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晓萍:行政法学导论重要知识点
第1章 行政法学的性质与功能 (2)[23页]
1.2.1 国外行政法学的理论基础
1.规范主义模式 规范主义模式强调法律的裁判和控制功能,把行
政法视作“控制政府权力的法”,旨在通过一套规则 设置保护个人免遭政府侵害,实质上反映了“法律自 治体”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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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导论 新编21世纪公共管理系列教材 210月11份年,11奢月侈2日品,品美牌国Gu安c全ci被化指妆在品华运用动工联双盟重表标示准,,强并生爆婴发儿“洗虐发工水门中”含,有让可这致个癌一的向二在恶中烷国以口及碑季不铵错盐的15奢。侈美品国企、业中,国一、夜加之拿间大成等了5国千市夫场所所指售的产“品血中汗仍工含厂有”该。物质。
1.1 行政法学的研究对象与性质
1.1.2 行政法学的学科性质
从学科意义来看,行政法学是一门独立的部门法学。 与此同时,行政法学与法学的其他分支学科也有着内 在的联系,与其他社会科学有密切的关系。
1.行政法学与宪法学 2.行政法学与政治学 3.行政法学与行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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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重点整理
行政法学重点整理
1、P2 行政:国家行政主体依法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活动。
注意:①行政是行政主体的活动②行政并不是行政主体的所有活动
2、P4 行政的特征:①公共性②能动性和直接性③法定性④国家强制性
3、行政权:国家行政机关及其他特定的社会组织执行法律、管理公共行政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利,是国家政权的组成部分
4、行政权的特点:①执行性②强制性③不可处分性④优益性
5、P12行政法的渊源
6、P17行政法的特征
(1)形式上:①行政法无统一的、完整的实体法典②规范数量特别多且效力多层次性(2)内容上:①广泛性②以法规、规章形式表现出来的行政法规范易于变动
③行政法的实体与程序相互交融
7、P23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
①行政法律关系中一方主体具有恒定性②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具有不对等性
③行政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往往决定于行政主体单方面的意思表示
④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务处分的限制性
8、P31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①合法性②合理性③应急性④信赖保护
9、P53行政主体:指依法享有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政权,并能独立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
10、行政主体的特征:
①行政主体是一种社会组织,而不是个人③必须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
②行政主体依法享有行政职权④必须能够独立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
11、P81《公务员法》第2条规定,我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12、P110行政行为
(1)含义: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重点知识点汇总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指导
第一章行政法概述
重点掌握内容
一、行政法的概念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关系,就是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
行政关系包括以下三类:
1、行使行政权的行政机关或公共组织在对外进行管理过程中与管理相对方之间所发生的各种关系。
2、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包括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同级行政机关之间、行政机关与国家公务员之间、行政机关与法律授权的公共组织之间的关系等。
3、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监察机关与行政主体之间所发生的关系。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点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一) 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
行政法律关系与行政关系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个概念
1、行政法律关系以行政关系为基础,但不等于行政关系。
2、行政关系是一种社会关系,而行政法律关系则是一种法律关系。
(二) 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
1、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2、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行政法律规范预先规定。
3、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4、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行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具有统一性。
5、行政法律关系引起的争议,在解决方式及程序上有其特殊性。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一)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二) 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
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对对象。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习重点3
第十五章 行政处罚
本章的教学目的与要求是:明确行政处罚 的概念与特征;了解行政处罚的设定、适用主 体及其管辖;理解行政处罚的原则;掌握行政 处罚的种类和程序。本章的教学内容有:
1.行政处罚概述
2.行政处罚的原则
3.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4.行政处罚的管辖与适用
5.行政处罚的程序
(b)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
在我国,行政处罚是一种特定的行政权力,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必须是有行政处罚权的行 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其他任何组 织和个人均无权实施处罚。
(c)实施处罚的职权是法定的
具有行政处罚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或组织 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行政处罚权,不 得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所谓超越职权,是指 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机关和组织超越了法定的权 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查站执勤人员宋某(身着交通警察制服,佩带 值勤袖章)向关某走过来,递给了关某 一张处
罚决定书,并对关某说:交20元钱,再走。关 某接过处罚书,见上面印着的全部内容是:根 据有关规定,罚款20元。决定书印着某省某地 区交通大队的印章。关某问宋某:“为什罚我?
宋某说:”你超载。“关某答辩:”我只拉半
车煤,怎的超载?宋某不耐烦说:让你交你就
在行政处罚的适用中,以下三种情况属于违背 公正原则:
1.同等情况,不同处罚。这是指两个以 上违法者在违法行为和情节方面相同,但处罚 结果却不相同。这种不公正的处罚既可以发生 在同一行政机关对不同案件的处理上,也可以 发生在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案件有两个以上违 法者的处理上。如甲乙二人的违法事实和情节 相同,但公安机关对甲裁决拘留,而对乙只罚 款50元,这显然是不公正的。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重要知识点一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重要知识点
1、简述行政机关的特征(1)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管理国家行政事务(2)行政机关在组织体系上实行领导-从属制(3)行政机关在决策体制上一般实行首长负责制(4)行政机关行使职能通常是主动的、经常的和不间断的(5)行政机关最经常、最直接、最广泛地与个人、组织打交道
2、行政征收的原则有哪些(1)征收法定原则(2)公平公开原则(3)及时足额征收并尊重行政相对人财产权的原则
3、申请复议的条件是什么(1)申请人合格(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简述行政诉讼第三人的特征(1)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是原被告之外的行政相对人或行政主体,即必须是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2)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是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3)行政诉讼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必须是在诉讼开始之后和审结之前(4)行政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方式有两种,既可以主动申请参加诉讼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职权通知其参加诉讼
5、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内容是什么(1)表明身份,即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2)确认违法事实说明处罚理由和依据,制作行政处罚判决书,应当载明法定事项并签字或者盖章(3)行政处罚书的交付,执法人员按要求填写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4)备案,执法人员当场作出执法决定,必须报行政机关备案7、简述行政处罚的原则(1)处罚法定原则:处罚设定权法定,主体及其职权法定,被处罚行为法定,种类内容程序法定。(2)处罚公正公开原则(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4)保障相对人权利原则(5)职能分离原则(6)一事不再罚
法学导论知识点总结-终极版
《法學導論》知識點總結終極版
第一章、法与法律
1、法: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的,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
2、法的表现形态:制度法、观念法、现实法
3、法的基本属性:1、法的特殊规范性2、法的国家意志性、3法的明确公开性
4、法的国家强制性、
5、法的普遍约束性
4、法的本质:一、法律所体现的意志的归属;二、法作为国家意志的表现形式;三、法最终取决于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
第二章、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是指一国现行法律部门所构成的统一整体,是由一国宪法作主导,由宪法在内的各个法律部门所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体。
1、法律体系是法律部门构成的统一整体
2、法律体系由一国现行法律部门所构成
法律部门的划分:
1、依据:根本依据:法律所调整社会关系的性质;次要方法和辅助手段:法律调整方法
主要的法律部门:宪法部门、民商法部门、行政法部门、经济法部门、社会法部门、刑法部门、诉讼法与非诉讼程序法部门、婚姻法部门、环境保护法与自然资源法部门、军事法部门
法律体系的建构:
内容上完备、结构上科学、形式上规范、价值上公正
第三章、法律要素
法律要素包括法律规范、法律概念、法律原则、法律技术性规定
法律规范:法律规范也被称为法律规则或发的规范,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准则。法律规范是构成法律的细胞,是法律的基本元素。
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
1、假定条件
2、适用主体
3、行为模式
4、法律后果
法律规范的种类:(不同分类方法)
一、授权性规范、义务性规范、禁止性规范
授权性规范:指定一定主体可以作出某种行为或者不可以作出某种行为的规范
行政法基本理论知识点
1.1行政法基本理论
◆考情分析
◆本章内容讲解
◆本章内容知识树结构框架
考情分析
本章内容抽象;学习好本章内容以理解为主;考试题型主要是单选题、多选题,2011年本章分值是5分,预计2012年考分在5分左右。
本章重点掌握行政法的原则、渊源、行政主体及行政行为的内容。
本章基础班内容讲解
第一节行政法与行政法律关系
一、行政法的概念
行政法是关于行政权力的授予、行使以及对行政权力进行监督和对其消极后果予以补救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有以下四层含义:
1.行政法是设定行政权力的法(事前控权);如:《行政处罚法》等。
2.行政法是规范行政权力如何行使和运用的法(事中控权);如:《税收征收管理法》和《行政处罚法》等。
3.行政法是监督行政权力的法(全程控权);如:《行政诉讼法》。
4.行政法是对行政权力产生的后果进行补救的法(事后控权)。如,《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
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即行政法治原则:具体可分解为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应急性原则。
(一)行政合法性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简称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1)行政权力的存在有法律依据;(2)行政权力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行使。
解释:行政合法原则讲的是无法律无行政的问题,即法无授权即禁止。与此相比,公民权叫法无禁止即自由。
(二)行政合理性原则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符合理性。其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合理性原则包括以下内容:
(完整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知识点
第一章绪论
问题1、什么是行政法?行政法是调整和规范国家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和救济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问题2、行政法有哪些渊源?我国行政法的渊源主要有:1、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其他各项立法的依据。2、法律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其他法律。3、行政法规和规章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依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门,包括各部、委、行、署和直属机构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也称部门规章。在我国的立法实践中,由于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程序简便,应变性较强,这就使得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数量远远超过了法律,成为行政法的重要的渊源。4、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及经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设立的经济特区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不与宪法、法律相抵触的情况下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地方规章,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经济特区所在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依据宪法及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结合本地方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5、与行政法有关的法律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和地方解释。6、国际条约和协定我国参加或批准的国际条约和协定,如果其内容涉及我国行政权力的行使和公民、法人的权利与义务,这些条约同样是我国行政法的渊源。
司考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重点难点知识归纳及解析
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重点难点知识归纳及解析
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考点精讲】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反映行政法本质和具体制度规则内在联系的共同性规则,包括以下六大基本原则:
1.合法行政原则。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其他原则可以理解为这
一原则的延伸。实行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活动区别于民事活动的主要标志。合法行政原则的根据是行政机关在政治制度上对立法机关的从属性。这一原则包括两个具体要求:行政机关必须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授权活动。
2.合理行政原则。合理行政原则的主要含义是行政决定应当具有理性,属
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尤其适用于裁量性行政活动。该原则具体包括三个原则:
(1)公平公正原则。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2)考虑相
关因素原则。作出行政决定和进行行政裁量,只能考虑符合立法授权目的的各种因素,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3)比例原则。包括三方面要求:合目的性、适当性和损害最小。
3.程序正当原则。包括行政公开原则、公众参与原则和回避原则。
4.高效便民原则。分为行政效率原则和便利当事人原则。
5.诚实守信原则。分为行政信息真实原则和保护公民信赖利益原则。
6.权责统一原则。分为行政效能原则和行政责任原则。
【考查方式】行政法基本原则在卷二第46题以及、和卷四的行政法主观题中都进行了考查。客观题的考查主要是对基本原则的涵义的判断;主观题主要是考查考生对基本原则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二、行政主体
【考点精讲】行政主体,是指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国家行政管理职能并承受一定法律后果的国家行政机关和社会组织。它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虽然不属于行政主体的范围,但在实践中也履行部分的行政管理职能,因此在这里一并讲解。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复习重点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复习重点名词释解释:
1、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中,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称为行政关系.
2、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3行政法律事实,是指由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行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或事实,简称法律事实.
4、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5、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表现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权能。行政职权只能由行政主体来行使,行政管理相对方不享有行政职权。
6、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任何行政主体在享有或行使行政职权的同时,必须同时履行职责.行政职责随行政职权的产生、变更或消灭而在相应变化.行政职责的核心是依法行政,
7、行政机关: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其统治意志,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用权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国家行政机关也叫国家管理机关,简称政府
8、首长制和委员会制
凡政府组织法定的最高行政决策权力和责任赋予一人承担者,称为首长负责制,简称首长制;而赋予委员会议集体承担者,称为委员会议负责制,简称委员会制
9、层次制与职能制
层次制又叫层级制、分级制,是指政府组织纵向分为若干层次,每个层次所管业务性质相同,各对其上层负责,但其管辖范围随层级下降而缩小。职能制又叫分职制,指政府组织平行划分为若干部门,每个部门所管业务内容不同,但所管范围大体相同。
2021法考行政法重要知识点解析与总结-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
|「行政组织法的相关理论」
关于行政组织和人员的基本立法,包括宪法、国务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和公务员法。
|「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原则」
1. 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原则
(1)民主集中制原则。
(2)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原则。
(3)实行精简的原则。
2.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制度
(1)行政首长负责制是我国行政机关决策的基本制度。
(2)行政机关和政府组成人员任期制,它们是关于行政机关更迭期限的基本制度。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它是我国少数民族在行政管理方面行使自治权的基本制度。
(4)公务员制度,是我国选拔、任用和管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基本制度。
|「行政主体的含义」
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非政府组织。
|「行政主体的资格」
1.权: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行政权力,从事行政管理活动。
2.名:能够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权力的组织。
3.责: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因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关键性因素)
4.权名分离:诉讼看名义、复议看职权
在下级机关经过上级机关批准后做出行政行为的案件中,下级机关有名无权,上级机关有权无名:
(1)如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应当以职权为标准,即以上级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
(2)如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诉讼,则应当以名义为标准,即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上署名盖章的下级机关为被告。
|「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
1.行政主体分为职权主体和授权主体。
2.被授权组织是授权主体。被授权组织在性质上属于一般的社会组织,但在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范围内,其法律地位与行政机关作为行政主体的地位是完全相同的。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重点笔记(一)讲义----有了这个就不用课本了
第一编绪论
第一章行政法的基本概念
第一节行政
一、行政的概念
(一)概念:指各种组织的执行、管理职能。作为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行政——国家行政,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政策,管理国家内政、外交的活动。行政的内容包括计划、指挥、组织、处理、监督等基本要素。
(二)行政的分类考察
1、公行政与国家行政:公行政的范围比国家行政的范围大。
2、静态行政和动态行政
3、形式行政与实质行政:形以主体分类或以管理为分类。
二、行政与行政国:行政法是随着行政国的产生而产生。**西方的历史文化有关。亚当-斯密,诺齐克最小国家。
三、行政与法治国:政府要服从法律,依法律规定而行。**公民,则法律无规定都可以做。
第二节行政法
一、行政法的涵义
1、含义:指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
2、行政关系:指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因行使行政职权或接受法制监督而与外部国家机关、组织,个人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相互之间所发生的关系。作为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行政关系,主要指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发生的各种外部关系。
3、行政权:指宪法和行政组织法授予行政主体执行国家法律、政策,管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的国家权力。
4、行政关系的基本内容:
<1>行政管理关系
<2>行政法制监督关系:重要规定对行政主体行使职权行为的法制监督,调整行政法制监督关系。
<3>行政救济关系
<4>内部行政关系:主要规定行政主体的组织、职权,调整内部行政关系;
二、行政法与行政权
1、保证行政主体有效地对社会实施管理,保证国家法律、政策确立的管理目标的实现,促进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
行政法知识点资料整理总结
行政法知识点资料整理总结
一、行政相对人的权利
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主要享有下述权利:申请权、参与权、知情权、正当程序权.批评、建议权,申诉、控告、检举权、申请复议权,提起行政诉讼权,请求国家赔偿、补偿权抵制违法行政行为权
二、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的区别
行政机关是行政主体的一种,是行政主体中最重要的一种。在行政主体中,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其他社会公权力组织只占较小的比重,国家基本的主要行政职权都是由行政机关行使的。行政主体(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三、被委托组织和被授权组织的区别
被授权组织;依据具体法律,法规授权而行使特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行政机关组织
被授权组织的法律地位
(一)被授权组织在行使法律、法规所授行政职能时,是行政主体,具有与行政机关基本相同的法律地位。
(二)被授权组织以自己名义行使法律、法规所授职能,并由其本身就行使所授职能的行为对外承担法律责任。
(三)被授权组织在非行使行政职能的场合,不享有行政权,不具有行政主体的地位。
受委托组织
(-)受委托组织是指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行政机关的组
法律地位
1、受委托组织不是行政主体,它行使一定行政职能必须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且由委托行政机关对其行为向外部承担法律责任。
2、受委托组织在内部行政法律关系上,是作为与委托行政机关相对的独立一方当事人,即内部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它享有相应的法定权利和负有相应的法定义务。
四、行政行为的分类
(一)分类体系
1、以是否具有法律效果为标准分为:行政法律行为、行政事实行为
2、以单方意志还是双方意志为标准分为:单方行政行为、双方行政行为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复习重点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复习重点名词释解释:
1、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中,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称为行政关系。
2、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3行政法律事实,是指由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行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或事实,简称法律事实。
4、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5、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表现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权能。行政职权只能由行政主体来行使,行政管理相对方不享有行政职权。
6、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任何行政主体在享有或行使行政职权的同时,必须同时履行职责。行政职责随行政职权的产生、变更或消灭而在相应变化。行政职责的核心是依法行政,
7、行政机关: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其统治意志,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用权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国家行政机关也叫国家管理机关,简称政府8、首长制和委员会制
凡政府组织法定的最高行政决策权力和责任赋予一人承担者,称为首长负责制,简称首长制;而赋予委员会议集体承担者,称为委员会议负责制,简称委员会制
9、层次制与职能制
层次制又叫层级制、分级制,是指政府组织纵向分为若干层次,每个层次所管业务性质相同,各对其上层负责,但其管辖范围随层级下降而缩小.职能制又叫分职制,指政府组织平行划分为若干部门,每个部门所管业务内容不同,但所管范围大体相同。
行政法学复习重点
第一章绪论
1、行政:行政一词一般含义是指“执行事务”、“政务的组织和管理”等。在此意义上,行政又通常可表示国家与公共事务的行政和社会组织、企业的行政。行政法领域的行政是指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行政即“公共行政”。行政可指两个彼此相关的事物,一是国家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一是承担国家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这一类职能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总的来说,行政是国家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
2、行政权的双重作用
①积极能动作用:维护社会秩序、增进公共利益,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②消极作用:腐败和滥用权力,行政权的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为个人谋取私利,危害公共管理秩序,损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官僚主义和效率低下,行政权的扩张带来了行政机构的膨胀和公职人员的大量增加,互相推诿,效率低下。对民主、自由和人权的威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素质、觉悟品德和能力不足、考核和问责制度不健全,也有可能发生行政权的行使与公益目的想偏离的现象。
③因此要根据一定的原则、规则、通过一定的制度加以制约,以防行政权被违法行使或被滥用。为避免行政权发生消极的甚至破坏的作用,即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损害公共利益,破坏社会秩序。要对行政权的行使必须加以监督,对行政权的行使加以限制是行政法的关键所在,要规范行政权的行使,使其向着法治的良性方向发展。保障行政权的形式符合公益目的。在制度构建中,要主义采取激励与制约的双重机制,维护行政权与公民权在整体结构上的平衡。
2021法考行政法重要知识点解析与总结-行政诉讼概述及受案范围
行政诉讼概述及受案范围
1.是通过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的方式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
2.行政诉讼当事人地位具有特殊性,只允许“民告官”。
3.是法院通过审判方式进行的一种司法活动。
行政诉讼的裁判以确认、撤销判决为主要形式。法院原则上只能对合法性进行司法审查。
|「行政诉讼法的渊源」
1.宪法中有关行政诉讼的法律规范。
2.行政诉讼法典。
3.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的有关规定。
4.民事诉讼法。
5.单行法律、法规,如税收征收管理法。
6.国际条约。
7.法律解释。
|「行政诉讼法立法目的」
1.保证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首要目的)
2.解决行政争议。(基本目的)
3.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核心目的)
4.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特有目的)
1.依法受理、依法应诉原则
2.法院依法独立行使行政审判权原则
3.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4.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
5.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6.使用民族语言文字原则
7.当事人有权辩论原则
8.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原则
9.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概述」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概括式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1.主体标准:只允许民告官。
2.行为标准:具体行政行为+部分抽象行政行为的附带审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前款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含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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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大考研行政管理历年真题总结——行政法学页码参考书:《行政法学》(第一版),姜晓萍主编,四川大学出版社,2009年一、辨析下列名词
2012年
1.平衡论
2.行政委托
3.一事不在罚原则
4.行政裁决
2011年
1.行政关系
2.信赖保护原则
3.行政优益权
4.行政合同
2010年
1、法律优先与法律保留原则
2、行政裁决与行政复议 p107 p174
3、国家行政与社会行政 p5
4、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 p28 p45 p47 2009年
1、比例原则
2、行政相对人 p68
3、行政合同 p135
4、授权立法 p82
5、执行罚p128
6、行政补偿 p206
2008年
1、法治政府
2、抽象行政行为 p74
3、行政法主体 p28
4、行政规划 p133
5、行政程序 p146
2007年
1、代执行与执行罚 p128
2、行政国与法治国
3、行政行为的公定力与确定力 p79
2006年
1、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 p91
2、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 p206
3、平衡论与控权论 p26
2005年
1、行政法主体与行政主体 p48
2、行政复议与行政裁决 p174 p107
3、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 p13
2004年
1、职位分类与品位分类
2、公定力 p79
3、公共行政
4、行政规划 p133
5、《国家赔偿法》
6、控权论 p26
7、行政关系与行政法制监督关系 p169
8、行政处罚与执行罚 p11 p128
9、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 p189 p190
2003年
1、自由裁量权 p38
2、代执行 p128
2002年
1、执行罚
2、《行政处罚法》
3、行政诉讼管辖
4、行政法主体
2001年
1、职位分类
二、简答
2012年
1.执行性立法,试验性立法和补充性立法的区别
2.行政法律责任的表现形式
3.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
4.行政越权
2011年
1.简要回答行政行为的效力。
2.从功能上划分,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哪些?
3.简要论述行政行为的变更、撤销与终止。
2010年
1、简要分析宪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p12 p13
2、依据《公务员法》,简要说明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 p65
3、简要列举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p78
2009年
1、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有何划分意义?应如何划分?p75
2、简论行政处罚中的“职能分离”原则。 p115
3、行政诉讼中由被告负举证责任的依据是什么? p185 p197
2008年
1、简要分析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p78
2、简述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p184
3、简述《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条例》的主要内容与意义。
2007年
1、什么是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依据《行政诉讼法》具体列举我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p186
2、请用示意图描述我国行政法的法源,并用文字说明其位阶与法律效力。 p13
3、简要分析行政赔偿的特点,依据《国家赔偿法》,概括我国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设定原则。p206 p210
2006年
1、简述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并说明原因。 p197
2、简述我国公务员法的主要内容、特点和意义。
3、简述我国行政法学研究的历史发展分期,并说明各阶段的特点。
2005年
1、简述宪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2、《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的修改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有何现实意义?
3、简述行政程序的法律价值,列举基本的行政程序制度设计并作简要说明。
2004年
1、公共行政的特殊职能有哪些主要内容?
2、行政执行有哪些基本特点? P125
2003年
1、简述“平衡论”与“控权论”的主要观点并且评述。 p26
2、现代法治国家为何要强调行政程序制度? P145
3、怎样理解公共行政的“公共”二字的含义?
2002年
1、行政诉讼证据的特征有哪些?
2、你怎样理解“依法行政”的实质和内涵?
3、简述行政法与宪法和其他部门法的区别与联系。
4、行政赔偿诉讼程序有什么特点?
2000年
1、“凡是行政争议,均可诉诸行政诉讼法”,这种说法正确吗?为什么?
2、“凡是客观的、与案件有关事实都可以成为行政诉讼中的证据”,你同意这种观点吗?为什么?
三、论述
2012年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在社会管理中的应用
2011年
1.请论述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
2.结合我国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难点问题,论述如何健全和完善我国行政法律责任制度?
2010年
1、我国行政收费制度的现状与问题是什么?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与对策。 p104
2、结合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谈谈你对建设法治政府的理解,并论述其现实意义。 p30 2009年
1、结合行政法的理论流派,谈谈你对“法无授权皆禁止,法不禁止皆自由”行政理念的理
解。p24 p92
2007年
1、分析我国《国家公务员法》的立法背景与指导思想,比较《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与《国家公务员法》的具体内容,谈谈《国家公务员法》在哪些方面有所创新。
2、阐释我国行政立法的分类,结合社会现实,分析我国行政立法存在的问题,提出建立健
全我国行政立法制度的对策、建议。 p82 p88
2006年
1、结合社会现实,分析我国行政法制监督的现状与问题,谈谈如何实现我国行政法制监督
的体制、机制创新。
2005年
1、谈谈对“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本质内涵和内在联系的理解。并根据2004年国务院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分析我国实现“依法行政”面临的主要问题。2004年
1、结合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现状与问题,分析《行政许可法》的立法宗旨与特色,谈
谈该法颁行的现实意义。
2003年
1、谈谈我国现行国家赔偿制度的内容和特点,并结合社会现实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
我国国家赔偿制度的思路。 p206 p207
2002年
1、运用行政法学的基本原理,分析我国在WTO的形势下,政府如何在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
方面实现职能的转变。
2001年
1、行政监督应具备哪些基本他点?联系实际谈谈我国行政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00年
1、试论“依法行政”与“依法治国”的内在关系,进而阐释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
四、案例分析
2012年
1.确定不同主体的违法行为和需承担的责任承担责任
2.结合案例谈关于人民法院是否该受理行政诉讼和证据收集的方式,涉及到被告负举证责任等问题
2011年
1.问:请明确本案的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2.问:法院驳回原告起诉的裁定是否正确?
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