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工程建设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试行
施工队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施工队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队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施工质量,确保工程安全和用户满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施工队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材料采购、工程验收等环节。
第三条施工队负责人应当加强对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四条施工队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第五条施工队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确保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六条施工队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技术水平,保障工程施工质量。
第七条施工队应当做好工程质量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工程信息记录完整、准确、可追溯。
第八条施工队应当建立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加强对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和检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第二章工程施工管理第九条施工队应当组织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条施工队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问题,确保施工质量达标。
第十一条施工队应当加强对工程材料的管理,保证材料质量符合标准,杜绝偷工减料现象。
第十二条施工队应当做好施工进度管理,确保工程按时完工,不影响工程质量。
第十三条施工队应当加强与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的沟通与协调,确保工程施工符合设计要求。
第十四条施工队应当加强对施工设备和机械的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不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十五条施工队应当建立施工日志记录制度,定期记录施工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问题,并及时做好整改工作。
第十六条施工队应当建立工程质量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和义务,依法追究责任。
第三章工程质量验收第十七条施工队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工程质量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八条施工队应当认真做好工程质量验收前的准备工作,确保验收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九条施工队应当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
北京市安全员-B证考试题库及答案
北京市安全员-B证考试题库及答案1、【多选题】《关于对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分类考核的通知》(京建发〔2019〕329号规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为()三类。
(BCD )A、起重(C1)B、机械(C1)C、土建(C2)D、综合(C3)2、【多选题】《北京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试行)》(京建法〔2015〕15号)规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
(AD )A、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B、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业务水平考评C、建筑施工企业质量体系考评D、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3、【多选题】《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相关规定,事故调查组履行职责内容包括()。
(ABC )A、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B、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C、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D、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4、【多选题】《实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恢复施工前自查报告制度和假期施工前自查报告制度》(京建法〔2015〕3号)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于建设工程恢复施工前,牵头组织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五方责任主体对履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情况进行自查,发现(),应当及时进行整改。
(BD )A、安全风险B、安全隐患C、管理风险D、管理漏洞5、【多选题】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ABCD )A、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B、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C、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D、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6、【多选题】依据《北京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实施细则》(京建科教〔2008〕727号)的规定,以下工种属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考核发证的是()。
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评比考核奖罚管理规定施工队伍评比制度
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评比考核奖罚管理规定施工队伍评比制度安全、质量、进度和文明施工是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和工人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为了规范施工队伍的行为,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加强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施工队伍评比制度被引入到管理中。
下面是一份施工队伍评比制度的规定。
一、评比指标1.安全管理评比指标:(1)施工现场安全氛围;(2)安全措施和设施的完善程度;(3)安全培训的及时性和有效性;(4)事故和隐患的监测和处理情况。
2.质量管理评比指标:(1)施工质量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2)施工工序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3)质量验收合格率;(4)整体施工进度与质量进行平衡。
3.进度管理评比指标:(1)施工节点及时完成;(2)关键路径的把控;(3)工期延误的处理和补救措施;(4)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情况的对比。
4.文明施工评比指标:(1)施工现场整洁程度;(2)施工噪音和扬尘控制;(3)施工人员的着装和形象;(4)文明施工行为的规范性。
二、评比方式1.自评:施工队伍每个月自行对自己进行评估,填写评估表,并上报给项目经理。
2.互评:每个月由同一工地的不同施工队伍进行互相评估,评选出优秀队伍和存在问题的队伍。
3.监督评:由项目部的专业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和评估,对施工队伍进行实际评比。
4.客观评:由项目经理和工地管理人员进行评估和综合考虑,根据各项指标给出客观评分。
三、评比结果1.奖励:优胜者将给予奖励,如表彰、奖金等。
2.激励:给予表现突出的施工队伍更多的权益,如提前休假、加薪等。
3.追责:对评比结果为不合格的施工队伍进行追责,如扣款、降级等。
4.改进:根据评比结果,针对不足之处提出合理的改进意见,并进行相关培训。
四、其他要求1.评比过程要公正透明,评选结果要及时公布。
2.评比要设置奖励和惩罚的限度和层次。
3.施工队伍的人数和规模要适当,便于管理与评比。
4.评比过程要充分听取施工队伍意见,保证公平性和准确性。
以上就是施工队伍评比制度的一些规定,通过评比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施工队伍的安全意识和施工质量,确保工程按时保质完成,并促进施工队伍文明施工的形象。
工程现场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工程现场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和文明,保障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和社会公共利益而制定的一套管理规定。
具体内容如下:1.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明确安全管理责任,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组织安全培训;(2)制定应急预案和逃生计划,设立应急通道和标识,并定期进行演练;(3)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4)强化施工设备和工具的安全使用管理,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安装和维护;(5)落实施工现场的警示标识,划定禁止通行区域,设置警示线和防护网;(6)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1)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做好施工质量检查和验收;(2)建立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档案,每日记录施工情况,及时发现和整改质量问题;(3)对施工材料进行验收,并做好质量跟踪和追溯;(4)加强施工工序间的协调和配合,做好质量交接和衔接工作;(5)设立质量投诉反馈机制,及时处理质量问题,提高施工质量;(6)建立施工现场质量奖惩制度,激励良好的施工质量表现;3.施工现场文明管理:(1)建立文明施工责任制,落实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责任和义务;(2)制定施工现场文明管理细则,规范施工人员的行为和言行;(3)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整治,保持施工场地的清洁和整齐;(4)推行绿色施工理念,合理使用资源,减少污染和浪费;(5)培养和弘扬劳动文明,提倡礼貌待人、互助合作的工作氛围;(6)设立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激励其他施工单位提高文明施工水平。
通过执行上述工程现场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可以最大程度地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和文明,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成功完工。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质量生产检查制度一、编制目的为加强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创建安全质量文明标准工地,实现既定的安全目标、质量目标,特制定安全质量生产检查制度。
二、编制依据1.《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5号第二次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6号)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5.《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9号)6.《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系统非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上铁办建设〔2020〕40 号)7.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关于公布《南京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枢纽工指安发〔2021〕82 号)8.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关于印发《南京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项目施工质量安全“三全”检查实施细则》的通知(宁枢纽工指安发〔2021〕61号)9.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天水城际铁路站前3标铺架工程。
四、安全检查的方法1.看:主要查看管理记录、持证上岗、现场标识、交接验收资料、“三宝”使用情况、“临边”防护情况、设备防护装置等。
2.量:主要是用卷尺等长度计量器具进行实测实量,如在建工程与高压线距离、电箱的安装高度等进行测量。
3.测:用仪器、仪表实地进行测量,如用水准仪测量架桥机大臂的水平度与支腿的垂直度等。
4.现场操作:由司机/操作工对各种限位装置进行实际动作,检验其使用设施、设备的安全装置的动作灵敏性和可靠性。
五、安全质量生产检查形式安全质量生产检查的基本形式包括定期检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以及季节性、节假日安全检查、不定期安全检查。
1.定期检查(1)每周组织一次综合安全生产检查或专项检查,由主管安全领导组织,安质部、工程部、物资设备部等相关部门参加;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检查或安全检查,由经理组织、领导班子、安质部、工程部、物资设备部等、班组长参加;每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下发安全质量检查通报或整改通知单,纳入问题库进行闭环管理,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检查的通知(对外)20180903
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检查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切实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根据市总站全年专项检查计划安排,结合市建委及市总站“质量月”活动的工作部署,市总站定于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9月30日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总站受监范围内处于主体施工阶段的建设工程。
二、检查时间1、企业自查自纠阶段(9月10日~9月19日):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对照自查表(详见附表)对参建工程进行全面自查,并将自查、整改落实情况记入现场台帐资料,留存备查。
2、总站专项检查阶段(9月20日~9月30日):总站组织专项检查组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检查内容1、各方责任主体贯彻落实市建委《关于深入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杭建工发〔2018〕31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的通知》(杭建工发〔2015〕55号)、《2018年全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和扬尘管控水平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杭建文领办[2018]1号)、《关于开展全市建筑工程外围形象提升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杭建工发〔2018〕95号)、《关于加强主汛期和高温季节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杭建工发〔2018〕23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杭建工发〔2016〕26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砂浆使用管理的通知》(杭建工发〔2017〕496号)和市总站《关于规范统一杭州市预拌混凝土出厂质保资料的通知》(杭建监总[2018]33号)、《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钢筋机械连接质量管理的通知》(杭建监总〔2018〕20号)、《关于在工程施工关键部位留存数码影像的通知》(杭建监总〔2016〕4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铁深基坑施工安全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杭建监总〔2016〕62号)、《关于加强建筑工程钢筋质量管理的通知》(杭建监总〔2015〕95号)等文件要求的执行情况,以及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性文件要求的执行情况。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0.03.17•【字号】豫建质安〔2020〕93号•【施行日期】2020.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现将《河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2020年3月17日河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扎实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实施,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河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称省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是指符合国家、省有关政策和标准规范及本办法规定,能对本地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起到典型示范作用,经省厅认定公布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省厅成立河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省建设安全监督总站负责具体实施。
第四条省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按照自愿申报、总量控制、程序规范、优中选优的原则,每半年组织认定发布一次,每次数量不超过120项。
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地工程建设规模及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情况,每年年初确定和分配省级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推荐名额。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和分配名额,择优推荐。
工程质量及进度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及进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稳定、持续、高效,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保证工期,制定本工程质量及进度管理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工程建设的部门和人员,重点规范了工程质量及进度管理的各个环节,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质量管理1.质量目标本制度的质量目标是:保证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确保工程建设进度按时完成。
2.质量管理责任(1)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并对整个工程质量负总责,包括工程项目的质量计划、技术负责人选聘、质量培训、技术文件管理等工作。
(2)技术负责人负责工程项目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确保施工过程中技术方案的有效实施和技术问题的解决。
3.质量管理措施(1)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工程质量目标和标准。
(2)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要求。
(3)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4)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素质,保证工程施工技术有保障。
4.质量管理文件(1)建立工程质量管理档案,包括质量计划、检查记录、技术文件等。
(2)所有质量管理文件必须保留完整、准确,并定期进行归档管理。
三、进度管理1.进度目标本制度的进度目标是:根据工程计划和合同要求,保证工程施工按时完成,并确保进度优先。
2.进度管理责任(1)总监督负责组织和协调工程进度管理工作,包括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与调整、进度问题的排查解决等。
(2)项目经理负责具体的工程项目进度管理工作,包括工程施工进度与质量的协调、进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整改等。
3.进度管理措施(1)建立完善的进度管理体系,明确各项工作的进度计划和执行标准。
(2)加强施工进度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进度问题。
(3)建立健全的进度管理机制,定期召开项目进度会议,协调各部门工作,推动工程的顺利进行。
4.进度管理文件(1)建立工程施工进度监控档案,包括施工进度计划、进度执行情况记录等。
工程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工程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前言为了保障工程安全,维护社会稳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保护环境资源,提高文明施工水平,制定本工程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目标1.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保护环境资源,促进环境卫生和美化建设。
3.提高施工场地工作效率,保证施工进度。
4.提高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社会形象。
5.维护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工程安全管理安全责任1.工程项目领导应当重视工程安全工作,切实履行各项安全管理职责,并将工程安全工作列入工程部署计划中。
2.施工单位要制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施工方案,确保施工安全目标的实现。
3.施工现场应当设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和隐患排查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档案。
安全管理措施1.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并逐项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
2.施工单位应当设立防护措施,如安全网、安全帽、安全绳等,保障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3.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危险源警示和隐患排查机制,对现场天气、环境、人员等风险要进行评估并制定应急预案。
应急措施1.预先制定有关的应急预案,统筹应急组织,固定电话号码及时响应,及时救援。
2.施工单位应当设置应急机制,应当由专门的人员负责组织急救,并设置相应的急救设备以及医疗器材等。
文明施工管理施工场地管理1.建筑工地应当设立常态化的整治机制,保持现场卫生环境,防止互相干扰。
2.施工现场应当做到有序施工,不乱堆放施工材料和垃圾,并设置垃圾分类标识。
操作流程管理1.施工人员应当规范操作流程,尊重施工时中的各种环境资源和生态资源。
2.施工人员应当保护周边环境,不能破坏植被或影响周边生态安全。
结语以上就是工程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通过加强工程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管理,可提高施工管理效率和作业人员的安全保障,实现安全和谐的生产环境,保护环境资源促进环境卫生和美化建设,并提高企业社会形象,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建设工程质量进度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进度管理制度一、总则建设工程质量进度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管理,提高项目的质量和进度控制水平,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而制定的。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项目。
二、质量管理1.质量控制1.1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监督,并向建设单位提出合理建议。
1.2 施工单位应当依据施工方案和相关规范,进行施工过程的自查自控,并定期进行质量验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标准。
1.3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定质量管理人员,制定质量控制方案,并做好相关记录和档案管理。
2.质量验收2.1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范,对已完成的工程部分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2.2 建设单位应当参与质量验收过程,对质量验收结果负有最终审核义务。
2.3 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进行质量验收的监督,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督报告。
3.质量监督3.1 监理单位应当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报告建设单位。
3.2 建设单位应当对监理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处理,并及时整改,确保问题不再出现。
3.3 监理单位应当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并向建设单位汇报评估结果。
三、进度管理1.进度计划1.1 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启动阶段编制项目进度计划,明确工程的各个阶段和关键节点,并确定施工单位的工期要求。
1.2 施工单位应当依据项目进度计划,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并定期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反馈进度情况。
1.3 监理单位应当对项目进度计划进行审核,提出合理建议,并在施工过程中对进度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并解决进度问题。
2.进度控制2.1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项目进度计划,合理利用资源,确保施工进度按时完成。
2.2 建设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进度进行监督,对延迟的部分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进度计划。
2.3 监理单位应当定期对施工进度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
工程施工进度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进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施工进度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时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担的各类工程施工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等工程。
第三条公司工程部门是工程施工进度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工程施工进度管理工作。
第四条工程施工进度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计划先行、动态调整、严格考核的原则。
第二章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第五条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应根据工程合同工期、工程特点、施工资源等因素编制,包括工程各阶段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工作内容、工作顺序和相互搭接关系等。
第六条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应经工程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工程部门应定期对进度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七条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工程按计划推进。
第八条工程部门应根据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制定相应的控制性工程施工计划,确保控制性工程不影响总体工程进度计划的实现。
第三章工程施工进度控制第九条工程施工进度控制应贯穿于工程施工全过程,包括工程开工、施工、竣工等各个阶段。
第十条工程部门应加强对工程施工进度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程按计划推进。
第十一条当工程施工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工程部门应责令项目部(分公司)采取调整措施,确保工程进度不受影响。
第四章工程施工进度协调第十二条工程部门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相关各方关系,确保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顺利实施。
第十三条工程部门应定期组织召开工程施工进度协调会议,研究分析影响进度的主要原因,制定相应措施,并督促相关责任方执行。
第十四条工程部门应建立工程施工进度信息沟通机制,及时掌握工程施工进度情况,为协调工作提供依据。
第五章工程施工进度考核与奖惩第十五条工程部门应对工程施工进度进行定期考核,对按时完成工程任务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拖延工期五天以内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经济处罚。
工程进度管理办法(试行)
工程进度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进度控制和管理,满足施工合同工期要求,降低工程成本,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根据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进度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必须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原则下进行。
第三条进度计划的编制应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可行性;进度完成报告应具有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
第二章进度管理职责划分第五条公司工程部为工程进度主管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有:1、严格按照施工合同工期和甲方节点工期要求,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总施工进度计划;材料物资、设备计划;劳动力计划。
2、审核每月、旬/周进度计划,并提出计划中存在的问题和修改意见。
3、定期监督检查项目部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4、每月底按公司规定对各项目部施工进度进行考核和评定。
第六条各项目部为工程进度计划编制和实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有: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工程总施工进度计划、月、旬/周施工进度计划;材料物资、设备计划,劳动力计划、分包(供)方招标计划。
并在编制过程中进行优化。
2、编制每月工程进度结算报表,报甲方审查后,收取工程进度款。
3、按公司审批同意的每月、旬/周计划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发生变更或意外情况,适时进行计划调整。
4、随时向公司工程部、公司领导反映和汇报进度计划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和计划调整情况。
第三章计划编制和审批流程第七条工程总进度计划采用双代号网络图、甘特图编制,月、旬/周计划采用横道图编制。
第八条工程总进度计划;总材料物资、设备计划、总劳动力需用计划、分包(供)方招标计划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项目经理、工程部经理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九条工程月进度计划;月材料物资、设备、劳动力计划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项目经理、工程部经理审核,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第十条工程旬、周进度计划;材料物资计划由项目施工员根据月进度计划进行分解编制,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审批,报公司工程部备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州市建设工程和道路挖掘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州市建设工程和道路挖掘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2.28•【字号】兰政办发〔2019〕34号•【施行日期】2019.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州市建设工程和道路挖掘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兰政办发〔2019〕3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兰州市建设工程和道路挖掘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试行)》已经2019年2月12日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2月28日兰州市建设工程和道路挖掘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升建设工程和道路挖掘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加快“都会城市、精致兰州”建设,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兰州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4部分:作业区》《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兰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兰州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的文明施工是指在建设工程(特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道路挖掘施工过程中,按照规定采取措施,保持施工场地整洁、卫生,施工活动组织科学、程序合规。
第三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建设工程、道路挖掘施工活动的有关单位和个人,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本市建设工程、道路挖掘文明施工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兰州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兰州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和各区县、经济区、高新区住建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建设工程、道路挖掘文明施工进行日常监管。
福建省建筑施工文明工地管理规定
福建省建筑施工文明工地管理规定(试行)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推动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提高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纳入施工许可范围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施工现场实施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的管理,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范围内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包括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二方面内容,对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的动态考核应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范、标准及《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示范图集》。
第五条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结合日常监督实施动态考核,采用评分制,由监督该项目的安全监督机构负责,评分标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DBJ13-81-2006)。
第六条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水平,分为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称省级示范工地)、达标工地和不达标工地。
省级示范工地指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综合评分达到85分的工地。
达标工地指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水平较好,综合评分达到70分的工地。
不达标工地指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水平较差,综合评分未达到70分的工地。
省级示范工地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评选,达标工地、不达标工地由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考核评定。
第七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及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计列安全文明施工费,且不得低于取费标准。
安全文明施工费应当足额到位、专款专用。
第八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应按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编制措施项目预算书做为协议附件,约定按进度完成量支付方式,确保费用落实到实体。
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规定
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规定
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规定是在施工过程中保障工作场所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安全管理规定包括以下内容:
1. 安全责任:明确施工单位、工程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2. 安全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负责人的权限和职责。
3. 安全生产标准:制定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范和安全技术规范。
4. 安全教育培训: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5. 安全检查和监督: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
6. 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制定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计划,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和安全风险评估。
文明施工规定包括以下内容:
1. 环境保护:合理规划施工场地,采取措施减少噪音、粉尘和废气的排放,保护周边环境。
2. 垃圾处理: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制度,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和整洁。
3. 施工现场秩序:规定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材料堆放和交通组织,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秩序。
4. 社会影响: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共利益和民众需求,与周边居民和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
5. 形象展示:在施工现场设置文明施工标语和宣传牌,展示企业的形象和社会责任。
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规定的目的是保障施工过程的安全和文明,预防事故的发生,促进施工行业的健康发展。
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2024年建筑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024年建筑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现场的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维护国家利益和建筑工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管理,包括施工单位、施工队伍以及参与施工的各类从业人员。
第二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第三条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围挡,落实安全警示标志,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性。
第四条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安全出口和逃生通道,保证一旦发生紧急情况,人员及时安全撤离。
第五条在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器材和应急救援设备,配备专业人员进行维护和管理。
第六条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性质和风险情况,制订相应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明确各类工作的安全要求和措施。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工人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八条施工现场应实行安全巡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
第三章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第九条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垃圾、废弃物应定期清理,防止滋生病菌和危险品。
第十条施工现场应合理规划,布局合理,确保施工队伍和机械设备的有序运行。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应设立文明施工责任人,负责组织、督促施工人员文明施工,保持施工现场的良好形象。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严格控制噪声、震动和粉尘污染,保护周边环境和居民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严禁乱扔烟蒂、随意堆放材料等现象。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文明施工标语和倡议书,引导施工人员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第四章监督执法和责任追究第十五条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和处理。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文明施工。
第十八条对于严重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施工单位将会被责令停工整顿,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组织体系。
2.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 施工现场入场管理制度:建立准入制度,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身份核查和安全教育培训。
4.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
5. 安全警示标识制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明确施工现场的安全风险和安全要求。
6. 应急管理制度:建立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
7.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记录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
二、施工现场质量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 质量控制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质量控制职责,强化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
2. 施工工艺规范制度:制定施工工艺规范,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工艺要求和操作规程。
3. 施工现场质量检查制度:定期进行施工现场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质量。
4. 防止污染和保护环境制度:制定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施工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5. 临时设施管理制度:规范临时设施的搭建和使用,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秩序。
6. 施工现场卫生管理制度:制定施工现场卫生管理规定,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和整洁。
7. 禁止违章建筑和违法行为制度:严禁违章建筑和违法行为,加强对违章行为的管理和处罚。
以上是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一些要点,具体的内容和细则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
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发文号:闽建建[2011]9号发布单位: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日期:2011-03-18实施日期:2011-04-01点击数:986更新日期:2011年03月18日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推动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提高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纳入施工许可范围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施工现场实施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的管理,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范围内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包括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二方面内容,对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的动态考核应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范、标准及《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示范图集》。
第五条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结合日常监督实施动态考核,采用评分制,由监督该项目的安全监督机构负责,评分标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DBJ13-81-2006 )。
第六条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水平,分为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称省级示范工地)、达标工地和不达标工地省级示范工地指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综合评分达到85 分的工地达标工地指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水平较好,综合评分达到70 分的工地。
不达标工地指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水平较差,综合评分未达到70 分的工地。
省级示范工地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评选,达标工地、不达标工地由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考核评定。
第七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及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计列安全文明施工费,且不得低于取费标准。
工程进度和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进度和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一切工程建设活动。
二、工程进度管理1. 工程进度计划的编制与审批(1)项目法人应根据工程建设的性质、规模、特点和施工条件,编制工程进度计划,并报请有关部门审批。
(2)工程进度计划应包括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如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并明确各阶段的开始和结束时间。
(3)工程进度计划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并报请有关部门审批。
2. 工程进度监测与控制(1)项目法人应建立健全工程进度监测制度,定期对工程进度进行监测和分析。
(2)项目法人应根据工程进度监测情况,采取措施控制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按计划进行。
(3)项目法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工程进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工程进度调整(1)项目法人应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需要调整工程进度计划的,应编制调整方案,并报请有关部门审批。
(2)工程进度调整方案应包括调整原因、调整内容、调整后的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关措施。
(3)项目法人应根据工程进度调整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工程进度控制。
三、工程建设安全管理1. 安全生产责任制(1)项目法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2)项目法人应有专门的组织机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配备充足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项目法人应定期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培训。
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项目法人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安全生产费用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
(2)项目法人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对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3)项目法人应定期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检查、修订和完善。
3. 安全生产措施(1)项目法人应根据工程建设的性质、规模、特点和施工条件,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
2023年安全员之C证(专职安全员)自我检测试卷A卷附答案
2023年安全员之C证(专职安全员)自我检测试卷A卷附答案单选题(共30题)1、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A.30~40度B.35~45度C.35~50度D.40~60度【答案】 B2、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CECS266:2009)安全管理资料管理要求,以下叙述不正确的是()。
A.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的管理应为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和提高文明施工管理的有效措施。
B.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负责各自的安全管理资料管理工作,逐级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明确负责人,落实各岗位责任C.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应字迹清晰,签字、盖章等手续齐全,计算机形成的资料可打印、手写签名D.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应为原件,不能为复印件【答案】 D3、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CECS266:2009)施工单位的管理职责,以下叙述不正确的是()。
A.施工单位应负责施工现场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的管理工作B.施工单位应指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责任人,负责安全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组卷C.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应随工程建设进度形成,保证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D.实行总承包施工的工程项目,总包单位应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分包单位不负责【答案】 D4、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和派专人监护,严禁()拆除。
A.由木工B.由非架子工C.从上而下D.上下同时【答案】 D5、某施工队电焊工郁某到总装码头卸船机上打磨四只立柱下口与下横梁对接的焊缝并进行补焊。
处理完三根立柱后,在对第四根立柱进行补焊时,安装工郭某发现电梯顶部轨道的支架装反,于是进行拆除并将拆除的支架随意仍放在机房内电梯井道边沿。
因桥吊自然晃动,使摆放在电梯井道边沿切割下来的支架滑入了电梯井道,支架坠落砸中正在立柱底部作业的郁某头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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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关于对工程建设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试行)为保证XXXXX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真正体现建设方对民生工程的诚心、施工方对工程建设认真用心、村民将来住上新楼房欢心、最终让党和政府对我们建设的新农村工程放心,并为加强和督促各施工单位、各标段、各楼栋有条不紊的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工程进度达到规定的要求,特制订如下管理办法:一、施工管理工作制度(一)施工发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各楼栋技术质量负责人应在施工现场办公。
如有事离开工地,超过两天的须向甲方、总监请假,不请假擅自离开现场外出者,经检查落实不在的,查实一次罚200元。
工地召开例会迟到者每次罚款100元,无故不请假者,每次罚款200元。
(二)每次工地召开会议,安排工作明确要求落实的会议精神,或指名要求哪个单位、标段或哪个楼栋#落实的事项,会上无异议,在要求的时间内未落实的,罚款100――200元,并要限时完成。
(三)各分项、分部工程、隐敝工程,工程完工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写自检记录表报工地监理和甲方代表验收,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施工方强行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除令其返工外,每次罚款200元。
(四)工地出一次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查实一次罚200元。
二、工程施工、生活用水、用电管理(一)各标段楼号施工,生活用水要厉行节约,通往各施工工点、生活用水的管道要铺设有序,并有专人负责管理,不得影响交通;滴水漏水破损的管道要及时维修。
(二)施工、生活用电要注意安全,施工现场、生活、室内用电等,电线的架设及施工用电等要符合安全用电的规定。
(三)各标段或工程楼号安装自己的水表、电表,按有关规定执行收费,由我公司和施工单位各派代表参加,每月底抄表计量核算,并于每月10日前各标段将本月所用的水、电费用支付给我公司。
水费价格按每立方收费元,电费按县电或乡电管所规定价格收费。
(四)对各标段或楼号所用的水、电(漏水、漏电)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50元。
因管理不到位,发生触电事故的,罚3000――10000元,并且一切责任后果均由施工单位负责。
(五)进场道路:甲方修建的进场道路为各标段或楼号共同使用,施工中因进场车辆较多,将会对道路造成一定的损坏,视道路情况如通车困难,由总包单位组织维修,如有我建设单位要对道路进行维修,并由施工单位参与核清费用,所用人工及材料费用,由施工单位协调各标段按比例承担。
三、工程质量管理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工程质量管理是我公司管理的重点,并将按以下办法实施:(一)进场原材料。
对进场原材料的检验,我公司将会同监理随机性的检查,每检查一次,对发现有问题的材料将进行处理和处罚。
未经监理、甲方检验的材料,均视为不合格的产品,不得进场使用,如进场者,要限期清出现场,并罚款100――200元;(二)工程质量,施工工序,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施工。
在实施过程中,违犯施工规范或明知故犯的罚款100-300元/次,如:应该计量的未计量(不过磅);该过筛的不过筛;该洒水湿润砖或砼养护的不按规范保湿养护;回填土虚铺厚度过大等将严格处理。
(三)在同一个工地(项目部),有违规,违犯施工程序,同样质量问题出现两次以上的,加重罚款100-200元。
如果出现质量事故,施工方拒不执行监理、甲方指令的整改要求,性质较恶劣的,由监理下达停工令,并由甲方组织监理、承包方及其所属公司代表(必要时可通知设计,质量监督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整改、处罚方案,同时应限期整改达到合格标准。
(四)因技术人员工作不细致,且不是图纸设计错误,又未经监理、甲方签字批准,造成工程项目返工的,除返工外,每次罚款200元。
(五)违背监理、甲方指令,经警告,批评后又不停止施工,不进行返工整改的,视情况罚款300-500元,同时还要返工达到合格。
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六)凡工程项目主体结构出现错误:如构造柱位移超过保护层的;墙间拉结筋长度不够,放置位置与数量少,且与图纸设计不符合等问题的,发现一处罚款50元,连续发生一个楼3次以上的,每次加倍罚款。
(七)市县建设局,质监站及有关部门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禁止或停用的某些建筑施工方法等在本工地使用和出现的,要立即清出工地和改进施工方法。
并处罚款200-500元。
(八)施工现场工作人员未戴安全帽、安全带的,其他加工制作现场未采取防护措施的,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按10—50元/人、次、项处理;(九)安全文明施工不达标者,而且在有关部门告知要求的期限内未整改的,罚款300元;同时要限期整改达标;(十)季节性施工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每次罚款200元;有防护措施但未做好此项工作的罚款100元(如冬雨季的防护措施等);(十一)不得占道施工。
如因影响公用道路和占道施工的,在接到监理、甲方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搬移建筑材料的罚款200――500元;如甲方组织其他人员搬移的,其搬运费用由占道方承担并加倍扣除所发生的费用;(十二)质监站检查验收的项目,因质量或其他原因出现不合格、不良记录的,罚款2000—5000元;因质量或其他原因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使我集团公司声誉受到影响且后果严重的,罚款5000—10000元。
(十三)安装材料均由甲方指定厂家和品牌,此目的在于使本项目安装工程所使用的材料统一厂家,统一品牌,以避免住户产生价格、品牌、质量的质疑。
如未按要求使用统一品牌的,除返工外,每次罚款3000元。
(十四)安装工程中所使用的材料,在安装使用中不得以次充好,如品牌一样,实际质量不实的产品,一经查出类似的情况,除返工外,罚款3000元。
(十五)凡经甲方指定的材料品牌,要封样等验证,在材料进场均需随带指定厂家或供货商出具的合格证,否则监理、甲方不予检查验收;该批材料不得用于本工程。
如未经监理、甲方检查,擅自使用的,视为不合格材料,要求拆除并罚款3000元。
(十六)安装工程中要求各部件安装、留设、预置位置正确,并保证使用方便,如预留洞、管件、预埋件的位置预埋、预留错误,造成返工质量受影响的,必须按要求返工至合格为止,并按100元/次、项、位置款;(十七)砌筑砂浆饱满度不足80%的要作返工整改,并视情节轻重一次罚款50—100元;(十八)砌筑方法错误,混凝土砖砌体未养护,每发现一次除返工外罚款50—100元;(十九)砖砌体垂直度、平整度不符合要求的,10皮砖厚度达不到规范要求,缝隙偏差较大,有瞎缝、干缝、通缝、碎砖集中使用的(低于 1/2砖墙(6公分宽)以下碎砖不准使用),严重影响观感效果,除返工外每处罚款100元。
(二十)每楼层砖砌体验收一次,合格率要求达到规范要求,如发现一处不合格,除整改外罚款100元;(二十一)钢筋制作错误、型号有误差、根数少放、位置安装不正确、绑扎不规范、锚固不够规范要求长度等,复验时仍未整改的,除整改合格外每处罚款100元;(二十二)模板尺寸超标,固定不牢固,拼缝不严密、跑模漏浆的要求拆除或加固,模板尺寸变形严重的禁止使用;(二十三)混凝土跑模严重,振捣不密实,蜂窝麻面大于规范要求,孔洞超标或露钢筋的,除返工外视情节轻重每处罚款50—100元。
(二十四)混凝土浇筑时,钢筋工、木工、安装工等工种必须各有一人现场值班,否则,每缺少一工种罚款100元;(二十五)采用预制楼板的,按照有关规范要求施工。
(二十六)现浇楼板浇筑,必须保证设计厚度,砼标号合格,钢筋绑扎合格,如拆模后发现蜂窝麻面露筋孔洞的,除按规范标准采取措施处理达到合格后,并每处视情节罚100—300元。
(二十七)已施工完成的各检验分批、分项、分部工程,应确保工程质量的观感效果,确保外观美观,符合规范相关要求(如混凝土工程、砖砌体工程、钢筋制作绑扎安装工程等),凡观感质量经评比检查认为差或较差的,罚款 200元,并应按规范要求返工重做,观感质量认为一般的,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项目部注意改进,提出改进的措施意见。
(二十八)施工质量技术资料应随工程同步整理,专人负责,现场存放保管,及时签章收集,做到真实完整。
技术资料滞后、不齐全、不在现场的,罚款200元,并应限期整改。
(二十九)施工中的质量管理;施工期间的质量管理将每月检查2—4次、综合检查结果评出好坏的方式,对质量进行综合的管理检查。
检查以单项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或楼号)为单位,参加人员由甲方代表、监理、各施工单位领导(每标段总负责两人参加)组成。
四、工程进度管理为保证工程进度在合同要求的工期内完成,我公司将对工程进度进行重点管理,办法如下:(一)要求每标段和每项单体楼号和施工队,要求工程开工后,排出切实可行的进度总计划和月、旬计划。
工程施工中按每月或每星期进行一次检查考核。
(二)工程评比时间为每月两次(或每两周一次),采取综合评比的方式;(三)参加人员与工程质量检查人员相同;(四)检查的形式:形象进度。
按照工程总体工期要求,各标段和楼栋每月、旬和周报进度计划和阶段性进度计划,经监理、甲方审核后,将按照工程总工期要求,由监理绘制工程进度网络图,如分别有超前和滞后的,则从中综合评出一个较快的和一个较慢的综合评分排名次。
(五)工程付款管理程序:1、工程付款按合同约订的节点付款。
2、每个标段每个楼栋号按节点完成后,在自检质量合格的基础上,报送监理复骇签证后,报送建设单位主管人,筹建处负责人、审核、审批、提出付款的数量和意见,并对签证负责,然后报集团领导签批。
五、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安全第一,人命关天,安全重于泰山。
没有安全就没有效益。
为此对安全的管理办法为:(一)安全文明施工检查:采取随即检查与综合检查相结合的办法。
随即检查在发现问题后及时通知,及时处理。
综合检查是和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同步进行;(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的范围:1、施工现场:包括钢筋加工、木材加工等工作场所;2、职工宿舍、办公室(主要检查安全用电和防火等)3、食堂和环境卫生。
4、施工机具的防护措施。
(三)检查的项目:1、工程设施现场及其他工作场、办公室、食堂、寝室等场的用电应符合现行施工现场用电规范要求。
2、机械设备的防扩和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与安全保护设施;3、施工及第一线工作人员是否佩戴安全帽、安全带;4、三大场所的清洁卫生;5、和工作、生活有关的涉及安全隐患的事项。
6、工程实体的安全防护(如外脚手架、外网、楼层安全网、脚手板、四口五临边等)应随工程同步不得滞后,外脚手架和防护网、应超出作业面一步脚手架高度。
不符合此项要求的,将视为安全生产管理不符合规定并要进行研究处理,项目部应及时提出安全管理改进措施。
7、各单体楼栋或标段安全技术资料应随工程同步、齐全、完整,并符合安全施工的相关要求。
凡安全技术资料不完整,缺漏少项、未履行编、审、批手续的,视为安全生产管理不符合规定要求进行研究处理,项目部应及时提出安全管理改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