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模板】
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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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基本信息(必填项)注:1、本申请书适用于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开业、变更、备案。
2、申请书应当使用A4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附表1联络员信息注:1、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
2、《联络员信息》未变更的不需重填。
附表2承诺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机关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名称)郑重承诺:登记机关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
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本企业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情形发生的,愿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年月日注:1、《承诺书》只在企业设立和经营范围变更时填写。
2、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设立时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有权签字人签字;申请人为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由全体合伙人或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由投资人签字。
变更登记时还须加盖公章,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除外。
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营业单位由隶属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投资人签字,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由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
设立、变更登记时还须加盖隶属企业(单位)公章,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除外。
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2019版】
![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2019版】](https://img.taocdn.com/s3/m/b830327b227916888586d749.png)
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2、申请书应当使用A4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附表1联络员信息注:1、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
2、《联络员信息》未变更的不需重填。
附表2承诺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机关名称):(企业名称)郑重承诺:登记机关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
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本企业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情形发生的,愿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年月日注:1、《承诺书》只在企业设立和经营范围变更时填写。
2、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设立时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有权签字人签字;申请人为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由全体合伙人或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由投资人签字。
变更登记时还须加盖公章,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除外。
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营业单位由隶属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投资人签字,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由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
设立、变更登记时还须加盖隶属企业(单位)公章,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除外。
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备案样表)
![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备案样表)](https://img.taocdn.com/s3/m/807e3ad92dc58bd63186bceb19e8b8f67c1cef62.png)
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必填项)委托权限1、同意 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2、同意 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3、同意 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4、同意 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固定电话0591-XXXXXXXX 移动电话13XXXXXXXXX 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XXX(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申请人签署(必填项)本申请人和签字人承诺如下,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完整。
(二)使用的名称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有关要求,不含有损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公序良俗及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内容;名称与他人使用的名称近似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使用的名称被登记机关认定为不适宜名称,将主动配合登记机关进行纠正。
(三)已依法取得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权,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与实际一致。
(四)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地方行政法规和地方规章规定,需要办理许可的,在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五)同意登记机关通过政府信息共享系统调取、存档本次申请所涉及自然人、法人的电子证照。
(包括但不限于主管部门(出资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络员的身份证明)。
出资人(主管部门)盖章(仅限设立登记):法定代表人签字:张三(签字)企业法人盖章2022 年3月 1日注:非公司企业法人更换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申请由新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表1联络员信息姓名张三固定电话0591-XXXXXXX移动电话13XXXXXXXXX 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件号码35XXXXXXXXXXXXXXXX(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注:1、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备案范本)
![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备案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bce848bd2f60ddccdb38a052.png)
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备案范本)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变更项目原登记内容拟变更内容分支机构名称性质登记机关登记类型□法人□非法人□增设□撤销备案主管部门(出资人)名称中国XXX建筑工程设计院法人类型全民所有制登记机关XX工商行政管理局证照号码10000010000XXX章程 章程□章程修正案申请人声明本企业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及相关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组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刘XX企业法人盖章20XX年X月X日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或核准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非公司企业法人向登记机关申请开业、变更登记及有关事项备案。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开业”栏、“备案”栏有关内容及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
“申请人声明”由公司组建负责人签署。
4、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
“申请人声明”由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申请公司名称变更,在名称中增加“集团或(集团)”字样的,应当填写集团名称、集团简称(无集团简称的可不填);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填写、提交拟任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
变更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非公司企业法人在异地(跨原登记主管机关管辖地)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
“申请人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本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6、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
“主管部门(出资人)”的“法人类型”根据“主管部门(出资人)”性质选择填写: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社会团体法人、事业法人或企业法人。
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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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事项及权限:1、办理(企业名称)的□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变更登记□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其他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申请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财务负责人信息联络员信息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说明:按照《广西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第4条第四项的规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均须提交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的合法使用的书面承诺。
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注:1.企业的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时,涉及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填写此表。
2.企业(公司)设立登记时,申请人为股东(出资人)。
股东是法人的,由股东盖章,股东是自然人的,由自然人签字;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时。
由自然人签字。
3.企业(公司)变更登记时。
由企业(公司)盖章;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时,由个体工商户盖章或签字。
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或核准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非公司企业法人向登记机关申请开业、变更登记及有关事项备案。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开业”栏、“备案”栏有关内容及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财务负责人信息”、附表3“联络员信息”、附表4“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住所(经营场所)涉及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填写附表5“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
【范本】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标准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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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名称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社保登记号住所省(市/自治区)市(地区/盟/自治州)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乡(民族乡/镇/街道)村(路/社区)号生产经营地省(市/自治区)市(地区/盟/自治州)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乡(民族乡/镇/街道)村(路/社区)号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开业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注册资金万元经济性质经营期限年□长期申请执照副本数量个经营范围□变更附表1变更项目原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分支机构名称 性质 登记机关登记类型□法人□非法人□增设□撤销□备案主管部门 (出资人)名称法人类型 登记机关 证照号码章程□章程 □章程修正案其他□财务负责人 □联络员□其他信息隶属关系□中央 □省 □市、地区 □县(区)(□区 □县) □(□街道、镇、乡街道 □镇 □乡 ) □居民、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 □军队 □其他 从业人数人,其中外籍人数 人□申请人声明本企业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及相关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信息为本企业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
组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法人盖章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信息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财务负责人信息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联络员信息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开业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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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开业范本)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姓名刘XX 联系电话139xxxx5555身份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件号码35XXXXXXXXXXXXXXXX与原件一致。
刘xx2014年X月X日法定代表人签字:刘XX 2014年X月X日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或核准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非公司企业法人向登记机关申请开业、变更登记及有关事项备案。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开业”栏、“备案”栏有关内容及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
“申请人声明”由公司组建负责人签署。
4、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
“申请人声明”由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申请公司名称变更,在名称中增加“集团或(集团)”字样的,应当填写集团名称、集团简称(无集团简称的可不填);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填写、提交拟任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
变更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非公司企业法人在异地(跨原登记主管机关管辖地)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
“申请人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本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6、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
“主管部门(出资人)”的“法人类型”根据“主管部门(出资人)”性质选择填写: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社会团体法人、事业法人或企业法人。
“申请人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7、办理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不填写注册号。
办理变更登记、备案填写非公司企业法人名称和注册号,不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
03.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
![03.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https://img.taocdn.com/s3/m/8d929ab50c22590103029d0d.png)
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注:1、本申请书适用于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开业、变更、备案。
2、申请书应当使用A4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附表1联络员信息注:1、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
2、《联络员信息》未变更的不需重填。
附表2承诺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机关名称):(企业名称)郑重承诺:登记机关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
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本企业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情形发生的,愿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年月日注:1、《承诺书》只在企业设立和经营范围变更时填写。
2、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设立时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有权签字人签字;申请人为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由全体合伙人或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由投资人签字。
变更登记时还须加盖公章,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除外。
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营业单位由隶属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投资人签字,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由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
设立、变更登记时还须加盖隶属企业(单位)公章,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除外。
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1
![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1](https://img.taocdn.com/s3/m/2930ccfcb0717fd5370cdc29.png)
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事项及权限:1、办理(企业名称)的□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变更登记□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其他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申请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信息财务负责人信息附表3联络员信息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附表4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说明:按照《广西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第4条第四项的规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均须提交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的合法使用的书面承诺。
附表5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注:1.企业的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时,涉及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填写此表。
2.企业(公司)设立登记时,申请人为股东(出资人)。
股东是法人的,由股东盖章,股东是自然人的,由自然人签字;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时。
由自然人签字。
3.企业(公司)变更登记时。
由企业(公司)盖章;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时,由个体工商户盖章或签字。
附表:印章刻制信息圆形椭圆形正方形长方形上三角形下三角形真迹章备注:单位专用章为必填项且数量只能为1;其他印章类型为非必填项;单位专用章和法人名章均只能申请一枚;印章形状与印章材质均为非必填项,因各地关于印章的收费标准不一,申请人可在当地公安机关规定的刻章公司刻制印章时按需要再次选择。
“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事项登记表注:1.该表由企业在设立或变更时将拟开展经营项目(含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等)所涉及的备案(登记)事项进行勾选。
2.在企业进行勾选后,由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在业务系统进行录入。
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设立
![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设立](https://img.taocdn.com/s3/m/3835592cf12d2af90242e6eb.png)
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名称湖北省科技信息研究院科技信息快报社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鄂武)登记内名预核字【2015】第×××号住所湖北省(市/自治区)武汉市(地区/盟/自治州)武昌区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水果湖乡(民族乡/镇/街道)×××村(路/社区)×××号生产经营地湖北省(市/自治区)武汉市(地区/盟/自治州)武昌区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水果湖乡(民族乡/镇/街道)×××村(路/社区)×××号联系电话13500××××××邮政编码□√开业法定代表人姓名张三职务注册资金 60 万元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经营期限 10 年□长期申请执照副本数量1 个经营范围文化教育投资。
□变更变更项目原登记内容申请变更登记内容分支机构名称性质登记机关登记类型□法人□非法人□增设□撤销□备案主管部门(出资人)名称法人类型登记机关证照号码章程□章程□章程修正案其他□财务负责人□联络员□√申请人声明本企业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及相关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信息为本企业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
组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张三企业法人盖章 2015 年 9 月 3 日。
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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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必填项)
名 称
(集团母公司需填写:集团名称:集团简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设立登记不填写)
住所
省(市/自治区)市(地区/盟/自治州)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乡(民族乡/镇/街道)(路/社区)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设立(仅设立登记填写)
非公司企业法人
类型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出资人(主管部门)名称
出资人(主管部门)主体资格证照号码
出资额
万元
经营期限
□长期□年
申领执照
□申领纸质执照其中:副本个(电子执照系统自动生成,纸质执照自行勾选)
经营范围
(根据登记机关公布的经营项目分类标准办理经营范围登记)
(申请人须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填写《企业登记政府部门共享信息表》相关内容。)
□变更(仅变更登记填写,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事项)
变更事项
原登记内容
变更后登记内容
变更事项包含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出资人(主管部门)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
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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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
注:1、本申请书适用于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开业、变更、备案。
2、申请书应当使用A4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注:1、设立由组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主管部门(出资人)公章。
2、变更、备案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附表1(设立或法定代表人变更时填写)
法定代表人信息
附表2(设立和经营范围变更时填写)
________________ _(登记机关名称):
(企业名称)郑重承诺:登记机关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
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本企业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情形发生的,愿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查询,经营范围涉及需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后方能经营的事项为:
签字: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注:设立时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变更登记时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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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1.本申请书适用于非公司企业法人向登记机关申请开业、变更登记及有关事项备案。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开业”栏、“备案”栏有关内容及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财务负责人信息”、附表3“联络员信息”。
“申请人声明”由企业组建负责人签署。
4.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
“申请人声明”由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申请名称变更,在名称中增加“集团或(集团)”字样的,应当填写集团名称、集团简称(无集团简称的可不填);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填写、提交拟任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
变更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非公司企业法人在异地(跨原登记主管机关管辖地)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
“申请人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本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6.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
“主管部门(出资人)”的“法人类型”根据“主管部门(出资人)”性质选择填写: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社会团体法人、事业法人或企业法人。
申请联络员备案的,应填写附表3“联络员信息”。
“申请人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7.办理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不填写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办理变更登记、备案填写非公司企业法人名称和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
8.“经济性质”应据实选择下列一项填写: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联营。
9.“经营范围”根据企业章程、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10.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注:1、以上“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2、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或者企业登记(备案)等业务,可以登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或者登录中国企业登记网((****)),从首页“表格下载”栏目下载相关登记(备案)申请文书,按照登记(备案)申请文书所附填写要求填写。
3、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法定代表人信息财务负责人信息联络员信息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事项及权限:1、办理(企业名称)的□设立□变更□备案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申请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本委托书适用于非公司企业法人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业务。
2、已设立企业变更名称申请人为本企业,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
3、设立登记,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4、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备案,申请人为本企业,加盖本企业公章5、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6、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照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1】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企业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4.企业法人组织章程(主管部门(出资人)加盖公章)。
5.主管部门(出资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主管部门(出资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主管部门(出资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主管部门(出资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主管部门(出资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其他主管部门(出资人)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6.主管部门(出资人)的出资证明。
◆主管部门(出资人)为国有企业或者事业法人的,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明。
◆主管部门(出资人)为集体所有制企业或者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主管部门(出资人)为工会的,由上一级工会出具证明。
7.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件复印件。
8.住所使用证明。
9.企业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10.办理了名称预先核准的企业法人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申请开业的企业法人,其主管部门(出资人)为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的,应当提交出资人经其登记机关核准变更登记取得的分支机构核转函。
注:1.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申请开业登记适用本规范。
【2】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4.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名称超出登记机关核准权限的,由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核准权的上级登记机关申报。
◆变更住所(经营场所)的,提交变更后住所(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及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变更经济性质的,提交变更批准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企业法人因资产权属转移而导致经济性质变化的,应当同时申请主管部门(出资人)变动备案,按相关提交材料规范提交材料。
◆变更经营范围的,企业申请的经营范围中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变更注册资金的,主管部门(出资人)为国有企业或者事业法人的,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业单位的,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主管部门(出资人)为工会的,由上一级工会出具证明。
◆变更经营期限的,提交主管部门(出资人)出具的变更企业法人营业期限的文件;修改后的企业章程或者企业章程修正案(主管部门(出资人)加盖公章)。
◆以上各项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注:1.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3】增设/撤销分支机构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增设/撤销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交企业法人的主管部门(出资人)的批准文件。
4.撤销分支机构的,提交被撤销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注:1.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申请增设/撤销分支机构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2.企业法人申请跨原登记主管机关管辖地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经企业法人的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登记后,凭企业法人登记机关出具的分支机构核转函至分支机构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分支机构开业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4】非公司企业法人备案提交材料规范1.《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备案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4.备案事项证明文件。
◆章程备案。
提交修改后的企业法人章程或者企业法人章程修正案(主管部门〔出资人〕加盖公章)。
◆非公司企业法人主管部门(出资人)变动备案。
提交(1)企业原主管部门(出资人)的上级机关同意其转让的批准文件、变动后主管部门(出资人)的上级机关同意其受让的批准文件。
(2)企业原主管部门(出资人)与变动后主管部门(出资人)签署的转让协议(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划转的可不提交)。
(3)变动后主管部门(出资人)的主体资格证明:主管部门(出资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主管部门(出资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主管部门(出资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主管部门(出资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其他主管部门(出资人)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4)变动后的主管部门(出资人)为国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的,提交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明。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1.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企业法人修改企业章程等事项申请备案的适用本规范。
2.非公司企业法人备案与非公司企业法人有关变更登记同时申请时,可一并提交有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