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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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按照中、省、市要求,根据凤财预发【2019】7号《关于批复2018年部门决算的通知》,现对凤翔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财政收支决算信息予以公开,请社会监督。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凤政办字(2015)56号文件规定,《凤翔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负责监测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

3、承担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争取中央和省、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重大建设项目。

4、组织拟订区域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落实重大政策。承担组织编制全县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监测评估的责任,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承担西部大开发工作。

5、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

6、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和重大政策,研究能源开发利用,负责能源行业管理。

7、负责全县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8、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实施组织。

9、拟定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有关规范文件。指导和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

10、研究拟定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

11、加强统筹推进城乡区域发展,推进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有关工作。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2、加强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职责。研究拟订

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牵头组织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13、加强研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职责,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牵头整合建立统一规划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加强能源监督管理,推进能源市场建设,维护能源市场秩序。

14、组织编制全县重点建设项目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和国家、省、市级重点项目计划。负责全县重点项目的综合管理,组织开展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有关问题。

15、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

16、承担支线机场项目建设有关协调工作。

二、凤翔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决算单位构成

凤翔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部门决算为局本级,单位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三、凤翔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505.66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5.66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支出总计505.6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29.0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301.45万元,公用经费27.56万元。

(2)项目支出176.65万元,主要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二)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5.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9.01万元,项目支出176.65万元,主要包括当年从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5.66万元,其中: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31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76.6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1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5.7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

5.7万元。

(三) “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1、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6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69万元。

2、会议费支出3.5万元,主要是全县重点项目建设、争取国投、节能降耗、县域经济运行等工作会议支出。

3、培训费支出5.15万元,主要是参加省市组织的重大项目投资政策、县域经济计划编制等业务培训支出。

四、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和财政供养全额事业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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