当月工资50元。
7.4专家迟到、早退一次扣当月工资50元。
7.5专家累积请病、事假超过7天,取消当月奖金;累积请病、事假超过10天,取消季度奖金;累积请病、事假超过15天,取消年度奖金。
7.6无故缺席车间各类会议,每次扣50元。
7.7无故不参加公司及车间的各类检查,每次扣50元。
(二)工作业绩要坚持原则,积极主动、按时保质保量地做好基建、安装设备和提供技术信息等工作。
参与重大课题和重大事项的研究,为本车间项目在建工作提供信息和决策咨询。
充分发挥我车间设备专家的作用,需培养两名技术强、作风硬、扎实肯干的设备技术员。
专家管理办法
![专家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97f4ee53a31614791711cc7931b765ce04087a5d.png)
专家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专家在各个领域的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
他们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对于解决复杂问题和推动社会进步发挥着重要作用。
因此,为了更好地管理专家队伍,提高专家的工作效能,制定专家管理办法显得尤为重要。
二、基本原则1. 公正、公平、公开专家管理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专家参与评审、论证等活动时的公正性和公平性,避免任何形式的腐败和不正当行为的发生。
2. 专业性专家管理应该注重专家的专业素养和知识水平,确保其能够胜任所从事的工作,并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
3. 鼓励创新专家管理应鼓励专家创新思维和创造性工作,在工作中给予充分的支持和认可,激发其工作动力,推动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
三、专家的选拔和评价1. 合理约定专家的任职条件和选拔标准,如学历、工作经验、论文发表数量等。
同时,要求专家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2. 招募专家时,应广泛征集人才,注重多领域、多层次的专业人才,确保专家团队的全面性和权威性。
3. 在专家选拔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选拔过程的透明度。
评委或评审委员会的成员应具备行业背景和丰富的经验,评审过程应注重专业性和客观性。
4. 评价专家的工作表现,应综合考虑专家在项目中所作出的贡献、专业水平、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表现,并及时给予认可和奖励。
四、专家的权益保护1. 保障专家的合法权益,确保专家在工作中的安全与尊严。
2. 提供专家合理的薪酬和福利待遇,确保专家在工作中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3. 尊重专家的职业选择和发展,允许其在不同项目中的合理流动和交流,并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帮助。
五、专家的管理与培训1. 建立健全的专家管理制度和规范,明确专家的职责和权责。
2. 为专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学习机会,以不断提升其专业素养和能力水平。
3. 建立专家交流和学术研讨平台,鼓励专家之间的交流和合作,促进知识和经验的共享。
六、专家的失职和违规处罚1. 对于工作中失职的专家,应依规定进行相应的纠正和处理,并记录在案。
制浆造纸企业技术专家考核管理办法
![制浆造纸企业技术专家考核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d1f300e8844769eae109ed00.png)
XX制浆造纸有限公司技术专家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公司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制度,规范技术专家人事、薪酬管理,使技术专家更好的发挥自身价值,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招用技术专家必须坚持“按需设岗、双向选择、择优聘用、按岗定酬”的原则。
第三条技术专家的招聘采用推荐和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
第二章技术专家录用的基本条件第四条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实事求是的科研作风,良好的职业道德、勇于创新和团结协作的精神。
第五条对口专业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
第六条必须是公司缺乏或不足的专业技术人才。
第七条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年龄一般应在50岁以下。
第三章录用程序第八条录用技术专家时首先由用人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中应明确岗位、职责要求、录用期限等条件。
第九条用人部门将录用技术专家申请经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交企管部,由企管部参照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人员录用的相关规定,采用推荐和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确定拟录用技术专家人选,报总经理批准后,企管部负责办理有关人事手续。
第四章技术专家的管理第十条技术专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技术专家实行试用期,期限为3个月。
试用期满后,由企管部会同用人部门进行考核,填写《员工转正评审表》,报总经理确定是否正式录用。
劳动合同书应明确规定:(1)合同期限;(2)工作岗位;(3)工资及福利待遇;(4)合同变更和终止条件;(5)违反合同的责任。
第十一条技术专家工作期间如出现《劳动合同书》中有关合同终止的情况,根据终止条款,可提前终止合同。
如技术专家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三十日提出书面申请,报总经理审批;如公司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三十日向被解除劳动合同技术专家下达书面通知。
第十二条技术专家合同期满,根据公司工作需要,以及合同期间的工作表现,由用人部门写出申请,报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确定是否继续留用,对继续留用者续签《劳动合同书》;对终止合同者下达书面通知,技术专家离职前必须办理员工离职审签手续,填写《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审签表》。
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评审专家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63c57adca1116c175f0e7cd184254b35eefd1a20.png)
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与定义第一条为了规范评审专家的管理,确保评审活动的公正、公平和科学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评审专家,是指在特定领域具有专业知识、经验和良好声誉,参与各类评审活动的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评审专家的资格认定、选聘、解聘、管理与监督等各个环节。
第二章资格条件与要求第四条评审专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在相关领域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二)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公正性,能够独立思考,不受外界干扰;(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声誉。
第五条评审专家应当通过资格认定程序,方可获得评审资格。
资格认定程序包括提交申请材料、审核、面试或笔试等环节。
第三章选聘与解聘机制第六条评审专家的选聘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推荐、竞聘等方式进行。
第七条评审专家的解聘应当基于以下情形:(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职业道德规范的;(二)在评审活动中存在严重失误或不当行为的;(三)因健康原因或其他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履行评审职责的。
第四章专家库建设与管理第八条建立评审专家库,对评审专家进行分类管理,确保各领域专家资源的合理配置。
第九条专家库应当定期更新,对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要求的专家进行清理和调整。
第五章评审活动规范第十条评审专家在参与评审活动时,应当遵循以下规范:(一)认真阅读评审材料,充分了解评审对象和背景;(二)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扰;(三)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审过程或结果;(四)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节点完成评审任务。
第六章监督与处罚措施第十一条对评审专家的管理活动实行全程监督,确保评审活动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评审专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暂停评审资格、取消评审资格等处罚。
第七章附则与解释权第十三条本办法由XXX单位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修改,以最新修订版本为准。
公共资源交易评标(审)专家考核办法
![公共资源交易评标(审)专家考核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59089b26aa00b52acec7caad.png)
公共资源交易评标(审)专家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审)专家管理,做好评标(审)专家的考核工作,提高交易项目评标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AA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和《AA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评标(审)专家考核,是指对全省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评标(审)专家在参加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评标(审)时的工作表现和评标情况等进行量化打分,并依据全年得分情况给予年度考核等次评定的行为。
第三条 AA省政务服务中心具体负责评标(审)专家考核工作。
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联网子平台负责做好评标(审)专家的日常考核工作。
第四条评标(审)专家考核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方法和组织实施第五条评标(审)专家的年度考核分数由考试成绩和评标考核成绩组成。
其中,考试成绩满分100分,按100分×25%取值;评标考核成绩满分100分,按100分×75%取值(出勤情况20分,工作态度25分,评标情况25分,遵章守纪30分)。
第六条评标(审)专家的考核分数按本公式计算:考核分数=考试成绩×25%+评标考核成绩[出勤情况(20分-扣分)+工作态度(25分-扣分)+评标质量(25分-扣分)+遵章守纪(30分-扣分)]×75%。
评标考核成绩的各项指标扣分超过该指标分值时,该指标得分为零分。
评标考核实行一标一考,按年度累计考核成绩(累计考核成绩除以考核次数)。
第七条考核工作组织实施。
(一)省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编制《评标(审)专家考核成绩一标一考记录表》和年度考核成绩汇总。
(二)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联网子平台负责对专家出勤情况、工作态度及违规事项进行记录、打分。
(三)参与评标活动的监督人员负责评标情况的打分、记录。
优秀专家拔尖人才考核办法
![优秀专家拔尖人才考核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60fa7cc45ef7ba0d4a733b91.png)
有突出贡献专家、拔尖人才、人才绩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地反映有突出贡献专家、拔尖人才、人才的工作状态,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激发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学知识、钻业务,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体被聘为有突出贡献专家、拔尖人才、人才(以下简称专家、拔尖人才、人才)的绩效考核管理。
第三条绩效考核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二)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条绩效考核以岗位职责为依据,目标管理与关键行为表现为手段,采取自我鉴定、组织考核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第五条绩效考核采用定期考核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定期考核于每年年底进行,不定期考核是在特殊情况进行的专项考核。
第二章专家、拔尖人才、人才工作职责与目标第六条根据所从事的工作性质不同,专家、拔尖人才、人才分为技术创新型、经营管理型和技能操作型三类,分别设立其主要工作职责及对应的工作目标。
第七条技术创新型专家、拔尖人才、人才应履行以下主要工作职责:(一)完成部门岗位工作任务;(二)了解行业技术动态,关注国内、外技术发展趋势,参加专业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并应用于工作实践;(三)主持或参加重大项目(含跨学科、跨专业项目)研究;(四)解决本专业关键、重大、疑难技术问题;(五)参与拟定本专业的发展规划或提出建议;(六)参与拟定本专业人才培训计划,参加人才培养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七)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外语水平。
第八条技术创新型专家、拔尖人才、人才的工作目标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本部门岗位工作完成率100%;(二)撰写至少一篇学术论文或专题调研报告;(三)主持或参加至少一个重大科研项目;(四)培养或指导至少一名年轻专业技术人员;(五)专业水平和外语水平有一定的提高;(六)有团队合作精神,民主评议在80分以上。
XXX公司专家管理办法
![XXX公司专家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a443ab4f00f69e3143323968011ca300a6c3f6d3.png)
XXX公司专家管理办法
XXX公司专家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为促进公司进展,提高工程技术和经营治理水平,推动公司的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有专长人员的治理,为其提供成长的快速通道,广泛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鼓舞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公司决定成立XXXXX公司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以上人员分别自动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和专家考核委员会,其中参加专家评审或差不多成为专家的人员自动取消资格。
四、委员会办公室
主任:
副主任:
成员:劳动人事处和科技处相关工作人员
要紧职责:
1、负责公司专家日常治理工作;
2、依照委员会指示及决策,组织有关会议,办理相关手续,完成各项任务;
3、向委员会汇报工作开展完成情形。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有两年以上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在申报过程中,如申报者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评审资格,并取消下届专家的申报资格。
第九章专家评审
专家评审委员会认真批阅及评议各单位举荐的申报者材料,最后进行无记名投票,得票超过三分之二为通过。如通过人数超过规定人数,则按照得票数排名取靠前者;如得票排名相同,则对排名相同人员进行第二轮投票,直至分出先后。
7、退休。
二、经营治理专家
1、触犯国家法律,有危害国家利益、公司利益的行为。
2、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误,造成恶劣阻碍或重大经济缺失。
4、担任专家期间未履行职责,考核不合格的。
5、聘任期满。
专家考核机制
![专家考核机制](https://img.taocdn.com/s3/m/7bbb58ffd0d233d4b14e69a3.png)
专家考核机制
1、责任与考核
1.1 所有专家应积极在线从专业的角度帮助网友解答疑惑,每周登陆不得少于2次,回复不少于15个网友提问;
1.2 所有专家不得在回复中直接或变相推广某店铺或产品,否则第一次予以警告处分,第二次取消专家认证;
1.3 专家按月进行考核,如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官方会口头批评及谈话了解情况,如连续2个月考核不合格的专家,将取消头衔的处罚。
2、奖励
2.1 所有专家在母婴问答发表内容时,均能显示专家称号;
2.2 母婴首页及问答首页设置专家栏目,给予更多的展示机会;
2.3 专属专家频道页面,给予最权威的身份认证和展现;
2.4 不定期举行问答访谈,将邀请话题对应的专家参加,从专业的角度给网友解答问题。
访谈将根据选题、策划来对专家给予曝光推广;
2.5 每年度(自然年)将对专家进行评选,评选出年度优秀专家将授予官方定制的奖牌与奖品。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考核制度(doc 7页)(全面优秀版)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考核制度(doc 7页)(全面优秀版)](https://img.taocdn.com/s3/m/aa93ec88aa00b52acfc7caa9.png)
附件: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以下简称评审专家)的管理,规范评审专家的执业行为,提高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质量、采购工作效率和专家业务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评审专家,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中规定条件和要求,进入青岛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并以独立身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活动的专业人员。
第三条市财政局负责对评审专家考核的组织工作,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监督人员协助对评审专家进行考核。
第四条参加考核的人员应当坚持秉公执法、客观公正、事实求是的原则进行考核工作。
第二章考核形式和考核办法第五条评审专家考核采取日常考核和集中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日常考核是指考核人员根据评审专家参加日常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的现场表现情况进行的即时考核。
主要包括遵守评标纪律情况、评审的专业水平以及评审能力等情况集中考核是指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定期、集中组织的专项考核以及综合性考核。
主要包括业务培训、考试、社会反馈意见等定量考核是指通过对考核因素进行量化,汇总不良记录次数或评定等次等办法进行的考核。
定性考核是指通过对评审专家的行为表现、性质进行分析,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对存在违规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确定纳入考核或做出处罚决定。
第六条年终将日常考核和集中考核情况进行汇总,以每位专家累计获得的不良记录次数为标准,确定是否称职、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考核结果。
一次不良记录没有的,为称职;出现一次不良记录的,为基本称职;出现两次及以上不良记录的,为不称职。
第七条日常考核由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监督人员根据评审活动现场专家的表现情况,按考核因素进行逐项评定。
集中考核由市财政局根据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第三章考核内容第八条日常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评审纪律方面1、被选定并已接受邀请为某一项目评审专家,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评审现场或未经同意早退而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的;2、出席评审活动,不主动提交身份证明并进行登记,不接受工作人员的核验和管理的;3、进入评标区域后,不按规定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寄存在规定存放处的;4、明知评审项目与自己有利害关系,不主动提出回避的;5、在评审过程中,未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监管人员同意,擅自离开评审区域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华北电力技术院专家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华北电力技术院(以下简称技术院)专家的考核管理,激发专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强化对专家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华北电力事业的发展,根据《华北电力技术院章程》、《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华北电力技术院专家选拔管理办法》、华北电力技术院工作制度和发展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专家考核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范围为受聘于技术院的工程技术、专业管理、生产技能专家。
第二章考核组织管理第三条华北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力资源部(人才服务中心)负责指导技术院开展专家考核管理工作。
第四条技术院负责名誉院专家、院级专家、一级专家专业管理工作及公司直属直管单位院级专家、一级专家考核管理工作;指导技术院分院开展专家管理工作。
第五条技术院分院在技术院指导下,结合各分院实际,对所属分院院级、一级专家进行专业管理及考核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司直属直管各单位负责本单位院级、一级专家年度日常考核工作;负责二级专家专业管理及考核工作。
第七条技术院专家考核方式为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应于次年一月完成。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
采用百分制,90分及以上为优秀,89—80分为良好,79—70分为基本称职,69分以下为不称职。
第三章考核职责和范围第八条公司直属直管单位院级、一级专家年度考核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生产技术部、技术院、专家所在单位联合进行。
考核标准严格量化、注重考核专家实绩及专家群体作用的发挥。
专家年度考核以业绩成果考核为主,公司人力资源部、生产技术部根据专家每年承担公司科技项目情况、管理创新情况及业绩成果情况,提出专家业绩成果奖励建议。
第九条技术院考核。
技术院负责对院级专家、一级专家参加技术院工作例会、技术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承担技术院联合研究课题、专家培养人才、专家建议等方面进行考核。
考核分数满分100分。
第十条业绩成果考核。
公司科技管理、标准化管理、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负责对专家承担公司科技项目(研究课题)的完成及获奖情况,推动公司科技进步、科技创新、管理创新、技能竞赛等方面进行考核。
考核分数满分100分。
第十一条专家所在单位考核。
专家所在单位负责对专家年度日常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应结合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进行,考核内容重点是专家年度内对照专家任务与职责在本单位发挥专家作用及专家本岗位工作完成情况。
考核分数满分100分。
第十二条专家最终考核分数为技术院考核、业绩成果考核、专家所在单位考核按各自所占权重折算后的总计,满分为100分。
第十三条公司直属直管单位二级专家年度考核工作由专家所在单位负责,结合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进行。
各单位应根据本考核管理办法,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二级专家考核管理办法,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第四章技术院考核内容及指标第十四条技术院负责对专家参加技术院工作例会、技术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承担技术院联合研究课题、专家培养人才、专家建议等方面进行考核。
考核年项目不重复计算,即同一项目只按最高分值项目计入。
技术院考核部分考核分数满分100分。
第十五条参加技术院各项活动情况满分30分1、参加技术院专业组工作例会满分20分。
专家每参加一次专业组工作例会10分,最高20分。
2、参加技术院组织的专家专题培训班、专家座谈会等活动满分10分。
专家每参加一次5分,最高10分。
3、参加技术院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的研究课题、技术开发等项目的技术研讨满分15分。
专家每参加一次5分,最高15分。
第十六条技术院联合研究情况满分30分(一)工程技术、专业管理专家1、参与技术院每年申报科技项目满分15分。
每提1项科技项目建议书5分,最高15分。
2、参与技术院联合研究项目课题研究满分30分(1)院级专家每年以负责人、项目经理身份a.参加技术院联合研究项目课题研究10分;完成1项联合研究项目课题20分、2项及以上25分;联合研究项目课题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30分、获网(省)公司级奖励25分;b.推广应用重大科技成果(科技创新成果或管理创新成果)1项10分、2项及以上15分。
(2)院级专家每年以研究团队、项目申请成员身份a.参加技术院联合研究项目课题研究5分;完成1项联合研究项目课题15分、2项及以上20分;联合研究项目课题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25分、获网(省)公司级奖励20分;b.推广应用重大科技成果(科技创新成果或管理创新成果)1项5分、2项及以上10分。
(3)一级专家每年以负责人、项目经理身份a.参加技术院联合研究项目课题研究15分;完成1项联合研究项目课题25分、2项及以上30分;联合研究项目课题获网(省)公司级及以上奖励30分;b.推广应用重大科技成果(科技创新成果或管理创新成果)1项15分、2项及以上20分。
(4)一级专家每年以研究团队、项目申请成员身份a.参加技术院联合研究项目课题研究10分;完成1项联合研究项目课题20分、2项及以上25分;联合研究项目课题获网(省)公司级及以上奖励25分;b.推广应用重大科技成果(科技创新成果或管理创新成果)1项10分、2项及以上15分。
(二)生产技能专家1、参加技术院每年申报的科技项目建议书满分20分。
每提1项科技项目建议书10分,最高20分。
2、参加技术院联合研究工作(1)院级专家每年以负责人、主持者身份a.参加重大技术革新项目10分;完成1项重大技术革新项目20分、2项及以上25分;b.完成重要生产工艺的改进或实操方法的改进1项15分、2项及以上20分;c.成功推广应用新工艺或新技术并取得实效1项15分、2项及以上20分。
(2)院级专家每年以主要参加人员身份a.参加重大技术革新项目5分;完成1项重大技术革新项目15分、2项及以上20分;b.完成重要生产工艺的改进或实操方法的改进1项10分、2项及以上15分;c.成功推广应用新工艺或新技术并取得实效1项10分、2项及以上15分。
(3)一级专家每年以负责人、主持者身份a.参加重大技术革新项目15分;完成1项重大技术革新项目25分、2项及以上30分;b.完成重要生产工艺的改进或实操方法的改进1项20分、2项及以上25分;c.成功推广应用新工艺或新技术并取得实效1项20分、2项及以上25分。
(4)一级专家每年以主要参加人员身份a.参加重大技术革新项目10分;完成1项重大技术革新项目20分、2项及以上25分;b.完成重要生产工艺的改进或实操方法的改进1项15分、2项及以上20分;c.成功推广应用新工艺或新技术并取得实效1项15分、2项及以上20分。
第十七条专家培养人才满分25分专家每年应完成培养青年后备人才的任务。
培养对象名单及培养计划应经专家所在单位批准并报技术院备案。
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应对培养情况及效果予以考核与记录。
1、工程技术、专业管理专家每年培养1名青年工程技术、专业管理人员5分,2名及以上10分;2、生产技能专家每年培养1名青年生产技能人员5分,2名及以上10分。
经培养成为高级技师1名15分、技师1名10分、高级工1名5分,最高20分;3、院级、一级专家每年应在公司、公司培训中心、技术院、本单位进行本专业培训授课。
院级专家年授课累计达到60学时20分、50-59学时15分、40-49学时10分、20-39学时5分;一级专家年授课累计达到40学时20分、30-39学时15分、20-29学时10分、10-19学时5分。
第十八条专家建议满分15分专家应结合自身工作,针对电网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和持续发展的关键或重要问题,提出有水平、有见地的专家信息与建议。
每人每年提出1篇建议2分,最高10分;在《专家信息与建议》上每发表1篇5分,最高15分。
参加技术院组织大型学术交流活动。
在该学术交流活动发表1篇论文10分,最高15分。
第五章业绩成果考核内容及指标第十九条公司科技管理、标准化管理、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负责对专家承担公司科技(研究课题)项目的完成及获奖情况、推动公司科技进步、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参与标准制定情况、参加技能竞赛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
考核的主要指标包括科技项目研究情况、知识产权指标、科技项目获奖情况、管理创新获奖情况、标准制修订情况、典型经验入选情况和技能竞赛获奖情况等。
业绩成果考核部分考核分数满分100分,超过100分计为100分。
第二十条指标要求的数据一般为考核年数据。
承担科技项目必须为考核年项目;完成的项目以项目通过验收或者评审为标志;年度专利必须为当年受理或者授权的专利;论文必须为列入北京大学2004年版《国家核心期刊目录》;论著必须为国家或国际正式出版物(带ISBN号);国家标准必须为考核年发布的国家标准(GB(/T));行业标准必须为考核年发布的行业标准(DL(/T));获奖项目必须为发证日期为考核年的项目。
第二十一条科技项目研究情况满分50分1、科技项目研究情况包括7项二级指标,分别为:承担国家课题数、承担省部级课题数、承担国网公司科技项目数、承担公司科技项目数、承担公司重点科技项目数、完成公司科技项目数、完成公司重点科技项目数。
2、承担国家课题数每项计40分;承担省部级课题数每项计30分;承担国网公司科技项目数每项计30分。
3、承担公司或者发电集团公司的科技项目数每项计10分;承担公司重点科技项目数每项计15分,完成公司科技项目数每项计20分;完成公司重点科技项目数每项计25分。
以上分值计项目完成人中技术院专家前三名,前三名之后的人员减半计分。
4、考核年项目数不重复计算,即完成项目数不再计入承担项目数中。
第二十二条知识产权指标满分50分1、知识产权指标包括7项二级指标,分别为:年度发明专利申请数、年度发明专利授权数、年度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数、年度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数、年度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数、年度SCI/EI/ISTP/ISR 收录数、年度专著数。
2、年度发明专利受理数每项计30分、年度发明专利授权数每项计30分、年度实用新型专利受理数每项计15分、年度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数每项计15分、年度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数每项计10分、年度SCI/EI/ISTP/ISR收录数每项计10分、年度专著数每项计30分。
第二十三条科技项目获奖情况满分50分1、科技项目获奖情况包括5项二级指标,分别为:国家级获奖项目情况、省部级获奖项目情况、行业获奖项目情况、国家电网公司获奖项目、网公司获奖项目情况。
2、国家级获奖项目每项50分;省部级获奖项目一等奖40分、二等奖30分、三等奖20分;行业获奖项目一等奖30分、二等奖20分、三等奖10分;国家电网公司获奖项目一等奖30分、二等奖20分、三等奖10分;华北电网公司获奖项目一等奖20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5分。
第二十四条管理创新奖获奖情况满分50分1、管理创新获奖情况包括3项二级指标,分别为:国家级管理创新获奖项目情况、省部级(含国家电网公司、全国行业协会)管理创新获奖项目情况和网公司管理创新获奖项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