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调人员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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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借调人员管理制度

单位借调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借调人员的管理,确保借调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因工作需要,从其他单位或部门借调工作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借调人员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借调工作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借调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借调申请1. 各部门因工作需要,确需借调人员的,应向人事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借调人员的岗位、人数、期限及理由。

2. 申请书中应附上借调人员的个人简历、工作经历等相关材料。

第五条借调审批1. 人事部门收到借调申请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

2. 审核通过后,报单位主管领导审批。

3. 主管领导应在收到申请后的十个工作日内给予审批,审批结果应书面通知申请部门。

第三章借调期限与工作职责第六条借调期限1. 借调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特殊情况经批准可适当延长。

2. 借调期限届满,如需继续借调,应重新办理借调手续。

第七条工作职责1. 借调人员应遵守借调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参加各项工作。

2. 借调人员应按照借调单位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3. 借调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不得影响借调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

第四章借调待遇与考核第八条借调待遇1. 借调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借调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2. 借调人员的考核、晋升、培训等事项,参照借调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考核1. 借调人员的工作考核,由借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2. 考核结果作为借调人员是否续借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借调解除与归档第十条解除借调1. 借调期限届满或因工作需要,借调人员应按时解除借调关系。

2. 借调期间,如遇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解除借调关系。

第十一条归档1. 借调人员的借调手续、工作考核等相关材料,应按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

2. 归档材料应完整、准确、及时。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借调_用_人员管理制度

借调_用_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单位借调人员管理工作,确保工作秩序和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的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借调人员的选聘、管理、考核和解除借调等相关工作。

第二章借调原则第三条借调人员应遵循以下原则:1. 按需借调:根据工作需要,合理确定借调人员数量和期限。

2. 公开公平:借调人员选拔过程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

3. 规范管理:借调人员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管理规范有序。

4. 效益优先:借调人员应充分发挥作用,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章借调条件第四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借调:1. 政治素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 业务能力: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能够胜任借调岗位。

3. 身体状况: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借调岗位的工作强度。

4. 工作表现:工作表现良好,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第四章借调程序第五条借调程序如下:1. 申请:拟借调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借调申请表》。

2. 审批:所在单位审核申请,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3. 公示:对批准的借调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 签订协议:借调人员与所在单位签订《借调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5. 办理手续:借调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人事调动、工资福利等。

第五章借调管理第六条借调人员管理包括以下内容:1. 工作职责:明确借调人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确保其发挥积极作用。

2. 考核评价:对借调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3. 培训提升:组织借调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4. 纪律要求:借调人员应遵守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第六章解除借调第七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解除借调:1. 工作需要:因工作需要,所在单位决定解除借调。

2. 个人原因:借调人员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借调。

3. 违反规定:借调人员违反规定,经教育不改的。

人员借调管理制度范本(3篇)

人员借调管理制度范本(3篇)

人员借调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为了合理、高效地管理和调配人力资源,充分发挥人才的潜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职工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各部门之间的人员借调。

三、借调条件1. 借调方申请借调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1) 具备相应的工作经验和业务能力;(2) 对借调工作有一定的了解和适应能力;(3) 借调期间不影响原单位的正常工作开展。

2. 被借调人员的条件:(1) 同意借调并具备相应的工作经验和业务能力;(2) 借调期间能够完成原单位的工作任务。

四、借调程序1. 借调方向上级部门申请借调人员,提出借调的理由和期限。

2. 借调方上级部门审批并决定是否同意借调,如同意,批准借调人员。

3. 借调人员与原单位和借调单位签订借调协议,明确双方的权责和工作任务。

4. 借调期满,借调人员返回原单位。

五、借调期限借调人员的期限由借调方提出,经上级部门批准后确定,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六、借调期间的权责1. 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享有与原单位职工相同的权益,包括工资福利、休假等。

2. 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须按照借调单位的工作安排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3. 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应当遵守借调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七、借调后的评估和奖惩1. 借调期满后,借调单位和原单位要对借调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如有表现优秀者可予奖励,如有工作不称职者可予处罚。

2. 借调单位和原单位可以根据借调人员的工作表现,决定是否延长借调期限或调整归属。

八、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生效。

以上为人员借调管理制度范文,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人员借调管理制度范本(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人员借调的管理,确保借调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保证组织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人员借调是指根据组织的工作需要,调动机关内部人员到其他部门、单位或机构工作,并和所借调的部门、单位或机构签订工作协议,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工作。

借调人员管理办法

借调人员管理办法

借调人员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借调人员是指机构内部或外部单位借用人员应用于特定项目或任务的人员。

借调人员管理办法旨在规范人员借调流程,明确借调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借调活动顺利进行,达到双方共赢的目的。

二、借调人员管理的基本原则1. 自愿原则借调人员应当自愿参与借调活动,不得强制或擅自借调人员。

2. 依法原则借调人员管理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借调行为。

3. 公平原则借调人员应当公平对待,不能因为种种原因对其进行歧视或不公正对待。

三、借调人员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1. 借调人员的资格条件借调人员需要具备相关技能和经验,能够胜任借调的工作任务。

机构应当根据项目或任务的需要,确定借调人员的资格条件。

2. 借调流程机构内部或外部单位借调人员需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包括提交借调申请、评估借调需求、面试选派候选人、确定借调协议等环节。

3. 借调协议借调人员与接受借调的单位应当签订借调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借调期限、工作内容、待遇等内容。

4. 借调过程管理接受借调的单位应当做好借调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确保借调人员能够顺利完成借调任务,并及时反馈工作进展。

5. 借调结束及评估借调期满或任务完成后,接受借调的单位应当进行借调人员的评估,总结借调经验,并及时向借调人员反馈评估结果。

四、借调人员管理办法的意义通过规范借调人员管理,可以有效提高借调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借调活动的顺利开展,进而提升机构内外部单位的合作效率和项目成果。

五、结语借调人员是一种灵活的人力资源配置方式,借调人员管理办法的健全与完善对于机构的发展至关重要。

通过合理规范的管理流程和方式,可以更好地发挥借调人员的优势,实现共赢局面。

希望借调人员管理办法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为机构的发展和项目的推进提供有力支持。

事业单位关于借调人员管理规定模版(三篇)

事业单位关于借调人员管理规定模版(三篇)

事业单位关于借调人员管理规定模版事业单位借调人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事业单位借调人员管理,进一步做好借调人员的培养、使用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内部借调人员的管理,不适用于借调到本单位外部组织的人员。

第三条借调人员指由本单位向他单位借调的在编在岗职工。

第四条本单位及被借调单位必须要有办理借调手续的意向、能力和条件。

第五条借调人员应遵守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本单位的工作安排和管理。

第六条本单位对借调人员享有对其工作进行人事管理、岗位调整、评定、奖励、考核、追究责任、解聘等权力。

第七条涉及借调人员与借调单位之间的管理问题,应由本单位和被借调单位共同协商解决。

第八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本单位原已存在的与本规定不符合的有关文件和规章制度自行废止。

第二章借调手续的办理第九条借调人员的借调手续应由本单位提出申请,并准备好以下材料:(一)本单位申请书;(二)借调人员同意书或者解聘证明;(三)借调人员的个人简历和学历证书;(四)其它与借调有关的证明材料。

第十条对借调手续的办理,应由本单位的正职与被借调单位的正职签订借调协议,并加盖本单位和被借调单位的公章。

第十一条借调协议中应明确以下内容:(一)借调人员的具体岗位、任务和期限;(二)借调期满后的处理意见;(三)工资待遇、单位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具体待遇;(四)人事管理、考核评定、申诉和追究责任等具体事项。

第十二条借调人员需经过一定的培训和适应期,方可正式上岗工作。

第三章借调人员的管理第十三条本单位对借调人员的管理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按照本单位的管理制度进行。

第十四条本单位对借调人员的相关岗位进行职责分工,并明确其在岗工作的内容和目标。

第十五条本单位应对借调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奖惩。

第十六条对于不符合借调条件或无法胜任岗位工作的借调人员,本单位有权解聘或调整其岗位。

借调人员管理制度

借调人员管理制度

借调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借调人员的管理,保障借调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借调单位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对外借调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借调单位和被借调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制度的要求进行借调人员的管理。

第二章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借调单位和被借调单位应当明确借调人员的具体情况,包括借调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学历、工作经历等。

第五条借调申请应当由借调单位向被借调单位提出,被借调单位收到申请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

第六条被借调单位应当根据借调申请的具体情况,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审批。

第七条被借调单位应当在审批结果出来后,将审批结果及时告知借调单位。

第八条借调单位应当在收到被借调单位的审批结果后,尽快将结果告知借调人员。

第三章借调合同第九条借调单位和被借调单位应当在借调人员到岗前签订书面借调合同。

第十条借调合同应当明确借调人员的具体情况,包括借调期限、薪酬标准、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等。

第十一条借调单位和被借调单位在签订借调合同时,应当将借调合同备案。

第十二条借调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并应当严格执行。

第四章借调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享有与本单位员工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借调人员应当遵守借调单位的规章制度,维护借调单位的利益。

第十五条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如遇有疾病等特殊情况,应当及时向借调单位报告,并取得借调单位的同意。

第十六条借调人员应当在借调期满时,按时返回原单位。

第五章借调过程中的管理与监督第十七条借调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借调人员的管理制度,对借调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十八条借调单位应当定期对借调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估,对工作表现优秀的借调人员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借调人员进行规范管理。

第十九条借调单位应当及时与被借调单位沟通,了解借调人员的工作情况,协助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二十条被借调单位应当对借调人员的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借调单位汇报,协助解决。

(完整版)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完整版)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借调人员行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防止人员借调的随意性,本着控制数量、严格审批、规范管理的原则,根据干部人事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借调是指因工作需要暂时将工作人员从原单位借用到其他单位执行指定的工作的行为,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与原单位人事关系保持不变。

第三条公司及所属单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因工作确需借调工作人员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在一段时间必须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或上级部门所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本部门(单位)工作人员不足的。

(二)工作任务较重,本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确实不足,不能保证工作任务完成的。

(三)因专项工作设立机构,暂时无法解决人员编制的。

第五条拟借调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正式在编在职人员。

(二)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具有借调单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和其他条件;借调到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岗位的人员需有相关学历或职称。

(四)身体健康,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特殊情况除外)以下。

第六条工作人员借调期限。

借调期限以完成相应工作为限,一般不得超过半年;借调期满后返回原单位,由原单位妥善安排工作。

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延长借调工作时间的,应提前一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重新办理借调手续。

关键岗位、涉密岗位原则上不使用借调人员。

第七条借调人员审批程序。

(一)由借调部门(单位)征得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及本人同意后,提出借调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借调意见须注明被借调人的基本情况、具体借调的岗位(承担的业务)、借调理由及借调期限等。

(二)借调部门(单位)在市公司人力资源部领取《借调人员登记表》,填写有关内容,经借调部门(单位)及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及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八条借调人员的日常管理。

(一)借调人员在借调期内由借调部门(单位)负责管理,参加借调部门(单位)的一切集体活动(有特殊规定的除外),享受借调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同等的政治教育、业务培训等待遇。

借调人员新管理办法

借调人员新管理办法

借调人员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借调人员的管理工作,促进借调单位和借调人员的良好合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借调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借调人员的申请与选拔1. 借调单位应在必要时向本单位提出借调人员的申请,提出借调理由、岗位要求和借调期限等相关信息。

2. 本单位应根据借调单位的需求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借调人员进行选拔,确定借调人员的人选。

3. 借调人员应具备相关岗位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

第四章借调合同的签订1. 借调单位和借调人员应签订借调合同,明确借调人员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期限、工作时间、工资待遇、工作保障等相关事项。

2. 借调合同应经借调单位和借调人员本人签字确认,彼此共同遵守借调合同的约定。

第五章借调人员的权利和义务1. 借调人员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工资待遇和福利待遇。

2. 借调人员应按照借调合同的约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借调单位的规章制度,保守借调单位的商业秘密。

3. 借调人员有权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借调单位应认真考虑,并及时给予反馈。

第六章借调人员的管理与考核1. 借调单位应定期对借调人员进行工作考核,评估借调人员的工作表现,并及时向本单位反馈。

2. 对表现优秀的借调人员,借调单位可以适当给予奖励和激励。

3. 对表现不佳的借调人员,借调单位应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并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培训。

第七章借调人员的解除与调整1. 借调期满后,借调单位和借调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除借调合同,或者继续延长借调期限。

2. 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解除借调合同的,应提前向借调单位提出申请,并经借调单位同意后解除合同。

3. 借调单位在实际工作需要调整借调人员的岗位或工作内容时,应与本单位协商,明确调整事宜。

第八章法律责任1. 若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违反法律法规或借调合同的约定,由借调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人员借调管理制度范文(3篇)

人员借调管理制度范文(3篇)

人员借调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人员借调,保证借调双方的权益和利益,制定本人员借调管理制度。

第二条人员借调是指组织单位将本单位的人员暂时调配到其他单位或部门工作一段时间的行为。

第三条人员借调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组织单位的规定,确保工作秩序和人员利益的统一。

第四条人员借调工作由组织单位的人事部门负责实施,协调各相关部门的配合。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组织单位内部的人员借调,不适用于外部单位与组织单位的人员借调。

第二章人员借调的定义和程序第六条人员借调是指组织单位将本单位的人员暂时调配到其他单位或部门工作一段时间的行为。

借调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七条人员借调应当经过借调人员所在单位(借调单位)和被借调单位的双方协商一致,并经过相关领导批准。

第八条人员借调程序如下:1. 借调需求的产生:借调单位提出借调需求,并向借调人员所在单位提供相关资料。

2. 人员借调协商:借调单位与借调人员所在单位协商,确定借调事宜和期限。

3. 领导批准:借调单位和借调人员所在单位的领导审批同意。

4. 签订借调协议:借调单位和借调人员所在单位签署借调协议,明确双方的权责和义务。

5. 借调实施:被借调人员按照借调协议的规定,到被借调单位工作。

第三章人员借调的目标和范围第九条人员借调的目标是:1. 优化人员配置,提高工作效率;2. 加强不同部门、单位之间的沟通和合作;3. 提升员工的工作经验和能力。

第十条人员借调的范围包括本单位内不同部门之间的借调,以及与本单位具有合作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的借调。

第四章人员借调的条件和权益第十一条人员借调应满足以下条件:1. 借调人员具备被借调单位工作岗位所要求的资质和能力;2. 借调人员所在单位同意借调,并确保在借调期间原岗位不受影响;3. 借调人员个人愿意接受借调,并能够完成借调工作。

第十二条人员借调期间,借调人员享有以下权益:1. 被借调单位与借调人员所在单位保持劳动关系,借调期间工资福利按照所在单位的规定执行;2. 被借调单位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确保借调人员能够顺利开展工作;3. 借调人员按照借调单位的管理要求执行工作任务,享受借调单位的待遇和权益。

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83758

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83758

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借调人员行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防止人员借调的随意性,本着控制数量、严格审批、规范管理的原则,根据干部人事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借调是指因工作需要暂时将工作人员从原单位借用到其他单位执行指定的工作的行为,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与原单位人事关系保持不变。

第三条公司及所属单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因工作确需借调工作人员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在一段时间必须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或上级部门所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本部门(单位)工作人员不足的。

(二)工作任务较重,本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确实不足,不能保证工作任务完成的。

(三)因专项工作设立机构,暂时无法解决人员编制的。

第五条拟借调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正式在编在职人员。

(二)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具有借调单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和其他条件;借调到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岗位的人员需有相关学历或职称。

(四)身体健康,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特殊情况除外)以下。

第六条工作人员借调期限。

借调期限以完成相应工作为限,一般不得超过半年;借调期满后返回原单位,由原单位妥善安排工作。

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延长借调工作时间的,应提前一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重新办理借调手续。

关键岗位、涉密岗位原则上不使用借调人员。

第七条借调人员审批程序。

(一)由借调部门(单位)征得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及本人同意后,提出借调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借调意见须注明被借调人的基本情况、具体借调的岗位(承担的业务)、借调理由及借调期限等。

(二)借调部门(单位)在市公司人力资源部领取《借调人员登记表》,填写有关内容,经借调部门(单位)及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及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八条借调人员的日常管理。

(一)借调人员在借调期内由借调部门(单位)负责管理,参加借调部门(单位)的一切集体活动(有特殊规定的除外),享受借调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同等的政治教育、业务培训等待遇。

部门人员借调管理制度

部门人员借调管理制度

部门人员借调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了加强部门人员借调管理,提高部门内部资源的灵活调配和利用效率,制定本借调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各部门对人员借调的审批流程、借调期限、借调条件和权限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加强部门间协作,提高组织整体效能。

二、借调的定义借调是指本部门向其他部门调动人员,以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的管理行为。

三、借调的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人员的借调管理。

四、借调的条件和权限1. 借调条件(1) 受借调人员应具备本部门需求的专业知识和技能;(2) 受借调人员应得到原部门的同意,并签署借调协议;(3) 受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需要得到双方部门的督导和管理;(4) 受借调人员需在借调期间继续享受原有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2. 借调权限(1) 本部门领导具有对本部门员工借调的权利;(2) 受借调部门领导应对受借调人员的工作进行管理和督导;(3) 借调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由本部门人事部门负责。

五、借调的流程1. 向受借调人员发出借调通知,说明借调原因、期限、工作要求等;2. 受借调人员和其原部门领导进行沟通和确认,得到原部门的同意;3. 双方部门人事部门审批借调协议;4. 受借调人员签署借调协议,开始借调工作;5. 受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需定期向原部门汇报工作情况和进展;6. 借调期限到期时,受借调人员将回到原部门继续工作。

六、借调的期限1. 短期借调指借调期限在半年以内的借调行为。

短期借调的审批流程相对简化,可以由双方部门领导进行协商后签署借调协议。

2. 长期借调指借调期限在半年以上的借调行为。

长期借调需要由双方部门人事部门进行审批,并签署相应的借调协议。

七、借调的监督和管理1. 受借调部门领导需对受借调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受借调人员的工作能够顺利进行;2. 受借调部门需与原部门保持联系,定期向原部门汇报受借调人员的工作情况和进展;3. 原部门人事部门需定期对受借调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和反馈。

(完整版)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完整版)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借调人员行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防止人员借调的随意性,本着控制数量、严格审批、规范管理的原则,根据干部人事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借调是指因工作需要暂时将工作人员从原单位借用到其他单位执行指定的工作的行为,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与原单位人事关系保持不变。

第三条公司及所属单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因工作确需借调工作人员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在一段时间必须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或上级部门所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本部门(单位)工作人员不足的。

(二)工作任务较重,本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确实不足,不能保证工作任务完成的。

(三)因专项工作设立机构,暂时无法解决人员编制的。

第五条拟借调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正式在编在职人员。

(二)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具有借调单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和其他条件;借调到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岗位的人员需有相关学历或职称。

(四)身体健康,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特殊情况除外)以下。

第六条工作人员借调期限。

借调期限以完成相应工作为限,一般不得超过半年;借调期满后返回原单位,由原单位妥善安排工作。

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延长借调工作时间的,应提前一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重新办理借调手续。

关键岗位、涉密岗位原则上不使用借调人员。

第七条借调人员审批程序。

(一)由借调部门(单位)征得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及本人同意后,提出借调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借调意见须注明被借调人的基本情况、具体借调的岗位(承担的业务)、借调理由及借调期限等。

(二)借调部门(单位)在市公司人力资源部领取《借调人员登记表》,填写有关内容,经借调部门(单位)及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及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八条借调人员的日常管理。

(一)借调人员在借调期内由借调部门(单位)负责管理,参加借调部门(单位)的一切集体活动(有特殊规定的除外),享受借调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同等的政治教育、业务培训等待遇。

单位借调人员管理制度

单位借调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借调人员的管理,保障单位工作顺利开展,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借调人员管理,包括借调人员的选调、职责、待遇、考核和解除借调等。

第三条借调人员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借调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借调人员选调第四条借调人员的选调应按照工作需要、个人能力和工作表现进行。

第五条借调人员的选调程序如下:1. 部门提出借调申请,经单位领导审批;2. 人事部门根据申请,对拟借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3. 邀请拟借调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4. 考察合格者,经单位领导批准,正式借调。

第六条借调人员的借调期限一般为1至6个月,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第三章借调人员职责第七条借调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第八条借调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完成借调期间的工作任务。

第九条借调人员应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与单位员工保持良好沟通。

第十条借调人员应保守单位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单位内部信息。

第四章借调人员待遇第十一条借调人员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实际执行。

第十二条借调人员的工资、奖金等福利待遇按照原单位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借调人员在工作期间,如遇特殊情况,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休假。

第五章考核与评价第十四条借调人员的工作表现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

第十五条考核结果作为借调人员续借、解借的依据。

第十六条对考核不合格的借调人员,单位可提前终止借调合同。

第六章解除借调第十七条借调人员在以下情况下,单位可提前解除借调合同: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2. 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情节严重;3. 工作表现不合格,经考核不合格;4. 因工作需要,单位无法继续借调。

第十八条解除借调合同,单位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借调人员。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借调人员管理办法

借调人员管理办法

借调人员管理办法一、总则与适用范围为规范公司借调人员管理,明确借调过程中的各项要求与责任,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从其他单位或公司内部临时借调人员的情形。

二、借调申请与审批借调申请应由需求部门提出,并填写《借调人员申请表》,明确借调原因、期限、工作内容等。

申请表须经需求部门负责人审核,再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

对于跨公司借调,还需得到对方单位同意,并签订借调协议。

三、借调期限与安排借调期限应根据实际需求和工作任务来确定,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借调人员的工作安排应与其原岗位保持一致或相近,避免大幅度调整影响其职业发展。

四、待遇与福利保障借调期间的薪资待遇应由借出单位与借入单位协商确定,确保不低于原岗位待遇。

借调人员应享有与借入单位员工相同的福利保障,如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五、权责与工作要求借调人员应遵守借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认真履行职责。

借入单位应对借调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其能够适应新的工作环境。

借出单位应保留对借调人员的原岗位管理权,确保其借调期间与原岗位的工作不冲突。

六、借调协议与保密跨公司借调应签订正式的借调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借调人员应遵守保密协议,不得泄露借入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其他敏感信息。

七、借调期间管理借入单位应对借调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确保其工作表现符合岗位要求。

借调期间,如借调人员表现不佳或存在违规行为,借入单位有权提出终止借调的建议。

八、借调结束与评估借调期满前,借入单位应对借调人员进行综合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借调人员结束借调后,应返回原单位报到,由原单位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安排。

对于在借调期间表现优秀的人员,可考虑长期引进或给予其他形式的奖励。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补充。

人员借调管理制度模版(3篇)

人员借调管理制度模版(3篇)

人员借调管理制度模版借调人员管理制度为了严格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劳动管理条例,规范职工借调工作,实现人力资源的科学配置,特制订本制度。

一、借调的条件除上级部门外,集团所属各部门间原则上不得随意借调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借调工作人员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借调工作人员:(一)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人员严重不足的;(二)职能调整,工作量大,人员严重不足的;(三)岗位出现空缺,人员不能及时到位,影响工作的;(四)承担突发性、临时性工作任务,需要抽调人员的;(五)其他工作需要借调人员的。

二、拟借调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属集团管理的工作人员;(二)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三)具备所需的工作能力、学历、职称和专业素质;(四)身体健康;(五)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借调的时限借调期限以完成相应工作为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延长借调工作时间的,需重新办理借调手续。

借调期满后,被借调人员应回原部门工作。

情况特殊的可申报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四、借调的审批借调人员被借调时,应首先征得被借调人本人和被借调人所在部门领导的同意,然后由借调部门向行政部提出申请,行政部报集团董事长审批后,由行政部登记、备案。

五、借调人员管理1、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的工资及正常福利待遇、工作关系不变。

2、被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的日常管理由借调部门负责,借调人员要服从借调部门的工作安排,不得擅自离岗。

3、借调人员的年度考核以集团为主,由借调部门对借调人员提出鉴定意见,作为借调人员考核的参考依据。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内各部门间工作人员借调。

人员借调管理制度模版(2)一、引言人员借调是指组织内的员工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转换工作岗位,进行不同的工作任务。

为了规范和有效管理人员借调,提高组织的灵活性和员工的综合能力,制定本人员借调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及员工。

三、定义1. 人员借调:公司内员工在一定时间范围内转换工作岗位,进行不同的工作任务。

单位抽调借调人员管理制度

单位抽调借调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抽调借调人员管理,规范抽调借调工作程序,保障抽调借调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因工作需要,从内部或外部抽调、借调工作人员的情况。

第三条抽调借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二)具备完成抽调借调任务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三)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任务;(四)自愿参加抽调借调。

第二章抽调借调程序第四条抽调借调工作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抽调借调工作流程如下:1. 部门提出抽调借调申请,说明抽调借调的原因、期限、岗位、人数等。

2. 人事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3. 单位领导审批抽调借调申请。

4. 人事部门与被抽调借调人员签订《抽调借调协议书》。

5. 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安排抽调借调人员到岗。

第三章抽调借调期限与待遇第六条抽调借调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特殊情况经单位领导批准可适当延长。

第七条抽调借调人员在抽调借调期间,享有以下待遇:1. 工资、奖金、福利待遇按照原单位规定执行。

2. 在抽调借调期间,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按照原单位规定执行。

3. 因工作需要,单位可给予必要的交通、住宿补贴。

4. 在抽调借调期间,如发生工伤事故,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规定处理。

第四章抽调借调人员管理第八条抽调借调人员应服从单位管理,遵守单位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九条抽调借调人员应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条抽调借调人员在抽调借调期间,如出现以下情况,单位可解除《抽调借调协议书》: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

2. 违反单位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

3. 不能胜任工作任务,经培训仍不能胜任的。

4. 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抽调借调的。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三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人员借调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人员借调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人员借调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公司的需要,为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建立人员借调管理制度,规范人员借调行为,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

第二条人员借调是指公司根据需要,根据员工的能力、经验和工作需求,将员工从原工作岗位调至其他工作岗位的临时调动行为。

第三条人员借调应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尊重员工的意愿,优先考虑员工的专业特长和喜好,合理安排工作职责和调动时间。

第四条人员借调应当考虑员工的身体状况和个人能力,不得将员工调至对其身体健康有明显不利影响的工作岗位。

第五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人员借调管理程序,明确借调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人员借调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第六条借调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下经借调员工的同意和公司领导的批准,可适当延长。

第二章人员借调的条件和程序第七条员工借调的条件:(一)员工应为公司正式员工,且已完成试用期。

(二)员工应具备相应的岗位能力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借调的岗位。

(三)员工应自愿申请借调,并经原工作部门和借调部门同意。

第八条人员借调的程序:(一)员工向原工作部门提出借调申请,说明借调的原因和借调的岗位。

(二)原工作部门负责评估员工的借调条件和影响,如果认为符合借调条件,应出具书面意见。

(三)借调部门根据原工作部门的意见和自己的需求,评估员工的适应能力和工作表现,并作出决策。

(四)借调部门应向员工发出借调通知书,明确借调的岗位、期限、工作内容等。

(五)员工接到借调通知后,应及时向原工作部门请假,并向借调部门报到。

第三章人员借调的权益和义务第九条被借调员工享有以下权益:(一)维持原工资待遇不变。

(二)享受借调补贴,并根据借调岗位的工作条件和强度,给予适当的奖励和励志。

(三)借调期满返还原工作岗位。

第十条被借调员工有以下义务:(一)按时完成借调岗位的工作任务。

(二)遵守借调部门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

(三)如实反映借调工作的问题和困难,积极配合借调部门的工作安排。

部门人员借调管理制度范本

部门人员借调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人员管理,规范部门人员借调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业务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人员借调。

第三条人员借调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借调人员的权益。

第二章借调条件与程序第四条借调条件:1. 借调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能够胜任借调岗位的工作要求;2. 借调岗位应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借调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3. 借调人员应征得本人同意,并签订借调协议;4. 借调期间,借调人员的人事关系、工资待遇等仍由原部门负责。

第五条借调程序:1. 需要借调的部门填写《部门人员借调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2. 人力资源部对申请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面试;3. 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签订借调协议;4. 借调人员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到借调部门报到。

第三章借调期间管理第六条借调期间,借调人员的人事关系、工资待遇等仍由原部门负责,借调部门应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工作环境。

第七条借调人员应遵守借调部门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借调部门的工作安排。

第八条借调期间,借调人员如需变更岗位,需经双方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四章借调终止与解除第九条借调期限到期,借调人员应按照原部门安排返回原岗位或另行安排。

第十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提前终止或解除借调协议:1. 借调人员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借调协议的;2. 借调人员因健康原因无法继续工作的;3. 借调人员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经教育无效的;4. 公司业务调整,借调岗位不再需要的;5. 借调期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借调人员有责任的。

第十一条借调协议终止或解除后,借调人员的人事关系、工资待遇等恢复原部门管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章监督与考核第十四条公司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借调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借调制度的落实。

第十五条借调人员的工作表现将纳入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晋升的重要依据。

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第一条拟借调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全部条件(一)我市卫生系统正式在编在职人员;(二)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三)身体健康,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应在45周岁(特殊情况除外)以下;(四)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和其他条件,能够熟练操作电脑。

第二条借调期限以完成相应工作为限,若确实因工作需要需长期借调,则应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借调期满后回原单位,由所在单位妥善安排工作。

第三条借调人员应该按审批程序审批并报局人事科备案。

第四条借调人员的管理(一)借调人员在借调期人事关系内由原单位负责管理,享受原单位工作人员同等的政治教育、业务培训等待遇。

(二)借调期间,借调人员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变,借调人员不再承担原单位的工作任务,原单位应按在岗职工对借调人员做好工资、津补贴调整、职称正常晋升等事项。

借调人员的福利待遇由原单位与被借调单位协商解决,保证借调人员正常福利待遇的落实。

(三)借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借入单位管理,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凡违反借入单位有关规定、玩忽职守、贻误工作、不服从领导以至造成不良影响的,随时予以退回,并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依纪按管理权限和程序给予相应处分。

(四)借调人员借调期在半年以下的,年度考核由原单位负责,由借入单位对借调人员的工作情况做出鉴定,作为原单位对该同志年度考核的依据;借调期在半年以上(含半年)的,由借入单位负责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反馈原单位。

(五)借调人员借调期满后,其借调期间的思想、工作表现借入单位实事求是做出鉴定。

第八条借调工作纪律(一)各科室要严格按照本办法借调和管理人员,凡违反本办法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借调人员借调期满后,一律回原所在单位工作,借调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其他安置要求。

第九条本单位借入借出工作人员时均参照以上借入借出单位规定。

201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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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调人员工作管理
办法
渭城区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行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防止人员借调的随意性,本着控制数量、严格审批、规范管理的原则,根据干部人事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借调是指因工作需要暂时将工作人员从原单位借用到其它单位执行指定的工作的行为,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与原单位人事关系保持不变。

第三条渭城区各级机关及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得使用借调人员,因工作确需借调工作人员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一段时间必须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或上级部门所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本部门(单位)工作人员不足的。

(二)工作任务较重,本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确实不足,不能保证工作任务完成的。

(三)因专项工作设立机构,暂时无法解决人员编制的。

第五条拟借调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正式在编在职人员。

(二)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责任感和奉献
精神。

(三)具有借调单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和其它条件;借调到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岗位的人员需有相关学历或职称。

(四)身体健康,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特殊情况除外)以下。

第六条工作人员借调期限。

借调期限以完成相应工作为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借调期满后返回原单位,由原单位妥善安排工作。

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延长借调工作时间的,应提前一周向组织、人社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重新办理借调手续。

关键岗位、涉密岗位原则上不使用借调人员。

第七条借调人员审批程序。

(一)由借调部门(单位)征得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及本人同意后,提出借调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区委组织部或区人社局审核。

借调意见须注明被借调人的基本情况、具体借调的岗位(承担的业务)、借调理由及借调期限等。

(二)借调部门(单位)在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领取《渭城区干部职工借调登记表》,填写有关内容,经借调部门(单位)及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归口管理,科级干部、党群口工作人员借调由区委组织部审批,其余人员由区人社局审批。

若借调人员同时涉及党群口和政府口,则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共同审批。

(三)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将《渭城区干部职工借调登记表》报区委、区政府主管领导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

第八条借调人员的日常管理。

(一)借调人员在借调期内由借调部门(单位)负责管理,参加借调部门(单位)的一切集体活动(有特殊规定的除外),享受借调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同等的政治教育、业务培训等待遇。

(二)借调期间,借调人员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变,借调人员不再承担原单位工作任务。

原单位应按规定做好借调人员的工资调整、职称晋升等管理工作。

(三)借调人员在借调工作期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节假日和产、休假等待遇。

借调人员的工伤和住院治疗期待遇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借调人员的年度考核,考核年度当年在借调部门(单位)工作不足半年的,在原单位参加考核。

借调单位应对其借调期间的工作表现作出鉴定,向原单位反馈;考核年度当年在借调部门(单位)工作超过半年的,由借调部门(单位)进行考核并提出定等意见,向原单位反馈。

(五)借调期间,如遇原单位竞争上岗、岗位调整等情况,原单位应将借调人员与在岗职工同等对待,做好借调人员定员、定岗、定级工作,保证公开、公平对待借调人员。

(六)借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和借调部门
(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借调部门(单位)的管理和领导,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凡违反有关规定、玩忽职守、贻误工作、不服从领导以致造成不良影响的,随时予以退回,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七)借调人员借调期间,借调部门(单位)领导负责借调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进行谈话,掌握借调人员的思想工作状态。

借调期满后,由借调部门(单位)对其借调期间的思想、工作表现做出书面鉴定,按照审批口径,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审核备案,并向原单位反馈。

第九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借调部门(单位)应及时解除借调关系。

(一)借调期满,未办理续借手续的。

(二)借调期未满,工作任务有变动或工作任务提前完成,不再需要继续借调的。

(三)因原单位工作需要,借调人员无法继续从事借调部门(单位)工作的。

(四)借调人员因个人原因提出结束借调关系,并得到借调部门(单位)同意的。

(五)借调人员违反借调部门(单位)劳动、工作纪律,
致使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的。

(六)借调人员因其它原因不适合继续借调的。

第十条借调工作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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