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各类模拟量传感器的安装及设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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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与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与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的装备、设计和安装、传感器设置、使用与维护、系统及联网信息处理、管理制度与技术资料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井工煤矿,包括生产、新建和改、扩建矿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AQ6201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MT/T423 空气中甲烷校准气体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coal mine safety monitoring system

具有模拟量、开关量、累计量采集、传输、存储、处理、显示、打印、声光报警、控制等功能,用于监测甲烷浓度、一氧化碳浓度、风速、风压、温度、烟雾、馈电状态、风门状态、风筒状态、局部通风机开停、主要通风机开停等,并实现甲烷超限声光报警、断电和甲烷风电闭锁控制等,由主机、传输接口、分站、传感器、断电控制器、声光报警器、电源箱、避雷器等设备组成的系统。

3.2

传感器transducer

将被测物理量转换为电信号输出的装置。

3.3

甲烷传感器methane transducer

连续监测矿井环境气体中及抽放管道内甲烷浓度的装置,一般具有显示及声光报警功能。

3.4

风速传感器air velocity transducer

连续监测矿井通风巷道中风速大小的装置。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AQ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AQ 1029-2007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Application and management standard for

coal mine safety monitoring system and detector

2007-01-04发布 2007-04-01实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ICS 73.010 D 09

备案号:19404-2007

目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装备要求

5.设计和安装

6.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7.其它传感器的设置

8.使用与维护

9.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联网信息处理

10.管理制度与技术资料

附录A(资料性附录)矿用开关瓦斯电接线

附录B (资料性附录)低浓度甲烷传感器调校方法

前言

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规范煤矿正确使用管理安全监控系统和检测仪器,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替代原煤炭工业部《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煤安字[1995]第562号),与其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安全监控系统的装备和联网等要求

——增加了甲烷传感器的设置数量并补充了设置图

——增加了其它传感器的设置要求

——增加了安全监控系统网信息处理和管理要求

——结合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对设计、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进行了细化

——删除了质量标准及评定办法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监总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中国矿业大学(北京)、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

• 6.13 封闭的地面选煤厂机房内上方应设置 甲烷传感器。 • 6.14 封闭的带式输送机地面走廊上方宜设 置甲烷传感器。 • 6.15 瓦斯抽放泵站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 6.15.1 地面瓦斯抽放泵站内必须在室内设 置甲烷传感器。
• 6.15.2 井下临时瓦斯抽放泵站下风侧栅栏 外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 6.15.3 抽放泵输入管路中应设置甲烷传感 器。利用瓦斯时,应在输出管路中设置甲 烷传感器;不利用瓦斯、采用干式抽放瓦 斯设备时,输出管路中也应设置甲烷传感 器。
• 5.4 隔爆兼本质安全型防爆电源宜设置在采 区变电所,严禁设置在下列区域:(1)断 电范围内。(2)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的采 煤工作面和回风巷内;(3)煤与瓦斯突出 矿井的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4) 掘进工作面内;(5)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 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6)采用 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巷道内。
• 7 其它传感器的设置 • 7.1 一氧化碳传感器的设置 • 7.1.1 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 (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壁不得小 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 人和行车。 • 7.1.2 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采煤工作 面回风巷必须至少设置一个一氧化碳传感 器,地点可设置在上偶角、工作面或工作 面回风巷,报警浓度为≥0.0024%CO,如 图所示。
• 6.3.1 长壁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须按图1设置。 U型通风方式在上隅角设置甲烷传感器T0或便携 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T1 , 工作面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2;若煤与瓦斯突 出矿井的甲烷传感器T1不能控制采煤工作面进风 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则在进风巷设 置甲烷传感器T3;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采煤工作 面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巷设置甲 烷传感器T4,如图1a所示。Z型、Y型、H型和W 型通风方式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参照 上述规定执行,如图1b-e所示。

(完整版)AQ1029-200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完整版)AQ1029-200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1.0%CH4
≥1.5%CH4
1.0%CH4
工作面及其进、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采煤工作面回风巷
T2
≥1.0%CH4
≥1.0%CH4
1.0%CH4
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进风巷
T3
≥0.5%CH4
≥0.5%CH4
0.5%CH4
进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4.3接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各类传感器稳定性应不小于15d。
4.4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的数据或状态应传输到地面主机。
4.5煤矿必须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规定的型号选择监控系统的传感器、断电控制器等关联设备,严禁对不同系统间的设备进行置换。
4.6原国有重点煤矿必须实现矿务局(公司)所属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安全监控系统联网;国有地方和乡镇煤矿必须实现县(市)范围内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联网。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的装备、设计和安装、传感器设置、使用与维护、系统及联网信息处理、管理制度与技术资料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井工煤矿,包括新建和改、扩建矿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井下各类模拟量传感器的安装及设置要求

井下各类模拟量传感器的安装及设置要求

井下各类模拟量传感器的安装及设置要求在井下煤矿生产中,模拟量传感器是不可或缺的设备,用于监测各种参数,如温度、压力、流量、液位等。本文将介绍井下各类模拟量传感器的安装和设置要求。

温度传感器安装及设置要求

安装要求

1.温度传感器应安装在容易受热的部位,以保证测量的准确

性。

2.温度传感器安装应牢固可靠,防止传感器松动或脱落。

3.温度传感器安装应适当避免外部环境干扰,如与热源、水

源、电源、信号源等的距离应适当。

4.温度传感器安装应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如安全距离、防

爆等。

设置要求

1.温度传感器设置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如量程、报警

值等。

2.温度传感器应定期校准,以保证测量的准确性。

3.温度传感器设置应符合国家、行业、企业的相关要求。

压力传感器安装及设置要求

安装要求

1.压力传感器应安装在受力部位,以保证测量的准确性。

2.压力传感器安装应牢固可靠,防止传感器松动或脱落。

3.压力传感器安装应适当避免外部环境干扰,如与压力源、

水源、电源、信号源等的距离应适当。

4.压力传感器安装应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如安全距离、防

爆等。

设置要求

1.压力传感器设置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如量程、报警

值等。

2.压力传感器应定期校准,以保证测量的准确性。

3.压力传感器设置应符合国家、行业、企业的相关要求。流量传感器安装及设置要求

安装要求

1.流量传感器应安装在流体管道中,以保证测量的准确性。

2.流量传感器安装应牢固可靠,防止传感器松动或脱落。

3.流量传感器安装应适当避免外部环境干扰,如与流体源、

电源、信号源等的距离应适当。

AQ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AQ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A Q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

A

Q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AQ1029-2007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Applicationandmanagementstandardfor coalminesafetymonitoringsystemanddetector

2007-01-01发布2007-04-01实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目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一般要求 5.设计和安装 6.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7.其它传感器的设置 8.使用与维护

9.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联网信息处理 10.管理制度与技术资料

附录A 矿用开关瓦斯电闭锁接线(资料性附录) 附录B 低浓度甲烷传感器调校方法(规范性附录)

前言

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煤矿正确使用管理安全监控系统和检测仪器,特制定本标准。

ICS1 D

备案号

本标准替代原煤炭工业部《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煤安字[1995]第562号),与其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安全监控系统的装备和联网等要求(见4.一般要求);

—增加甲烷传感器的设置数量并补充了设置图(见6.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增加了其他传感器的设置要求(见7.其它传感器的设置);

—增加了安全监控系统联网信息处理和管理要求(见9.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联网信息处理);

—结合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对设计、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进行了细化;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节一般要求

第一百一十六条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必须达到下列要求:

(一)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必须24h连续运行;

(二)接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各类设备应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22)规定,稳定性应不小于15d。采掘工作面气体类传感器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其余不低于IP54。

(三)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的数据或状态应传输到地面主机。

模拟量传感器至分站传输实行数字化传输,分站至主机传输数字化。

(四) 必须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规定的型号选择监控系统的传感器、断电控制器等关联设备,严禁对不同系统间的设备进行置换。

(五)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应支持多网、多系统融合,监测监控与GIS技术的有机融合。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实现与集团公司、地方监管部门的安全监控系统联网。

(6)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应具有伪数据标注及异常数据分析,瓦斯涌出、火灾等的预测预警,多系统融合条件下的综合数据分析,可与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检查分析工具对接数据等大数据分析与应用功能。

(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应具有在瓦斯超限、断电等需要立即撤人

的紧急情况下,可自动与应急广播、通信、人员位置监测等系统应急联动的功能。

各采掘工作面必须设置齐全语音广播系统和人员定位基站,保证应急联动时现场作业人员能够接受信息。

(8)系统实现分级报警,根据瓦斯浓度大小、瓦斯超限持续时间、瓦斯超限范围等,设置不同的报警级别,实施分级响应。

实现逻辑报警,根据巷道布置及瓦斯涌出等的内在逻辑关系,实施逻辑报警,保证各类传感器的正确安装、设置、维护,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

新标准实施细则2008[1].7.1

新标准实施细则2008[1].7.1

31
6.12
32 33 34 35 36
6.13 6.14 6.15
封闭的地面选煤厂机房内上方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封闭的带式输送机地面走廊上方宜设置甲烷传感器 瓦斯抽放泵站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6.15.1 地面瓦斯抽放泵站内必须在室内设置甲烷传感器 6.15.2 井下临时瓦斯抽放泵站下风侧栅栏外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14
5.6
15
5.7
16
5.8 6.0
17
18
6.1
19
6.2
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 及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报警浓度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
按标准执行
20
6.3
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1、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设在回风流,并距工作面割煤线 10m范围; 2、采煤工作面回风流的甲烷传感器设在距回风绕道口10~ 15m处; 3、上隅角甲烷传感器设在采煤工作面切顶线对应的煤帮 处; 4、高瓦斯矿井和低瓦斯(高管)矿井采煤工作面回风顺槽长 度大于1000m时,在巷道中部增设甲烷传感器; 5、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回采工作面进风巷甲烷传感器设在 工作面进风巷口以里10~15m处; 6、专用排瓦斯巷(或顶回风巷)甲烷传感器设在距回风绕 道口10~15m处。
58
8.11
煤矿应建立安全监控设备检修室,负责本矿安全监控设备 各矿必须建立安全监控设备检修室,对本矿的安全监控设 的安装、调校、维护和简单维修工作。未建立检修室的小 备进行安装、调校、维护和简单维修 型煤矿应将安全监控仪器送到检修中心进行调校和维修 国有重点煤矿的矿务局(公司)应建立安全监控设备检修 集团公司通风处和各子公司通风处(部)必须设立安全监 中心,负责安全监控设备的调校、维修、报废鉴定等工 控设备维修机构,负责所属矿井安全监控设备的维修、报 作,有条件的可配制甲烷校准气体,并对煤矿进行技术指 废鉴定及计量装置的强检工作。 导 安全监控设备检修室宜配备甲烷传感器和测定器校验装 置、稳压电源、示波器、频率计、信号发生器、万用表、 安全监控设备检修室必须配备甲烷传感器和甲烷测定器的 流量计、声级计、甲烷校准气体、标准气体等仪器装备。 校验装置、稳压电源、频率计、万用表、声级计、流量计 安全监控设备检修中心除应配备上述仪器装备外,具备条 和甲烷校准气体,气相色谱仪和红外线分析仪暂不配备 件的宜配备甲烷校准气体配气装置、气相色谱仪或红外线 分析仪等 调校 安全监控设备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定期调校 按标准执行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
置。
U形通风方式在上隅角设置甲烷传感器T0或便 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 T1,工作面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2;
若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甲烷传感器T1不能控 制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 设备,则在进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3;
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联 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巷设置甲烷传 感器T4,如图1a所示。Z形、Y形、H形和W 形通风方式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 置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如图1b~图1e所示。
机、双机或多机备份。主机主要用来接收 监测信号、校正、报警判别、数据统计、 磁盘存储、显示、声光报警、人机对话、 输出控制、控制打印输出、与管理网络联 接等。
3.18 馈电异常 abnormal feed 被控设备的馈电状态与系统发出的断电命
令或复电命令不一致。
3.19 瓦斯矿井 gassy colliery 只要有一个煤(岩)层发现瓦斯,该矿井即为
5.5 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 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 侧。宜为井下安全监控设备提供专用供电 电源。
5.6 安装断电控制时,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 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 制线。断电控制器与被控开关之间必须正 确接线,具体方法由煤矿主要技术负责人 审定(接线方法参见附录A)。
理、显示、打印、声光报警、控制等功能, 用于监测甲烷浓度、一氧化碳浓度、风速、风压、温

AQ1029-2019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AQ1029-2019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01 范围
01 范 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 的装备、设计和安装、传感器设置、使用与维护、 系统及联网信息处理、管理制度与技术资料等要 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井工煤矿,包括生产、新 建和改、扩建矿井。
02 规范性引用文件
0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 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6.4 其他地点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6.4.5 兼作回风井的装有带式输送机的井筒内必 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6.4.6 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道内 临时施工的电气设备上风侧气10 m〜15 m处 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6.4 其他地点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6.4.7 井下煤仓、地面选煤厂煤仓上方应设置 甲烷传感器。 6.4.8 封闭的地面选煤厂车间内上方应设置甲 烷传感器。 6.4.9 封闭的带式输送机地面走廊上方应设置 甲烷传感器。
6.4.2 使用架线电机 车的主要运输巷道内, 装煤点处应设置甲烷 传感器,如图5所示。
6.4 其他地点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6.4.3高瓦斯 矿井进 风的 主要运输巷道使用架线电 机车时,在瓦 斯涌出巷 道的下风流中必须设置甲 烷传感器,如图6所示。
6.4 其他地点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煤矿井下各类传感器的安装及设置要求详解

煤矿井下各类传感器的安装及设置要求详解

煤矿井下各类传感器的安装及设置要求详解

一、煤矿井下各类传感器的安装及设置要求

在我们的工程项目中我们经常遇到各类传感器的安装及参数设置,由于缺乏相关知识,经常使得我们安装设置不规范,验收不合格,出现很多问题。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中的相关规定,把我们在工程中经常遇到的相关传感器的正确的安装及设置方法做以下总结。

(一)甲烷(瓦斯)传感器的设置:

1、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道内临时施工的电气设备上风侧IOm—15m处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2、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必须设置车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矿用防爆型柴油机车必须设置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3、兼做回风井的装有带式输送机的井筒内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4、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道内临时施工的电气设备上风侧IOm—15m处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5、井下煤仓、地面选煤厂煤仓上方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6、封闭的地面选煤厂机房内上方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7、封闭的带式输送机地面走廊上方宜设置甲烷传感器。

8、地面瓦斯抽放泵站内必须在室内设置甲烷传感器。

9、井下临时瓦斯抽放泵站下风侧栅栏外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10、抽放泵输入管路中应设置甲烷传感器。利用瓦斯时,应在输出管路中设置甲烷传感器;不利用瓦斯、采用干式抽放瓦斯设备时,输出管路中也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二)一氧化碳传感器的设置

1、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2、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采煤工作面必须至少设置一个一氧化碳传感器,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的装备、设计和安装、传感器设置、使用与维护、系统及联网信息处理、管理制度与技术资料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井工煤矿,包括新建和改、扩建矿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煤矿安全规程

AQ6201—2006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AQ6203—2006 煤矿用低浓度载体催化式甲烷传感器技术条件

MT423—1995 空气中甲烷校准气体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coal mine safety monitoring system

具有模拟量、开关量、累计量采集、传输、存储、处理、显示、打印、声光报警、控制等功能,用于监测甲烷浓度、一氧化碳浓度、风速、风压、温度、烟雾、馈电状态、风门状态、风筒状态、局部通风机开停、主通风机开停,并实现甲烷超限声光报警、断电和甲烷风电闭锁控制,由主机、传输接口、分站、传感器、断电控制器、声光报警器、电源箱、避雷器等设备组成的系统。

3.2

传感器transducer

将被测物理量转换为电信号输出的装置。

3.3

甲烷传感器methane transducer

连续监测矿井环境气体中及抽放管道内甲烷浓度的装置,一般具有显示及声光报警功能。

传感器的设置标准

传感器的设置标准

传感器的设置标准

1、甲烷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 不得大于300mm ,距巷壁不得小于200mm ,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 响行人和行车。

2、回采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⑴长壁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须按图1设置。U 型通风方式在 上隅角设置甲烷传感器T 。,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工作面回风巷 设置甲烷传感器T 2,如图1a 所示。Z 型、Y 型、H 型和W 型等通风方 式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如图1b 〜1e 所示。

图1a 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中U 型通风方式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T 0:报警浓度三1%CH 4;断电浓度三1.5%CH 4;复电浓度< 1%CH 4; 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T 」报警浓度三1%CH/断电浓度三1.5%CH/复电浓度< 1%CH/ 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T 2:报警浓度三1%CH 4;断电浓度三1%CH 4;复电浓度<1%CH 4;断

电范围: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若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甲烷传感器T1不能控制采煤工作面进风

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则在进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 ;

3

图1a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中U型通风方式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T3:报警浓度三0.5%CH/断电浓度三0.5%CH/复电浓度<0.5%CH

4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其进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

安全监控系统标准

安全监控系统标准

安全监控系统安装标准

一、安全监控系统组成

1、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具有模拟量、开关量、累计量采集、传输、存储、处理、显示、打印、声光报警、控制等功能。用来监测甲烷浓度、一氧化碳浓度、风速、风压、温度、烟雾、馈电状态、风门状态、风窗状态、风筒状态、局部通风机开停、主通风机开停等,并实现甲烷超限声光报警、断电和甲烷风电闭锁控制等。

2、安全监控设备由主机、传输接口、分站、断电控制器、声光报警器、电源箱、避雷器、甲烷传感器、风速传感器、风压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温度传感器、烟雾传感器、设备开停传感器、风筒传感器、风门开关传感器、馈电传感器等设备组成。

二、煤矿企业监控室设计和安装标准

1、煤矿企业编制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断电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设备布置图、断电控制图和电子示意图。

2、煤矿企业必须配备安全监控系统:计算机配置:P43.0G/1G/160G/17寸显示器/256M显卡/声卡/网卡/网线二条/二个COM串口。主机及系统联网主机必须双机或多机备份,24小时不间断运行。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应在5分钟内投入工作。

3、煤矿监控室必须有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2h在线式不间断电源。

4、监控室所有设备必须安设可靠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装置。零线和接地保护线要求单独铺设,严禁零地合一。

接地装置是为保障安全监控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人身安全,要严格按照GB50343-2004标准要求安装;

交流工作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AQ1029-2019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AQ1029-2019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04 一般要求
4.4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的数据或状态应传 输到地面主机。
4.5 煤矿应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规定的型号、 安全标志编号选择监控系统的传感器、断电控制 器等关联设备。
04 一般要求
4.6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应支持多网、多系统融合, 实现井下有线和无线传输网络的有机融合。煤矿 安全监控系统应与上一级管理部门联网。
04 一般要求
4.7 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 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 安全监测工下井时,应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 仪或甲烷检测报警矿灯。瓦斯检查工下井时应携 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和光学甲烷检测仪。
04 一般要求
4.8 煤矿采掘工、打眼工、在回风流工作的 工人下井时宜携带甲烷检测报警矿灯。
66..33.1掘煤进巷工、作半煤面岩甲巷烷和传有瓦感斯器涌的出设岩巷置的掘进工作面甲烷传
感 器应按图3设置,并实现甲烷风电闭锁。
6.3.2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 出矿井双巷掘进工作面甲 烷传感器应按图4设置。甲 烷 传 感 器 T1 和 T2 的 设 置 同 图3;在工作面混合回风流 处设置甲烷传感器T3。
05 设计与安装
5.5 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不得接在被控 开关的负荷侧。
05 设计与安装
5.6 安装断电控制时,应根据断电范围要求, 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 断电控制器与被控开关之间应正确接线,具 体方法由煤矿主要技术负责人审定。

2-1. 227 煤矿井下各类传感器的安装及设置要求详解

2-1. 227 煤矿井下各类传感器的安装及设置要求详解

煤矿井下各类传感器的安装及设置要求详解煤矿井下各类传感器的安装及设置要求

在我们的工程项目中我们经常遇到各类传感器的安装及参数设置,由于缺乏相关知识,经常使得我们安装设置不规范,验收不合格,出现很多问题。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中的相关规定,把我们在工程中经常遇到的相关传感器的正确的安装及设置方法做以下总结。

一、甲烷(瓦斯)传感器的设置:

1、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道内临时施工的电气设备上风侧10m~15m处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2、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必须设置车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矿用防爆型柴油机车必须设置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3、兼做回风井的装有带式输送机的井筒内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4、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道内临时施工的电气设备上风侧10m~15m处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5、井下煤仓、地面选煤厂煤仓上方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6、封闭的地面选煤厂机房内上方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7、封闭的带式输送机地面走廊上方宜设置甲烷传感器。

8、地面瓦斯抽放泵站内必须在室内设置甲烷传感器。

9、井下临时瓦斯抽放泵站下风侧栅栏外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10、抽放泵输入管路中应设置甲烷传感器。利用瓦斯时,应在输出管路中设置甲烷传感器;不利用瓦斯、采用干式抽放瓦斯设备时,输出管路中也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二、一氧化碳传感器的设置:

1、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2、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采煤工作面必须至少设置一个一氧化碳传感器,地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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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各类模拟量传感器的安装及设置要求一、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应尽量靠近工作面设置,离工作面的距离不能大于10m;其报警浓度为0.8CH4,断电浓度为1.5CH4,复电浓度为1.0 CH4,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及回风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二、采煤工作面回风巷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回风巷甲烷传感器应设置在瓦斯等有害气体与新鲜风流混合均匀且风流稳定的地方,在回风巷出口10m至15m 范围内;其报警浓度为0.8CH4,断电浓度为0.8CH4,复电浓度为1.0 CH4,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及回风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三、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设置在巷道迎头5m范围内;其报警浓度为1.0CH4,断电浓度为1.5CH4,复电浓度为1.0 CH4,断电范围为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四、掘进工作面回风流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回风流甲烷传感器应设置在瓦斯等有害气体与新鲜风流混合均匀且风流稳定的地方,在回风巷出口10m至15m 范围内;其报警浓度为1.0CH4,断电浓度为1.0CH4,复电浓度为1.0 CH4,断电范围为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五、掘进工作面进风流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采用串联通风的掘进工作面,必须在被串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设置甲烷传感器;其报警浓度为0.5CH4,断电浓度为0.5CH4,复电浓度为0.5CH4,断电范围为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六、中央变电所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设置在机电硐室进风流巷道进风处3-5m之内;其报警浓度为0.5CH4,断电浓度为0.5CH4,复电浓度为0.5CH4,断电范围为中央变电所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七、一氧化碳传感器和温度传感器的设置:

一氧化碳传感器应设在距回风流出口10m-15m范围内风流稳定、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与新鲜风流混合均匀的位置。

温度传感器应设置在距回风流出口10m-15m范围内,并不影响行人和行车,安装维护方便、风流稳定的位置。八、所有模拟量传感器都要设置在巷道上方,距巷壁不得小于200mm,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

井下各类模拟量传感器的安装及设置要求一、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应尽量靠近工作面设置,离工作面的距离不能大于10m

二、采煤工作面回风巷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回风巷甲烷传感器应设置在瓦斯等有害气体与新鲜风流混合均匀且风流稳定的地方,在回风巷出口10m至15m范围内;

三、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设置在巷道迎头5m范围内;

四、掘进工作面回风流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回风流甲烷传感器应设置在瓦斯等有害气体与新鲜风流混合均匀且风流稳定的地方,在回风巷出口10m至15m范围内;

五、掘进工作面进风流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采用串联通风的掘进工作面,必须在被串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设置甲烷传感器;

六、中央变电所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设置在机电硐室进风流巷道进风处3-5m之内;

七、一氧化碳传感器和温度传感器的设置:

一氧化碳传感器应设在距回风流出口10m-15m范围内风流稳定、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与新鲜风流混合均匀的位

置。

温度传感器应设置在距回风流出口10m-15m范围内,并不影响行人和行车,安装维护方便、风流稳定的位置。

八、所有模拟量传感器都要设置在巷道上方,距巷壁不得小于200mm,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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