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
教职工代表大会规章制度(3篇)

教职工代表大会规章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和基本制度,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进行民主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
为保证教职工能正常行使合法权益,特制订此制度。
一、总则:教代会接受学校党委(总支、支部)的领导,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行政指挥系统的权威;校长尊重教代会行使民主监督的权力,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接受教代会的检查和监督。
二、任期:教代会每____至____年为一届,一般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
经学校党组织、校长、学校工会委员会或三分之一以上教职工代表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三、成员: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教职工均可选为教职工代表,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____至____年,可连选连任。
教师应不少于代表总数的百分之七十。
四、召开: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有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非经教代会同意不得修改。
五、教代会职权:1.定期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教改方案、财务预决算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通过校长的任期目标、岗位责任制、教职工的奖惩办法及其它重要的规章制度。
3.审议决定学校福利费管理使用办法,教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及其它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4.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六、其它:学校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做好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上级教育工会有指导、支持和维护教代会正确行使职权的责任。
教职工代表大会规章制度(2)是为了规范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和运作,确保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顺利进行,保障教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教职工的团结和发展。
下面是教职工代表大会规章制度的一般内容:1. 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章程和相关规定,坚持民主、平等、自愿、独立、开放的原则。
2. 代表资格:教职工代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身份合法、德才兼备、公正无私、代表选区教职工的共同利益。
教职工代表大会操作程序

教职工代表大会操作程序第一篇:教职工代表大会操作程序教职工代表大会操作程序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基本制度。
为帮助各类院校全面推行这一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具体工作实践,特制定《关于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操作程序》。
1.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操作程序(1)学习宣传阶段。
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组织教职工学习《工会法》、《劳动法》《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民主管理的规定,广泛宣传教代会的性质、意义、任务、职权,引导广大教职工自觉发挥主人翁作用,积极参加院校民主管理。
(2)筹备工作阶段。
①成立筹备工作小组,由学院党、政、工和有关职能人员组成,在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教代会的各项筹备工作,认真制定筹备方案,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各自责任。
同时,向上级教育工会报告,征求对筹备方案的意见,接受业务指导。
②选举教职工代表。
制定下发选举教职工代表的方案,根据学院教职工人数,确定教职工代表总数和名额分配、代表构成比例。
划分选区,一般应以教研室或系为选举单位。
教职工代表应有一定的政治觉悟、政策水平和议政能力,自觉遵纪守法,联系群众,做好本教职工作,在教职工群众中具有一定的威信。
选举教职工代表应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代表候选人由教职工群众充分酝酿后协商推选产生。
正式选举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教职工参加,得到选区教职工总数一半以上的选票才能当选。
选举结束后,填写教职工代表登记表,并汇总上报。
③确定教代会议题。
教代会的议题,是列人大会议程、提交教代会讨论审查的问题。
教代会的议题应是围绕学院教育、教学管理中的重大决策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广大教职工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重大问题。
可在认真调查研究、听取方方面面意见的基础上,由教育工会和学院行政机构研究提出建议,待教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审议通过。
④征集、处理提案。
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是提请教代会讨论、决定、处理的方案和建议。
提案的内容必须是涉及学院教育与教学管理、内部分配、劳动保护、规章制度、生活福利等重大问题。
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来源:院(党)办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学校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学校的民主政治建设,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保证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主人翁责任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简称教代会)是全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条教代会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三者利益的关系;动员教职工以主人翁的态度,集思广益,群策群力,为学校的发展建设多作贡献,为使学生成人、成才、成功,把我校建成国内一流的民办外国语大学,完成与国际接轨,最终实现民主化、法制化、国际化的办学总体目标而奋斗。
第二章职权第三条教代会根据国家政策和法规,在学校的权限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院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及其它与学校发展相关的重大问题,对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讨论审议学校人事制度改革、考核方案、奖惩规定及其它有关规章制度,对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各级领导和行政部门应认真对待、处理教代会提出的议案和提案,尊重和支持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的职权,并接受教代会的检查和监督。
第三章教职工代表第五条学校的正式教职工(不含外教)均有资格当选为代表。
第六条教职工代表必须具有较高素质,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大公无私,办事公道,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水平、工作能力和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意识。
思想活跃,关心学校大事,敢于发表意见,热心为群众服务。
在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中发挥骨干带头第七条教职工代表以院、系、部、处、室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参考范本(7篇)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参考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法》和《教师法》的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以下简称教代会),使教职工代表在审议并通过学校发展的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和维护教职工权益等方面发展重大作用。
第三条教代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的机构。
第四条教代会在学校党总支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党政和教职工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第六条教代会在本校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园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则、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及其他有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岗位责任制方案、聘任制实施方案、人事制度改革方案、考核办法、奖惩规定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基本规定制度,由园长颁布实施。
(三)审议决定教职工福利费管理使用的原则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事项。
(四)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建立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制度。
对于学校各级领导可以进行表扬、批评、推荐。
(五)收集、审议和讨论教职工提案,提请并监督有关部门监督办理。
教职工(代表)大会形成的决议、决定,全体教职工都应遵守;教职工(代表)大会尊重和支持园长行使职权,维护园长的指挥权威。
园长要尊重和支持教代会参与管理幼儿园工作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为教代会正常活动提供条件,自觉接受教代会的民主监督。
第三章教职工代表第九条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我校在职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
第十条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代表的构成,应即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照顾到学校各方面人员,又体现以教学、科研人员为主的原则,其中教师(包括教学、科研辅助人员)代表一般不少于百分之六十。
职工代表大会操作规程(模板)

职工代表大会操作规程(模板)职工代表大会操作规程(试行)为指导企事业单位实施《xx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规范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职工民主管理权利,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依据《xx省职工代表大会操作规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职代会会前的主要工作要求(一)建立制度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xx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本单位的职代会制度,主要内容包括:职代会职权、职工代表权利和义务、工作制度和民主管理其他形式。
职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要将召开职代会列入单位年度工作安排,按期实施。
职代会实行届期制,每届任期与工会相同,到期应当及时换届。
因企业发生某些重大变化,职代会需要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应由企业工会写出书面报告,报上一级工会同意后实施,但提前或者延期换届时间不得超过半年。
(二)确定议题职代会召开之前,企事业单位应根据职代会职权结合本单位经营发展的重点工作和职工关注的劳动权益热点问题确定本年度职代会中心议题。
职代会议题可以由工会征求职工意见后提出,也可以由经营者提出,工会与企业协商确定。
议题确定后,由工会牵头,有关方面参与,共同做好会议筹备工作。
职代会闭会期间,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联名要求召开职代会,工会应当及时摸清事由。
职工代表所提意见、要求基本合理,工会应积极与行政沟通,召开职代会;职工代表所提问题属于有关工作未做细,在认真进行整改的同时,工会应会同行政共同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
(三)征集提案工会应发动职工围绕职代会议题开展提案征集活动。
提案由职工代表在征集所在选区职工意见后提出。
提案可以由职工代表个人,也可以由多名代表联名以书面形式提出。
工会应指导帮助职工代表提高提案质量;并及时将提案整理分类,确定整改落实部门和办结、答复时间,送经营者阅处后交有关部门办理。
工会对上届职代会提案处理和落实情况进行汇总,做好向职代会报告准备。
已被采纳并在实施中产生效益(效能)的提案,可以建议单位给予相应的奖励。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7篇)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一、学校建立教代会制度有哪些法律依据。
《____宪法》第二条规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教育法》第三十条规定。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____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高等教育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高等学校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____形式,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教师法》对教代会民主管理也作了明确规定。
二、高校教代会制度是怎样建立和发展的。
____年,教育工会恢复____活动后,参照企业实行职代会制度的经验,在____、____部分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开展建立教代会制度的试点工作。
____年____月,教育部和全国教育工会联合颁发了《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
同年____月,____作出的《____教育体制改革____决定》指出:要建立和健全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国家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发布了《高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明确教代会的定位,科学界定教代会的职权,为新时期完善高校教代会制度,进一步推动教代会制度建设进入全面发展阶段,提供了政策依据。
三、我校本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是第几届,何时召开的。
____理工大学第____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于____月____日至____日与校第____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同时召开。
四、学校____要建立教代会制度。
首先,这是落实__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需要。
要办好学校必须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教代会能够集思广益,在办学中发挥重要作用。
其次,是保障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需要。
第三,是加强和推进基层民主建设的需要。
第四,是进一步改革完善学校管理体制的需要。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教代会在同级____领导下开展工作。
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

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一、引言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内部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促进教职工的参与和民主决策,维护教职工的权益,推动学校的发展。
为了确保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工作规程,明确各项工作流程和相关要求。
二、组织机构1. 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由学校领导担任主席团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主席团负责大会的组织和主持工作。
2. 代表选举委员会:由学校工会主席担任委员长,代表工会和各个职能部门的代表组成。
代表选举委员会负责代表的选举工作。
3. 大会秘书处:由学校工会负责人组织,负责大会的日常工作和文件管理。
三、代表选举1. 代表资格:教职工代表应具备下列条件: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具备一定的专业水平,代表群众利益的能力。
2. 选举程序:a. 代表候选人提名:教职工可以自荐或由他人提名。
提名应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个人简介和竞选宣言。
b. 代表候选人公示:代表候选人名单应在学校内部公示一周,以便教职工了解候选人的情况。
c. 代表选举:代表选举应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结果由代表选举委员会进行统计和公布。
四、大会议程1. 大会召开:大会应至少每年召开一次,由主席团决定召开时间和地点,并提前通知全体教职工。
2. 大会议程:大会议程应包括以下内容:a. 开幕式:由主席团主持,宣布大会开幕。
b. 工作报告:学校领导应向大会汇报学校的工作情况和发展计划。
c. 代表发言:代表可以就学校的工作进行发言,提出建议和意见。
d. 决策事项:大会应就学校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和决策。
e. 闭幕式:由主席团主持,宣布大会闭幕。
五、大会决策1. 决策程序:大会决策应采取表决的方式进行,简单多数原则决定决策结果。
2. 决策事项:大会决策的事项应涉及学校的重大发展方向、教育教学改革、教职工权益保障等方面。
3. 决策结果:决策结果应及时公布,并由学校领导负责执行。
六、大会记录与宣传1. 大会记录:大会秘书处应做好大会的记录工作,包括会议纪要和决策结果的整理和归档。
教职工代表大会规章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规章制度
1. 名称: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代表大会)。
2. 目的:代表教职工的利益和意见,参与学校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3. 组成:代表大会由学校所有教职工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代表人数根据学校教职工总人数确定。
4. 选举: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由学校教职工自行组织实施,选举原则公开、平等、民主。
选举程序包括提名候选人、公示名单、遴选代表等环节。
5. 职权:代表大会有权决定有关学校管理、发展与改革的重大问题,包括制定和修改学校章程、规章制度;选择和解聘学校领导,批准学校财务预算和年度工作计划;审议学校重大决策等。
6. 开会:代表大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会议由代表大会主席团组织召集,代表大会主席团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7. 决策:代表大会依据代表大会规程进行决策,决策结果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形式公布。
8. 议事程序:代表大会按程序进程进行讨论和表决,代表享有发言权、提案权和表决权,主席团负责会议的主持和秩序维护。
9. 规章制度:代表大会有权制定和修改有关代表大会的具体规程和规章制度,确保代表大会的工作顺利进行。
10. 遵守法律法规:代表大会及其代表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和工作环境。
11. 代表权益:学校应当为代表大会和代表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支持,保障代表的权益。
12. 监督机制:代表大会有权监督学校的各项工作和决策,学校应当积极配合代表大会的监督工作。
以上是一份教职工代表大会规章制度的概述,具体实施细则可以根据学校具体情况进行制定和补充。
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

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教职工代表大会是一种重要的民主管理机制,旨在促进学校内部的民主决策和合作。
为了保障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顺利进行,制定一份详细的工作规程是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规程,包括会议召开、代表选举、议程安排、表决程序等方面的内容。
一、会议召开1.1 会议召开的目的和原则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旨在增进学校管理的透明度和民主性,促进教职工的参预和表达意见。
会议召开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公约的原则,确保代表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1.2 会议召开的程序会议的召开应提前通知所有教职工代表,并明确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程。
通知可以通过学校内部的通讯工具、邮件或者公告等方式进行。
会议的召开时间应充分考虑到教职工的工作安排和时间。
1.3 会议主持人和秘书会议主持人负责主持会议的进行,确保会议的秩序和效率。
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和文件的整理工作,确保会议决议的准确记录和传达。
二、代表选举2.1 代表选举的原则和程序代表选举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每位教职工代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得到充分保障。
选举程序应包括提名、公示、投票和计票等环节,并确保选举结果的公正和透明。
2.2 代表选举的人数和比例代表的选举人数和比例应根据学校教职工总数和组织结构来确定。
可以根据不同的职能部门、学科领域或者年龄段等因素设定代表名额,以确保各个群体的利益得到充分代表。
2.3 代表选举的周期代表选举的周期普通为一至两年,具体周期可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在每次选举结束后,应及时发布选举结果,并组织新一届代表的培训和交接工作。
三、议程安排3.1 议程的确定和公示会议议程应提前确定,并通过学校内部的通知方式进行公示。
议程的确定应充分考虑到教职工的关切和需求,确保代表大会的议题涵盖各个方面的重要问题。
3.2 议程的组织和调整议程的组织应根据议题的重要性和紧急程度进行安排,确保会议的时间合理利用和议题的充分讨论。
如有需要,可以根据代表的提议和意见进行议程的调整和补充。
2024年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

2024年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教职工权益,促进校园发展,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任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全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管理决策的重要途径,其主要任务包括:1.讨论和审议教职工关心的重大问题,如薪酬福利、教学改革、职称评定等;2.监督学校领导班子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确保学校各项决策符合教职工利益;3.选举和监督教职工代表会的工作,促进教职工代表事务的透明和公正。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1.代表产生(1)代表产生方式:按照选举产生的方式,根据教职工总数相应比例选出代表。
代表样例可通过电子投票或实地投票产生。
(2)代表产生周期:每届代表产生周期为两年,并可连任一届,累计不超过四届。
(3)代表产生数量:代表总数根据学校教职工的规模来确定。
2. 代表的条件和义务(1)具有中国国籍;(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3)热心教师事业,乐于为教职工服务。
代表有权参与代表大会的讨论和决策,并对其所选出的代表会进行监督。
四、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运行1. 代表大会的召开(1)代表大会定期召开,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需要增加会议次数。
(2)代表会议可以由校领导或代表会会长召集,也可以由代表会的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联名要求召开。
(3)代表会议可以线下或线上召开,线下召开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代表,并提供场地和相关材料。
2. 代表大会的议程(1)代表大会议程由召集人和代表会议筹备组共同确定;(2)代表大会议程包括但不限于:选举主席团、讨论和审议重大问题、监督学校工作等。
3. 代表大会的决策(1)代表大会对教育教学改革方向、教师待遇、教育经费使用等重大问题进行决策;(2)代表大会决策的内容必须符合学校校务公开和民主集中制原则;(3)代表大会决策需要通过广泛征求基层教职工意见,并进行投票表决。
五、教职工代表会的工作1. 教职工代表会的组织(1)代表会的主席由代表会选举产生;(2)代表会设立常务委员会,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和决策。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施细则(完整版)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施细则(完整版)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在校工会领导下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力的机构。
第二章教代会的职责和权利第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团结教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完成教育教学各项工作任务。
2、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重大工作、发展规划、改革措施和规章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讨论通过教职工生活福利方案。
3、积极支持校长履行职责,及时收集反馈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对学校工作实行民主监督。
4、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
5、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关心教职工生活。
第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要积极支持校长行使决策权和指挥权,要维护校长的权威。
校长要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尊重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民主管理权利,实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定,负责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应由行政方面处理1/ 13的提案,并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检查和监督。
第三章教职工代表第五条凡是享有政治权利的本校正式教职工,均可被选为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第六条教职工的代表,以工会分会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第七条教职工代表的选举要坚持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相结合的原则,代表中应有教师、领导干部、职工,其中任课教师不得少于百分之六十。
第八条教职工代表每三年改选一次,可以连任。
教职工代表对全院负责。
学校全体教职工有权依照民主程序,监督或撤换本校的教职工代表。
第九条根据需要,教职工代表大会可以确定若干特邀或列席代表。
第十条教职工代表的权利:1、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自主地、充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参加关于学校决策的讨论。
3、有权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对学校执行教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有权参加评议学校工作和行政领导干部。
第十一条教职工代表的义务:2/ 13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思想觉悟、业务水平和参加管理的能力,积极参与学校教改工作。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XX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程序,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权利,根据《教育法》、《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第三条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审议学校的重大决策和规章制度;监督学校行政管理工作;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代表大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代表大会设主席团,由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大会期间的组织领导工作。
第六条代表大会设秘书处,负责大会的日常工作和文件资料的管理。
第七条代表大会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负责研究、审议和监督有关专项工作。
第三章代表第八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由全校教职工按照规定的比例选举产生,代表任期一般为三年。
第九条代表应当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热心公益事业,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第十条代表有权提出议案,参加讨论和表决,对学校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四章会议第十一条代表大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临时召开。
第十二条代表大会的召开,由主席团召集,并提前通知全体代表。
第十三条代表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举行。
第十四条代表大会的决议,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第五章议事规则第十五条代表大会的议事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十六条代表大会议事程序包括提出议案、审议议案、表决议案等环节。
第十七条代表大会的议案由代表提出,也可以由学校行政机关或者其他组织提出。
第十八条代表大会的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或者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
第六章监督与问责第十九条代表大会对学校行政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二十条代表大会对代表和工作人员的失职行为有权进行问责。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2篇)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一、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广大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一种组织形式。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令、法规,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条例、决定、决议和指令,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维护和落实教职工的各项民主权利,协调学校内部矛盾,支持和监督行政领导的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为提高教职工队体的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而开展工作。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都要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全体教职工(代表)的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
四、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教职工民主选举,报学校党支部审查批准产生,凡本校享有公民权的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代表名额根学校教职工总数确定合理比例,代表应包括学校党政工团在内的各类人员,代表名额可占全校教职工总人数的1/4到1/3,其分配要体现教师为主,教师代表一般不低于代表总数的____%,具有群众性和代表性,代表产生后,编成组参加大会,根据需要可邀请有关领导干部,教职工为列集代表参加会议,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有发言权,但不享有选举权和表决权。
五、在一般情况下,学校每年召开一至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教职工(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应三分之一以上教职工(代表)的要求,可以召开等临时会议。
六、教职工(代表)大会委托学校工会委员会为其闭会期间的常设工作机构。
学校工会委员会要负责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筹备工作,会议期间的事务工作。
七、大会主席团议员由筹备组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后提名,党支部审查同意,由教代表预备会议正式表决产生。
主席团一般为____至____人,主持召开本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八、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1、听取和讨论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发展计划,改革方案,工作计划,财务预决算,教师队伍建设等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设。
2024年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五篇)

2024年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学校管理体系中行使民主权利、实现民主管理与监督的基本制度和重要形式。
同时,教代会是学校领导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关键渠道。
第三条教代会在运行过程中,应坚定不移地遵循党的基本路线,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妥善处理国家、学校及教职工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共同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圆满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
第四条教代会在学校党总支的坚强领导下开展工作,并严格依照既定程序行使职权。
第五条教代会的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第六条教代会在本校授权范围内,具体行使以下职权: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并就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工作报告及其他关乎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二、讨论并通过学校提出的校内教职工聘任、奖惩、分配改革的原则、办法以及涉及教职工权益的其他重要规章制度,经审议通过后由校长颁布实施。
三、审议并决定学校提出的各项决议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以及涉及教职工生活福利的其他事项。
四、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积极参与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工作,并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候选人。
第七条校长需于每学年初向教代会报告工作,认真听取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
同时,应积极处理教代会提交的提案,全力支持教代会依法行使民主管理职权。
学校领导和各职能部门应高度重视教代会的决议和提案,并认真贯彻落实。
第八条教代会在学校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应充分尊重和支持校长及领导班子依法行使指挥职权。
第九条关于教职工代表的选举产生及代表资格的调整、撤换与增补,具体规定如下:一、代表的构成应全面考虑学校各方面人员,同时突出教学工作的核心地位。
总代表人数应占教职工总人数的____%(其中教师代表比例一般不低于____%),并注重老、中、青、妇及非中共党员等比例结构的合理性。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职工是学校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主体。
在学校党组织和行政领导班子的领导下,教职工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认真落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的各项具体工作任务,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希望大家喜欢!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1一、学校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
教职工代表大会不设常设机构。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规定程序行使职权。
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享有以下权利:1.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通过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及其他有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 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聘任实施方案、考核办法、奖惩规定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大规章制度。
审议学校及工会经费的收支情况。
3. 评议、监督学校领导干部,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员的人选。
4. 校长定期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认真对待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提案,尊重和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5. 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及行政系统依法行使行政管理的职权,协助校长及行政系统开展工作。
6. 教职工代表一般以教研组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其中教师代表占60%以上女职工代表应按学校人数比例分配,少数民族代表要有一定比例。
7. 教职工代表任期一般为3年,可以连选连任。
8. 教职工代表大会每3年为一届,一般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代表大会,每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
9.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代表总数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10.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应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和教职工的普遍要求,经主席团审议后,提请大会通过。
11.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应得到认真贯彻,代表提案应得到及时处理。
贯彻、处理的情况应在下次大会上提出报告。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情况应向教职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教代会工作规程

中小学校教代会工作规程(摘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规范教代会工作程序,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法》等法律、法规,而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教代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和基本制度。
各学校有必要建立和健全教代会制度,充分发挥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
第三条教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四条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一般每年召开一至二次;教职工代表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五条工会组织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教代会的职权第六条教代会一般行使四项职权(即: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
(一)审议建议权的基本范围、特点、程序1、审议建议权的基本范围:听取和讨论校长工作报告,对校长工作报告和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重要改革措施、教职工队伍建设及学校其他有关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审议和提出建议。
2、审议建议权的特点:审议建议权与教代会其他职权相比,有两个明显的特点。
一是内容最重要。
审议建议权所包含的内容,均属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方面重大决策,直接关系到学校办学方向,关系到教职工队伍建设和培养目标的实现。
校长把重大决策提交教代会讨论审议,目的在于听取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使决策更科学、更正确;同时也可以使教职工进一步了解学校发展目标,达到上下沟通、群策群力。
二是最终决策权属于校长。
教代会审议学校重大决策,通过讨论审议提出意见和建议,最终由校长根据教代会的审议情况作出决策。
教代会只对决策的实施作出决议。
3、审议建议权的程序:(1)校长(学校行政)提出重大决策的目标、措施和依据等意向,向工会通报。
工会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收集有关信息。
(2)在校长起草工作报告或决策方案期间,工会要向校长反馈信息,同时在决策方案形成过程中参与意见。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章程(模板)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关于教育体改的决定》要建立健全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学校决定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在校党总支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第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具有广泛群众性、代表性、确定职权和组织原则的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管理体制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教职工代表大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行使管理学校的民主权利,它的决定、决议对全体教职工都具有约束力,具有很大的权威性。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由教育工会作为常设工作机构,可以保证它在闭会期间也能组织教职工代表开展经常性的民主管理工作。
第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协调学校内部矛盾,支持和监督学校行政工作,团结和动员广大教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调动全校教职工的积极性,保证完成学校各项教学任务,沿着教育改革的正确轨道,把学校办好。
第四条XX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第五条XX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和其它教学及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讨论和通过由校长提出的学校内部改革方案岗位责任制方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工资调整实施计划、教职工奖惩办法以及其它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由校长颁布施行。
在全校范围内,审议学校的经费和教职工集体福利等事项,并就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提出建议。
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建立定期评议干部的制度,根据其在职期间的业绩进行表扬或批评。
必要时可建议上级机关给予嘉奖、晋升,或予以处分、免职。
第六条校长要尊重和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民主管理的职权,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认真研究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决议和提案,并负责领导行政职能部门予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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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目录一、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程序二、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的行使三、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四、乡镇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五、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结合六、附则一、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程序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行使职权。
教代会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和健全必要的民主程序,使之制度化、规范化。
(一)选举教职工代表的程序1、教代会三至五年为一后,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至五年,可以连选连任。
2、凡学校中享受政治权利的在职教职工,只要群众拥护和信赖,均可当选为教代会代表。
各校应从实际出发,制定代表的具体条件。
3、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一般应选为代表,但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到有关选举单位参加选举,不能设“当然代表”。
4、教职工人数在五十人以上的学校,建立教代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占学校教职工的比例,可按各校实际确定,一般在30%左右。
教职工不足五十人的学校,建立由全校教职工参加的教职工大会制度,其性质、职权、工作程序与教代会相同。
5、教职工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
代表中应有教师/管理人员、领导干部、校办企业职工,其中教师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百分之六十,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女教职工和青年教职工应占适当比例。
6、教职工代表的产生(1)由学校工会制定选举代表的方案。
根据学校教研组室的情况和各类人员构成状况,确定选区、代表名额、代表条件、各类代表所占的比例、选举步骤、方法和具体要求等。
(2)工会应向全校教职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大家选好代表,开好教代会。
(3)教研组室工会小组召开会议,按照代表名额和条件,商定教职工代表候选人名单,并由教职工直接选举,过半数票才能当选。
(4)选举单位(选区)将选举结果报告工会,由工会或教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审查当选代表是否本校享受政治权利的在职教职工,是否符合民主选举的程序、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代表条件。
资格审查有效后,张榜公布,并发给代表证。
(5)按选举单位(选区)建立教职工代表组(团),民主选举正副组(团)长。
7、教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代表的权利:(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有权自主地、充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参加学校重大决策的审议、讨论;(3)有权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有权对学校任何部门和领导人提出建议、批评;(4)有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以及对教代会决议、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的权利;(5)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受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时,有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的权利。
代表的义务:(1)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基本线路、方针、政策的国家的法律、法规,提高政治觉悟和民主管理的素质与能力;(2)积极参加教代会活动,认真宣传、贯彻大会决议,完成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3)联系教职工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4)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8、代表的调动、退休和罢免、撤换(1)代表在学校内部调动工作,其代表资格予以保留,参加调入部门代表组(团)活动。
代表调离学校或任期未满退休的,其代表资格自行中止。
(2)代表对选举单位教职工负责。
教职工或原选举单位,发现代表违法乱纪或严重失职可以向工会提出罢免或撤换的要求。
罢免或撤换代表,须经原选举单位教职工讨论,并获得全体教职工过半数的同意。
对被罢免或撤换的教职工代表,要及时书面报告校工会,经工会讨论通过后,宣布撤消其代表资格。
(3)代表出现缺额,学校工会可以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补选。
补选代表的条件和程序与选举代表相同。
9、代表的培训学校工会应在党组织的统一安排下,有计划地对代表进行培训,着重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现代科学管理知识和民主管理的理论和方法等。
10、教代会的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1)教代会根据需要,可设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
(2)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由工会或教代会筹备组提名,经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协商产生。
但总数不宜超过正式代表的五分之一。
(4)列席代表一般是未被选为正式代表的单位党、政、工、团主要领导(也可扩大到中层主要负责人);特邀代表一般是有影响的民主党派人士、退离休干部、教职工家属。
㈡教代会提案的征集和处理程序1、教代会要建立健全提案征集、处理制度。
2、由工会或教代会提案小组印发提案表,在教代会筹备工作开始时发给教职工代表。
征集提案的起讫时间由提案组决定,并告示全体代表。
3、提案内容应围绕教代会中心议题及教职工最关心的问题。
4、提案应由一人提议2人附议(署名)提出,也可以以代表组(团)名议集体提出。
每个提案应包括案由、处理办法和整改措施等内容。
对无计名提案,要慎重处理。
5、提案处理和落实(1)提案审议。
由教代会提案小组(或工会)以提案表为依据,根据以下标准审议:一看有没有实施价值和实施可能;二看是否正确体现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三看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和提案要求。
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都应立案。
(2)提案登记。
立案的提案应分类登记,由工会或提案小组转给校长签署意见后交承办部门。
承办部门应定人、定时认真处理。
(3)承办部门接到提案后,应尽快(一般在一个月内)作出解答或提出处理意见。
凡是有条件落实的提案,应边征集边处理,以提高代表对提案的积极性。
对涉及几个部门负责的提案,应与有关部门协商,予以妥善解决。
要做到条条有答复,件件有着落。
处理意见和落实情况应通过各种形式反馈给提案人,并认真听取提案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
6、提案小组或工会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承办部门对提案处理的情况。
7、所有提案处理完毕之后,提案表及处理情况记录应交工会存档备查。
8、提案小组应在下次教代会上,对立案提案的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汇报。
9、对没有立案的提案,提案小组或工会应向提案人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㈢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的程序学校教代会一般每年召开一至二次。
每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
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需有代表总数半数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召开教代会一般应做好四个阶段工作:第一阶段:筹备阶段。
主要是确定议题、起草文件和征集提案。
1、在党委(或党支部,下同)领导下,成立有党、政、工有关部门参加,由工会牵头的大会筹备机构(如筹备委员会等),根据需要设立若干工作小组进行筹备工作(诸如秘书组、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提案审查小组、宣传组、会务组等)。
2、换后改选时,制定会议正式代表、特邀代表、列席代表的名额分配、代表条件,选举办法、代表团(组)划分(一般以行政建制或分工会为单位)等方案。
3、征集大会提案和培训代表,并对提案进行归纳、整理、审查、立案。
4、大会召开前(一般在一个月左右),学校党政工在调查研究、明确指导思想的基础上,提出本次中心议题的建议。
大会的中心议题,必须围绕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心任务,针对学校改革、管理、分配制度和教职工最关心的“热点”问题来确定。
每次大会要突出一至二个中心议题,不能事无巨细,把所有问题都列为中心议题。
5、有关部门需提交教代会讨论、审议通过或者决定的文件,须经党政工联席会议讨论同意,并于会前十天印发给教职工代表,以便代表有时间思考和征求群众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6、安排民主评议干部时,制定民主评议干部方案。
7、在广泛征求各代表团(组)意见的基础上,由工会提出大会主席团组成人员的推荐名单和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或委员会)组成人员推荐名单,并按有关程序提交预备会议讨论通过。
8、学校行政负责起草校长工作报告并拟好提交大会审议的方案。
工会、教代会工作小组(或筹备组)抓紧做好需向大会汇报的准备工作。
9、教代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合并召开的还要做好工代会的准备工作。
10、做好会议经费预算(由行政开支)。
11、由学校党委(党支部)发出召开教代会的通知或由党委(党支部)批转工会关于召开教代会的报告。
12、填写召开教代会报告表,报上级教育工会。
第二阶段:开好预备会议。
教代会预备会议由工会主持,全体教职工正式代表参加。
预备会议的主要任务是:1、选举产生大会主席团(根据需要可设大会秘书长,秘书长一般由工会负责担任)。
(1)每次教代会应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主席团不实行常任制。
(2)主席团成员必须是同届教职工代表。
一般由党政工主要领导、教师代表及有关人员组成。
(3)主席团成员由教代会预备会议选举产生。
第一步在广泛征求各代表组(团)意见的基础上,工会提出主席团候选人初步名单;第二步召开党政工联席会议,协商确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单;第三步将候选人名单提交预备会议讨论通过。
(4)主席团的主要职责;主持召开大会;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听取和综合各代表组(团)对各项方案审议的意见;研究需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和决定的事项;起草大会决议;主持大会期间选举、表决等事项;处理与大会有关的其他问题。
2、召开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其主要任务是讨论通过大会中心议题和会议议程(草案),提交预备会议讨论通过。
3、听取工会或教代会筹备组关于教代会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讨论通过工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或代表增补情况说明。
4、民主评议干部时,通过民主评议干部方案。
5、通过教代会各专门工作小组名单。
教代会各专门工作小组的设置,应根据各校的实际需要而定。
一般可设提案小组、民主评议干部小组、教改工作小组和生活福利(分房)小组等。
每个专门工作小组一般由三至七人组成,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一至二名。
其成员一般在教职工代表中产生,如工作需要,也可以吸收不是代表的有关人员参加。
各专门工作小组组成人员,由工会在广泛征求各代表组(团)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初步名单,经主席团讨论同意,交预备会议讨论通过。
专门工作小组对教代会负责,在工会主持下完成教代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主要是:围绕教代会的中心议题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参与提交教代会审议的重要方案的讨论制定;提出与本专门工作小组有关重要问题的调查研究报告;根据各自的职责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日常民主管理活动;检查督促教代会决议、代表提案的落实,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等等。
6、通过决定大会其他事项。
7、党政领导讲话。
8、预备会议表决一般采取举手或鼓掌方式。
第三阶段:召开正式会议1、由大会执行主席核实出席大会的代表人数(与会代表超过代表总数三分之二,方可宣布开会)。
2、宣布大会议程。
3、由校长作工作报告(每年至少一次),有关领导讲话。
4、由行政有关负责人作专题议案的报告。
5、由工会主席或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分别向大会汇报上次教代会决议、决定落实、提案处理等情况,教代会提案小组作提案征集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