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学院关于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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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规定(二篇)

学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规定(二篇)

学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为学生提供安全、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外出活动的范围外出活动,是指学生组织组团或个人在校外参加学习实践、社会实习、科技竞赛、文化艺术、体育竞赛、自然科学考察、劳动实践等活动。

第三章外出活动的主体外出活动的主体为学校和学生。

第四章外出活动的管理机构外出活动的管理机构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职能部门组成。

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外出活动的最终责任人。

第五章学校外出活动安全制度学校应制定学校外出活动安全制度,明确外出活动的管理职责、安全注意事项、应急预案等内容。

第六章学生自身的安全管理学生参加外出活动前,应接受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了解活动目的、内容、要求和安全风险。

学生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学校有关部门。

第七章活动地点的选择学校在选定外出活动地点时,应充分考虑活动的安全性、便捷性和实际需要,确保学生身心安全。

第八章活动组织与管理学校应根据外出活动的实际情况,组织和管理外出活动。

安排专人负责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明确每项活动的责任主体和具体任务。

第九章活动前的准备活动前,学校应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包括活动目标、内容、时间、地点等;2.核实活动场所的安全性和设施设备的完好性,如有问题应及时解决;3.提前了解活动路线的交通情况、天气变化等因素,做好应对措施;4.组织学生参加必要的培训和讲座,提醒注意安全事项;5.制定应急预案和紧急联系方式,并告知活动参与学生。

第十章活动中的安全管理活动中,学校应做好以下工作:1.严格遵守活动计划,确保活动的安全、顺利进行;2.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3.根据需要,安排专人担任活动的安全指导员,负责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4.定期对活动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5.保持与活动参与学生和家长的沟通,及时解答疑问和处理问题。

学校集体外出活动制度(4篇)

学校集体外出活动制度(4篇)

学校集体外出活动制度是指学校组织师生参加的集体外出活动的管理规定。

下面是一份学校集体外出活动制度的示例:1. 活动目的和安排:学校集体外出活动的目的、主题和具体安排应提前确定,并向师生公布。

活动可以包括参观考察、社会实践、文化体验等。

2. 活动申请和批准:教师可以根据需要向学校提出集体外出活动申请,并说明活动目的、时间和地点等信息。

学校对申请进行审批,并决定是否批准活动。

3. 活动筹备:活动前需要进行充分的筹备工作,包括安排交通、住宿、饮食等。

学校可以委派相关人员负责活动筹备,并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4. 活动安全:学校要确保集体外出活动的安全。

参加活动的师生应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活动期间的安全注意事项。

学校也应确定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并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

5. 活动纪律:参加活动的师生应遵守纪律,听从组织安排,不得离队单独行动。

如有行为不端或违反规定的行为,学校将进行相应的处理。

6. 活动回顾和总结:活动结束后,学校可以组织师生对活动进行回顾和总结。

通过与参加者的交流和反馈,学校可以不断改进活动组织和管理工作。

以上是学校集体外出活动制度的一些基本要点,具体规定可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学校集体外出活动制度(2)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学校教育不再局限于课堂教学,而是越来越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社会实践能力。

因此,学校集体外出活动成为一种普遍的教育方式,有助于学生开阔视野、丰富知识、培养团队合作精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目的和意义学校集体外出活动旨在为学生提供一个全新的学习环境和学习方式,通过亲身参观、实地考察等形式,让学生更好地了解社会、发展兴趣爱好,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此外,学校集体外出活动还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社交能力、观察力和表达能力,促进学校内外的交流与合作。

三、活动范围和内容学校集体外出活动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参观博物馆、科技馆、艺术馆等文化机构;实地考察和实践活动,比如走进农村、企业、社区等地;参加学术交流会议、比赛等活动;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如志愿服务、社区义工等。

学校集体外出活动制度(三篇)

学校集体外出活动制度(三篇)

学校集体外出活动制度____外出活动审批、备案制度(张彪马宏玉)为确保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及其他外出活动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全体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

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确保外出活动万无一失。

2.实行____学生____外出活动申报审批制度,全校性的活动,应经班子会议讨论决定并将活动方案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班级或年级组____的活动要将活动方案向学校申报,经审批后方可进行,并做好活动的____和抓好师生的安全。

3.出发前要以班级为单位做好安全、文明教育并宣布活动安排,向学生全面进行纪律及行车安全、游玩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同时将班主任和随队老师____号码告知学生。

活动前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对身体差,有先天性疾病的学生,要酌情处理,并取得家长配合。

严禁____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生理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的活动。

4.从学校出发前各班清点人数上报政教处,中途不得离队,特殊情况必须及时向老师请假,老师联系家长后方可批假。

5.租用的车辆必须要有正规的营运执照客车,并要求车队作出安全承诺。

6.每辆车的负责老师____学生有秩序地上、下车,教育学生不要争先恐后,要礼让。

乘车时劝阻将头手伸出窗外的同学。

7.注意自身言行举止的得体,尽量避免与人争执,采取克制忍让的态度。

本校同学之间产生任何矛盾必须听从每一位老师的劝说或待回校后处理,如与活动地人员、其他学校或社会人员发生争吵甚至斗殴,现场同学应尽快及时制止,防止事态恶化并及时汇报老师。

情况严重者,应迅速联系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

8.教育学生注意禁示、提示性标志,不要到危险的地方玩耍,特别是山水及偏僻的地方,不追逐打闹,不走路观景,不携带任何危险物品。

未经同意不从事危险性活动,尽量避免到人群拥挤的地方,参加大型活动时保持秩序,注意自我保护。

____分散自由活动时,要求学生按照行前分好的小组活动,严禁擅自个别行动,教育学生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和带队老师要加强巡视,对个别调皮学生多加注意。

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安全管理规定

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安全管理规定

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活动学校学生进行校外集体活动,增强学生的组织纪律观念,确保学生开展安全有益的活动,根据《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的暂行规定》、《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在籍学生。

第三条学校学生进行校外集体活动(列入教学计划的集体劳动、校外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除外),均应由活动的组织者按本办法中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

未经批准的活动均不得组织实施。

第二章规定细则第四条学生进行校外集体活动时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校外集体活动主题应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思想内容,能鼓舞学生积极进取、陶冶情操、增长知识、奋发向上。

第五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要注意安全,做好车船以及活动地点等的安全检查工作,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精心组织,以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第六条外出实习班级,未经学校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到实习地附近风景或途中风景区参观、游玩。

第七条若遇雨天等恶劣天气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不准组织学生进行校外游玩活动;已批准的,一律自动取消。

第八条经批准的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有教师亲自带队,一般以杭州市及其近郊为宜,当天往返,未经批准,不得在外住宿或露宿。

第九条学生不得擅自到江河、水库、池塘游泳,不得擅自组织观潮活动,不得擅自到荒山野岭游玩、野炊等活动,违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厉处分,造成事故者一切后果自负。

第十条各年级要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教育学生在外出活动时,要遵守国家法规法纪,遵守公共秩序,维护社会公德,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三章审批管理第十一条所有以集体名义组织的学生校外集体活动,都应按下列程序办理:(1)以班级为单位组织的活动,班长先提出申请,经班主任审查后由年级负责人审批。

(2)以年级为单位组织的活动,由年级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生处审查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3)除一、二款以外的多人活动,均须征得班主任及年级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组织,并由活动负责人向学生处备案。

学生外出活动规章制度

学生外出活动规章制度

学生外出活动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保障学生的安全和健康,规范学生外出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组织的所有学生外出活动必须经过学校领导班子会议审批,办公会议批准。

第三条学生外出活动应由学校教师、工作人员陪同,并做好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四条学生外出活动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计划,并提前通知学生家长,得到家长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学生外出活动期间,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和监督,严禁学生擅自离队或参与其他未经批准的活动。

第六条学生外出活动期间,学校教师、工作人员应尽职尽责,保证学生的安全和顺利完成活动。

第七条学生外出活动过程中,学生应服从教师、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安排,不得违反纪律,影响整体活动和他人的安全。

第八条学生外出活动结束后,学生应按时返校,完成相关的报告和总结,交付给学校领导。

第九条学生外出活动中发生意外或突发情况,学校应及时组织应急处理,保护学生的安全和权益。

第十条学生外出活动中,学生应保护环境,遵守当地法律法规,遵守公共秩序,文明礼貌,树立良好的形象。

第十一条学生外出活动中,学生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在人群中迷失或受伤,妥善保管个人财物,防止丢失或被盗。

第十二条学生外出活动中,学校应做好相关的前期准备和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学生的安全。

第十三条学生外出活动中,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心理辅导和心理疏导,保护学生的心理健康。

第十四条学生外出活动中,学校应定期组织学生健康体检和心理测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学生外出活动中,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社交教育和礼仪培训,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

第十六条学生外出活动应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和地方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政策和社会公德。

第十七条学生外出活动的各个环节、步骤和措施都应具体规定,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责任制度。

第十八条学生外出活动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学生外出活动的管理质量。

第十九条学生外出活动规章制度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正式实施,并不断完善、改进和提高。

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管理规定

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管理规定

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管理规定为规范我校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管理,牢固树立“防范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促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学生外出活动是指因实习、见习、郊游、演出、社会实践等需到校外进行的活动。

原则上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指定专人或教师负责以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坚持“安全第一”原则,坚持“谁组织、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条外出活动申报审批程序:(一)班级活动集体外出班主任签字,报专业科科长审批,并报教务科、责任科室、主管校长审批、保卫科备案。

(二)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由组织者提前3个工作日向专业科或主管部门提交以下相关材料:1.填写《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审批表》一式四份(审批后申请者自留一份,交专业科或负责部门一份、保卫科一份、教务科一份备案);2.外出活动具体方案(含安全管理人员的安排及职责,应急预案和应急准备设备情况);3.提供参加学生名单及指定组织人、带队老师、安全员名单及联系方式;4.所用车船租赁情况说明;5.通过旅行社组织集体外出活动的,提供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和安全责任协议书。

第四条外出活动要求:(一)集体外出活动前组织者要对学生进行至少一次以上的集中专项安全教育,要落实“定组织、定人数、定路线、定范围、定责任”五项措施。

并定时向审批部门汇报活动安全情况。

组织者不得擅自更改活动规定的内容。

(二)集体外出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遵守公共场所的基本行为准则;尊重当地的风俗人情。

(三)遵守集体外出活动的作息时间,按时返回驻地和学校。

不得擅自脱离队伍或外出。

否则由学生个人行为而造成的学生失散、意外伤害、食物中毒、交通事故、治安纠纷等事故一概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严禁学生爬树、攀岩;严禁路过森林或有易燃物的地区使用明火;严禁追逐打闹;严禁到池塘、水库、江河、海滩等危险区域洗澡、戏水、游玩;严禁到传染疫区活动。

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安全管理规定

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安全管理规定

同学校外集体活动安全管理规定同学校外集体活动安全管理规定随着教育信息化和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动,校外集体活动已成为中小同学在课余时间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虽然校外集体活动能够丰富同学的课余生活,提高同学的本领和素养,但同时也存在安全隐患。

为了确保同学校外集体活动的安全,我们订立了以下的同学校外集体活动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同学校外集体活动的组织和管理,保障同学在校外集体活动中的安全,本规定订立。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部同学校外集体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义工服务、户外拓展、文化交流等活动。

第三条:全部同学校外集体活动均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在本规定的框架内实施。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同学校外集体活动必需由学校组织,并由专业的负责人引导和监督,确保活动符合有关规定。

第五条:校外集体活动的组织者应当事先订立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明确活动的目的、重要内容、参加者、时间、地点及安全应急处理措施,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经审核备案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校外集体活动的参加者必需经学校审批并签署《同学校外集体活动安全承诺书》,对本身在活动中的行为及责任负起明确的责任。

第七条:校外集体活动的组织者在活动期间必需对活动现场进行全程管理,认真填写相关记录表,如显现紧急情况适时报告学校领导、相关部门以及家长,并实行有效的应急措施。

第三章安全教育第八条:学校应当加强安全教育,让同学进一步了解校外集体活动的安全风险及如何避开安全事故,在校外集体活动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全面介绍活动的安全、技能和礼仪注意事项。

第九条:除了安全培训之外,组织者还应当组织同学参加实践活动,提高同学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本领。

第四章安全措施第十条:学校应当对校外集体活动的组织者和参加者进行身体健康体检,并准备必要的医疗器械、急救药品等应急处理物资。

第十一条:组织者应当在活动现场摆放标志标识,并按规定订立安全操作指南,确保参加者的人身安全、行李财物安全和活动设施安全。

学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规定模版(三篇)

学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规定模版(三篇)

学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规范学生外出活动行为,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外出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校外实践、参观学习、文化交流等。

第三条学校是学生外出活动的组织者和负责单位,学校负有对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进行全面管理和监督的责任。

第四条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应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学校、学生、家长和社会共同参与的作用。

第五条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应该遵循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的要求,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六条学生外出活动应该科学合理地选择目的地和活动内容,预防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学生外出活动应该充分听取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保障学生的权益。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八条学生外出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应单独设立相关机构或委员会负责。

第九条学生外出活动的组织和管理机构应具备相关的资质和经验,负责制订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方案和预案。

第十条学生外出活动的组织和管理机构应与学校其他相关部门紧密合作,保障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学生外出活动的组织和管理机构应及时向学生和家长提供学生外出活动的相关信息,并做好安全宣传工作。

第十二条学生外出活动的组织和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者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能力。

第三章目的地选择与审查第十三条学校对学生外出活动的目的地应该进行严格的审查和评估,确保目的地安全可靠。

第十四条学校应选择邻近学校、公共场所、文化设施等安全性较高的目的地作为学生外出活动的场所。

第十五条学校对学生外出活动的场所应对其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教育背景等进行详细了解。

第十六条学校应定期检查和评估学生外出活动的目的地,及时了解其安全状况。

第十七条学校在选择学生外出活动的场所时,应向学生和家长提供充分的信息,以便他们做出正确的决策。

第四章活动内容与行为规范第十八条学校应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活动内容制定合理的活动安排,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发展。

学校集体外出活动制度范本(三篇)

学校集体外出活动制度范本(三篇)

学校集体外出活动制度范本1. 目的学校集体外出活动旨在加强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培养社交技能、拓宽学生的视野,以及提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机会。

2. 安全保障2.1 所有外出活动必须经过学校安全评估和批准,确保活动的安全性。

2.2 活动期间,需要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教职工担任活动的指导教师,负责学生的安全和秩序。

3. 签署同意书所有参加集体外出活动的学生,必须签署同意书,并经过家长或监护人的签署批准。

同意书应明确活动的时间、地点、目的,以及学生参与该活动的责任和义务。

4. 行为准则4.1 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行为准则,在活动期间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形象。

4.2 学生必须听从指导教师的安排和管理,保持统一纪律。

5. 健康保障5.1 参加活动的学生必须符合学校规定的身体健康要求,如有特殊身体状况,需要提前向学校报备。

5.2 活动期间,学生健康问题由指导教师和医务人员负责处理,如有需要,可以安排学生返回学校或家长接回学生。

6. 费用规定6.1 集体外出活动的费用由学校组织方负责筹集和管理,学生需要按时缴纳相关费用。

6.2 如有特殊情况导致费用无法缴纳,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请,经过学校审核批准后可减免或分期缴纳。

7. 紧急事故应对措施7.1 学校组织方必须制定紧急事故应对方案,并向指导教师进行培训和指导。

7.2 在活动中发生紧急事故时,指导教师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学生安全,并及时报告学校组织方和家长。

8. 后续总结活动结束后,学校组织方应组织学生和指导教师进行后续总结和评估,以便改进和调整今后的活动。

以上为学校集体外出活动制度的范本,具体制度内容需要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学校集体外出活动制度范本(二)尊敬的校领导:我校一直以来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积极向上的态度和团队协作精神。

为了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提高学生的身心素质,我们建议制定学校集体外出活动制度。

特此草拟一份范文,供校领导参考。

一、目的与原则集体外出活动是为了增强学生身心健康,拓宽学生的眼界,培养学生团队合作意识和社交能力。

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审批制度范文(三篇)

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审批制度范文(三篇)

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审批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校外集体活动管理,保障学生安全,丰富学生校外活动内容,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所辖各级学生组织和班级发起的校外集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参观、访问、社会实践、文化交流、比赛、义务劳动、旅行、露营等项目。

第三条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1. 组织规范:任何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学生组织或班级根据活动的性质和目的进行合理组织。

2. 安全第一:保护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所有活动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方案,并进行全面风险评估。

3. 注重实效:活动应注重提高学生素质和能力,加强学科知识的实践应用,达到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目标。

4. 文明礼仪:活动过程中应弘扬文明礼仪、团队协作和社会公德,树立学校良好形象。

第四条学校设立校外集体活动管理部门,负责对学生校外集体活动的审批、组织、协调与监督,并及时向学校校长报告活动的情况。

第五条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

第二章活动审批程序第六条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应提前向学校提交活动审批申请。

申请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1. 活动名称、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名单及相关联系方式;2. 活动目的、主要内容、预期效果及方案;3. 危险因素评估和安全预案;4. 有关证件(如比赛证书、邀请函等)的复印件;5. 相关经费预算。

第七条学校根据学生校外集体活动的性质和风险程度,决定是否进行详细审批。

1. 风险较低的活动,学校责任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审批并发放活动许可证。

2. 风险较高的活动,学校责任部门应组织成立活动审批委员会,对活动进行详细审批。

3. 活动审批委员会由学校校长、学生工作处处长、保卫处处长等组成,负责审批决策。

第八条活动申请获得初步审批后,需进行风险评估。

学校可根据活动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评估。

1. 风险评估应包括活动主要危险因素和风险控制措施的详细描述;2. 风险评估报告应由专业机构或学校责任部门出具,并提交活动审批委员会。

甘肃农业大学工学院关于学生外出的相关规定

甘肃农业大学工学院关于学生外出的相关规定

甘肃农业大学工学院关于外出活动的相关规定学生外出活动主要包括组织师生外出开展的春游、秋游、参观学习、培训、社会调查、团学活动、文艺体育活动及其他有关单位组织的活动。

为进一步规范师生集体外出活动管理,牢固树立“防范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社会实践秩序,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促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组织师生集体活动,必须明确活动目的。

组织师生外出各类活动,必须依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缜密思考,精心组织,目的明确。

凡是未经学院批准,其他任何部门不得同意师生擅自组织和参加外出活动。

教师和学生私自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外出活动的,在调查核实后,根据事实情况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条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外出活动,要有外出活动计划外出活动适合学生年龄及身心特点。

没有外出活动计划,不适合学生年龄和身心特点,学院不予审批。

第三条组织师生集体参加各类外出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活动申报审批制度。

各班级组织外出活动必须填写相关的《甘肃农业大学工学院外出活动申请表》,必须经学院领导同意方可出行,如不经过申请,出现一切意外由活动负责人或班主任负全责。

第三条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

组织活动部门和师生要事先对活动场地及活动线路进行考察,及早排除安全隐患;出发前,要检查参加活动的师生的身心健康状态,检查交通工具以及携带的常用物品、药品等。

同时落实活动安全责任人,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活动安全、消防安全、防伤害安全、饮食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第五条委托社会机构协助组织的活动,必须审查协助部门的有关合法证件和协助组织活动的条件,然后双方协商签订正式协议。

组织班级(或组织者)应在活动之前与所委托机构(正规的旅游公司、公交公司)签订正式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相关责任及赔付条款,必要时应征求法律法规部门的意见。

组织班级(或组织者)与协办单位签订合同之前,应对协办单位的营业执照、车辆及驾驶员证照、购买保险的凭证等原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保留复印件,学校要与委托机构共同落实交通安全措施,严禁车船无照运行、带“病”运行和超载行驶,协作部门不得借用、租用关系单位、共建单位和私人等无营运资质的车辆。

学生集体外出活动报备制度

学生集体外出活动报备制度

学生集体外出活动报备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的不断引起重视,学生集体外出活动作为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具有丰富学生知识、培养学生团队协作意识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功能。

然而,由于集体外出活动涉及到学生的人身安全,学校需要加强管理,确保学生的安全与健康。

因此,学校需要制定学生集体外出活动报备制度,以规范学生活动,保障学生的安全。

二、制度目的三、制度内容1.报备范围:所有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包括班级旅行、社团活动、科考实习等。

2.报备程序:(2)班级或社团负责人将报备表提交给学校教务部门,由教务部门审核并签字认可。

(3)经过教务部门审核认可后,班级负责人将报备表提交给学校领导,由学校领导审批,并签字同意。

(4)学校领导审批通过后,班级负责人需要将报备表复印一份交给学校保卫部门备案,并将原件随行携带。

(5)在活动前一天,学校保卫部门会对出行的学生和教师进行安全教育和指导。

四、制度执行1.学校教务部门负责审核和认可集体外出活动的报备。

2.学校领导负责审批集体外出活动的报备,并确保活动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3.班级或社团负责人需要及时将学校保卫部门要求的材料和信息提供给保卫部门,配合保卫部门的安全工作。

4.学校保卫部门负责对学生和教师进行安全教育和指导,保证其安全出行,并做好应急预案工作。

五、制度的效益制定学生集体外出活动报备制度,有利于学校保障学生的安全,提高教育质量。

具体来说1.通过报备制度,学校能够提前了解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信息,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

2.班级负责人需要在活动前规划活动内容和安全措施,提高活动的质量和安全性。

3.学校保卫部门负责安全宣传和指导,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教师领队在集体外出活动中能够更好地照顾学生,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健康。

六、总结学生集体外出活动报备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保证学生的安全和提高学生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学校需要制定具体的报备程序和执行细则,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学校制度-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及院内大型活动申报审批规定

学校制度-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及院内大型活动申报审批规定

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及院内大型活动申报审批规定第一章师生集体外出活动第一条师生集体外出活动指学院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而组织的师生离开校园所进行的活动,主要包括组织师生参观学习、培训、社会实践、各类竞赛、文体活动及其他有关单位组织的活动。

第二条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精心组织,目的明确。

凡未经批准,任何部门不得同意师生私自组织和参加外出活动。

第三条组织师生各类集体外出活动,要有外出活动计划、预案,并适合师生年龄及身心特点,有益身心健康。

没有外出活动计划、预案的不予审批。

第四条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要严格执行活动申报审批规定。

1.校园内组织的集体活动,须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经主管领导审批,报学院党政办公室及保卫处备案。

2.校园外组织的参观学习、培训、社会实践等一切集体活动,须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报送主管领导审核意见后,经学院院长同意,报学院党政办公室及保卫处备案。

3.集体外出活动的申报审批实行归口管理。

其师生教学活动申报管理单位为教务处;职工工作考察、参观学习、交流活动等申报管理单位为学院党政办公室;社团活动申报管理单位为团委;学生活动申报管理单位为学生处;工会活动申报管理单位为工会。

4.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要严格履行申报程序,网上填写《学院师生集体外出活动申报审批表》,要明确活动内容和安全预案。

申报材料未经审核批准,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私自组织师生参加集体外出活动。

5.对于不报、漏报和报告不实或未经批复提前办理有关手续私自组织外出的,出了安全责任事故,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条组织师生集体活动,须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

组织活动部门要事先对活动场地及活动线路进行考察,及早排除安全隐患;要落实活动安全责任人,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活动安全、消防安全、防伤害安全、饮食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活动前要把活动内容及要求明确地告知参与活动人员。

第六条学院原则上不组织、不鼓励、不提倡涉及收费的师生集体外出活动。

学生外出活动管理规定

学生外出活动管理规定

学生外出活动管理规定为切实加强对学生外出活动的管理,以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根据教育部印制的《普通高等学院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定所指的学生外出活动特指在校学习期间(寒、暑假除外),学生个人或集体到校外进行的参观学习、社会考察、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科技文化服务等非教学活动。

第二条在校学习期间(包括自习时间、节假日),严禁调课外出活动,由学院及有关部门组织的德育实践活动(包括公益劳动、社会考察、志愿服务、科技文化服务等)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明确活动安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自组织集体出校的郊游、休闲、娱乐类活动,不准组织参与社会上危害或影响国家和社会稳定的集会、游行等违法活动。

第三条任何个人和集体未经学院(学生处)批准私自外出活动,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和组织者承担。

第二章外出活动要求及审批程序第四条学生外出活动要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落实“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责任制。

经批准的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指定教师负责以保证活动顺利进行,明确带队教师为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外出期间的所有安全工作负总责。

第五条学生外出活动要制定严密的活动方案,离校前必须召开安全教育会议,按本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第六条外出活动期间,学生必须服从带队教师和学生干部的指挥,活动结束后按时返校。

对于未经批准逾期返校的,将追究带队教师的责任,对于逾期返校的学生按旷课处理。

参加外出活动的学生在活动结束后如因擅自离队而发生的学生失散、意外伤害等事故一概由学生本人负责。

第七条学生个人私自外出郊游、野炊,不得在林区取火,必须遵守活动地域的有关管理规定,对违反规定造成森林火灾的责任人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八条严禁任何人私自下水(海、河、湖)游泳,违规而发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学院概不负责。

第九条外出活动需要乘搭车船等交通工具的,必须选用正规专业客运单位合法营运的车船;需要通过旅行社组织的,必须选择实力强、信誉好的旅行社,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等方面的责任。

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校外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安全成长,做好各类活动的组织、指导和服务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校外集体活动是指学校组织的活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科技竞赛、体育比赛、旅游考察等。

第三条学生校外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施策,从严管理。

第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配备专职和兼职工作人员,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学校应当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提醒和引导家长关注学生校外集体活动的安全问题,共同维护学生的利益和安全。

第二章活动组织与准备第六条学校应当根据学生校外集体活动的性质和规模,制定相应的活动组织方案。

组织方案应当包括活动主题、目标、具体内容、活动时间、地点、所需人员和物资等。

第七条学校应当对参加学生校外集体活动的学生进行必要的身体和心理健康检查,确保学生身体状况适宜参加相应的活动。

第八条学校应当组织专业人员对活动地点进行勘察,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活动场所的安全。

第九条学校应当为学生配备必要的活动装备和器材,保障学生在活动中的安全。

第十条学校应当制定紧急救援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救援工作。

第三章活动实施与监管第十一条学生校外集体活动期间,学校应当组织专业人员对活动进行监督和指导,及时纠正和处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行为。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不允许出现各种形式的欺凌、暴力行为。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根据活动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监护人员,确保学生的安全和精神健康。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活动意外事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意外事故,要及时填报事故报告,并按照规定报告给有关部门。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做好与活动相关的文件和资料的归档工作,留存活动组织方案、参与人员名单、活动过程记录等,为后续管理和监督提供依据。

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安全管理规定范文(4篇)

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安全管理规定范文(4篇)

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学生校外集体活动的安全,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提高学生参与集体活动的素质与能力,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校外集体活动是指学生在学校组织或参与的在校园以外的集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团队建设、实地考察、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

第三条学校是学生校外集体活动的组织者和管理者,负有组织、引导和管理学生校外集体活动的责任。

第四条学生校外集体活动的原则是安全第一,自愿参与,循序渐进,科学管理。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中小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其他教育机构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组织与备案第六条学校应当在教学计划中合理安排集体活动的时间,充分保障学生参与集体活动的时间。

第七条学校应当成立集体活动组织委员会,负责协调各项工作,组织和管理学生校外集体活动。

第八条学校应当将学生校外集体活动的计划书报告给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或审批。

第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校外集体活动的风险评估机制,对活动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三章参与与监管第十条学生参与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应当出具家长同意书,并经过家长签署确认。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对参与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的学生进行健康体检和入队培训,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并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技能。

第十二条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应当根据不同年龄和能力确定活动范围和难度,合理安排学生的参与程度。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派遣专业教师或工作人员参与学生校外集体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确保活动的安全和教育的有效性。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校外集体活动的监控机制,定期对活动进行督导和检查。

第四章安全保障第十五条学校应当根据活动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安全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配备、应急预案、安全教育和指导等。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为学生校外集体活动配备合格的安全防护设备和药品,并做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与活动所在地的相关单位合作,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学生组织集体外出游玩规定

学生组织集体外出游玩规定

学生组织集体外出游玩规定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对我院学生组织集体外出活动有关事宜作如下规定:第一条外出活动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陶冶情操,但考虑到目前社会交通事故、诈骗等现象时有发生。

考虑到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因此,我院不提倡、不鼓励、不支持学生组织集体外出游玩活动。

第二条要做好预防学生外出游玩活动期间突发、意外情况的发生,在场学生或其他人员应迅速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学院主管领导、学生主管部门、辅导员、班主任。

第三条各班集体组织的外出游玩活动,需填写《**学院学生外出游玩申请表》,辅导员签字同意后,提前五天以书面形式报系部审核,并报学生工作处核实备案,经批准后,由教师带队前往。

没有教师带队不能外出活动。

第四条超过3人(含3人)的远距离(100公里以外)或超过8人(含8人)的近郊及市内公园等活动,需确定一名负责人,提前两天向班委会提出申请,经辅导员批准,报系部备案。

第五条学生外出期间确保交通、人身、财产安全,遵纪守法,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加强环境保护意识,增加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要充分展示当代大学生的良好精神风貌。

第六条外出游玩结束后两天内,各负责人或班长、团支书需及时向辅导员或系部汇报活动情况。

第七条在外游玩活动中,谁组织,谁负责,责任到人,要租、乘经营手续齐备、性能良好的交通工具。

第八条凡违反校、院规定,私自外出者(组织者、参与者),我院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在游玩中出现的任何情况,都由个人和组织者承担责任。

第九条外出游玩的地方不宜太远,外出游玩的时间仅限于双休日和其他节假日,不能因外出游玩而停课或调课。

第十条本规定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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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农大工学院〔2011〕08号
工学院关于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规定
为规范我院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管理,牢固树立“防范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促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原则
学生外出活动是指因实习、见习、郊游、学生活动等需到校外进行的活动。

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坚持“安全第一”原则,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原则上学院不允许任何人擅自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

如有特殊原因的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办理工学院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审批手续,未经审批的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如发生安全意外,一切责任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学校和学院概不负责。

二、申报审批程序
(一)班级活动集体外出需班主任签字,报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同意;
(二)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由组织者提前3个工作日向学院主管部门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填写《工学院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审批表》,此表一式三份,一份活动组织者留存、一份由班主任保存、一份由学生工作办公室存档;
2、外出活动具体方案(含安全管理人员的安排、职责和应急预案);
3、提供带队老师、活动组织者、参加学生名单及其联系方式;
三.具体内容
1、集体外出活动前组织者要对学生进行的集中专项安全教育,要落实“定组织、定人数、定路线、定范围、定责任”五项措施。

并定时向院领导汇报活动安全情况。

组织者不得擅自更改活动规定的内容。

2、遵守集体外出活动的作息时间,按时返回学校。

不得擅自脱离队伍或外出。

否则由学生个人行为而造成的学生失散、意外伤害、食物中毒、交通事故、治安纠纷等事故一概由学生本人负责。

3、班级、学生组织郊游,精心策划,周密安排,事先要对车辆、饮食、行进路线等详细了解、落实,要对全体参加外出的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饮食卫生教育,要事先布置好紧急情况下的联络方式和预案,从而杜绝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学生失散、意外伤害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五、责任追究
1.任何个人、班级、学生组织未经学院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

对不申报或申报未获得批准而擅自组织外出活动的,由此而带来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组织者的责任。

2、对忽视安全、玩忽职守、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事故的,瞒报、误报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活动组织者的责任。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工学院学院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申请表
工学院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申请表
此表一式三份,一份活动组织者留存、一份由班主任保存、一份由学生工作办公室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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