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植物的管理制度
野生植物保护规章制度范本
![野生植物保护规章制度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7344aa92ab00b52acfc789eb172ded630b1c98b1.png)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野生植物保护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保持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野生植物的保护、管理、开发和利用。
第三条野生植物保护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保护优先、合理利用;(二)分区管理、分类保护;(三)依法行政、公众参与。
第二章保护范围与对象第四条本规章制度所保护的野生植物包括:(一)原生地天然生长的珍贵植物;(二)原生地天然生长并具有重要经济、科研、文化价值的濒危、稀有植物;(三)药用野生植物;(四)城市园林、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野生植物。
第五条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省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以及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的我国野生植物,按相关规定进行保护。
第三章保护措施第六条国家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野生植物保护工作的领导,制定野生植物保护规划,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植物资源。
第七条野生植物资源实行严格保护、积极发展和合理利用的方针,禁止非法采伐、猎捕、采集、经营利用野生植物。
第八条严禁破坏野生植物生存环境,不得在野生植物原生地附近进行污染、破坏性开发等活动。
第九条对野生植物资源进行开发利用,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第十条鼓励和支持野生植物科学研究、野生植物的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野生植物保护宣传教育体系,提高公众保护意识。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农业、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野生植物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野生植物保护执法体系,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采伐、猎捕、采集、经营利用野生植物等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非法采伐、猎捕、采集、经营利用野生植物等违法行为。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禁止采摘管理制度
![禁止采摘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4b48d09e32d4b14e852458fb770bf78a64293a5d.png)
禁止采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国国情和野生资源保护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禁止采摘管理制度。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管理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采摘行为,保护和恢复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采摘行为。
四、禁止采摘的范围1. 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包括但不限于大熊猫、东北虎、华南虎等。
禁止一切形式的采摘行为。
2. 国家二级保护动植物,包括但不限于金丝猴、金钱豹、威海豚等。
除非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否则一律禁止采摘。
3. 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包括但不限于红杉、紫杉、水杉等。
禁止一切形式的采摘行为。
4. 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包括但不限于紫荆、仙人掌、珍珠梅等。
除非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否则一律禁止采摘。
五、管理措施1. 人员培训:对从事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的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对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意识和法规法纪意识。
2. 宣传教育: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于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的重视程度和自觉性。
3. 禁止采摘区划:根据实际情况划定禁止采摘区,并设立相关标识,对禁止采摘区进行合理管控。
4. 加强巡查监测:加强对禁止采摘区的巡查监测力度,发现一起,严肃处理。
5. 建立奖惩机制:对于在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六、处罚规定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并且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其他规定对于因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需采取紧急措施时,有关部门可以暂时放宽禁止采摘的限制,但必须在合法范围内开展相应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野生植物保护条例](https://img.taocdn.com/s3/m/bcdd7c9bcc22bcd126ff0c4e.png)
野生植物保护概述
野生植物保护的法律规定
野生植物管理的法律规定
违反野生植物保护法规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野生植物保护概述
一、野生植物的概念
指原生地天然生长的珍贵植物和原生地天然生 长并具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文化价值的濒 危、稀有植物。 我国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地方重点保 护野生植物。 国家又分为一级和二级。 1999年8月4日国务院批准了《国家重点保护野 生植物名录(第一批)》共列出一级51种、二 级203种。
☺国家对野生植物资源实行加强保护、积 极发展、合理利用的方针。 ☺保护 发展 利用 二、野生植物及其环境的保护 (一)自然保护区制度 (二)野生植物环境监测制度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制度 (四)野生植物一、野生植物管理机构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 ▲林业行政部门 ▲农业行政部门 各负其责 ▲建设行政部门
二、保护野生植物的意义
野生植物是人类食物的主要来源;
对保证和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 义;
是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
三、保护野生植物的法律依据
1、《森林法》
2、《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年9月30日颁 布,1997年1月1日实施。
第二节 野生植物保护的法律规定
一、野生植物保护的方针
(三)野生植物管理的涉外规定
外国人不得在中国境内采集或者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 野生植物; 野外考察需报批
第四节
法律责任
一、非法采集、考察的法律责任 没收、罚款、吊销采集证 二、非法经营利用的法律责任 没收、罚款 三、违反野生植物证件管理的法律责任 没收、罚款
二、野生植物采集管理
▲实行采集证制度。 (一)禁止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 (二)采集二级的批准程序
野生植物物规章制度
![野生植物物规章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17fa2d7fb80d6c85ec3a87c24028915f814d846b.png)
野生植物物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野生植物的保护,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制定本法规章。
第二条野生植物是指未经人工种植,生活在野外的自然植物。
本法规章适用于我国境内的野生植物的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国家保护重点野生植物,加强对野生植物资源的保护,促进野生植物的可持续利用。
第四条地方政府应当制定相应的野生植物保护规划,加强对野生植物的监管和管理,保护野生植物资源,促进生态环境的改善。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破坏野生植物的生长环境,不得非法采伐、挖掘、移植、携带野生植物。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野外采集野生植物,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许可,严格按照规定的数量和方式进行采集。
第七条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野生植物资源的调查和监测,及时发布相关情况和建议,指导野生植物的保护和管理。
第八条违反本法规章的规定,破坏野生植物资源的,应当受到法律制裁,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野生植物的保护第九条国家推动野生植物资源的保护,加强对野生植物资源的管理,促进野生植物的合理利用。
第十条地方政府应当加强对当地野生植物资源的调查和监测,及时发布相关情况和建议,指导当地野生植物的保护和管理。
第十一条国家对野生植物资源进行分类保护,指导各地制定具体的保护措施,保护重点野生植物资源。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破坏野生植物的生长环境,不得非法采伐、挖掘、移植、携带野生植物。
第十三条国家支持科研机构和相关单位进行野生植物资源的保护和研究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加强对野生植物资源的保护。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野外采集野生植物,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许可,严格按照规定的数量和方式进行采集。
第十五条国家对违法破坏野生植物资源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违反本法规章的规定,破坏野生植物资源的,应当受到法律制裁,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章野生植物的管理第十七条国家制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和利用的管理制度,规定野生植物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条件。
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制度
![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706d3a57a55177232f60ddccda38376baf1fe0d5.png)
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制度近年来,野生动植物的数量不断减少,种群数量锐减,濒临灭绝的物种越来越多。
为了保护和管理野生动植物资源,各国纷纷建立了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制度。
这一制度对于保护生态平衡、维护生物多样性和推动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措施、效果和挑战三个方面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制度进行详细分析说明。
一、措施1.制定法律法规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相关的法律法规。
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法律体系,明确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归属权,明确各类野生动植物的保护范围和保护政策,为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提供法律依据。
2.建立保护区网络建立保护区是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要手段。
各国建立了一系列的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等保护区网络,通过划定保护区边界、限制人类活动,为野生动植物提供安全的栖息地。
3.加强监管和执法保护管理制度还包括加强野生动植物的监管和执法工作。
建立专门的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机构,加强对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测和调查,严厉打击非法猎捕、走私和非法交易等违法行为。
二、效果1.保护物种多样性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有效保护各类野生动植物的生存环境,保护濒危物种,提高物种多样性。
通过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降低了物种灭绝的风险,维护了生态平衡。
2.提供生态服务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制度的实施,使得自然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和恢复,为人类提供了重要的生态服务,如水源涵养、土壤保持、气候调节等。
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有助于人类的可持续发展。
三、挑战1.资源开发冲突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与资源开发之间存在冲突。
有些地区的经济发展需要对野生动植物资源进行开发利用,导致保护工作受到挑战。
如何平衡保护与开发的关系,是当前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制度面临的挑战之一。
2.监管执法不力在一些地区,由于监管部门的监管执法不力,导致野生动植物资源仍然受到滥捕滥猎、非法交易等违法行为的危害。
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提高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是当前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制度亟需解决的问题。
三级保护野生药材
![三级保护野生药材](https://img.taocdn.com/s3/m/ba29063453ea551810a6f524ccbff121dd36c520.png)
三级保护野生药材1. 引言野生药材是指在自然界中生长的,具有一定药用价值的植物或动物。
由于其天然、纯净的特点,野生药材一直以来都受到人们的青睐。
然而,随着人口增长和环境破坏的加剧,野生药材资源面临着极大的压力和威胁。
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野生药材资源,我国实施了三级保护制度。
2. 三级保护制度概述三级保护制度是中国政府为了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而实施的一项重要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权法》,我国将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划分为三个等级进行保护。
•一级保护:对于数量极少、分布范围狭窄、面临灭绝危险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实行最严格的保护措施,禁止捕杀、猎捕、买卖和利用。
•二级保护:对于数量较少、分布范围较窄、面临严重危险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实行较为严格的保护措施,限制捕杀、猎捕、买卖和利用。
•三级保护:对于数量较多、分布范围较广但仍然面临一定威胁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实行常规保护措施,限制合理收获和利用。
3. 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的重要性野生药材作为中医药学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广泛的临床应用价值。
然而,由于过度开发和滥伐滥采等原因,许多珍稀濒危野生药材面临着灭绝的风险。
三级保护制度的实施对于保护这些宝贵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三级保护制度能够减缓野生药材资源的消耗速度,避免过度开发和滥伐滥采。
通过限制野生药材的收获和利用,可以让这些植物有更多的时间进行自然生长和繁殖,保持种群的稳定和多样性。
其次,三级保护制度能够促进合理利用野生药材资源。
对于三级保护野生药材,虽然限制了其收获和利用的数量,但并没有完全禁止。
通过科学管理和合理规划,可以确保野生药材资源得到可持续利用,并为中医药学的研究和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最后,三级保护制度能够推动人们对于野生药材资源的认识和重视。
通过宣传教育活动,让公众了解珍稀濒危野生药材的重要性以及其受到威胁的原因,提高公众对于保护野生药材资源的意识,并形成人人参与、共同保护的良好氛围。
保护野生动植物制度
![保护野生动植物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7ad295358f9951e79b89680203d8ce2f006665b5.png)
保护野生动植物制度
保护野生动植物制度是指一套法律、制度和政策措施,旨在保护和管理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并促进可持续发展。
保护野生动植物制度的目标是保护和维护野生动植物的种群数量和分布,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保护野生动植物制度通常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1. 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明确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责任和义务,规范相关行为。
2. 保护区体系:建立一系列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区等特定区域,对野生动植物进行保护和管理。
保护区内通常设立管理机构,负责保护区的规划、管理和监督。
3. 种质资源保护:通过建立种质资源保护基地、植物园等机构,采集、保存和繁育野生动植物的种质资源,确保其遗传多样性的保存。
4. 禁止盗猎和非法贸易:加强打击盗猎、走私和非法贸易行为,加大对非法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走私的打击力度,遏制非法贸易。
5. 普及教育宣传: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意识,促进公众参与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行动。
保护野生动植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能够有效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
这对于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持生态系统功能以及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修正)
![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修正)](https://img.taocdn.com/s3/m/5a06409ffc4ffe473368abeb.png)
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修正)(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了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拯救濒临灭绝的物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境内从事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及相关活动,均须遵守本条例。
水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适用渔业法、渔业条例等法律、法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野生动植物包括:(一)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一级保护野生动植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植物);(二)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三)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野生动植物本条例所称野生动植物制品,是指野生动植物的任何部分及其衍生物。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领导,制定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规划和措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协同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做好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工作。
第五条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名录按照国家公布的执行。
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名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公布,报国务院备案;省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野生动植物名录,由省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公布。
第六条设立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基金,基金的征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和禁食野生动物的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成员自觉增强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
中小学校应当重视对学生进行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知识教育。
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义务,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掌握列入保护对象名录的野生动植物资源消长情况,为保护和利用野生动植物资源提供科学依据。
第九条在珍稀或者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动植物种的主要生存繁殖地区,按照国家规定建立自然保护区。
在野生动植物资源遭受严重破坏或者资源贫乏的地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限期性的禁猎采区、禁猎采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https://img.taocdn.com/s3/m/8e410dc4f80f76c66137ee06eff9aef8941e489a.png)
感谢观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 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的条例
01 修订信息
03 相关名录
目录
02 条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是为了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 生态平衡,制定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4号)发布,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2017年10月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修正,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修订信息
2017年10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自公 布之日起施行。决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第十六条第一款修改为:“禁止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因科学研究、人工培育、文化交流等特殊需要, 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向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或 者向采集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
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行野外 考察的,应当经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 主管部门批准。
条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1996年9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4号发布根据2017年10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 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野生植物的保护、发展和利用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保护的野生植物,是指原生地天然生长的珍贵植物和原生地天然生长并具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 文化价值的濒危、稀有植物。 药用野生植物和城市园林、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的野生植物的保护,同时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第三条 国家对野生植物资源实行加强保护、积极发展、合理利用的方针。 第四条 国家保护依法开发利用和经营管理野生植物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野生植物科学研究、野生植物的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
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制度范本
![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制度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2de4421b0622192e453610661ed9ad51f11d547e.png)
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保护人类和动物的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和地方政府、野生动物保护机构及相关负责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标是:加强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促进野生动植物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推动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四条所有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野生动植物保护区的设置和管理第五条国家和地方政府应根据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分布情况和保护需要,合理划定并建立野生动植物保护区。
第六条野生动植物保护区的管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委托专门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七条林业、农业、环保等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野生动植物保护区的巡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违法行为,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
第三章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与利用第八条国家和地方政府应制定并实施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计划,确保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九条严禁破坏、捕捞、猎杀和非法贸易野生动植物资源,禁止非法捕获、运输和贩卖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
第十条促进公众参与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的认识和意识。
第十一条鼓励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动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科学管理和利用。
第四章监督与执法第十二条建立完善的监督和执法机制,加强对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监管和管理。
第十三条依法对野生动物资源的非法捕获、运输和贩卖行为进行打击和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加强执法力量和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效能,确保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得到有效的执行。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和刑事追究。
第十六条对于从事非法野生动植物采集、繁殖和交易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国家和地方政府所有。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野生植物保护区监督管理制度
![野生植物保护区监督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9f8fd150f08583d049649b6648d7c1c708a10ba8.png)
野生植物保护区监督管理制度一、前言野生植物是自然界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生态平衡和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加强野生植物保护工作,制定和完善野生植物保护区监督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本制度旨在规范野生植物保护区的监督管理,促进野生植物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二、目标和任务1. 目标: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野生植物保护区的监督和管理,提高野生植物资源的保护水平。
2. 任务:(1)加强对野生植物保护区的规划和划定工作,确保保护区范围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2)制定和推行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和监测制度,了解和掌握野生植物资源的分布和数量,及时掌握野生植物资源的动态变化。
(3)建立野生植物保护区的巡查制度,加强对保护区的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4)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组织的合作,开展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野生植物保护的认识和意识。
(5)加强对野生植物保护区的保护设施建设和维护,确保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完善与有效。
三、管理措施1. 野生植物保护区的规划和划定(1)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野生植物保护区的规划和划定方案。
(2)明确保护区的范围,划定围栏和标示,确保保护区的边界清晰可见。
(3)建立保护区管理台账,定期核查和更新保护区的范围和相关信息。
2. 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和监测(1)制定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和监测方案,确保调查和监测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2)开展野生植物资源的调查和监测工作,记录野生植物的种类、数量、分布等信息。
(3)建立野生植物资源库,对野生植物资源的调查和监测结果进行整理和存储。
3. 保护区的巡查和执法检查(1)制定巡查计划,安排专门的巡查人员进行保护区的巡查工作。
(2)加强对保护区的执法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及时处罚和整改。
(3)建立巡查和执法记录,记录巡查和执法的过程和结果。
4. 宣传和教育活动(1)开展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野生植物保护的认识和意识。
野生动植物保护区管理制度
![野生动植物保护区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dc68f05eb6360b4c2e3f5727a5e9856a5612268f.png)
野生动植物保护区管理制度野生动植物保护区是为了保护我国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而设立的特殊区域。
为了保障野生动植物保护区的有效运行和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对野生动植物保护区管理制度进行详细探讨。
一、保护区的设立保护区的设立是野生动植物保护的首要之策。
在我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区是根据地理位置、生态环境的特殊性以及生物多样性等因素选定的。
保护区的设立需经过全面调查和科学评估,确保所选择的区域具备保护和恢复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潜力。
二、保护区的分类根据国家的具体需要和实际情况,野生动植物保护区可以分为自然保护区、国家级保护区和省级保护区等。
自然保护区是最基本的保护单位,主要依赖自然保护手段实施保护管理。
国家级保护区和省级保护区则具备更高的保护级别和管理标准,相应的管理制度也更为严格。
三、保护区管理单位野生动植物保护区的管理工作由专门的管理单位负责。
这些管理单位负责制定和执行保护区的管理计划、监测保护对象的数量和分布、进行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等重要任务。
同时,管理单位还需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合作,共同推动保护区的管理工作。
四、保护区的管理制度1. 保护区的边界划定:保护区的边界必须明确划定,并进行标识。
相关管理人员需确保保护区的边界不被侵犯,严禁违法采伐木材、开矿等活动。
2. 进出保护区的管理:设置进出保护区的检查站,进行严格的人员和车辆检查。
对非法捕猎、盗伐木材等违法行为,采取果断措施并追究法律责任。
3. 保护区的巡护和监测:加强保护区的巡护力度,确保保护区内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的保护。
监测保护区内物种的数量、分布和生境条件等,及时采取措施应对突发事件。
4. 禁止采伐和破坏:严禁在保护区内采伐和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
对于非法捕猎、盗伐木材等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并加大处罚力度,形成震慑。
5. 社会参与和宣传教育:鼓励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区的管理工作,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保护意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
禁止采摘管理制度
![禁止采摘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01326d5d15791711cc7931b765ce05087632753a.png)
禁止采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野生植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秩序,逐步降低或消除对野生植物资源的采摘行为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级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区域内的野生植物资源的采摘活动,对这些区域内的野生植物资源的采摘进行管理。
第三条野生植物资源的采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野生植物资源的采摘,是指在自然保护区域内进行的采摘、收集、砍伐、挖掘、猎捕、采筑等活动,包括植物的种子、果实、茎、叶、根等部分,以及其它与植物相关的物质。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野生植物资源,是指自然生长而非人工栽培,未经人工培育和人工干预的植物及其种子、果实、树干、根茎等部分内所包含的有经济价值和利用价值的各种物质。
第六条野生植物资源的采摘管理应当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强调生态优先、科学合理和法治保障。
第七条在自然保护区域内,实行禁止采摘的植物资源种类名录制度,对一些特别重要或者数量稀少的野生植物资源,禁止任何形式的采摘活动。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篡改、伪造或者以他人名义使用他人的野生植物资源采摘许可证、手续,不得进行野生植物资源的采摘。
第九条国家环保部门要依法加强野生植物资源的保护和监督管理,鼓励和支持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提高保护管理水平。
第十条经批准设立采摘点或者经营采摘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依法开展采摘活动。
第二章野生植物资源采摘的许可第十一条在国家级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区域内进行野生植物资源的采摘,应当提前向有关部门申请采摘许可证。
第十二条申请采摘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提供被采摘物种及数量、采摘地点和采摘时间等相关信息;(四)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https://img.taocdn.com/s3/m/9977ba3803d8ce2f0166233d.png)
(1996年9月30日国务院令第204号发布根据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令第687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改)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野生植物保护第三章野生植物管理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野生植物的保护、发展和利用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保护的野生植物,是指原生地天然生长的珍贵植物和原生地天然生长并具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文化价值的濒危、稀有植物。
药用野生植物和城市园林、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的野生植物的保护,同时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第三条国家对野生植物资源实行加强保护、积极发展、合理利用的方针。
第四条国家保护依法开发利用和经营管理野生植物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野生植物科学研究、野生植物的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
在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科学研究、培育利用和宣传教育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六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开展保护野生植物的宣传教育,普及野生植物知识,提高公民保护野生植物的意识。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植物资源的义务,对侵占或者破坏野生植物及其生长环境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八条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林区内野生植物和林区外珍贵野生树木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其他野生植物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建设行政部门负责城市园林、风景名胜区内野生植物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对全国野生植物环境保护工作的协调和监督。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野生植物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野生植物管理工作的部门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具体情况规定。
第二章野生植物保护第九条国家保护野生植物及其生长环境。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采集野生植物或者破坏其生长环境。
野生植物卫生管理制度
![野生植物卫生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cca0164acd7931b765ce0508763231126fdb7765.png)
一、总则为加强野生植物的保护和利用,防止植物病虫害的传播和蔓延,保障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包括种子、苗木、果实、根茎、叶、花等。
三、管理目标1. 严格控制植物病虫害的传入、传出和扩散;2. 保护野生植物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3. 保障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安全;4. 促进野生植物资源的合理利用。
四、管理机构及职责1.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全国野生植物卫生管理工作,指导地方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2. 地方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野生植物卫生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野生植物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2)制定本行政区域内野生植物卫生管理制度;(3)组织开展植物病虫害监测、调查和防治工作;(4)对违反野生植物卫生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5)加强与国际间的植物卫生合作与交流。
五、植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1. 建立植物病虫害监测网络,定期对野生植物及其产品进行监测,掌握病虫害发生动态。
2. 发现植物病虫害疫情,及时上报上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治。
3. 鼓励和支持农民、企业、科研机构等参与植物病虫害防治工作,推广应用先进的防治技术。
4. 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植物开展专项防治,确保植物病虫害得到有效控制。
六、植物检疫与检验1. 严格执行植物检疫制度,对进口野生植物及其产品进行检疫,防止病虫害传入。
2. 对国内调运的野生植物及其产品进行检验,确保不携带病虫害。
3. 建立植物检疫查验点,加强对调入、调出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监管。
七、宣传教育与培训1. 加强野生植物卫生管理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植物卫生意识。
2. 定期举办培训班,提高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农民、企业等人员的植物卫生管理能力。
八、监督检查与考核1. 对野生植物卫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野外松树管理制度范本
![野外松树管理制度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706098baf9c75fbfc77da26925c52cc58bd69080.png)
野外松树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野外松树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合理利用松树资源,保障森林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野外松树资源的保护、培育、利用和管理活动。
第三条野外松树管理应当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实行科学管理、民主管理、依法管理。
第四条国家对野外松树资源实行分类经营管理,分为保护区域、培育区域和利用区域。
第五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野外松树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野外松树资源的义务,有权对破坏野外松树资源的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
二、野外松树保护第七条设立野外松树保护区域,实行严格保护。
保护区域内禁止采伐、毁坏松树,禁止擅自移植松树。
第八条加强对松树病虫害的监测和防治,防止松树病虫害的蔓延和危害。
第九条加强对松树的自然遗产保护,对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松树予以重点保护。
第十条对受保护的松树进行定期巡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野外松树培育第十一条制定科学的松树培育计划,合理确定培育区域和培育规模。
第十二条采用科学的技术和方法,提高松树培育质量和效益。
第十三条加强对松树种植基地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松树种植质量和效益。
四、野外松树利用第十四条加强对松树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松树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松树采伐许可制度,控制松树采伐规模和采伐强度。
第十六条加强对松树产品的流通管理,禁止非法采伐、运输、加工和销售松树产品。
五、法律责任第十七条违反本制度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林业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野外松树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野外松树是我国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森林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作用。
林业局内野生动植物保
![林业局内野生动植物保](https://img.taocdn.com/s3/m/626b23c0ed3a87c24028915f804d2b160b4e86fd.png)
林业局内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林业局内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保障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系统守护的重要举措。
本文将探讨内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制度内容以及建立和完善的关键措施,以期为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提供有效的管理手段。
一、内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制度的必要性随着人口的增加和经济的发展,野生动植物面临着日益严重的生存威胁。
原始森林的破坏、环境污染、非法捕猎和盗伐等行为导致了野生动植物数量的锐减,生物多样性正面临严重的威胁。
为了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建立和完善内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内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制度的内容1. 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与监测:建立健全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与监测制度,全面了解和掌握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分布、数量、繁殖状况等情况,为科学制定保护措施提供依据。
2. 保护区的划定和管理:根据野生动植物的特点和生境需求,划定野生动植物保护区,并建立相应的保护管理机构,加强对保护区的巡护和管理,严禁非法砍伐、采集和捕猎。
3. 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合理利用:通过制定相关法规和政策,推动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合理利用,鼓励开展野生动植物观光旅游、科学研究和生态教育等活动,促进保护意识的提高。
4. 非法贸易和走私的打击:加强对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和走私的打击力度,严惩违法行为,增加执法力度,加强与相关执法部门的合作,共同维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权益。
5. 科学研究和技术支持:加强与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合作,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的科学研究,提供技术支持和保护管理意见,推动内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
三、内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的关键措施1.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类媒体渠道宣传内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高社会公众的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的共识和共同参与的氛围。
2. 建立联动机制:建立内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部门与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共同推进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形成合力,确保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
林长制五项管理制度
![林长制五项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567bbcc3d1d233d4b14e852458fb770bf68a3b6b.png)
林长制五项管理制度一、植被管理制度林长制植被管理制度是指对林地植被进行全面管理和保护的一套规章制度。
植被管理制度的实施是为了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植被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保护野生动植物。
对于濒危植物和动物,需要进行保护和繁育。
对于有益于生态平衡的植物和动物,还需要加强保护和培育,以促进生态系统的恢复和发展。
2. 合理利用植被资源。
在植被管理中,需要根据植被资源的特点和使用需求,制定合理的植被利用方案,保证植被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 科学管理植被。
在植被管理中,需要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植被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植被资源管理中的问题。
4. 建立植被保护区。
根据植被资源的特点和分布,建立一定数量和范围的植被保护区,加强对植被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5. 加强对植被资源的监督和管理。
对于违反植被管理规定的行为,需要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植被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二、防火管理制度林长制防火管理制度是指对林地火灾进行全面管理和预防的一套规章制度。
防火管理制度的实施是为了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降低火灾事故的损失,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1. 制定防火计划。
根据火灾的发生原因和发展趋势,制定合理的防火计划,明确防火的目标和任务,做好火灾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防火设施和器材。
2. 加强火险隐患排查。
对于火灾易发区域和易燃物品,进行及时排查和清理,减少火灾隐患。
3. 加强火灾监测。
建立火灾监测网络,及时掌握火灾发生的情况和趋势,做好火灾的预警和预防工作。
4. 加强宣传和教育。
开展防火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防火意识,增强群众的消防能力。
5. 加强火灾应急救援。
建立健全的火灾应急救援体系,组织人员进行火灾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火灾的能力。
三、涵养水资源管理制度林长制涵养水资源管理制度是指对林地水资源进行全面管理和保护的一套规章制度。
涵养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是为了保护水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野保股管理制度
![野保股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e9754893cf2f0066f5335a8102d276a200296093.png)
野保股管理制度一、国家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1、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1)依法确立野生动物保护的立法基础,严格制定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切实维护野生动植物的权益和生存环境。
(2)完善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制度,保护红色名录中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完善国家保护目录,规范对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
(3)建立并健全野生动植物进出境管理制度,加强野生动植物出境检验检疫,防止国际贸易引起的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破坏。
二、政府管理机构和行政机构1、组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机构(1)建立完善野生动植物管理机构,从国家到地方各级建立保护管理机关,明确分工,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管理和保护。
(2)设立野生动植物管理专门机构,提高对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能力,建立健全信息系统。
(3)建立野生动植物管理机构,对野生动植物资源实行全程监控,实施规范化管理。
三、经济管理和市场监督1、建立健全野生动植物资源利用制度(1)实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有偿使用,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指导和规范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利用。
(2)加强对资源利用者的管理,制定资源利用者行为规范,加强监督和管理。
(3)建立野生动植物商品交易市场,推广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有效利用,严格规范市场行为,保护市场秩序。
四、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1、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保护管理工作(1)鼓励和支持野生动植物保护公益组织的发展,加强社会力量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
(2)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教育,提高公民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意识,培养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爱护观念。
(3)激励和支持公众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保护氛围,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局面。
五、国际合作1、加强国际间的野生动植物保护合作(1)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制定和执行能力,促进国际间的野生动植物保护合作。
(2)加大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研究和保护力度,促进野生动植物保护技术的交流与合作。
(3)鼓励和支持各国野生动植物保护机构和专家学者的交流合作,提高各国野生动植物保护能力,形成合力。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物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行野外考察 的,必须向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所在地的省级野生植物 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其审核后,报国务院野生植物 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批准;直接向国务院野生
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的,国务院野生植物行政主管
部门在批准前,应当征求有关省级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 的意见。
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国务院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
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 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采集地的县级野生植物行政主管
部门签署意见后,向省级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
采集证。 采集城市园林或者风景名胜区的国家一级或者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须
先征得城市园林或者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同意,分别依照上述规定申请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 生植物保护条例》第21条 国务院文件:《国务院关于第三 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 定》国发[2004]16号附件3
省林业厅
山西省林业厅关于采集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程序
申请人需要提交的资料: 1 、申请人的申请报告和国 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证 申请表; 2 、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有效 文件或材料; 3 、证明其采集目的的有效 文件和材料; 4 、实施采集的工作方案, 包括申请采集的种类、数量、 期限、地点和方法; 5 、用于人工培育的,提交 培育基地规模、技术力量、 市场预测等可行性研究报告、 相关背景材料及采集作业办 法;用于科研文化交流等其 他用途的,提交相关背景资 料。 6 、县、市林业行政主管部 门意见。 申请人提出申请 登记 (1 个 工作 日) 未通过审查 行政审批窗口受理(即时) 野生动植物保护处经办人 审核(2个工作日)
源消耗严重的189种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作为本次的调查对象,
其中有148种列入第一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 另有41种列入正在争取公布的第二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
物名录》。
3.2 野生植物采集制度
禁止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因科学研究、人工培育、文化交流等 特殊需要,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采集地的省级野生植
采集证。 采集珍贵野生树木或者草原上的野生植物的,依照《森林法》、《草原
法》的规定办理。
3.3 野生植物经营利用制度
禁止出售、收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
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须经省级野生植物
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批准。
山西省林业厅依法实施的野生植物行政许可项目
序 号 18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实施机关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据2010年6月22日中国医药报的报导,2010冬虫夏草国际会议 在青海省西宁市举行,会议汇聚了全球冬虫夏草主产地的政府官
员、企业家和200多名专家学者,是首届有关冬虫夏草的国际会议,
也是这一领域级别最高的学术会议。本次会议讨论了冬虫夏草面
临过度采挖,如何实现可持续开发利用的问题。
青海省兴海县幸福村有一种东西只生长在海拔4000米以
上的高山的背阴面,冬天为虫,夏天为草。虫草是名贵的
药材,在此的牧民以采挖虫草为生。这会引发什么问题呢? 今日说法——制止滥挖冬虫夏草、实行采集证管理
谢谢!
冬虫夏草是一种真菌和幼虫尸体的复合体
千百年来,在青藏高原有一种叫做蝙蝠蛾的昆虫,它们的幼 虫生活在地表之下,非常喜欢低温的环境,并且以植物根茎为 食,而一旦一种名叫虫草菌的真菌与它们相遇,神奇的事情就 发生了,真菌丝会将它们束缚致死,而且在其体内迅速蔓延, 而在来年的春天,真菌丝会一点点冒出地面,逐渐长成一株紫 红色的小草,这就是名贵的药材——冬虫夏草。
根据需要由林业厅或其委托的单位 组织专家论证(10个工作日)
经处领导同意后核发《国家重点保护 野生植物采集证》(2个工作日)
签发《陆生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省运输证 明》(1个工作日) 向社会公布
3.4 野生植物进出口制度
出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或者进出口中国参加的国际公
约所限制进出口的野生植物的,必须经进出口者所在地的
3.1 野生植物资源档案制度
为掌握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资源状况,为保护管理和合 理利用野生植物资源提供科学依据,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
应当定期组织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建立
资源档案。 1996-2003年,国家林业局组织开展了全国重点保护野生植 物资源调查,从我国野生植物保护急迫需要出发,确定生态 作用关键、经济需求量大、国际较为关注、科研价值高且资
省级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务院野生植物行政 主管部门批准,并取得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核发 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标签。海关凭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或者标签查验放行。
禁止出口未定名的或者新发现并有重要价值的野生植物。
3.5 利用野生植物的涉外规定
外国人不得在中国境内采集或者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
采集、出售、 收购国 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 审批
出口国家重点保护植 物、进出口国际公约 所限制进出口的野生 植物审核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 生植物保护条例》第16、18条
省林业厅
19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 生植物保护条例》第20条
省林业厅
25
外国人对国家重点保 护野生植物进行野外 考察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