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证核发办理流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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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证核发办理流程标准
1 使用范围
本流程适用于磁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办理林权证核发的工作。
2 设定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条;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四、五、六条
3 受理对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4 申请材料
4.1林权登记申请表
4.2个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4.3申请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证明材料
4.4林地、林木承包合同书
4.5退耕换林地块应提交原土地权属证明和造林验收合格证
4.6经营范围图或示意图
5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公示期除外)。
6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7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