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交通隧道建筑防火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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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94 号《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 一批)”的通知》的要求,本规范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会同天津市建筑设计院、北京市建筑 设计研究院、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中元兴华工程公司、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四川省 公安消防总队、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建设部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市 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东北电力设计院、中国轻工业北京设计院、中国寰球化学工程公司、上 海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等单位共同修订。 本规范的修订,遵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在总结我国建筑防火和消防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建筑设计和建筑火灾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广泛征 求了有关科研、设计、生产、消防监督、高等院校等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同时研究和消化吸收了 国外有关规范标准,最后经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十二章,其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厂房(仓库),甲、乙、丙类液体、气体 储罐(区)与可燃材料堆场,民用建筑,消防车道,建筑构造,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防烟与排 烟,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电气,城市交通隧道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工作,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公安部天 津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工作。 鉴于本规范是一项综合性的防火技术标准,政策性和技术性强,涉及面广,希望各单位在执 行过程中,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 处,请将意见和资料寄交本规范具体解释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地址:天津市卫津南路 110 号;邮政编码:300381),以便今后修改时参考。 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及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参 编 单 位: 天津市建筑设计院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隧道建筑防火设计要求

隧道建筑防火设计要求

第一章隧道建筑防火设计要求针对公路隧道火灾特点,设计人员对隧道工程采取主动防火和被动防火两种措施。

主动防火设计从防止火灾发生和对火灾采取及时扑救的角度出发,包括内部照明系统、通风系统、消防设备布置、火灾发生前后的火灾探测、报警、灭火及疏散系统,以及隧道的运营管理和灾情发生时的应急方案等一系列设计;被动防火设计主要是通过采取提高衬砌混凝土材料的耐火性能、喷涂防火涂料、安装防火板材等防火保护措施来保证隧道结构的安全,使灾后只需进行简单的修护而不影响隧道的正常使用。

一、建筑结构耐火(一)构件燃烧性能要求为了减少隧道内固定火灾荷载,隧道衬砌、附属构筑物、疏散通道的建筑材料及其内装修材料,除施工缝嵌封材料外均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通风系统的风管及其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柔性接头可采用难燃烧材料。

隧道内的灯具、紧急电话箱(亭)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的防火桥架。

隧道内的电缆等应采用阻燃电缆或矿物绝缘电缆,其桥架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的防火桥架。

(二)结构耐火极限要求用于安全疏散、紧急避难和灭火救援的平行导洞、横向联络道、竖(斜)井、专用疏散避难通道、独立避难间等,其承重结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隧道主体结构耐火极限要求。

隧道内附属构筑物(如风机房、变压器洞室、水泵房、柴油发动机房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顶板以及防火门与隧道分开;附属构筑物(用房)内部的建筑构件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规定。

(三)结构防火隔热措施隧道结构防火隔热措施包括喷涂防火涂料或防火材料、在衬砌中添加聚丙烯纤维或安装防火板等。

隧道主体结构和附属构筑物等设计,要充分考虑隧道结构防火性能要求,采用相应的衬砌结构形式。

当其结构不能满足规定的耐火极限要求时,应采取防火措施以达到耐火极限要求。

二、防火分隔隧道为狭长建筑,其防火分区按照功能分区划分。

隧道内地下设备用房的每个分区的最大允许面积不应大于1500m2,防火分区间应采用防火墙或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耐火构件,将隧道附属构筑物(用房),如辅助坑道以及专用避难疏散通道、独立避难间等,与隧道分隔开,形成相互独立的防火分区。

隧道建筑防火设计要求

隧道建筑防火设计要求

第一章隧道建筑防火设计要求针对公路隧道火灾特点,设计人员对隧道工程采取主动防火与被动防火两种措施。

主动防火设计从防止火灾发生与对火灾采取及时扑救的角度出发,包括内部照明系统、通风系统、消防设备布置、火灾发生前后的火灾探测、报警、灭火及疏散系统,以及隧道的运营管理与灾情发生时的应急方案等一系列设计;被动防火设计主要就是通过采取提高衬砌混凝土材料的耐火性能、喷涂防火涂料、安装防火板材等防火保护措施来保证隧道结构的安全,使灾后只需进行简单的修护而不影响隧道的正常使用。

ﻫ一、建筑结构耐火(一)构件燃烧性能要求ﻫ为了减少隧道内固定火灾荷载,隧道衬砌、附属构筑物、疏散通道的建筑材料及其内装修材料,除施工缝嵌封材料外均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通风系统的风管及其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柔性接头可采用难燃烧材料。

隧道内的灯具、紧急电话箱(亭)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的防火桥架。

隧道内的电缆等应采用阻燃电缆或矿物绝缘电缆,其桥架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的防火桥架。

ﻫ(二)结构耐火极限要求用于安全疏散、紧急避难与灭火救援的平行导洞、横向联络道、竖(斜)井、专用疏散避难通道、独立避难间等,其承重结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隧道主体结构耐火极限要求。

ﻫ隧道内附属构筑物(如风机房、变压器洞室、水泵房、柴油发动机房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顶板以及防火门与隧道分开;附属构筑物(用房)内部的建筑构件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规定。

ﻫ(三)结构防火隔热措施ﻫ隧道结构防火隔热措施包括喷涂防火涂料或防火材料、在衬砌中添加聚丙烯纤维或安装防火板等。

隧道主体结构与附属构筑物等设计,要充分考虑隧道结构防火性能要求,采用相应的衬砌结构形式。

当其结构不能满足规定的耐火极限要求时,应采取防火措施以达到耐火极限要求。

ﻫ二、防火分隔ﻫ隧道为狭长建筑,其防火分区按照功能分区划分。

隧道建筑防火设计要求

隧道建筑防火设计要求

第一章隧道建筑防火设计规定针对公路隧道火灾特点,设计人员对隧道工程采用积极防火和被动防火两种措施。

积极防火设计从防止火灾发生和对火灾采用及时扑救的角度出发,涉及内部照明系统、通风系统、消防设备布置、火灾发生前后的火灾探测、报警、灭火及疏散系统,以及隧道的运营管理和灾情发生时的应急方案等一系列设计;被动防火设计重要是通过采用提高衬砌混凝土材料的耐火性能、喷涂防火涂料、安装防火板材等防火保护措施来保证隧道结构的安全,使灾后只需进行简朴的修护而不影响隧道的正常使用。

一、建筑结构耐火(一)构件燃烧性能规定为了减少隧道内固定火灾荷载,隧道衬砌、附属构筑物、疏散通道的建筑材料及其内装修材料,除施工缝嵌封材料外均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通风系统的风管及其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柔性接头可采用难燃烧材料。

隧道内的灯具、紧急电话箱(亭)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的防火桥架。

隧道内的电缆等应采用阻燃电缆或矿物绝缘电缆,其桥架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的防火桥架。

(二)结构耐火极限规定用于安全疏散、紧急避难和灭火救援的平行导洞、横向联络道、竖(斜)井、专用疏散避难通道、独立避难间等,其承重结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隧道主体结构耐火极限规定。

隧道内附属构筑物(如风机房、变压器洞室、水泵房、柴油发动机房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顶板以及防火门与隧道分开;附属构筑物(用房)内部的建筑构件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23)的规定。

(三)结构防火隔热措施隧道结构防火隔热措施涉及喷涂防火涂料或防火材料、在衬砌中添加聚丙烯纤维或安装防火板等。

隧道主体结构和附属构筑物等设计,要充足考虑隧道结构防火性能规定,采用相应的衬砌结构形式。

当其结构不能满足规定的耐火极限规定期,应采用防火措施以达成耐火极限规定。

二、防火分隔隧道为狭长建筑,其防火分区按照功能分区划分。

隧道内地下设备用房的每个分区的最大允许面积不应大于1500m2,防火分区间应采用防火墙或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耐火构件,将隧道附属构筑物(用房),如辅助坑道以及专用避难疏散通道、独立避难间等,与隧道分隔开,形成互相独立的防火分区。

隧道施工防火规定

隧道施工防火规定

隧道施工防火规定
是指在隧道施工过程中,为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而制定的相关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隧道施工防火规定:
1. 隧道施工过程中,应设置专门的火灾防治管理人员,负责火灾防控工作。

2.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正常可靠。

3. 施工现场应进行明火作业的限制,如焊接、切割等作业应采取防火措施,必要时要设置防火帷幕或使用防火阻燃材料。

4. 施工现场应设立多个合适的逃生通道,并保持通畅。

5. 隧道施工现场要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巡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

6. 隧道施工现场应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防止烟雾积聚。

7. 施工现场要定期进行排查,确保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储存、使用的安全。

8.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施工人员了解防火知识和应急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隧道施工防火规定可能因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隧道而有所不同,施工单位应根据相关法规和技术要求制定具体的防火规定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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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9版)解-文档资料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9版)解-文档资料

修订内容(续)


对民用建筑的防火规定作了部分修改,补充 了多用途建筑的组合建造原则和安全出口、 疏散用门、中庭、商店疏散人员计算等防火 设计要求,对燃油、燃气锅炉房、柴油发电 机房的设置要求作了修改补充。 对“消防车道”的设置作了部分修改与补充。 补充了建筑幕墙、管道穿过墙、楼板处的空 洞、缝隙的封堵、带推闩装置的疏散用门等 规定,对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防火门、 防火卷帘和防火阀等防火要求作了部分修改。
建筑层数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建筑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 设计地面的高度小于等于1.5m 建筑底部设置的高度不超过2.2m的自行车库、 储藏室、敞开空间 建筑屋顶上突出的局部设备用房、出屋面的 楼梯间等 住宅顶部为两层一套的跃层,可按1层计, 其他部位的跃层以及顶部多于2层一套的跃 层,应计入层数。
修订内容(续)


对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作了部分调整,并对 厂房、仓库和民用建筑的建筑构件的耐火极 限与燃烧性能分别进行了规定,编入相应章 节中。 对原规范章节的编写进行了部分调整,将原 “仓库”一章中有关仓库的规定,与“厂房” 合并;其余内容,单独编入“甲、乙、丙类 液体、气体储罐(区)与可燃材料堆场”一 章;对厂房、仓库的防火设计规定作了部分 修改,如“厂房的防爆”等。
建筑高度


当为坡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 其檐口的高度; 当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时, 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屋面面层的高 度; 当同一座建筑物有多种屋面形式时,建筑高 度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 局部突出屋顶的瞭望塔、冷却塔、水箱间、 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 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可不计入建筑高 度内。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条文说明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条文说明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目录1总则 (2)2术语、符号 (3)2.1术语 (3)2.2符号 (5)3厂房和仓库 (5)3.1火灾危险性分类 (5)3.2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 (13)3.3厂房或仓库的层数、面积和平面布置 (17)3.4厂房的防火间距 (22)3.5仓库的防火间距 (27)3.6厂房和仓库的防爆 (30)3.7厂房的安全疏散 (34)3.8仓库的安全疏散 (36)4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和可燃材料堆场 (37)4.1一般规定 (37)4.2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 (38)4.3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 (43)4.4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的防火间距 (47)4.5可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 (50)5民用建筑 (52)5.1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52)5.2总平面布局 (55)5.3防火分区和层数 (58)5.4平面布置 (62)5.5安全疏散和避难 (69)6建筑构造 (85)6.1防火墙 (85)6.2建筑构件和管道井 (87)6.3屋顶、闷顶和建筑缝隙 (91)6.4疏散楼梯间和疏散楼梯等 (93)6.5防火门、窗和防火卷帘 (98)6.6天桥、栈桥和管沟 (100)6.7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 (101)7灭火救援设施 (104)7.1消防车道 (104)7.2救援场地和入口 (106)7.3消防电梯 (108)7.4直升机停机坪 (109)8消防设施的设置 (110)8.1一般规定 (110)8.2室内消火栓系统 (113)8.3自动灭火系统 (114)8.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19)8.5防烟和排烟设施 (121)9供暧、通风和空气调节 (122)9.1一般规定 (122)9.2供暖 (123)9.3通风和空气调节 (124)10电气 (130)10.1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130)10.2电力线路及电器装置 (135)10.3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137)11木结构建筑 (140)12城市交通隧道 (145)12.1一般规定 (145)12.2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149)12.3通风和排烟系统 (150)12.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52)12.5供电及其他 (153)附录A建筑高度和建筑层数的计算方法 (154)附录B防火间距的计算方法 (154)附录C隧道内承重结构体的耐火极限试验升温曲线和相应的判定标准 (155)1总则1.0.1为了预防建筑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条文说明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条文说明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目录1总则 (2)2术语、符号 (3)2.1术语 (3)2.2符号 (5)3厂房和仓库 (5)3.1火灾危险性分类 (5)3.2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 (13)3.3厂房或仓库的层数、面积和平面布置 (17)3.4厂房的防火间距 (23)3.5仓库的防火间距 (28)3.6厂房和仓库的防爆 (31)3.7厂房的安全疏散 (35)3.8仓库的安全疏散 (37)4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和可燃材料堆场 (38)4.1一般规定 (38)4.2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 (39)4.3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 (44)4.4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的防火间距 (49)4.5可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 (52)5民用建筑 (54)5.1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54)5.2总平面布局 (58)5.3防火分区和层数 (60)5.4平面布置 (65)5.5安全疏散和避难 (72)6建筑构造 (89)6.1防火墙 (89)6.2建筑构件和管道井 (91)6.3屋顶、闷顶和建筑缝隙 (94)6.4疏散楼梯间和疏散楼梯等 (96)6.5防火门、窗和防火卷帘 (102)6.6天桥、栈桥和管沟 (104)6.7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 (105)7灭火救援设施 (107)7.1消防车道 (107)7.2救援场地和入口 (110)7.3消防电梯 (112)7.4直升机停机坪 (113)8消防设施的设置 (114)8.1一般规定 (114)8.2室内消火栓系统 (117)8.3自动灭火系统 (118)8.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24)8.5防烟和排烟设施 (125)9供暧、通风和空气调节 (127)9.1一般规定 (127)9.2供暖 (128)9.3通风和空气调节 (129)10电气 (135)10.1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135)10.2电力线路及电器装置 (140)10.3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143)11木结构建筑 (145)12城市交通隧道 (151)12.1一般规定 (151)12.2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155)12.3通风和排烟系统 (156)12.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58)12.5供电及其他 (159)附录A建筑高度和建筑层数的计算方法 (160)附录B防火间距的计算方法 (160)附录C隧道内承重结构体的耐火极限试验升温曲线和相应的判定标准 (161)1总则1.0.1为了预防建筑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隧道施工防火规定范文

隧道施工防火规定范文

隧道施工防火规定范文一、引言隧道施工防火工作是保障隧道施工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

隧道作为通行的重要通道,其施工期间的防火措施必须得到充分的重视和落实。

本规定旨在规范隧道施工防火工作,保护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隧道施工顺利进行。

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 编制施工防火方案在进行隧道施工前,施工方必须编制施工防火方案,明确防火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该方案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方案中应包括以下内容:(1)施工现场的火灾危险性评估,包括施工材料的易燃性、施工作业的火灾风险等。

(2)施工隧道的防火措施,包括施工材料的防火处理、施工作业的防火要求等。

(3)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和应急救援设备的配置和布置。

(4)施工人员的防火培训和安全教育。

2. 安全员的配备和培训施工方必须安排专业的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熟悉施工现场的火灾防控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能够熟练操作消防设施和应急救援设备。

3. 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布置施工方必须按照施工防火方案的要求,配置和布置相应的消防设施。

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源、灭火器材、消防水枪、疏散通道等。

消防设施必须放置在容易被发现和使用的位置,且必须经过定期检查和维护。

4. 施工现场的防火组织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的防火组织,明确各岗位的防火职责和工作要求。

施工方必须定期组织防火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防火意识和应对能力。

三、施工过程中的防火措施1. 施工材料的防火处理施工方必须对易燃材料进行防火处理,如给予防火涂料、加工防火板等。

施工现场必须禁止存放易燃材料,如油漆、溶剂等。

临时堆放的材料必须定期清理,防止火源积聚。

2. 施工作业的防火要求(1)施工过程中必须禁止使用明火作业,如焊接、切割等。

必须采取防火措施,如使用防火布、防火板等。

(2)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整洁,禁止堆放杂物和废弃物。

杂物和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以防止火源积聚。

(3)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且必须能够快速到达作业现场。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城市交通隧道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城市交通隧道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12 城市交通隧道
12.1 一般规定
12.1.10 隧道内地下设备用房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
1500m2。

设备用房的安全出口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2个,与车道或其他防火分区相通的出口可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必须至少设置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2 当无人值守的设备用房设置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时,该设备用房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m2;当该安全出口利用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或利用隧道中邻近的人员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时,该设备用房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

【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了地下设备用房的防火分区划分和安全出口设置要求。

考虑到隧道的一些专用设备,如风机房、风道等占地面积较大、安全出口难以开设,且机房无人值守,只有少数人员巡检的实际情况,规定了单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大于1500m2,以及无人值守的设备用房可设1个安全出口的条件。

对于分散布置且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2的设备用房,如隧道的风机房、水泵房等,考虑到其火灾危险性低、仅有巡检人员出入,当因平面布置原因难以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时,可结合用房埋深及邻近疏散设施的设置等情况,采取向相邻防火分区疏散或借用隧道中附近的人员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

DB11_T1246-2015城市地下联系隧道防火设计规范

DB11_T1246-2015城市地下联系隧道防火设计规范
实施日期:2016 年 04 月 01 日
2015 北京
公告的实施通知(正面) (背面)
公告(印成彩色)(红头) (背面)
DB11/T 1246—2015
目次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基本规定......................................................................................3 4 消防给水与灭火设施 ...................................................................5 5 防烟排烟系统 ..............................................................................8 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0 7 电气 ........................................................................................... 12 附录 A 隧道内承重结构体的耐火极限试验 升温曲线和相应的
联合发布

隧道建筑防火设计要求

隧道建筑防火设计要求

隧道建筑防火设计要求 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第一章隧道建筑防火设计要求针对公路隧道火灾特点,设计人员对隧道工程采取主动防火和被动防火两种措施。

主动防火设计从防止火灾发生和对火灾采取及时扑救的角度出发,包括内部照明系统、通风系统、消防设备布置、火灾发生前后的火灾探测、报警、灭火及疏散系统,以及隧道的运营管理和灾情发生时的应急方案等一系列设计;被动防火设计主要是通过采取提高衬砌混凝土材料的耐火性能、喷涂防火涂料、安装防火板材等防火保护措施来保证隧道结构的安全,使灾后只需进行简单的修护而不影响隧道的正常使用。

一、建筑结构耐火(一)构件燃烧性能要求为了减少隧道内固定火灾荷载,隧道衬砌、附属构筑物、疏散通道的建筑材料及其内装修材料,除施工缝嵌封材料外均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通风系统的风管及其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柔性接头可采用难燃烧材料。

隧道内的灯具、紧急电话箱(亭)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的防火桥架。

隧道内的电缆等应采用阻燃电缆或矿物绝缘电缆,其桥架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的防火桥架。

(二)结构耐火极限要求用于安全疏散、紧急避难和灭火救援的平行导洞、横向联络道、竖(斜)井、专用疏散避难通道、独立避难间等,其承重结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隧道主体结构耐火极限要求。

隧道内附属构筑物(如风机房、变压器洞室、水泵房、柴油发动机房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的楼板、顶板以及防火门与隧道分开;附属构筑物(用房)内部的建筑构件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规定。

(三)结构防火隔热措施隧道结构防火隔热措施包括喷涂防火涂料或防火材料、在衬砌中添加聚丙烯纤维或安装防火板等。

隧道主体结构和附属构筑物等设计,要充分考虑隧道结构防火性能要求,采用相应的衬砌结构形式。

当其结构不能满足规定的耐火极限要求时,应采取防火措施以达到耐火极限要求。

隧道消防施工设计说明

隧道消防施工设计说明

一、工程概况本标段共设置一座车行长隧道,隧道标准断面采用双向六车道。

隧道线型根据沿山大道现状道路拟合,隧道由北往南依次为二号路、三号路、锦绣路。

隧道规模如下:锦绣路隧道详细信息如下表所示:锦绣路隧道设置一览表名称敞开段暗埋段敞开段合计锦绣路隧道桩号(m) K1+230 K1+370 K1+370 K2+650 K2+650 K2+8101580 长度(m) 140 1280 160注:里程及长度单位以米计。

二、设计依据、标准、规范及规程(1)建设单位提出的给水排水方面的设计要求(2)土建及其他专业提供的图纸(3)有关设计规范《公路隧道设计规范第二册交通工程与附属设施》JTG D70/2-2014《城市地下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221-201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GB 50974-2014《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年版)《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公路隧道交通工程设计规范》(JTG/TD71-2004)注:以上规范、规程等如有新版本,均按照新版本执行。

三、设计内容本次设计内容包括:隧道内消防系统设计。

四、隧道灭火器系统隧道双侧布置灭火器,其中隧道行车方向左侧的灭火器布置在消火栓箱内,间距40米,箱内设置2具MF/ABC6型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磷酸铵盐),2具手提式水成膜泡沫灭火器MP/AR6;右侧的消火栓布置在灭火器箱体中,其中有2具MF/ABC6型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磷酸铵盐),2具手提式水成膜泡沫灭火器MP/AR6。

其构造详见大样图。

每处灭火器箱设置消防设备指示标志,采用反光标志。

五、水成膜泡沫灭火装置隧道消防箱设1支低倍数泡沫喷枪和1支低倍数比例式混合器、30L水成膜泡沫原液;1套小口径DN25消防卷盘;该系统主要用于扑灭油类物质引起的火灾,使用时储液罐内的泡沫经水射器按比例与水混合喷出,在燃烧物质与空气间形成隔断的保护膜,达到灭火的目的。

隧道建筑防火设计要求

隧道建筑防火设计要求

第一章隧道建筑防火设计要求针对公路隧道火灾特点,设计人员对隧道工程采取主动防火与被动防火两种措施。

主动防火设计从防止火灾发生与对火灾采取及时扑救得角度出发,包括内部照明系统、通风系统、消防设备布置、火灾发生前后得火灾探测、报警、灭火及疏散系统,以及隧道得运营管理与灾情发生时得应急方案等一系列设计;被动防火设计主要就是通过采取提高衬砌混凝土材料得耐火性能、喷涂防火涂料、安装防火板材等防火保护措施来保证隧道结构得安全,使灾后只需进行简单得修护而不影响隧道得正常使用。

一、建筑结构耐火(一)构件燃烧性能要求为了减少隧道内固定火灾荷载,隧道衬砌、附属构筑物、疏散通道得建筑材料及其内装修材料,除施工缝嵌封材料外均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通风系统得风管及其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柔性接头可采用难燃烧材料。

隧道内得灯具、紧急电话箱(亭)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得防火桥架。

隧道内得电缆等应采用阻燃电缆或矿物绝缘电缆,其桥架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得防火桥架。

(二)结构耐火极限要求用于安全疏散、紧急避难与灭火救援得平行导洞、横向联络道、竖(斜)井、专用疏散避难通道、独立避难间等,其承重结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隧道主体结构耐火极限要求。

隧道内附属构筑物(如风机房、变压器洞室、水泵房、柴油发动机房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得防火隔墙与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得楼板、顶板以及防火门与隧道分开;附属构筑物(用房)内部得建筑构件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得规定。

(三)结构防火隔热措施隧道结构防火隔热措施包括喷涂防火涂料或防火材料、在衬砌中添加聚丙烯纤维或安装防火板等。

隧道主体结构与附属构筑物等设计,要充分考虑隧道结构防火性能要求,采用相应得衬砌结构形式。

当其结构不能满足规定得耐火极限要求时,应采取防火措施以达到耐火极限要求。

二、防火分隔隧道为狭长建筑,其防火分区按照功能分区划分。

隧道内地下设备用房得每个分区得最大允许面积不应大于1500m2,防火分区间应采用防火墙或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得耐火构件,将隧道附属构筑物(用房),如辅助坑道以及专用避难疏散通道、独立避难间等,与隧道分隔开,形成相互独立得防火分区。

隧道建筑防火设计要求详细版

隧道建筑防火设计要求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9924(操作规程范本系列)隧道建筑防火设计要求详细版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The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ManagementProcess.编辑: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隧道建筑防火设计要求详细版提示语:本操作规程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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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公路隧道火灾特点,设计人员对隧道工程采取主动防火和被动防火两种措施。

主动防火设计从防止火灾发生和对火灾采取及时扑救的角度出发,包括了内部空间布局、照明系统、通风系统、消防设备布置、火灾发生前后的火灾探测、报警、灭火及疏散系统,以及隧道的运营管理和灾情发生时的应急方案等一系列设计;被动防火设计主要是通过采取提高衬砌混凝土材料的耐火性能、喷涂防火涂料、安装防火板材等防火保护措施来保证隧道结构安全,使灾后只需进行简单的修护而不影响隧道的正常使用。

一、建筑结构耐火(一)构件燃烧性能要求为了减少隧道内固定火灾荷载,隧道衬砌、附属构筑物、疏散通道的建筑材料及其内装修材料,除施工缝嵌封材料外均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通风系统的风管及其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柔性接头可采用难燃烧材料。

隧道内的灯具、紧急电话箱(亭)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的防火桥架。

隧道内的电缆等应采用阻燃电缆或矿物绝缘电缆,其桥架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的防火桥架。

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1.1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划分,
可分为甲、乙、丙、丁、戊类,并应符合表 3.1.1 的规定。
表'3.1.1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生产点<28℃的液体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 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 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 甲 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 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 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7.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不小于物质本 身自燃点的生产
2 术语、符号
2.1 术语
2.1.1 高层建筑 high-rise building 建筑高度大于 27m 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 24m 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 筑。
注:建筑高度的计算应符合本规范附录 A 的规定。
2.1.2 裙房 podium 在高层建筑主体投影范围外,与建筑主体相连且建筑高度不大于 24m 的附属建筑。 2.1.3 重要公共建筑 imporpant public building 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影响的公共建筑。 2.1.4 商业服务网点 commrcial facilities 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每个分隔单元建筑面积不大于 300m2 的商店、 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 2.1.5 高架仓库 high rack storage 货架高度大于 7m 且采用机械化操作或自动化控制的货架仓库。 2.1.6 半地下室 semi-basement 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平均净高 1/3,且不大于 1/2 者。 2.1.7 地下室 basement 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平均净高 1/2 者。 2.1.8 明火地点 open flame location 室内外有外露火焰或赤热表面的固定地点(民用建筑内的灶具、电磁炉等除外) 。 2.1.9 散发火花地点 sparking site 有飞火的烟囱或进行室外砂轮、电焊、气焊、气割等作业的固定地点。 2.1.10 耐火极限 fire resistance rating 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建筑构件、配件或结构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至失去承载能力、 完整性或隔热性时止所用时间,用小时表示。 2.1.11 防火隔墙 fire partation wall 建筑内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区域且耐火极限不低于规定要求的不燃性墙体。 2.1.12 防火墙 fire wall 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建筑或相邻水平防火分区且耐火极限不低于 3.00h 的不燃性墙体。 2.1.13 避难层(间) refuge floor(room) 建筑内用于人员暂时躲避火灾及其烟气危害的楼层(房间)。 2.l.14 安全出口 safety exit 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和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 2.1.15 封闭楼梯间 enclosed staircase

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防火规范

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防火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条文说明】修订后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了厂房、仓库、堆场、储罐、民用建筑、城市交通隧道,以及建筑构造、消防救援、消防设施等的防火设计要求,在附录中明确了建筑高度、层数、防火间距的计算方法。

主要修订内容为:1、在“建筑构造”一章中补充了建筑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2、为便于建筑分类,将住宅建筑原按层数划分多层和高层住宅建筑,修改为按建筑高度划分,并与原规范规定相衔接;修改、完善了住宅建筑的防火要求,主要包括:1)住宅建筑与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合建时,高层建筑中的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防火分隔处的楼板耐火极限,从1.50h修改为2.50h;2)小于等于100m的高层住宅建筑套内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对公共部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提出了要求;3)规定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可兼具使用功能的避难房间,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避难层;4)明确了住宅建筑疏散楼梯间的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的条件;5)规定高层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应设置灭火器。

3、适当提高了高层公共建筑的防火要求:1)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楼板的耐火极限,从1.50h修改为2.00h;2)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不能按照有关要求减少;3)完善了公共建筑避难层(间)的防火要求,高层病房楼从第二层起,每层应设置避难间;4)规定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5)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中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从30min修改为90min。

4、补充、完善了幼儿园、托儿所和老年人建筑有关防火安全疏散距离的要求;对于医疗建筑,要求按照护理单元进行防火分隔;增加了大、中型幼儿园和总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老年人建筑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大、中型幼儿固和老年人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规定;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从20min和30min修改为60min。

城市交通隧道的火灾特性及防火设计研究

城市交通隧道的火灾特性及防火设计研究

城市交通隧道的火灾特性及防火设计研究发表时间:2018-10-23T14:27:24.143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15期作者:黄丽丽[导读] 随着我国城镇化步伐加快,对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需求越来越大。

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广东广州510000 摘要:由于交通隧道自身环境的封闭性和疏散救援的困难性,使得隧道火灾一旦发生将会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损失。

本文通过分析交通隧道的火灾特点,对隧道的人员安全疏散、火灾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及通风排烟系统等进行研究,为城市地下隧道的防火设计提供参考。

关键词:交通隧道;防火减灾;人员疏散1、引言随着我国城镇化步伐加快,对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需求越来越大。

隧道作为现代立体交通的重要部分,在缓解城市交通压力,解决交通干线翻山越岭、跨江越海受到的限制和缩短线路里程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由于我国地理环境、人口、资源等方面的限制,隧道交通的建设规模日益扩大,隧道交通是城市功能提升与空间节约利用的重要技术支撑,因此开展隧道相关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过去的三十年里,国内外曾发生许多严重的隧道火灾,隧道内一旦发生火灾,可能导致严重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其教训是深刻的。

因此,隧道安全问题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开展隧道火灾及防火设计研究是目前我国公共安全和交通安全建设的迫切需要,对保障隧道行车安全性,提升我国交通安全服务和运营水平,维护社会稳定、创造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隧道火灾特点隧道都是狭长的,空间小、道路窄、通风条件差,一旦发生火灾,可燃物产生的浓烟将从起火部位迅速向四周对流扩散,直至弥漫整个空间,呈现聚集不散的状态。

(1)隧道火灾会产生跳跃性蔓延由于隧道内的空气不足,火灾时多为不完全燃烧,产生的CO等不完全燃烧产物随高温烟气流动,当有新鲜空气补充,并遇到新的可燃物时,即会引发新的燃烧,从而出现火灾的“跳跃式”蔓延。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条文说明】修订后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了厂房、仓库、堆场、储罐、民用建筑、城市交通隧道,以及建筑构造、消防救援、消防设施等的防火设计要求,在附录中明确了建筑高度、层数、防火间距的计算方法。

主要修订内容为:1、在“建筑构造”一章中补充了建筑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2、为便于建筑分类,将住宅建筑原按层数划分多层和高层住宅建筑,修改为按建筑高度划分,并与原规范规定相衔接;修改、完善了住宅建筑的防火要求,主要包括:1)住宅建筑与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合建时,高层建筑中的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防火分隔处的楼板耐火极限,从1.50h修改为2.50h;2)小于等于100m的高层住宅建筑套内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对公共部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提出了要求;3)规定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可兼具使用功能的避难房间,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避难层;4)明确了住宅建筑疏散楼梯间的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的条件;5)规定高层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应设置灭火器。

3、适当提高了高层公共建筑的防火要求:1)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楼板的耐火极限,从1.50h修改为2.00h;2)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不能按照有关要求减少;3)完善了公共建筑避难层(间)的防火要求,高层病房楼从第二层起,每层应设置避难间;4)规定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5)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中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从30min修改为90min。

4、补充、完善了幼儿园、托儿所和老年人建筑有关防火安全疏散距离的要求;对于医疗建筑,要求按照护理单元进行防火分隔;增加了大、中型幼儿园和总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老年人建筑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大、中型幼儿固和老年人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规定;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从20min和30min修改为60min。

公路隧道消防技术标准

公路隧道消防技术标准

公路隧道消防技术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公路隧道消防设施的技术要求,包括设计、施工、安装、检测、维护和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一、设计
1、公路隧道消防设施的设计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的规定,并应考虑消防设备和设施的可靠性、安全性、经济性和可操作性。

2、公路隧道消防设施的设计应考虑隧道的特殊性,确定合理
的消防设备和设施的位置和数量,以确保消防安全。

3、公路隧道消防设施的设计应考虑建筑物的火灾抗热性能,
并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4、公路隧道消防设施的设计应满足消防通风、灭火和报警等
要求,确保消防设备和设施的正常运行。

二、施工
1、公路隧道消防设施的施工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确保消防设备和设施的正确安装和运行。

2、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消防设备和设施的安装,并确保其正确使用。

3、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消防设备和设施的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4、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消防设施的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三、安装
1、公路隧道消防设施的安装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确保消防设备和设施的正确安装和运行。

2、安装过程中,应注意消防设备和设施的安装,并确保其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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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交通隧道建筑防火设计要求。

一、建筑结构耐火
(二)结构耐火极限要求
隧道内附属构筑物(如风机房、变压器洞室、水泵房、柴油发动机房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 的楼板、顶板乙级防火门与隧道分开。

二、防火分隔
隧道内地下设备用房的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面积不应大于1500㎡,隧道内应采用防火墙或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 的耐火构件将隧道附属构筑物(用房),如辅助坑道以及专用避难疏散通道、独立避难间等与隧道分隔开,形成相互独立的防火分区。

三、隧道的安全疏散设施
(一)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
1.安全出口
隧道内地下设备用房的每个防火分区安全出口数最不应少于两个,与车道或其他防火分区相通的出口可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必须至少设置1 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建筑面积不大于500m2 且无人值守的设备用房可设置1 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2.安全通道
根据隧道形式不同,可分为四类:一是利用横洞作为疏散联络道,两座隧道互为安全疏散通道;二是利用平行导坑作为疏散通道;三是利用竖井、斜井等设置人员疏散通道;四是利用多种辅助坑道组合设置人员疏散通道
(二)疏散楼梯
双层隧道上下层车道之间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设置疏散楼梯,火灾时通过疏散楼梯至另一层隧道,间距一般取100m 左右。

四、隧道的消防设施配置
(一)灭火设施
1.常用灭火设施布置
(1)消火栓系统。

隧道内应设置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隧道内的消火栓用水量不应小于20L/s,洞口的消火栓用水量不应小于30L/s。

隧道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50m。

(二)报警设施
除隧道内需设置火灾报警设施外,其配套设备用房如:变压器室、配电室、机房等也应配有警铃、手报、广播、探测器等相应的报警和警报设施。

1.一般规定
隧道入口处100m~150m处,应设置报警信号装置。

隧道封闭长度超过1000m时,应设置消防控制中心。

2.系统设置
(1)火灾报警控制器数量设置。

隧道长度L小于1500m时,可设置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长度L 大于等于1500m 的隧道,可设置一台主火灾报警控制器和多台分火灾报警控制器,其间宜采用光纤通信连接。

(2)车行隧道内一般每隔50m 设置手动报警按钮。

(三)防排烟系统
2.排烟模式
长度大于3000m的隧道,宜采用纵向分段排烟方式或重点排烟方式;长度不大于3000m的单洞单向交通隧道,宜采用纵向排烟方式;单洞双向交通隧道,宜采用重点排烟方式。

(四)通信系统
通信系统主要包括:消防专用电话系统、广播系统、电视监视系统、消防无线通信系统等。

1.消防专用电话系统
防灾控制室应与消防部门设置直线电话。

隧道内应设置消防紧急电话,一般每100m 宜设置一台。

2.广播系统
火灾事故广播无需单独设置,可与隧道运营广播系统合用。

火灾事故广播具有优先权。

(五)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1.一般规定
高速公路隧道应设置不间断照明供电系统。

长度大于1000m 的其他交通隧道应设置应急照明系统。

应急照明应采用双电源双回路供电方式,并保证照明中断时间不超过0.3s。

以上就是关于城市交通隧道建筑防火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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