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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各马可伦理学》论文
《尼各马可伦理学》论文“伦理”一词在英文中是ethics,从古希腊文来的。
在古希腊文中,这个词有很多意思,比如人的品性、本质、气质、民族精神、社会风气等等,而亚里士多德的《尼各马可伦理学》作为西方最早的伦理学著作,首次赋予一词以伦理、善的含义。
在他的另一部著作《修辞学》中,他进一步界定了,就是人因情感、习惯、时代、际遇所成的各种气性(ethe)的本质。
在古希腊的传统中,讲究伦理是在什么意义层面上的呢?德国著名女哲学家汉娜·阿伦特曾提到“公共生活”概念,英文是public life,拉丁文vita activa,原指有劲的、有生命力的、积极投入的生活,也就是她理想的政治生活。
在古希腊,能在公共生活,也就是政治生活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必须要具备严格的修身之术,这就是当时所讲伦理学的意思,没有个人伦理修养(修身之术),就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参政者,不能高效地参与公共生活和政治。
只有在正确理解了古希腊意义上的伦理,我们在阅读《尼各马可伦理学》以及其他的西方伦理学著作时,才不会戴着惯性的眼光去审视其中所探讨的问题,才能更好地理解为什么《尼各马可伦理学》中会从德善讲到智善,最后又从智善过渡到公义,可以说,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是在为其政治学打下深厚基础。
这也是为什么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会成为《政治学》的先决(很多时候,我们说它们是上下篇的关系)。
亚里士多德在本书中说:“未经审视的生活,是不值得过的生活。
”他的伦理学不同于近代伦理学的重要特征之一在于,它的重心关注不是具体行为,而是人生整体。
它研究什么样的生活才是最好的,值得一过的。
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追求的目的是幸福,善就是通往幸福的道路。
亚里士多德又进一步把善分成了三类:外在的善,身体的善,灵魂的善。
其中,灵魂的善是最主要的、最高的善,善是灵魂的行为和活动,也是灵魂行为的目的。
幸福就是在品质和现实活动中把握最高善(即灵魂的善),当然,也要以外在的善为补充。
《尼各马可伦理学》 第二部分
《尼各马可伦理学》第二部分(原创版)目录1.《尼各马可伦理学》第二部分的主题和目的2.伦理学的基本概念和原则3.尼各马可伊善的道德理论及其特点4.对尼各马可伊善道德理论的评价正文《尼各马可伦理学》是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的一部重要伦理学著作。
在第二部分,亚里士多德主要探讨了伦理学的基本概念和原则,并提出了尼各马可伊善的道德理论。
在这一部分,亚里士多德首先阐述了伦理学的主题和目的。
他认为,伦理学是研究人类行为准则和价值观的学科,其目的是指导人们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
亚里士多德指出,伦理学研究的内容包括道德、美德、正义、勇敢等品质和行为。
接下来,亚里士多德介绍了伦理学的基本概念和原则。
他将道德行为分为两种:一种是根据规则和原则进行的行为,另一种是根据具体情境和目的进行的行为。
亚里士多德认为,道德行为的本质在于实现中道,即在各种极端行为之间寻求平衡。
此外,他还强调了道德行为的实践性和目的性,即道德行为不仅要符合道德规则,还要追求道德的目的,实现幸福生活。
在介绍完伦理学的基本概念和原则后,亚里士多德提出了尼各马可伊善的道德理论。
尼各马可伊善是古希腊神话中的一个角色,象征着美德和善良。
亚里士多德认为,尼各马可伊善的道德理论强调道德行为的实践性和目的性,主张人们在面对具体情境时,要根据道德原则和目的来判断和选择行为。
这一理论具有很高的实践指导价值,可以帮助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实现幸福和美好。
总之,《尼各马可伦理学》第二部分对伦理学的基本概念和原则进行了深入探讨,并提出了尼各马可伊善的道德理论。
这一理论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对于指导人们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尼各马可伊善的道德理论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如过于强调道德行为的实践性和目的性,忽视了道德规则和原则的研究。
尼各马可伦理学 全文
尼各马可伦理学全文尼各马可伦理学(Nicomachean Ethics)是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Aristotle)的一部重要著作,该著作详细阐述了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理论。
本文将就尼各马可伦理学的主要观点进行全面分析和阐述。
尼各马可伦理学主要聚焦于人类如何追求幸福与美德。
伦理学的核心问题是什么是善与美德,以及如何在人生中追求它们。
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是人类最高尚和最终的目标,而美德是实现幸福的基础。
亚里士多德认为,人类的幸福不在于追求短暂的快乐或者享乐主义,而在于追求具有持久价值的优秀品质和美德。
他将美德分为道德美德和智慧美德两个层面。
首先是道德美德,主要涉及个体的行为和关系道德,包括勇气、节制、公正、谨慎、仁爱等品质。
亚里士多德认为,这些品质是通过行动和习惯培养的,而不是与生俱来的。
只有通过长期的实践和培养,我们才能获得这些道德美德。
其次是智慧美德,主要涉及个体的智慧和理性思维。
亚里士多德认为,理性是人类的核心本能,而智慧美德是通过理性思考和推理得出的智慧结论。
他将智慧分为实践智慧和理论智慧两种类型。
实践智慧是指在现实生活中运用智慧解决问题和做出决策,而理论智慧则是追求纯粹的知识和真理的智慧。
亚里士多德还提出了一种中庸之道的伦理观。
他认为,一个优秀的人应该追求适度的行为和情感,避免极端和过度。
他将中庸之道视为一种平衡和和谐的状态,可以帮助我们追求幸福和美德。
此外,亚里士多德还提出了另外几个重要的概念。
他将人类的理性和道德美德作为人类与动物之间的本质区别,认为人类是具有理性和道德意识的动物。
他还强调了友谊的重要性,认为友谊是人类幸福和美德的基石。
在最后的几章里,亚里士多德谈到了政治和公共事务的重要性。
他认为,个体的幸福和美德是通过参与社会和政治活动实现的。
他提出了理想的政治体制,认为以德治国是最理想的方式。
他还讨论了公民责任和应尽的义务。
总的来说,尼各马可伦理学是一部重要的伦理学著作,它探讨了人类追求幸福和美德的本质和方式。
亚里士多德的《尼各马可伦理学》
《尼各马可伦理学》是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的重要著作之一,被誉为伦理学的奠基之作。
本书主要讨论了关于幸福和德性的问题,亚里士多德在书中提出了众多深刻的思想,对后世哲学影响深远。
1. 幸福是人类的终极目标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是人生的最终目标,一切人的行为都是为了追求幸福。
他认为,幸福不是基于外在的世俗享受,而是基于内在精神的充实和满足感。
这种观点颠覆了当时的常识,对后世的伦理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 德性是实现幸福的关键亚里士多德强调,实现幸福的关键在于培养良好的德性。
他将德性分为道德德性和智慧德性两种,道德德性包括勇敢、节制、大方、宽恕等品质,智慧德性则包括理性和实践。
只有具备良好的德性,人才能够达到真正的幸福。
3. 个人的幸福与社会的关系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亚里士多德还探讨了个人的幸福与社会的关系。
他认为,个人的幸福是与社会的和谐共处息息相关,只有在良好的社会环境中,人才能够实现自己的幸福。
这种观点对于后世社会哲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总结回顾亚里士多德的《尼各马可伦理学》不仅深刻地探讨了幸福和德性的问题,还对个人与社会,内在与外在的关系作出了重要的阐述。
他的观点对后世的哲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成为了西方伦理学的重要奠基之作。
个人观点我深深地认同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对于幸福和德性的阐述。
在当今社会,人们往往过分追求物质享受,忽略了精神层面的满足。
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提醒我们,幸福不仅仅包括物质生活的丰富,更重要的是内心的平静与满足。
对我而言,亚里士多德的思想对于如何真正实现幸福有着非常重要的启示意义。
总结《尼各马可伦理学》是一部对幸福和德性进行深入探讨的经典著作,亚里士多德的思想对后世哲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他的观点不仅对个人的生活有指导意义,更对整个社会伦理提出了重要的思考。
希望我们能够从中汲取智慧,实现真正的幸福。
亚里士多德的《尼各马可伦理学》确实是一部深刻的作品,通过对幸福和德性的探讨,为后世的哲学和伦理学留下了宝贵的遗产。
《尼各马可伦理学》
《尼各马可伦理学》
尼各马可·伦理学是古希腊大学的特征之一,其在数个历史时期里不断发展,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使用,十分受赞赏。
伦理学研究的主要内容是如何具体展示正义和道德,以及特定价值观以及道德准则在实施中所发挥的作用。
它包括不仅是辩论价值论,而且还包括讨论道德行为的原因,因此,可以让判断正确的人做出正确的决定,而不是因为行为的心理因素或经验背景而作出错误的决定。
它触及到对社会和政治声明的直接反应,因此在高等教育范围内极具意义。
伦理学的学习不仅涵盖了传统的伦理发展,也涉及到现代伦理方面的发展,特别是现代金融伦理,这使得人们更加关注生活中价值取向的变化,强调道德行为的促进,以及新形势下社会问题出发点的变化。
这对学习者有很大的作用,让他们通过对现实社会的研究,更好地认识伦理学的真谛和价值,从而促进其自身的哲学思考和道德判断能力的发展。
此外,尼各马可伦理学还是哲学家和法学家之间联系的重要解决方案,其用于树立起一套准则和价值观,用以促进恰当的道德行为。
其用途可以涵盖多个领域,如法律,刑法,商业,医学,科学,生产等等,所以它也成为哲学家和法学家们研究问题解决方案的重要参考框架,从而提供正确的研究方法,有效地讨论政治声明和人类权利的重要性。
因此,可以认为尼各马可伦理学在高等教育领域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它提供了一种理念,可以帮助学习者了解到,人类的权利受到被保护,如何进行正确的行为,进而在实践中将道德标准有效地实施,从而达到做正义以及社会发展的目标,让更多人受益。
尼各马可伦理学.
尼各马可伦理学第一部分:用假设的同情论证书摘的合理部分:1、大方不是像慷慨那样同所有处理财富的行为都有关,而只是对于花钱的铺张说的。
虽然大方也被认为是某种关于财物方面的德性,但不像慷慨那样涉及了全部财务方面的行为。
大方只是涉及了消费,由于大方是在数量上超过了慷慨,因此就有了“大方”的名称。
虽然其消费数量大,但也只是相对而言的,只是意味着大数量的适度的花费。
另外,对于一个消费者来说,消费量的大小是否得当,要根据场合、对象的不同而定,大方的人就是根据各个不同的场所而做出适当行为去处理财富。
一个人在细小的、不太重要的事情上做了点花费---比如捐赠,这样不能称之为大方。
大方的人是慷慨的,但慷慨的人不一定大方。
因为大方的人是为了高尚而花大量的钱,毫不吝啬得花费,所以大方的人必定是慷慨的;而且相比慷慨,大方的人愿意去思考怎么花钱才能花最少的钱去达到最优化效果,能将同样的钱创造出更宏大的作品,这是慷慨所不能及的,因此慷慨的人不一定是大方的。
而铺张则是与大方相反的一个概念,是指其花费不适当进行思考,使巨大的钱财用在不恰当的地方,而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这些铺张的人从一个角度来说是粗俗的人,他花钱不是为了张显什么样高尚的目标,而是为了显示自己的财富。
因此相比起来,大方的人是花钱方面的艺术家,他能够看出什么是适合的对象并且有品位地花大笔的钱,从而达到更巨大的收益、更恰当的结果,达到收益大于付出的结果。
因为一种品质是由它的实现活动和对象决定的,这就和慷慨这种品质是不一样的。
2、在钱财的接受与付出方面的适度是慷慨,过度与不及是挥霍和吝啬。
所谓钱财,就是一切其价值可以用金钱来衡量的东西。
慷慨在财务方面的中庸之道,即是说在财富上的给与和接受的中间性。
财富是有用的东西,而每个人对于东西的使用都不同;能够良好使用东西的人,他就具备了对这东西的德性,这样也就是慷慨的人。
挥霍就是在给予上过度,在索取上不及,也就是说浪费,浪费物就是在浪费我们仅有的资源,也就是在毁灭自身,因为生命是通过物资存在的;相反,不及的付出就是吝啬,吝啬就是把给予看作是痛苦,把财富看得比高尚还重要的行为,是不具备那种德性的人的。
《尼各马可伦理学》 第二部分
《尼各马可伦理学》第二部分
一、引言
《尼各马可伦理学》是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的一部重要著作,分为三个部分。
本文主要针对第二部分展开论述,该部分主要探讨幸福、德性、中道等伦理观念。
亚里士多德在这一部分中,力图构建一个以德性为核心的伦理体系,为人类追求幸福提供指导。
二、幸福观
在《尼各马可伦理学》第二部分,亚里士多德对幸福有着深刻的理解。
他认为,幸福不仅仅是物质享受和感官快乐,而是一种精神上的满足。
幸福体现在人的德性上,德性则是人在实践活动中形成的良好品质。
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是人生的终极目标,是人类不断追求和实现的最高价值。
三、德性伦理
亚里士多德在第二部分详细论述了德性的重要性。
他认为,德性是人在面对不同情境时表现出的一种中道品质。
德性包括理智德性和道德德性,其中理智德性主要体现在人的认知能力和判断力上,道德德性则体现在人的道德行为上。
亚里士多德认为,通过培养德性,人可以实现内心的和谐与平衡,进而达到幸福的境地。
四、中道原则
亚里士多德在中道伦理观中提出,人在面对各种道德抉择时,应当遵循中道原则。
中道原则要求人在面对诱惑和困境时,不偏不倚地作出恰当的判断和选择。
通过遵循中道原则,人可以在现实生活中避免陷入极端,从而更好地实
现自己的德性和幸福。
五、结论
《尼各马可伦理学》第二部分展示了亚里士多德对伦理道德的深刻思考。
他以幸福为核心,提出了德性伦理和中道原则,为人类追求幸福提供了理论指导。
在当代社会,这些观点依然具有很高的价值,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和践行。
《尼各马可伦理学》 第二部分
《尼各马可伦理学》第二部分尼各马可伦理学是一部经典的哲学著作,它深入探讨了人类行为和道德规范的本质。
本文将以《尼各马可伦理学》第二部分为主题,探讨其中涉及的重要观点和理论。
第二部分中,尼各马可提出了一种道德伦理学的独特观点,即“德行”。
德行是人类行为和品格的核心,它被视为人的努力追求和个性塑造的重要因素。
尼各马可认为,德行的培养需要个人自主选择和自我约束,而不是外在的法律和规则的强制。
他指出,通过正确的道德选择和行为实践,人们能够实现真正的自由和幸福。
在第二部分中,尼各马可还提到了“中庸之道”的概念。
他认为,道德准则应该是平衡、中庸的,而不是过度或不足。
尼各马可主张人们应该避免任何过度的行为,包括过度的欲望、过度的享乐和过度的克制。
他强调个体应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和需求,寻找合适的平衡点。
此外,第二部分还涉及到欲望的问题。
尼各马可认为,人类的欲望是作为生活和发展的动力存在的。
然而,欲望也可能导致行为的不当和道德的偏差。
他强调了欲望的约束和引导的重要性,并主张将欲望置于理性和道德的指导之下。
在尼各马可伦理学的第二部分中,我们可以看到他对人类道德和行为准则的深刻思考和独特见解。
他呼吁人们追求德行,寻找道德的平衡点,并正确引导欲望。
通过阅读和理解第二部分的内容,我们能够获得关于人类行为和道德的深刻洞察,并为自己的道德观念和行为选择提供有益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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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尼各马可伦理学
探析《尼各马可伦理学》第一卷“善”——读《尼各马可伦理学》第一卷有感摘要对于幸福,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没有准确的一成不变的定义。
但是幸福,又确实是作为人,做必须去追问、探析的概念。
本文在阅读亚里士多德的《尼各马可伦理学》第一卷的基础上认为:亚里士多德认为人的活动的特殊性在于合乎逻各斯的活动;幸福乃是人的活的合乎完满德性的活动。
并据此,试图理顺亚里士多德的行文的逻辑思路,并论证自己的观点。
关键词善幸福实践的生命的活动实现的活动引言追求幸福、获得幸福,这是每一个人都期望的人生目标。
在历史的长河中,无数的哲学家、哲学流派都对什么是幸福进行过阐释,给出了自己的观点和论证。
翻开伦理学史,可以看到对“幸福”各种各样的回答,有的甚至互相矛盾、大相径庭。
有人说,“人类的幸福,决不在于身体上的快乐。
”1;“而有人却说,“幸福是指快乐与免除痛苦。
”;2有人说,“幸福就是拥有上帝。
”3;有人却说,“城邦中的自足而至善的生活是人类真正的美满幸福。
”因此,康德无可奈何地说“幸福的概念是个极不确定的概念,因而尽管每个人都希望得到幸福,他却决无法确定而一贯地说出他到底希望且意欲什么。
”4在这样一个对“幸福”众说纷纭的大背景下,面对前人在探讨幸福时所涉及的幸福与财富、幸福与快乐、幸福与德性等一系列问题,亚里士多德整合其人学、伦理学、政治学,首次构筑了一个逻辑自洽的幸福论理论体系。
亚里士多德指出:幸福乃是“灵魂的一种合于完满德性的实现活动。
一:善的逻辑推演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在某种意义上可以看做是探讨人的活动的特殊性质的学说,也就是追寻人和植物、动物以及无生命物的根本区别在什么地方,人的根本价值是什么,以及通过怎样的方式去实现自己的价值。
这种价值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就是人的善,或曰最高的善。
亚里士多德指出,“每种技艺与研究,同样地,人的每种实践与选择,都以某种善为目的。
”①,推而广之,也就是说每种事物的活动与存在都以实现某种善为自身存在的最高追求。
“善”和“幸福”的伦理价值--读《尼各马可伦理学》第一卷的思考
“善”和“幸福”的伦理价值--读《尼各马可伦理学》
第一卷的思考
尼各马·可先生的《尼各马可伦理学》第一卷涉及伦理价值,包括“善”和“幸福”的伦理价值。
在这本书中,尼各马·可先生提出了“善”和“幸福”是可被追求的伦理价值,但其达到的程度不同。
他认为,“善”是一种绝对的价值,它是一种强制的规范,不受任何条件限制,必须遵守,而“幸福”是一种相对的价值,其达到的程度取决于由外界因素所决定的
各种条件。
尼各马·可先生指出,“善”是伦理价值的基础,是一种道德原则。
伦理原则必须保持绝对的,不受折中影响,即一旦有侵犯伦理原则的嫌疑,就应当严惩不贷。
所以,在遵循“善”这一伦理价值的道路上,不能被任
何外界因素和诱惑所左右,只有坚持自身的道德原则和应对外界各种变故
的能力,才能够达到高尚的道德境界。
“幸福”是一种欲望,符合客观规律,受到外界条件的限制。
人们追
求幸福,但又要坚持遵守“善”的伦理价值。
尼各马·可先生指出,人的
行为应当以“善”为目的,以追求“幸福”为手段,才能达到最终的目标。
只有将“善”与“幸福”结合起来,才能达到伦理的完美。
浅析《尼各马可伦理学》中的幸福观
一句话书评《尼各马可伦理学》
《尼各马可伦理学》是一本深刻探讨个人道德和人生意义的经典著作。
在这本书中,作者尼各马可从不同的角度对道德、美德、幸福和人生价值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引发了读者对自身道德观念和生活方式的思考和反思。
本文将从不同层面对《尼各马可伦理学》进行全面评估,帮助读者更深入地理解这部伦理学经典。
1. 了解《尼各马可伦理学》《尼各马可伦理学》是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的重要著作之一,它探讨了什么是幸福以及如何通过道德品质和行为来实现幸福。
作者将“尼各马可伦理学”视为最理想的生活方式,“尼各马可伦理学”强调人类的幸福是通过追求道德美德而实现的,伦理学的关注点在于如何成为一个品德高尚、幸福美满的人。
2. 幸福的根源《尼各马可伦理学》中作者认为,幸福是人类活动的最高目的。
而实现幸福的途径在于追求美德。
美德包括智慧、勇气、节制、正义等品质,这些都是实现幸福的内在品质,更是幸福的根源。
通过培养自己的心灵和品德,追求美德可以使人在道德上得到满足,从而获得真正的幸福。
3. 道德的重要性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作者强调了道德在人类生活中的重要性。
作者认为,道德不仅是个人灵魂的境界,也是对社会、对世界的一种贡献。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时常看到一些道德品质上乘的人,他们往往收获着更多的尊重和爱戴。
道德在个人和社会中都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人类实现幸福的重要途径。
4. 个人观点基于对《尼各马可伦理学》的深入阅读和思考,我个人认为这本书对于人们的道德观念和人生意义有着重要的启发作用。
通过学习该书,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到道德的重要性,以及道德对于个人幸福的深远影响。
书中关于美德的讨论也使我深刻地意识到,要想获得真正的幸福,需要通过不懈的努力提升自己的道德品质,追求高尚的美德。
总结和回顾:通过对《尼各马可伦理学》的深入探讨,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幸福的真正含义以及实现幸福的途径。
本文从不同角度对书中的核心概念进行了分析,旨在帮助读者更深入地领悟这部伦理学经典的精髓。
财富、幸福与读《尼各马可伦理学》
财富、幸福与读《尼各马可伦理学》一、概述在当代社会,财富与幸福的关系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
人们普遍认为,财富是幸福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观点是否经得起推敲?亚里士多德的《尼各马可伦理学》为我们提供了深刻的洞见。
本文旨在探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关于财富、幸福以及两者之间关系的论述,以期为当代人追求幸福提供理论指导。
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提出了幸福的定义,他认为幸福是灵魂的活动,符合美德的行为。
这与当代社会追求物质财富的观点形成了鲜明对比。
本文将从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角度出发,分析财富与幸福之间的关系,探讨如何正确看待和使用财富,以达到真正的幸福。
本文还将讨论《尼各马可伦理学》中关于正义、友谊、勇敢等美德的论述,以及这些美德在当代社会中的价值。
通过深入研究这部古典伦理学著作,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幸福的真谛,为当代人在追求财富与幸福的过程中提供有益的启示。
本文将从《尼各马可伦理学》的视角探讨财富与幸福的关系,以期为当代人追求幸福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通过对这部古典伦理学著作的研究,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自己,理解幸福的真谛,从而在现实生活中找到平衡财富与幸福的秘诀。
1. 简要介绍《尼各马可伦理学》的背景和作者亚里士多德。
《尼各马可伦理学》是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的代表作之一,它是西方哲学史上第一部系统探讨伦理学问题的著作。
亚里士多德,公元前384年出生于希腊的斯塔吉拉,是古希腊哲学家中最杰出的一位,他的思想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他是柏拉图的学生,亚历山大大帝的老师,其学说涵盖了逻辑学、生物学、物理学、政治学和伦理学等多个领域。
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亚里士多德探讨了幸福的本质,他认为幸福是人类行为的最高目标和最终目的。
亚里士多德区分了两种形式的幸福:一种是灵魂的快乐,即通过思考、学习和道德行为获得的内在满足另一种是外在的快乐,如财富、荣誉和感官享受。
他强调,真正的幸福是灵魂的快乐,而非外在的快乐。
邓文正:细读《尼各马可伦理学》
邓文正:细读《尼各马可伦理学》好些日子以前,汤一介先生在”世纪大讲堂”上,谈中国古典思想。
完结前,特别提到亚里士多德�z为省篇幅,后文尽量简称亚氏�{,说他是西方古典思想界的表表者,值得大家研究。
但为甚么要研究他的《伦理学》?再问:为甚么读过《伦理学》后,还要继续读他的”下集”-- 《政治学》?后一个问题,亚氏在《伦理学》一书结束以前,自有解答。
我们不必在这里“抢答”。
那前一问题呢?假定说,读这本书,为要探索西方思想本源,那为甚么不从亚氏的老师入手?为甚么不先读柏拉图的作品,特别是《理想国》?这话不无道理。
我也细想了好一会,才决定先选《伦理学》。
在古代希腊思想中,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没有明显的分界线。
不过作者的表达形式,却有不同。
柏拉图的道德学说比较抽象,更牵涉好些神话。
亚氏的道德论述也有抽象的地方;但大体来说,比较“平易近人”。
即使没有受过哲学训练的读者,只要稍有耐性,都不难看得懂。
为了让读者知道两位智者的同异,我也在书中恰当的地方,把两人的说法并列。
亚氏的论点,和我国先秦儒的看法有合有不合。
但起码,中国人看起来,总比较容易产生熟悉感。
对一般读者来说,这很有用。
固然也有不合的地方;但比起柏拉图的理论来说,陌生感与差距感,是小了。
这点也十分重要。
一定有人会问:这本书有甚么用?我倒要反问一句:在西方学府,到今天还在读的古代经典不多,《伦理学》是一本;为甚么?再说,甚么叫“用”?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用”,还是”学以致用”的”用”?这本书的特点,是体用合一;任何人好好读过,都可以派上用场的。
我们说的伦理,自成系统很久,从来没有比较。
近代学术,着重”参照系”。
和中国的相比,亚氏的道德著述,就是个非常有价值的参照系。
同意不同意他的论点,还在其次;最低限度本书帮助我们了解,中西同异的根源在哪里。
仅仅这一点,就可以说《伦理学》很有用。
《伦理学》假如是一本抽象的、纯道德理论的作品,也许就不值得大家去细读。
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
作品思想:1.幸福 2.德性
1. 幸福
两个特点:
(2)善:外在善、身体善、心灵善
幸福就是合乎德性的心灵活动,当然并非心灵活动一旦合乎 德性便可获得幸福,德性须终生践行。
2.德性
本质、特点主要类别
基本类别和作用
总的来说,亚里士多德的《尼各马可伦理学》中所理解的幸 福就是中等的外部生活条件,而且有着高尚的思想和行为, , 过着节俭适中的生活。他追求的是一种人的全面的善而且把 这种全面的善贯彻到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就是一种全面的积 极的幸福观。这种幸福首先要求人们注重内心的德行修养, 以德性的表准要求自己;然后以实际行动来践行这种德性, 以平和的态度对待生活中的外在的事物,在对的时间做对的 事情;最后也要尽量提高自己的物质生活水平,拥有协调和 谐的人际关系,以保证必要的外在善的辅助。如果我们在现 实生活中做到如此,就能以坦然的心态面对人生,以豁达的 心境对待得失,从而获得真正的幸福
第六卷 理智德性 第一卷 善 第二卷 道德德性 第七卷 自制 第三卷 行为 第八卷 友爱 第四卷 具体的德性(续)第九卷 友爱(续) 第五卷 公正 第十卷 快乐
第一卷及第十卷里,亚里士多德详细地论述了快乐与幸福的问题。他把 人的本性分为三个层次:植物性的生长与繁殖,动物性的感觉与欲望和神 性类似的理性精神。人生的幸福仅仅是要最大程度地实现其植物性功能和 动物性功能,而且最重要的是使人的理性功能得到最大的发挥。快乐不是 人生的目的,它只是人完美地发挥自己的能力之后所得到的满足。快乐和 完善的行为共同构成了幸福。他还根据对人性的分析,把美德分为伦理美 德和智慧美德。 在第二、三、四、五卷中讨论了伦理美德问题。他把伦理美德概括为: 美德是习惯的结果;美德是品性;美德是中庸之道;美德出于自愿;美德 是在正确理性指导下,表现在履行道德义务的行为活动中,而“中庸之道” 是伦理美德中最重要的,它是人们用理智来控制和调节自己的情感与行为, 使之既不过度,也无不及,而始终保持适中的原则。亚里士多德根据中庸 的原则,采用过度——适中——不及的模式, 在第三、四、五、八、九卷中,对勇敢、节制、公正友爱等具体的道德 内容进行了分析。 在第六、七卷里着重讨论了智慧美德与正当理性观念的问题
浅论《尼各马可伦理学》与《道德原则研究》伦理思想的几点比较(一)
浅论《尼各马可伦理学》与《道德原则研究》伦理思想的几点比较(一)论文关键词亚里士多德休漠经验主义理性道德情感法论文摘要《尼各马可伦理学》和《道德原则研究》是关于伦理学的两个经验性读本。
但是,与休漠哲学相比,亚里士多德哲学有着浓厚的形而上学特质,这使得两人讨论伦理学问题的方法既有共同点,也有差异之处,从而最终导致两人在许多具体问题的看法上,有着诸多可比较之处。
本文在分析这两本著作的基本方法的异同之处的基础上,试图对两人关于以下两个问题的看法作些比较性的分析:一、关于理性在道德中的作用和道德评价的最终依据;二、对一般“法”与具体案例的冲突的解决方法。
一、《尼各马可伦理学》与《道德原则研究》的经验主义立场与方法比较亚里士多德的《尼各马可伦理学》(以下简称《尼各马可》)和休漠的《道德原则研究》(以下简称《研究》)是历史上关于伦理学的两部名著。
从传承的角度看,有许多可加以比较之处。
在《尼各马可》中讨论德性问题时大体上采用了经验主义的立场和方法。
一方面,他在分析某一品质的定义和内容时,并不试图从形而上学的角度展开论述,他总是先尽可能列举日常生活中人们对于这些品质的定义和内容的流行观点和看法,然后对之加以逻辑地考察和分析,最终抛弃那些经受不住这种检查的观点和看法,保留那些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的见解。
另一方面,亚里士多德认为,人们在道德实践中准确领会和把握德性目标时,也不能靠形而上学的分析,而是应诉诸于经验和实践。
在他看来,我们只有在具体的经验性的情景中,才能确立中道,使行为符合德性要求。
因此,亚里士多德在文本中处处强调“实践智慧”(也就是“明智”)的重要性。
然而,在《尼各马可》中除了这种经验主义的立场和方法外,贯彻全书的、还有另一条线索:亚里士多德对灵魂及其结构的形而上学处理。
我们可以直接从作者对幸福的界定中看出这一点。
在《尼各马可》第一卷中,亚里士多德展开了如下论述:伦理学的最高目标是至善,至善就是幸福,那么什么是幸福呢?“幸福是灵魂的一种合于完满德性的实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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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尼各马可伦理学》与《道德原则研究》伦理思想的几点比较论文关键词亚里士多德休漠经验主义理性道德情感法论文摘要《尼各马可伦理学》和《道德原则研究》是关于伦理学的两个经验性读本。
但是,与休漠哲学相比,亚里士多德哲学有着浓厚的形而上学特质,这使得两人讨论伦理学问题的方法既有共同点,也有差异之处,从而最终导致两人在许多具体问题的看法上,有着诸多可比较之处。
本文在分析这两本著作的基本方法的异同之处的基础上,试图对两人关于以下两个问题的看法作些比较性的分析:一、关于理性在道德中的作用和道德评价的最终依据;二、对一般“法”与具体案例的冲突的解决方法。
一、《尼各马可伦理学》与《道德原则研究》的经验主义立场与方法比较亚里士多德的《尼各马可伦理学》(以下简称《尼各马可》)和休漠的《道德原则研究》(以下简称《研究》)是历史上关于伦理学的两部名著。
从传承的角度看,有许多可加以比较之处。
在《尼各马可》中讨论德性问题时大体上采用了经验主义的立场和方法。
一方面,他在分析某一品质的定义和内容时,并不试图从形而上学的角度展开论述,他总是先尽可能列举日常生活中人们对于这些品质的定义和内容的流行观点和看法,然后对之加以逻辑地考察和分析,最终抛弃那些经受不住这种检查的观点和看法,保留那些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的见解。
另一方面,亚里士多德认为,人们在道德实践中准确领会和把握德性目标时,也不能靠形而上学的分析,而是应诉诸于经验和实践。
在他看来,我们只有在具体的经验性的情景中,才能确立中道,使行为符合德性要求。
因此,亚里士多德在文本中处处强调“实践智慧”(也就是“明智”)的重要性。
然而,在《尼各马可》中除了这种经验主义的立场和方法外,贯彻全书的、还有另一条线索:亚里士多德对灵魂及其结构的形而上学处理。
我们可以直接从作者对幸福的界定中看出这一点。
在《尼各马可》第一卷中,亚里士多德展开了如下论述:伦理学的最高目标是至善,至善就是幸福,那么什么是幸福呢?“幸福是灵魂的一种合于完满德性的实现活动。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广义的“德胜”指的就是事物“好”的或“善”的(good)形式,而万物运动的过程就是把这种“好”的或“善”的形式作为目的,向着它发展,最终把这一目的由潜能变为现实。
所以,灵魂的合乎德性的实现活动,就是把自身被先天规定为善的属性(即是“德性”或“自然德行,‟)作为目的,向着这一目的(即是“合乎德性”)运动和发展。
所以,我们要想达到幸福这一至高目标,就必须先搞清楚我们的灵魂中的那些作为先天存在的善的属性。
亚里士多德在考察灵魂时首先将灵魂划分为“无逻各斯”的部分和“有逻各斯”的部分(具体情况,在下文需要之处再详加分析),我们需要使这些作为潜能的属性各按其善,在实现活动中变成现实,达乎完满,即是幸福,这也是伦理学的最高目标。
因此,在讨论各种德性时,亚里士多德虽然强调具体实践中的经验性因素的作用,但又总是以“合乎逻各斯”、合乎“高尚(高贵)”作为下定义的潜在前提。
例如,人该如何(以及在何种程度上)追求肉体需要的满足,在何种程度上追求理性沉思的乐趣,这都取决于“灵魂”的诸要素在其中的结构。
而灵魂的诸要素在其中的结构,又是由自然先天地赋予我们的。
所以,我们可以说,在这种意义上亚里士多德最终又从经验主义的出发点回到了形而上学的立场上来了。
与亚里士多德相比,休漠在《研究》中的经验主义立场就较为彻底。
在《研究》的第一章中,休漠一开始提出自己要讨论的主要伦理学问题时,就直截了当地宣称了他的解答方法,即“我们只能期望通过采用实验的方法和通过从特定事例的比较中推演出一般的准则来获得成功。
“我们将分析形成日常生活中我们称之为…个人价值‟(Personal Merit)东西的各种心理品质的那种复合……并将考虑那如果被归于任何个人则意味着对他不是称赞便是谴责、并可能影响对他性格和作风的任何颂扬或讽刺的每一种习惯、情感、或能力。
如果说引文中的“分析日常生活”揭示了休漠与亚里士多德研究问题的相同出发点的话,那么,这里休漠要寻找的道德的最终评判标准则揭示了他与亚里士多德的差别所在:休漠在此明确说明,规定人们进行评价的依据是“习惯、情感、或能力”,而不是合乎逻各斯的灵魂的善的“德性”。
而休漠的这种“习惯、情感、或能力”,在他自己看来,无非是某种经验性的感觉。
所以,在探讨道德问题的方法上,休漠的经验主义立场与亚里士多德相比更为彻底。
这种区别导致两人在讨论以下两个具体问题时往往得出既相似又不同的结论。
二、关于“理性在道德实践中的作用和地位以及道德评价的最终依据”问题的解答比较两部著作关于理性(推理、思考、考虑)在道德实践中的地位和作用的看法有着一定程度的一致性。
即在道德实践中,人们往往是事先确立一个行动的目标,然后依靠理性帮助在实践中准确地命中目标,使行为得以合乎目标。
所以,理性在道德实践中的作用仅是确立手段,而不是制定目的。
所以,两人均认为,一个完全符合道德标准的实践活动应包含两个因素:好的(价值上好的、善的)目的和好的(适于达到目的)手段。
但两个文本展开论述时的具体角度略有不同,亚里士多德强调在道德实践中我们应如何运用理性,而休漠又强调了在对行为做道德评价之先,我们如何运用理性分析行为中的事实和关系。
在这里,保证好的手段,需要的是理性的推理和思考。
可好的目的从何而来呢?亚里士多德解答这个问题时仍求诸于他的关于灵魂的理论,而休漠则直接诉诸于情感。
亚里士多德认为,在灵魂的有逻各斯部分里,有“智慧”、“理解”等均为“好的”品质,而无逻各斯部分则有着“勇敢”、“节制”等或好或坏的品质以及各种欲望,而好的品质就被称为德性,但还不是真正的现实的德性,它们只是人生而具有的“自然德性”。
就是这种天赋的自然德性成为我们道德实践中的“好的目的”的来源,行为若以这些自然德性为目的,假之理性(明智)成功地策划(考虑),使得行为能准确地命中目标,那么自然的德性就在这种实现活动中变成真正的德性了。
显然,亚里士多德在此求助于自己的灵魂结构理论,把道德价值最终归于灵魂的先天要素,这种处理问题的方式显示了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的哲学气质。
但就像其实体学说存在着理性主义与经验主义的矛盾对立一样,亚里士多德对“好的目的”的理论解释也显出了其伦理学体系的矛盾,即什么是好的品质呢?既然亚里士多德为了解释道德价值的根基而假设了一整套的关于灵魂的先天原理,那么道德的根基、好的品质,看来似乎就必须从其先天原理那里获得规定了。
但事实恰好相反,道德价值的根基在于先天原理,而先天原理的根基却在于后天经验,即好的品质、德性,就是受称赞的品质,是值得称赞的品质。
在此,《尼各马可》又留给了我们一个不彻底的解答。
当我们追问,某一品质值得称赞的依据是什么呢?我们就无法在《尼各马可》里得到满意的答案。
对于这个问题,休漠在《研究》中给予了回答。
当然,他是从自己的立场上回答的。
休漠认为,“理性或判断力要么判断事实,要么判断关系,它单独不足以产生任何道德的谴责或赞许。
因此,他“将德性界定为凡是给予旁观者以快乐的赞许情感的心理活动或品质。
“道德性是有情感所规定的”。
理性的作用是“给我们指明品质和行动的有害的或有用的趋向”,而对这些行动和趋向进行谴责或赞许的,是一种情感即人类普遍拥有的“同情心”,那么,若问人们的情感基于什么原则去赞许或谴责一种品质呢?对此,亚里十多德没有给予合理的解答,而休漠的回答是:基于品质和行为的有用性或有害性(完全经验主义的立场)。
“个人价值完全在于拥有一些对自己或他人有用的或令自己或他人愉快的心理品质。
……在日常生活中,当我们对人类的行为举止作出任何颂扬或讽刺、赞许或责难时,这些原则仍然被我们委婉地坚持着。
三、对一般法律条文与具体案例之间可能产生的冲突的解决方法的比较在《尼各马可》与《研究》两本著作中,在讨论“公正”(正义)德性的问题时,两位哲学家对法律均有所论述。
他们都认识到了如下问题:普通的法律条文,作为一般性的陈述,在处理具体案例时,有时会产生某种尴尬现象。
比如我们可能会发现,在某些时候如果人们严格坚持法律条文来对具体案例做判决的话,会显得不合情理,甚至有违公正。
那么,这时我们具体该怎么做呢?下面我们会看到,针对这种现象,亚里士多德和休漠为我们提供了解决问题的两种不同思路。
在《尼各马可》中,亚里士多德对经验世界尤其是人事的纷繁复杂性是有深刻体会的。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尽管由于法律陈述公正,所以守公正之法就是公正的,而且,守法的公正甚至就是德性的整体;但是,由于法律仅是“一般陈述”,而“人的行为的内容是无法精确地说明的。
”所以,“法律制定一条规则,就会有一种例外。
“在处理这些例外时,若严格依照法律,就会出错,会作出不公正的判决,这时,我们就要以“公正”本身而不是陈述公正的“法律条文”作为标准,来处理具体案件。
而如此做,就叫“公道”。
公道虽然偏离了法律,但却更为严格地J咯守了最终目标:公正。
所以,公道本身就是公正,是一种较好的公正(相比法律的公正或守法的公正来说)。
但休漠却给我们提供了一个与亚里士多德完全不同的思路。
这种差异源于两人对“公正”德性(《研究》中,曾晓平译为“正义”)的不同界定。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守法的公正,不是德性的一部分,而是德性的总体,而且是针对于他人的品质。
休漠当然也认为正义是社会性的(即亚里士多德所谓的“针对于他人”的)德性。
但,休漠远不认为正义就是社会性的德性的总体,他认为正义德性只是社会性的德性的一部分。
而且,这一部分与其他社会性的德性不但存在着差异,甚至有时会发生冲突。
在论述正义德性与同样作为社会性德性的仁爱德性之间的差异时,休漠做了如下对比。
休漠说,“人道和仁爱这两种社会性的德性发挥作用是通过一种直接的趋向或本能,这种趋向或本能主要着眼于打动感情这一简单的对象,而不理会任何体制和体系,亦不理会他人的协力,模仿或榜样所产生的后果。
”人道和仁爱常常“使他们无暇去考虑其余的人类在类似情况下的情感或行为。
”“在所有这些情况下,社会性的激情都是着眼于某一单个的个别对象,仅仅追求所爱和所敬重的那个人的安全和幸福。
”但是,与人道和仁爱德性的要求相反,正义德性必须考虑的唯一对象或其唯一的目标是公共的效用。
它的益处因此不是着眼于“单个人的每一个单个行动的后果”,而是“社会整体或其大部分一致赞同的整个体制或体系。
下面,休漠就在此基础上明确地指出他针对一般“法”与具体案例产生冲突时的看法。
从字面上看,这种看法与亚里士多德似乎是一致的。
他说,“一切规范所有权的自然法以及一切民法都是一般性的。
”而“不考虑有关个人的性格、境况和关系,不考虑……特定的后果。
”但联系上下文仔细体会,我们就会发现这种论述与亚里士多德的论述之间的重大差异:亚里士多德认为,法律不考虑具体境况,指的是法作为一般陈述,不可能完全照顾到具体细节(属于无奈之举);而在休漠看来,法本不必考虑具体的特定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