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生艇筏配备要求
船舶救生设备
❖ 第一节 救生设备的种类与配备标准
❖ 一、救生艇、救助艇及救生筏的配备
❖ 二、救生衣的配备 ❖ 三、救生圈的配备 ❖ 四、救生浮具的配备 ❖ 五、救生信号的配备 ❖ 六、通信设备的配备: ❖ 七、抛绳设备的配备
第二节 救生设备的根本要求和功能
❖ 一、船舶救生设备的根本要求: ❖ 二、救生艇的根本要求: ❖ 三、机动救生艇的根本要求 ❖ 四、救生筏的根本要求(气胀式) ❖ 五、救生衣的根本要求 ❖ 六、救生圈的根本要求 ❖ 七、救生浮具的根本要求 ❖ 八、救生抛绳设备的根本要求
水,当水浸至曲轴中心线水平面时,机器仍 能运转。
三、机动救生艇的根本要求
❖ 9、机动救生艇的属具,除不配备桅、帆外, 只需配备桨4支,带钩篙2支,其他与非机动 艇相同。另应增加:配有适合扑灭油火的小 型灭火机1只;备有适当的备件及机修工具, 放于工具箱内:应设探照灯一具,至少配80 瓦的灯泡一个及有效的反光镜一面。
❖ 8、救生艇应设有供水中人员攀登救生艇的 适宜设施。
二、救生艇的根本要求:
❖ 9、救生艇倾覆后不能自行扶正者,应设有 供人员攀附于艇上的舭龙骨或龙骨扶栏,连 同经龙骨底系固于两舷缘的2条把手索,或经 船检局认可的其他设施。
❖ 10、救生艇应设一盏可控制的环照白光灯, 应连续发光至少为12小时,可见距离2海里。 假设用燃油灯,那么应备防风火柴两盒。
能承受全部乘员及属具总重的4倍。 ❖ (2)在严寒(-30℃)平安阀可动作,能承受全部
乘员及属具总重的1.1倍。
五、救生衣的根本要求
❖ 1.救生衣的材料要求: ❖ 救生衣应以塑料、木棉或经验船部门同意的
其它材料制成。 ❖ (1)塑料应是软质闭孔的泡沫塑料,在有效期
船舶管理二、三副新增题库
第二章、船舶与船员安全管理的国际公约和法规第一节、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74)A2-1、救生艇筏配备要求:Ⅰ.从事非短途国际航行的客船,救生艇在每舷的总容量应能容纳船上人员总数的50%,另再配备能容纳人员总数25%的救生筏;Ⅱ.货船每舷配备的救生艇总容量能容纳船上人员总数的100%;Ⅲ.如救生筏的存放地点距船首或船尾超过100米,还应配备1只救生筏尽量靠前或靠后放置。
(第55期真题)(第58期真题)A.Ⅰ~ⅢB.Ⅰ、ⅡC.Ⅱ、ⅢD.Ⅰ、ⅢC 5-1、根据SOLAS公约的规定,船舶配备AIS应满足:Ⅰ.自动向配有相应设备的岸台、其他船舶和飞机提供船舶识别码、船型、船位等信息;Ⅱ.自动从其他装有类似设备的船舶接受这种信息;Ⅲ.监视和跟踪其他船舶;Ⅳ.与岸基设施交换数据。
(第58期真题)A.Ⅰ、Ⅱ、ⅣB.Ⅰ、Ⅲ、ⅣC.Ⅰ~ⅣD.Ⅰ~ⅢD 9-1、按照SOLAS公约的要求,下列有关引航员登离船装置的说法不确切的是________。
A.从海面到登船入口的距离超过9米时,不可单独使用软梯B.应配备两根系牢于船上的安全绳C.应有一根撇缆绳D.带有烟雾信号的救生圈(第53期真题)C 30-1、按照SOLAS公约的规定,下列有关操舵装置的试验和演习叙述正确的是:Ⅰ.开航前6小时,应对操舵装置进行检查和试验;Ⅱ.试验应包括在操舵装置室内直接控制;Ⅲ.至少每个月进行一次应急操舵演习;Ⅳ.驾驶室和操舵室内应永久显示操舵装置遥控系统和动力转换程序的简单操作说明。
(第57期真题)A.Ⅰ~ⅢB.Ⅰ、Ⅱ、ⅣC.Ⅱ、ⅣD.Ⅱ~ⅣB 18-1、按照SOLAS公约规定,每艘船舶在海上无线电通信值班要求包括:(第55期真题)Ⅰ.如有VHF无线电装置,应在VHF的DSC70频道上保持连续值班;Ⅱ.如安装有MF无线电装置,应在DSC遇险和安全频率2187.5KHZ上保持连续值班;Ⅲ.安装有Inmarsat船舶地面站的船舶,应对卫星岸对船的遇险报警保持连续值班;Ⅳ.如切实可行,应在VHF16频道上保持连续守听值守。
SOLAS公约救生设备相关要求
SOLAS公约救生设备相关要求SOLAS公约(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是国际海事组织(IMO)颁布的一项重要规范,旨在确保全球海上的人命安全。
其中,救生设备是SOLAS公约中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文将详细介绍SOLAS公约对于救生设备相关要求。
首先,SOLAS公约要求船舶必须配备适当数量和类型的救生设备,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船员和乘客的安全。
这些救生设备包括救生艇、救生筏、救生圈、救生衣、救生浮筒等。
救生艇是一种处理水危险情况下的专用船只,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
比如,救生艇应该能够容纳的乘客数量,以及装载在最不利条件下的操作和使用要求。
此外,救生艇还需要配备适当的推进装置,如浆叶或机械推进装置。
救生筏是另一种常见的救生设备,可以承载大量的人员,通常用于大型船只。
根据SOLAS公约的规定,救生筏必须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展开和投放,同时应配备浮筒和划桨设备,以确保在水中的适航能力。
此外,SOLAS公约还要求船舶上必须配备适量的救生圈和救生衣。
救生圈是一种可以供人们浮在水上的圆形浮具,必须具有足够的浮力和可见性,以便在紧急情况下引起人们的注意。
而救生衣则是一种可以穿戴在身上的个人救生装备,能够提供额外的浮力和保暖性能。
此外,根据SOLAS公约的规定,船舶上还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救生浮筒。
救生浮筒是一种容易使用的浮动装备,可以供人们紧急时使用。
它们通常是通过救生圈或其他设备连接到船舶上,以便乘客和船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获得。
除了上述救生设备,SOLAS公约还要求船舶必须配备适当数量的救生登高装置、救生梯、救生管道和救生器械等设备,以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从船舶上撤离。
为了确保救生设备的有效性和可靠性,SOLAS公约规定了救生设备的检查和维护要求。
根据公约的规定,船舶应定期进行救生设备的检查,包括救生艇和救生筏的操作能力、浮筒和浮标的密封性能、救生圈和救生衣的完整性等。
必要时,还需要对救生设备进行维修或更换。
国际救生设备规则LSA
国际救生设备规则LSALSA规则对各种类型的船舶都适用,包括商船、渔船、游艇等,并鼓励各国政府采用这些规则来确保船舶上的救生设备符合国际标准。
以下是LSA规则的主要内容:1.救生艇和救生筏:LSA规则对救生艇和救生筏的设计、制造和安装提出了详细要求。
这些要求包括救生艇和救生筏的容量、结构、材料、浮性、装备等。
LSA规则还要求船舶上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救生艇和救生筏,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所有人员都能顺利撤离船舶。
2.救生衣和救生圈:LSA规则要求船舶上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救生衣和救生圈,并且这些救生设备必须具备一定的浮性和可见性。
救生衣和救生圈的设计和制造必须符合国际标准,并且需要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3.救生设备储存和维护:LSA规则要求船舶必须配备适当的救生设备储存设施,并保证救生设备干燥、无损和易于使用。
船舶上的救生设备必须定期检查和维护,以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
4.救生训练和演习:LSA规则要求船舶上的船员必须接受适当的救生训练,并且定期进行救生演习。
这包括救生设备的正确使用、紧急撤离程序以及各种紧急情况下的适应能力训练。
5.努力和责任:LSA规则要求船舶的船长和船员必须尽力保护船上所有人员的生命和安全。
他们必须熟悉救生设备的使用方法,并始终保持救生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此外,船长和船员还有责任确保船只定期接受安全检查和维护。
LSA规则的实施对航海安全至关重要。
只有当船舶上的救生设备符合国际标准,并且船员熟悉和掌握了正确使用方法时,才能在紧急情况下有效地保护生命。
因此,各国政府应该采取措施确保船舶符合LSA规则的要求,并加强培训和监督,以提高航海安全水平。
同时,船员和船舶运营者也应该充分意识到救生设备规则的重要性,积极配合并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航海活动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
救生器材管理制度
救生器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救生器材管理,保证船舶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条例》及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制定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船舶的救生器材的配备、维护和管理。
第三条救生器材是指船舶上为应急救生所配备的供船员和乘客使用的设备和装备。
包括但不限于救生衣、救生圈、救生艇、救生筏、救生梯等。
第四条船东、船舶经营者应建立健全船舶救生器材管理制度,确保救生器材齐全、完好、有效,以确保船舶在遇险情况下能及时有效地进行救援和救生。
第二章救生器材的配备第五条船舶的救生器材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配置,具体配备标准应根据船舶的类型、载质量、航行区域、航行季节等因素进行确定。
第六条船舶的救生器材应当按照国际和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选用和配置,并且应当具备相应的检验证书和合格证明。
第七条救生器材的配备要求应当在船舶检验时进行合格审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救生器材应当立即进行更换或修理。
第八条船舶的救生器材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分区域配置,且在易燃易爆区域、高温区域及其他特殊场所应当额外配置救生器材,以满足安全需要。
第九条船舶的救生器材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第十条船舶的救生器材配备清单应当定期进行更新,确保与船舶实际情况相符,并且应在船上进行明显标识和公示。
第三章救生器材的维护管理第十一条船舶的救生器材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第十二条船舶的救生器材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定期的检验和测试,记录检验结果并备案。
第十三条船舶的救生器材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或失效,应当立即进行修理或更换,并且记录维修情况并备案。
第十四条船舶的救生器材维护管理应当建立相关的文件档案,记录救生器材的清单、定期检查记录、定期维护记录等。
第十五条船舶的救生器材维护管理应当建立专门的责任人,负责对救生器材的维护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助理船副考试题库
助理船副考试题库1、按照规定,机动救生艇当拖带一只25人救生筏时,静水中航速至少为A、6knB、5knC、4knD、2kn2、根据规定,客船的所有救生艇、筏在发出弃船信号并在载足全部乘员及属具后要求能在()min内全部降落水中。
A、10B、20C、30D、403、救生艇筏配备要求()。
①从事非短途国际航行的客船,救生艇在每舷的总容量应能容纳船上人员总数的50%,另再配备能容纳人员总数25%的救生筏;②货船每舷配备的救生艇总容量能容纳船上人员总数的100%;③如救生筏的存放地点距船首或船尾超过100m,还应配备1只救生筏尽量靠前或靠后放置。
A、①②③B、①②C、②③D、①③4、根据规定,船上的所有救生艇、筏在发出弃船信号并在载足全部乘员及属具后,客船要求能在()内、货船要求能在()内全部降落水中。
A、30 min/20 minB、20 min/20 minC、30 min/10 minD、20 min/30 min5、根据规定,货船上的所有救生艇、筏在发出弃船信号并在载足全部乘员及属具后要求能在()min内全部降落水中。
A、10B、20C、30D、406、按照要求,每艘救生艇筏的存放应使()名船员在()内完成降落和登乘的准备工作。
A、2/10 minB、3/10 minC、2/5 minD、3/5 min7、按照规定,降落设备能在大船纵倾达—(),横倾达()时应能安全降落所配备的救生艇筏。
A、5°/10 °B、10°/20 °C、15°/5 °D、10°/25 °8、按照SOLAS公约要求,机动救生艇当载足全部乘员和属具时,在静水中的航速至少为(),并备有不少于()的燃料。
A、2kn/10hB、4kn/16hC、6kn/24hD、8kn/36h9、SOLAS公约关于救生设备和装置中规定,每艘客船和每艘500总吨及以上的货船,应至少配备()台双向甚高频电话和()台雷达应答器。
救生艇筏配备要求
救生艇筏配备要求救生艇筏是船舶配备用于紧急情况下脱离危险区域或从遇难船舶紧急撤离的设施和装备。
船舶救生艇筏配备要求:1、SOLAS公约及《国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关于货船救生艇筏配备要求。
海上人命安全是船舶航行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SOLAS 公约对救生设备的配备,特别对救生艇筏配备标准经过多次修正逐步提高,至83修正案(1986年7月1日生效)得到了充分完善《国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也随之修正,具体配备要求如下:1.1货船应配备(1)船舶每舷1艘或多艘符合规则要求的全封闭救生艇[机动](1986.7.1前可以为开敞式救生艇),其每舷总容量应能够容纳船上人员总数;和(2)另有符合规则要求一只或多只气胀式或刚性救生筏,其存放在一个能在单一开敞甲板平面上方便地作舷对舷转移的地方,并其总容量应能够容纳船上人员总数。
如果上述救生筏不是存放在单一开敞甲板平面上方便地作舷对舷转移的地方,则每舷可用总容量应能够容纳船上人员总数;1.2为代替满足上述1.1条的要求,也可按下列配备(1)1艘或多艘符合规则要求的能在船尾自由降落的全封闭救生艇,其总容量应能够容纳船上人员总数。
和(2)另有船舶每舷一只或多只气胀式或刚性救生筏,总容量应能够容纳船上人员总数。
至少在船舶一舷的救生筏应使用降落设备。
1.3船长为85m以下的货船(除油船、液货和气体运输船外)(1)船舶每舷一只或多只气胀式或刚性救生筏,总容量应能够容纳船上人员总数;和(2)除非1.3要求的救生筏是存放在单一开敞甲板平面上方便地作舷对舷转移的地方,否则应配备附加救生筏,使每舷可用的总容量应能够容纳船上人员总数的150%;(3)在任何一舷救生艇筏掉失或不能使用的情况下,每舷可供使用的救生艇筏,包括存放在单一开敞甲板平面上方便地作舷对舷转移的地方的救生艇筏,应能足够容纳船上的总人数。
(4)至少配备1艘符合规则的救助艇。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当船长大于85m时,每舷都有可用的能够容纳船上人员总数的全封闭救生艇和能够容纳船上人员总数的救生筏。
船上救生艇筏的配备基本要求
船上救生艇筏的配备基本要求引言在航海中,船只遇到意外情况时,救生艇筏是保障船上人员生命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
为了确保救生艇筏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船上救生艇筏的配备必须符合一系列的基本要求。
本文将对船上救生艇筏的配备基本要求进行详细介绍和分析。
1. 法律法规要求航海活动涉及到人员的生命安全,因此船上救生艇筏的配备必须符合国际和国内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一般来说,船舶配备救生艇筏的标准规范被明确规定在国际海上人员安全标准公约(SOLAS)中。
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1 救生艇筏的数量和类型根据船舶的类型、尺寸和载员数量,船上需要配备一定数量和指定类型的救生艇筏。
例如,在大型客船上,要求至少配备足够数量的救生艇以满足所有乘客和船员的需求。
1.2 救生艇筏的容量和载员数量救生艇筏的容量和载员数量必须能够容纳船上所有人员,并确保足够的空间和舒适度。
每个救生艇筏应被设计成能够容纳一定数量的人员,并且必须配备相应数量的救生衣、纳米灭火器等必要设备。
1.3 救生艇筏的使用限制和操作要求为了确保救生艇筏在紧急情况下的有效使用,船舶上的救生艇筏必须有明确的使用限制和操作要求。
船员应接受相应的培训,了解救生艇筏的正确使用方法,并能够熟练操作相关设备和工具。
1.4 救生艇筏的维护和检验要求维护和检验救生艇筏的状态是确保其有效性的关键。
船舶上的救生艇筏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维护和检验,并记录相关的维护和检验结果。
救生艇筏的维护和检验应包括救生装备、浮筒、绳索等各个方面的检查。
1.5 救生艇筏的放置和固定要求救生艇筏必须放置在船舶上指定的位置,并通过适当的固定设备进行固定。
固定设备的选用和安装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以确保在剧烈波浪或船只倾覆时救生艇筏不会脱落或移位。
2. 技术要求除了法律法规要求以外,船上救生艇筏的配备还必须满足一系列的技术要求,以确保其在紧急情况下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2.1 救生艇筏的结构和材料救生艇筏的结构和材料必须能够承受恶劣的海洋环境和紧急情况下的冲击和压力。
救生艇、救助艇、救生筏的配备要求
救生艇、救助艇、救生筏的配备要求:
1.国际航行的客船配备救生艇应能容纳船上总人数的50%,至少不能少于37.5%(其他允许用救生筏代替)。
2.船长≥85米的货船每舷配备救生艇能容纳船上总人数的100%。
3.配备救生艇的结构形式是全封闭式或部分封闭式。
4.500总吨及以上的客船每舷至少配备救助艇1艘。
5.小于500总吨的客船至少配备救助艇1艘。
6.货船全船至少配备救助艇1艘。
7.如果救生艇符合救助艇的要求允许救生艇代替救助艇。
8.国际航行的客船全船配备救生筏能容纳全船总人数的25%。
9.货船配备救生筏能容纳船上总人数的100%。
救生艇筏配备要求
救生艇筏配备要求救生艇筏是船舶配备用于紧急情况下脱离危险区域或从遇难船舶紧急撤离的设施和装备。
船舶救生艇筏配备要求:1、SOLAS公约及《国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关于货船救生艇筏配备要求。
海上人命安全是船舶航行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SOLAS 公约对救生设备的配备,特别对救生艇筏配备标准经过多次修正逐步提高,至83修正案(1986年7月1日生效)得到了充分完善《国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也随之修正,具体配备要求如下:货船应配备(1)船舶每舷1艘或多艘符合规则要求的全封闭救生艇[机动](前可以为开敞式救生艇),其每舷总容量应能够容纳船上人员总数;和(2)另有符合规则要求一只或多只气胀式或刚性救生筏,其存放在一个能在单一开敞甲板平面上方便地作舷对舷转移的地方,并其总容量应能够容纳船上人员总数。
如果上述救生筏不是存放在单一开敞甲板平面上方便地作舷对舷转移的地方,则每舷可用总容量应能够容纳船上人员总数;为代替满足上述条的要求,也可按下列配备(1)1艘或多艘符合规则要求的能在船尾自由降落的全封闭救生艇,其总容量应能够容纳船上人员总数。
和(2)另有船舶每舷一只或多只气胀式或刚性救生筏,总容量应能够容纳船上人员总数。
至少在船舶一舷的救生筏应使用降落设备。
船长为85m以下的货船(除油船、液货和气体运输船外)(1)船舶每舷一只或多只气胀式或刚性救生筏,总容量应能够容纳船上人员总数;和(2)除非要求的救生筏是存放在单一开敞甲板平面上方便地作舷对舷转移的地方,否则应配备附加救生筏,使每舷可用的总容量应能够容纳船上人员总数的150%;(3)在任何一舷救生艇筏掉失或不能使用的情况下,每舷可供使用的救生艇筏,包括存放在单一开敞甲板平面上方便地作舷对舷转移的地方的救生艇筏,应能足够容纳船上的总人数。
(4)至少配备1艘符合规则的救助艇。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当船长大于85m时,每舷都有可用的能够容纳船上人员总数的全封闭救生艇和能够容纳船上人员总数的救生筏。
【公约研究】救生筏公约和规范要求(上)
【公约研究】救生筏公约和规范要求(上)SOLAS CIII第9条操作须知1 本条适用于所有船舶。
2 应在救生艇筏及其降落操纵器之上或附近,设置告示或标志,它们应:.1 说明此操纵器的用途及此项设备的操作程序,并提出有关须知或注意事项;.2 在应急照明情况下,容易看清:.3 使用符合本组织建议的符号。
①①见通过的IMOA.760(18)决议《与救生设备和装置有关的符号》。
第11条救生艇筏的集合与登乘布置1 备有认可的降落装置的救生艇和救生筏,应存放在尽可能靠近起居和服务处所的地方。
2 集合地点应设在紧靠登乘地点。
每个集合地点应有足够的场所,以容纳指定在该点集合的所有人员,每人的甲板面积至少为0.35m2。
3 集合与登乘地点均应设在容易从起居和工作处所到达的地方。
4 根据情况,集合与登乘地点应由第II-1章第42条或第43条按所要求的应急电供电的照明系统,给予足够的照明。
5 通往集合与登乘地点的通道、梯道和出口应予照明。
该照明系统应能根据情况由II-1章第42条或第43条所规定的应急电源供电。
另外,并且作为第II-2/28.1.10条求的标志的一部分,脱险通道到集合地点,应该按本组织为此用途而通过的建议案①,用集合地点的符号加以指明。
6 吊艇架降落的和自由降落的救生艇筏集合与登乘地点的布置,应能使担架病人抬救生艇筏。
7 每处降落地点或每两处相邻的降落地点应设置符合规则6.1.6要求的登乘梯l具,具登乘梯在所有的纵倾至10°情况下和在船舶向任何一舷横倾至20°时,可从该甲板延到最轻载航行水线。
但无论如何,在船舶每舷应至少设有l具登乘梯的情况下,主管机关准许以供登人在水面上的救生艇筏的认可装置来代替这些梯子。
第31.1.4条所规定的救生可准许用其他能以控制方式下降至水面的登乘设施。
8 如有必要,应设置将吊艇架降落的救生艇筏贴靠并系留在船舷的装置,以便人员安全登乘。
①见通过的IMOA.760(18)和A.752(1S)决议《与救生设备和装置有关的符号》和《客船上低位照的试验和应用》。
救生艇筏操作方法和要点
1.饮水和口粮的管理
由高级船 员或者有领 导能力的船 员担任艇长
2.医药器材的管理和伤病员的护理 3.艇筏 的维护管理 4.组织人员轮流值班 5.检查清点船上物品,集中控制分配
(2)艇筏值班
1.运用一切有效手段及时发现 艇筏内部异常情况 2.随水排除艇筏内部积水,注 意通风和保暖
3.照顾好伤员
4.保持有效的瞭望和应有的警 觉
遮蔽航区:系指在沿海航区内,由
海岸与岛屿、岛屿与岛屿围成的 遮蔽条
件较好、波浪较小的海域。在该海域内岛
屿之间、岛屿与海岸之间的横跨距离应不 超过10n mile。
第二章 救 生 艇 第一节 救生艇的种类及性能
救生艇是具有一定浮力,能搭载一定人数的小艇,是有效的脱险工具。 还可以用于短距离交通联络,运送物品和带缆作业。
救生艇筏操作方法和要点
根据《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和《中华 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海船救生设备规范》的规定, 救生艇和救生筏是船舶用于安全救助的重要设备 救生艇的分类
开敞式 部分封闭 全封闭式 自由降落
第一章 概述 第一节 救生艇筏的基本要求
1.要求紧急状态立即可用
2.应能在-30—65℃温度范围内正常使用
A、12小时后
B、24小时后
2、救生艇的停车冲程一般为艇长的:
A、1~2倍
B、3~4 倍
C、36小时后 C、8~9倍
3、风浪中航行,艇首与风浪成多少度角。
A、20~30度
B、30~40度
C、20~40度
5、在紧急情况下,所有人员应按一定顺序登艇、筏,其顺序为:
A、船长、妇女儿童、船员
B、妇女儿童、老弱病残、船员
救生筏的种类、结构与一般要求
国际救生设备规则
国际救生设备规则国际救生设备规则(Life-Saving Appliances, LSA)是一套规定国际航海行业救生设备要求和标准的国际法规。
它的制定旨在确保船舶上的救生设备能够在紧急情况下有效地保护船员和乘客的生命安全。
1.救生艇和救生筏:国际救生设备规则要求船舶上配备足够数量的救生艇和救生筏,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迅速疏散船员和乘客。
规定了救生艇和救生筏的种类、尺寸、乘坐人员数量等要求,以及其在船舶上的放置位置和安装要求。
2.救生圈和救生衣:国际救生设备规则规定了船舶上必须具备适量的救生圈和救生衣,以供紧急情况下使用。
它们必须经过定期检查和维护,并保证在需要时能够迅速取用。
同时,规定了救生圈和救生衣的尺寸、材料、标志等要求。
3.救生气囊和橡皮艇:国际救生设备规则要求船舶上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救生气囊和橡皮艇,以确保紧急情况下人员能够迅速疏散。
规定了救生气囊和橡皮艇的类型、尺寸、数量等要求,以及其在船舶上的存放和使用要求。
4.救生梯和救生架:国际救生设备规则规定了船舶上应设置救生梯和救生架,以便在紧急情况下人员能够迅速撤离船舶。
规定了救生梯和救生架的位置、数量、材料、安装要求等细节。
5.救生器材和救生设施:国际救生设备规则要求船舶上应该配备适量的救生器材和救生设施,包括救生绳、救生灯、救生器具等。
这些器材和设施必须符合国际标准,并在需要时能够迅速使用。
除了上述的主要内容,国际救生设备规则还包括了对于救生设备的使用、维护和检查的要求,以及对于船舶船员的培训和演练的要求。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船舶上的救生设备能够在紧急情况下发挥最大的作用,保护船员和乘客的生命安全。
总而言之,国际救生设备规则是为了保障船舶上的救生设备符合国际标准,并能够在紧急情况下有效地保护船员和乘客的生命安全而制定的一套国际标准和规定。
船舶所有人和船员需要严格遵守这些规定,确保船舶上的救生设备的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并能够在需要时迅速使用。
同时,船员还需要接受相关的培训和演练,以增强他们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对能力。
SOLAS III R救生艇筏的集合与登乘布置
SOLAS III/第11条救生艇筏的集合与登乘布置1须有认可的降落设备的救生艇和救生筏,应存放在尽可能靠近起居处所和服务处所的地方。
2集合站应设在紧靠登乘站的地方。
每个集合站应在甲板上有足够的无障碍场地,以容纳指定在该站集合的所有人员,但人均面积至少为0.35m2。
3集合站与登乘站均应设在容易从起居和工作区域到达的地方。
4集合站与登乘站应根据情况,由第II-1/42或II-1/43条所要求的应急电源照明系统提供足够的照明。
5通往集合站与登乘站的通道、梯道和出口应予照明。
该照明系统应能根据情况由第II-1/42或II-1/43条所要求的应急电源供电。
此外,并且作为第II-2/28.1.10条要求的标志的一部分,通往集合站的路线应按本组织为此用途而提出的建议案用集合站的符号标明。
6吊艇架降落和自由降落的救生艇筏集合站与登乘站的布置,应能使担架病人抬进救生艇筏。
7在船舷降落的救生艇筏的每处登乘站或每二处相邻的登乘站均应设置一个符合规则6.1.6要求的登乘梯,其单根长度在船舶纵倾至10°和任何一舷横倾至20°的所有情况下可从甲板延伸至最轻载航行水线。
然而,主管机关可准许用进入在水面上的救生艇筏的认可装置代替这些梯子,但船舶的两舷均应设有至少一个登乘梯。
第31.1.4条要求的救生筏可准许用能以受控方式下降至水面的其他登乘设施。
8如有必要,应设有将吊艇架降落的救生艇筏贴靠并系留在船舷的装置,以使人员能安全登乘集合与登乘布置的检查要求1.1986年7月1日以前安放龙骨或处于相应建造阶段的船舶(1)每副救生艇吊艇架处设登乘梯一具,为救生筏配备足够数量的梯子,以供登入在水面上的救生艇筏;但除客船、捕鲸工厂船、鱼类加工船或罐头工厂船以及载运捕鲸、鱼类加工或制罐头工业的从业人员的船舶以外,在船舶每舷设有至少1具梯子的情况下,主管机关可准许以认可的装置来代替这些梯子;(2)设置供救生艇筏及其降落装置在准备和进行降落过程中用的照明设备,以及供救生艇筏所降落的水面直至降落过程完成所需的照明设备;未备有认可降落装置的救生筏,则在其存放地点应配置照明设备;(3)设置供警告旅客和船员即将弃船的报警装置;(4)设置防止船舶的任何排水进入救生艇筏的装置。
注册验船师复习经典内容(适用于ABC)
注册验船师复习经典内容(适用于ABC)一、救生(助)艇1. 全封闭救生艇/自由降落式救生艇的配置SOLAS公约对救生设备的配备,特别对救生艇、筏配备标准经过多次修正逐步提高,至83修正案(1986年7月1日生效)得到了充分完善,《国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和《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也根据SOLAS公约的修正而随之修正。
近25年来的具体配备要求如下:1.1 国际航行货船配备(1)1986年7月1日之前建造的货船可以使用开敞式救生艇;(2)1986年7月1日之后建造的船长大于或等于85m的货船,应配置每舷1艘符合LSA 4.6条要求的全封闭救生艇[机动]和救生筏,每艘全封闭救生艇/救生筏,其每舷总容量应能够容纳船上人员总数;如船长小于85m的货船(除油船、液货和气体运输船外),则至少配置1艘符合规则要求的救助艇(可以使用开敞式救生艇替代全封闭救生艇),并且每舷应配置能容纳船上人员总数的救生筏(其存放在一个能在单一开敞甲板平面上方便地作舷对舷转移的地方,其总容量应能够容纳船上人员总数。
如果上述救生筏不是存放在单一开敞甲板平面上不能方便地作舷对舷转移的地方,则应配备附加救生筏,使每舷可用的总容量应能够容纳船上人员总数的150%;(3)1986年7月1日之后建造的运载散发有毒蒸气或毒气货物的化学品船和液化气船,应配备自备空气补给系统的救生艇;1986年7月1日之后建造的油船、化学品液货船和液化气船,应配备符合LSA 4.9要求的耐火救生艇;(4)2006年7月1日以后建造的散货船,应强制配备自由降落式救生艇。
对于这种配备方式的船舶,通常要在船舶一侧配备救助艇和可吊筏。
1.2 国内沿海航行货船救生艇筏的配备(1)从《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1992)到《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4)及2006修改通报对救生艇筏的配备都未作修正。
在《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4)(2004年3月1日实施)第3章救生设备2配备要求2.1.3款有如下描述:2.1.3 货船:(1) 每艘货船配备的救生艇筏乘员定额数对船上总人数的百分比应不少于表 2.1.3 的规定;货船救生设备的配备(%) 表 2.1.3注:①每舷配备一艘机动救生艇或救助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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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生艇筏配备要求
救生艇筏是船舶配备用于紧急情况下脱离危险区域或从遇难船舶紧急撤离的设施和装备。
船舶救生艇筏配备要求:
1、SOLAS公约及《国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关于货船救生艇筏配备要求。
海上人命安全是船舶航行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SOLAS 公约对救生设备的配备,特别对救生艇筏配备标准经过多次修正逐步提高,至83修正案(1986年7月1日生效)得到了充分完善《国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也随之修正,具体配备要求如下:
1.1货船应配备
(1)船舶每舷1艘或多艘符合规则要求的全封闭救生艇[机动](1986.7.1前可以为开敞式救生艇),其每舷总容量应能够容纳船上人员总数;和
(2)另有符合规则要求一只或多只气胀式或刚性救生筏,其存放在一个能在单一开敞甲板平面上方便地作舷对舷转移的地方,并其总容量应能够容纳船上人员总数。
如果上述救生筏不是存放在单一开敞甲板平面上方便地作舷对舷转移的地方,则每舷可用总容量应能够容纳船上人员总数;
1.2为代替满足上述1.1条的要求,也可按下列配备
(1)1艘或多艘符合规则要求的能在船尾自由降落的全封闭救生艇,其总容量应能够容纳船上人员总数。
和
(2)另有船舶每舷一只或多只气胀式或刚性救生筏,总容量应能够容纳船上人员总数。
至少在船舶一舷的救生筏应使用降落设备。
1.3船长为85m以下的货船(除油船、液货和气体运输船外)
(1)船舶每舷一只或多只气胀式或刚性救生筏,总容量应能够容纳船上人员总数;和
(2)除非1.3要求的救生筏是存放在单一开敞甲板平面上方便地作舷对舷转移的地方,否则应配备附加救生筏,使每舷可用的总容量应能够容纳船上人员总数的150%;
(3)在任何一舷救生艇筏掉失或不能使用的情况下,每舷可供使用的救生艇筏,包括存放在单一开敞甲板平面上方便地作舷对舷转移的地方的救生艇筏,应能足够容纳船上的总人数。
(4)至少配备1艘符合规则的救助艇。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当船长大于85m时,每舷都有可用的能够容纳船上人员总数的全封闭救生艇和能够容纳船上人员总数的救生筏。
当船长为85m以下,每舷都有可用的能够容纳船上人员总数的救生筏,并保证在任何一舷救生艇筏掉失或不能使用的情况下,还有一舷的能够容纳船上人员总数的救生筏可用。
另外,至少还有1艘符合规则的救助艇可使用。
2、《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沿海航区货船救生艇筏的配备要求:从92规则到2004规则对救生艇筏的配备未作修正,具体配备要求如下:
2.1救生筏的配备总量为全船总人数的110%;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只要配备的救生筏总容量为全船总人数的110%既可,对船舶的长度、救生筏的构成及存放位置都未作要求。
通过两者相对比,国际航行船舶通过SOLAS公约的不断修正,使救生艇筏配备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实际救生需要,而沿海货船救生艇筏配备要求未作修正,始终处于较低标准状态,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实际救生需要。
救生艇筏设备
1.足够数量的可浮桨(oar);每支桨应配齐桨架。
桨叉(boat crutch)或等效装置;桨架或桨叉应以短绳或链条系于艇上;
2.带钩艇篙(boat hook)2支;
3.可浮水瓢1只,水桶2只;
4.救生手册1本;
5.涂有发光剂或具有适当照明装置的有效罗经(efficient compass in box)1只,装在柜内,并固定在操舵位置(全封闭艇)或备有罗经柜支架(其他救生艇);
6.海锚(sea anchor)1只,锚索和收锚索各一条;
7.首缆(bow line)2根,其长度不小于从救生艇存放位置至最轻载航海水线距离的2倍或15米,取其长者;
8.太平斧(hatchet)2把,首尾各1把;
9.防水容器数个,内装总数为救生艇额定乘员每个人3公斤的淡水,其中每个人1公斤的淡水可用2天内能生产等量淡水的海水除盐器来代替;
10.附有短绳的不锈水勺1个;
11.不锈饮料量杯1个;
12.按额定乘员,备有每人不少于10000千焦的口粮,口粮应保存于气密包装内并存放在防水容器内;
13.火箭降落伞火焰信号(parachute rocket)4支;
14.手持火焰信号(hand flare)6支;
15.漂浮烟雾信号(buoyant smoke signal)2个;
16.适用于摩氏通信的防水手电筒1只,连同备用电池1副及备用灯泡1只,装在防水容器内;
17.日光信号镜(signaling mirror)一面,包括与船舶和飞机通信用法须知;
18.印在防水硬纸上或装在防水容器内的救生信号图解说明表1张;
19.哨笛或等效的音响号具1只;
20.急救药包(first aid bag)1套,置于防水箱内;
21.每个人配防晕船药6剂和清洁袋1个;
22.水手刀1把,以短绳系于艇上;
23.系有长度不小于30米浮索的可浮救生环2个;
24.开罐头刀3把;
25.手摇泵1台;
26.钓鱼用具1套;
27.足够数量的发动机和其附件的小调整用工具;
28.适用于扑灭油类火灾的手提式灭火器1具;
29.探照灯1具,可在黑夜对距离180米处宽度为18米的浅色物体有效照明总达6小时,并至少能连续使用不少于3小时;
30.有效雷达反射器1具;
31.保温用具,其数量应足以供额定乘员人数的10%的人员使用,但不得少于2件;
32.应备有启动和操作发动机的防水须知,并张贴在发动机控制器械附件明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