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域名发展及管理概况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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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已注册的域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原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予以注销,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域名持有者:
(一)域名持有者或其代理人申请注销域名的;
(二)域名持有者提交的域名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
(三)域名持有者未按照规定缴纳相应费用的;
(四)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作出的裁判,应当注销的;
(五)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规定的。
第三十五条 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有义务配合国家主管部门开展网站检查工作,必要时按要求暂停或停止相关的域名解析服务。
第四章 域名争议
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不得采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的手段要求用户注册域名。
第二十条 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信息发生变更或者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与其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合作关系发生变更或终止时,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在变更或终止后三十日内报信息产业部备案。
第二十一条 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应当配置必要的网络和通信应急设备,制定切实有效的网络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制度。
第十七条 信息产业部应当自发出受理申请通知书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信息产业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予以批准的,出具批准意见书;不予以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二) 有与从事域名注册有关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三) 有从事互联网域名等相关服务的良好业绩和运营经验;
(四) 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五) 有业务发展计划和相关技术方案;
(六) 有健全的域名注册服务监督机制和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

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

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是指为了统一并规范互联网域名的注册、使用和管理,各国和地区都制定了相关的政策和法规。

这些管理办法旨在保障互联网域名的安全、公平和可持续发展,同时也为网络用户提供了更好的使用体验和权益保障。

本文将就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进行详细的介绍和解析。

一、背景介绍互联网域名作为互联网上的地址标识,是用户访问网站、发送电子邮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域名的数量和注册者的数量也呈现爆发式增长。

为了更好地管理域名系统,各国和地区纷纷出台了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以确保域名系统的稳定性和秩序性。

二、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1. 域名注册要求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规定了域名注册的要求,包括域名的长度、字符集、使用范围等。

这些要求旨在保证域名的规范性,提高用户的使用体验。

2. 域名注册机构的资质要求为了保证域名注册机构的服务质量和诚信度,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规定了注册机构的资质要求,如注册机构的注册资金、服务能力、技术条件等。

这些要求有助于提高行业的竞争力和透明度。

3. 域名注册流程根据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域名注册需要经过一系列流程,包括域名查询、注册申请、审核、域名生效等。

这些流程的规范化可以提高整个注册过程的效率和公平性。

4. 域名权益保护为了保护域名注册者的合法权益,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规定了域名的转让、续费、解析等权益保护措施。

这些措施有助于防止域名被恶意挪用或滥用,保障注册者的合法权益。

5. 域名纠纷解决机制针对域名纠纷问题,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建立了相应的纠纷解决机制。

这些机制涉及仲裁、调解、诉讼等方式,旨在通过公正、公平的方式解决争议,维护域名系统的稳定和秩序。

三、管理办法的意义与影响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于互联网发展和网络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有助于规范互联网域名市场,提高域名注册者的权益保护。

通过明确的管理办法,域名注册者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避免遭受不法分子的侵害。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8.25•【文号】国办函〔2018〕55号•【施行日期】2018.08.25•【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的通知国办函〔2018〕5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域名是政府网站的基本组成部分和重要身份标识。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工作,网站建设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但在政府网站域名使用管理方面,仍存在责任不清、管理不严、使用无序、命名不规范、注册审批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影响了政府网站的权威性、规范性和安全性。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网络安全建设的决策部署,促进政府网站健康有序发展,现就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健全政府网站域名管理体制(一)落实政府网站主办单位域名管理责任。

政府网站主办单位要按照"谁开设、谁申请、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管理政府网站域名。

一个政府网站原则上只注册一个中文域名和一个英文域名,如已有多个符合要求的域名,应明确主域名。

不得将已注册的政府网站域名擅自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闲置的域名要及时注销。

(二)强化政府网站主管单位域名监管职责。

政府网站主管单位要将域名管理作为网站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统一审核把关域名的注册、变更和注销工作。

把域名管理情况纳入常态化抽查范围,加大对不按流程注册、注销或擅自出租、出借、转让域名等违规情况的通报问责力度,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分管领导和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非垂直管理的国务院部门,如要求受其业务指导的省级、地市级政府部门开设网站,并使用其分配的域名,应承担网站监管主体责任。

(三)建立政府网站域名协同管理机制。

中国网站、网页发展现状

中国网站、网页发展现状

中国网站、网页发展现状一、网站发展现状1、网站基本概况网站是在互联网上拥有域名或地址并提供一定网络服务的主机,是存储文件的空间,以服务器为载体。

在早期,域名、空间服务器与程序是网站的基本组成部分,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网站的组成也日趋复杂,多数网站由域名、空间服务器、DNS域名解析、网站程序、数据库等组成。

人们可通过浏览器等进行访问、查找文件,也可通过远程文件传输(FTP)方式上传、下载网站文件。

网站可分为门户类、个人类及WAP 类。

2、网站数量互联网通过跟传统产业紧密结合,渗透到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而网站是行业向外提供服务的重要窗口,一个行业内网站数量的多少,也是这个行业信息化水平的衡量标准之一。

从网站数量上看,我国网站总量规模较大,可以称得上是“网络大国”,但在国际上有一定竞争力的网站数量仍然有限,在影响力和竞争力上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2014-2017年中国网站数量增长稳定,2018、2019年中国网站数量下降,2018年中国网站数量523万个,比上年减少10万个,同比下降1.88%;2019年中国网站数量497万个,比上年减少26万个,同比下降4.97%。

2014-2017年中国(cn)网站数量呈快速发展趋势,2018、2019年增速放缓,2018年中国(cn)网站数量326万个,比上年增加11万个,同比增长3.49%;2019年中国(cn)网站数量341万个,比上年增加15万个,同比增长4.60%。

2014-2018年期间,中国被篡改网站数总体是呈下降趋势,但2019年增长迅猛,被篡改网站数185573个,比上年增加178524个,同比增长2532.61%。

2014年中国政府被篡改网站数达到1763个,为近年来中国政府被篡改网站数最多的一年,2015年后呈下降趋势,至2018年中国政府被篡改网站数216个,比上年减少402个,同比下降65.05%;2019年中国政府被篡改网站数515个,比上年增加299个,同比增长138.43%。

域名及域名的管理

域名及域名的管理
缓存机制
为了提高解析效率,本地DNS服务器会将查询结果缓存起来,以便后续 相同查询可以直接返回结果,减少查询时间。
DNS服务器的作用与原理
分布式数据库
DNS是一个分布式数据库,存储了 域名与IP地址的映射关系。
权威DNS服务器
负责管理特定域名的解析记录,当用 户查询某个域名时,权威DNS服务 器会返回相应的IP地址。
06 域名投资与价值评估
域名投资策略
长期持有策略
选择有潜力的域名,长期持有并等待其价值 提升。
短期炒作策略
购买域名后迅速转手,利用市场波动赚取差 价。
品牌匹配策略
购买与已有品牌或业务相关的域名,提升品 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行业趋势策略
关注行业发展趋势,购买与新兴行业相关的 域名。
域名价值评估方法
域名是互联网基础设施的重要 组成部分,对于网站的推广、 品牌建设、网络安全等方面具 有重要意义。
域名的结构与分类
域名的结构
由顶级域名(Top Level Domain,简 称TLD)、二级域名(Second Level Domain,简称SLD)和三级域名等 组成。
域名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域名可以分为不同类 型。例如,根据所有者性质,域名可分 为国际域名和国内域名;根据域名后缀 ,可分为.com、.net、.org等。
维护更新
定期对域名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域名正常解析和访问。
监测解析
监测域名的解析状态,及时发现并解决解析问题。
监测与保护域名安全
防范钓鱼网站
加强监测,及时发现并举 报仿冒、钓鱼等恶意网站。
防止域名劫持
采取措施防止域名被劫持, 确保用户访问到正确的网 站。
保护知识产权

域名的国际、国内保护措施

域名的国际、国内保护措施

域名因其在电子商务中的巨大商业价值而产生的法律问题,特别是与商标、商号等现有知识产权的冲突,在其产生之初即引起了有关国家或地区的高度重视。

由于美国是因特网的起源国及普及程度最高的国家,故美国关于域名管理与保护的制度最为完善并代表着域名国际保护的最新趋势。

域名系统初创于1983年11月的美国。

随着域名系统应用的推广,1992年底,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与私营性的NSI(Network Solutions, Inc. 网络解决方案公司)公司签署协议,授权NSI管理DNS的注册和数据库,协议从1993年1月1日至1998年9月30日。

此后,美国对于域名的管理工作逐步由政府行为向私营部门的经营行为过渡。

由于美国政府对域名系统的控制行为一直受到国际社会的非议,1998年10月美国组建了ICANN,并由ICANN逐渐接管NSI的注册管理服务,ICANN遂成为现行及今后因特网地址分配和域名管理的最高权威机构。

ICANN是一个非盈利性的私营组织,其主要功能在于分配IP地址,管理域名系统及提供稳定的Internet根服务器等。

ICANN的目的在于确保Internet的稳定运行,促进竞争,实现全球Internet社会的广泛参与,并通过一系列措施有效地防止了美国对它的操纵。

NSI与ICANN均将域名视为一种商标权的客体并主要通过商标法对之进行保护,对域名与商标的冲突二者均采取行政程序与司法救济相结合的方式,不同之处主要在于NSI重点强调对抢注著名商标所有人域名行为的法律规制,ICANN对商标的域名保护则不限于著名商标,而是立足于域名的使用是否会导致消费者产生与商标的混淆及误认。

同时,WIPO作为一个全球性组织,在ICANN的运营过程中,一直在通过向其提供建议的方式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如为建立全球性的有效的域名纠纷处理机制,WIPO在经过广泛和深入的磋商及协调的基础上,于1999年4月30日公布了《因特网域名和地址的管理:知识产权问题》(简称《WIPO最终报告》),该《报告》就域名注册规范程序、统一争端解决程序及域名排他程序等向ICANN及其成员国提出了一系列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3号——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3号——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3号——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17.08.24•【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3号•【施行日期】2017.1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子信息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3号《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8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3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

原信息产业部2004年11月5日公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第30号)同时废止。

部长苗圩2017年8月24日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互联网域名服务,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保障互联网域名系统安全、可靠运行,推动中文域名和国家顶级域名发展和应用,促进中国互联网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规定,参照国际上互联网域名管理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域名服务及其运行维护、监督管理等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域名服务(以下简称域名服务),是指从事域名根服务器运行和管理、顶级域名运行和管理、域名注册、域名解析等活动。

第三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全国的域名服务实施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一)制定互联网域名管理规章及政策;(二)制定中国互联网域名体系、域名资源发展规划;(三)管理境内的域名根服务器运行机构和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四)负责域名体系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五)依法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六)负责与域名有关的国际协调;(七)管理境内的域名解析服务;(八)管理其他与域名服务相关的活动。

第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域名服务实施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域名管理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政策;(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三)协助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域名根服务器运行机构和域名注册管理机构进行管理;(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域名系统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五)依法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六)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域名解析服务;(七)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其他与域名服务相关的活动。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中国互联网络的发展,保障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系统安全、可靠地运行,规范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系统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参照国际上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域名注册服务及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域名:是互联网络上识别和定位计算机的层次结构式的字符标识,与该计算机的互联网协议(IP)地址相对应。

(二)中文域名:是指含有中文文字的域名。

(三)域名根服务器:是指承担域名体系中根节点功能的服务器。

(四)域名根服务器运行机构:是指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域名根服务器的机构。

(五)顶级域名:是指域名体系中根节点下的第一级域的名称。

(六)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是指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一个或多个顶级域名,并负责管理这些顶级域名以下各级域名注册服务的管理机构。

(七)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是指受理审核域名注册申请,完成域名在域名数据库中注册的服务机构。

第四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采取任何手段妨碍我国境内互联网域名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域名管理第五条信息产业部负责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的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是:(一)制定互联网络域名管理的规章及政策;(二)制定国家(或地区)顶级域名CN和中文域名体系;(三)管理国家(或地区)顶级域名CN和中文域名的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四)管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置并运行域名根服务器的域名根服务器运行机构;(五)监督管理域名注册服务;(六)负责与域名有关的国际协调。

第六条我国互联网的域名体系由信息产业部以公告形式予以公布。

根据域名发展的实际情况,信息产业部可以对互联网的域名体系作局部调整,重新公布。

第七条中文域名是我国域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信息产业部鼓励和支持中文域名系统的技术研究和逐步推广应用。

第八条域名管理采用逐级管理方式。

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各级域名持有者根据本办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负责其下一级域名的注册管理及服务。

网络域名管理规范

网络域名管理规范

网络域名管理规范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域名成为了企业和个人在网络上展示和建立品牌形象的重要工具。

为了规范网络域名管理,保障网络安全和公平竞争,制定了一系列网络域名管理规范。

本文将对网络域名管理规范进行详细介绍。

一、域名注册1.1 域名注册主体域名注册应由合法的注册主体进行,包括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用户等。

注册主体需要提供真实准确的身份信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 域名有效期域名注册的有效期应当符合相关规定,一般为一年或更长时间。

在有效期届满前,注册主体需根据规定缴纳续费费用,以确保域名的持续使用。

1.3 域名使用范围注册主体应合法使用所注册的域名,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禁止将域名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侵犯他人权益等不良行为。

如发现违规使用,相关机构有权对域名进行处罚。

二、域名解析2.1 域名解析方式域名解析可采用DNS解析方式,确保域名与对应IP地址的映射关系正确。

解析服务商应提供稳定可靠的解析服务,保证用户的正常访问体验。

2.2 缓存管理域名解析过程中,可能存在DNS缓存导致的域名解析不准确问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解析服务商应合理设置缓存时间,及时更新缓存,确保解析结果的准确性。

2.3 安全性保障为了防止域名解析过程中的DNS劫持、伪造、篡改等安全问题,域名解析服务应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保障用户信息的安全性。

三、域名维权3.1 域名权益保护注册主体享有合法域名的所有权益,包括对域名的使用、转让、续费等权利。

相关机构应加强域名权益保护,建立健全的维权机制,保障注册主体的合法权益。

3.2 域名争议解决在域名权益存在争议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争议解决。

常见的域名争议解决方式包括仲裁、调解和诉讼等,需要依法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3.3 域名信息安全域名信息是注册主体的重要资产,需要保护其安全性。

域名注册机构应建立健全的信息保护制度,加强信息安全管理,防止域名信息泄露和被恶意利用。

四、域名管理机构4.1 主管部门网络域名管理涉及到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应有专门的主管部门进行监管和管理。

关于互联网中文域名管理的通告

关于互联网中文域名管理的通告

关于互联网中文域名管理的通告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关于互联网中文域名管理的通告信部电(2000〕1048号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的不断发展,提高计算机和网络的普及应用程度,合理扩大利用互联网,己成为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任务。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中文域名体系,规范中文域名注册服务,促进互联网健康发展,维护用户权益,现通告如下:一、域名是对应于互联网数字地址(IP地址)的层次结构式网络字符标识,是进行网络访问的重要基础。

中文域名是含有中文文字的域名,是我国域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积极推进中文网络信息资源的开发,促进网络应用普及加快中文域名的应用,经批准,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已于2000年初开通中文域名试验系统并提供住册服务。

二、中文域名注册体系结构分为三层,即注册管理机构、注册服务机构和注册代理机构。

注册管理机构负责运行和管理域名系统,维护域名中央数据库。

注册服务机构负责受理域名住册申请并完成注册。

注册代理机构在注册服务机构授权范围内接受域名注册申请。

经信息产业部批准,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为我国中文域名注册管理机构。

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中文域名注册服务或注册代理活动,应获得信息产业部批准,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具体负责办理审批事宜。

未经批准,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从事中文域名注册管理、注册服务和注册代理活动。

四、申请从事中文域名注册服务或注册代理活动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二)有与从事中文域名注册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门人员;(三)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四)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五)从事中文域名注册服务的,已与中文域名注册管理机构达成相关协议;(六)从事中文域名注册代理的,已与中文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达成相关协议;(七)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域名管理规定

域名管理规定

域名管理规定域名管理规定是指对网站域名的管理、维护和使用的一套制度和规范。

其目的是保障域名的合法权益,规范域名的使用行为,维护互联网的稳定运行和信息的安全,促进网络发展和互联网产业的健康发展。

一、域名注册1. 域名注册必须遵循法律法规,依法办理注册手续。

2. 域名注册需要符合国际通用域名规则,不得含有违法、违规、淫秽、侵权等内容。

3. 域名注册需要真实、有效的联系信息,不得使用虚假或无效的信息。

二、域名转让1. 域名的转让需要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通过正规的域名交易平台进行转让。

2. 域名转让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涉及侵权、欺诈等违法行为。

3. 域名转让时必须将原有的注册信息更新为新的所有人。

三、域名维护1. 域名所有人对域名的注册信息、登录密码等管理和保密责任,不得将域名信息泄露或提供给他人使用。

2. 域名所有人应及时更新域名的联系信息,保证信息的真实、有效和及时更新。

3. 定期备份域名的相关信息,确保域名的安全和可追溯性。

四、域名管理1. 域名所有人有权对自己的域名进行合法合规的使用,但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互联网的相关政策规定。

2. 域名所有人有责任保证自己的域名不被恶意注册、挪用或注销,可采取技术手段和法律手段进行保护。

3. 域名所有人有义务监测域名的解析和访问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

五、域名争议解决1. 域名产生争议时,应依法提起申诉,接受互联网相关机构或仲裁机构的仲裁决定。

2. 域名使用者应遵守仲裁决定,按照要求进行域名的变更、注销或转让。

3. 如果域名使用者对仲裁决定不满意,可向有关互联网监管部门或法院提出申诉。

域名管理规定的目的是保障域名的合法权益和网络的安全稳定,规范域名的使用行为。

同时,域名管理规定也促进了互联网产业的健康发展,提高了互联网信息的安全性和可信度。

域名管理规定的有效执行,将有助于推动互联网行业的良性发展,促进网络空间的和谐稳定。

学习借鉴成功经验完善我国域名管理体系

学习借鉴成功经验完善我国域名管理体系
WIO将 会 依 法 收 回该 域 名 ; 注 者 必 P 抢
名注册量保 持持续快速增长 :许多单 位 、政府组织 及个人都在 网上注册 了
属 于 自己 的域 名 。据 V r i eig 汁 , s n统 截 至 20 0 9年 第 三 季 度 ,全 球 顶 级 域 名
(L 总 数 为 1 7亿 , T D) . 8 比去 年 同 期 增
万, 中 8 %为 .l c 其 0 c 。. r n注册量排名仅 次于. n, c 位列世界第二 。 o
互 联 网 已经 越 来 越 广 泛 地 应 用 于
集合 了全球 网络界商业 、技术及学术
各领 域专 家 的非营利 性 国际组 织 , 负 责 互 联 网 协 议 (P 地 址 的 空 间 分 配 、 I) 协 议 标 识 符 的 指 派 、 通 用 顶 级 域 名
的措施 、法规及相关 政策 ,借鉴其 经
验 ,对 探 讨 完 善 国 内 的域 名 管 理 体 系 将大有裨益。
须 向注册 机构公开真实 身份 ,并 由注
册 机 构 定期 监 督 。
I A N 出 台 多 项 措 施 化 解 域 名 C N
纠 纷
长 了 8 ,其 中 国 家 和 地 区 顶 级 域 名 % (e L 增 长 到 7 3 eT D) 6 0万 个 , 增 长 率 年 为 1% 。据 中 国 C N C统 计 , 截 至 1 N I 20 年 底 , 国 国 内域 名 总 数 为 18 09 中 61
管好域名注册商是重要环 节 I A N L很 多 域 名 注 册 商 签 订 合 C N j
互 联 网 的 飞 速 发 展 ,使 得 全 球 域
名管理体 系还 面临着很多挑 战 ,只有 加 强域名管理 ,才可 以更好地维 护互 联 网 良好秩序 ,确 保互联 网产业 又好

我国域名发展及管理概况(PPT55页)

我国域名发展及管理概况(PPT55页)
• 2003年6月,ICANN发布了多语种域名实施指导 方针,多语种域名开始在全球范围内的部署。
(1)
CN域名取得成绩的主要原因
国家政策的巨大推动作用
简化手续 顶级域名开放注册
CN域名的价值得到广泛认可 规范、到位的管理监督 注册商的努力
(1)
CN域名的价值
• 国际顶级域名 • 有利于国家网络安全 • 有利于用户利益保障
(1)
限制注册(三)
3)基于部分民事权益人的主张
我国世界文化遗产和世界自然遗产的名称 获得教育主管机关认可的高等学校的名称 驰名商标 我国新闻媒体名称,包括报纸、杂志、电
台、电视台以及新闻网站
(1)
注册规则
联机申请
签订注册申请协议 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费用
较低
WHOIS信息披露
(1)
CNNIC通用网址工作成绩
技术:联合业界制定了技术规范
2003年4月联合业界推出了《关键词网络定位服务 解析协议规范》
发起和支持单位:新浪、搜虎、网易、腾讯、百 度……
我国域名发展及管理概况
(1)
1
提纲
互联网域名体系 全球及我国域名注册现状
我国域名管理政策体系 我国域名管理和服务体系 我国域名注册程序
我国域名发展大事记 个人域名开放准备工作 通用网址简介
(1)
国际互联网域名体系
(1)
互联网顶级域名分类
(1)
通用顶级域名列表
(1)
CN域名体系-顶级域名
2002年12月1日,《域名注册实施细则》开始施行。 2003年3月17日,CN二级域名正式开放。
(1)
我• 国200中0年1文月1域8日名,CN的NI发C推出展中历文域史名试验系统;

域名管理

域名管理

域名管理域名管理是指对域名进行注册、续费、修改和解析等操作的过程。

在互联网时代,域名成为了企业和个人在网络上标识自己的重要方式之一。

良好的域名管理能够保障网站的正常运行和访问,为用户提供便利的服务。

首先,域名注册是进行域名管理的第一步。

域名注册是指将一个域名与一个IP地址进行绑定,使得用户可以通过该域名来访问该IP地址所代表的网站。

在进行域名注册时,需要提供相关的个人或企业信息,如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

这些信息在域名注册商的数据库中进行记录,以供管理和验证使用。

其次,域名续费也是域名管理中一个重要的环节。

域名续费是指在域名注册期限即将结束之前,为了保持域名的所有权,需要向注册商支付一定的费用来延长域名的使用权限。

在域名续费时,需要根据域名的注册商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以确保域名能够顺利续费成功。

此外,域名修改也是域名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域名修改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修改域名注册信息,如修改联系方式、公司名称等;另一种是修改域名解析记录,如修改域名指向的IP地址、子域名等。

在进行域名修改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申请表格,并按照注册商的规定进行操作。

另外,域名解析也是域名管理中的一个关键环节。

域名解析是指将域名解析为IP地址的过程,实现了域名和IP地址之间的映射关系。

通过域名解析,用户可以通过输入域名来访问相应的网站。

在进行域名解析时,需要将域名解析信息设置为正确的IP地址,并保证解析记录的稳定性和准确性。

最后,域名管理还需要注意域名的保护和维权工作。

域名的保护包括保护域名的合法权益、防止域名被恶意注册和滥用等。

维权工作主要是针对域名的侵权行为进行投诉和维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域名管理是互联网时代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工作。

良好的域名管理可以保障网站的正常运行和访问,为用户提供便利的服务。

对于企业和个人而言,合理规划和有效管理域名对于提升网站形象和品牌价值具有积极作用。

因此,域名管理需要认真对待,不断完善和提高管理水平,以适应互联网发展的需求。

域名安全管理制度

域名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确保我国互联网络域名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规范域名管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域名注册服务及相关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三、职责分工1. 信息产业部:负责制定互联网络域名管理的规章及政策,指导和管理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协调解决域名纠纷。

2. 域名注册管理机构: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一个或多个顶级域名,并负责管理这些顶级域名以下各级域名注册服务。

3. 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负责受理审核域名注册申请,完成域名在域名数据库中注册。

四、域名安全管理制度1. 域名注册要求(1)域名注册应当遵循唯一性、稳定性、合法性的原则。

(2)域名注册人应当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身份信息。

(3)域名注册人不得使用虚假、误导性、侮辱性、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域名。

2. 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管理(1)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域名注册、管理、维护等环节的安全。

(3)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配合相关部门对域名注册、管理、维护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3. 域名安全防护(1)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域名安全防护体系,确保域名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2)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域名被恶意注册、篡改、盗用等。

(3)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加强域名解析服务器的安全防护,防止解析过程中出现安全问题。

4. 域名纠纷处理(1)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域名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公正地处理域名纠纷。

(2)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积极配合域名纠纷处理工作,提供相关证据。

(3)域名注册人应当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侵犯他人域名权益。

五、附则1. 本制度由信息产业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域名安全管理制度,旨在加强我国互联网络域名系统的安全管理,保障我国互联网络的安全、可靠运行,促进我国互联网事业的健康发展。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公布日期】1997.06.01•【文号】•【施行日期】1997.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域名正文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日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和促进我国互联网络的健康发展,加强我国互联网络域名系统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在中国境内注册域名,应当依照本办法办理。

第二条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信息办)是我国互联网络域名系统的管理机构,负责:(一)制定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的设置、分配和管理的政策及办法;(二)选择、授权或者撤消顶级和二级域名的管理单位;(三)监督、检查各级域名注册服务情况。

第三条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以下简称CNNIC)工作委员会,协助国务院信息办管理我国互联网络域名系统。

第四条在国务院信息办的授权和领导下,CNNIC是CNNIC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根据本办法制定《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和运行中国顶级域名CN。

第五条采用逐级授权的方式确定三级以下(含三级)域名的管理单位。

各级域名管理单位负责其下级域名的注册。

二级域名管理单位必须定期向CNNIC提交三级域名的注册报表。

第六条域名注册申请人必须是依法登记并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

第二章中国互联网络域名体系结构第七条中国在国际互联网络信息中心(InterNIC)正式注册并运行的顶级域名是CN。

在顶级域名CN下,采用层次结构设置各级域名。

第八条中国互联网络的二级域名分为“类别域名”和“行政区域名”两类。

“类别域名”6个,分别为:AC-适用于科研机构;COM-适用于工、商、金融等企业;EDU-适用于教育机构;GOV-适用于政府部门;NET-适用于互联网络、接入网络的信息中心(NIC)和运行中心(NOC);ORG-适用于各种非盈利性的组织。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共5页)-本页仅作为预览文档封面,使用时请删除本页-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中国互联网络的健康发展,保障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系统安全、可靠地运行,规范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系统管理和域名注册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参照国际上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123下一页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向申请人发出受理申请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在五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对不予受理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十七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自发出受理申请通知书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信息产业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予以批准的,出具批准意见书;不予以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八条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保证域名系统安全、可靠地运行,公平、合理地为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提供安全、方便的域名服务。

无正当理由,域名注册管理机构不得擅自中断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域名注册服务。

第十九条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公平、合理地为用户提供域名注册服务。

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不得采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的手段要求用户注册域名。

第二十条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信息发生变更或者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与其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合作关系发生变更或终止时,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在变更或终止后三十日内报信息产业部备案。

第二十一条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应当配置必要的网络和通信应急设备,制定切实有效的网络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制度。

因国家安全和处置紧急事件的需要,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服从信息产业部的统一指挥与协调,遵守并执行信息产业部的管理要求。

域名及网站管理制度

域名及网站管理制度

域名及网站管理制度一、背景与目的随着企业信息化程度的提高,域名及网站在企业运营中起到了至关紧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和管理企业域名及网站的注册、使用和维护,保障企业信息安全,提高品牌形象,订立本《域名及网站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部员工、合作伙伴、供应商或任何与我公司合作、使用或管理我公司域名及网站的相关人员。

三、域名管理规定1. 域名注册1.任何涉及我公司的域名注册都必需经过管理负责人的批准,并由指定的授权机构进行注册。

2.在注册域名时,必需供应真实、准确、完整的注册信息,并确保注册信息的及时更新。

3.域名注册过程中,严禁注册或使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域名,包含但不限于冒用他人商标、侵害他人姓名权、侵害公众利益等。

2. 域名使用1.全部注册的域名均属于我公司资产,必需合法使用,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域名使用需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备案,确保域名对外供应服务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3.禁止将公司域名用于传播违法、淫秽、暴力、恐怖、反动等信息的网站。

4.域名使用涉及到网站的,必需依照公司的统一规范进行网站建设,并确保网站内容真实、合法、准确,不得损害公司声誉。

5.对于不再使用的域名,应及时注销,以释放资源和避开安全风险。

3. 域名维护1.定期对已注册的域名进行巡检,确保域名的正常解析和访问。

2.域名到期提示,确保及时续费维护,以避开域名被抢注或过期失效。

3.域名安全管理,包含设置合理的密码、定期更换密码及时更新安全补丁等,提高域名的安全性。

四、网站管理规定1. 网站建设与开发1.网站建设与开发必需符合企业的品牌形象和业务需求,统一由指定的团队或合作伙伴进行。

2.在建设过程中,相关人员必需遵从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涉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传播违法信息等行为。

3.网站必需具备稳定性、安全性、易用性、美观性,并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合法,严禁发布违法、淫秽、暴力、恐怖等信息。

2. 网站内容管理1.网站内容必需及时更新、维护,确保发布的信息真实、准确、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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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域名发展及管理概况
2004年春季域名专家业务经验交流会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刘志江
1
提纲

互联网域名体系 全球及我国域名注册现状


我国域名管理政策体系 我国域名管理和服务体系 我国域名注册程序
我国域名发展大事记 个人域名开放准备工作 通用网址简介

国际互联网域名体系
互联网顶级域名分类



全球域名分类比例

COM占全球域名注册总量的44% CN等国家和地区域名占40%

排名前十位的注册量占全部注册量的 71%

NET等其他类别域名占8% BIZ等新增顶级域名占8%。
全球域名分类比例
域名普及率
Leabharlann 欧洲:12.5% 北美:11% 南美:4.8%, 亚太:3.7%
我国用户注册国外域名的状况
(COM、NET、ORG)
数量 78.6 64
80 70 60 50 40 30 20 10 0 1999年底 2001年4月 21.9 61.4
单位:万
1999年底 2001年4月 2002年底 2003年底
2002年底
2003年底
我国用户注册国外域名分类统计
COM 54.0 NET ORG INFO BIZ 8.8 1.5 0.3 0.2

国务院三定方案:信息产业部负责域名、 地址等公共通信资源的分配与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 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 国信办【1997】028号 信部电函【2002】429号
CN域名体系-顶级域名
根据信息产业部《中国互联网络域名体系公告》

ASCII顶级域名

“CN”

中文顶级域名

“CN” “中国” “公司” “网络”
CN域名体系-二级域名

“类别域名”6个

AC-适用于科研机构 COM-适用于工、商、金融等企业 EDU-适用于中国的教育机构 GOV-适用于中国的政府机构 NET-适用于提供互联网络服务的机构 ORG-适用于非营利性的组织
170544 122099 127319
数量
150000
100000 48695 50000 18396 4066 0
1997年10月 1998年12月 1999年12月 2000年12月 2001年12月 2002年12月 2003年 12月 2004年 3月
CN域名分类统计
我国域名管理政策体系

总计 64.8

在全球各国中排名第七位,在美国、德国、英国、 加拿大、法国、韩国之后,超过了日本。 (数据截止到2004年1月。数据来源: )

我国CN域名的注册状况
数量 400000 352430 350000 337066
300000
250000
200000
通用顶级域名列表

TLD 引入时间 适用范围 赞助方/运营方 .aero 2001 航空运输业 Societe Internationale de Telecommunications Aeronautiques SC, (SITA) .biz 2001 商业 NeuLevel .com 1995 使用范围未作限定(倾向于用作商务) VeriSign, Inc. .coop 2001 (商业)合作机构 DotCooperation, LLC .edu 1995 美国教育学术机构 EDUCAUSE .gov 1995 美国政府 US General Services Administration .info 2001 适用于提供信息服务的企业 Afilias公司 .int 1998 政府间通过国际条约而建立的组织 IANA .mil 1995 美国军方 US DoD Network Information Center .museum 2001 博物馆 Museum Domain Management Association, (MuseDoma) .name 2001 个人 Global Name Registry公司 .net 1995 使用范围未作限定(倾向于网络机构等) VeriSign公司 .org 1995 使用范围未作限定(倾向于用在不属于上述各类的组织) AfiliasISOC的Public Interest Registry (PIR), .pro 2002 会计师、律师、医生等专业人员 RegistryPro公司
域名争议适用文件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第五章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程序规则 域名争议解决机构的补充规则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补充规则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补充规则
域名注册管理与服务体系
我国域名地址资源的管理体系

信息产业部的职责
信息产业部文件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

2002年8月1日,签发 2002年9月30日,施行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体系公告》

2002年11月22日,签发

关于授权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行使域名注册 管理机构职责的通知

2002年9月16日,印发
CNNIC发布的规定


域名注册实施细则(2002年12月16日施行) 注册服务机构认证办法(2002年9月30日施行) 注册服务机构变更办法(2003年2月28日施行) 域名争议解决办法(2002年9月30日施行) 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程序规则(同上)

“行政区域名”34个
例如:BJ―北京市;SH―上海市
在顶级域名下可以直接申请注册二级域名 如 “”

域名注册现状
全球域名注册现状

全球各种域名注册总量:6千万个 COM NET ORG INFO BIZ 总计 2717 449 285 112 95 3658 DE:720万 UK:480万 2003年全球平均增长率为16%
• 国家和地区顶级域名 (243)
–.CN 中国,.JP 日本, .TV 图瓦卢,.CC……
• 通用顶级域名 (7)
–.com, .org, .net(全球注册) –.int (国际组织) –.edu, .gov, .mil(限于美国机构使用)
• 新增通用顶级域名 (7),2000-11-16
– .biz, .info, .name, .pro, .museum, .aero, .co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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