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标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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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标简介
——摘自《航标知识》讲义
航标是为船舶航行提供助航、导航设施的简称。
它和陆上交通部门设置在城市街道、高速公路上的通行标志功能是一样的,区别就在于一个是为陆地上的运输工具提供通行标识:而另一个在为在海上航行的船舶提供航行标识。
航标是维持海上运输畅通,保障船舶安全、经济航行的重要设施,对发展我国水上交通运输事业,支持海洋资源开发和渔业捕捞,促进国民经济建设和发展,加强国防建设和维护国家主权均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如去年有报道称日本在我国的钓鱼岛上准备建立一座灯塔,以显示钓鱼岛是他们的领土)。
下面分四部分给大家系统的作以介绍。
一、航标的管理体制(一)管理体制
我们国家有一万八千公里的海岸线,为便于管理,国家安地理位置划分为三大海区即:北方海区(辽宁、河北、山东及天津市沿海水域);东海海区(江苏、浙江、福建及上海市沿海水域)和南海海区(广东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沿海水域);海南海区(指海南省沿海水域)。
我们国家的管理职能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隶属于交通运输部,北方海区的管理机关是天津海事局,下辖七个航标处即大连、营口、秦皇岛、天津、黄华、烟台、青岛航标处、过去还有日照航标处(科级)现在已经划归青岛航标处了。
东海海区航标管理机关是上海海事局,下辖六个航标处,既连云港、上海、镇海、温州、福州和厦门航标处。
南海海区航标的管理机关是广州海事局,下辖三个航标处,即汕头、广州、湛江航标处。
海南的航标管理机关为海南海事局,下辖一个处,即海口航标处。
长江的航标管理为长江海事局,其余内河航标的管理归当地职能部门管理,这就是我们国家现行的航标管理体系。
因为我们在烟台,我再给大家介绍一下咱们烟台的情况,烟台航标处隶属天津海事局,管理着壹千三百公里的海岸线上五百余座的航行标志,横跨潍坊、烟台、威海三个地级市,下辖八个航标站,即潍坊、龙口、蓬莱、长岛、芝罘、威海、成山头、石岛航标站,分别管理各自辖区的助航、导航设施。
航标处办公地点在烟台市环海路七十号。
(二)航标的日常管理、保护、维修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第三条,国务院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和保护除军用航标和渔业航标以外的航标。
国务院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流域航道管理机构,海区港务监督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和保护本辖区内军用航标和渔业航标以外的航标。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交通行政主管设立的流域航道管理机构、海区港务监督机构统称为航标管理机关。
军队的航标管理机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在军用航标、渔业航标的管理和保护方面分别行使航标管理机关的职能。
交通部在一九八二年八月下发的“交通部颁发《关于海区航标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第三条指出:交通部部门负责海上公用航标、商港和以商为主的军商合用港的航标;海军负责军港和以军为主的军商合用港的航标;渔港、渔场等渔业专用航标由渔业部门负责。
天津海事局、上海海事局、广州海事局的航标导航处是辖区的航标业务主管部门,全面负责本局分管海区航标的管理和规划建设工作,组织各基层航标单位对海区各类航标进行保养、维修和补给工作,维护其正常技术状态;根据船舶航行需要和海区具体情况,决定航标的设置、撤销、改变特征、更新设备、调整配布并组织实施(其中灯塔、指向标站、导航台报部海事局批准后实施)不断提高航标效能,及时掌握辖区航标情况。
编制航标表,通告航标变动情况、并联系海军、渔业等部门协调处理有关航标管理和使用事项。
航标处是相应辖区的基层航标管理单位。
直接负责所辖海区的航标的保养、维修、补给和定期巡检,维护航标的正常技术状态。
二、航标的类别
海上航行标志和陆地交通标志是一样的,也是各式各样的,主要是根据航行需求而定的。
航行标志的形状、颜色、都有一整套的行业标准,而且是国际通用,执行的是国际航标协会的相关规定。
(一)从功能可分为三类:
1、目视航标:如,灯塔、灯桩,浮标;
2、音响航标:如雾号航标;是引导船舶在不良能见度中航行,由航标发出的警告性或指向性音响航标。
空气音响信号发射器包括:爆响雾号、低音雾号、雾笛、雾哨、雾锣等,大型灯塔大都采用施放听程较远的雾号,采用的是压缩空气式雾笛。
爆响雾号是用火药爆发响声的雾号;雾笛是电力推动或用压缩空气蒸汽流经旋转气孔而发出的雾号设备;雾哨是设在装哨浮标上利用海浪起伏发出音响的雾号设备;雾锣是有雾时用机械操作或人工连续敲锣发声的一种雾号设备。
这些设备现在已经进入航标博物馆,不再使用了。
3、无线电航标:如,雷达,是能为船舶提供其方位和距离的海岸雷达站;雷达指向标是一种连续发射的雷达信号的雷达信标。
雷达接受机接收这种信号后,在平面位置显示器上显示一条径向的方位线,可供测向,但不能用来测距。
现在普遍采用的是雷达应答器,是一种受到船用雷达询问(照射)时,即以最短的延时发回编码应答信号,并显示在该雷达荧光屏上,提供该信标的距离、方位和识别信息的装置。
(二)按规模可分以下几种
1、灯塔:它是一种大型的助航标志,安装有大型的发光设备,灯光射程较远,有专人管理,也有无人值守的。
2、灯桩:它是一种结构比较简单,灯光射程较近的助航标志。
3、导标: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前低后高的立标组成的航标。
4、测速标;是专供船舶测定船速或效验计程仪用的一组标志。
通常由两对横向叠标组成。
5、浮标;我们国家是采用国际航标协会海上浮标系统(A区域)的原则,结合我国具体情况制定的,适用于中国海区及其海港,通海河口的所有浮标和水中规定的标志。
浮标按用途也可分为以下几种:a 侧面标志,用以表示航道的两侧界限。
设在航道左侧的称为左侧标,用以表示航道的左侧界限,顺航道走向行驶的船舶应将本标置于该船的左舷通过;设在航道右侧的叫右侧标,用以表示航道的右侧界限,顺航道行使的船舶应将本标置于该船的右舷;这里所说的左和右是指船舶自海上或沿海岸进港时的方向。
b 方位标志。
用航海罗经结合使用,设在以危险区域为中心的北、东、南、西四个象限内,分别成为北方位标,颜色为上黑下黄;东方位标,颜色为黑黄黑,黑色,中间有一条黄色宽横带;南方位标,颜色为上黄下黑;西方位标,成黄黑黄颜色,即黄色,中间有一条黑色的横带。
c、孤立危险物标志,设置或系在孤立的危险物上,或尽量靠近危险物的地方,标示危险物所在,船舶应参照有关航海资料,避开本标航行。
标志形状为装有顶标的拄形或杆形。
颜色为黑色,中间有一条或多条红色宽横带,顶标为上下垂直两个黑色球形。
d、安全水域标志,是设在航道中央或航道的中线上,标示本标周围均为可航水域,传播可在任何一侧航行,标志形状为球形,或装有顶标的拄形或杆形。
颜色为红白相间竖条,顶标为单个红色球体。
e、专用标志,它不是为助航目的而设的,用于某一特定水域或特征,如:检疫锚地、军事演习区、海道测量、分道通航区,标志形状为柱形或杆形,也可任选,但不可与助航用的标志相抵触,颜色为黄色。
f、灯船;是具有船形(主甲板以上有灯架和其他附属建筑)的浮动助航标志,标体涂有规定的颜色,装有满足灯光射程要求的发光设备,供船舶利用其显示的目标,测定船位和确定航向。
多用于江、河流域。
三、航标的设置
交通部在一九九六十二月以交通部令颁布的“海区航标设置管理办法”中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海区航标设置是指航标新设、撤除、位置移动和其它状况改变。
交通部是全国海区航标设置管理的主管机关,并负责第一类航标的设置规划和审批工作;天津、上海、广州和
海南海上安全监督局是海区航标管理机关,分别负责北海、东海、南海和海南海区第一类航标设置的审查和第二类航标设置的规划和审批工作。
何谓第一类航标:是指灯塔、无线电导航台、无线电指向标、DGPS台等无线电航标;第二类航标是指灯桩(包括导标)、立标、灯浮标、浮标、灯船、雾号、雷达信标等航标。
同时指出,辖区航标管理机关(我的理解是指各地航标处)设置航标,应向海区航标管理机关提交航标设置书面申请,专业单位设置航标,应当向辖区航标管理机关提交航标设置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当包括设置航标的名称、种类、用途、作用距离、灯质、设标地水(陆)域名称、标位地理坐标(北京坐标)并附有最新的不小与1:10000的大比例尺测量图纸以及占用水(陆)批文或证件。
海区航标管理机关收到书面申请材料之日起,根据国家和交通部颁布的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审查,属于第二类航标设置的由海区航标管理机关审批,并于20日内将书面审批意见下达给辖区航标管理机关;属于第一类航标设置的,由海区航标机关审查,并于20日内做出书面审查意见,报交通部审批;交通部应在20日内将审批意见下达给海区航标管理机关,海区航标管理机关应及时通知辖区航标管理机关。
航标设置单位完成航标设置后,应当由批准设置航标的航标管理机关对航标工作效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刚才上面已经介绍过了,航标处是基层航标管理单位,分管辖区海区航标日常的保养、维修、补给和定期巡检,维护航标正常技术状态,根据上级下达或批准的计划,进行航标的设置、撤销、改变特征、调整配布等工作,对发现沉船、障碍物和航道突然变化等紧急情况,采取设置或调整航标的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备查;了解所辖海区水文气象情况,掌握辖区航标技术状态,建立航标技术档案,及时向上级部门辖区航标变动情况并按规定通告有关部门;根据规定向指定地点派出航标站,并监督其完成值班任务。
航标站根据航标处的指示,在规定的范围内,负责对一定数量的航标进行保养、维修、补给和定期巡检,维护其正常技术状态,并完成航标处规定的其他任务。
四、目前航标管理的现状(技术状况)助航、导航设施的管理走过了一个漫长的发展道路,从十八世纪英国人管理到现在走过了一百多年的发展历程,这里就不多介绍了,因为太长,时间也不允许。
我就简单的给大家介绍一下目前管理的技术状态,应该说,在近十年时间,是航标发展的黄金时期,航标的发展是和国家的改革开放、科学技术的进步紧密结合的,过去我们用的灯器都是依赖进口的,价格很贵,配件少而不及时,给工作带来很大的不便,灯塔主要是人工值守,每天要开、关灯,还要进行日常的维修保养,很多的岛屿只有一两个灯塔工人,没有淡水,没有新鲜蔬菜,没有电视,这些都要靠船舶进行补给,枯燥、寂寞是工人们最大的敌人,特别到了冬季,由于大风和海浪的因素,那些远离大陆的孤岛灯塔值守人员的补给,就成了很大的问题。
国家实行改革开放后,国家的经济实力有了质的飞跃,科学技术也有了很大的发展,随着基础建设投入的加大,灯器的自动化程度也有了一个质的提高,不再需要人工操作,灯器故障会自动发信息到管理人员的手机上,目前多数灯塔已经改为无人值守,特别是一些远离大陆的孤岛灯塔。
科学技术人员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研制出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灯器,填补了国家的空白,现在已经开始通过部海事局向全国推广,而这个成绩就是我们烟台航标处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目前在航标处的“航标运行中心”可以在屏幕上直观地看到全辖区航标设施的运行情况,全面控制着辖区助航、导航设施的工作情况,毫不夸张地说,航标工作的管理在信息化的道路上已经迈出了可喜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