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建设项目容积率计算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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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

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

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

容积率(Floor Area Ratio,FAR)是指一个地块上建筑总面积与该地块面积的

比值,是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本文将介绍容积率的计算方法及其常见的应用场景。

容积率的计算方法

容积率的计算方法可以分为两种,分别是简易计算法和细致计算法。

简易计算法

简易计算法是指通过建筑的总体积来计算容积率的方法。具体计算方式如下:容积率 = 建筑总体积 ÷ 地块面积

其中,建筑总体积包括所有建筑的总建筑面积乘以总层数。例如,一栋建筑的

面积为1000平方米,有5层,那么这栋建筑的总体积为1000 * 5 = 5000立方米。

细致计算法

细致计算法是指通过分别计算每个楼层的建筑面积来计算容积率的方法。具体

计算方式如下:

容积率= ∑第n层建筑面积 ÷ 地块面积

其中,第n层建筑面积是指该层建筑的实际面积。在实际计算中,可能需要剔

除交通设施、公共设施等,只计算纯住宅面积。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容积率的计算方法可能有所不同,具体计算

规则也会因地区或者建筑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容积率的应用场景

容积率是评价城市规划合理性和建筑设计优劣的一个重要指标,具有广泛的应

用场景,以下列举几个常见的场景。

建筑设计与规划

容积率是建筑设计与规划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通过对容积率的精准计算和

控制,可以实现对建筑密度、楼层高度、开发强度等方面的有效控制。在城市规划中,容积率是合理布局和城市形态的重要指标,能够帮助规划师合理布局城市的公共设施、交通路网等。

不动产估价

在不动产估价中,容积率也是一个重要因素。不动产估价师在进行估价时需要根据地块的容积率来确定其价值,容积率越高,不动产价值也会相应提高。

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

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

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

容积率是指城市用地的建筑物所占用的空间与地面面积的比例,是衡量城市用地利用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容积率的计算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容积率的含义

容积率是指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与占地面积的比值,用来反映建筑物对地面的利用程度。容积率越高,表示建筑物对地面的利用程度越高,建筑密度越大。

2.容积率的计算公式

容积率的计算公式为:容积率=建筑物总建筑面积/占地面积。建筑物总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所有楼层的建筑面积之和,占地面积是指建筑物在地面上所占用的面积。

3.容积率的计算方法

容积率的计算可以通过两种方法进行:总体计算法和分层计算法。总体计算法是指将所有楼层的建筑面积相加,然后除以占地面积;分层计算法是按照建筑物的每层进行计算,然后再将各层的容积率相加。

4.容积率的计算单位

容积率是一个无单位的纯数字,通常用百分数表示,例如容积率为200%,表示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是占地面积的2倍。

5.容积率的影响因素

容积率的大小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政策、建筑设计标准等。一般来说,城市中心区域的容积率会比较高,而郊区的容积率会比较低。

6.容积率的作用

容积率是衡量城市用地利用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可以反映城市建设的紧凑程度和高效性。合理的容积率设计可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增加建筑物的层数,减少土地占用面积,满足人口密集的城市需求。

7.容积率的限制

高容积率并不意味着就是好的设计,过高的容积率可能会带来一些问题,如建筑物过于密集,阳光和通风不畅,人口密度过大等。因此,在制定容积率时需要考虑城市的整体规划,平衡利用和人居环境的关系。

成都市建设项目容积率计算细则

成都市建设项目容积率计算细则

附件:

成都市建设项目容积率计算规则

一、容积率系指在规划项目建设用地内,计算容积率的建筑面积总

和与规划项目建设用地的比值。计算容积率的建筑面积总和为规划项目建设用地内各栋建筑物计入容积率反而建筑面积计算值之和。

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的规定执行;建筑面积计算值除遵守《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外,还应按照本规则执行。

二、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住宅,层高不应

大于3.6米,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住宅,建筑层高不宜大于3.6米。住宅建筑层高介于3.6米-4.6米之间时,建筑面积计算值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算;层高大于4.6米,不论层内是否设置隔层,建筑面积计算值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层高大于7.0米,不论层内是否设置隔层,建筑面积计算值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跃层式住宅起居室(厅),低层住宅起居室(厅)层高为户内通高以及住宅坡屋顶部分除外。

三、办公建筑、酒店建筑层高大于4.9米,不论层内是否设置隔层,

建筑面积计算值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层高大于7.6米,不论层内是否设置隔层,建筑面积计算值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建筑公共部分的门厅、大堂、中庭等除外。四、商业用房层高大于6.1米,不论层内是否设置隔层,建筑面积计

算值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约2倍计算;标准层层高大于10.0米,不论层内是否设置隔层,建筑面积计算值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建筑公共部分的门厅、大堂、中庭等除外。

建设项目容积率及建筑面积计算方法

建设项目容积率及建筑面积计算方法

建设项目容积率及建筑面积计算方法

第一条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容积

率及建筑面积计算,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50353-2013)及相关标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

规定。

第二条除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计算建筑面积外,

以下部分的建筑面积应按下列规则计算并计入容积率。

(一)地下室、半地下室

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报审方

案文本中应明确标注底板结构层标高,不得按照垫层标注标高。

当建筑物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标高高出室外地坪标高1.50米及以上时,其建筑面积应计入容积率;当建筑物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标高高出室外地坪标高不足1.50米的,其建筑

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当建筑物地下室、半地下室周边室外地坪

标高不一致时,其建筑面积应按顶板标高超出室外地坪标高

1.50米及以上部分的结构外围长度占结构外围周长的比例计入

容积率。其中地下室功能为单一性的(如地下车库、地下商场)应整体计算,有明确功能分区的,按照功能分区实际情况计算。

住宅地下室、半地下室周边利用通风采光井或下沉空间以

改善地下室室内环境的,围护结构外围至地下室主墙面的最大

垂直距离不应超过4.50米,并应南侧设置(附图一)。通风采

光井或下沉空间双向设置的,地下室面积计入容积率(附图二)。

(二)住宅

住宅结构层高宜为2.80米不应超过3.30米。当住宅结构层高大于等于3.30米且小于4.50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建筑面积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算;当住宅建筑结构层高大于等于4.50米时,不论层内有无隔层,建筑面积计算值应按层高与2.2的整数倍数与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乘积计算。

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

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

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

容积率指标是衡量建筑密度的重要参数,是表征建筑拥挤程度的

指标。容积率计算规则如下:

1. 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土地面积

例:建筑面积500㎡,土地面积1000㎡,则容积率

=500/1000=0.5

2. 同时考虑下列因素:建筑物外围车道、景观区域等非建筑面积,可以将非建筑面积加到土地面积中,并根据计算要求,将容积率除以

一定倍数,以计算出合理的容积率。

例:建筑面积500㎡,土地面积1000㎡,同时计算建筑物外围车

道 as 200㎡,景观区域100㎡;则容积率=(500+200+100)/

(1000+200+100)=0.6

3. 除上述直接计算外,也可以根据容积率的算术均值与几何均值

的计算,计算出更为准确的容积率。例如:算术均值=(500+200+100)/3=300;几何均值=(1000+200+100)ˆ1/3=400;则容积率

=300/400=0.75。

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7)》的相关解释和补充规定[成规管〔2007〕221号] 为优化城市环境,合理利用城市空间,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确保城市规划的有效实施。我局通过对历次建管业务办公会进行汇总梳理,制定了《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7)》的相关解释和补充规定(一),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一)关于各分区住宅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的规定:

1.各强度分区的住宅基准容积率分别为:第一分区5,第二分区4,第三分区3,然后结合《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7)》中表2.2.4的住宅容积率折算系数确定住宅容积率,同时结合各分区居住建筑规划强度控制表,给出用地的住宅建筑密度,按一套容积率、密度指标提供。

2.二类住宅用地自动兼容公共设施的,其兼容比例不应大于20%,其对应的总建筑密度为住宅建筑密度加5%,同时不大于30%,绿地率要求不变。

3.二类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的,其兼容公共设施的比例均为大于20%且小于50%,其对应的总建筑密度上限调整为30%,绿地率下限调整为25%,如为商住楼,其裙房屋顶应作屋顶绿化,住宅楼底层需架空。

(二)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农贸市场、街道办事处和派出所容积率及相关规划要求的规定:

中、小学根据中、小学布点规划的班数及建筑面积予以明确;幼儿园根据《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7)》中表2.3.15的要求予以明确;农贸市场容积率≥2.0,高度不大于24米,层数不大于6层,建筑面积不小于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50%并优先设置于地面一、二层;办事处和派出所容积率≥1.6且≤2.5。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建筑工程规划指标计算规则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建筑工程规划指标计算规则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建筑工程规划指标计

算规则

1、按《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阳台建筑面积时,当阳台进深大于1.8米时,超出1.8米部分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半地下室中的商业、办公、酒店、住宅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

2、以下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1)地下室各类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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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涉及利益重大,我国对于建筑工程的各个环节都实施了严格的把控,建筑工程规划是建筑工程项目的基础环节,对于提高建筑工程的规范管理、改善现存建筑工程存在的问题有很大的帮助。因此,设置科学合理的建筑工程规划指标计算规则就显得十分必要。为此,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公布了《▲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建筑工程规划指标计算规则》以规范建设工程规划,下文是对该规则的介绍,请大家阅读。

▲一、容积率计算

▲(一)容积率定义

在规划建设用地内,计算容积率的建筑面积总和与规划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二)容积率计算规则

1、按《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计算阳台建筑面积时,当阳台进深大于1.8米时,超出1.8米部分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半地下室中的商业、办公、酒店、住宅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

2、以下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1)地下室各类建筑面积;

(2)首层架空部分只作为绿化、停车、公共活动使用时的建筑面积;

(3)地上建筑作为停车库(场)的建筑面积(专用停车场除外);

(4)设备管道层、避难层的建筑面积;

(5)保留的优秀近现代建筑的建筑面积。

▲二、建筑密度计算

成都市规划管理计划技术规定(2008)

成都市规划管理计划技术规定(2008)

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8)

用地和建筑规划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确保城市规划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技术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1.0.2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中心城区域内的城乡规划、设计和管理活动。

温江、双流、龙泉驿、青白江、郫县、新都、金堂、新津、蒲江、邛崃、大邑、都江堰、崇州、彭州等区(市、县)的相应地区应遵照本规定,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补充规定。

第1.0.3条《中心城城市形态分区控制规划》根据中心城不同区域的特点及实际情况划定不同的城市形态分区,在城市形态分区内制定、实施城市规划和进行建设应当符合所在城市形态分区的规划控制要求。

第1.0.4条为丰富城市景观,提升城市价值,在中央商务区、人民南路(锦江至火车南站段)两侧地块、城市副中心核心区域、地铁站点周边以及规划确定的城市重要节点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强调以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的合理性为规划管理的核心和原则。

第1.0.5条历史文化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应当按照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尚无批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应当按照已批准的保护专项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第1.0.6条为引导城市有序发展,在近期建设重点区域,将结合修建性详细规划和相关专业规划的要求,进一步优化规划控制指标。

第1.0.7条建设最佳人居环境,加强对建筑色彩的管理,加强环境保护,提高居住的舒适性。

第1.0.8条鼓励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本规定的指导下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地块规划要求按照审批后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执行。

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8)

用地和建筑规划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确保城市规划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技术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1.0.2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中心城区域内的城乡规划、设计和管理活动。

温江、双流、龙泉驿、青白江、郫县、新都、金堂、新津、蒲江、邛崃、大邑、都江堰、崇州、彭州等区(市、县)的相应地区应遵照本规定,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补充规定。

第1.0.3条《中心城城市形态分区控制规划》根据中心城不同区域的特点及实际情况划定不同的城市形态分区,在城市形态分区内制定、实施城市规划和进行建设应当符合所在城市形态分区的规划控制要求。

第1.0.4条为丰富城市景观,提升城市价值,在中央商务区、人民南路(锦江至火车南站段)两侧地块、城市副中心核心区域、地铁站点周边以及规划确定的城市重要节点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强调以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的合理性为规划管理的核心和原则。

第1.0.5条历史文化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应当按照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尚无批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应当按照已批准的保护专项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第1.0.6条为引导城市有序发展,在近期建设重点区域,将结合修建性详细规划和相关专业规划的要求,进一步优化规划控制指标。

第1.0.7条建设最佳人居环境,加强对建筑色彩的管理,加强环境保护,提高居住的舒适性。

第1.0.8条鼓励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本规定的指导下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地块规划要求按照审批后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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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建筑工程规划指标计算规则

小编希望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建筑工程规划指标计算规则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必要请您下载收藏以便备查,接下来我们继续阅读。建筑工程涉及利益重大,我国对于建筑工程的各个环节都实施了严格的把控,建筑工程规划是建筑工程项目的基础环节,对于提高建筑工程的规范管理、改善现存建筑工程存在的问题有很大的帮助。因此,设置科学合理的建筑工程规划指标计算规则就显得十分必要。为此,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公布了《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建筑工程规划指标计算规则》以规范建设工程规划,下文是对该规则的介绍,请大家阅读。

一、容积率计算

(一)容积率定义

在规划建设用地内,计算容积率的建筑面积总和与规划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二)容积率计算规则

1、按《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计算阳台建筑面积时,当阳台进深大于1.8米时,超出1.8米部分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半地下室中的商业、办公、酒店、住宅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

2、以下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1)地下室各类建筑面积;

容积率的计算方法

容积率的计算方法

容积率的计算方法

容积率是指城市规划中用来衡量建筑密度的一个重要指标,它

是指在单位土地面积上所建筑的总体积与该土地面积的比值。在城

市规划和建设中,合理的容积率可以有效地控制城市建筑的密度,

保障城市的舒适度和宜居性。因此,正确计算容积率是非常重要的。下面我们将介绍容积率的计算方法,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容积率的计算公式。一般来说,容积率的

计算公式为,容积率 = 总建筑面积 / 土地面积。其中,总建筑面

积是指在规划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之和,土地面积是

指规划范围内的总土地面积。

其次,我们需要明确如何计算总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的计算

方法是将每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相加得到总和。在实际计算中,需

要注意的是,建筑面积通常是指建筑物在地面上的投影面积,不包

括地下室和楼顶花园等不可居住的部分。此外,如果建筑物是多层的,建筑面积还需要乘以楼层系数,得到实际的总建筑面积。

然后,我们来讨论土地面积的计算方法。土地面积的计算方法

相对简单,一般是通过测量土地的实际面积来得到。需要注意的是,

土地面积应该是规划范围内的总土地面积,不仅包括建筑物所占用的土地面积,还包括道路、绿地等公共设施所占用的土地面积。

最后,我们需要强调的是,在实际计算容积率时,需要考虑到城市规划的要求和政策法规的限制。一些城市规划中对容积率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在计算容积率时需要按照规定的方法和标准进行计算。此外,还需要考虑到周边环境、交通状况、人口密度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合理的容积率。

综上所述,容积率的计算方法主要包括总建筑面积的计算和土地面积的计算,通过计算公式容积率 = 总建筑面积 / 土地面积来得出最终的容积率值。在实际计算中,需要综合考虑城市规划的要求和政策法规的限制,确定合理的容积率值。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容积率的计算方法。

四川容积率计算规范

四川容积率计算规范
容积率计算规则
住宅 层高 容积率 X〈3.6 1 4.6〈X〉3.6 1.5 7〈X〉4.6 2 X〉7 3 办公建筑、酒店建筑 商业用房 层高 容积率 层高 X〈4.9 1 X〈6.1 7.6〈X〉4.9 2 10〈X〉6.1 X〉7.6 3 X〉10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积率 仓储、工厂用房 层高 容积率 1 X〈8 1 2 X〉8 2 3
1、建筑面积计算按照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有特殊要求的适当提高。 3、每套住宅房产阳台面积不应大于20%。商业15%,进深小于1.8米。

住建部容积率计算标准

住建部容积率计算标准

住建部容积率计算标准

一、什么是容积率?

容积率是指建筑物所占地面积与建筑物总体积之比,也就是建筑物在地面上所占的空间大小。容积率是衡量建筑物使用强度的重要指标,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建筑物的容积率标准也不同。

二、容积率计算标准

1.居住区

(1)低层住宅区:容积率不得超过1.2;

(2)多层住宅区:容积率不得超过2.5。

2.商业区

(1)商业街区:容积率不得超过3.0;

(2)商业综合体:容积率不得超过4.0。

3.工业区

(1)轻工业区:容积率不得超过1.5;

(2)重工业区:容积率不得超过2.0。

以上容积率计算标准仅供参考,具体标准以当地规划部门的规定为准。

三、容积率计算方法

容积率计算方法是建筑设计阶段必须要考虑的问题。一般来说,容积率计算公式为:

容积率=建筑物总面积÷用地面积×建筑高度

其中,建筑物总面积指的是建筑物各层面积之和,用地面积指的是建筑物占用的地面面积,建筑高度指的是建筑物的最高点到地面的垂直距离。

四、如何合理使用容积率?

容积率并不是越高越好,过高的容积率会给周边环境带来不利影响,如交通拥堵、噪音污染等。因此,在设计建筑时,应该根据周边环境和自身需求合理使用容积率,遵循“适度、合理、可持续”的原则。

五、案例分析

某城市规划部门规定,某商业街区的容积率不得超过3.0。某开发商在商业街区内建设了一座商业综合体,占地面积为1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为30米,总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那么,该商业综合体的容积率为:

容积率=3000÷1000×30=9.0

该商业综合体的容积率远远超过了规划部门规定的标准,容易给周边环境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开发商应该在设计建筑时,合理使用容积率,遵循规划部门的规定,保障周边环境的良好状态。

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8)

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8)

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8)

用地和建筑规划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确保城市规划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技术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1.0.2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中心城区域内的城乡规划、设计和管理活动。

温江、双流、龙泉驿、青白江、郫县、新都、金堂、新津、蒲江、邛崃、大邑、都江堰、崇州、彭州等区(市、县)的相应地区应遵照本规定,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补充规定。

第1.0.3条《中心城城市形态分区控制规划》根据中心城不同区域的特点及实际情况划定不同的城市形态分区,在城市形态分区内制定、实施城市规划和进行建设应当符合所在城市形态分区的规划控制要求。

第1.0.4条为丰富城市景观,提升城市价值,在中央商务区、人民南路(锦江至火车南站段)两侧地块、城市副中心核心区域、地铁站点周边以及规划确定的城市重要节点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强调以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的合理性为规划管理的核心和原则。

第1.0.5条历史文化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应当按照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尚无批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应当按照已批准的保护专项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第1.0.6条为引导城市有序发展,在近期建设重点区域,将结合修建性详细规划和相关专业规划的要求,进一步优化规划控制指标。

第1.0.7条建设最佳人居环境,加强对建筑色彩的管理,加强环境保护,提高居住的舒适性。

第1.0.8条鼓励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本规定的指导下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地块规划要求按照审批后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执行。

容积率的计算方法

容积率的计算方法

容积率的计算方法

容积率(Plot Ratio)是指城市建筑用地上可建设建筑面积与同一地块上的土地面积的比值,也称建筑面积与地块面积之比。容积率是衡量土地利用效率的重要指标,对城市规划和土地开发起着重要的作用。

容积率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绝对容积率,另一种是相对容积率。

绝对容积率是指建筑总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公式为:绝对容积率= 建筑总面积/ 用地面积。例如,某地块用地面积为100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为2000平方米,则绝对容积率为2000/1000=2。

相对容积率是指建筑总面积与地块面积的比值。计算公式为:相对容积率= 建筑总面积/ 地块面积。例如,某地块地块面积为200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为4000平方米,则相对容积率为4000/2000=2。

容积率的计算方法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可能会有所不同,但都是基于建筑总面积与用地面积或地块面积之比。容积率的大小与城市的发展密度有关,一般来说,容积率越大,表示土地利用率越高,城市发展密度越大。

容积率的高低对城市规划和土地开发有着重要的影响。较高的容积率可以有效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节约土地资源,促进城市的紧凑发展。然而,过高的容积率也可能导致城市的拥堵和环境问题,如交通拥堵、空气污染等。因此,在确定容积率时,需要综合考虑城市的规划目标、交通条件、环境质量等因素,以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容积率的计算方法在城市规划和土地开发中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通过合理控制容积率,可以优化土地利用,提高城市的空间效益。在实际应用中,容积率的计算方法需要结合国家和地区的相关规定和标准,同时考虑到具体地块的特点和城市的发展需求。

容积率计算方法

容积率计算方法

容积率计算方法

容积率,又称建筑物的建筑密度,是指在一定地块面积上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与地块面积之比。计算容积率的方法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步骤实现:

1. 首先,确定需要计算容积率的土地或地块的总面积。这个面积通常是指土地或地块的净面积,即不包括道路、水体、绿地等不可建设区域的面积。

2. 然后,计算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这个面积是指所有建筑物在平面上的投影总面积之和,包括地面上的建筑以及地下室的建筑。

3. 最后,将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除以土地或地块的总面积,即可得到容积率。一般情况下,容积率是一个无单位的比例值,但有时也会以百分比形式表示。

容积率的计算方法可以简单描述为:

容积率 = 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 / 土地或地块的总面积

容积率的数值越大,说明在同一地块上允许建造的建筑物总面积越大,建筑密度也就越高。容积率常被用于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可以帮助评估和控制建筑物的密度、分布和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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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建设项目容积率计算规则

一、容积率系指在规划项目建设用地内,计算容积率的建筑面积总

和与规划项目建设用地的比值。计算容积率的建筑面积总和为规划项目建设用地内各栋建筑物计入容积率反而建筑面积计算值之和。

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的规定执行;建筑面积计算值除遵守《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外,还应按照本规则执行。

二、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住宅,层高不应

大于3.6米,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住宅,建筑层高不宜大于3.6米。住宅建筑层高介于3.6米-4.6米之间时,建筑面积计算值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算;层高大于4.6米,不论层内是否设置隔层,建筑面积计算值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层高大于7.0米,不论层内是否设置隔层,建筑面积计算值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跃层式住宅起居室(厅),低层住宅起居室(厅)层高为户内通高以及住宅坡屋顶部分除外。

三、办公建筑、酒店建筑层高大于4.9米,不论层内是否设置隔层,

建筑面积计算值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层高大于7.6米,不论层内是否设置隔层,建筑面积计算值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建筑公共部分的门厅、大堂、中庭等除外。四、商业用房层高大于6.1米,不论层内是否设置隔层,建筑面积计

算值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约2倍计算;标准层层高大于10.0米,不论层内是否设置隔层,建筑面积计算值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建筑公共部分的门厅、大堂、中庭等除外。

超市、大型商场、专卖店、餐饮酒店、娱乐等功能集中布置的单一空间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的商业用房,以及电影院、体育场馆、展示厅、综合会议厅等有特殊功能需要的建筑层高可以根据功能要求适当提高。

五、仓储、工业厂房等建筑物层高大于5米,建筑面积计算值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六、阳台计算规则。每套住宅阳台(含各类形式的阳台、入户花园、露台、活动平台等非公共活动空间)的水平投影面积不大于该住宅套型建筑面积的20%;商业、办公、酒店建筑的每层阳台水平投影面积不大于该层建筑面积的15%。此外,阳台进深不宜大于1.8米,进深大于1.8米的阳台或半径大于1.8米的圆弧形阳台视为预留房间,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入容积率,低层住宅、退台式建筑阳台等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七、?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不得小于0.45米,且凸出外墙轴线宽度不得大于0.6米。

八、除建筑入口雨篷外,建筑附属构件及装饰构架(如空调板、花池、构造板等)的进深不应大于0.5米,且连续长度不应大于1.8米。

九、建筑物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于室外地坪不大于1.5

米时,不计入建筑密度,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建筑物地下室、平地下室顶板面高于室外地坪1.5米时,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计入建筑密度,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计入容积率,作为停车库(场)的除外。地下室、半地下室顶板面高于室外地坪部分按地上建筑的规定进行退距管理。

十、利用地下室、半地下室屋顶作为绿地,当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于室外地坪不大于0.9米且绿化覆土厚度不小于0.6米时,其实际绿化面积计入绿地率指标计算。

前款第九、十项涉及建筑室外地坪标高不一致的,当地坪高差不大于1.5米时,以周边相邻城市道路标高最低点加0.3米作为室外地坪;当地坪高差大于1.5米,且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面不高于财别字相邻城市道路标高最高点室外地坪时,不计入建筑密度,发叨唠需计入绿地率,其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面应低于周边相邻城市工业道路标高最高点0.6米且绿化覆土厚度不小于0.6米。

十一、建筑项目设计方案中出现本规则之外或难以界定的情况时,可以组织专家论证其方案的合理性,以专家论证结论作为方案审查的参考依据。

十二、本规则于二0一0年三月一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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