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更需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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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更需智为
“本人郭刚(化名),男,17 岁,系四川省江安县中华武校的在校学生,因2015年3月23日一次见义勇为行为被判刑……希望那名女子看到这条消息能为我们出庭作证,法院或许能够启动再审程序改变我们的命运。
”4月16日晚8点34分,新浪微博网友@鲨鱼唱歌给海听发布了一条微博,称高中同学郭刚因见义勇为获刑,希望找到受害女子为同学作证。
短短两天,该微博转发量就超 3 万,网友评论观点分明,事实到底如何?
2015年3月23日下午1点过,小郭乘坐从都江堰开至泸州的班车,一名30岁左右的男子坐在一女子旁边,之后一直对该女子动手动脚。
男子除了在车上骚扰女子,甚至在到达服务站休息时,也试图和该女子一同上厕所。
下午6点左右,班车到达泸州客运中心,女子下车欲离开,走到客运站出租车进出站时,被该男子迅速追上,拉扯不让其走。
小郭和同伴遂上前询问,女子见有人相助,大胆表示不认识该男子,希望得到小郭等人的帮助。
小郭说,得到女子的求救信号后,他和同行一人上前制止该男子,男子和小郭两人发生言语冲突,女子见状迅速离开现场。
随后双方大打出手,该男子被打成重伤晕倒在地,小郭见该男子昏迷不醒,遂在现场拨打救急电话。
该男子最后被评定为重伤二级,并构成七级伤残。
2015年8
月4日,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龙马潭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郭刚故意伤害罪。
从古至今,许多侠义之士就将“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看成是他们行走江湖的原则。
然而到了现代社会还有一些年轻人把这种观念视为真理。
然而什么是真理呢?
马克思主义继承和发展了唯物主义认识路线和人类认识的优秀成果,从认识和实践的高度上科学的揭示了真理的本质。
它认为,真理是标志主观与客观相符合的范畴,真理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
小郭的做法是出于好心,但是我们并不能把这种做法当成是真理去看待。
因为真理是客观的,凡真理都是客观真理,这是真理问题上的唯物论,客观性是真理的本质属性。
然而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种事情主观意识太强,主要依赖于人和人的意识的客观内容。
但是真理的形式又是主观的,通过人的思维表现出来,
事件发生时小郭还未成年,对于自己主观意识的判断肯定还不是很充分,对于所谓的真理肯定认识也不客观。
但是真理的客观性是唯物主义论即反应论的一般原理在真理问题上的贯彻,正如列宁所说“认为我们的感觉是外部世界的映像;承认客观真理;坚持唯物主义认识的观点,——这都是一回事”
对于像见义勇为这种特定的实践活动中的待定的认识对象来说,在任何情况下,都只能有一种认识是与特定的认识客体的状态、本质和规律相一致的,这种认识就是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