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膛内部施工作业暂行规定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炉膛内施工作业暂行规定

1目的

为有效控制锅炉内部施工作业风险,防止火灾与人身事故发生,保证作业活动安全有序实施,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锅炉内部检修作业管理

3规定与要求

3.1一般要求

3.1.1凡进入锅炉内部所有施工单位必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健全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与安全生产监督体系,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安全管理人员经政府相关部门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

3.1.2凡进入锅炉内部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能力, 经过锅炉内部防火知识及应急管理知识专项培训;

3.1.3工作人员服装必须满足“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

3.1.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2作业准备

3.2.1锅炉保养、鼓风试验结束,打开人孔门通风冷却,炉膛温度小于60℃。3.2.2办理炉内工作的隔离票,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3.2.3确认消防水系统运行正常,锅炉冲灰使用的消防水带无泄漏点。

3.2.4通知运行配合操作工作

1)开启锅炉渣斗内排渣门,碎渣机运行。

2)水力喷射泵系统恢复运行,以保证锅炉折烟角冲灰后,将冲下的灰浆排走。3)省煤器灰斗排空,打开省煤器灰斗出料阀。

4)省煤器灰罐排放系统保持正常运行

3.3现场工作要求

3.3.1炉膛内区域各项工作必须落实作业项目风险分析,并针对性制定控制风险措施,严格落实。

3.3.2各检修单位必须开工前落实工前会制度,对即将开展的工作,从工作内容、质量标准、过程风险及预控措施进行详细交待;

3.3.3炉膛入口处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的标识,非工作相关人员禁止入内;

3.3.4炉膛内部及周边严禁堆放易燃材料;

3.4锅炉炉膛内部工作的标准要求

3.4.1、锅炉折焰角前部受热面冲灰

3.4.2、工作人员应配带安全带和防尘口罩,做好防烫、防滑坠安全措施,进入炉内时应进行氧量和温度测量。

3.4.3、折焰角冲灰结束,立即通知建安公司进行折焰角吼部封堵并在高过、高再管屏上搭设脚手架,对过热器、再热器的管屏进行二次冲灰。

3.4.4、过热器、再热器的管屏冲灰结束,应站在接近顶棚位置对锅炉四周水冷壁进行冲灰。

3.4.5、锅炉尾部竖井受热面冲灰

1)确认省煤器灰斗已排空,省煤器灰斗出料阀打开。

2)确认省煤器灰罐排放系统保持正常运行。

3)使用消防水从炉膛尾部受热面的上部向下逐层冲洗,一直冲到省煤器下部灰斗。

4 0在冲灰过程中,发现脱落的耐火砖、防磨瓦、铁丝等杂物应全部拾到炉外。5)锅炉冲灰期间,停止炉膛及水平烟道内检修工作。

6)锅炉冲灰要求:锅炉内部前后受热面冲灰后,表面达到无灰尘,用手触摸无灰迹,内部通道无扬尘。

3.5.照明布置

3.5.5.1在后屏过热器底部靠前5-6屏及16-18屏间各布置一盏大功率强光灯,灯头向下;在冷灰斗左右侧各布置一盏大功率强光灯,灯头向上。

3.5.5.2在后屏过热器到末级过热器的顶棚部位交错布置4盏悬挂式强光灯,水平低温过热器上方交错布置2盏悬挂式强光灯,炉顶大包箱内部交错布置2盏悬挂式强光灯。

3.5.5.3锅炉内部照明布置应由专人负责(机二部本体班负责),专人维护,保持整个检修过程照明正常。

3.6冲灰作业

3.6.1冲灰现场设专人负责,协调与各接口单位的工作联系,并对冲灰现场安全、

质量负责。

3.6.2办理进入炉膛受热面冲灰工作票。

3.6.3锅炉保养结束,打开各人孔门通风冷却

3.6.4确认炉内冲灰消防水接触区域受热面管壁温度低于40C。

3.6.5确认锅炉底渣斗水力喷射泵系统可用,确认省煤器灰罐排放系统保持正常可用。

3.6.6进入炉内工作人员均应系安全带,佩带防尘口罩,并正确使用。

3.6.7炉内工作点照明充足,且漏电保护装置动作正常。

3.6.8冲灰作业点处人孔门设专人监护,保持与炉内外人员联系。

3.6.9现场就地消防阀设专人开关,保证与炉内人员信息畅通,听从炉内人员指挥,阀门开启应均匀缓慢。

3.6.10冲灰脚手架须专业人员搭设,并经验收合格。冲灰人员不得根据冲灰需要擅自改动脚手架结构。

3.6.11冲灰人员携带消防水带攀趴脚手架前,应通知炉外人员关闭消防阀,待冲灰人员到达作业点,安全带有效系牢,消防带可靠固定后方可通知开启消防阀。

3.6.12上述工作就绪后,现场冲灰负责人方可联系当班运行人员开启消防泵。(主控电话号码:2401 )

3.6.13冲灰时现场负责人与当班除灰运行人员要保持联系,及时反映炉内当前冲灰位置,以便除灰运行人员针对性有效排渣、排水。(除灰运行电话号码:2826、2409)

3.6.14冲灰工作结束后,负责人应及时通知各接口单位告知冲灰结束,并立即关闭消防泵

3.7动火作业要求

3.6.1在炉膛内进行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严禁无票动火作业;

3.6.2动火作业,应设专人持续监护,动火前必须检查并清除附近及下方的可燃物,对于无法清除的可燃物,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

3.6.3、动火作业前应知消防栓位置,并验证水源可靠,同时准备充足的移动式灭火器材;

3.6.4、动火作业结束时须落实专人检查动火区域是否残留火种,确认无隐患后方

可离开;

3.8.高空作业要求

3.6.1、凡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严禁不宜从事作业病症的人员从事该项作业;

3.6.2、高处作业均需搭设脚手架或采取防止坠落措施

3.6.3、炉膛内检修时,应在下层作业点下方设置安全网;并且作业人员需正确佩戴安全带。

3.6.4、作业人员在炉膛内进行检查或在其内部移动时,应规范佩戴防坠器;

3.9脚手架要求

3.9.1脚手架搭设前必须根据规范规定和施工方案,制定脚手架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按《锅炉受热面脚手架搭设方案》执行。

3.9.2炉膛脚手架必须按规范设置安全网。

3.9.3 检修期间,安全部门需每周对炉膛内脚手架进行一次总体检查并评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