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装修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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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书甲方:乙方: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设计、制作、安装等装饰任务,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结合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工程地点:2、工程施工、安装内容及施工安装费用,以本工程预算报价单为准。增加项目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签字生效,另行计费。 3、工期:双方商定工程工期为天,按时按质完成要求的施工任务。即自年月日到年月日(施工期以拆除开工之日起第二天算起)。4、工程款:详见预算表,以工程实际发生量为准。二、甲方工作1、开工前天全部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房屋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若因甲方没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因而造成家具、陈设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施。3、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申请、审批等手续,并负责交纳物业管理处和报批(除施工出入证)的一切费用。 4、对施工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它事 1
宜。5、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施工所用的自购材料。三、乙方工作 1、指派工地施工监理负责协议履行。以便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则、防火安全规定。3、严格按照图纸或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 4、在工程竣工但尚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四、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1、方案设计确定后,甲方需交定金
元,乙方才能进行施工。如因甲方原因终止本协议,甲方所交定金,转作为对乙方设计的补偿。 2、本协议签字并且拆除工作完工后,甲方付给乙方双方认可的报价单上确定的工程款的25%。 3、工程施工过程中,砌墙批荡完成及水、电完成前期工程,甲方再付给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的25%;油漆工进场后(泥工部分及木工或石膏线等已基本做完)甲方付给乙方第三批工程款,即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包括工程总款及增
加项目金额,可分两次付)的25%,甲方所付工程款以工程付款确认单为准。 4、施工及安装竣工验收后,乙方进行退场卫生工作完毕,甲方
即付清结算余款(包括增加项目金额)。在甲方未付清余款时,乙方有对其所装项目进行保护的权利。为保障甲方利益,结算时预留500元质保金三个月后收取。5、乙方应以上所述工期将具体的付款时间节点提前通知甲方,由甲方确认 2
后备款,乙方不得利用信息不对称谎报付款时间节点,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五、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1、本工程所需按报价单规定应由甲方自购的施工材料,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分别在各项工程开工之日前三天甲方采购供应到工地现场。由甲方供应的设备、材料发生了质量问题或是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的损失,责任应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由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己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须在各项工程开工之日前五天通知甲方采购供应自购材料,并提供合理采购预算数量和必要的采购指导,否则甲方
不承担因自购材料无法及时到位引起的工期延误等损失。六、关于双方责任的约定 1、甲方责任: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包括:A、不能按期供应水电;B、不能保证每天八小时以上或八小时工作时间;C、不能按期提供自购材料、设备;D、不能按期付款;E、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而造成项目外订或外购,外订或外购部分须在乙方完工后方可进场,避免双方施工所造成的责任难以界定;F、逾期验收;G、凡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同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H、非乙方造成的其它不可预见的原因)。2、乙方责任:A、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
B、竣工验收后保修期24 个月内发现的证实属于乙方责任的责任问题,乙方将无条件免费返修;水电三年。
C、由于乙方施工中不规 3
范操作造成人员伤害,责任由乙方自负。D、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损失,乙方应予修复或赔偿;E、由于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所造成的罚款和赔偿费用,由乙方负责,并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七、关于设计与施工及验收的约定1、乙方完成施工图后必须在商定的时间内约见甲方审图,经甲方签字认可后,乙方可施工。 2、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认可的图纸施工(安装)。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设计方案、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列明停止施工或变更增减项目的理由、工程部位、时间及材料等。乙方根据甲方的变更要求,尽快向甲方提交因变更所采取的措施、增减的造价、因停工等原因造成的机械待滞、综合管理、延误工期、补偿停工和因采
购材料(因变更后,材料无法利用造成的损失)等费用清单,甲方收到报告后在两天内作出答复或协商调整。 4、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由乙方通知甲方到场验收。验收期为两天,如甲方在接到通知两天内不按时验收,乙方可自检后隐蔽并如实填写隐蔽记录,甲方应予以承认。 5、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且工期相应顺延。 6、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在乙方进行退场搞完卫生清洁后,甲方给予付清全部余款、乙方移交有关手续,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否则视为甲方通过验收。在工程竣工但尚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有对现场工程成品进行保护的权利,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 4
相关费用。八、奖罚和违约责任1、甲方不按协议的约定拨付款,每拖一天按付款额的0.5%支付滞纳金。2、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0.5%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期一天,以装潢工程款中人工费(总价的一半)的0.5%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3、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己经实际验收。 4、因一方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协议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九、装饰工程报价单、施工图和经双方协商后而一致的其它具体问题协议,并为协议的附件,与协议具有同样的效力。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十一、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如有不尽事宜,双方本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