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议事和决策制度
村民议事会制度及一事一议制度(5篇)
村民议事会制度及一事一议制度天生炕村村民议事会工作制度第一条为健全村党____领导下充满活力的村级治理机制,提高村民自治水平,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村民自治章程,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村民议事会是村级自治事务的常设议事决策机构,根据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授权,行使村级自治事务决策权、议事权,讨论决定村级日常事务,民主监督村务的基层群众性____。
第三条村民议事会实行结构制,由党____成员、村委会成员、社长、各社有议政能力的代表____人组成村民议事会,由村党支部书记召集、主持,每季至少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经本村三分之二的村民代表联名提出,即可召开专题会议。
各村民小组设村民小组议事会,由本村民小组内的所有村民代表组成。
第四条根据需要,可以邀请特邀代表列席村民议事会会议。
村民议事会特邀代表主要包括居住在本村的老干部、各级____和在本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利益人,由村委会提名,经村民议事会通过。
第五条村民议事会任期与村民委员会任期相同,村民议事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六条村民议事会享有六大职权:(一)对村内重大事务的参谋权;(二)对村委会计划、报告的审议权;(三)对村干部的执行政策情况的监督权;(四)对群众意见与建议的收集、反映权;(五)对不合格的村委干部要求罢免的建议权;(六)对村务的民主管理权。
第七条村民议事会的主要内容是。
讨论村委中长期规划和本年度工作计划,财务收支预决算,年终收益分配,各业承包合同,____土地的征用,新建企业和企业新增项目的开发,村镇建设的规划和宅基地的审批,大型基础建设和固定资产购置及处理。
第八条村民委员会接受村民议事会的检查、监督。
每年年终,应将本年度财务收支、企业承包、土地承包情况,农民负担情况,宅基地审批情况、计划生育指标分配情况等向村民议事会汇报,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求在村内主要街道予以公示。
第九条村民委员会成员每年年终向村民议事会进行述职报告,村民议事会对每个成员的工作要进行认真的评议,在此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测评,评议结果将记入档案,作为考核村委干部的主要依据,为村委换届调整干部提供依据。
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制度第一条村级事务实行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制度。
各村都要建立健全两委联席会、理财小组、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大会等民主议事、决策、监督机构和组织,任何村务活动都必须经民主决定,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
第二条除党务工作独立召开支部会议研究之外,其他工作应由支部、村委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支部、村委联席会由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共同召集,支委(党员人数不足6人的,应为全体党员参加,下同)、村委成员参加。
第三条村级一般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一)村级一般事项的内容:1、一次一事1000元以内的日常开支。
2、计划生育二胎指标、救灾救济和扶贫款物发放、户口迁移。
3、1000—3000元以内的日常零星开支。
4、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其它事项。
(二)村级一般事项的决策程序1、1000元以内的日常开支,由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共同研究决定。
所涉及内容决策程序如下:(1)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共同研究,形成初步意向。
(2)向下乡干部和片长报告所议事项的有关事项,并报请党委、办事处审核。
(3)召开两委会、民主理财小组会议共同研究决定实施方案。
(4)报请党委、办事处批准后着手办理。
(5)办理完结后,向两委会、民主理财小组通报办理情况,接受监督。
第四条村级“三重”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一)村级“三重”事项的内容:村级重大项目、重大事项、重大支出主要指以下事项:(1)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2)村级财务年度预决算;(3)兴办学校、道路、文化卫生等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经费筹集、招标投标、建设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4)集体资产的管理和经营情况;(5)土地等生产资料和企业承包经营方案及其承包费的收缴;(6)救灾、扶贫、助残、拨款、补偿费、捐赠等款物的接收、发放情况;(7)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其它重大事项。
(二)村级“三重”事项的决策程序上述“三重”事项必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民主决策(简称“八步工作法”):第一步:深入调查,收集民意。
村民议事会记录规章制度
村民议事会记录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村民自治,促进村民自治组织的发展,规范村民议事会的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村规民约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村民议事会是村民自治组织的最高决策机构,履行民主管理、监督管理、服务管理、共建管理的职能,服务村民、服务村民经济、服务村民生活,保护村民合法权益的工作。
第三条村民议事会按照“民主、平等、公开、协商、法治”的原则开展工作,实行集体讨论、民主表决原则。
第四条村民议事会实行党委领导下的群众自治方针,实行民主选举、协商民主、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村民议事会的主要组成成员包括代表委员会、村民理事会、村民代表大会等。
第六条代表委员会是村民议事会议事决策机构,由村居民代表组成。
代表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若干名,由议事长任职。
第七条村民理事会是村民议事会执委会,对代表委员会负责,协助代表委员会处理与村民议事会相关事务。
第八条村民代表大会是村民议事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定期开会,听取执委会工作报告,审议代表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各项事宜。
第九条村民议事会设办公室,协助议事长、执委会处理日常事务,负责保障村民议事会正常运行。
第十条村民议事会设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监督村民议事会成员的行为,维护村民议事会的权威性和纯洁性。
第三章村民议事会的运作第十一条村民议事会依法设立议事长、副议事长、秘书长等领导班子成员,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
第十二条村民议事会以代表委员会为首席机构,设定议程,组织讨论,形成决议,协助执委会落实。
第十三条村民议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村民代表大会,听取关于村民议事会工作的报告,审议并决定村民议事会的发展方向和重要事项。
第十四条村民议事会根据村民自治的需要,可以设立调解委员会、律师团等专业性机构,为村民提供更好的服务。
第十五条村民议事会实行署名表决原则,代表委员会决议应由全体委员进行讨论,并经过署名表决,决议生效。
第四章出席会议和表决第十六条村民议事会的会议应遵守自治章程规定,按时召开,来自村居民代表的代表委员会成员应准时出席。
《村民代表议事决策制度[大全五篇]》
《村民代表议事决策制度[大全五篇]》村民代表议事决策制度一、全体村民代表参加会议,由村委会召集并主持。
二、村民代表会议内容:1、重大财务开支;2、村务公开项目;3、讨论制定、通过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其他制度;4、审议村委会工作报告,民主评议村委会干部;5、讨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6、讨论其他重要事项。
三、做好会前准备。
由会议召集人提出会议议题,并通知出席会议人员和列席会议人员。
四、会中要组织好的事项。
1、清点出席、列席会议人员;2、会议按预定议程逐项议定,提议者可在会议上就议题作出必要的说明;3、研究讨论问题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出席人员要勇于发表意见,平等商讨;4、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问题,一律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在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根据研究情况,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少数服从多数,由会议主持人集中出席者的正确意见拍板定案,形成决议。
对会议议题决定的事项,会议要明确承办人及完成的标准和时间;5、会议议题中个别意见不一致,一时难以统一,拿不准的问题,待会后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商议。
6、会议要明确专人做记录,将会议参加人员和内容、讨论情况、会议形成的决议记录清楚。
会议记录要归入档案。
五、通过的形式。
一是投票;二是举手表决;三是讨论协商。
投票通过也有两种:一是参加会议人员过半数投票同意,方可形成;一种是以相对多数票同意即可形成决议。
举手表决,同样是两种形式:一是参加会议人中超过半数举手同意,即可形成决议;另一种是相对多数人举手同意的方案,即可形成决议。
研究协商的方式,一般是会议主持人根据每个与会人员表态,综合后以多数群众观点意见形成决议。
内容仅供参考。
村民议事会制度及一事一议制度范本
村民议事会制度及一事一议制度范本村民议事会制度:
1. 定义:村民议事会是由村里所有的成年村民组成的集体决策机构,旨在促进村庄的发展与治理。
2. 成立:村民议事会由村民自行选举产生,每个村民都有权参与选举及被选举的权利。
议事会成立后,应选举主席团负责组织和指导会议。
3. 职责:村民议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村庄的发展规划和政策、监督村庄公共事务的执行、解决村民的利益纠纷和争议、管理村庄的资金和资源等。
4. 会议:村民议事会应定期召开全体会议,决议需经过全体村民的表决通过。
会议应公开透明,村民有权参加和发言。
主席团应负责组织会议,确保会议的秩序和成效。
5. 事项决策:重要的事项应提前公示村民,并在会议上进行讨论和决策。
对于重大决策如土地使用、建设项目等,议事会应进行广泛的听证和征求村民意见,确保决策的民主性与公正性。
6. 村民权利保障:议事会应确保村民享有参与决策和监督的权利,鼓励村民提出建议和意见。
对于村民的合法权益,议事会应积极维护和保障,制定相关的保护措施。
一事一议制度范本:
议题:(具体描述议题)
背景:(简要说明议题引起的原因和相关情况)
问题分析:(对议题进行分析,梳理利弊、影响等方面)
解决方案:(提出可行性解决方案,包括具体步骤和措施)预期效果:(分析解决方案预期的效果和影响)
实施计划:(具体说明实施该方案的时间表、人员分工等)经费预算:(如果涉及费用支出,说明预算金额和资金来源)
风险评估:(对实施方案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措施预防)
评估与反馈机制:(制定有效的评估和反馈机制,以监督方案的实施效果)
签署:(有关方面签署并承诺执行该方案)。
村一事一议制度范本(5篇)
村一事一议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广大村民对发展农村经济社会事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村一事一议制度是指村民通过讨论、表决等形式,对村级重大事项进行决策的机制。
村一事一议重要性事项指对村级改革发展和民生福祉具有重要影响的事项。
第三条村一事一议制度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即广泛征求村民意见,统一决策,并落实各项决策结果。
第四条村一事一议制度应当与村委会选举制度和村民自治制度相衔接,形成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村级组织管理机制。
第五条村一事一议的具体事项、程序和实施办法由本村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自行制定,并报上级政府备案。
第二章村一事一议的具体事项第六条村一事一议制度适用于以下事项:(一)村级发展规划的制定、修订和实施情况;(二)重大项目建设和投资决策;(三)农村土地流转和集体资产管理;(四)村级农田水利、农业技术推广、农民培训等重要项目的开展情况;(五)村级财务收支、农民分红和集体资金管理等重要事项;(六)农村环境保护和乡风文明建设等重大事项;(七)其他对村民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第三章村一事一议的程序和方法第七条村一事一议应当明确程序,保障村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第八条村一事一议的程序包括以下步骤:(一)事项确定:村委会根据需要,将要决策的事项列入村一事一议的范围,并予以公告。
(二)讨论表决:村委会组织村民代表或全体村民进行相关事项的讨论和表决。
(三)决策实施:根据表决结果,由村委会负责决策的实施和落实。
第九条村委会可以采取会议、座谈、民意调查、网络投票等方式,广泛征求村民意见。
第十条村一事一议的表决结果应当以简明扼要的形式公示,并向村民广泛宣传。
第四章村一事一议的实施办法第十一条对于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村委会应当提前向村民公告,并进行村民代表选举。
村级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村级民主议事决策制度村级民主议事决策制度是指在村级层面,通过民主的方式进行议事决策的一种制度。
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村民的利益,维护村级治理的公正、公平、公开,促进村民的参与和民主管理。
一、村级民主议事决策制度的原则:1. 平等原则:对于每个村民在议事决策中应该平等地受到对待,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2. 公正原则:在村级议事决策中必须尊重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并采取公正、公平、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
3. 依法原则:在村级议事决策中,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规定,来进行决策。
4. 参与原则:村民享有直接参与村级议事决策的权利。
5. 民主原则:在村级议事决策中,村民必须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以实现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
二、村级民主议事决策的程序:1. 建议阶段:村民能够随时向村委会提交建议,如有特殊情况,可向村委会提出特别建议。
2. 协商阶段:村委会在收到村民的建议后,应该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广泛的协商和讨论,以确定决策方案。
3. 投票阶段:村委会根据村民的意见和投票结果来制定决策方案。
4. 公示阶段:决策方案通过后,应当及时公示,让村民知晓。
5. 监督阶段:决策方案实施后,村民对其实施情况有权进行监督,如果有不当之处,可以直接向村委会提出,或者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三、村级民主议事决策的制约机制:1. 村干部问责机制:对于村干部的过失、违法行为应当进行问责,为村民树立权威团队。
2. 法律监督机制:村民在所有议事决策中都享有维护和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权利。
3. 村民监督机制:村民应当积极参与村级民主管理活动,对村级议事决策进行监督,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村级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对于村级治理建设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它可以使村级治理更加公开、公正、民主、透明,为村民生活的改善和社会进步的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2023年村民议事会制度及一事一议制度
2023年村民议事会制度及一事一议制度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建立健全的村民自治机制是非常重要的。
为了促进村民自治的参与和发展,2023年,我们将推行村民议事会制度及一事一议制度。
一、村民议事会制度1. 定义与目的村民议事会是由村民自行组织并具有自治权的机构,旨在推动村民参与决策、管理和监督村级事务,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
2. 组成和选举村民议事会由村民选举产生,成员包括村民代表、村干部和村民群众。
村民代表由全体村民通过公开选举产生,村干部由村民推荐并经过选举产生。
3. 职责和权力(1) 制定村级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方案,并征求村民意见。
(2) 管理村级经济收入和资源的分配。
(3) 监督村级干部的履职和行为,包括任免、考核等。
(4) 组织村级公共事务的实施和管理。
(5) 接受村民的投诉和建议,并作出合理回应和解决方案。
4. 工作机制村民议事会设立办事机构或专门委员会,负责具体工作的研究、讨论与调查,并向村民议事会提供具体意见和建议。
5. 运行和监督村民议事会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村民大会,听取村民意见和建议,并公开透明地向村民报告工作情况。
村民可通过信函、电话、网络等方式向村民议事会提出建议和监督。
二、一事一议制度1. 定义与目的一事一议制度是指针对村级重大事务,通过村民议事会进行集体讨论、决策,并充分听取村民意见的决策机制。
目的是让决策更为民主、公正,确保村级事务得到广泛参与和民意反馈。
2. 决策程序(1) 确定议题:村民议事会或相关委员会根据村级重大事务确定议题,如土地利用、资金分配等。
(2) 村民讨论:村民代表与村干部进行讨论,并邀请专家学者等参与。
同时,村民代表会在村民间进行宣传和收集意见,保证了全体村民的参与和知情权。
(3) 村民表决:讨论结束后,村民代表以全体村民意愿的形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将直接影响最终决策结果。
(4) 公示和落实:决策结果将在村民议事会官方发布,并严格落实。
村民议事工作制度范本
村民议事工作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村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加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促进农村基层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村民议事会(以下简称议事会)是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委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村民选举产生的、代表村民集体利益和民主监督的组织。
第三条议事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公开、公平、公正;村民自治、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相结合。
第四条议事会的主要职责是:(一)讨论决定村民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二)讨论决定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三)监督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四)协助村民委员会办理村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五)向村民委员会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五条议事会成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村民集体利益,不得利用议事会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
第二条议事会的组成和产生第六条议事会成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
第七条议事会成员应当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年满18周岁,未被剥夺政治权利,具备议事能力,热心村民公益事业。
第八条议事会成员的选举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无记名投票方式。
第九条议事会成员的名额根据村民委员会所辖村民小组的数量、村民人口数量和地域面积等因素确定。
第十条议事会成员在任期内因故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
补选方式可以参照选举规定执行。
第三条议事会的议事规则第十一条议事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第十二条议事会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参加方能召开。
第十三条议事会会议议题由村民委员会提出,也可以由议事会成员联名提出。
第十四条议事会会议决定事项,应当经过出席会议的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第十五条议事会会议的决定事项,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执行,并接受村民监督。
第四条议事会的监督职责第十六条议事会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主要包括:(一)村民委员会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二)村民委员会工作的透明度;(三)村民委员会成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四)村民委员会工作效果的满意度。
村民议事会制度及一事一议制度
村民议事会制度及一事一议制度
村民议事会制度是指村民在村庄事务管理中,通过集体讨论和决策的方式来参与村庄事务的制度。
这一制度通常包括村庄的所有成年村民作为议事会的成员,他们有权利参与并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村民议事会制度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1. 平等参与:所有成年村民都有权利参与村民议事会的讨论和决策,没有任何人或团体可以操控或排除其他人的参与。
2. 决策方式:村民通过集体讨论、辩论和投票的方式来决定村庄重大事务,任何决策都需要得到多数成员的支持。
3. 透明公开:村民议事会的讨论和决策应当公开透明,所有村民都有权利了解和监督会议的进行情况。
4. 代表性:村民可以选举一些代表担任议事会的负责人或委员,他们负责组织和协调议事会的工作,并代表村民向外界表达意见。
一事一议制度是指村民通过逐案讨论和决策的方式来处理村庄的各项事务,即每个事务都需要进行单独的讨论和决策,不同事务之间的决策相互独立。
一事一议制度的主要特点有:
1. 独立决策:每个事务都需要单独进行讨论和决策,不受其他事务的影响。
这有利于更加充分地考虑每个事务的具体情况和特点。
2. 灵活应对:一事一议制度可以让村民根据具体情况和需求进行灵活的调整和应对,针对每个具体事务做出恰当的决策。
3. 权威决策:每个事务的决策独立进行,保证每个决策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村民议事会制度和一事一议制度可以共同运行,通过村民的参与和决策来推进村庄事务的发展和管理,促进村庄的民主、公平、和谐发展。
农村村民议事规章制度
农村村民议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村民自治、推动村民科学决策、促进村民自治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村民议事规章制度是指村民基于平等、民主、协商、自治原则,对村务事项进行讨论、决定和监督的制度。
第三条村民议事规章制度的宗旨是发扬民主,尊重村民意愿,促进村民自治,推动村民共同富裕。
第四条村民议事机构为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村民委员会等。
第五条村民代表大会是村民议事制度的最高机构,由全村村民选举产生,代表全村村民行使议事权。
第六条村民大会是村民议事制度的基础机构,由全村村民参加,对村务事项进行讨论、决定和监督。
第七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议事制度的执行机构,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负责执行村民代表大会决定,组织协调村务事务。
第八条村民议事规章制度必须服从中央和省、市、县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的政策方针。
第九条村民议事规章制度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积极推进综合治理,依法治村。
第十条村民议事规章制度必须坚持科学决策,尊重民意,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村民议事规章制度必须坚持公开透明,接受村民监督,保障村民知情权。
第十二条村民议事规章制度必须坚持民主协商,广泛征求民意,形成共识。
第十三条村民议事规章制度必须坚持法治原则,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法制权威。
第十四条村民议事规章制度必须坚持稳定发展,合理有序开展村务活动。
第十五条村民议事规章制度必须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推动村庄经济社会发展。
第十六条村民议事规章制度在制定、修改、补充时,必须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县级人民政府备案。
第十七条对违反村民议事规章制度的行为,必须依法制裁,并对主要责任人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村民议事规章制度的具体操作办法由村民代表大会制定,报县级人民政府备案。
第十九条村民议事规章制度遇到问题,应及时整改,保证村民民主权益。
第二章村民大会第二十条村民大会是村民自治的基础和载体,是村民决策的主要机构。
村级六项制度
村级六项制度村级六项制度是指我国农村基层组织依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立的重要制度体系。
这六项制度是:(一)村民议事决策制度;(二)村委会换届选举制度;(三)村民公告公示制度;(四)财务公开制度;(五)村规民约制度;(六)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这些制度的建立体现了我们党对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高度重视,也是推动乡村振兴的关键保障。
村民议事决策制度是农村发展的基石。
它体现了农村群众的主体地位,通过村民议事会等形式,推动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这种制度的重要性在于让群众参与到决策过程中来,使政策更符合农民的实际需要,提高了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执行力。
村委会换届选举制度是实现农村集体经济和自治的重要途径。
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举程序,选拔出能够代表群众利益、负责任、积1极主动的村委会成员。
这样做有利于激发村民的积极性和创造力,确保农村事务能够民主、有序地推进。
村民公告公示制度是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的重要手段。
通过公告、公示等方式,及时、全面地向村民通报农村各项事务的情况,包括财务收支、项目安排、扶贫政策等。
这样做有利于提高村民对村级事务的了解,增强对决策的参与性和监督性,确保公共资源的公平合理分配。
财务公开制度是防止腐败的必要手段。
通过将村级财务收支情况向村民公开,让村民了解农村资金使用情况,发挥村民监督的作用,提高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效能。
这样做有利于防止腐败现象的产生,保障农村资金合法、规范使用,增进村民对村级组织的信任与支持。
村规民约制度是维护村级秩序的重要法规。
通过制定一系列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的权利和义务,约束村民的行为,维护良好的村级秩序。
这样做既有利于提高村民的自觉性和纪律性,又有利于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稳定发展。
2干部述职述廉制度是提高农村干部履职尽责意识的重要机制。
通过定期组织干部述职述廉,深入了解干部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这样做有利于激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提升村级干部的服务意识和水平。
村民议事会制度及一事一议制度
村民议事会制度及一事一议制度引言:村民议事会制度及一事一议制度是乡村民主自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农村基层治理体系的重要一环。
村民议事会制度通过村民代表进行自治事务的决策,实现了村民的主体地位,保障了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
一事一议制度则具体规定了村民参与自治事务的程序和方式,确保了政府决策的合理性和民众参与的公平性。
本文将对村民议事会制度及一事一议制度进行详细的探讨。
一、村民议事会制度的概述村民议事会制度是指在村级层面上设立议事机构,通过村民代表的参与,实现村庄事务的讨论、决策和管理。
村民议事会制度旨在实现农村基层民主自治,保障村民的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
它是集中民主、广泛民主和依法民主相结合的一种基层民主实践。
村民议事会制度的特点:一是民主性,即村民代表通过议事会来集体讨论和决策事务,实现村民的主体地位;二是代表性,即村民代表在议事会中代表村民的利益,履行民众授权的职责;三是开放性,即村民议事会的讨论和决策应该公开透明,接受村民的监督和评价;四是法治性,即村民议事会的活动应该依法进行,依法进行决策,保障村民权益。
二、村民议事会制度的设立和组织村民议事会制度的设立需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程序和组织。
一般来说,村民议事会的设立需要以下程序:一是村民代表的产生,即通过选举或者其他形式选举产生村民代表;二是村民代表的组织,即村民代表按照一定的组织形式和程序组织成议事会;三是村民代表的职责和权限,即明确村民代表的职责和权限范围,确保其能够有效履行职责。
村民议事会的组织结构一般包括:村民代表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联络员等。
其中,村民代表大会是讨论和决策重大事项的最高决策机关,村民代表会议是表决和讨论一般性事项的议事机关,村民代表联络员是村民代表与村民之间的纽带,负责收集社情民意、反映村民诉求等。
三、一事一议制度的实施和程序一事一议制度是指村民代表在村民议事会中对某一具体事项进行讨论和决策的制度。
一事一议制度的实施需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是事前调研和征求意见,即在决策前组织相关人员对该事项进行调研,同时向村民广泛征求意见;二是议事和决策,即在村民代表会议上对该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和决策;三是公开和公示,即将决策结果公开公示,并接受村民的监督和评价。
村级民主议事制度范本
村级民主议事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村级民主管理,保障村民利益,落实村级民主决策,制定本村级民主议事制度。
第二条村级民主议事制度是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实行的村级民主管理制度,是村民行使权利、参与决策、监督管理的重要形式。
第三条村民会议是村级民主议事的主要形式,村级民主议事还包括村民代表大会、村民代表联络会、村级立法以及其他形式。
第二章村民会议第四条村民会议是村级民主议事的最基本形式,是村民进行集体讨论、决策的平台。
第五条村民会议的决策事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村级事务的民主合法。
第六条村民会议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出的村民代表组成,代表村级民意。
第七条村民会议的召集应当提前通知村民,确保村民有充足的时间参与讨论。
第八条村民会议应当充分尊重村民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村民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村民会议决定的事项应当记入会议纪要,由村民联络会保管。
第十条村民会议的决策应当及时向村民公布,确保决策公开透明。
第三章村民代表大会第十一条村民代表大会是村级民主议事的最高机构,是村民行使民主权利的集合体。
第十二条村民代表大会应当代表村民的利益,依法决策村级事务。
第十三条村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应当公开、公平、公正,确保代表的合法性和代表性。
第十四条村民代表大会应当定期召开,确保村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第十五条村民代表大会决策事项应当记入决议,由村委会予以执行。
第十六条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代表,应当经过宣誓,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第四章村民代表联络会第十七条村民代表联络会是村民代表之间相互沟通、协商的机构,促进代表与村民之间的密切联系。
第十八条村民代表联络会应当及时反映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协调不同代表之间的矛盾。
第十九条村民代表联络会的成员应当经过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代表合法、权威。
第二十条村民代表联络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及时解决村级事务问题。
第二十一条村民代表联络会的工作应当公开、透明,确保代表职责的履行。
第五章村级立法第二十二条村级立法是村级民主决策的重要形式,依法制定村级法规、规章制度。
村民议事会制度及一事一议制度范本
村民议事会制度及一事一议制度范本村民议事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村民自治能力,维护村民合法权益,推动村民事务公开透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自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村民议事会是村民自愿参与、平等协商、共同决策的机制。
村民议事会是村民自治的基本组织形式,履行法定职责,保障村民合法权益,推动村民事务的参与和治理。
第三条村民议事会由全体村民组成,实行民主选举产生。
第四条村民议事会是村民行使自治权力的最高机构,负责监督和指导村委会的工作。
第五条村民议事会的各项工作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
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行为,应给予相应的纠正和处理。
第二章村民议事会的组织和职责第六条村民议事会由村民代表和其他有关人员组成。
村民代表应当真实、全面地反映群众意见和诉求,协助村委会制定重大事项和村庄规划,监督村委会的工作。
其他有关人员包括兼职人员、专家学者和相关部门代表等。
第七条村民代表的产生方式为选举产生,选举的方式和程序应当公开、公平、民主。
第八条村民代表的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后可连选连任一次。
第九条村民议事会设置主席团,主席团组成人员由村民代表选举产生。
第十条村民议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审议和通过村庄发展规划、财务预算、重大事项等。
(二)监督村委会的工作,对村委会的工作进行评议。
(三)协助村委会开展民生项目,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
(四)协助解决村民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五)监督公共资源的配置和使用,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村民议事会的运作第十一条村民议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主席团组织召开。
第十二条村民代表会议由主席主持,会议应当公告发布,提前通知村民代表参加。
第十三条村民代表会议应当记录会议过程和决议内容,并制作会议纪要,形成会议决议。
第十四条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按照多数通过原则,原则上以简单多数作为决策依据,重大事项应当以相对多数通过。
第十五条村民代表会议可以建立专门的工作组,协助处理具体事务。
村(居民)(代表)会议决策和议事会议事制度
**镇**村村民(代表)会议决策和议事会议事制度为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加强村级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管理,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充分发挥议事会成员议事作用,确保议事会成员真正代表民意,促进本村基层治理机制和民主政治建设,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依据《**市村民议事会组织规则(试行)》以及**办〔****〕**号文件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村内涉及资金使用、经济发展、工程建设、人员聘用等必须召开村议事会会议进行讨论,议事会认为需要经议事会会议讨论的其他重大事项,必须召开村议事会会议进行讨论;村议事会可在授权范围内讨论表决村内日常事务,除此以外,议事会所讨论的事项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经村议事会会议讨论后由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决策,村民议事会应在村民(代表)会议召开前对提交表决的事项形成明确结果。
第二条村民议事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应坚持依法办事、民主讨论、公开表决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村民议事会和村民(代表)会讨论决定村自治事务,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侵害村民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村民议事会会议每季度应至少召开一次;遇有重大事项需要讨论的,经村民委员会提请,可召开村民议事会会议;有五分之一以上村民议事会成员联名提议,应当召开村民议事会会议。
召开村民议事会会议必须要有85%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
第四条村民议事会召开会议时,应至少提前3天将会议议题通知村民议事会成员并通过村务公开栏、村务QQ群、村务微信号对外进行公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必须列席会议,其他有意愿列席会议的本村村民、其他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非本村村民但与议题相关的人员可以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发表意见,但不具有议决权。
第五条每年3月前应召开村议事会会议讨论当年度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项目以及预算。
第六条村民议事会会议的主要程序:(一)清点并报告参会人数和列席会议人数。
村民议事会的职责与制度
村民议事会的职责与制度一、职责1.村务决策:村民议事会应参与村内重大事务的决策,对村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要投资项目等进行讨论和表决。
2.监督执行:村民议事会应监督村庄各项决策的执行情况,对村委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村务公开、公正、合法。
3.沟通协调:村民议事会应协调村民之间的利益关系,化解矛盾,促进村庄和谐稳定。
4.公开透明:村民议事会应确保村务公开透明,及时公布村庄重大事务的进展情况,接受村民监督。
5.提议与提案:村民议事会可向村委会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也可向村民代表大会提交议案,表达村民的利益诉求。
6.培养参与意识:村民议事会应积极培养村民的参与意识,提高村民对村庄事务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7.维护村民权益:村民议事会应积极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
8.推动经济发展:村民议事会应积极推动村庄经济发展,引导村民发展产业,提高村庄经济效益。
9.社会事务管理:村民议事会应协助政府管理社会事务,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10.其他职责:村民议事会还应承担其他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二、制度1.会议制度:村民议事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对村庄重大事务进行讨论和表决。
会议应通知全体村民参加,并公开进行。
2.公开公示制度:村民议事会应按照公开透明原则,将村庄重大事务的决策结果、执行情况等及时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3.建议提案制度:村民议事会可接受村民的建议和提案,并将建议和提案纳入议事会讨论范围,经过充分讨论后进行表决。
4.联系群众制度:村民议事会应定期走访群众,了解村民的需求和诉求,及时解决村民反映的问题。
5.工作报告制度:村民议事会应定期向村委会、村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情况,接受监督和评估。
6.学习培训制度:村民议事会成员应定期参加学习培训活动,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7.奖惩制度: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村民议事会成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履行职责、违法乱纪的成员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理。
8.其他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其他相关制度,保障村民议事会的正常运转。
村民议事会的职责与制度
村民议事会的职责与制度一、引言村民议事会作为基层决策机构,具有重要的职责和制度。
它承担着促进村民自治、推动村庄发展的重要任务。
本文将从村民议事会的定义、职责和制度三个方面进行探讨,以期全面、详细、完整地了解村民议事会的运作机制。
二、村民议事会的定义村民议事会是指由村民代表组成的决策机构,负责讨论并决定村庄事务。
它是村民自治的重要体现,也是村庄治理的基本形式。
三、村民议事会的职责村民议事会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讨论并决定村庄发展规划村民议事会应当就村庄的发展方向、重点项目等进行讨论,并最终决定村庄的发展规划。
这需要充分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广泛的共识,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 监督村庄经济管理村民议事会应当监督村庄的经济管理,包括村庄的财务收支、土地利用等方面。
通过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村庄经济的健康发展,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3. 组织社区公共事务村民议事会应当组织社区公共事务,包括环境卫生、社区安全、文化活动等方面。
通过有效的组织和管理,提高社区的整体素质和居民的生活品质。
4. 解决社区纠纷村民议事会应当负责解决社区内的各类纠纷,包括邻里纠纷、土地纠纷等。
通过公正、公平的调解,维护社区的和谐稳定,促进社会的进步发展。
四、村民议事会的制度为了保证村民议事会的有效运作,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
1. 成立村民代表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是村民议事会的基础,应当根据村民的人数和分布情况,选举产生一定数量的村民代表。
村民代表应当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能够代表村民的利益,推动村庄事务的决策和实施。
2. 定期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应当定期召开,一般为每年一次。
会议应当公开、透明,村民代表应当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形成决策的共识。
会议的决议应当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布,接受监督。
3. 建立议事程序村民议事会应当建立一套完善的议事程序,包括议程的确定、议事程序的规定等。
这有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效率,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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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议事和决策制度
1、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村的实际情况,一般一年内应至少召开一次村民会议,时间确定在年底或次年年初,有条件的村可召开两次。
2、在有“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提议”的情况下,村民委员会应立即召开村民会议。
3、召开村民会议,出席会议的村民必须经过全体18周岁以上村民的半数;如果是召开户代表会议,那么出席会议的户代表必须超过全村总户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4、村民会议的决定,若是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参加的会议,其决定必须获得参加会议的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通过,决定方能生效;若是本村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参加的村民会议,其决定必须获得参加会议的户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决定方能生效。
5、村民代表会议是村中民主议事、民主决策的主要形式,议题主要有四种:一是需会议审议的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和上一次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执行情况的报告;二是需代表了解并做群众工作按期完成的上级政府交办的国家任务,如计划生育、植树造林、义务教育、服兵役等;三是需代表讨论、表决村内重大的自治事务,如村内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等;四是村民提出的急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的其他“一事一议”等问题。
6、村民委员会召集并主持村民代表会议,议题应当在3日前通知村民代表,广泛征求村民意见。
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必须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村民议事制度
一、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本村工作的需要,本村重大事情要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
以行使监督和管理集体经济的职能。
1、召开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或罢免村民委员会的组成成员。
2、审查修改本村发展规划和经济发展指标及村民福利的有关事项。
3、审议通过集体经济项目投资和重大经营决策及重大财务开支。
4、审议通过村的各项制度,监督干部工作,保证各项制度的落实。
5、讨论完成国家任务的各项措施。
6、选举产生理财小组机构。
7、讨论决定重大人事安排。
二、村民代表会议每半年开一次,由村委会主持召开,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成员提议,可随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
会议有关事项的决定,必须有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才有效。
三、建立村民代表联系村民制度,经常向村民宣传有关法律、政策和会议精神,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敢于反映村民呼声,代表村民意愿决定村中事务。
四、建立村民代表学习制度,开展评选优秀村民代表活动。
五、村民代表会议在每年年未进行一次对村委会班子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向村民公布,并报区考核认定。
村民委员会要及时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村民民主决策制度
一、村级事务民主决策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一)村民会议: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2/3以上通过。
(二)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必须有4/5以上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经全体代表的2/3以上通过。
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不得与村民会议的决议、决定相抵触,村民会议的决议、决定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二、村级事务民主决策的内容
(一)村民会议民主决策的内容包括:
1、制定、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2、审议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村财务收支情况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3、罢免、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
4、撤销或者改变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5、撤销或者改变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
6、讨论决定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
(二)村民代表会议民主决策内容包括:
1、村发展规划;
2、村年度发展计划;
3、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4、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5、兴修水利、修建村道路等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和用工方案;
6、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
7、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
8、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9、计划生育指标安排;10、村民代表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三、村级事务民主决策的程序
(一)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1/10以上村民联名、1/5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议案;
(二)由村党组织统一受理议案,并召集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
(三)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及时公布表决结果;
(四)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村民民主决策事项的办理;办理结果要及时公布,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