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教字〔2011〕149号(组织参加全市自制教具评选和教育技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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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教字〔2011〕149号
关于组织参加全市自制教具评选和教育技术论文评选的
通知
各乡(镇)中心小学、初中,县直各学校、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中小学自制教具水平,调动广大师生设计制作教具和运用教具开展教学活动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充分发挥教育技术装备资源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推动教育创新,提高教育质量,提升教师的应用水平,根据市局文件《关于公布2011年教育技术装备竞赛活动的通知》赣市教备字〔2011〕4号文件精神,组织我县师生参加两项竞赛活动的县级初赛,选送优秀作品参加市、省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中小学自制教具评选
(一)评选范围
在中小学各个学科教学中使用的,由教师或学生自己设计制作、在以往国家、省、市级自制教具评选中未获得奖项的自制教具,或虽曾获奖但作品有重大改进创新的自制教具(不含已生产的产品和纯计算机软件及声像资料)。

(二)评选条件
1、设计制作的教具符合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具有教学性。

2、教具展示的实验内容符合科学原理,具有科学性。

3、教具设计新颖,构思巧妙,具有创新性。

4、设计制作的教具能引发学习兴趣和思考,具有启发性。

5、教具取材料容易、易于操作、安全可靠、便于推广,具有实用性。

(三)申报要求
1、以学校为参评单位。

原则上各单位推荐上报作品不超过3件,其中学生作品占30%,合作作品的申报者不得超过3人。

2、参赛人员须提供教具设计制作的有关技术资料(包括制作原理、制作材料、制作方法、使用效果等)。

3、各单位于2011年9月15日前将参赛推荐汇总表(包括作者姓名、自制教具名称、工作单位、适用学科等)上交电教室。

4、参评教具和纸质技术资料及评审费一次性上交电教室。

(四)评选办法及奖项设立
1、根据参评教具的数量和适用学科进行分类评选。

2、作者现场演示和专家组评议审定后,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组织奖。

3、每件教师作品市局收取评审费60元,学生作品不收评审费。

二、全市中小学教育技术论文评选
(一)评选范围及论文内容
1、未参加过以往县级以上评选的物理、化学、生物、小学科学等实验教学、信息技术教育、图书馆学、教育技术管理及运用等科研论文。

2、在教育教学中结合学科特点,充分运用教育技术装备资源,对相关学科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反思、分析、研究、探讨。

(二)评选办法
1、以学校为单位推荐上报,原则上不超过5篇。

各单位要在初评的基础上,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推荐上报,杜绝网上下载抄袭现象。

每位作者限送一篇文章参评。

2、评审组按实验教学、信息技术、图书馆管理、教育技术管理及运用等类别进行分类评选,按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奖。

(三)参评要求
1、论文一律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

论文撰写要规范(包含题目、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等),论点要鲜明、论据要充分、逻辑要严谨、语言要流畅,字数一般不超过3000字。

论文需注明适用学科或类别,并提供作者相关信息(邮编、单位、姓名、职称或职务、电话、电子信箱等)。

2、各单位将推荐上报的论文电子稿、纸质稿、每篇论文评审费50元和汇总表(包括作者姓名、论文名称、工作单位等信息)于9月15日前上交电教室。

3、论文以原创作品为主,对网络下载抄袭的文章,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及所获奖项并进行全县通报。

4、将优秀论文推荐参加全市、省论文评选。

为了积极配合省市两项竞赛活动,选拔推荐优秀自制教具和优秀教育技术论文参加全省、全国评比,请各校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鼓励老师积极参与,充分利用暑假期间,构思作品、完善作品,为参加全市、全省竞赛做好准备。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自制教具教育技术论文评比竞赛通知
于都县教育局办公室校对人:肖华东2011年6月26日印发
共印9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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