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基本要求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范文(三篇)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范文第一条目的和意义为了规范和提高语言文字工作水平,充分发挥语言文字在沟通、传播、表达和交流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员工,包括办公室人员、业务人员等。
第三条基本要求1. 员工在工作中应尽量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进行沟通和交流,严禁使用粗俗、庸俗、歧视性的语言文字;2. 员工应注意语言文字的准确性,避免使用错别字、谐音字等有歧义的词汇;3. 员工应尊重他人的语言文字习惯和使用习惯,避免对他人的语言文字进行批评和歧视;4. 员工应密切关注语言文字方面的新闻和发展动态,不断提高自己的语言文字水平。
第四条工作职责1. 相关部门负责制订和推行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对员工进行培训和指导;2. 相关部门负责审核和审查员工的书面材料和口头交流,对存在问题的进行纠正和改进;3. 所有员工应积极参与语言文字工作,及时反馈问题和建议,促进工作的改善和提升。
第五条奖惩措施1. 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可给予奖励和表彰;2. 对于违反规定和存在问题的员工,可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3. 员工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并认真对待和维护语言文字工作的良好环境。
第六条修改和解释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第七条过渡期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所有员工应在一个月内适应和执行本制度。
以上为语言文字工作制度的范本,制定具体的工作制度时,可以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范文(二)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日照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岚山区机关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状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认真组织机关干部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机关干部带头,率先垂范。
坚持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增强干部职工自觉使用普通话、规范字的意识,上下联动,持之以恒,重在实效。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基本要求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基本要求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基本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和市教委、市语委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推进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加大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抓好普通话的推广活动,切实提高全校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使语言文字工作与校园文化、精神文明建设、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和学校的各项教育工作结合起来,更好地为学校的教育事业服务,特制定本要求:一、常规管理1.将语言文字工作列入学校常规管理工作中,分管领导每个学期至少召开2次会议。
2.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内容,营造语言文字规范化氛围,主管领导认真检查落实。
3.校园设警示标语牌、永久性标语牌;在学校走廊、张贴有关于讲普通话的宣传标语,时时提醒学生养成加强说普通话的意识;在教学楼、图书室等公共场所设“请说普通话,请用规范字”的提示牌;使校园内形成人人都说普通话,都使用规范汉字的氛围。
4.对校内所有公示牌、上墙的制度、办法及所发文件、所写文字材料负责监督审查,对不规范用字现象要立即纠正、整改。
5.校名牌、楼名牌、室名牌及校徽;学校的公文、文件头和校刊校报的刊头报头学校的公章、印鉴、图章;自编自印的各类印刷品等几个方面的用字必须规范化、标准化。
二、教学管理1.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教育中应使用普通话,在板书、批改作业、家校联系册、科研论文、案例等中写规范汉字;每学期对教师教案、板书、论文、科研材料等进行一次抽样检查。
2.加强对各类教材、教辅读物、讲义、试卷、教案、等用语用词的规范审核把关。
3. 在听课、评课等教研活动中将用语用字规范作为考核指标之一。
三、师资管理1.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录用教师条件,新教师上岗条件,教师续教育内容。
2.把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作为对教师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小学语言文字规章制度
小学语言文字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的语言文字使用,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增强学生的文明素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生应当尊重他人,文明用语,不得使用脏话、粗话等不文明语言。
第三条学生应当尊敬师长,不得对师长使用不礼貌的语言,不得恶语相向。
第四条学生应当正确使用语言文字,不得编造谣言、造谣传谣,不得传播不实信息。
第五条学生应当正确认识语言文字的重要性,努力提高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倡导用人文素质和道德修养,打造文明校园氛围。
第二章语言文字规范第六条学生在校园内交流时,应当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避免使用口头语、方言等,可以采用书面语言进行交流。
第七条学生应当注意语言文字的书写规范,字体端正工整,书写规范清晰,不得使用错别字、乱码等。
第八条学生应当尊重语言文字的规范,不得随意篡改他人的文字作品,不得抄袭他人的作品以及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第九条学生在课堂上发言应当遵守老师的指导,不得插话、自言自语等不端正的表达方式,要有条理地陈述自己的观点。
第十条学生在文字作业中应当注意用词准确、逻辑清晰,不得写错别字、语句混乱等。
第三章语言文字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将组织语言文字能力培训,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源和指导,引导学生正确运用语言文字。
第十二条学校将建立语言文字监督机制,对学生的语言文字表达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纠正错误,培养学生正确的语言文字习惯。
第十三条学校将建立奖惩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学生进行表扬奖励,对违反规定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和纠正。
第十四条学校将定期举办语言文字比赛和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提高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激发学生的创作热情。
第四章附则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生应当遵守并加以执行。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学生,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处理,并视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罚。
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以上为小学语言文字规章制度,学生应当认真遵守,共同营造文明的校园环境。
愿每位学生都能掌握规范的语言文字技能,提高自己的素养和品德。
1.语言文字工作基本要求(教师)
语言文字工作基本要求(教师)
为加强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以下具体要求:
1.全体教师必须做到在教学、工作和集体活动中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我校的教学语言、工作语言、宣传语言、交际语言。
否则不得参加教学评估,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不得评为先进个人。
2.将普通话达到相应等级作为录用教师和对教师进行业务考核的一项条件。
3.规定语文教师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学科教师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行政管理人员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凡未达到规定等级标准的教师.不得进行教师资格认定、并要参加普通话培训学习,直到达到合格标准。
4.学校环境布置、标牌、奖状、公文、通知、校刊等用字全部必须使用规范字;教师、学生的黑板书写,教师设计的作业、试卷和批改评语等都必须做到使用规范字。
5.定期组织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小组成员对校园公共场所进行检查,发现使用不规范汉字情况,即责成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6.规范教师课堂用语、板书用语及评语规范。
教务处定期检查,并记录在案,作为教师工作评定指标之一。
语言文字使用规章制度(11篇)
语言文字使用规章制度(11篇)语言文字使用规章制度(精选11篇)语言文字使用规章制度篇1为了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推广普通话的参与意识,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我校特制定制度如下:1、全体教师要认真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严格遵守语言文字法规定。
2、全体干部、教师在校内必须使用普通话,写规范字,做“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表率。
3、学生在校内要讲普通话,在老师指导下写规范汉字。
4、号召全体学生在校内、外做好宣传工作,带动家庭成员、亲戚朋友也讲普通话,写规范字,并积极做“小教员”。
5、教师在批改作业时要认真、细致,对学生作业中的错别字要圈出,并指导学生改正。
作业批语特别是作文批改时教师必须写规范汉字,语言要通顺、流利,不出现错字、别字。
6、学校对宣传栏、教室黑板报、张贴的各种通知、标语等要认真检查,保证不出现错别字。
7、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普通话培训及测评工作。
关于作业布置批改的有关要求:做作业是学生巩固知识,熟练技能的实践活动,所以教师要切实保证作业布置、批改的质量。
一、作业设计要目的明确,符合《课程标准》和教科书的要求要有助于学生掌握双基,发展智力。
二、对学生的每次作业教师都要提出明确、严格的规范化要求,必要时教师要做示范性指导。
要培养学生按时独立完成作业的习惯,作业的字迹要规范、工整,卷面要整洁。
三、不同学生要有不同层次的作业,作业难度以中等水平的学生为准,照顾好“两头”的学生,对学困生要加强具体指导。
四、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课外作业总时间,禁止将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
五、教师在批改作业时要认真、细致,对学生作业中的错别字要圈出,并指导学生改正。
作业批语特别是作文批改时教师必须写规范汉字,语言要通顺、流利,不出现错字、别字。
六、教师批改作业时要做好摘记,对解题有独创性和错误有代表性的作业要详细记录,以做讲评和辅导的依据。
七、学校对教师作业批改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结果记入教师年终考核档案。
语言文字基本要求
语言文字工作基本要求(教师)
1.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提高广大教职员工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现代意识。
2.切实采取措施,把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要求纳入学校的培养目标,纳入教育教学和学生技能训练的基本内容,纳入学校工作日程和常规管理,渗透到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社会实践等教育活动中。
3.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发挥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制定学期语言文字工作计划,按期检查评估,期末写出总结;制定奖惩制度,并体现在校规、教学管理与对教师、学生的评优等方面;明确各自工作职责,有检查和改进措施。
4.创建规范、健康的校园语言文字应用环境,努力营造“人人讲好普通话,个个写好规范字”的良好氛围。
学校校牌和校园环境用字必须规范,学校要设立固定的宣传标语牌,开辟语言文字规范知识宣传专栏。
5.认真组织开展每一届全国推普宣传周活动,做到活动前安排计划、活动中积累资料、活动结束写好总结。
6.普通话合格应作为教师业务考核内容和录用教师条件之一,教师普通话等级标准应达到二级乙等。
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制度汇编
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制度汇编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学语言文字工作,提高师生员工的语言文字素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语言文字工作是我校教育、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全体师生员工应积极参与,努力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第三条语言文字工作应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以培养具有良好语言文字素养的人才为目标,全面提高师生员工的语言文字应用水平。
二、语言文字培训第四条教师应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
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考核中,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作为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用、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
第五条新生入学时,应参加学校组织的语言文字培训,掌握基本的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听说读写能力。
第六条学校应定期组织语言文字培训班或讲座,提高师生员工的语言文字素养。
三、语言文字推广第七条学校应积极开展语言文字宣传活动,提高师生员工对语言文字工作的认识和重视。
第八条学校应建立健全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加强对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第九条学校应鼓励师生员工参加各类语言文字竞赛和活动,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四、语言文字规范第十条教师在课堂教学、学术报告、会议交流等场合应使用普通话,规范使用汉字。
第十一条学生应掌握基本的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听说读写能力,参加学校组织的语言文字培训和测试。
第十二条学校各类文件、公告、通知等应使用规范的文字和格式。
第十三条学校应加强对校园语言文字环境的整治,禁止使用不规范的语言文字。
五、语言文字考核与评价第十四条教师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应作为教学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教学质量考核体系。
第十五条学生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应作为学业成绩的重要部分,纳入学业考核体系。
第十六条学校应定期对语言文字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中小学语言工作制度
中小学语言工作制度一、引言语言文字是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是国家发展的重要基石。
在我国,语言文字工作一直以来都受到高度重视。
为了提高中小学生的语言文字素养,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语言文字工作的目标和任务(一)目标1. 提高中小学生的语言文字素养,使学生掌握正确的语言文字知识,具备良好的语言文字运用能力。
2. 增强学生的文化底蕴,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怀和社会责任感。
3. 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提高教师的语言文字教育教学水平。
(二)任务1. 加强语言文字教育,将语言文字知识融入各学科教学,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
2. 开展丰富多彩的语言文字活动,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实践能力。
3. 加强教师语言文字培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4. 建立健全语言文字工作制度,确保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三、组织管理(一)建立健全语言文字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各级领导和教师的职责,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二)设立语言文字工作专门部门,负责语言文字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监督。
(三)建立语言文字工作队伍建设,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能力。
四、教育教学(一)语文课程教学1. 语文课程应注重语言文字知识的传授,培养学生的语言文字运用能力。
2. 语文教师应具备扎实的语言文字功底,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榜样。
3. 语文教学应注重阅读和写作的训练,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二)其他学科教学1. 其他学科教师应将语言文字知识融入教学,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素养。
2. 开展跨学科语言文字活动,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五、实践活动(一)开展丰富多彩的语言文字活动,如演讲、辩论、征文、朗诵等,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实践能力。
(二)组织学生参加各级语言文字竞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潜能。
(三)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在实际生活中运用语言文字,提高语言文字素养。
六、教师培训(一)加强教师语言文字培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学校推广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的基本要求
学校普通话推广基本要求学校是推广普通话和教学规范化文字的重要基地。
为了推动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使之更好地为提高教育质量服务,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从学校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推广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的基本要求。
一、学校成立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组,由学校领导分管,并配备专人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
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制度建设,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
二、领导率先垂范,带头使用规范字和讲普通话,并学习、掌握国家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
把推广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议事日程,每学期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三、师生了解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标准,有较高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
学校和班级设立推普活动小组,做到定人、定时、定点、定主题地开展活动。
四、各科教学均重视培养学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把学生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提高语言文字规范意识纳入培养目标。
五、加强对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工作,严格执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把普通话合格纳入教师业务考核、资格认定的内容,并作为聘用、晋升和评优的条件,记入业务档案。
六、在各科教学和学校一切集体活动中,教师、学生都必须使用普通话。
师生要做到在校内一切场所都说普通话。
七、各科教师在教学中都要正确使用规范汉字,严格按照国家公布的汉字规范化的有关规定进行教学,对学生书写的不规范字要加以纠正。
八、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要经常化并融入校园文化建设中,做到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教育效果。
各班要结合日常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课外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学习与活动。
每学期组织一次全校性的竞赛、评比活动,以提高师生使用规范化语言文字的能力和自觉性。
九、学校校园公共用字(包括宣传栏宣传标语、永久性牌匾、布告栏、黑板报、板书、教案、作业、证书、文件等告示性、标示性文字)必须使用规范字,不得使用已经简化的繁体字和已淘汰的异体字,要消灭错别字、杜绝生造字。
中小学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中小学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制度一、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为确保学校语言文字使用的规范化,我们制定了以下制度:1.学校所有公文、教案、试卷、作业等文档的书写必须使用规范汉字,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等。
2.学校各类标牌、指示牌、宣传栏等公共标识必须使用规范汉字,确保语言文字的准确性。
3.教师板书及批改作业时,应使用规范汉字,避免使用不规范的简化字或错别字。
4.学校推广使用普通话,教师授课及学生日常交流必须使用普通话。
5•学校设立语言文字规范化监督小组,定期对全校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语言文字教学管理为确保学校语言文字教学的有序开展,我们制定了以下制度:1.语文课程设置要符合相关规定,注重培养学生的阅读、写作、口语表达等语言能力。
6.教学质量评估要全面考虑学生的语言能力提升及教师的授课质量。
7.学校定期组织语文教研活动,提高教师的语文教学水平。
8.学校鼓励学生阅读经典文学作品,提高其文学素养和审美能力。
9.学校定期开展写作比赛和演讲比赛等活动,激发学生的语言创造力。
三、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为确保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全面性和客观性,我们制定了以下评估制度:1.学校定期对语文课程进行评估,确保课程内容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10学校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确保教师授课质量的不断提升。
11.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语言能力评估,了解学生在阅读、写作、口语表达等方面的水平。
12学校鼓励教师和学生参与语言文字相关的竞赛和活动,对其成果进行表彰和奖励。
13学校定期对语言文字工作进行总结和反思,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提高工作效率。
四、语言文字表彰奖励为激发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活力,我们制定了以下表彰奖励制度:1.学校每年评选一次“语言文字工作先进个人”,对在语言文字工作中表现优异的教师和学生进行表彰。
14学校对在语文课程评估、教师教学评估和学生评估中表现突出的班级和个人给予奖励。
15学校鼓励师生参与各级语言文字相关的竞赛和活动,对取得优异成绩的师生进行表彰和奖励。
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制度范本
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制度范本一、目的为提高组织内部沟通和外部形象,规范语言文字使用,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工作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
三、基本原则1. 精确性:语言文字应准确表达信息,避免模糊、含糊不清的表述;2. 清晰性:语言文字应简明易懂,避免过度冗长、晦涩难懂的表述;3. 标准性:语言文字应符合规范和规定的语法、词汇、用法等规则;4. 统一性:语言文字应统一规范,在整个组织内保持一致;5. 恰当性:语言文字应根据不同场合、对象进行恰当选择;6. 积极性:语言文字应积极向上,传递积极的信息与态度。
四、具体要求1. 语法与用法a. 遵循国家法定语言文字的规则和规定;b. 使用标点符号时,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点用法;c. 避免使用口语化、方言化的表达方式;d. 避免使用含有歧义或引起误解的词汇。
2. 写作格式a. 标题、副标题应简明扼要,概括文章内容;b. 正文应有适当的段落,每段包含一个主题,段与段之间应有适当的过渡;c. 正文应使用统一的字体、字号和行距;d. 书写工具应当规范、干净,避免出现错别字和涂改。
3. 用词与表达a. 使用规范的词汇和惯用语,避免使用含有歧义或引起争议的词汇;b. 使用简洁明了的句子结构,避免冗长复杂的句子;c. 使用准确的形容词和副词,避免使用过度修饰的词汇;d. 避免使用口语化、俚语化的表达方式;e. 在表达中注重客观、中立,避免主观色彩太浓。
4. 文化背景与敏感信息a. 在使用语言文字时,应尊重各种文化背景,避免使用可能冒犯他人的词汇或表达方式;b. 对于涉及敏感信息的文章或表达,应审慎使用,避免引起争议或不良影响。
五、工作流程1. 语言文字规范化培训:组织定期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培训,倡导员工掌握正确的语法、词汇、用法等知识;2. 内部审核与修改:组织内部设立语言文字审核小组,对组织内部产生的各类文件、公告、邮件等进行审核与修改;3. 外部宣传与协作:组织开展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活动,与外部合作伙伴和相关机构进行协作,提高整体的语言文字质量。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10篇)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为全面推进我校使用语言文字的标准化、规范化,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师法》和《教育法》,结合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状况,特制定如下制度:一、学校全面推广国家通用的普通话(以《汉语拼音方案》为准),推行规范汉字(以《汉字简化方案》为准)。
二、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和管理监督。
三、学校所有专任教师务必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在职教师普通话水平务必到达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从事语文学科教学的教师务必到达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学校刊物,橱窗、墙报、校训、班训、标语牌匾、以及校园网、校内通知、公布栏等务必使用规范汉字。
五、学校公文、教师教案、讲义、课件、板书、试卷、批语、评语等务必用规范汉字,学生作业务必用规范汉字。
六、普通话是校园语言、教学语言。
教师在课堂教学、学生在课上回答问题都务必用普通话进行;播音室的广播务必用普通话播报。
七、为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教育和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学校开设阅读课、写字课,对学生进行普通话和规范字训练。
八、学校所有会议发言一律用普通话,领导应带头坚持说普通话,凡与学生交谈无论何时何地一律用普通话;用心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竞赛,如普通话朗读比赛、演讲、辩论赛、征文、主题班会等,提高师生对语言文字的重视程度。
九、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教育和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
建立教师使用规范语言文字评比制度,将普通话合格作为教师录用、业务考核、评优、评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十、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档案管理,做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十一、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活动,搞好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
十二、不定期举办若干语言文字规范化师生知识竞赛、专题讲座,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语言文字工作制度(二)一、普通话制度1、热爱祖国语言文字。
2、说普通话,不夹带方言,不转变语音、语调。
3、学生在校园内说普通话,课堂发言、课下交流时使用普通话。
语言文字运用课标要求
语言文字运用课标要求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语言文字运用是语文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生学习语文的基础。
语言文字运用课程要求学生掌握语言表达的基本规范和技巧,培养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和文学修养。
语言文字运用课标要求学生在掌握语言文字的基础知识的能够灵活运用语言文字,表达自己的思想与情感,展现个人的文学才华和创造力。
语言文字运用课标要求学生在语言文字表达中注重语法规范和语义准确。
学生要能正确运用词语、句子和段落,注意语言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学生要能够理解语言的内涵和外延,善于运用比喻、排比和照应等修辞手法,丰富语言表达的表现力和艺术性。
语言文字运用课标要求学生在语言文字表达中注重逻辑性和连贯性。
学生要能够清晰表达自己的思想,合理组织文章结构,确保语言表达的逻辑思辨和连贯流畅。
学生要善于运用连接词、过渡词和衔接手法,增强语言表达的条理性和逻辑性,使文章内容更加完整和丰富。
语言文字运用课标要求学生在语言文字表达中注重表达方式和风格特色。
学生要能够选择合适的表达方式和风格特色,根据不同的文体和表达情境,选择恰当的语言形式和表达方法,使作品更富有表现力和感染力。
学生要能够尊重文学传统和个性风格,发挥自己的文学才华和创造力,展现独特的语言魅力和艺术情怀。
语言文字运用课标要求学生在语言文字表达中注重审美感和修辞技巧。
学生要能够感受语言的美感和节奏感,善于运用修辞手法和语言艺术,提高文章的审美价值和文学品质。
学生要能够培养对于诗意和韵律的敏感性,善于运用音韵和意象,丰富语言表达的文学韵味和情感共鸣,使作品更具思想深度和情感厚度。
第二篇示例:语言文字运用是语文课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着眼于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运用能力,包括听、说、读、写等方面。
语言文字运用课标要求在培养学生语言文字能力方面提供了具体指南和标准。
本文将围绕语言文字运用课标要求展开论述。
一、语言文字运用的基本要求要求学生在阅读、写作等方面有一定的基础,并能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语言文字工作基本要求
语言文字工作基本要求(一)党政机关各级党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或公共场合的正式活动中,必须以普通话为工作用语,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人员应当带头使用普通话。
36~50岁的公务员普通话水平达到三级甲等以上,35岁及以下的公务员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对普通话不达标的公务员要按计划分期分批进行培训。
2009年起,党政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普通话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党政机关公文、会议、社会活动、标牌、证书等公务用字必须使用规范汉字。
(二)学校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把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列入学校工作计划,提出明确的目标和要求,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
教师普通话水平均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其中语文教师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汉语语音教师达到一级乙等水平。
对在职教师进行普通话培训,逐步使教师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等级,并实行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
将普通话达标列入业务考核内容和录用教师资格要求。
校园环境用字、教材(含讲义、教学辅助读物)用字、教学、公务用字应符合国家通用文字标准。
进一步开展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活动,将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工作纳入教育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作为教育督导、检查、评估的一项内容。
(三)新闻媒体县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讲解员等以普通话为职业语言的工作人员,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一级乙等以上,并做到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
电视台从事电视制作、编辑、影视中文字幕操作人员等从业人员熟悉有关汉字的规范标准并正确使用,做到持证上岗。
汉语出版物的用字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
逐步实行编辑、记者、校对人员、广告人员和影视中文字幕操作人员持汉字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上岗制度。
(四)公共服务行业、公共场所商业、邮政、电信、文化、铁路、交通、旅游、银行、保险、医院等服务性行业从业人员的普通话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水平,少数以口头表达为职业的人员(如车站、商场、客车的广播员和解说员、话务员等特定岗位的人员)普通话要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并逐步实行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
语言文字行文规范制度 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要求和做法优秀5篇
语言文字行文规范制度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要求和做法优秀5篇语言文字行文规范制度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要求和做法篇一为做好师生语言文字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师生语言文字素养,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使我校全体在岗教师普通话达标率100%,并把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
二、学校每学年开展推普周活动,对师生进行语言文字法规及常识的宣传、培训,活动要求全员参与,积极投入,出勤率和表现与评优选先挂钩。
三、学校每年组织一次全体教职工参与的语言文字常识的测试,测试结果全校公布,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
四、学校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语言文字教育培训工作,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以身作则,严格管理。
五、语文教师要立足课堂教学和班级活动,对学生进行语言文字知识的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使全体学生接受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听说读写能力教育培训,90%以上的学生掌握应知应会的汉语拼音和规范汉字,90%以上的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60%以上的学生能说标准的普通话。
学校将写字与口语成绩作为评价教学业绩的重要依据。
六、其他学科教师也要立足课堂教学和学科活动,对学生进行用语用字规范化的指导和管理。
语言文字行文规范制度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要求和做法篇二将普通话列入教师基本功达标和任职资格的重要内容,按规定凡未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的视为不合格教师,不得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得聘用为教师职务。
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与各年级组、各班级实行目标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幼儿园的具体情况,把教师普通话水平和“推普”工作纳入教师考核、奖惩、等各环节,把对幼儿普通话的训练纳入班级管理考核之中。
所有教师须注重加强对幼儿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能力培养,确定实施重点,提出明确要求。
幼儿园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语言工作文字监督指导小组和推普工作小组,设立语言文字工作专管员,形成“语言文字”工作网络。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基本要求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基本要求1. 简介本文档旨在规范学校内的语言文字工作,提供基本要求,以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形象的提升。
2. 内容2.1 语言文字的正确使用•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注意语音语调、语法、词汇和修辞用法的正确使用。
•学生应正确使用语言文字,避免口头语言和网络用语在正式场合的应用。
•教师和学生应遵循国家语言文字政策和规定,尊重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规范发展。
2.2 优化教材和教学资源•学校应选择与国家语文教学大纲相适应的教材,并定期评估和更新教材。
•教师应充分利用各类教学资源,如教育软件、多媒体设备等,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学校应加强与出版社的合作,推动教材的质量提升。
2.3 加强师生语言文字素养培养•学校应注重培养教师的语言文字素养,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语文教育能力。
•学校应开设语言文字规范培训课程,帮助教师和学生提升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学校鼓励教师和学生参加各类语文比赛和活动,提高语言文字的应用能力。
2.4 语言文字评估与提升•学校应建立语言文字评估机制,对教师和学生的语言文字水平进行评估,并及时反馈评估结果。
•学校应组织语言文字研究和交流活动,促进教师间的学习和互动。
•学校应建立语言文字提升档案,记录教师和学生的语言文字发展情况,以便跟踪和指导。
3. 收益与影响•通过规范语言文字的使用,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优化教材和教学资源,提升学生的学习效果和教师的教学效果。
•增加教师与学生的语言文字交流,深化师生关系,增强团队合作意识。
•提升学校的整体形象和口碑,为学校留住优秀教师和吸引优秀学生提供有利条件。
以上是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基本要求,希望广大教师和学校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共同促进语言文字教育事业的发展。
特殊应用场合场合1:校园文化活动•在学校举办各类文艺演出、朗诵比赛、诗歌朗诵会等校园文化活动时,需要特别关注语言文字表达的规范和艺术性。
增加条款•对参与文艺演出、朗诵比赛的学生进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的培训和指导,注重艺术表达和情感沟通的技巧。
2023年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2023 年语言文字工作制度1、幼儿园以国家规定的一般话为校园文化语言,教师以一般话为教学语言,幼儿以母语一般话为主要学习语言,公共活动以一般话为交际媒介。
2、提倡“说一般话,写标准字;用文明语,做文明人”是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的宗旨。
3、成立幼儿园语言文字领导机构,各部门协作幼儿园整体工作,形成“推普”工作网络。
实行责任分工,职责明确。
业务部门负责教职工语言文字培训工作,年级组负责教师、幼儿日常用语使用一般话,写标准字,党工团支部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网站的宣传和校园环境,总务部门负责后勤职工的语言文字工作和室内外各种标牌标准使用汉字和语言文字工作宣传牌的设置。
4、把教师一般话水平和“推普”工作纳入教师考核、奖惩、聘任、竞争上岗等各环节,把对幼儿一般话的训练、测试等纳入班级治理考核之中。
5、把语言文字标准的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根本功力气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
幼儿园不得录用没有取得一般话资格证书的教师。
6、教师书写汉字必需使用标准汉字,不得使用繁体字、生造简化字、异体字。
教师写宣传栏,在黑板上写字等,必需用标准字,不得草率。
7、全面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定期培训活动,提高教师使用一般话的力气和标准语言文字的力气。
8、加大语言文字标准化宣传力度,做好科学争论工作,要在教师中开展形式多样,富实效的语言文字标准化宣传教育活动,并面对社会做好宣传,对于做得好的个人和班级作为评比优秀个人和优秀集体的依据之一。
9、针对幼儿的年龄特点开设语言区,开展诗词学习、看图讲故事、拼图表达、识字认读等活动,进展幼儿的语言表达力气,增加幼儿说话的规律性。
开展“小青蛙故事”和看图编故事竞赛,熬炼幼儿用一般话说故事的力气。
组织幼儿参与“推普周”和“啄木鸟”活动,在幼儿园一日活动中鼓舞幼儿学说一般话。
每年积存一些在幼儿中开展语言文字教育的活动资料。
10、语言文字工作列入园务工作打算,定期开展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检查、研讨语言文字工作的进展状况和存在问题,使之得到准时整改,从而进一步优化我园的语言文字工作。
小学语言文字工作的基本要求
小学语言文字工作的基本要求
小学语言文字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教职工普通话的要求
1、凡是本校的教职工,在教学和集体活动中必须坚持使用普通话,否则不得参加教学评估,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不得评为先进个人。
2、将普通话达到相应等级作为录用教师和对教师进行业务考核的一项条件。
3、规定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其他学科的教师不低于二级乙等。
二、学生普通话的要求
1、学生在校园内说普通话。
2、如果发现某班有不说普通话的现象,要在班级评比中酌情扣分。
三、学校印刷的文件,宣传材料,出版的图书馆报刊(有特殊需要的专案,文章除外),开发的中文信息处理用字库,颁发的奖状,奖品,证书,制作的各种标牌,课堂板书,各种教具,板报,宣传栏,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错别字.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会标,标语,请柬等用字,必须达到文字规范的要求。
四、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知识教育和用字规范基本功训练.在校本课程中开设有关文字规范化知识的系列讲座。
五、每学年学校开展一次以上普通话演讲比赛,对优秀者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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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基本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和市教委、市语委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推进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加大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抓好普通话的推广活动,切实提高全校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使语言文字工作与校园文化、精神文明建设、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和学校的各项教育工作结合起来,更好地为学校的教育事业服务,特制定本要求:
一、常规管理
1.将语言文字工作列入学校常规管理工作中,分管领导每个
学期至少召开2次会议。
2.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内容,营造语言文字规范化氛围,主管领导认真检查落实。
3.校园设警示标语牌、永久性标语牌;在学校走廊、张贴有关于讲普通话的宣传标语,时时提醒学生养成加强说普通话的意识;在教学楼、图书室等公共场所设“请说普通话,请用规范字”的提示牌;使校园内形成人人都说普通话,都使用规范汉字的氛围。
4.对校内所有公示牌、上墙的制度、办法及所发文件、所写文字材料负责监督审查,对不规范用字现象要立即纠正、整改。
5.校名牌、楼名牌、室名牌及校徽;学校的公文、文件头和校刊校报的刊头报头学校的公章、印鉴、图章;自编自印的各类印刷品等几个方面的用字必须规范化、标准化。
二、教学管理
1.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教育中应使用普通话,在板书、批改作业、家校联系册、科研论文、案例等中写规范汉字;每学期对教师教案、板书、论文、科研材料等进行一次抽样检查。
2.加强对各类教材、教辅读物、讲义、试卷、教案、等用语用词的规范审核把关。
3. 在听课、评课等教研活动中将用语用字规范作为考核指标之一。
三、师资管理
1.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录用教师条件,新教师上岗条件,教师续教育内容。
2.把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作为对教师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3.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能力纳入教师业务学习、职后培训、教学基本功训练的基本内容。
四、学生管理
1.“各科教学都应加强对学生规范意识和能力进行培养”和“作业规范”提出了明确要求:课堂中与教师和同学交流必须使用普通话,语言力求清晰明了。
作业书写工整,不写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
2.学生在校园内讲普通话,写规范字是学生行为规范的基本要求。
3.将语言文字规范意识、语文综合能力等纳入学生评优评先的基本条件。
学生不会说普通话的,不能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五、德育工作
1.开展多层次的普通话演讲、朗诵、书法及规范字知识竞赛、口语表达争章活动,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水平;每年9月开展“推普宣传周”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2.校广播站每学期播出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内容2次以上;每学期出1期以上的专题黑板报,积极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3.开展形式多样的推普活动;开展普及普通话专题宣传活动,提高师生语言文字水平;开展综合性社会实践活动,参与社会语言文字工作,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
六、奖惩制度
1.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
2.学校拨出一定的活动经费,用于对本校师生开展各类常规活动竞赛的奖励。
3.在语言文字规范化活动中,对于做得好的个人和班级作为评选优秀个人和优秀集体的依据之一。
4.在语言文字规范化活动中工作不力,不规范用语、用字的个人,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度的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