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看待“人大民主”与“政协民主”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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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八大关系的辨析

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八大关系的辨析

认识人大制度应注意的几个关系江苏省江都中学李荣志人大制度是我国的政体,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中学思想政治课的一个重要理论问题。

在讲授人大制度的过程中,涉及到很多具体的关系,例如人大制度与人大的关系、权力机关和其它国家机关的关系等。

掌握了这些关系有助于学生更加深入地理解和把握我国的人大制度。

1、根本制度与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根本政治制度的关系【误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包括社会主义的国家制度、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法律制度、文化教育制度等。

我国的政治制度又包括人大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

其中,人大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因此,我们不能把根本制度和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根本政治制度混淆起来。

2、人大制度与人民民主专政的关系【误区】我国的国体是人大制度人大制度是我国政权的组织形式,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的政体。

而人民民主专政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国家政权,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是我国的国体。

简言之,人大制度是我国的政体,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国体。

当然,人大制度与人民民主专政两者之间也是有联系的。

两者都是我国国家制度的重要内容。

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反映国体。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这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制度的核心内容,它决定了我国的政体必须是人大制度。

而人大制度正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直接体现,它保证了人民群众参与国家管理,完成人民民主专政的历史任务。

3、人大制度与西方国家议会制的关系【误区】我国的人大制度同西方议会制度都属于代议制,无本质上的区别我国的人大制度和西方的议会制都是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都是由定期选举产生的代表或议员组成,都是代议制民主。

但两者又有着本质的区别:(1)经济基础不同:人大制度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之上,为维护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的;议会制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基础之上,是维护资产阶级私有财产的工具。

人大政协的职能

人大政协的职能

人大政协的职能【篇一:人大与政协的异同】【篇二:公民、人大、人大代表、政协的职能】一、公民的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指公民依法享有选举国家权力机关和被选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

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的基础和标志。

有行为、年龄、国籍、政治方面的条件。

2.政治自由权。

是人民行使当家做主权力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

自由是相对的。

3.监督权。

是指监督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包括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和检举权。

但必须采取合法方式,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干扰公务活动。

二、人大的权利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最高监督权。

2.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大会i.省、自治区、直辖市享有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ii.其他享有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三、人大代表的权利审议权:审议各项议案表决权:表决各项决定提案权:依照法定程序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质询权:依照法定程序对政府机关提出质问并要求答复四、政协的职权政治协商: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就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

民主监督:对国家法律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批评,提出建议。

参政议政: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延伸和拓展。

参政议政不是执政。

【篇三:人民政协的三大职能】人民政协的三大职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区别一、政治协商政治协商,是中国特色的一种政治活动和制度安排。

作为政治活动,它是中国共产党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中国共产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各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职能作用的重要途径;作为政治制度安排,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一系列具体制度和程序所组成。

政治协商包括两个层面的协商。

一是执政党同各参政党的政治协商。

协商的内容包括:中共全国代表大会、中共中央委员会的重要文件;宪法和重要法律的修改建议;国家领导人的建议人选;关系国家全局的重大问题;通报重要文件和重要情况并听取意见,以及其他需要同参政党协商的重要问题等。

全国人大与全国政协的职能

全国人大与全国政协的职能

热动121 207120219 林峰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具有:最高立法权,最高任免权,最高决定权,最高监督权,以及其他一切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一切权力。

中国共产党是全国各族人民的领导核心,实施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

全国人大是我国国家立法机关,实施国家职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宪法;(二)监督宪法的实施;(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七)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八)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九)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十)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十一)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十三)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十四)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十五)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全国政协是全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

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这三大职能,是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在中国政治体制中参与国事、发挥作用的重要内容和基本形式,体现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和特点,是人民政协区别于其他政治组织的重要标志。

1.政治协商是人民政协的首要职能。

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主要是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就涉及国计民生重大问题进行的协商,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体现。

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体现,是党和国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

当代中国“两会”与社会主义民主两种重要形式的关系

当代中国“两会”与社会主义民主两种重要形式的关系

2016・11(下)◆政法论坛
◆政法论坛
人民政协的
政治协商在体现协商民主方面主要强调四点:
其一,协商内容是指就国家的大政方针、政治经济文化的重
要问题来协商。

其二,协商的参加者是指在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无党
派人士。

其三,在协商形式上,主要是采用会议的形式,即有政协全体
会议,也有常务委员会会议,还有主席会议和常务委员专题协商
会等其它会议形式。

其四,在协商程序上,强调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


年的实践证明,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不但在重大决策中发挥了作
用,而且成功地开辟了一条提升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的重要途
径。

2016・11(下)◆政法论坛
莫岳云.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构建中的协商民主.学术研究.2014(3).52-57.
习近平.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
09-22(2).
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09-06
(2).
刘杰,等.中国式民主——种新型民主形态的兴起和成长.北京:时事出版社.2014.
222.
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人民日报.2015-02-10(1).
张平夫.人民政协概论.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157.。

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的相得益彰

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的相得益彰

2021年第1期我国的民主政治在长期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两种典型的实现形式: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

稍有政治常识的人都知道,各级人大和政协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重要意义,宪法不仅对二者的地位作出了规定,而且实践中二者也形成了一系列宪法惯例:如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往往同时举行会议,出席政协会议的全体委员列席全国人大会议,听取政府、“两高”及“监察委”的工作报告,尽管政协委员不是选举产生也不具有表决权,但此时却承担着重要的参政议政职能,因为其对行政权、司法权和监察权行使着监督权;国家重大决策,往往先由政协及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进行协商、讨论,形成统一意见后再由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决定,等等。

那么,如何看待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的相互关系呢?一、两者都是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民主的本意是人民的统治,即人民当家作主。

理论上可以从不同角度对民主进行分类,如: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等等。

从这个意义上看,选举只是民主的一个方面,民主理应成为一种常态性机制而贯穿政治生活的全程,只有不断地逼近或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这一民主政治的真谛,才是摆脱各种治理困境的出路。

习近平同志在考察古今中外的政治实践后认为,“人民是否享有民主权利,要看人民是否在选举时有投票的权利,也要看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是否有持续参与的权利;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选举的权利,也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

社会主义民主不仅需要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需要完整的参与实践”“人民只有投票的权利而没有广泛参与的权利,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这样的民主是形式主义的”[1]。

这里,“持续参与的权利”“广泛参与的权利”指的就是协商民主。

近代以来,以争取选票为中心的选举民主逐渐被认为是实现民主的最佳形式,甚至是唯一形式。

美籍奥地利政治经济学家熊皮特就把民主界定为“某些人通过争取人民选票取得决定的权力”[2],“选举方法实际上是任何规模社会唯一可行的方法”[3]。

人大与政协的异同

人大与政协的异同
按照其章程开展工作,对有关重要问题进行协商,对有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是通过批评和建议进行民主监督,通过向共产党和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一般不产生直接的法律后果
产生方式不同
直接和间接选举产生
民主协商推荐,均不进行选举
工作形式和内容不同
工作形式由宪法法律和法规确定,主要有制定、修改、解释、监督宪法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批准有关议案、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评议、任免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质询或询问、特定问题调查等;内容涉及立法(省级人大、较大的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重大事项的决定等
工作形式主要由其章程和共产党的文件加以规定,主要有民主协商会、小范围谈心会、座谈会等通过议案、提案和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建议等进行民主监督;内容由其章程或中共中央文件规定
政治基础相同
都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分工协作,各司其职,互为补充
国体环境相同
均存在于相同的国体(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之中
法律基础相同
其他相同
在本质上、在任期上、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上、在活动准则上也均相同
人民代表大会
政协
性质不同
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属国家政权制度的范畴
政协不是宪法规定的国家机构,它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我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属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范畴
法律地位不同
“一府两院”(政府、法院、检察院)是人大的执行机关,它们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人大监督
被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和载入
指导思想相同
都要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指引下,在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事业、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基础上促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

政协主任如何加强与人大的沟通协调

政协主任如何加强与人大的沟通协调

政协主任如何加强与人大的沟通协调在我国的政治体制中,人民政协和人民代表大会是两个重要的政治组织,它们在推动国家治理、促进民主决策、反映民意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作为政协主任,加强与人大的沟通协调,对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政治协商与民主监督的有机结合、共同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充分认识政协与人大的性质和职能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其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依法决定国家和地方的重大事务。

明确政协和人大的性质与职能,是政协主任做好与人大沟通协调工作的前提。

只有深刻理解两者的差异与共同点,才能找准沟通协调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二、建立常态化的沟通机制为了加强与人大的沟通协调,政协主任应当积极推动建立常态化的沟通机制。

这包括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探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

联席会议可以每季度或半年举行一次,由政协和人大轮流主办。

在会议上,双方可以交流工作进展、通报重要情况,对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和合作事项进行协商安排。

此外,还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政协和人大可以通过建立专门的信息平台,及时分享调研成果、提案建议、监督报告等重要信息,避免重复劳动,提高工作效率。

三、加强工作规划的协同配合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时,政协主任应主动与人大进行沟通,确保政协的工作规划与人大的工作重点相互衔接、相互补充。

例如,在围绕地方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等方面,可以共同确定一些重点调研课题,分别从不同角度开展深入调研,形成综合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更全面、更科学的依据。

同时,对于一些涉及面广、影响深远的重大事项,可以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形成监督合力,推动工作落实。

四、共同开展调研视察活动调研视察是政协和人大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

弄清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关系问题

弄清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关系问题

弄清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关系问题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实验中学夏克传邮码:528100一、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二者的含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政体。

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权力机关统一领导国家事务的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是国家权力机关。

2、二者联系和区别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选举产生,代表人民行使国家的一切权力,它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组织产生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这些国家机关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它监督;国家实行中央的统一领导,同时注意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这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产生并监督其他国家机关。

它的核心是保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这一组织形式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

可见,二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人民代表大会指一个具体的国家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以这一机关为核心和内容的一套国家政权组织制度,它既包括这套机构本身的组织、职权,还包括这套机构与公民和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但不包括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的具体制度,而仅仅是讲人民代表大会与它们之间的关系。

由于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有区别的,因而两者的性质是不同的。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代议民主共和制政体现代民主共和制的一般特征是:国家权力至少形式上属于多数人,而不是一个人或少数人;国家元首的产生实行选举制,而不是世袭制;最高国家领导职务实行限任制,而不是终身制等。

凡是具备这些特征的政权安排,都可以归类为民主共和制。

我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具体来说,包括三个方面:第一,人民是权力的终极来源。

谈谈你对民主的思考和认识

谈谈你对民主的思考和认识

谈谈你对民主的思考和认识民主是一种政治制度和价值观,它赋予人民参与和决策的权力,并强调平等、自由和权利的尊重。

以下是我对民主的思考和认识:平等和自由:民主强调每个人的平等和自由。

它认为每个人都应该有平等的机会和权利参与政治过程、表达意见和选择领导人。

民主社会致力于消除歧视和不平等,确保每个人都能享受基本的人权和自由。

政府责任和问责制:民主制度通过选举和制衡机制确保政府对人民负责。

政府必须向人民解释其政策和行动,并接受选民的监督和问责。

这种制度可以减少滥用权力和腐败的风险,增加政府的透明度和责任感。

多元和包容:民主鼓励不同意见和多元化的存在。

它为人们提供了发表意见、讨论问题和协商解决方案的平台。

通过包容不同的观点和利益,民主可以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避免冲突和对立的升级。

决策的合法性和参与:民主制度的决策过程具有合法性,因为它是通过广泛的参与和公开的程序达成的。

人民有权参与决策,可以通过选举、公民投票和民意调查等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意愿。

这种参与增强了人们对决策的认同感和接受度。

和平与稳定:民主制度倾向于通过和平的方式解决争议和冲突。

通过政治参与和民主程序,人们可以通过协商和谈判解决分歧,避免暴力和战争的发生。

民主制度为社会提供了稳定的基础,促进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然而,民主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限制。

例如,民主决策可能受到多数人对少数人的压制,少数利益可能被忽视。

此外,民主也需要有效的制度和法治保障,以防止权力滥用和不公正的现象发生。

总之,民主是一种持续演进的制度和价值观,它追求平等、自由、责任和参与。

尽管存在挑战,但民主仍然被广泛认为是一种能够推动社会进步和保障人权的重要方式。

对两会的认识

对两会的认识

对两会的认识每年的三月,中国全国政协和全国人大两会都会在北京召开。

这是中国政治体系中最重要的两个会议,也是中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本文将从两会的背景、意义、特点、制度、议程、代表、成果等多个方面来介绍对两会的认识。

一、两会的背景全国政协和全国人大两会是中国政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维护国家安全、促进民族团结、保障人民权利的重要机制。

两会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54年,当时召开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两会也不断发展壮大,成为中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二、两会的意义1.民主制度的体现两会是中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中国民主制度的体现。

两会代表了中国人民的意愿和利益,是中国政治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两会中,代表们可以就各自关注的议题进行讨论和表达意见,体现了中国的民主制度。

2.政策制定的重要平台两会是中国政策制定的重要平台。

在两会中,代表们可以就各自关注的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为政府制定政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两会也是政府向全国人民汇报工作的重要渠道,代表们可以就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质疑和建议,促进政府工作的改进和完善。

3.国家形象的展示两会是中国国家形象的展示。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的政治生活和发展成就备受关注。

两会是中国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国家形象的重要展示平台。

通过两会,国际社会可以更加全面地了解中国政治生活和发展成就。

三、两会的特点1.代表制度两会是代表制度的体现。

全国政协和全国人大两会的代表都是由各地区、各行业、各群体选举产生的。

代表们代表了各自所在地区、行业和群体的利益和意愿,是中国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2.多元化两会是多元化的。

在两会中,代表们来自不同的地区、行业和群体,代表了不同的利益和意愿。

代表们可以就各自关注的议题进行讨论和表达意见,体现了中国的多元化。

3.开放性两会是开放性的。

在两会中,代表们可以就各自关注的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不同意见之间可以进行交流和讨论。

政协和人大的关系

政协和人大的关系

政协和人大的关系人大即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

每年三月份召开一次全体代表大会。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最根本的政治制度,也是我国政权的组织形式。

政协即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人大与政协的联系主要有:一是政治基础相同。

人大和政协都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分工协作,各司其职,互为补充。

都是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依据法律或章程开展各自的工作。

共产党与人大和政协的关系是:共产党不凌驾于人大之上,三者都是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二是国体环境相同。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同这种国体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同这种国体相适应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人大和政协均存在于相同的国体之中。

三是法律基础相同。

人大和政协均被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和载入。

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同时还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载入了宪法。

四是指导思想相同。

人大和政协都要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指引下,在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事业、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基础上促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

五是根本任务相同。

人大和政协都要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宣传和执行国家宪法法律和方针政策,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根本任务。

人大和政协在本质上、在任期上、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上、在活动准则上也均相同。

虽然人大和政协有许多相同的联系,但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也有不少区别。

人大与政协的主要区别是:1、性质不同。

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协的共同之处

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协的共同之处

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协的共同之处
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协的共同之处在于①都受中国共产党领导。

②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组织形式。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因此无论是人大还是人民政协都要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组织形式。

1、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
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广大人民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选举选出人大代表,由他们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各级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并由权力机关产生行政、审判、检察等机关,具体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①立法权:即制定法律的权力。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②决定权:指人大及其常委会依照法律程序决定国家和社会或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权力。

③任免权:指人大及其常委会对相关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组成人员进行选举、任免、罢免的权力。

④监督权:指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权力。

2、人民政协的性质和职能:①人民政协的性质: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

②人民政协的职能: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

党委 人大 政府 政协关系

党委 人大 政府 政协关系
1、总揽不包揽。党是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下, 实施政治、思想、组 织方面的领导。党委主要是把方向、谋全局、管大事, 集中精力抓好全局性、 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 实行纲领性、宏观性、政策性的领导, 而不是事 无巨细的具体管理, 更不是包揽一切;
2、支持不操持。党委要积极支持人大各项工作的开展, 积极支持人大依法履 行自己的职权, 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 带头严格依法办事, 大力支持人大对行政、 审判、检察机关的监督, 为人大依法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同时要积 极支持人大工作
(4) 行政司法权, 即行政机关充当争议裁决人, 依法对行政争议和其他争议进行 调解、仲裁和复议的权力。
(四)、党委介入行政的范围与方式
就当前我国党委与政府的关系现状来看,党委更多的是在行政决策和行政立法 这两个方面介入政府的行政工作,在行政执法和行政司法这两个方面主要是起到一 种监督的作用。
如何理顺党委与政府的关系
三、党委与政府的关系
党委与政府关系的发展历程:
1、土地革命时期:在1930 年11 月的《中央政治局关于苏维埃区目前工作计划》中提
到, 要使广大群众了解党是党, 政权是政权, 党在政权中的领导作用, 只是司舵对于全船 的作用一样, 而保护和管理这只船的责任还是群众自己把党、政关系, 党指引政府前进, 民众作为船主保护和管理船。这些对党与政府关系的探索, 对今天正确处理党与政府关
二是自立不独立。自立, 就是对于人大工作要有充分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 而不能有失落感, 不能自己看低自己、看轻自己、看淡自己。人大处在民主法制 建设的第一线, 而不是所谓的“养老机关”、“二线机关”。不独立, 就是不把 人大搞成“独立王国”, 要诚心诚意地服从和尊重党委的领导, 支持党委的工作, 完成党委交办的任务;

全国人大会议和政协会议为何同时召开

全国人大会议和政协会议为何同时召开

全国人大会议和政协会议为何同时召开? 史海烟云 2018-07-11 02:493月伊始,我们迎来了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国“两会”召开,即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和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

为啥把全国人大会议和全国政协会议联系在一起叫两会?全国人大和政协会议为何同时召开?说起来,还有一个故事。

我们知道,全国政协的产生要早于全国人大,也早于新中国的成立。

早在1949年9月21日到9月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就召开了。

这次会议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选出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并赋予其行使国家政权机关的职权,作出了关于国都、国旗、国歌、纪年的重要决议,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

顺便说一句,毛泽东是第一届全国政协主席。

他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致开幕词,说了一段令亿万中国人无比振奋的话:“我们有一个共同的感觉,这就是我们的工作将写在人类的历史上,它将表明:占人类总数四分之一的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

”这段话振聋发聩,至今犹如在耳边盘旋。

1954年9月15日至9月28日,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由下至上系统地建立起来。

会议制定和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人民的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会议选举毛泽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朱德为副主席,刘少奇为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董必武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鼎丞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大会根据毛泽东主席的提名,决定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

这次会议后,组成中央国家政权的各个机构按照宪法规定的新体制、新机制开始运转。

全国人大产生后,全国政协还要不要继续存在?对于这个问题,毛泽东明确表示,民主党派不能解散,不但要继续存在,而且要继续发展。

他专门为此召开座谈会,说:“人民代表大会是权力机关,有了人大,并不妨碍我们成立政协进行政治协商。

各党派、各民族、各团体的领导人物一起来协商新中国的大事非常重要。

人代会、党的会议和政协会的关系

人代会、党的会议和政协会的关系

人代会、党的会议和政协会的关系人代会、党的会议和政协会茌我国政治生活中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可是在教学实践和社会生活中,我经常遇到很多人包括不少年纪较大的教师都搞不清三者之间的关系。

对学生来说,这不利于他们进一步掌握相关知识;对部分教师来说,这有损于教师的形象。

因此,弄清这三个政治概念和现象之间的关系尤为重要。

一、人民代表大会2012年3月5日-14日,在北京召开了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会议批准了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其他重要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和其他法律文件。

1.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立法权(国家立法权仅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在我国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其常设机关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全国人大的部分职权。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是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本行政区域内的一切重大问题都由它讨论决定,并由它监督实施。

其常设机关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起构成了我国权力机关的完整体系。

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每届任期五年,县级以上的人大代表由选民间接选举产生的,县及县以下的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石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政体)。

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它所决定的事情由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贯彻执行。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

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论中国民主进程中的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

论中国民主进程中的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

论中国民主进程中的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作者:毛玉楠来源:《经济研究导刊》2009年第10期摘要:民主是人类的普遍追求,选举是民主的重要内容。

协商民主的出发点是破解选举民主的困境,弥补选举民主的缺陷。

这是一种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少数民族和社会各界的代表,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为组织形式,经常就国家的大政方针进行民主协商的制度。

中国必须把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相结合,才能在政治稳定、社会和谐中推动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大发展。

关键词:选举民主;协商民主;民主进程中图分类号:D62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10-0181-032006年2月8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

”这不仅指明了协商民主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而且指明了社会主义中国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的联系和区别,从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拓展了新的空间和新的发展方向。

一、选举民主的理论构架及其在中国的实践民主,是一种别于君主独裁和寡头统治的政府形式,人民当家做主管理国家事务是其基本要义。

但是,在复杂的政治实践中,由人民直接管理国家事务是不现实的。

于是,代议制民主政治成为必然选择。

这样,多数人的统治就是让少数人在多数人的真正同意或委托下执政并受到多数人的有效制约和监督。

而体现对执政者或代表的有效制约和监督的最科学可行的形式就是选举,选举无疑体现的就是多数人对自己代表的授权与控制。

可见,选举和民主一开始就是联系在一起的,并且成为民主的重要内容。

“民主政治的核心程序是被统治的人民通过竞争性的选举来选择领导人,如果用普选的方式产生最高决策者是民主的本质,那么民主的关键点就是用在自由公开和平等的选举中产生的政府,来取代那些不是通过那种方法产生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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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从与“执政”的关系来看。当今世界,所谓“执政党”,最根本的一个标志就是其党员在最重要的国家政权机关中占据优势,由此而实现对整个国家政权的支配、控制与导引。在总统制国家,以占据总统(国家行政首脑)职位作为执政党执政的标志;在议会制国家,以占据国会多数席位(自然亦获首相或总理职位)作为执政党执政的标志。在我国的宪政制度下,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是国家政权机关中最重要的机关。哪个党的党员在人大中占多数、占优势,就是哪个党成为执政党的主要标志。基于历史与现实而形成的我国政党制度又决定了,中国共产党是我国唯一执政党。这样,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必然需要其党员(基于普选)在人大中占据大多数。否则,就失去了执政党的地位。由于政协不是国家机关,更不是国家权力机关,因此,执政党在政协中不占多数,并不影响其执政地位。相反,正如前文所述,这有利于执政党通过政协倾听来自执政党以外的各种声音,从而更加完善自己的决策。这是政协与人大“非同质性”的又一重要表现。而这一点从我国宪法的有关规定出发,也同样不难加以论证。
从“协商”与“选举”的视角看,“政协民主”与“人大民主”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相交融
1949年召开的第一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就其自身性质(统一战线组织、政治协商机构)而言,在当时充分实现了爱国统一战线内部各政党、各团体、各民族、各方面代表人士之间的“协商民主”功能,而由于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代行全国人大的职权,故在很大程度上又完成了本应由人大“选举民主”所能承担的建国重任,包括:选举产生中央人民政府,通过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制定“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等重要法律。这是“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政协民主”与 “人大民主”互相交融的一个完美例证。
第一,从“权源”来看。人大代表的产生基于全体人民的普选,或由选民直接普选产生,或由普选产生的代表再选举产生上一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是由有关党派、团体、界别协商、推荐产生的,也有的是被特邀而来的。总之,政协委员并非基于普选产生。在我国,只有基于普选产生的人大代表才从人民那里获得了国家权力的委托,具有正当的权源(权力来源),才可以理直气壮地代表人民直接参与行使国家权力。政协委员没有基于普选而获得国家权力的委托,因此,不能直接参与行使国家权力。这是政协与人大“非同质性”的一处重要表现。而这一点从我国宪法的有关规定出发,便不难加以论证。
“政协民主”与“人大民主”之间客观存在着某些非同质性
在我国,每年人大、政协的“两会”同步举行,已成春天里的一大政治景观;日常的政治生活中,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也往往被称为“四套班子”。从“人大民主”与“政协民主”的关系看,这些都有利于发挥两种民主形式互为补充的优势。但,并不因此可否认“政协民主”与“人大民主”之间客观存在的某些非同质性。
(作者为复旦大学教授)
“政协民主”与各有侧重,各具特点,因此可以使“政协民主”与“人大民主”互为补充,相得益彰。
第一,按照制度设计,政协委员主要按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别(条条)为单位产生,而人大代表主要按区域(块块)构成的选区或选举单位产生。这样,前者有利于从“条条”的角度表达民意,后者则有利于从“块块”的角度表达民意。这是一种很好的互补:可以从“条条”与“块块”的结合上全面表述民意。
第二,按照宪法规定,人大是国家政权机构中的国家权力机关,政协则是统一战线组织而非国家政权机构。人大在政权内立法、决策与监督政府,政协在政权外“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内”、“外”角度的不同,便可产生“横看”与“侧望”之间的互补。
第三,客观事实表明,政协委员中各民主党派与无党派人士的比重一般在60%以上,中共党员则占40%以下,而人大代表中中共党员一般占70%上下,各民主党派与无党派人士约占30%。从人大与政协坚持与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一角度讲,也能构成很好的互补:政协可以更多地向执政党提供来自中共以外的各种声音,从而有利于完善执政党的决策与领导;人大则更易于将执政党的主张与人民的意志统一起来,上升为国家意志,从而有利于执政党实现对整个国家的领导。
第二,从性质与功能来看。因为人大代表从普选中获得了人民关于国家权力的委托,有资格代表人民直接参与行使国家权力,所以,由人大代表所组成的人大自然也具有了正当的权源,可以理所当然地成为“国家权力机关”,具有代表人民直接行使国家权力的功能。也正因为政协委员没有基于普选而获得国家权力的委托,不能直接参与行使国家权力,因此,由政协委员所组成的政协也就不能成为“国家权力机关”,不具有直接行使国家权力的功能。例如,人大有权立法,而政协不能立法,政协通过“政治协商”而形成的共识有重要价值,但不是法律;人大就重大事项作出的决议、决定即是国家意志,政协“参政议政”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助于党和国家决策,但不是国家意志;人大有权对政府等机关实施具有法律效力的“刚性”监督,政协对政府等机关的“民主监督”能促使政府等改进工作,但不具有法律效力,而是“柔性”监督。
怎样看待“人大民主”与“政协民主”的关系
[发布时间:2011-10-31]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浦兴祖 2011年10月31日 《北京日报》
“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从总体上讲,是互相交融、互为补充、相得益彰的关系。若聚焦到“协商民主”中的“政协民主”与“选举民主”中的“人大民主”之间的关系,则可作如下分析。
上述诸点表明,“政协民主”与“人大民主”之间存在某些非同质性。我们强调“两种民主形式”,强调“协商民主”、“政协民主”,并不意味要将政协民主与人大民主完全“等质齐观”,更不是要淡化选举民主、人大民主。同样,我们指出“政协民主”与“人大民主”之间某些“质”的区别,也不是要贬低“政协民主”乃至“协商民主”。在当今中国,民主的发展也是“硬道理”。我们需要的是推进两种民主形式的共同发展,使“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政协民主”与“人大民主”各见功效,各显特色,互相补充,相得益彰。
即使在1954年后,“政协民主”与“人大民主”各有制度,各有机构,各自运行,但从“协商”与“选举”的视角看,亦仍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人大行使各项职权时也需要经过审议、协商的程序,而政协为了有效地运行,也需要通过选举产生自己的常委会等机构以及主席、副主席等领导成员。两种民主形式并非截然分开,而是互相交融的。当然,在“协商”与“选举”等多方面又是各有侧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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