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标准
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市延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附件北京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4) 111号)等文件,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建筑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企业。
第四条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监督指导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其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对建筑施工项目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项目考评主体)负责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以及其委托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企业考评主体)负责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部分专业性较强的考评工作也可委托专业机构协助开展。
第五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优暨创建北京市绿色安全工地工作,不断改进和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
建质〔2014〕11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4]111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我部制定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7月31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建筑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企业。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五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评分细则
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评分细则(1)是否有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能有效执行?(2)是否有健全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安全警示教育机制?2.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15分)(1)是否明确了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2)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机制?(3)是否对违规人员及时进行处理和惩罚?3.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设置情况(10分)(1)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2)是否明确了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4. 安全生产设施、设备配备和维护情况(15分)(1)是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配备了完善的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2)是否定期对安全设施和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5. 安全风险评估和控制情况(20分)(1)是否开展了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并建立了安全风险控制台账?(2)是否有完善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机制?6. 安全生产记录和档案管理情况(10分)(1)是否建立了详实的安全生产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2)是否能及时对事故隐患进行记录和处理?7. 安全生产意识和文化建设情况(10分)(1)是否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并形成了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2)是否对员工进行了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8.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自查自评情况(10分)(1)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制,并进行了定期检查?(2)是否开展了自查自评活动,并及时改正存在的问题?以上评分细则是根据建筑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设定,评分结果将直接影响企业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和相关奖惩措施。
希朇企业能够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企业中,安全生产是关乎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
为了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能够得到有效的管理和控制,需要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进行考评和评分,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首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性是考评的重要指标之一。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和文明施工水平,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以下简称“考评”)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考评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57),以及国家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范。
第四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考评工作每年组织一次,考评前制定具体考评细则等文件。
考评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各类专业工程。
第五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由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级相关部门推荐,推荐工作按照“企业自愿、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进行。
第六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应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二)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持证上岗;(三)申报项目相关信息已录入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平台信息系统;(四)施工现场使用工具式模板支撑体系、标准化安全防护设施等新技术、新材料,运用远程高清视频监控、起重机械安全监控、扬尘在线视频监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等智慧工地信息化管理手段;(五)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做到施工现场围挡、渣土覆盖,出入车辆冲洗,施工路面硬化,安装外脚手架密目式安全网,暂不施工的场地绿化等措施,安装并使用降尘喷淋装置;(六)施工现场临时设施齐全、整洁、卫生,结构安全;(七)已办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或相同性质的其他保险;(八)已被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为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表及考评标准
表A-1 安全生产管理评分表评分员:年月日表A-2 安全技术管理评分表评分员: 年月日表A—3 设备和设施管理评分表评分员: 年月日表A—4企业市场行为评分表评分员:年月日表A—5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评分表评分员:年月日附录B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汇总表评价类型:□市场准入□发生事故□不良业绩□资质评价□日常管理□年终评价□其他企业名称:经济类型:资质等级:上年度施工产值:在册人数:年月日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
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目次1、总则2、评价内容2.1 安全生产管理评价2。
2 安全技术管理评价2.3 设备和设施管理评价2.4 企业市场行为评价2.5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评价3、评价方法4、评价等级1 总则1。
0.1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
1.0.2 本标准适用于企业对其自身管理条件和能力的自我评价,或者其他方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能力评价2 评价内容2.1 安全生产管理评价2.1.1 说明了本标准的评价内容.2。
1.2 明确考核评价工作以评分表形式进行.2。
1.3 明确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六个评定项目内容。
2.1。
4安全生产责任是搞好安全工作的最基本保证,没有责任就无法实施保障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责任,就会造成违章冒险作业,伤亡事故自然无法控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中,都有关于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的严格要求。
因此,本条应作为强制性条文。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是为了评估和监督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确保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减少和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的一种评估方法。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管理体系:评估建筑施工单位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等。
2. 安全管理措施:评估建筑施工单位是否采取了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志、安全设施、安全防护措施等。
3. 现场安全管理:评估施工现场是否按照规定的安全生产要求组织施工,包括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危险源控制、施工工艺合理性等。
4. 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评估建筑施工单位是否建立了健全的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包括事故预警、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事故调查处理等。
5. 安全生产档案:评估建筑施工单位是否建立了完备的安全生产档案,包括工程安全管理记录、事故报告和教训总结等。
根据评估结果,建筑施工单位可以了解自身安全管理水平的不足之处,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改进和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同时,相关部门也可以根据评估结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和管理,推动建筑施工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我部制定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7月31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建筑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企业。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五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六条鼓励应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建筑施工安装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标准
建筑施工安装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标准1. 引言建筑施工安装企业是一个充满潜在危险的行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的标准对于保障工人和公众的生命安全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建筑施工安装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标准。
2. 目的和范围本标准的目的是为建筑施工安装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提供一个统一的标准,以确保这些企业的安全措施能够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并有效地避免和应对潜在的安全风险。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施工安装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地、管道安装、电气安装等。
3. 评估标准3.1 安全管理制度建筑施工安装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要求:•设立安全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协调各项安全工作;•制定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并向所有员工进行宣传和培训;•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以提高员工的应急响应能力;•建立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记录和处理安全事故和隐患。
3.2 人员资质和培训建筑施工安装企业应确保其员工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并提供持续的培训,以确保员工具备足够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具体要求如下:•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建立岗位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对涉及特殊工种和风险较高的工作任务,员工应接受专门的培训和考核。
3.3 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建筑施工安装企业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以保证工人的安全。
具体要求如下:•工地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指示牌;•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确保其有效使用;•对工作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设备和设施的完好。
3.4 安全风险评估和管理建筑施工安装企业应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以防范和应对潜在的安全风险。
具体要求如下:•建立风险评估制度,对工作任务和环境进行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和实施风险管理措施;•监控和review风险评估和管理工作,及时更新措施,确保其有效性。
4. 评估方法和程序建筑施工安装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评估应采用以下方法和程序:•审查企业的安全管理文件,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培训记录等;•考察企业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对建筑施工安装过程进行实地检查和抽样调查;•针对风险评估和管理进行抽查。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为了规范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施工安全生产的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此实施细则。
本细则的目的是通过标准化考评,评估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水平。
本细则的原则是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公开公正、优势互补、综合考评。
二、考评的范围和时间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考评时间一般分为季度考评、半年度考评和年度考评,具体时间由施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考评内容1. 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方面的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2. 安全生产培训包括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是否到位,培训效果如何。
3. 安全防护设施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备,是否得到有效使用和维护。
4. 安全生产管理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是否得到有效执行,是否存在违章操作。
5. 紧急救援预案包括施工单位是否建立了紧急救援预案,并进行了应急演练。
6. 安全生产记录包括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记录是否齐全,是否真实。
四、考评方法考评方式一般采用现场检查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由专业的安全生产考评人员进行考核。
对于存在问题的施工单位,将提出整改要求,监督其整改。
对于未整改到位的,将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
五、考评结果发布和奖惩机制施工单位的考评结果将在工程承包资质管理部门进行公示,同时对考评结果优秀的施工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存在安全隐患和不良行为的施工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
六、附则本细则的具体实施机构由建设主管部门确定,并负责监督和指导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同时,施工单位应配合考评工作,积极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
七、考评结果的应用考评结果作为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将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和工作能力进行客观评价,为建设主管部门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评定和工程项目的承接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1. 承诺与目标1.1 承诺建筑施工企业应承诺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定并执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安全责任的明确。
1.2 目标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是确保施工现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并持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工作环境。
2. 组织架构2.1 安全管理部门建筑施工企业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协助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2.2 安全生产委员会建筑施工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企业主要领导担任主任,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各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劳动者代表等组成委员会成员,负责安全生产决策和监督工作。
3. 安全生产管控3.1 安全生产规划建筑施工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规划,明确安全目标、和措施,包括施工工艺、物资、人员配备、技术措施等方面的规划。
3.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管理责任、安全培训、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制度。
3.3 安全风险评估建筑施工企业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识别潜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性。
3.4 安全培训与教育建筑施工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与教育活动,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4. 安全生产考评4.1 考评指标体系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考评指标体系,包括安全记录、事故率、安全培训覆盖率、应急演练等指标,用于评估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4.2 安全生产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包括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定期审核,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
4.3 安全生产考核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考评指标体系对每个部门和个人进行安全生产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和奖惩,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结合自治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通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和建设工程项目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自控、社会监理、政府监督”的安全保障体系更加健全。
第三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分为项目考评及企业考评。
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企业是指注册地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或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活动的总承包企业以及专业承包企业(不含劳务企业)。
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项目是指区内外建筑施工企业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第四条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其辖区内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初评。
地(州、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委托的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按照权限和分工负责辖区内建筑施工项目的考评工作。
第二章项目考评第五条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按照施工单位自评、建设和监理单位审核、施工单位申请、安全监督机构评定的程序进行,评定结果分为“优良”、“合格”及“不合格”。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工程项目应成立由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及监理单位等组成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施工过程中按月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形成月度自评情况表(见附表1)。
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总责,专业承包单位应对本单位承担的专业工程进行自评并报总承包单位汇总。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当每个季度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形成季度检查表(见附表2)。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原则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原则
评分指标体系
评分指标体系是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制定的,包括五个部分,分别是安全生产管理、作业环境、安全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培训。
评分方法
评分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具体分为三个步骤。
第一步是根据评分指标进行自查,形成评分报告。
第二步是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进行评审,确认评分结果。
第三步是由专家组进行复核评审,最终确定评分结果。
评分等级
评分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分数从高
到低依次排列。
其中,达到优秀等级需要得分在90分以上,良好等级需要得
分在80-90分之间,合格等级需要得分在60-80分之间,不合格等
级需要得分在60分以下。
评分结果的作用
评分结果是企业生产安全管理的重要依据,既可以反映企业的
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也可以为企业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提供参考意见。
同时,评分结果也是政府进行安全生产监管、加强宏观调控的
参考依据,对于促进全社会的安全生产事业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结论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有利于提高
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也有利于促进全社会的安全生产事业。
希望企业认真对待评分工作,按照评分指标认真自查,提高企业的评分等级。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我部制定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7月31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建筑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企业。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五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六条鼓励应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安全生产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1、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建筑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企业。
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五条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六条 鼓励应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1-2]第二章项目考评第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实施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建筑施工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负总责。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组织专业承包单位等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
1.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成员对职责不清晰的,每人次扣1分。
②按规定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10
★★★
查资料
《关于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通知》
《安全管理机构组织框架图》
企业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管理机构职能明确,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职责明确。
1.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或者与企业规模不相习惯的,扣15分;
《安全生产委员会(或者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成员应包含企业要紧负责人、运输经营、安全管理、车辆管理、从业人员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及分支机构的要紧负责人。
1.未成立安委会或者领导小组的,扣10分;
2.成员未包含要紧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岗位每空缺1人扣2分;
3.没有明确工作职责的,扣3分。
询问
抽查人数不低于从业人员数量的10%(很多于5人)
2.安全生产标责任书内容与本部门或者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不符的,每项扣1分;
3.没有签订《安全责任书》的,每缺1个部门或者1人,扣1分。
询问
抽查人数不低于从业人员数量的10%(很多于5人)
企业要紧负责人、分管领导及员工应熟悉并掌握本岗位的安全责任的有关内容。
1.有关人员不熟悉本组织的安全生产责任的,每人次扣1分。
②要紧负责人或者实际操纵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给予的职责,对安全生产负全面组织领导、管理责任与法律责任,并产岗位责任制》
公司文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材料的签发记录》
《安全会议会议记录》
《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要紧负责人应履行安全生产督促检查、教育培训、应急演练、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及事故处理等职责。
1.未以文件形式进行设置或者任命的,扣5分;
4、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建筑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企业。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五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六条鼓励应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二章项目考评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实施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建筑施工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负总责。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组织专业承包单位等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第八条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单位等组成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每月主要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等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2015年10月20发文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号:建质[2014]111号发布日期:2014-7-31执行日期:2014-7-31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我部制定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7月31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建筑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企业。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评价标准
班组管理创新的具体事例
班前会和班后会
1 每天作业前必须坚持开好班前会(或叫站班 会),做到“三查”(查衣着、查安全用具、查 精神状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三交”( 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
安全日活动
1)班组应坚持每周一次两小时左右安全日活动制度。 2)班组安全日活动主要是对本班组每周的安全工作情况进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188号 编号为JGJ/T77—2010,自2010年1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出版社出
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10年10月24日
企业安全评价
▪ 规定了施工企业安全评价标准的用途和适用范 围,是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 根据需要,对施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和业绩 的单项评价或安全生产能力的综合评价
表A-4企业市场行为评分表
评分员:
年月日
表A-5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评分表
评分员:
年月日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评分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汇总表
评价类型:□市场准入□发生事故□不良业绩□资质评价□日常管理□年终评价□其他
企业名称: 资质等级:
上年度施工产值:
经济类型: 在册人数:
携手共进,齐创精品工程
▪ 如:企业自我评价 ▪ 企业上级主管对企业进行评价 ▪ 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进行评价等 ▪ 随市场经济的发展,可能业主也需要对企业进行
评价。
评价内容 一
▪ 安全生产条件单项评 价
▪ 安全生产业绩单项评 价
▪ 及由以上两项单项评 价组合而成的安全生 产能力综合评价。
▪ 安全生产能力
▪ 安全生产条件
▪ 当评分项目涉及到重复奖励或处罚时,其加、扣 分数应以该评分项目可加、扣分数的最高分计算 ,不得重复加分数或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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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6.6塔吊、施工电梯的卸料平台架应依规范和施工专项方案独立搭设稳固、临边防护到位、限定荷载。
未独立搭设或搭设不稳固每处扣2分;无限载牌或超载使用每处扣2分;电梯平台防护门无关闭,每处扣1分。
20分
20分
6.8临时用电依规“JGJ46-2005”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并实行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做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保护一锁”, 电气设备接零或接地符合要求。配电线路架设符合“JGJ46-2005”要求,使用标准电箱、电缆和电器;临近外电线路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停机、停电应拉闸断电锁箱。
30分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70分)
2.1企业、分支机构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依法配备持有效证件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分。
30分
2.2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持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
发现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持有安全生产资格证书的,每 人扣2分,扣完为止。
20分
八、隐患排查和治理
(100分)
8.1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档案、统计、上报制度。
少一项制度扣2分,扣完为止。
10分
8.2严格执行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开展综合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日常检查和节假日检查;各种安全检查均应按相应的安全检查表逐项检查,建立整改通知及反馈报告等安全检查台帐。
10分
九、重大危险源监控
(60分)
9.1建立重大危险源识别、评价、控制管理制度、档案,进行网上备案(申报登记和解除登记),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和超过一定规模工程专家论证制度。
未建立制度、档案扣2分;无监控措施的扣2-5分;无进行网上备案的每一工地扣10分;无方案审查或专家论证扣5分,未按专家论证意见实施扣5分。
发现少一项检查的扣2分,扣完为止。
30分
8.3企业对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认定、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落实整改的措施、资金、期限、责任人和必要的应急预案。
发现少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
10分
8.4对安全检查所查出的问题隐患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间、责任人,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保存相应记录。
无活动或活动无记录的均扣2分;未建立企业安全文化的扣2分;未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的扣2分,扣完为止。
10分
六、生产
设备
设施
(180分)
6.1工地安全生产档案按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安全管理十个分项进行分类整理归档、内容齐全。
每缺1项扣1分,内容不符要求的每项扣1~2分。
20分
20分
7.2施工现场作业区与非作业区有明显区域划分,成庭院式布置。工地设置美观、稳固、整洁的办公室、职工宿舍、食堂、厕所、淋浴室等生活设施,在建工程不兼作职工集体宿舍。
在建工程兼住宿扣10分;工地设置的办公室、宿舍、食堂、餐厅、厕所、浴室等设施未做到美观、稳固、整洁的,每项扣2分;职工食堂未设置“一清、二洗、三消毒”设施的扣5分。
发现少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30分
8.5企业、施工现场利用计算机办公自动化系统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查、检测等仪器、工具。
企业未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查、检测设备的,扣3~5分。
10分
8.6企业建立安全标准化管理激励机制,定期通报标准化建设情况和企业隐患排查情况。
企业未定期通报隐患检查情况的扣5分,企业在建项目未申报创建省、市标准化示范工地的扣3分/个(项目),评为不达标工地的扣3分/个(项目),直至扣完为止。
未形成文件扣5-10分。不符合或低于法律法规要求扣5-10分,无量化考核指标扣5-10分。
30分
1.2企业应逐级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制定考核办法,并定期进行考核。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层层分解目标,制定实施措施,以保证年度安全管理目标的有效完成。
责任书或计划少一级的扣5分。无考核扣10分。
无培训教育制度的扣5分,无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的扣5分,无按计划实施的扣5分,人员、资金和设施少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20分
5.2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每发现1人未经安全考核合格上岗的扣2分。
10分
5.3从业人员经过 “三级”安全教育、做到人(实名签字)、花名册、卡三相符,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0分
4.4将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发放到有关的工作岗位。
每缺一项扣2分。
10分
4.5及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作业规程。
未及时修订和完善的每缺一项扣2分。
10分
五、教育培训
(100分)
5.1制订和严格执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制定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并按计划实施,保证安全培训教育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
20分
7.4场容场貌、文明施工符合环保、卫生要求,包括材料、器具堆放规整,落手清,建筑、生活垃圾及时清理等。
施工现场材料、构件、机具等未按施工平面图分类堆放整齐的每处扣1分,未挂设醒目的标识牌的每处扣1分;施工现场建筑废料、垃圾未及时清理、未做到工完料清的扣2分;现场未设置畅通的消防通道的扣10分;
20分
7.5施工现场食堂、宿舍等生活设施、配电室、仓库、木料加工场、焊接作业等重点防火部位依法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设施;高层建筑配备消防水源(包括加压泵、消防水管、消防贮水池);动火作业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氧气瓶、乙炔瓶、油漆、化学品等易燃易爆物品依法储存和使用。
食堂、配电室、仓库、明火作业现场等各主要防火部位未配足匹配的灭火器材的每处扣2分;高层建筑未设置消防水源(包括加压泵、消防水管、消防贮水池)的每处扣5分;焊接、切割等明火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或未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的每处扣5分;氧气瓶、乙炔瓶、油漆、化学品等易燃易爆物品未依法储存和使用的,每处扣5分。
20分
6.3落地架基础应平整夯实,悬挑架的悬挑梁应使用型钢制作、悬挑梁与建筑物连接应可靠,底步架兜底应封闭严密;外架密目式安全立网应采用阻燃型,并自第一步架起同步张挂严密、整齐,安全网不得有破损、不清洁、脱落的现象。
落地架基础未平整夯实或悬挑架的悬挑梁未使用型钢制作、悬挑梁与建筑物连接不可靠或底步架兜底未封闭严密的,每处扣2分;外架密目式安全立网质量差或未自第一步架起同步张挂严密、整齐的,每处扣2分;网有破损、不清洁、脱落的,每处扣1分。
20分
7.3主要出入口处设置醒目、整齐的“五牌一图” 或重大危险源告知牌;出入口设置洗车台、沉淀池和洗车设备;出入口和主要施工道路、场地实施硬化处理。
工地出入口处未企业标志、“五牌一图” 或重大危险源告知牌的,每缺一项扣2分;未设置符合要求的洗车台、沉淀池、洗车设备、水源和排水系统的每项扣5分;各出入口场地和主要路面未采用砼做硬化的每处扣5分;土方、建筑垃圾运输未采取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的扣5分;发生“滴、洒、漏”现象的每次扣5分;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机制扣5分,未定期考核奖惩的,扣5分。
10分
三、安全生产投入
(60分)
3.1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专户管理制度,根据有关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按《会计法》建帐立卡,专款专用。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专户管理制度不落实的扣10分;未建帐立卡的扣2~5分。
30分
3.2安全投入能满足企业基本安全生产条件要求。
6.2、钢管脚手架、模板支架的杆件、扣件应进行防锈处理;外架立杆、横杆表面应涂刷成黄色,剪刀撑和踢脚线应涂刷成红白(或黄黑)相间条纹且按规定设置整齐美观;外架、模板支架立杆间距、步距及连墙杆、扫地杆、剪刀撑、脚手板、顶托等设置应符合规范和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
钢管脚手架、模板支架的杆件、扣件未进行防锈处理的,扣2~3分;外架立杆、横杆表面未涂刷黄色或色标不明显的,扣2~3分;剪刀撑和踢脚线未涂刷成红白(或黄黑)相间条纹的,扣2~3分;外架、模板支架立杆间距、步距及连墙杆、扫地杆、剪刀撑、脚手板、顶托等设置不符要求,每处扣3~5分。
未建立管理制度的扣10分,未明确责任部门及获取渠道、方式和时机扣5分,未及时获取、更新扣5分。
10分
4.2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
未进行宣传的扣10分,未培训的扣10分。
20分
4.3制订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作业规程。
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扣5分,无作业规程扣5分。
20分
七、作业环境
(100分)
7.1施工现场四周依法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档,且稳固、美观、不准作为其它用途;围档材料可使用砖砌围档或加框彩色压型钢板、活动板墙等硬质、轻质材料,使用砖砌围档应进行专门设计。
未设置围档扣10分,围档不连续、不牢固或不美观每处扣2分,围挡未使用加框彩钢板、活动板墙等硬质、轻质材料的扣2分;使用砖砌围挡无仿古式压顶的扣3分;
10分
2.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其职责与义务。
发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职责与义务的每人次扣2分。
10分
2.4制定和完善各级组织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未制定各级组织和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每项扣2分。
10分
2.5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机制,对各级管理部门及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并予以奖惩。
企业安全投入未达到基本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的不得分。
20分
3.3依法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及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未参加意外保险、工伤社会保险的每项扣5分。
10分
四、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60分)
4.1建立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及获取渠道、方式和时机,及时获取、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