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微波天线SMC模压成型玻璃钢天线罩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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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微波天线SMC模压成型玻璃钢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数字微波天线用SMC模压成型玻璃钢制品及喷涂制品的原材料要求、加工工艺要求及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产品用以玻璃纤维制品为增强材料,不饱和聚酯树脂为基材的SMC模压成型玻璃钢制品(以下简称制品)
注:如果某产品对SMC模压成型玻璃钢有特殊要求时,应在相关的技术文件中提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本规范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GB/T 1446 纤维增强塑料性能试验方法总则
GB/T 1447 纤维增强塑料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GB/T 1448 纤维增强塑料压缩性能试验方法
GB/T 1449 纤维增强塑料弯曲性能试验方法
GB/T 2573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老化性能试验方法
GB/T 2577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树脂含量试验方法
GB/T 3961 纤维增强塑料术语
GB/T 6739 色漆和清漆铅笔法测定漆膜硬度
GB/T 7193 不饱和聚脂树脂试验方法
GB/T 9286 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
GB/T 14522 机械工业产品用塑料、涂料、橡胶材料人工气候老化试验方法荧光紫外灯
GB/T 17470 玻璃纤维短切原丝毡
JC/T 170 无碱玻璃纤维布
3 术语和定义
3.1 天线罩
指数字微波天线中用于对天线主体的封装保护为目的,减缓温度、湿度、盐雾、雨淋、摄冰、大风、等各种因素对天线性能的影响,及具有一定的机械性能、透波性能、抗老化性能等。
3.2 通用片状模塑料(SMC)
一种以不饱和聚酯树脂和短切玻璃纤维增强材料为主要原料,加入填料、助剂等材料组成,上下两面覆盖承载薄膜的片状复合物。
3.3 模压成型
模压成型是先将粉状,粒状或纤维状的塑料放入成型温度下的模具型腔中,然后闭模加压而使其成型并固化的作业。
3.4 针孔、气泡
由于胶液中气泡含量多,树脂胶液粘度太大,模压制品未压紧密,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制品表面和中间出现的针孔、气泡现象。
3.5 分层
SMC制品的层间分离现象。
3.6 裂纹
由于模具结构不合理、脱模力不均匀、固化速度过快等的原因,出现的裂纹、龟裂现象。
3.7 毛边
在制品的边缘或结合线处线性凸起。
3.8 变形、翘曲
制造中内应力差异等原因引起的制品变形。
3.9 硬划伤
硬物或锐器造成制品表面的深度线性伤痕(通常为手工操作时造成)。
3.10 细碎划伤
无深度的表面擦伤或痕迹(通常为手工操作时造成)。
3.11 碰伤
制品表面或边缘遭硬物撞击而产生的痕迹。
3.12 缺料、疏松、麻点
由于模具的损坏/设计缺陷、材料量不足﹐造成制品特征不全(麻点、缺料)或特征多余(凹凸不平)的情形。
3.13 褶皱
由于铺叠不当、压力不均、模具缺陷等原因产生的制品表面褶皱。
3.14 色差
指实际制品颜色与承认样品颜色或色号比对超出允收值。
3.15 色斑
颜料分布不均匀、模具表面不干净等引起的颜色不均匀现象。
3.16相对介电常数
定义描述
3.17谐振频率
定义表述
3.18反射系数
定义描述
4 原材料
4.1 原料选材要求
4.1.1 不饱和树脂
4.1.1.1 酸值
酸值(mgKoH/g)范围:14-22,推荐:19.5 左右。
4.1.1.2 粘度
23℃粘度(pa.s)范围:1.28-2.29,推荐:1.3 左右。
4.1.1.3 固体含量
固体含量(%)范围:64-70;推荐:68 左右。
4.1.1.4 不饱和树脂应满足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并有产品合格证或检测证书。
4.1.2 短切玻璃纤维
4.1.2.1 Tex值
Tex值的范围:2280-2520;推荐:2410 左右。
4.1.2.2 含水率
含水率(%)≤0.15;推荐:0.07 左右。
4.1.2.3 灼烧失量
灼烧失量(%)的范围:1.0-1.4;推荐:1.3 左右。
4.1.3 助剂
4.1.3.1 丙烯酸酯(ACR)具有很好的抗冲击性能,可以有效地提高玻璃钢制品的韧性及抗冲击性能和耐老化性能。
4.1.3.2 紫外线吸收剂(UV)可以有效地消除或减弱阳光及紫外光对树脂的光降解破坏作用.延长产品的使用寿命.
4.1.3.3 其它固化剂(引发剂)、促进剂、稀释剂、表面处理剂、低收缩添加剂、脱模剂、着色剂(颜料)、
改善加工性能助剂、柔质化助剂、在玻璃钢制品中的添加也是非常重要的和必不可少的。
4.1.3.4 因各供应商材料、设备、工艺的不同,对以上个别的填料和助剂的添加量不作硬性规定和要求。
但必须满足天线罩的技术要求指标。
4.2 SMC要求
4.2.1 外观质量
外观应平整、颜色均匀、纤维浸渍良好、无杂质、覆盖薄膜无破损。
4.2.2 玻璃纤维含量允许偏差
SMC玻璃纤维含量允许±3%。
4.2.3 单位面积质量允许偏差
SMC的单位面积质量允许偏差为±7%。
4.2.4 力学性能
待SMC模塑试样完全固化,放置48h后进行测试。
其力学性能应满足表1要求。
SMC模塑试样,其收缩性能应符合:<0.15。
测试标准参照GB/T 15568-2008。
5 技术要求
5.1外观要求
5.1.1 推荐目测外观评定方法:
40W 日光灯距待测面0.8 米,观察者眼睛与待测面距400mm,视线与待测面约成450 角。
在光照条件好的情况下(照度>2000lx),可将产品置于非阳光直接照射的室外环境,但应注意无彩色物体的反射光。
5.1.2 外观表面分类
——天线罩外表面(正面)
——天线罩内表面
5.1.3 色斑
不允许存在影响天线外表面的色斑。
5.1.4 天线罩表面质量要求
1)颜色要求:
a) 出厂时,制品外观面颜色应符合标准色板或样品,允许色差值ΔE≤3。
b) 产品自生产之日起2 年内无明显变色,与标准色板或样品对比,允许色差值ΔE≤6。
2) 天线罩外表面不允许出现:针孔、气泡、分层、裂纹、毛边、变形、翘曲、硬划伤、细碎划伤、碰伤、缺料、疏松、麻点、褶皱。
内表面外观缺陷判定按表2 执行。
3)同时出现不同的次要缺陷,且各缺陷单独均符合要求时,各缺陷的个数之和≤5 个/dm2。
表2 天线罩内表面外观表面质量要求
5.2 尺寸公差与形位公差
5.2.1 尺寸偏差
外形尺寸偏差和内口尺寸偏差应符合图纸设计及技术要求
5.2.2 平面度
天线罩表面平面度在1m²范围内,平面度≤2mm。
5.2.3 直线度
天线罩各边的直线度在2000mm 长度上不大于1mm。
5.2.4 垂直度
天线罩端口截面垂直度不大于0.5mm;角度公差±0.5°。
5.3 天线罩性能要求
5.3.1 相对介电常数
描述说明
5.3.2 谐振频率
描述说明
5.3.3 反射系数
描述说明
5.3.4 力学性能要求
天线罩的力学性能要求应符合表1要求。
5.3.5 表面硬度
按照GB/T 6739,在750g•f 负荷下,用HB 中华铅笔与制品表面呈45°角刮拭,要求没有刮痕。
5.3.6 抗划伤性
以小指甲划5 次不得有超过1 次有划伤。
5.3.7 耐温性能
置于在温度(70±2)℃,湿度(93±3)%的环境下24h,不得有影响外观、装配和性能的变形及其他缺陷,并仍符合本规范的所有要求。
5.3.8 耐冷热冲击性能
放于试验箱中,在(1.5~2.5)h 内由室温均匀升高到湿度(93±3)%温度(70±2)℃下,保持12h、(从循环开始算起);在(2~3)h 内,温度均匀降至(-45±2)℃,保持21h(从循环开始算起);在(1.5~2.5)h 内温
度均匀升高到湿度(93±3)%温度(25±2)℃;以上流程作为一个循环,共进行 6 次循环,完成后取出于室温条件下检测,不得有影响外观、装配和性能的变形及其他缺陷,并仍符合本规范的所有要求。
5.3.9 耐水性能
按GB/T 2573 中4.4 条款下的耐水性加速测试中的规定,将制品置于(80±2)℃水中,完全浸泡24h,取出置于室温条件下检测,仍符合本规范的所有要求,同时,样品试验前后质量差绝对值与试验前质量之比≤10%。
5.3.10耐盐雾性
试验方法按GB/T 2423.17之规定,通过1000小时中性盐雾试验,外观表面无明显变化,试验前后样品色差值ΔE≤3,其他性能仍符合本规范的所有要求
5.3.11耐腐蚀性
试验方法按GB/T 3857-2005之规定,试样暴露在规定的化学物质下不能出现裂缝、剥落、掉皮、纹路或变色;试样完全浸泡在规定的化学溶液中1min然后放置在3点夹具中。
样品放置24小时,然后观测是否有上述缺陷,至少选取3个样品进行化学测试暴露。
若无法获得测试棒,可对最终成型的产品进行测试。
每个成型产品的3个样品在1分钟浸泡后,暴露30天,观测是否有上述缺陷。
试验前后样品色差值ΔE≤3。
5.3.12耐候性能
试验方法按GB/T 14522,试验条件选用附录C 中表C.1 列出的暴露周期类型6,实验共进行360个周期,结束后置于室温条件下检测,试验前后样品色差值ΔE≤3,其他性能仍符合本规范的所有要求。
5.3.13 实际使用要求
产品使用1 年内,力学性能的下限值不低于表3 中的90%。
产品使用5 年后,力学性能的下限值不低于表3 中的80%。
5.4 其他要求
5.4.1 按GB/T 2577 测试,树脂重量含量45%~55%。
5.4.2 厚度
制品厚度应该符合图纸要求,厚度下公差为-5%×t,t 为制品厚度。
5.4.3 后续机械加工
a)钻孔:孔轴心与表面垂直度、孔尺寸及位置尺寸需符合图纸要求。
b)打磨、抛光:打磨、抛光后不得产生影响制品外观、性能等不符合本规范的缺陷。
5.4.4 预埋件要求
a)预埋件材质、规格、位置尺寸必须符合图纸要求。
b)预埋螺母的轴心与玻璃钢通孔的轴心要保证同轴,以不影响正常装配为准。
c)必须保证预埋螺母的粘接强度,以1.5 倍的正常紧固力矩施加在螺母上,螺母不得出现松动、脱落等不良现象。
d)预埋件必须预先做防腐处理,在没有明确要求时,预埋铁质金属件必须做热浸镀锌处理,且符合相关热浸镀锌要求。
5.4.5频段标识、日期章
天线罩的内表面应当标明频段标识和日期章
6 检验规则
制品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
6.1 型式检验
6.1.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需进行型式检验:
1)对新供应商制品质量的鉴定。
2)正式生产后,当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变化而可能影响制品性能时。
3)正常生产时,原则上每一年检测一次。
4)出厂检验结果与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5)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6)其他我司认为有必要时。
6.1.2 型式检验项目见表3《SMC模压成型玻璃钢检验项目》。
6.2 出厂检验
6.2.1 应在型式检验有效期内进行出厂检验。
6.2.2 出厂检验项目见表3《SMC模压成型玻璃钢检验项目》,不合格制品不允许出厂。
6.2.3 制品出厂前,应按GB2828 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随机抽样检验。
6.2.4 尽管部分项目可不检验,但供应商需保证制品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表3 SMC模压成型玻璃钢检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