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信贷业务手册
中国建设银行信贷业务手册信贷法律文书(制度范本、DOC格式).DOC
中国建设银行信贷业务手册信贷法律文书(制度范本、DOC格式).DOC4、1 概述4、1、1 定义信贷法律文书是指由建设银行签具的以及其他提供并被我行接受的主要涉及信贷经营业务,构成单方或多方权利义务关系、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件。
4、1、2 分类1、从形式上可分为:(1)标准法律文书。
标准法律文书是指法律文书条款由建设银行预先设定,建设银行与客户只能按照已经确定的条款签具或加入,而无权就固定条款内容提出修改的法律文书。
(2)非标准法律文书。
非标准法律文书是指由建设银行与客户协商拟定条款或者直接由客户提供并设定主要内容,具有多方或单方法律约束力的信贷文书。
相对于标准法律文书而言,其具有操作难度大、风险程度不易把握的特点。
(3)信贷诉讼文书。
信贷诉讼文书是建设银行作为一方当事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照不同的审判程序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诉讼书面请求。
诉讼文书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的体现,其作用可以引起不同的审判程序。
如为追偿贷款,依法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即引起诉讼程序的发生。
2、从内容上可分为:(1)合同协议类法律文书,包括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出具保函协议书、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进出口贸易融资额度(保证、抵押、质押)合同、信用证下的进口(出口)押汇合同、出口托收押汇合同、打包贷款合同、银企合作协议、借款展期协议书、借款债务转移合同等。
(2)保证和证明类法律文书,包括各种保函、银行信贷证明、贷款承诺书、贷款意向书、公开额度授信证书及其他由建设银行单方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3)诉讼类法律文书,包括起诉状、上诉状、撤诉申请书、财产保全申请书、支付令申请书、破产还债申请书和申请执行书等。
4、1、3 基本要求1、主体一方必须是建设银行,另一方是法人组织、其它经济组织或者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等;2、内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的金融政策;3、必须贯彻平等互利、等价有偿、自愿协商的原则;4、一般情况采用标准信贷法律文书;5、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中国建设银行信贷业务手册二篇第十六章信贷资产转让
16.1 概述
信贷资产转让是指建设银行与具备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根据协议约定相互转让本外币信贷资产的业务行为。
信贷资产转让的对象是具备贷款业务资格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可转让的信贷资产暂不包含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消费额度贷款、个人汽车贷款和个人信用卡透支等所有个人类贷款。
16.2 操作程序及要求
16.2.1 买断型信贷资产受让业务的操作程序和要求
转让申请可以由出让方主动提出,也可以由我行客户经理向金融机构客户营销,出让方需填写《中国建设银行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申请书》(见附件2-16-2)。
出让方必须具备以下资格:
1.出让方为在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金融机构法人。
2.出让方具有贷款业务的资格。
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加强金融同业合作,提高资产的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
根据协议约定,建设银行从境内其他金融机构有偿转入信贷资产。在此项业务中,建设银行是信贷资产的受让方,其他金融机构是信贷资产的出让方。
根据协议约定,建设银行向境内其他金融机构有偿转出信贷资产。在此项业务中,建设银行是信贷资产的出让方,其他金融机构是信贷资产的受让方。
买断型信贷资产转让价格为转让时的转让价款,转让价款由双方根据转让时的信贷资产本金、交易成本、出让人信誉、市场供求和风险状况等相关因素协商确定。
回购型信贷资产转让价格
回购型信贷资产转让价格为转让时的转让价款和回购到期时的回购利息构成,转让价款和回购利率由转让双方根据回购期限、交易成本、出让方信誉、市场供求和风险状况等相关因素协商确定。回购到期时,出让方应根据回购合同的约定,将回购利息一次性按期支付给受让方。
3.出让方应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完善的内控管理制度、良好的信誉和较强的风险防范能力。
中国建设银行信贷业务手册汽车消费贷款制度范本DOC格式
14.1 概述14.1.1 定义汽车消费贷款是指建设银行对在特约经销商处购买汽车的借款人发放的人民币担保贷款。
汽车指国家汽车产业政策所确定的汽车生产厂家生产的轿车、客车、货车等,具体品牌由各地一级分行根据市场需求及银企关系向总行推荐确认。
汽车特约经销商由二级分行根据经销商的资金实力、市场占有率和信誉进行初选,经一级分行确认后与经办行签定《汽车消费贷款合作协议》(附件2-14-1)。
14.1.2 对象汽车消费贷款的对象是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的中国自然人及企业、事业法人单位。
14.1.3 条件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自然人(1)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自然人;(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或易于变现的资产,足以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易于变现的资产指有价证券等;(3)在申请贷款期间有不低于建设银行规定的购车首期款存入建设银行;(4)提供建设银行认可的担保。
其中应要求其提供合法财产设定质押或抵押,或由银行、保险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我行不接受非本地户口的自然人以其贷款所购车辆设定的抵押。
(5)愿意接受建设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2. 法人(1)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2)在申请贷款期间有不低于建设银行规定的购车首期款存入建设银行;(3)提供建设银行认可的担保;(4)愿意接受建设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14.1.4 额度1. 借款人以可以质押的国库券、金融债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本行出具的个人存单质押的,或银行、保险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存入建设银行的首期款不得少于20%,借款最高限额为购车价款的80%。
保险公司提供分期还款保证保险的可视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但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应当由当地一级分行事先审定。
2. 借款人以所购车辆、房屋、其他地上定着物或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抵押的,存入建设银行的首期款不得少于30%,借款最高限额为购车价款的70%。
3. 借款人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方式(银行、保险公司除外)的,存入建设银行的首期款不得少于40%,借款最高限额为购车价款的60%。
中国建设银行信贷业务手册培训资料
9.1 概述9.1.1定义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商业汇票因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对商业汇票的承兑是指银行作为付款人,根据出票人的申请,承诺在汇票到期日对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我行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都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统一印制,并由总行组织定货和管理。
9.1.2对象经工商行政管理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
9.1.3 条件1.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帐户;2.以真实合法的商品、劳务交易为基础,并在交易合同中注明以银行承兑汇票作为结算工具和方式;3.出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到期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4.出票人已往与建设银行的信用业务往来信誉良好;5.能够提供符合下列要求的担保:(1)AA级客户按不低于出票金额的10%交存保证金,剩余部分提供经承兑银行认可的质押担保、抵押担保或第三方保证;(2)A级客户按不低于出票金额的20%交存保证金,剩余部分提供经承兑银行认可的质押担保、抵押担保或第三方保证;(3)BBB级客户按不低于出票金额的50%交存保证金,剩余部分提供经承兑银行认可的质押担保、抵押担保或第三方保证;(4)BB级(含)以下客户按出票金额的100%交存保证金;(5)BBB级(含)以上客户也可选择提供全额的质押、抵押或第三方保证。
AAA级客户可免于提供担保。
9.1.4期限商业汇票自出票日至到期日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9.1.5 金额建设银行每张承兑汇票金额不得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9.1.6 费用和罚息1.在办理商业汇票承兑时,每张银行承兑汇票按承兑金额的万分之五向出票人收取承兑手续费。
2.如果出票人到期未能兑付汇票款项,到期银行承兑汇票发生垫款的,对出票人尚未支付的汇票金额按照逾期贷款利率计收罚息。
9.2 操作程序建设银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操作流程如图所示:9.2.1受理商业汇票承兑业务的受理程序与本《手册》第一篇第二章《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2.2.1(以下简称《基本流程》)基本一致,但在各个不同阶段的工作内容应同时体现信贷业务的共性要求和商业汇票承兑业务的个性要求。
建行业务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
第二章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2.1对公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包括受理、调查评价、审批、发放及贷后管理五大阶段。
按照信贷业务先客户评级、后额度授信、再具体支用的原则,除总行特别规定可以不予确定授信额度的客户外,所有客户在我行办理具体信贷业务均应先评级并报批授信额度。
如下图所示。
2.1.1 受理受理阶段主要包括:客户申请——资格审查——客户提交材料——初步审查等操作环节。
受理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建设银行的信贷政策审查客户的资格及其提供的申请材料,决定是否接受客户的信贷业务申请。
2.1.1.1 客户申请该环节可以是客户主动到建设银行申请信贷业务,也可以是建设银行主动向客户营销信贷业务,请客户向建设银行提出信贷申请。
信贷人员既要认真了解客户的需求情况,又要准确介绍建设银行的有关信贷规定(包括借款人的资格要求、信贷业务的利率、费率、期限、用途、优惠条件及客户的违约处理)等。
2.1.1.2 资格审查1.客户资格要求:按照《贷款通则》的要求,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兼具经营和管理职能且拥有贷款卡(证)的政府机构。
其他经济组织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须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须经联营各方书面同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须经合作各方书面同意);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从事经营活动的社会团体;依法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但不具备法人地位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经法人书面授权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
客户向建设银行申请信贷业务,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
(1)客户基本条件①有按期还本付息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建设银行认可的偿还计划;②除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③在建设银行开立存款帐户(业务品种另有规定的除外);④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⑤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有关规定要求;⑥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的,新设项目法人的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总投资的比率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⑦持有人民银行核发的年检合格的贷款卡(证);(2)限制性条件客户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建设银行一般不接受其申请:①连续三年亏损,或连续三年经营现金净流量为负;②向建设银行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财务报告;③违反国家规定骗取、套取贷款,用借贷等行为以牟取非法收入的;④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使用外币贷款的;⑤违反国家规定用建设银行信用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或从事股票、期货、金融衍生产品等投资的;⑥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或严重有损于社会公益和道德的产品或项目的;⑦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未取得土地、环保、规划等有权部门批准的;⑧在进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合作、分立、产权有偿转让、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过程中,未清偿、落实原有债务或未对其清偿债务提供足额担保的;⑨有其它严重违法或危害建设银行信贷资金安全行为的;⑩列入建设银行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的。
中国建设银行信贷业务手册
中国建设银行信贷业务手册前言一、《信贷营业手册》的编写目标《中国扶植银行信贷营业手册》(以下简称《信贷营业手册》)的核心目标是贯彻履行全行的信贷政策,表现我行健康的信贷文化,为信贷营业规范化操作供给指南和依照,为信贷营业监督治理供给标准和标准。
(一)切实贯彻履行全行的信贷政策和策略。
《信贷营业手册》的重要目标确实是贯彻履行扶植银行的信贷政策和策略。
信贷政策是银行信贷工作的生命线,是信贷工作的目标、偏向和重点。
信贷政策的核心内容谅解银行成长的行业计策、产品计策、地区计策和客户计策,这些计策明白指出银行须要重点成长和支撑的范畴和对象。
信贷营业手册则是包管信贷工作向确信目标尽力的有力保证,也是信贷政策贯彻履行的落脚点。
《信贷营业手册》的内容是依照近年来数次信贷体系体例改革的情形,依照信贷政策、规章轨制的要求制订的,是对信贷营业的操作流程进行了从新的构建和设计,个中包含了我行今朝为客户供给办事的重要信贷营业品种,重点讲述了对信贷客户和项目进行评判的方法和要求。
是以,要赓续进步扶植银行信贷工作的效力,慢慢改良信贷资产的质量,宽敞年夜信贷营业的经营人员和治理人员就必须高度看重信贷政策,积极进修信贷政策,切实贯彻信贷政策,严格按照《信贷营业手册》的规定和要求,卖力操作履行,规范信贷营业的经营和治理。
(二)积极倡导和尽力培养健康的信贷文化。
《信贷营业手册》是扶植银行信贷文化的表现和细化,也是信贷文化传播和培养的重要门路。
本《信贷营业手册》积极倡导和尽力培养一种以强化规范意识、风险意识、客户和市场意识、成本和效益意识为特点的健康的信贷文化。
第一,规范意识是本《信贷营业手册》的容身点和动身点。
所谓规范确实是要求信贷营业的经营和治理要相符相干的规章轨制,经由必定的操作流程,以达到风险操纵的目标。
规范的营业法度榜样是对治理的各核心要素的充分表现,必定的情势是对内容的包管。
第二,信贷从业人员必须稳固建立风险意识,及时分析信贷营业的客户风险和经营风险,研究信贷风险的防范方法,包管信贷资金的安稳性、流淌性和盈利性。
中国建设银行信贷业务手册(00001)
YUYANWOOENHUA信贷业务手册第一篇信贷业务概要2006年版GONCHUCHU岁月2012-11-29本手册包括了近期关于信贷业务手册最新的资料和说明。
另外需要补充说明一点,本电子版没有和纸质版严格核对,故内容仅供参考,根据解读得知,第二篇第19章为保留章节,没有实际内容,第二篇的第20章以后内容为个贷内容。
政策解读编者按:2005年12月1日,全行开始执行新的《信贷业务手册》。
由于新手册的篇幅较大、内容较多,总行风险经管部不断接到分行打来的电话,询问新版手册与2001年版相比修改了哪些地方?执行过程中如何把握这些修改之处?为了便于学习和掌握新版《信贷业务手册》的内容,指导和规范全行信贷业务经营和经管活动,总行风险经管部比照2001年版《信贷业务手册》,就新《手册》中的一些新变化进行了重点解读。
新版《信贷业务手册》“新”在何处■王慧洁尚妍曾胜春黄彬虎2005年11月,泛着深蓝光泽、焕然一新的《信贷业务手册》活页本陆续发到了全行信贷人员手里。
按照规定,从12月1日起,全行应严格按照新版《信贷业务手册》的规定办理各项信贷业务,据此开展信贷业务经营和经管活动。
与2001年版《信贷业务手册》相比,新版《信贷业务手册》在篇章结构和内容上都有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和扩充:章节从原来的23章扩大到36章,页数从原来的454页增加到859页,信贷品种从原来的14种增加到26种。
为了帮助大家加深对手册的理解和掌握,以下从三个方面来谈谈新版《信贷业务手册》到底“新”在哪里?一、内容新根据建设银行近几年信贷业务发展情况,新版《信贷业务手册》增加了13个章节,主要介绍新的信贷品种和经管要求,具体包括:《信贷业务定价》、《循环额度贷款》、《法人账户透支》、《工程机械担保贷款》、《商业汇票转贴现》、《股票质押贷款》、《信贷资产转让》、《银行信贷证明》、《个人助学贷款》、《个人消费额度贷款》、《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个人住房装修贷款》、《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等。
中国建设银行信贷业务手册ii09 银团贷款
第九章银团贷款9.1 银团贷款9.1.1概述9.1.1.1 定义银团贷款又称为辛迪加贷款(Syndicated Loan),是由获准经营贷款业务的多家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采用同一贷款合同,按商定的期限和条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资金的贷款方式。
形式上,各银团成员与借款人表现为同一合同关系,实质上,各银团成员分别与借款人存在合同关系并独立而非连带地承担合同义务。
9.1.1.2 银团贷款的特点1.筹款金额大。
银团贷款由多家贷款银行组成,能为借款人或融资项目提供巨额信贷资金。
2. 贷款风险分散。
银团贷款由多家银行按其承贷份额发放并承担风险,具有分散风险功能。
3.促进同业合作。
银团各成员对同一借款人适用相同的贷款条件,银行利益趋同,并力促银团成员间的业务合作。
4.银行竞争力增强。
银团由数家实力较强的银行组成,极具市场竞争比较优势,便于设计风险控制措施和争取较大贷款收益。
5.可以提高银团成员,特别是牵头行、安排行、经理行或代理行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9.1.1.3银团贷款方式1.直接银团贷款:由银团各成员行委托代理行向借款人发放、收回和统一管理的银团贷款,为银团贷款的基本形式。
2.间接银团贷款:由牵头行直接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然后再由牵头行将参加贷款权(Participant in the Loan),即贷款份额,分别转售给其他银行,全部的贷款管理及放款、收款均由牵头行负责。
9.1.1.4 对象符合《贷款通则》和本手册第二篇第四、五章《流动资金贷款》和《固定资产贷款》有关贷款对象的规定,以大中型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项目融资业主居多(以下统称借款人)。
9.1.1.5 条件1.银团如用外币发放贷款,借款人应具外汇偿还能力或其融资项目具有创汇能力。
2.融资项目符合国家有关项目审批管理规定。
3.融资项目技术先进、适用,其产品技术、设备和工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技术水平。
4.项目配套条件齐备,其厂房、设备、原材料、辅料、燃料、水、电、气供应等落实。
中国建设银行信贷业务手册_二篇_第十六章_信贷资产转让
第十六章信贷资产转让16.1 概述16.1.1定义信贷资产转让是指建设银行与具备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根据协议约定相互转让本外币信贷资产的业务行为。
16.1.2对象信贷资产转让的对象是具备贷款业务资格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
可转让的信贷资产暂不包含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消费额度贷款、个人汽车贷款和个人信用卡透支等所有个人类贷款。
16.1.3用途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加强金融同业合作,提高资产的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
16.1.4分类16.1.4.1按转让方式分类16.1.4.1.1信贷资产受让业务根据协议约定,建设银行从境内其他金融机构有偿转入信贷资产。
在此项业务中,建设银行是信贷资产的受让方,其他金融机构是信贷资产的出让方。
16.1.4.1.2信贷资产出让业务根据协议约定,建设银行向境内其他金融机构有偿转出信贷资产。
在此项业务中,建设银行是信贷资产的出让方,其他金融机构是信贷资产的受让方。
16.1.4.2 按转让类别分类16.1.4.2.1 买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出让方与受让方根据协议约定,受让方购入出让方的信贷资产,并由借款人(担保人)直接向受让方履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项下的义务,直至清偿全部债务。
16.1.4.2.2 回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出让方与受让方根据协议约定,在出让信贷资产的同时,与受让方约定在将来一个确定的日期,以约定价格向受让方无条件购回其出让的信贷资产。
16.1.5 条件16.1.5.1 建设银行受让信贷资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6.1.5.1.1 基本条件1.出让方为在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金融机构法人。
2.出让方具有贷款业务资格。
3.出让方应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良好的信誉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4.受让资产的借款人信誉良好,无拖欠银行贷款及逃废债务的不良记录。
5.受让的信贷资产应为尚未到期的正常贷款且无任何瑕疵。
6.受让信贷资产的主债权和担保债权应真实和有效,依法可以转让;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无禁止转让条款,且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无借款人(担保人)只对出让人承担还款(担保)责任或禁止债权转让等条款。
中国建设银行信贷业务手册
中国建设银行信贷业务手册第一篇第一章概括第一部分要点分析要点一、信贷的含义信贷是银行利用自己资本实力或信用为客户供给资本融通或代客户肩负责任的行为,并以客户支付融通资本的利息、花费和送还本金或最后肩欠债务为条件。
银行的信贷活动是钱币资本流通的重要方式,银行信贷往常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
广义的信贷,是银行的存款、贷款、表外业务、结算等信用业务的总称。
狭义的信贷就是贷款。
《信贷业务手册》所使用的信贷一词介于广义和狭义之间。
要点二、信贷的种类信贷业务详细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贷款类业务,其特色是银行为客户供给资本融通,要求客户如约还本付息;另一类是信用担保类业务,其特色是银行以其信用为客户肩负送还债务责任,要求客户支付花费并最后肩欠债务责任。
当前建设银行创办的信贷业务,按信贷业务会计核算的归属区分,可分为表内信贷业务和表外信贷业务。
按贷款限期区分,可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久贷款;按贷款的性质和用途区分,可分为固定财富贷款、流动资本贷款、花费贷款等;按贷款钱币区分,可分为本币贷款和外币贷款;按贷款的组织形式区分,可分为单个银行贷款和银团贷款。
当前建设银行创办的信贷品种主要包含:流动资本贷款、固定财富贷款、房地产开发类贷款、出入口贸易贷款、境外筹资转贷款、对出门口信贷、商业汇票承兑、商业汇票贴现、保证、个人住宅贷款、汽车花费贷款等。
要点三、信贷的基本因素任何一笔信贷业务均包含 6 个基本因素:对象、金额、限期、利率或费率、用途、担保。
这些因素缺一不行,在信贷业务合同中一定明确。
要点四、信贷的基根源则信贷的基根源则就是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这“三性原则”。
安全性原则是指商业银行在经营信贷业务过程中,要防止信贷资本遭到风险和造成资本损失。
效益性原则是指商业银行在贷款发放上要追求最正确效益。
第一是银行自己的经济效益,同时也要考虑公司客户效益和社会效益。
流动性原则是指商业银行在经营信贷业务中能按预按限期回收信贷资本,或在无损的状态下快速变现财富的能力。
中国建设银行信贷业务手册
中国建设银行信贷业务手册前言一、《信贷业务手册》的编写目的《中国建设银行信贷业务手册》(以下简称《信贷业务手册》)的核心目标是贯彻执行全行的信贷政策,体现我行健康的信贷文化,为信贷业务规范化操作提供指南和依据,为信贷业务监督管理提供标准和尺度。
(一)切实贯彻执行全行的信贷政策和策略。
《信贷业务手册》的首要目的就是贯彻执行建设银行的信贷政策和策略。
信贷政策是银行信贷工作的生命线,是信贷工作的目标、方向和重点。
信贷政策的核心内容包涵银行发展的行业战略、产品战略、地区战略和客户战略,这些战略明确指出银行需要重点发展和支持的领域和对象。
信贷业务手册则是保证信贷工作向确定目标努力的有力保障,也是信贷政策贯彻执行的落脚点。
《信贷业务手册》的内容是根据近年来数次信贷体制改革的情况,依据信贷政策、规章制度的要求制订的,是对信贷业务的操作流程进行了重新的构建和设计,其中包括了我行目前为客户提供服务的主要信贷业务品种,重点讲述了对信贷客户和项目进行评价的方法和要求。
因此,要不断提高建设银行信贷工作的效率,逐步改善信贷资产的质量,广大信贷业务的经营人员和管理人员就必须高度重视信贷政策,积极学习信贷政策,切实贯彻信贷政策,严格按照《信贷业务手册》的规定和要求,认真操作执行,规范信贷业务的经营和管理。
(二)积极倡导和努力培养健康的信贷文化。
《信贷业务手册》是建设银行信贷文化的体现和细化,也是信贷文化传播和培养的重要途径。
本《信贷业务手册》积极倡导和努力培养一种以强化规范意识、风险意识、客户和市场意识、成本和效益意识为特征的健康的信贷文化。
第一,规范意识是本《信贷业务手册》的立足点和出发点。
所谓规范就是要求信贷业务的经营和管理要符合相关的规章制度,经过一定的操作流程,以达到风险控制的目的。
规范的业务程序是对管理的各核心要素的充分体现,一定的形式是对内容的保证。
第二,信贷从业人员必须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及时分析信贷业务的客户风险和经营风险,研究信贷风险的防范措施,保证信贷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
中国建设银行信贷业务手册贸易融资制度范本格式
5.1 概述5.1.1 定义进出口贸易融资是指建设银行对客户提供的进出口贸易项下的信贷支持。
5.1.2 种类进出口贸易融资包括一整套为从事进出口贸易的客户设计的融资手段,以满足客户在贸易过程中各阶段的融资需求。
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对出口商在出口备货阶段可提供打包贷款,出口交单后可提供出口押汇及票据贴现。
对进口商可提供信用证开证,收到出口商银行单据后可提供进口押汇、进口货物先于承运货物提单到达时可办理提货担保等。
在跟单托收方式下,对出口商在出口交单后可提供出口托收押汇及票据贴现,对进口商在收到出口商银行单据后可提供进口托收押汇。
1.进出口贸易融资按融资期限可分为短期贸易融资和中长期贸易融资。
短期贸易融资是指融资期限在一年以内(包括一年)的融资。
中长期贸易融资是指融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融资。
本章内容为短期进出口贸易融资。
2.进出口贸易融资按贸易方向可分为进口贸易融资和出口贸易融资。
进口贸易融资品种主要有信用证开证、进口押汇、进口托收押汇、提货担保等。
目前,我行开办的主要品种有:(1)信用证开证:银行根据客户(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出口商(受益人)开具的在规定的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保证。
(2)进口押汇:银行根据客户(开证申请人)的要求,为其开立信用证后,在单证一致的前提下,以代表进口货物所有权的单据作质押,在付款到期日为客户预付货款的融资行为。
(3)进口托收押汇:银行在办理付款交单(D/P)业务时,以进口货物单据作抵押,为客户预付货款的融资行为。
(4)提货担保:银行根据客户(开证申请人)的要求,为其开立信用证后,在进口货物先于承运货物提单到达时,为客户先行提货而向承运人(船公司或其他运输公司)出具的保证书。
出口贸易融资品种主要有打包贷款、出口押汇、出口托收押汇、票据贴现等。
目前,我行开办的主要品种有:(5)打包贷款:银行根据客户的要求,将境外银行开立的以该客户为受益人的正本信用证留存,在提交单据前向其发放的用于该信用证项下备货的专项贷款。
建行业务-信贷担保
第三章信贷担保3.1 概述3.1.1 定义信贷担保是指,担保人向建设银行承诺,在债务人(包括借款人和其他信贷业务债务人)未清偿信贷合同约定的对建设银行所负债务时,担保人替代债务人向建设银行清偿债务,或以特定的物或权利向建设银行清偿债务。
担保是建设银行信贷业务的第二还款来源,当债务人不清偿债务时,建设银行可以要求担保人代为偿还或以处分担保物或担保权利的方式清偿。
建设银行应与担保人约定担保合同的独立性,即担保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担保合同的效力。
3.1.2 种类3.1.2.1 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建设银行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合同约定代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赔偿责任的行为。
保证可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一般保证指保证人和建设银行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一种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建设银行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担保方式。
建设银行只接受保证人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不接受保证人提供的一般保证。
3.1.2.2 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拥有所有权、处分权的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对建设银行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建设银行有权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1.2.3 质押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财产移交建设银行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对建设银行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建设银行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
按质押物的不同,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法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权利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实体财产以外的可以让与的财产权利为标的,依法履行质押手续,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法对质押权利予以处分或者直接控制、行使质押权利而优先受偿。
银行信贷业务手册——固定资产贷款
3.1 概述3.1.1 定义固定资产贷款是指建设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固定资产项目投资的中长期本外币贷款。
3.1.1.1 固定资产项目包括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
1.基本建设项目,是指以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为主要目的的新建、扩建工程及有关工作。
按项目的建设性质,可分为新建、扩建、改建、迁建及恢复和重建项目。
按项目的设计能力或总投资的大小,区分不同的行业,可分为大中型和小型项目。
在大中型项目中,国务院计划主管部门将一些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骨干项目确定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1)范围主要包括:①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中的大型项目;②高科技并能带动行业技术进步的项目;③跨地区并对全国经济发展或者区域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④对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⑤其他骨干项目。
(2)立项审批部门基本建设项目按项目情况需经国务院、国家计委或省级计委批准立项,其中2亿元以上的重点、大中型项目需由国务院审批,2亿元以下的重点、大中型项目需由国家计委审批,小型项目由省级计委和行业主管部门审批。
2.技术改造项目,是指对现有企、事业单位原有设施进行技术改造(包括固定资产更新)以及相应配套的辅助性生产、生活福利设施等工程和有关工作。
其目的,是要在技术进步的前提下,通过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提高产品质量,增加花色品种,促进产品升级换代,降低能源和原材料消耗,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治理污染等,提高社会综合经济效益和实现以内涵为主的扩大再生产。
(1)分类①按照项目的建设性质,可分为改建和扩建项目(与基本建设相比,其单项工程新增的面积一般不超过原有面积的30%、用于土建工程的资金一般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②按照项目的总投资额,可分为限上和限下技改项目。
限上技改项目是指用于能源、交通、原材料行业总投资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其他行业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限下技改项目是指上述相应行业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下、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
中国某银行信贷业务手册(第一篇信贷业务概要)
2006年版2012-11-29本手册包括了近期关于信贷业务手册最新的资料和说明。
另外需要补充说明一点,本电子版没有和纸质版严格核对,故内容仅供参考,根据解读得知,第二篇第19章为保留章节,没有实际内容,第二篇的第20章以后内容为个贷内容。
政策解读编者按:2005年12月1日,全行开始执行新的《信贷业务手册》。
由于新手册的篇幅较大、内容较多,总行风险管理部不断接到分行打来的电话,询问新版手册与2001年版相比修改了哪些地方?执行过程中如何把握这些修改之处?为了便于学习和掌握新版《信贷业务手册》的内容,指导和规范全行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活动,总行风险管理部比照2001年版《信贷业务手册》,就新《手册》中的一些新变化进行了重点解析。
新版《信贷业务手册》“新”在何处■王慧洁尚妍曾胜春黄彬虎2005年11月,泛着深蓝光泽、焕然一新的《信贷业务手册》活页本陆续发到了全行信贷人员手里。
按照规定,从12月1日起,全行应严格按照新版《信贷业务手册》的规定办理各项信贷业务,据此开展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活动。
与2001年版《信贷业务手册》相比,新版《信贷业务手册》在篇章结构和内容上都有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和扩充:章节从原来的23章扩大到36章,页数从原来的454页增加到859页,信贷品种从原来的14种增加到26种。
为了帮助大家加深对手册的理解和掌握,以下从三个方面来谈谈新版《信贷业务手册》到底“新”在哪里?一、内容新根据建设银行近几年信贷业务发展情况,新版《信贷业务手册》增加了13个章节,主要介绍新的信贷品种和管理要求,具体包括:《信贷业务定价》、《循环额度贷款》、《法人账户透支》、《工程机械担保贷款》、《商业汇票转贴现》、《股票质押贷款》、《信贷资产转让》、《银行信贷证明》、《个人助学贷款》、《个人消费额度贷款》、《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个人住房装修贷款》、《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等。
考虑到法人与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操作程序上有较大的差异,将原手册中《汽车消费贷款》拆分为《法人汽车贷款》和《个人汽车贷款》两个章节。
建行业务-信贷担保
建行业务-信贷担保中国建设银行信贷业务手册第三篇第三章信贷担保第三章信贷担保3.1 概述3.1.1 定义信贷担保是指,担保人向建设银行承诺,在债务人(包括借款人和其他信贷业务债务人)未清偿信贷合同约定的对建设银行所负债务时,担保人替代债务人向建设银行清偿债务,或以特定的物或权利向建设银行清偿债务。
担保是建设银行信贷业务的第二还款来源,当债务人不清偿债务时,建设银行可以要求担保人代为偿还或以处分担保物或担保权利的方式清偿。
建设银行应与担保人约定担保合同的独立性,即担保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担保合同的效力。
3.1.2 种类 3.1.2.1 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建设银行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合同约定代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赔偿责任的行为。
保证可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一般保证指保证人和建设银行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一种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建设银行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担保方式。
建设银行只接受保证人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不接受保证人提供的一般保证。
3.1.2.2 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拥有所有权、处分权的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对建设银行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建设银行有权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1.2.3 质押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财产移交建设银行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对建设银行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建设银行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
按质押物的不同,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法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权利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实体财产以外的可以让与的财产权利为标的,依法履行质押手续,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法对质押权利予以处分或者直接控制、行使质押权利而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