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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最新11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最新11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食品安全规章制度【最新11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一1、负责人: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篇二1、超市持有有效卫生答应证,并按答应工程的内容亮证经营。

学校超市的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卫生责任人,负责超市的食品卫生工作。

超市若出售变质,过期食品,发生同学食物中毒,超市负责人负完全责任。

2、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和具体的台帐制度,并有详细措施保证落实。

3、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不选购、不销售、不制售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

随时检查每批上架食品的标签标识,保证内容标准完好。

按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4、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培训合格证明前方能上岗。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学问培训。

5、直接接触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须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操作时带口罩、手套和帽子,不准佩带戒指、手镯、手表等饰物,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手部有外伤应临时调离岗位。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精选10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精选10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食品的安全生产、加工、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等环节的安全,保障员工健康,依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供应商、客户等,规范本公司食品安全管理行为,保证产品的安全性和质量。

第三条本制度由本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制定和监督执行。

第二章目的与范围第四条本制度目的在于:确保本公司所有生产、销售的食品制品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食品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章食品安全制度制定程序第六条管理委员会成员应当对公司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反复研究分析,调查食品安全现状,制订全面恰当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需报告公司高层领导审批后实施。

第四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八条安全生产1. 每个生产车间必须得到食品生产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事项,并运用并严格地执行。

2. 必须定期检查车间安全设施、防火设施和其他安全措施的效果,并记录问题。

3. 应该制定生产车间员工应对应急事件的应急措施,且定期检查进行演练。

遇到生产事故及时报警。

第九条食品加工、储存、销售1. 严格落实进货、压货、装卸、运输等各项环节的安全管理措施,杜绝任何疏忽、漏洞,确保商品安全。

2. 对生产加工环节,要按照安全的生产流程,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范。

3. 处理和贮存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生产加工的设备运行正常,卫生有保障。

4. 取样、分装、包装、标签等所有环节都要完整、卫生、安全并符合质量标准。

第十条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1. 一定要定期对食品安全作出风险评估。

2. 严格按照公司网站上的应急预案办事,避免食品安全事故。

第十一条食品安全培训1. 新员工应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并考试合格。

2. 公司负责对员工、供应商、客户等进行食品安全方面的培训和教育,从而加强对食品安全方面的认识。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精选16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精选16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精选16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篇1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度明确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具体负责人、管理人员及查验人员;进货查验的具体内容包括(食品供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并保留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备查。

查验食品品种和批次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食品的商检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并复印备查);为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也可以采取先进技术手段,记录法律、法规要求的记录事项。

经营预包装食品应查验食品标签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贮存条件等内容并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内容、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等内容;经营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查验记录方式及时间;操作办法;制度落实人等。

二、食品贮存管理和散装食品标签标注制度主要内容:1、食品贮存场所设专门区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设有隔离地面10厘米以上的平台和层架,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设施;散装食品要有专用食品容器,并符合标签标注制度要求。

2、食品贮存场所、经营场所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食品区和非食品区、食品区内预包装食品与散装食品、冷冻、冷藏、保鲜食品应具有明显区分或隔离标志(食品专柜)并保持清洁;严禁放置废弃物处理设施,以防止污染。

3、销售散装食品做好标签标注工作,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食品经营者销售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所南非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盛放散装食品的容器和工具应符合国家标准,定期清洗,消毒。

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主要内容: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其检查项目等事项应当符合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8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8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8篇)在当下社会,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实在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的我细心为您带来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8篇),希望大家可以喜爱并共享出去。

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篇一说明:依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规章的规定,餐饮服务单位应订立本单位的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其资料包含但不仅仅限于以下方面: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单位组织机构;2、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3、消费者举报投诉管理制度;4、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5、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学问培训制度;6、采购查验、索证索票和记录制度;7、库房管理制度;8、食品留样管理制度;9、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10、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11、个人卫生管理制度;12、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3、环境卫生管理制度;14、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依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分类,不一样类型的餐饮服务带给者需订立不一样资料的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即:第一、二、五类的需订立113项,第三、四类的需订立第14项。

为了便利餐饮服务单位订立食品安全规章制度,我们对上述14项资料的规章制度作出了实在要求,餐饮服务单位要依照要求,订立出适合本单位情形的各项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并依照要求统一制作版面上墙遵奉执行。

14项资料的规章制度要求参见附件1.实在申报时,申请者仅需带给相关规章制度的目录。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二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情形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需有记录。

五、发觉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六、检查内容应包含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设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四周环境卫生。

(完整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完整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保障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包括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餐饮服务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食品安全责任,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二、食品安全责任第四条单位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食品安全负总责。

第五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协调、监督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六条各部门、各岗位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岗位的食品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食品采购与验收第七条采购食品时,应选择合法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确保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第八条采购食品应查验供应商的资质证明、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等。

第九条食品验收时应检查食品的外观、包装、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确保食品符合质量要求。

四、食品储存与运输第十条食品储存应按照食品种类、性质、保质期等进行分类存放,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第十一条食品储存场所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防止食品霉变、变质。

第十二条食品运输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容器,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

五、食品加工与制作第十三条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应遵守食品卫生操作规范,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四条食品加工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不得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

第十五条食品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六、食品销售与服务第十六条食品销售应明码标价,确保消费者知情权。

第十七条食品销售过程中,应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第十八条餐饮服务应提供安全、卫生的餐饮环境,确保消费者饮食安全。

七、食品安全检查与整改第十九条定期组织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条食品安全检查内容包括: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服务等各个环节。

第二十一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做好记录。

食品安全文本制度(范文8篇)

食品安全文本制度(范文8篇)

食品安全文本制度(范文8篇)食品安全文本制度篇1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索证档案,不从无合格经营资质的供货者处进货,不接受来历不明的上门送货行为,不经销三无(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食品和过期变质等违法食品,保证所售食品质量安全。

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向供货者索取“一票通”进货凭证。

从事食品批发业务时,应当向购货者提供“一票通”销货凭证。

要按工商部门要求,收集规范“一票通”凭证作为食品进(销)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销)货日期等内容。

妥善保管书式台帐档案,条件允许情况下,建立电子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1、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从业人员患上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立即离开原岗位。

病愈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重新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银首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3、从业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前必须清净、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4、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三、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1、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3、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浙江食品流通许可实施细则(暂行)》等,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食品安全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个体工商户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公众提供的食品安全负责。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诚信自律,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

第三章食品安全风险预防第七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预防制度,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全过程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

第八条应当加强原料采购、原料处理、食品加工、食品储存、食品运输、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等方面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九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当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四章食品安全控制第十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控制制度,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

第十一条应当加强食品生产过程控制,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不得使用非法原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等。

第十二条应当加强食品流通环节控制,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验明食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等。

第十三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餐饮服务控制制度,保证食品卫生、营养、安全。

第五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第十四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应对能力。

第十五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时报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六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食品安全事故,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完整版7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完整版7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完整版7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篇1】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堂食品卫生安全防范工作,维护稳定的教学秩序,不断提高饭菜质量与服务质量,防止食物中毒,现制定田林中学食堂内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望全体食堂工作人员认真学生,领会精神,坚决贯彻。

一、食堂必须按卫生监督部门的要求办出食品卫生许可证。

二、食品(原料)采购(1)肉类采购必须要有肉品检验检疫证明。

(2)豆制品采购必须要有送货清单。

(3)蔬菜采购必须要有农副产品批发时常的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4)其它食品采购要有对方的营业执照和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复印件。

三、食品贮存要有专人负责,通风良好有效,离地隔墙,分类分架,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的生活用品,无鼠迹、苍蝇、蟑螂等。

四、餐饮具清洗应当有专用水池,荤、蔬清洗池应分开。

五、熟食品、半成品、生食品、食品原料应当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与不洁物。

六、食品原料必须新鲜洁净,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七、不得加工凉拌菜、生拌菜。

不得加工改刀菜。

食品必须烧熟烧透,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0度,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八、熟食品必须要有留样,数量不少于250克,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

九、食堂如有剩余食品,必须冷藏。

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在重新食用前应确认未变质,并经高温彻底加热后再食用。

十、食堂从业人员必须要有卫生部门体检后的健康证,持证上岗。

十一、工作完毕要清扫干净工作场所,保持食堂的整洁。

十二、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三白”上岗(头戴白帽子,口戴口罩,身穿白工作服),不戴耳环、首饰、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勤洗衣服等。

十三、冰箱内存放食品生、熟必须分开。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篇2】名称:一、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文件。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5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5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5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1)一、学校食堂实行个人租赁经营,承租人须身体健康方可具备承租资格,但必须履行合同,接受学校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二、承租方所雇用的人员必须在指定医疗部门进行体检,合格后办理健康证方可上岗,同时要进行定期体检。

三、定点采购粮、油、菜、肉,变质的和未经检疫的不得采购。

四、小食品类、饮料类等必须有商标,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含保质期)。

否则,不得购买和销售。

五、承租者要做到“五勤”、“六防”、“七保证”。

“五勤”:勤消毒无菌;勤清扫房间(墙、棚);勤出灰除垢;勤清扫地面;勤征求师生意见。

“六防”:防毒、防霉、防腐、防鼠、防蝇、防火。

“七保证”:保证生熟食分开(储存、加工);保证通风排气状况良好;保证非工作人员不进入操作间和库房;保证配有洗手设施;保证使用计算机算帐;保证用汽、用电安全;保证饭菜质量且价格合理。

从而保证橱房、餐厅、餐具、设施整洁明亮,就餐环境优良,增进就餐师生的食欲感,保证就餐师生的身心健康。

六、工作人员要做到“四勤”、“四不”。

“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四不”:不健康不上岗;不用食品工具不上岗;不洗手不上岗;不穿工作服不上岗。

七、食堂所有工作人员要优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育人,语言文明、举止端庄、热心为就餐师生服务,引导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2)一、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食品经营活动。

二、经营食品应当符合环境卫生要求,具备食品销售、储存、运输和装卸的卫生条件。

三、从事食品经营的人员应当遵守卫生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健康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应当对采购的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禁止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超过保质期、无标签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五、应当按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食品经营场所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并做好记录。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完整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完整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完整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等各个环节,涉及食品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农户等。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原则,依法保护企事业单位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食品生产管理第四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具备生产许可证,依法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第五条食品生产企业应严格遵守食品生产工艺、卫生和检验要求,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和产品的质量。

第六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定期对生产设备、器具和场地进行检查、清洁和消毒,确保无污染。

第七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食品原料供应商评估制度,并对供应商进行抽检和评估,确保所采购的原料符合安全要求。

第三章食品加工管理第八条食品加工企业应具备加工许可证,严格遵守食品加工工艺和操作规程。

第九条食品加工企业应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控制点制度,对生产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和记录。

第十条食品加工企业应制定并实施食品安全培训计划,提高员工对食品安全的意识和技能。

第四章食品销售管理第十一条食品销售企业应具备销售许可证,对所销售的食品进行合法合规的采购和销售。

第十二条食品销售企业应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不得销售过期食品、劣质食品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

第十三条食品销售企业应建立健全的食品召回制度,对发现问题食品及时采取回收、销毁等措施。

第五章餐饮管理第十四条餐饮企业应具备经营许可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餐饮企业应定期对食材、厨房设施和人员进行检查和清洁,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卫生。

第十六条餐饮企业应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档案,记录从食材采购、加工到餐饮过程的各个环节,方便追溯。

第六章管理措施第十七条食品安全管理主要包括食品安全责任制、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检测和监督管理等。

第十八条食品安全责任制是指企事业单位要明确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明确各个环节的具体责任,并建立健全相应的流程和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打印版(精选10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打印版(精选10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打印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节目的为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确保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要求,规范公司内部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流程,保障食品生产安全,维护公司品牌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节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生产、加工、销售食品及与之有关的一切流程,包括食品安全标准、质量控制等相关的管理内容。

第三节制度制定程序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标准等实际情况,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由公司管理人员组成制度工作组,按照制度制定程序,经过备案、公示、征求意见、审定等程序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食品生产、加工管理第一节产品开发和生产1. 产品研发管理2. 原材料采购管理3. 工艺流程管理4.生产设备、场所管理5. 生产车间卫生管理第二节加工流程和质量控制1. 加工流程控制2. 生产工艺监测3. 质量检测和控制4. 产品出厂检验5. 不良品管理第三节库存管理1. 原材料、辅料储存管理2. 产品储存管理3. 仓库卫生管理第三章食品销售管理第一节销售计划预测1. 销售计划预测2. 销售区域划分3. 销售目标考核第二节营销策略和计划1. 市场营销策略2. 产品定价管理3. 促销活动管理第三节售后服务管理1. 售后服务管理2. 投诉反馈处理第四章责任追究第一节违规行为1. 从业人员违规行为2. 食品生产、销售违规行为3. 安全事故处理第二节责任主体1. 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责任2. 食品生产、销售责任第三节处理程序1. 违规行为处罚2. 安全事故处理以上为本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打印版,制度执行中遇到问题,管理人员应该积极处理,确保制度完整执行。

违反本制度规定者由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合同进行追究责任。

本制度不时进行修订,以符合时代和技术的发展,以及公司的实际需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打印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打印版一、目的为确保企业食品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利益,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并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依据《餐饮服务许可管理方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法》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订立本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如下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依据《餐饮服务许可管理方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法》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订立本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如下导读: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依据《餐饮服务许可管理方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法》的要求,下面是整理的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优秀9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共享一下给您最好的伙伴。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一1、必需做到:炊具不锈钢化,墙壁瓷砖化,燃料无烟化(或安装有效的除尘设备)。

地面用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筑,具有肯定的坡度,易于清洗和排水。

配备充足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垃圾容器化、袋装化。

不准食堂加工操作间最小使用面积小于8平方米。

2、必需做到:餐饮具有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

最好采纳物理方法消毒餐饮具,若采纳化学消毒的具备四个以上水池,并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的设施、设备混用。

餐炊具在使用前冼净、消毒,并储存在餐炊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

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炊具要分开存放,并有标记。

不准制作冷荤、凉菜。

3、必需做到:各食堂的采购员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校外购买成品食品,要进行验收。

食品贮存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每天检查,适时销毁变质和超保质期限的食品,食品存放处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个人生活用品,要做到生、熟、半成品分开存放。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完整版)11条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完整版)11条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完整版)11条第一条:总则1.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条:食品生产单位的责任1.食品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品生产全过程的监控和管理,确保生产的食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第三条:食品流通单位的责任1.食品流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进货食品进行检验合格后再进行销售,并保留相应的检验证据。

第四条:食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1.食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处理,并公开相关信息。

第五条:食品安全风险评估1.食品生产单位应当对生产的食品安全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潜在的安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六条:食品安全事件的报告和处置1.食品生产、流通单位发现食品安全事件应当立即报告主管部门,配合调查处理,并公开相关信息。

第七条:强制召回1.食品生产单位在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时,应当主动进行产品召回,并采取措施避免伤害消费者。

第八条: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1.食品企业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对食品安全的重视,保障生产过程的安全和卫生。

第九条:惩罚措施1.对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惩罚,保护公众健康和食品安全。

第十条:监督检查1.食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十一条: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相关食品生产、流通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要求进行调整,并逐步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机制。

以上就是完整版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希望各相关单位能够严格遵守,共同维护食品安全和公众健康。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精选(12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精选(12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精选(12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1一、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管理办法》等法规,规范。

二、建立食品安全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单位设立专职或兼职管理员,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网络,责任到部门每人。

三、制订完善的管理制度,制度包括:环境保洁制度,食品采购保管制度,个人卫生及操作卫生制度,餐具、工具、容器洗涤消毒制度,食品粗加工、切配、烧煮烹调(加工)、熟菜加工操作等卫生制度和奖惩制度。

四、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教育,经常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规和卫生知识教育,定期考核,提高职工的素质。

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先经过食品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五、做好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先进行体检,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21、炊事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时穿戴整齐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2、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加工时应遵守相应岗位的卫生操作规程,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3、保持食堂和餐厅的环境卫生整洁,每天进行卫生清扫,及时清运餐厨垃圾。

4、食品加工按照工序流程规范进行,各功能专间专用,不得交叉;生熟食品容器及工具标识清楚,不得混用。

5、及时修缮维护卫生基础设施,保证清洗、消毒和防尘、防蝇、防鼠设施的正常使用。

6、建立健全卫生管理档案,做好各类台账记录,并妥善保存二年。

7、食品采购渠道合法,验收认真,索证索票;食品和食品原料设专间储存,分类分架,隔墙离地。

8、规范进行餐(饮)具消毒,消毒岗位从业人员熟悉消毒知识,按规范开展餐(饮)具消毒和保洁,并做好台账记录。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完整版)-食品制度文本 范本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完整版)-食品制度文本 范本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完整版)-食品制度文本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食品安全,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经营、流通、餐饮服务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条食品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管,对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第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食品���全负有主体责任,消费者也应当自觉维护自己的健康权益。

第二章产品标识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食品包装上标注明确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确保消费者了解产品基本信息。

第七条食品包装上的标签应当真实、准确、清晰,不得使用虚假、夸大、误导性的宣传语言。

第八条食品包装上的标签应当标注生产厂家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方便消费者投诉、查询。

第九条食品包装上的标签应当标注食品成分、营养成分、含有过敏原等重要信息,方便消费者选择。

第十条食品包装上的标签应当标注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证照信息,确保消费者购买的食品合法合规。

第三章生产管理第十一条食品生产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卫生性。

第十二条食品生产者应当采取必要的卫生措施,保证食品生产环节的卫生安全。

第十三条食品生产者应当对生产工艺、原材料、辅料等进行严格的检验,确保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第十四条食品生产者应当建立完善的食品生产追溯制度,确保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可追溯性。

第十五条食品生产者应当建立完善的食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经营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过程中的安全性、卫生性。

第十七条食品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的卫生措施,保证食品经营环节的卫生安全。

第十八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对食品来源、储存、运输等进行严格的检验,确保食品经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第十九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完善的食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完整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完整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完整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

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不得先上岗后体检。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3.食品经营服务提供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组织健康年检及新上岗人员健康检查,组织每日人员晨检,督促以上“五病”人员调离。

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研究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惯,严格规范操作。

经营餐饮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戴口罩。

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严格按规范洗手。

工作人员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确操作。

6.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

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

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7.食品经营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研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

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8.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直接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从业人员包括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从事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7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7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7篇)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

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它山之石可以攻玉,这里是细致的小编给大伙儿整理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7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一一、本市场(超市、商场)建立健全食品质量自我检查管理制度,自觉履行食品质量管理职责。

建立食品质量管理机构,配备检测仪器,设立食品质量管理岗位,指定有业务水平的人员担当食品质量管理工作。

二、依据季节变化、消费者投诉反映的热点和相关行政部门要求,准时制定检测工作方案,调整和规范检测的品种、数量、批次。

三、每日营业前对蔬菜、水发食品、腌制品、米、面、豆制品等食品的甲醛、甲醛次硫酸氢钠(吊白块)、二氧化硫、亚硝酸盐、残留农药等指标重点检测。

检测品种、数量、项目、结果等在醒目位置公示。

检测资料妥当保存,检测结果准时登记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四、通过对食品质量进行常规抽检,发觉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要立刻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同时通知柜台暂停销售,经确认的确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准时移交工商部门处理。

五、对经抽检判定为不合格的食品,立刻停止销售,关心工商部门追查进货源头。

对已经销售的食品,应快速实行措施召回。

六、有方案地邀请法定检验机构,对场内仪器进行抽样检验、质量判定,公布食品质量信息,指导消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二1 贮存餐用具的保洁柜应贴上明显的标记。

2 经过清洗消毒贮存在保洁柜内的。

餐具,假如2天以上没有使用,需要使用时必需从新洗净消毒。

3 餐具保洁柜在不存取物品时,肯定要关紧柜门,定期对保洁柜进行清洗,保持干净。

4 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5 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保洁柜内不准存放其他物品。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篇三为规范餐饮服务面点加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文本范文(8篇万能)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文本范文(8篇万能)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文本范文(8篇万能)食品安全规章制度文本范文篇11、食品从业人员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应当按照要求洗净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

2、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发泡餐饮具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餐饮具。

3、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间)及设施,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专用,不得与清洗食品原材料、拖布等混用。

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

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4、《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办法》应张贴上墙,从业人员必须掌握正确的清洗消毒方法,严格按照“除残渣、洗涤剂法、清水冲、热水消、保洁”的顺序操作。

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使用化学药物消毒的应至少用“一冲刷、二消毒、三冲洗”的程序进行,并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

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

5、消毒后的餐饮具应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并符合有关消毒卫生标准。

6、清洗消毒后的餐具,应及时放入专用密闭式餐饮具保洁柜(间)保存,避免再次受到污染,柜内洁净、干爽,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定位存放。

7、每餐收回的餐饮具,要立即进行清洁消毒,不隔餐隔夜。

洗刷消毒结束,应及时清理卫生,做到内外清洁。

8、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定时做紫外线消毒,做好《餐饮具消毒及检查记录表》记录。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文本范文篇2餐具清洗消毒制度一、公用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未经消毒的餐具不得使用。

二、洗刷餐具必须有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鱼类等其他水池混用,洗涤、消毒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三、消毒后餐饮具必须存放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活动,以及与此相关的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等活动。

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和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活动。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和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和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岗位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参加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第七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和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章食品采购与进货查验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和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制度,明确采购要求,保证采购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九条食品采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采购的食品应当来源合法,质量可靠;(二)采购的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卫生要求;(三)采购的食品应当进行进货查验,查验内容包括: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编号、检验报告等;(四)采购的食品应当建立进货记录,记录内容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第十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和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食品进货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第四章食品储存与运输第十一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和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储存制度,保证食品储存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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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不得先上岗后体检。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3.食品经营服务提供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组织健康年检及新上岗人员健康检查,组织每日人员晨检,督促以上“五病”人员调离。

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

经营餐饮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戴口罩。

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严格按规范洗手。

工作人员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确操作。

6.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

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7.食品经营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组织职工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

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8.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直接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从业人员包括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从事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9.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1、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管理措施。

2、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3、按有关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含新参加和临时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及职业道德培训,使每名员工均能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求。

5、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应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7、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8、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餐饮服务食品经营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2、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督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出去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7、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9、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

四、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进入本公司的食品都应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

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第三条、经营进口包装食品的,本公司应在食品包装上注明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第四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农产品及其他食品,本公司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本公司的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本公司的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七条、本公司的经营者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

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五、食品贮存管理制度为保证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2.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

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3、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 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4、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5、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6、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六、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为了加强本单位食品等产品安全管理,规范不合格产品退出市场管理,树立本单位诚信、负责的形象,加强与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保障消费者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制度。

所谓食品召回,是指生产销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或者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并已经进入流通、消费领域,为避免不合格产品危及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本单位及时将缺陷产品从流通、消费领域收回,予以处理或者销毁,并承担相关费用的制度。

下列食品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召回:(一)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产品;(二)检验、检疫不合格的,或依法应当检验、检疫而未经检验、检疫的产品;(三)超过安全使用期限或者保质日期的产品;(四)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等违法产品;(五)与监督管理部门抽检核定质量不合格产品同批次的产品;(六)被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召回、或本单位认为需要召回的产品。

(七)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应当召回的产品。

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或接到食品企业通知的,应立即启动不合格食品召回程序。

产品召回程序包括下列步骤:(一)立即停止销售该产品;(二)立即通知消费者停止使用;(三)立即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四)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信息公布应能够覆盖销售范围;(五)为消费者办理退货退款手续,召回不合格产品;(六)召回的食品按规定销毁或无害化处理。

产品召回应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产品召回情况应及时、完整、真实地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

不合格食品退货和召回的费用,按照《供货合同》的有关约定办理,或者由供应商和销售商协商,原则上由对产品质量不合格负责的单位承担。

实施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应当定点存放,存放场所应当有明显标志,召回食品的批号和数量必须准确记录。

食品召回后,应当对该食品质量不合格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整改。

本单位的所有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对违反本制度的一律从严追究其责任。

七、临近保持期食品管理制度1. 根据食品保质期的不同,参考行业惯例,界定食品临近保质期为: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下同),临近保质期为45天;保质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临近保质期为30天;保质期在90天又红又专上不足半年的,临近保质期为20天;保质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10天;保质期在10天以上不足3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2天;保质期在10天以下的,临近保质期为1天。

2. 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管理临近保质期食品的销售、退货、销毁等工作,并负责培训员工有关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知识。

3. 临近保质期食品实行每天定时、定人的日常检查制度。

4. 临近保质期食品实行专区存放,或统一粘贴“临近保质期食品”标签。

5. 临近保质期食品到期尚未售出的应立即下架,停止使用、销售,及时销毁,禁止退回供货商或者生产商,并建立销毁记录台账。

销毁记录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销毁超过保持期食品,应确保该过期食品外包装一并销毁。

销毁记录台账应如实记录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销毁时间或地点、销毁方式方法、承毁人、监销人等内容。

6.制订临近保质期食品退货规则。

食品经营者如与供货商有临近保质期食品退货约定,应及时办理退货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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