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总统共和制
美国总统共和制
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
1、美国独立战争
(1)1776年,英属北美13个殖民地宣布独立,美国诞生
(2)1781年美国在约克镇打败英国军队,1783年英国承认美国独立
(1620年102名英国清教徒登上了“五月花”号小船,在经历了66天的狂风巨浪后,在北美新大陆登岸,在登岸之前船上的41名成年男子签署了《五月花号公约》,这份公约开创了一个先例:人民通过自己的意愿决定集体的行动,以自治的方式决定自己的生活;行使统治必须经过民众的同意,人民通过契约建立秩序。它对《独立宣言》和宪法影响深远,被看成是美国精神的先驱。
这群移民度过第一个冬天,死伤过半,在印第安人的帮助下取得了秋天的丰收,在11月底他们和印第安人共同庆祝,这就是北美感恩节的起源,1789年11月26日华盛顿总统发布了一个感恩节公告,小罗斯福总统在1939年将11月的第四个星期四定位感恩节,1941年国会立法确定。感恩节在全世界只有美国和加拿大人民过,不同于圣诞节。
随后来自欧洲各地区的人陆续在大西洋沿岸建立了13块殖民地,美利坚民族逐渐形成。1763年英国刚结束英法7年战争,欠下了1.3亿英镑的巨债,英王乔治三世决定对北美地区加税,这被殖民地人民视为暴政。1773年一群爱国者把停留在波斯顿港商船的英国茶叶给倒进海里,这被看成是北美独立战争的导火线。从此北美走上了独立之路,1775年弗吉尼亚州行政长官亨利发表演讲:“难道生命如此珍贵?难道和平如此甜蜜?以至于非要用镣铐和奴役换取它们?我不知道别人何去何从,我的选择是:不自由,毋宁死!我镣铐的锁链声已经响彻平原,战争不可阻挡---让它来吧!”随后在列克星敦英国军队与北美民兵爆发激战,史称列克星顿的枪声,它成为北美独立战争的标志。1776年7月4日大陆会议发表《独立宣言》:“我们认为下属真理是不言而喻的:所有人在被创造出来时是平等的,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自由和对幸福的追求。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当任何形式的政府对这些目标具有破坏作用时,人民便有权利改变或废除它。”马克思评价它为人类的“第一个人权宣言”。所以,每年7月4日成为美国的国庆节。
联邦总统制民主共和制
③民主原则:
民主共和制
总统和议会都由民选产生。
(3)、1787年宪法的评价
进步性: 近代世界第一部成文宪法。 确保共和政体 保证长治久安
局限性: 留下了种族和性别歧视的烙印; 各州权力过大,为地方对抗中央提供可能,为
内战埋下伏笔。
二、维护联邦统一的斗争
——新体制的巩固 1、联邦制存在的问题
州权主义严重 2、解决问题、巩固体制:
做如此规定?
联邦制:由50个州组成的统一的联邦制国家,是世界上第
一个联邦制国家。它将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相结合,避免了 过度集权的弊端。
总统制:总统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军队总司令,是国
家最高权力的代表,但受国会和最高法院的制约 。行政、立 法、司法三权分立、互相制约,有效防止了专制的出现。
共和制:国家元首和国会议员定期由选举产生,有任期,
联邦总统制民主共和制
课标要求:说出美国1787年宪法的主要内容和联邦制 的权力结构,比较美国总统制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异同。
导言
为了追求自由的幸福生活,美利坚的开国 元勋们在北美大陆上建立了崭新的国家体制。 这个新体制新在什么地方?它是在怎样的条件 下产生的?它又是怎样具体实施的呢?这是第 9课要探究的内容。
①南北战争 ②宪法修正案
“为联邦统一而战”
签署《解放黑人奴隶的宣言》
“为联邦统一而战”
美国总统制与法国总统制比较
• 5、总统的国情咨文对议会立法的 重要方向性影响,而且总统也享有 一定的委托立法权。
• 法国总统与议会的关系: • 1、总统对外代表国家,是国家主
权的象征,他有一系列的外交权力 • 2、总统是武装部队的统帅,主持
最高国防会议和国防委员会 • 3、法国宪法虽然没有像美国宪法
制作:秦嘉鑫
(1)总统由全民选举产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 政府首脑,统率全国武装力量。政府由总统组织 和领导,对总统负责,不对议会负责。 (2)实行比较严格的三权分立原则,议会和总统 都由全民普选产生。议会与政府完全分立,政府 成员不能兼任议员,也不能参与议会立法的讨论 和表决。 (3) 在总统和议会关系上,总统行使权力时, 不对议会负责,而只对国民负政治上的责任。议会 不能通过投不信任票来迫使总统和内阁辞职,总统 也不能解散议会。
法国总统府(爱丽舍宫)
法国参议院(卢森堡宫)
法国国民议会(波旁宫)
法国总理府(马提翁宫)
(一)民主共和制的形成与主要权力机关
地位 产生 任期 职权
注意
总统
总理
国家元首,武装 部队统帅,行政 政府首脑 权力的中心
选民直接选举 总统任命
5年
4年
①有权解散国民 副署总统
议会
文件、法
②提交公民投票 令和命令
乌克兰独立以来一直实行总统议 会制。总统是国家首脑和最高行政长 官,负责组阁,提名并经议会批准后 任命政府总理。
美国联邦总统共和制
美国的总统共和制
一、制定背景
1、必要性:美国独立之初的严峻形势,需要制定宪法,建立强有力的中央政府。
2、可能性:
⑴民族独立:1776、1781、1783
⑵历史人物的推动:华盛顿等人。
⑶启蒙思想的影响:孟德斯鸠“三权分立”
二、1787年宪法的颁布
1、颁布:时间、地点、机构、人物:麦迪逊(美国宪法之父)
2、主要内容
⑴联邦制(国家结构)
①内容: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相结合。
②意义:避免过渡集权的弊端。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有利于美国资
本主义的发展。
⑵美国联邦政府的权力结构:三权分立(分权与制衡)
①行政权归总统
•总统由选民间接选举产生,任期4年,所以总统不对国会负责,而对宪法负责。
•总统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还是军队的总司令,却没有宣战权。
•总统有权任命政府官员,但要经过国会同意。
•总统可以对国会通过的法律行使否决权。
•总统有权与外国缔结条约,但需得到国会的批准方可生效。
②立法权归国会
国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参议员由各州议会选出,每州两名,任期6年;参议院议长由副总统担任。众议员由各州按照人口比例直接选出,任期2年。
法律需经国会两院通过,总统批准方可生效;国会的立法被总统否决后,国
会在复议之后若三分之二以上再次通过该法时,即为有效。
众议院可对违法的总统提出弹劾并交由参议院审判。
③最高司法权归联邦法院
•大法官由总统提名,参议院批准,除非犯罪,终身任职。
•联邦法院对美国宪法,联邦法律及条约范围内的一切案件可以行使最高审判权。
•联邦法院拥有最高司法解释权(解释一切法律及条约的权力)。
三权关系:相互平等,互相制约。
美国民主共和制
美国——联邦制下的总统制民主共和制
一.政体的确立—总统共和制(通过《联邦宪法》即1787年宪法,它是美国的根本大法)
1.背景:⑴邦联制的弊端使其迫切希望建立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对内:不能稳定统治秩序;对外:不能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
⑵在地域辽阔的大国防止出现专制帝制(古罗马),确保共和,以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补充:其他的有利条件。
①前提:通过独立战争赢得民族独立(民族革命);启蒙思想的影响(三权分立)。
②美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拥有一定的民主基础,封建思想不浓厚。
2.确立——《联邦宪法》三权分立、三大原则
⑴联邦制原则:(中央集权制)
①建立强有力的联邦政府,拥有一系列主权权利。包括最高行政长官,即总统;国会掌管联邦财政;建立权力在各州司法体系之上的联邦司法体系。联邦法律是全国最高法律。联邦政府有权强制各州实施联邦法律。
②联邦政府只拥有在宪法中列举的有限权利,而其余未列明的权利属于各州人民。各州保留较大自主权,为后来对抗中央提供可能
作用:加强了联邦政府的权力,巩固了国家政权。
⑵分权制衡原则:
立法权归于国会(并掌管统一的联邦财政),行政权归于总统(拥有最高行政权以及指挥全部军事力量的权力),司法权归于联邦法院。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离,互相制约。(详见课本三权分立的图示)
作用:维护共和,防止联邦权力过于集中而导致专制。
⑶民主原则:总统和国会议员都由选举产生。(州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出,参
议员由各州议会选出。总统由各州先选出选举人,再由选举人选出。总统和议员均实行任期制。)
二.国体的确立——联邦制(也是通过《联邦宪法》确立的)
比较美国总统共和制与法国议会共和制的异同
比较美国总统共和制与法国议会共和制的异同
首先,两国总统的产生方式和职权是不同的。在美国,总统是选民间接选举的,选举的过程与议会无关。当选总统任命官员组织政府并领导政府,总统领导下的政府只对选民负责而不必对议会负责。总统行使权力时对议会不负政策上的责任,议会不能因政策问题对总统和政府提出不信任案,以迫使其辞职,但在总统有违宪行为时,可以对总统提出弹劾。总统应向议会报告工作,且无权解散议会,但是对议会通过的法律可以行使否决权。在美国总统是政府首脑、国家元首和军事统帅;
在法国,总统是经参众两院联席议会选举产生的,总统虽然也是国家元首和军队统帅,但是总统的命令必须经过各部部长副署才能有效,这样就限制了总统的权力,而经议会同意总统任命的政府也必须向议会负责。
由此可见,与美国的总统共和制相比,美国总统的权力比法国总统要大,且美国总统与议会分享立法和行政权,而法国的议会共和制体制更多的是维护了议会的权力,总统的权力相对受到了很多限制。
其次,作为两国的议会成员构成与议会的职责也有很大差别。在美国,议会的议员是不得兼任政府官员的,议会拥有的立法、监督政府和决定财政预算等权力,而没有组织政府的权力,政府也不对议会负责;在法国,议会的议员同时也可以是政府成员,议会不仅拥有美国议会的相同的权力,政府(内阁)一般由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来组织,且政府必须对议会负责。议会拥有组织政府的权力是议会制共和制与总统制共和制的主要差异之一,总统制共和制下政府则由总统组织。从议会的职责看,议会制共和制下的议会权力很显然要比总统制下的议会权力要
美国总统共和制
美国总统共和制 Revised by Chen Zhen in 2021
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
1、美国独立战争
(1)1776年,英属北美13个殖民地宣布独立,美国诞生
(2)1781年美国在约克镇打败英国军队,1783年英国承认美国独立
(1620年102名英国清教徒登上了“五月花”号小船,在经历了66天的狂风巨浪后,在北美新大陆登岸,在登岸之前船上的41名成年男子签署了《五月花号公约》,这份公约开创了一个先例:人民通过自己的意愿决定集体的行动,以自治的方式决定自己的生活;行使统治必须经过民众的同意,人民通过契约建立秩序。它对《独立宣言》和宪法影响深远,被看成是美国精神的先驱。
这群移民度过第一个冬天,死伤过半,在印第安人的帮助下取得了秋天的丰收,在11月底他们和印第安人共同庆祝,这就是北美感恩节的起源,1789年11月26日华盛顿总统发布了一个感恩节公告,小罗斯福总统在1939年将11月的第四个星期四定位感恩节,1941年国会立法确定。感恩节在全世界只有美国和加拿大人民过,不同于圣诞节。
随后来自欧洲各地区的人陆续在大西洋沿岸建立了13块殖民地,美利坚民族逐渐形成。1763年英国刚结束英法7年战争,欠下了1.3亿英镑的巨债,英王乔治三世决定对北美地区加税,这被殖民地人民视为暴政。1773年一群爱国者把停留在波斯顿港商船的英国茶叶给倒进海里,这被看成是北美独立战争的导火线。从此北美走上了独立之路,1775年弗吉尼亚州行政长官亨利发表演讲:“难道生命如此珍贵难道和平如此甜蜜以至于非要用镣铐和奴役换取它们我不知道别人何去何从,我的选择是:不自由,毋宁死!我镣铐的锁链声已经响彻平原,战争不可阻挡---让它来吧!”随后在列克星敦英国军队与北美民兵爆发激战,史称列克星顿的枪声,它成为北美独立战争的标志。1776年7月4日大陆会议发表《独立宣言》:“我们认为下属真理是不言而喻的:所有人在被创造出来
美国的政体
2-131A寝室
一、是什么
二、起源 三、为什么(确立的依据) 四、特点
政体的定义
所谓政体,就是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指统治 阶级采取何种形式去组织反对敌人、保护自己 的政权机关。政体是与国体相适应的。由于历 史条件和阶级力量对比等具体情况的不同,国 体相同的国家,可能采取不同的政体,但都体 现同一特定阶级的专政。如资产阶级国家有君 主立宪制、民主共和制(内阁制和总统制)等 不同政体。
美国的政体是:
美国政体从大的方面说,没有君主,是 实行共和制的国家。
共和制:国家最高权掌握在由 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的国 家机关或公职人员手中的政权 组织形式。 (议会共和制、总统共和制)
美国共和制的特点是实行三权 分立,但行政、立法、司法三 大机构中,又以掌握行政和军 事大权的总统为核心。因此美 国政体是“总统共和制” “联邦制”是美国的国家结构, 而不是政体。
起源
为什么?
美国政体确立的政治前提:
1775年-1783年北美独立战争的胜利
美国政体确立的理论依据:
孟德பைடு நூலகம்鸠的三权分立
美国政体确立的标志: 1787年宪法
三权分立
美国宪法规定,立法权属于由参、众两院组成的合 众国国会,行政权属于美国总统;司法权属于最高 法院及国会随时制定与设立的下级法院。
总统的权利: 在行政方面 在立法方面 在司法方面 在外交方面
总统制政府
③中央情报局
它是美国最大的情报机构,接受总统和国家安全 事务委员会的领导。 主要职能: 除了协调政府各情报系统的情报工作以外,主要 是在世界范围内从事搜集情报和进行政治颠覆 活动。
3、独立机构
• (1)独立机构的性质与类别 • 美国的独立机构是独立于联邦政府的其他部门 ,直接由总统领导,向总统负责的行政管理机 构,由国会通过专门的立法而成立。 • 是政府为了适应管理社会经济事务的需要而逐 渐发展起来的,地位低于内阁部。
美国总统的权力与职责
• 总统的权力主要来自四个方面:宪法会议、国 会授权、先前总统行使权力的先例和联邦最高 法院通过案件的判决所做的新的解释。 • 总统的权力主要包括: • 作为国家元首的权力。 • 作为行政首脑的权力。 • 作为政党领袖的权力。
二、美国总统选举
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选举人团制度,即:选民先 选出代表相当一部分选民的选举人,再由选举 人们去向上参加选举。这也就是在总统和选民 之间加了一层选举人。
• 获得多数选举人票的候选人当选; • 如果没有候选人获得选举人票的多数, • 众议院从名单上得票最多的五人中选举一人为 总统;但选举总统时,以州为单位计票,每州 一票;(至少2/3州参与投票才有效),过半数 票者为总统;
1
2 3
内阁与政府各部 总统办事机构 独立行政机构
美国官僚机构与原则
政府首脑
美国民主共和制
美国——联邦制下的总统制民主共和制
一.政体的确立—总统共和制(通过《联邦宪法》即1787年宪法,它是美国的根本大法)
1.背景:⑴邦联制的弊端使其迫切希望建立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对内:不能稳定统治秩序;对外:不能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
⑵在地域辽阔的大国防止出现专制帝制(古罗马),确保共和,以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补充:其他的有利条件。
①前提:通过独立战争赢得民族独立(民族革命);启蒙思想的影响(三权分立)。
②美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拥有一定的民主基础,封建思想不浓厚。
2.确立——《联邦宪法》三权分立、三大原则
⑴联邦制原则:(中央集权制)
①建立强有力的联邦政府,拥有一系列主权权利。包括最高行政长官,即总统;国会掌管联邦财政;建立权力在各州司法体系之上的联邦司法体系。联邦法律是全国最高法律。联邦政府有权强制各州实施联邦法律。
②联邦政府只拥有在宪法中列举的有限权利,而其余未列明的权利属于各州人民。各州保留较大自主权,为后来对抗中央提供可能
作用:加强了联邦政府的权力,巩固了国家政权。
⑵分权制衡原则:
立法权归于国会(并掌管统一的联邦财政),行政权归于总统(拥有最高行政权以及指挥全部军事力量的权力),司法权归于联邦法院。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离,互相制约。(详见课本三权分立的图示)
作用:维护共和,防止联邦权力过于集中而导致专制。
⑶民主原则:总统和国会议员都由选举产生。(州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出,参
议员由各州议会选出。总统由各州先选出选举人,再由选举人选出。总统和议员均实行任期制。)
二.国体的确立——联邦制(也是通过《联邦宪法》确立的)
美国政治制度
美国政治制度
美国政治制度是一种民主共和制度,基于宪法的原则和价值观。美国政治制度的核心是三权分立,即行政、立法和司法的独立性。这一制度的目标是确保政府的权力不会过度集中,以免滥用权力,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首先,行政权力由总统行使。美国总统是联邦政府的最高行政官员,负责执行法律和管理国家事务。总统由全国选民选举产生,并且任期为四年。总统拥有一定的行政权力,包括制定和实施政策、指挥武装部队、签署法律和国际条约。然而,总统的权力受到制衡,并且必须遵守宪法的规定。
其次,立法权力由国会行使。国会由两个议院组成,即参议院和众议院。美国共和国通过选举在国会中代表各州和地区的代表。国会负责制定和通过法律,监督政府的运行,并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参议院的成员每个州都有两位代表,而众议院的成员根据各州的人口比例确定。这种两院制度在确保各州和地区的利益得到平衡的同时,还保证了国会的代表性和多样性。
最后,司法权力由最高法院行使。最高法院是美国司法系统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解释宪法,审理案件并作出决定。最高法院由九名大法官组成,由总统提名,并经参议院确认任命。他们在法律和宪法解释的基础上做出裁决,以保护公民的权利和维护社会秩序。
除了三权分立,美国政治制度还有其他制衡机制,以确保政府的制约和平衡。例如,行政机构必须从议会获得经费批准并接
受立法监督。此外,宪法保护了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例如言论自由、宗教自由和集会自由。
美国政治制度的特点之一是选举制度的重要性。选举是民主政治中公民参与决策的主要方式之一。通过选举,公民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意愿,选择代表他们利益的政府官员和领导人。选举过程透明公正,使得政治权力能够得到有效的流转和交替。
初二历史美国总统制的形成及特点
初二历史美国总统制的形成及特点初二历史:美国总统制的形成及特点
美国总统制作为世界上最早并且至今仍在运行的总统制度之一,其形成过程与特点值得我们深入研究。本文将从历史背景、制度形成、独特特点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历史背景
美国总统制的形成与美国独立战争以及建国初期的经历密切相关。在独立战争胜利后,美国的建国者们需要确定国家的政治制度,避免过度集中的权力。这是因为他们对英国王室的统治方式感到不满,希望确保公民的自由和权利。
二、制度形成
1. 独立宣言和权利法案的影响:独立宣言中提出了人民平等和追求幸福的理念,而权利法案则将这些理念明确写入法律。这些正式文件奠定了美国总统制的基本原则。
2. 制衡思想的体现:美国建国者受到了启蒙思想的影响,他们希望通过建立分权制衡的政治结构来防止权力的滥用。因此,他们将政府的权力划分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独立且互相制约的分支。
3. 行政部门的建立:美国首任总统乔治·华盛顿的上任标志着行政部门的建立。他制定了内阁制度,任命了各个部门的首脑,形成了一个由总统领导的行政机构。
三、独特特点
1. 总统的选举方式:美国总统由选举团选举产生,而非直接选举。选举团中的选举人根据各州的选民投票结果来确定总统和副总统。
2. 任期限制:美国总统的任期为四年,可以连任一次,但不能连任超过两届。这一任期限制可以保证总统的权力不被滥用,避免长期担任总统导致的个人威权主义。
3. 分权制衡:美国总统制通过将权力分散到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分支中实现制衡。这种制度设计确保了各个分支的权力平衡,防止某一分支过度集中权力。
美国是共和制国家还是联邦
美国是共和制国家还是联邦
答:美国既是联邦制国家,也是总统共和制国家。
“联邦制”和“总统共和制”是以不同的标志划分的,二者并不矛盾。
“联邦制”是以政府机关的职权集散为标准划分的一种政治体制,与之相对的是单一政府体制;
“共和制”是以国家权力产生方式和任职期限为标准划分的一种政治体制,与之相对的是君主制;
“总统制”是以行政与立法部门的关系为标准划分的一种政治体制,与之相对的是议会制。
共和制与君主制相对,是国体的一部分,二者的主要区别是政权机构及其人员的产生方式。总统制和议会制等,是规定国家内权力机构的组合方式,是政体的一部分。所以,这几个概念是组合使用的。因此,美国是联邦制总统共和制国家。
美国的三权分立制
专题二美国的三权分立制
一、考纲要求
1、美国的三权分立与权力制衡
2、美国三权分立制的利弊与实质
二知识梳理
美国的政体——总统制民主共和制
(一)美国的三权分立制——美国联邦政府组建和运行的基本原则,核心内容是权力分立、制约和平衡。(1)确立原因:是历史条件具体国情的产物,也是由其国家的阶级本质决定的。
(2)三权分立:
中央政权机构由彼此平等而又独立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机关组成,立法权属于国会,行政权属于总统,司法权属于联邦各级法院。国会负责立法,总统负责实施法律,法院负责审查法律。
(3)三权相互制衡:
①立法权属于国会总统有权否决国会立法(立法否决权);可以发布拥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命令(行政权);
还有立法倡议权(立法倡议权)。
B 法院有权宣布国会制定的法律违反联邦宪法(违宪审查权)。
②行政权属于总统
A 行政机构的设置和所需经费须由国会批准(财政权);
国会还有权监督行政执行情况、经费开支和官员行为(监督权)。
B 最高法院可以宣布总统发布的行政命令、行政机关颁布的规章条例违宪(违宪审查权);通过案件的判决对宪法作出新解释,扩大或限制总统的权力(宪法解释权)。
③司法权属于法院。
A法官由总统提名经参议院同意后任命(提名联邦法官权);
最高法院法官人数和联邦其他法院的设立,均由国会决定,总统亦可施加影响。
B 国会可通过批准对法官的任命或弹劾法官,改变法院组成(任命批准权和弹劾权);
国会和各州一起,可以用宪法修正案推翻最高法院的裁决(修宪权)。
(二)三权分立的利弊与实质
(1)积极作用:三权分立和权力制衡的原则对于反对封建专制,调节资产阶级内部各集团的利益,维持资本主义民主制度,有其积极作用。
美国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美国政治制度政权组织形式共和党党史民主党党史
美国政治制度
美国是联邦制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为总统制,实行三权分立与制衡相结合的政治制度和两党制的政党制度。
政权组织形式
美国采用总统制,总统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
美国实行分权与制衡的原则,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分别由国会、总统、法院掌管,三个部门行使权力时,彼此互相牵制,以达到权力平衡。国会有立法权,总统对国会通过的法案有权否决,国会又有权在一定条件下推翻总统的否决;总统有权任命高级官员,但须经国会认可,国会有权依法弹劲总统和高级文官;最高法院法官由总统任命并经国会认可,最高法院又可对国会通过的法律以违宪为由宣布无效。
国家结构形式
1776-1787年的美国为邦联制国家。1787年制定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改国家结构形式为联邦制。在建立统一的联邦政权的基础上,各州仍保有相当广泛的自主权。
联邦设有最高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但有统一的宪法和法律,是国际交往的主体;各州有自己的宪法、法律和政府机构;若各州的宪法和法律与联邦宪法和法律发生冲突,联邦宪法和法律优于州的宪法和法律。美国宪法列举了联邦政府享有的权力,如征税、举债、铸币、维持军队、主持外交、管理州际和国际贸易等。不经《宪法》列举的其他权力,除非《宪法》明文禁止各州行使者外,一概为州政府保留。
州的权力主要是处理本州范围内的事务,如以地方名义征税,管理州内工商业和劳工,组织警卫力量和维持治安,等等。联邦中央和地方的具体权限,200年来不断有所变化。
选举制度
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间接选举制。首先由各州选民投票选出本州选举人(人数与本州国会议员人数相等),再由各州选举人同时在各州首府投票选举正、副总统。
美国总统制度
1、简述美国总统制度
依据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二条第一款,总统须年满35岁,居住美国14年以上,也一定要是“自然出生的美国公民”(通常被解释为是出生时为合众国公民)或者是在宪法通过时为美国公民。美国官职中唯正副总统两职具“出生时为合众国公民”的任职要件。
总统选举方式
美国总统非直接民选,而是由各州委任选举人团代表选出,其数目同该州在国会应有的参议员和众议员总人数相等。获得一州相对多数选票候选人,其所属政党可推选该州所有的选举人团代表。此系统的创建是因为美国制宪时,参加制宪会议的代表们无意决定总统选举方式,故他们提供各州若干选举人团代表名额,而由各州自行决定其产生方式。现今各州选举人团代表皆为民选。
总统的职权
行政
美国是总统制的国家。美国总统的职权依美国宪法第二条规定。在行政方面,总统有权处理国家事务和联邦政府的各种工作。他可以发出对联邦机关有法律约束力的政令,有权选任所有行政部、院、署、局等机关首长(须经参议院认可),以及其它数百名联邦政府高级官员。总统是美国武装部队的总司令,可召集各州的国民警卫队为联邦服务。宣战权虽属国会,但在一些情况下总统往往越过国会不宣而战。在战争和紧急情况下,经国会授权,总统还可拥有更大的权力。
立法
在立法方面,总统可以否决国会通过的任何法案,除非两院中各有2/3多数票推翻他的否决,否则该法案就不能成为法律。总统可以向国会提出各种咨文,包括国情咨文、预算咨文、经济咨文、特别咨文等,建议他认为必须的立法。这是总统影响立法的一个重要手段。此外,总统还享有委托立法权。据此,总统不仅有权在原有的行政体系内进行某些改组,而且有权设立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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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总统共和制
一、制定背景
1、必要性:美国独立之初的严峻形势,需要制定宪法,建立强有力的中央政府。
2、可能性:
⑴民族独立:1776、1781、1783
⑵历史人物的推动:华盛顿等人。
⑶启蒙思想的影响:孟德斯鸠“三权分立”
二、1787年宪法的颁布
1、颁布:时间、地点、机构、人物:麦迪逊(美国宪法之父)
2、主要内容
⑴联邦制(国家结构)
①内容: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相结合。
②意义:避免过渡集权的弊端。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有利于美国资
本主义的发展。
⑵美国联邦政府的权力结构:三权分立(分权与制衡)
①行政权归总统
•总统由选民间接选举产生,任期4年,所以总统不对国会负责,而对宪法负责。
•总统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还是军队的总司令,却没有宣战权。
•总统有权任命政府官员,但要经过国会同意。
•总统可以对国会通过的法律行使否决权。
•总统有权与外国缔结条约,但需得到国会的批准方可生效。
②立法权归国会
国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参议员由各州议会选出,每州两名,任期6年;参议院议长由副总统担任。众议员由各州按照人口比例直接选出,任期2年。
法律需经国会两院通过,总统批准方可生效;国会的立法被总统否决后,国
会在复议之后若三分之二以上再次通过该法时,即为有效。
众议院可对违法的总统提出弹劾并交由参议院审判。
③最高司法权归联邦法院
•大法官由总统提名,参议院批准,除非犯罪,终身任职。
•联邦法院对美国宪法,联邦法律及条约范围内的一切案件可以行使最高审判权。
•联邦法院拥有最高司法解释权(解释一切法律及条约的权力)。
三权关系:相互平等,互相制约。
重要意义:防止在美国出现专制独裁的出现,发扬资产阶级民主。
3、联邦政府的构成原则
⑴联邦原则:宪法制定了一个强有力的联邦政府,在联邦与州的关系上,肯定了联邦的权力高于州的原则,同时也确定了联邦与州的分权原则。
⑵分权制衡原则:三权分立又相互制约,有效防止了专制独裁的出现。
⑶民主制原则:总统和国会议员都是由选举产生。
⑷中央集权原则:一个统管所有地区,指挥全部军事力量的最高行政长官,即总统;一个全国性的议会,掌管统一的联邦财政;一个权力在各州司法体系之上的联邦司法体系
4、评价
历史进步性
⑴是世界上第一步资产阶级成文宪法,奠定了美国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础。
⑵从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发展看,在权力机构上体现了“分权与制衡”的原则,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产生深远影响。
①对于防止专制独裁和保障资产阶级民主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②民主共和制的确立从形式上把主权在民理论付诸实践,并从制度上根本否
定了封建专制制度。
⑶从对美国发展的影响看:
①较好的协调了中央和地方、大州与小州、南方和北方的关系,为美国的长
期稳定和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②依此建立的资本主义政治制度,为美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奠定基础。历史局限性
⑴允许奴隶制度的存在,为以后美国内战的爆发埋下了伏笔。
⑵没有真正解决人权问题,在印第安人、黑人问题上种族歧视明显,妇女地位低下。
⑶明确财产性划分标准,维护的是资产阶级内部的民主。
6、实施
⑴1789第一任总统、第一届国会等----
⑵华盛顿的贡献:美国国父、开创总统任期不超过两届的先例。
三、两党制的形成和发展
1、形成和发展概况
2、共和政体的一大特色:两党对垒、交替执政(驴象之争)民主党和共和党
3、特点:两党制是美国分权制衡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共和党一般代表美国的强势群体,民主党一般代表弱势群体。
4、实质:资产阶级政党
比较美国总统共和制与英国君主立宪制
英国议会:
从结构上看:由英王、上议院、下议院三部分组成。
从职权上看:英国上议院有两种职权:立法权和司法权;英国下议院的职权主要有三种:立法权、财政权和监督权。
从内部组织上看:上院设议长一人,由大法官兼任;下院设四种组织机构:领导机构、工作机构、议会党团和服务性的行政机构。下院由组成内阁的本党议员构成
美国议会:
从结构看:由参议院和众议院两院组成。
从职权上看:美国国会两院地位是平等的,两院平等行使立法权:两院共有的权力主要有:立法权、财政权、调查权和弹劾权。参议院有批准条约权、对总统任命的高级官员的批准权。众议院有财政案、弹劾案的提案权,以及当总统候选人没有任何一位获得绝大多数票时,在得票最多的3位候选人中投票选举1人为
总统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