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小作坊管理制度(总8页)
小作坊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三条小作坊食品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许可证核定的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条国家实行食品生产经营分类管理,对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实行分开管理。
小作坊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生产经营者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生产经营规模、食品种类相适应的知识和技能,并取得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第七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体系,保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三章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第八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制度,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潜在风险进行识别、评价和控制。
第九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定期对食品生产、经营环境进行卫生清扫、消毒,保持生产经营场所卫生整洁。
第十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管理,确保其质量安全。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生产、经营情况,保存相关凭证,保证食品的可追溯性。
第四章食品安全质量管理第十二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制度的实施,明确食品安全质量管理职责,配备食品安全质量管理机构和人员,保证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实施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经营许可,按照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检验制度,定期对食品进行检验,不得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一、小作坊周围环境良好,25米内不得有暴露的垃圾堆、坑式厕所、粪池等孽生有害昆虫的场所。
确保内外环境整洁。
二、从业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良好的生产规范操作,确保各工序连续进行,严禁往返,防止交叉污染。
三、从业人员进入车间前要先洗手消毒。
即先用肥皂洗手,再经消毒水浸泡3-5分钟方进行操作。
四、包装、生产人员要养成良好的习惯。
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不准长发外露,不准留长指甲、涂指甲油。
五、从业人员严禁携带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进入生产岗位。
禁止在生产区域内吸烟、吃零食。
严禁随地吐痰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六、生产人员要临时外出或上厕所时,必须脱去工作衣帽,待再次进入车间内需要重复上述卫生消毒程序才能上岗。
七、生产人员下班对车间的设备、工具等必须每日进行消毒、清洗。
工作完毕后,彻底清洗消毒工作场地,地面、下水道沟槽、墙、窗等保持清洁,用不污染食品的洗涤剂刷洗。
八、生产设备及器具须用无毒无味、抗辐射、不吸潮、不变形的材料。
设备里面与四周要有足够的空间来做清洁卫生工作。
器具须平滑、易清洗。
九、加工后的废弃物存放设施密闭或规范放置,存放应远离生产车间,且位于生产车间的下风向;废弃食用油脂专人管理,定期及时清理。
小作坊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小作坊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作坊食品生产过程,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小作坊食品生产者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规章,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第三条小作坊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生产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第四条小作坊食品生产者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五条小作坊食品生产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
第六条小作坊食品生产者应当定期组织食品安全检查,对不合格食品及时处理。
第七条小作坊食品生产者应当配备足够的食品安全设施设备,确保食品生产过程达到卫生标准。
第八条小作坊食品生产者应当严格控制食品原料的采购来源,确保原料安全性。
第二章食品原料管理第九条小作坊食品生产者应当对进货的食品原料进行检验,确保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条小作坊食品生产者应当储存食品原料时,采取防潮、防尘、避光等措施,防止污染。
第十一条小作坊食品生产者应当对食品原料进行分类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二条小作坊食品生产者应当建立食品原料台账,记录食品原料的种类、批次、数量等信息。
第十三条小作坊食品生产者应当遵守使用期限,及时处理过期食品原料。
第三章生产加工管理第十四条小作坊食品生产者应当对食品生产车间进行定期清洁和消毒。
第十五条小作坊食品生产者应当配备足够的洗手间和洗涤设备,保证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卫生操作。
第十六条小作坊食品生产者应当添加食品添加剂时,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不得超量使用。
第十七条小作坊食品生产者应当控制食品加工过程的温度、湿度,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八条小作坊食品生产者应当定期对食品生产设备进行检修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十九条小作坊食品生产者应当建立食品生产记录台账,记录生产日期、批次、数量等信息。
第四章储存运输管理第二十条小作坊食品生产者应当定期清理、消毒食品储存设施,确保储存环境卫生。
第二十一条小作坊食品生产者应当对储存食品进行分类、分区,防止污染。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理制度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是指规模相对较小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通常是由个体户或小型企业经营。
由于小作坊在食品生产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和隐患,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健康,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来规范小作坊的运营。
一、生产场所管理1.小作坊必须选择符合卫生要求的场所进行生产加工,场所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排污和垃圾处理设施。
2.生产场所必须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和消毒,保持环境整洁、无异味、无害虫。
二、原辅料管理1.小作坊必须购买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原辅料,禁止使用过期或者质量不合格的原材料。
2.原辅料必须进行检验和贮存,确保其安全性和新鲜度。
三、设备设施管理1.小作坊必须配备符合卫生标准的生产设备和加工工具,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2.生产设备和加工工具必须保持清洁和卫生,严禁混用。
四、人员管理1.小作坊必须配备熟悉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的专职人员,并进行定期培训。
2.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生产加工,禁止在生产过程中抽烟、饮食和吐痰。
五、生产加工过程管理1.小作坊必须依据规范的生产工艺和操作规程进行生产加工,禁止使用未经验证的新工艺。
六、卫生监测管理1.小作坊必须定期进行食品卫生监测,包括对生产环境、原辅料和成品进行微生物和化学指标的检测。
2.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必须立即停产整改,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告。
七、质量控制管理1.小作坊必须建立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对每一批次的成品进行质量检验和抽样测试,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
2.质量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和追查,对不合格产品要进行及时处置和销毁。
八、包装储存和销售管理1.小作坊必须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并进行可追溯管理。
2.成品必须按照规定的条件和方式进行储存,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3.销售前必须进行产品质量检查和标识,禁止销售过期或者质量不合格的产品。
以上是关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理制度的一些建议,通过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可以确保小作坊的生产加工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
食品小作坊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食品小作坊的质量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规范食品小作坊的生产加工行为,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2. 提高食品小作坊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降低事故风险。
3. 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三、制度内容1. 生产场所要求(1)食品小作坊应具备合法的生产经营场所,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生产加工的卫生要求。
(2)生产场所应保持整洁、通风、防潮、防尘,确保生产环境安全。
2. 原材料采购与管理(1)采购原材料时,应确保其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2)建立原材料采购台账,记录采购日期、供应商、品种、数量、价格等信息。
(3)定期检查原材料质量,发现不合格原材料应立即停止使用。
3. 生产加工过程管理(1)生产加工过程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确保食品安全。
(2)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3)生产过程中,严格把控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防止滥用。
4. 产品储存与销售(1)产品储存应具备冷藏、冷冻等设施,确保产品在储存过程中质量安全。
(2)建立产品销售台账,记录销售日期、品种、数量、价格等信息。
(3)严禁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
5. 从业人员管理(1)从业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2)从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3)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
6. 应急处理(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处理程序。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四、监督与检查1. 食品小作坊应自觉接受政府部门、消费者和社会的监督。
2. 食品监管部门应定期对食品小作坊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奖惩措施1. 对遵守本制度,安全生产、产品质量良好的食品小作坊,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小作坊,依法进行处罚。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理制度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是指通过家庭自管、小型化生产加工原料为人类食用的食品的单位。
如何保障小作坊的生产和销售质量,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下面,本文将从管理制度的建立、生产过程的掌控、产品质量的检测及销售等方面,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管理制度进行探讨。
一、管理制度的建立1.明确责任:小作坊负责人应明确生产过程中的每一道工序及操作人员,明确各自的责任和权限,同时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体系,以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或调查。
2.制定标准:小作坊应遵循国家相关法规及卫生标准,制定相对应的生产标准、操作规程、物料控制等标准,明确生产流程、食品原材料采集标准、物料配送标准、灭菌消毒标准、产品储存标准等流程,以确保生产加工食品的安全卫生和质量。
3.加强培训和教育:小作坊应加强员工的卫生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监督员工遵守生产标准和操作规程,严格掌控制品质量。
二、生产过程的掌控1.食品原材料的筛查:做好食品原材料的采购工作,选择有证、有资质、有信誉的供货商;在收货时对原材料进行检查筛查,确保原材料的质量,防止不合格原料的使用。
2.严格生产过程掌控:严格按照工艺流程要求进行生产加工,控制加工环境,严格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同时,要加强生产工具和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运行的卫生和安全性。
3.做好检测工作:进行产品检查,确保产品在卫生、安全和质量上符合相关要求。
建立稳定的产品质量检验制度,每批次产品都应进行标准质量检测,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好处理。
三、产品质量的检测1.营养成分及微生物检测:通过对产品的营养成分、微生物等质量指标的检测,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食品生产加工的质量安全。
2.留样工作:每批产品都要进行留样,保留必要的相关数据,同时要做好有效期的控制。
如发现问题需要追溯生产、销售环节,留样进一步了解情况。
3.监管工作:严格按照当地有关部门和国家食品安全法规的要求,应有检查员向小作坊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并定期进行质量监督和抽查工作。
食品小作坊管理制度(精选8篇)
食品小作坊管理制度(精选8篇)食品小作坊管理制度第1篇一、按照食品卫生法,检查食品原料的卫生质量,保证食品原料新鲜。
二、食品加工做到先洗后切,冰冻的肉、禽、水产品在常温下要彻底解冻。
三、食品做到分池清洗,荤菜食品不能放在蔬菜池中清洗,清洁厨房用具的水池必须与清洗食品的水池分开。
四、严格执行生熟分开,厨房容器和用具(刀、砧板、湓、筐、抹布等)均做好生熟标记,不得混用。
每天使用后洗刷干净,用前消毒。
五、炊事员要钻研烹调技术,主动听取教师、保育员及幼儿对伙食、点心的意见,根据幼儿的特点做到切菜细致,注意花色品种及色香、味和营养元素的调配,增强幼儿的食欲,保证幼儿有足够的营养。
六、加工食品必须加热充分,大块食品的中心温度需达70°c以上,防止外热里生。
七、幼儿的菜不能烧的太硬或太生。
夏天做到(饭、菜、汤、茶)”四冷“,冬天做到(饭、菜、汤、茶)“四热”,保证幼儿吃饱、吃好。
八、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备餐间前不超过2小时。
九、保持厨房清洁、整齐、干净、如有杂物应及时清理。
食品小作坊管理制度第2篇一、目的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一)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食品生产经营的餐厅、水吧、外卖点及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
(二)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举报食品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行为,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职责(一)本公司所有公园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和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安全。
(二)公园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公园的食品安全管理。
(三)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经营负责人、食品从业人员人员应认真履行本单位规定的相关职责,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四、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一)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宣传1、公司食品从业人员、新入职员工包括实习生,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应当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教育的培训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训。
食品小作坊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小作坊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小作坊的管理,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小作坊(以下简称小作坊)。
第三条小作坊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进行生产加工。
第四条小作坊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证食品质量安全,诚信经营,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第五条小作坊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者指定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采购制度,选择合格的供应商,采购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并保存相关凭证。
第七条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生产加工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生产加工的时间、数量、工艺等信息,并保存至少两年。
第八条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检验制度,对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确保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九条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召回制度,一旦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措施召回,并记录召回情况。
第十条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贮存管理制度,保证食品贮存条件符合要求,防止食品变质。
第十一条小作坊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
第三章产品质量管理第十二条小作坊应当建立产品质量管理制度,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十三条小作坊应当建立产品质量检验制度,对产品进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第十四条小作坊应当建立产品质量追溯制度,记录产品生产、销售等信息,便于追溯问题产品。
第十五条小作坊应当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四章环境保护管理第十六条小作坊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环境污染。
第十七条小作坊应当建立废弃物处理制度,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第十八条小作坊应当建立节能减排制度,采取措施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能源消耗和排放。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而制定的管理规定,其内容包括以下方面:一、基本要求1.小作坊必须取得相关许可证和注册证,并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
2.小作坊必须具备生产加工所需的场所、设施设备、人员及管理制度。
3.小作坊必须按照规定的工艺流程进行生产加工,并确保原材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二、质量管理1.小作坊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制定相应的品质标准和检验方法,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企业要求。
2.小作坊必须制定生产计划和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生产计划和管理制度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3.小作坊必须建立档案管理制度,记录生产过程和检验结果等相关信息,便于产品质量追溯和管理。
三、食品安全管理1.小作坊必须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制定食品安全控制方案,加强食品安全监测和预警,及时掌握食品安全情况。
2.小作坊必须保证原材料来源安全可靠,建立原材料采购检验制度,确保进货原材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3.小作坊必须加强生产环节的卫生管理,确保生产加工过程卫生无污染,防止食品中毒事件发生。
四、应急管理1.小作坊必须建立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制度,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保障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2.小作坊必须加强危险源监测和风险评估,做好危险源排查和消除,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责任与追究1.小作坊必须落实主体责任和管理责任,确保所有生产加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2.小作坊必须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
3.小作坊必须建立投诉与反馈机制,并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反馈,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这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
食品生产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豆制品加工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目录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总则 (1)第一章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制度..............................1-2 第二章设施管理制度.............................................3-6 第三章设备管理制度 (7)第四章卫生管理制度 (8)第五章清洁消毒制度 (9)第六章污染控制制度.......................................10-12 第七章虫害鼠害控制制度 (13)第八章工作服管理制度 (14)第九章进货查验管理制度 (15)第十章生产过程控制制度 (16)第十一章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17)第十二章标识标注管理制度 (18)第十三章出厂检验制度 (19)第十四章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20)第十五章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21)第十六章销售台账管理制度 (22)第十七章贮存运输制度 (23)第十八章废弃物存放和清除制度 (24)第十九章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管理制度 (25)第二十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 (26)第二十一章投诉处理制度 (27)第二十二章记录管理制度…………………………… 28-29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监督检查规定的公告》(质检总局2009年底119号公告)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对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的申请人规定条件审查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以下管理制度并符合相关要求。
第一章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制度一、负责人的职责、权限和义务:本企业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码:************************1.应通过向本企业全体人员传达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制定质量、环境、食品安全管理方针和目标、进行管理评审等工作,对建立实施一体化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的承诺提供依据;2.应以增强顾客满意为目的,确保顾客的要求得到确定并予以满足;3.应确保组织内的职责、权限得到规定和沟通;4.任命管理者代表、食品安全小组组长和中层领导并授予相应权利;5.应按策划的时间间隔评审质量、环境、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以确保其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及其监督管理等相关活动。
本条例所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食品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加工规模小、生产条件和工艺技术简单,生产加工传统、特色食品的生产经营者。
本条例所称食品摊贩,是指商品交易市场或者固定店铺以外,在划定或者临时指定区域内摆摊设点,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或者现场制售食品的经营者。
第三条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应当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自觉遵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
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生产的食品应当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不得生产销售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综合治理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实施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通过奖励、资金资助、场地租金优惠等措施,鼓励和支持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和工艺技术,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统一规划建设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小作坊实行集中管理。
第七条鼓励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组建行业协会或者加入相关食品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的作用。
第二章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第八条食品小作坊实行登记管理。
食品小作坊在生产加工前应当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保证食品安全,强化食品质量管理,规范食品生产加工流程而制定的。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二、组织机构小作坊应设立负责人,并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
负责人应具有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和管理经验,并拥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生产加工流程小作坊应制定生产加工流程,并确保所有流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生产加工流程应包括原材料采购、加工、包装、质检和出库等环节。
四、设备设施小作坊应对生产加工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生产加工设备设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可以保证食品安全和质量。
五、卫生管理小作坊应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保证所有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状况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卫生管理包括场地、设备、人员、操作规程的卫生状况。
六、质量管理小作坊应对所有生产加工流程进行品质控制,确保所有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品质控制包括原材料、加工、包装、质检和出库等环节。
七、食品安全管理小作坊应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所有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食品安全管理包括原材料采购、加工、包装、质检和出库等环节。
八、员工培训小作坊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九、记录管理小作坊应建立健全的记录管理制度,所有生产加工环节的记录应保存至少两年。
记录管理包括原材料采购、加工、包装、质检和出库等环节。
十、应急管理小作坊应建立健全的应急管理制度,对于突发事件应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保证食品安全和质量。
十一、违规处理小作坊对于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行为应及时采取严厉措施,确保食品安全和质量。
以上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
小作坊应根据实际情况,针对性地完善制度,并不断完善和提升管理水平,确保所有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食品生产小作坊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小作坊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保障食品生产的安全和有效管理,规范生产过程,确保生产安全和质量稳定,制定此食品生产小作坊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小规模家庭食品生产作坊。
三、职责分工1. 作坊负责人:负责监督和指导生产工作,管理产品质量,指导操作工作。
2. 生产人员:按照制定的生产工艺和工作流程,以及操作规范进行生产操作。
3. 质量检验人员:对生产的产品进行质量检测和抽检。
四、生产管理1. 生产计划:制定生产计划,合理安排生产任务。
2. 原材料采购:采取优质原料,确保原材料符合国家标准,并建立质量档案。
3. 卫生保障:保持作坊的清洁卫生,有效防止害虫和其他有害生物的侵害。
4. 生产记录:对生产过程进行详细的记录,并保存至少六个月以上。
5. 废弃物处理:对生产的废弃物进行妥善处理,避免影响环境和卫生。
6. 质量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质量标准进行品质管控和抽检。
五、安全管理1. 人员培训:对所有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生产和卫生培训,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
2. 防火管理:严格遵守防火规定,确保电线电器的安全性。
3. 用电安全:规范使用电器设备,应定期进行检验,确保使用安全。
4. 压力容器:压力容器应定期检测,保持操作安全。
5. 特殊设备:对于特殊设备,应建立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检验标准和检验流程。
六、食品质量1. 原材料: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原材料,建立质量档案并进行登记。
2. 生产环境:保持生产环境的清洁和卫生,防止污染和传播病菌。
3. 生产过程:按照国家规定的流程和操作要求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4. 质量控制:对于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进行严格监测和管理,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5. 产品管理:对生产的产品进行标签标识,确保产品质量和追溯性。
七、文化宣传通过各种途径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提高操作人员和消费者的意识和重视程度。
以上是小规模家庭食品生产作坊的管理制度,如有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责任人员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食品安全小作坊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小作坊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小作坊,旨在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
2. 小作坊应遵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组织管理1. 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和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 明确食品安全责任人,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三、人员管理1. 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四、环境卫生1. 加工区域应保持清洁,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2. 废弃物应及时清理,避免污染食品。
五、原料控制1. 采购的食品原料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过期或变质的原料。
2. 对原料进行进货查验,建立进货台账。
六、加工过程控制1. 加工过程中应遵循良好的操作规范,防止交叉污染。
2. 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符合国家标准,不得超量使用。
七、产品标识与追溯1. 产品应有明确的标识,包括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等信息。
2. 建立产品追溯体系,确保产品可追溯。
八、产品检验1. 对生产的产品进行定期自检,确保产品质量。
2. 接受并配合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应急管理1. 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 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记录和分析,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十、文件和记录管理1. 建立和维护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包括制度文件、培训记录、检验报告等。
2. 保持所有记录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十一、持续改进1. 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和更新。
2. 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持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十二、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牌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的小作坊。
第三条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销售活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小作坊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管理活动。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食品安全管理相适应的知识和技能,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取得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三)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四)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五)组织食品安全检查和整改;(六)组织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报告;(七)组织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建立和维护;(八)组织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普及;(九)其他应当履行的职责。
第三章食品安全采购和进货查验第八条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安全采购制度,明确供应商选择标准、采购要求、质量控制等内容。
第九条小作坊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建立进货查验记录。
第十条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进货台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第十一条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追溯体系,确保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第四章食品安全生产和加工第十二条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明确生产过程中的卫生要求、操作要求、质量控制等内容。
食品小作坊规章制度范本
食品小作坊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食品小作坊的经营行为,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小作坊,包括但不限于家庭作坊、乡村作坊等。
第三条食品小作坊应当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食品质量等级,切实保障消费者健康和权益。
第四条食品小作坊应当根据生产经营规模和特点,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不断完善和提升管理水平。
第五条食品小作坊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及时、准确地记录和保存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六条食品小作坊应当配备具有相关食品生产经验和相关证书的厨师和生产人员,确保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安全和质量。
第七条食品小作坊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食品小作坊应当建立健全员工健康检测制度,定期进行体检,杜绝患有传染病等情况下的从业人员从事生产工作。
第九条食品小作坊应当建立健全员工考评制度,对员工的表现进行综合评价,并给予适当的奖励和处罚。
第十条食品小作坊应当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章生产加工第十一条食品小作坊应当在符合卫生标准的场所进行生产加工活动,保持环境清洁整洁。
第十二条食品小作坊应当采取相关措施,确保食品原料的质量安全,避免使用过期变质食材。
第十三条食品小作坊应当加强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保洁,定期对生产设施和设备进行清洗消毒。
第十四条食品小作坊应当对生产加工过程进行全程监控,避免污染食品,确保食品品质和安全。
第十五条食品小作坊应当严格遵守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不得使用无证添加剂和超标添加剂。
第四章质量检测第十六条食品小作坊应当建立质量检测制度,对生产的食品进行定期检测,确保产品符合相关质量标准。
第十七条食品小作坊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食品进行抽样检测,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食品小作坊应当定期对生产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测维护,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制度(3篇)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____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等对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环境卫生要求生产场所必须清洁、卫生,地面硬化平整无积水;生产场所应与生活区严格区分,生产场所不得存放生活用品;生产车间应有良好的通风、换气设施;加工车间不得堆放杂物,原料与成品堆放应与加工车间严格区分;加工车间、库房应有防蝇、防鼠、防虫设施;物料堆放应离地离墙;生产的生熟食品及盛放器具应隔离存放,存放成品的器具应洁净卫生;定期对使用的工具、设施、管道进行清洗、消毒,并指定专、兼职人员定期检查环境卫生执行情况,保存清洗、消毒和检查记录。
二、进货查验要求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如发现存在严重影响或可能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做好记录并____小时内向盘县质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三、进销台账记录要求应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和产品销售台账。
进货台帐应如实记录购进食品名称、购货时间、规格(品种)、数量、供货方名称及其____、检验检疫证明编号、食品质量保质期限等情况;销售台帐应如实记录销售食品名称、销售时间、规格(品种)、数量、购货方名称及其____等情况。
进货台帐和销售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____年。
四、食品添加物质的使用要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____(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及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必须获得生产许可证(qs),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添加,不得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用物质添加食品。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了确保小作坊食品的安全和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小作坊的运作,并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一、食品生产许可1. 小作坊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方可合法运营。
未经许可的小作坊一律禁止生产食品。
2.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时,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基本信息,包括工厂地址、设备设施情况、从业人员数量等。
3. 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必须重新申请并接受验收。
二、食材采购与存储1. 小作坊必须从合法渠道采购食材,确保食材的安全和卫生。
2. 食材应当在专门的存储区域内进行分类存放,避免污染和交叉污染的发生。
3. 食材应当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地等相关信息,以进行追溯和监管。
三、加工与生产1. 小作坊必须保证生产环境的卫生与清洁,定期进行清洁消毒,并建立相应的记录。
2. 加工过程中,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掌握食品安全知识,使用洁净的工具和设备进行加工,避免外界污染。
3. 各类食品应当分区域加工,避免交叉污染。
4.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注意留样,便于质量检验和追溯。
四、质量控制与检验1. 小作坊应定期进行自检和抽检,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标准。
2. 合格的食品应贴上标签,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配料等必要信息。
3. 不合格的食品应立即淘汰或销毁,严禁流入市场。
五、设备与设施维护1. 小作坊应保持设备和设施的正常运行状态,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安全卫生。
2. 使用的设备和容器应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避免细菌滋生和交叉感染。
3. 废弃物应妥善处理,及时清理,确保厂房环境整洁。
六、从业人员要求1. 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明,接受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并定期进行体检。
2. 从业人员应遵守个人卫生要求,包括穿戴统一的工作服、戴帽子、洗手等,杜绝外界污染。
3. 从业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严禁在生产过程中吃东西、吸烟等行为。
七、应急措施与记录1. 小作坊应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食品生产小作坊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小作坊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ZD-01为了改善环境卫生,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了本制度。
1.清洁卫生要求场地每天要做小扫除,周末进行大扫除。
不允许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随时保持清洁卫生。
2.生产场地要求1)各种原材料、工具必须有序堆放,场地和设备必须保持清洁卫生;2)通道不能堆放杂物,确保人流、物流畅通;3)卫生设施必须保持完好;4)任何设备上都严禁堆放零件及其他杂物;5)交接班前必须做好设备周围的环境卫生,不得有积油和其他杂物。
3.库房要求1)产品入库前,出库后必须对库房进行清扫;2)随时保持库房清洁卫生,做好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工作。
二、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管理制度ZD-02为了提高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意识,对个人卫生要求进行控制,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了本制度。
1.从事食品加工的人员每年必须做一次全面的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从事食品加工。
2.新进作坊的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后才能从事食品加工。
3.生产人员进入车间前,必须更换专用工作服和帽子,并穿戴规范整洁。
头发必须藏于帽子内,不得外露。
出车间时必须换下工作服和帽子。
4.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人员必须戴口罩。
5.进入车间工作人员不得携带任何私人物品,不得染、留长指甲,不得化妆和佩戴首饰。
6.进入车间前,必须认真洗手、消毒。
7.生产加工人员手部有明显外伤,不得直接从事食品加工。
8.车间内不得有随地吐痰、挖鼻孔、掏耳朵等不卫生行为。
9.清洁度不同的生产区人员不得相互串岗。
10.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食品卫生教育和培训。
三、原辅材料进货查验管理制度ZD-03为了采购验证原辅材料,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了本制度。
1.根据生产需要采购原辅材料,采购时应向供货方索取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资料。
2.对每批原辅材料、包装物等外购件均应按要求经验收合格后方能入库,并建立相关档案记录。
3.发现不合格的原辅材料,不能投入生产使用。
4.若发现原辅材料质量有问题进入生产环节的,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社会监督与合作要求
合作要求:与相关部门、企业 等建立合作关系,共同维护食 品安全
培训与宣传:加强食品安全培 训和宣传,提高公众对食品安
全的认识和意识
接受社会监督:公开透明,接 受公众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督
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公众积极 举报食品安全问题,对举报人
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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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人:
检测结果报告流程:详细介绍检测 结果报告的流程,包括检测时间、 检测项目、检测方法、检测结果等
检测结果报告制度
报告时限:规定报告的提交时限, 确保及时将检测结果告知相关部门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报告内容:明确报告需要包含的内 容,如检测结果、不合格产品信息、 原因分析等
报告责任人:明确负责提交报告的 责任人,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 性
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定义: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是指食品生产经营者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必须立即向监管部门 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告的制度。
报告时限: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监 管部门报告,不得隐瞒、谎报或者缓报。
报告内容: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向监管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 事故报告单位情况、事故经过等信息。
报告程序: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填写食品安全事故报告表,并及时提交。 同时,还需要配合监管部门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法律责任:对于未按照规定报告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同 时,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食品安全培训与宣传制 度
员工培训要求
培训内容:食品安 全法律法规、食品 安全知识、操作规 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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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小作坊管理制度(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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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ZD-01 为改善环境卫生,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清洁卫生要求。
场地做到每天一小扫,周末大扫除,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脏东西,不准乱扔乱倒垃圾,随时保持清洁卫生。
二、生产场地要求。
1、各种原材料、工具堆放有序,场地、设备保持清洁卫生;
2、通道不能堆放杂物,确保人流、物流畅通;
3、卫生设施保持完好;
4、任何设备上严禁堆放零件及其它杂物;
5、交接班前必须做好设备周围的环境卫生,不得有积油和其它杂物。
三、库房要求。
1、产品入库前,出库后必须对库房进行清扫;
2、随时保持库房清洁卫生,做好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工作。
(二)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管理制度
ZD-02 为提高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意识,对个人卫生要求进行控制,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从事食品加工的人员每年做一次全面的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加工。
二、新进作坊的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加工。
三、生产人员进入车间前,必须更换专用工作服、帽,并穿戴规范整洁,头发必须藏于帽内,不得外露;出车间须换下工作服、帽。
四、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人员必须戴口罩。
五、进入车间工作人员,不得携带任何私人物品,不得染、留长指甲,不得化妆和配戴首饰。
六、进入车间前,必须认真洗手、消毒。
七、生产加工人员手部有明显外伤,不得直接从事食品加工。
八、车间内不得有随地吐痰、挖鼻孔、掏耳朵等不卫生行为。
九、清洁度不同的生产区人员不得相互串岗。
十、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食品卫生教育和培训。
(三)原辅材料进货查验管理制度
ZD-03 为采购验证原辅材料,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生产需要采购原辅材料,采购时应向供货方索取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资料。
二、对每批原辅材料、包装物等外购件均应按要求经验收合格后方能入库,并建立相关档案记录。
三、发现不合格的原辅材料,不能投入生产使用。
四、若发现原辅材料质量有问题进入生产环节的,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进货查验记录内容。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六、记录的保存。
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四)生产工艺过程管理制度
ZD-04 为实施生产工艺过程的质量控制,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生产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应按工艺要求进行加工。
二、原材料必须根据工艺要求投入使用。
三、使用合适设备和工具进行生产,并保持适宜的工作环境;
四、生产流程保持合理。
1、保证原辅材料和半成品不会出现交叉感染;
2、保证原辅材料和成品不会出现交叉感染;
3、保证半成品和成品不会出现交叉感染;
五、发现不合格的原辅材料,不能投入生产使用。
六、发现不合格的半成品,必须按要求处理,不能流入下一道工序。
七、发现不合格的成品,必须按要求处理,不能出坊销售。
(五)食品出坊检验管理制度
ZD-05 为规范食品出坊检验要求,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感官检测。
对食品感官涉及到的形态、颜色、香气、滋味、异物等进行评价,防止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出坊。
二、净含量检测。
使用符合测量精确度要求的计量器具,对每批出坊食品进行净含量检测,确保出坊食品净含量符合相关要求。
三、标签检测。
对标签进行检查,确保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编号或备案号、产品名称、配料、生产者、生产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基本信息完整无误,内容清晰、易于识别。
(六)销售记录管理制度
ZD-06 为追溯销售后的产品去向,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销售记录内容。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
二、销售记录填写要求。
1、字迹清楚,内容真实、完整、详尽,不得使用铅笔填写;
2、填写及时、准确,不得提前或者错后填写;
3、不得随意撕毁或者任意涂改,确实需要更改时,须在错处划一横线,在其旁边重写,签上姓名、日期,并盖章;
4、签名或盖章须填全名,印章须清晰可辩;
5、填写时计量单位必须统一;
6、不同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以及不同规格的产品,在记录及单据的填写时,必须分开填写。
三、记录的保存。
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七)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ZD-07 为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销售,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进货不合格品的处理。
对进货查验发现的不合格原辅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并记录,不得投入使用。
二、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的处理。
对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半成品,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并记录,不得流入下一工序。
三、不合格成品的处理。
出坊前发现食品腐败变质等现象的,立即对该批成品进行销毁并记录,绝不允许出坊销售。
四、已出坊后发现不合格品的处理。
对于已出坊后发现的不合格品,立即进行召回,同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并记录。
五、不合格品记录内容。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处理方式、处理日期等内容。
六、记录的保存。
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八)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ZD-08 为控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采购食品添加剂时应认明包装标签上“食品添加剂”字样,并索取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及合格证明等材料,验收合格后入库。
二、使用添加剂目的在于保持和改进食品营养质量,不得破坏和降低食品的营养价值。
三、不得用于掩盖食品的缺陷(变质、腐败)或粗制滥造欺骗消费者。
四、使用添加剂在于减少食品消耗,改进存储条件,简化工艺等目的,不能因使用了添加剂而降低良好的加工措施和卫生要求。
五、添加剂必须严格按 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使用,不得擅自扩大使用范围和加大使用量。
六、食品添加剂应由专人专柜保管,做好使用记录。
七、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内容。
产品名称、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食品添加剂名称、使用量、使用人、使用日期等内容。
八、记录的保存。
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