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证核发办理流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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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证核发办理流程标准

1 使用范围

本流程适用于磁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办理林权证核发的工作。

2 设定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条;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四、五、六条

3 受理对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4 申请材料

4.1林权登记申请表

4.2个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4.3申请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证明材料

4.4林地、林木承包合同书

4.5退耕换林地块应提交原土地权属证明和造林验收合格证

4.6经营范围图或示意图

5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公示期除外)。

6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7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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