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办学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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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联合办学协议书

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地发展教育事业,适应社会主议现代化建设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根据国家发展成人高等教育的有关精神,本着“优势互补,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甲方在乙方设立成人高等教育函授教学站,开办甲方具备办学资格的专业的本科、专科函授、业余教育。为办好此函授教学站,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甲乙双方依法自愿联合办学的具体内容是:函授与电教方法为主体,开办教学站。专科、本科科目的专业设置有:(具体以简章招生报名为准).

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国家招生计划的申报和学生的录取、注册等学籍管理工作。

2、协助乙方做好招生的发动和管理事务。

3、制定开办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纲领及教学计划,监督教学运行状况,监管教

学质量。

4、负责学生毕业资格的审核、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颁发及证书的电子注册工作,保证

所颁发的文凭为国家承认学历,国家教育部上网可查的专科或本科学位文凭。

5、甲方的经济管理学院负责教材、资料的版本选定,审核和选派授课教师,负责课程

考核的试题审核,巡考等工作。

6、负责乙方聘请教师的审核工作。

7、若甲方失误造成乙方学生未录取或3年内学生成绩合格未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或本

科毕业证书,则甲方必须退回该学生所交给甲方的全部费用给乙方,(但由于乙方

失误及学生不配合以及政策更改等因素除外)。

8、负责按学校规定组织学生每学期课程辅导、检查、复习、考试、监督,并将课程考

试复习所需资料及时担供给乙方,在课程考试时须将试卷及时分发乙方给学生,勿

延误。

一、乙方责任和义务

1、按照华中农业大学的《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和招生计划负责本函授教学站所在

区域的招生,每个教学班学生规模原则上不少于30人,每个教学班设班主任一人。

2、组织教学管理工作,负责教材、资料等购买与发放(甲方提供教学资料)、面授及考试的组织和安排,教学场地,环境的保障和管理,协助甲方做好本站教学任务的实施及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妥善安排甲方选派教师及管理人员在教学站期间的住宿。

3、经甲方审核同意,可聘请有资格的教师承担有关课程的面授工作,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课程考试必须按甲方要求命题,并将所命试题(每门课三套试题的标准答案)于考试前两周送交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考试。

4、接受甲方对函授教学站间的巡视,检查与评估,并按甲方要求改进教学条件与教学质量。

三、费用与结算

1、学费收缴:学费按广东省物价局批准的中华农业大学学年标准收取。

2、收入分配:按照广东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乙方将函授本、专科每学生每学年按_1800_元支付给甲方,高升专学年共计3个学年、专升本学年共计3个学年。教材资料费由乙方据实向学生收取。

3、其它费用:录取费按生源省份的收取标准由乙方承担,乙方在领取录取通知书时将其负担的部分一次性汇入甲方银行帐户,毕业证书工本费在毕业学期由乙方按学生毕业人数一次性收讫汇入甲方银行帐户,教材费和资料费由乙方据实向学生收取。

4、甲方每学生学年收费的费用包括学生报名费,入学测试费、学费、管理费、考试费、毕业论文费、准教科考员,学位审定费。

5、乙方负责支付授课教师课酬、交通费及在教学站期间食宿,其中课酬按职称支付讲师80/元学时,副教授100元/时,教授120元/学时,甲乙方共同负担,甲方巡视管理人员在教学站期间的住宿。

6、若采用远程教学形式,课件制作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教师课酬按协议比例甲方、乙方共同分担。

7、甲方在广东东莞市设立教学站,如果乙方未达到开班人数,由乙方每学年定期一次送东莞教学站授课,授课费用由甲方承担,车费乙方学生承担。

四、其它

1、因办班需要挂华中农业大学广东增城新塘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函授教学站站牌,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查通过后方可挂牌。

2、双方都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省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依法办学,招生简章由甲方审核制定下发乙方后方能发布)如因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3、甲乙双方各自独立承担民事及法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及绩权债务关系。

五、本协议末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意见作为本协议的有效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如遇不可抗因素或政策改变无法执行时,自行终止协议。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适用于级学生,协议期限以协议招收级学生正常毕业离校时间(年月日)为终止时间,(经过外省教育厅备案后协议生效)

甲方:华中农业大学东莞教学站乙方:深圳市成辉教育培训中心公章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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