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本运作相关所得税政策解析2019.4.18
2019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范文模板 (209页)
2019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范文模板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使各类纳税人能够更好地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邀请相关部门直接参与起草和修改工作的有关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进行了详细介绍,对条文逐条进行了详细、权威、深入、精确地解读。
从本期起,《筹划专刊》对解读的部分内容进行摘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释义」本条是关于制定本实施条例的法律依据的规定。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于201X年3月16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1X年1月1日起实施。
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结束了内资、外资企业适用不同税法的历史,统一了有关纳税人的规定,统一并适当降低了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并规范了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统一了税收优惠政策。
为了保证这部重要法律在201X年1月1日以后能够顺利实施,使这部重要法律的有关规定能够真正得以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务院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
”国务院及时发布了本实施条例,对企业所。
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变化解析
谢 谢!
企业所得税新政策解析—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取得财产转让等所得企业 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2019第19号)
企业取得财产(包括各类资产、股权、债权等)转让收入、债 务重组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无法偿付的应付款收入等,不论是以 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除另有规定外,均应一次性计入
2019年1月1日至本公告施行前,各地就上述收入计算的所 得,已分5年平均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的,在本公告 发布后,对尚未计算纳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应一次性作为本年度应 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注意:按原税法规定已作递延所得确认的项目 国税函〔2009〕9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损失所得税处 理问题的公告 》(2019第6号)
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以下简称股权)投资所发生的损失,在 经确认的损失发生年度,作为企业损失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 一次性扣除。
本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本规定发布以前,企业发生 的尚未处理的股权投资损失,按照本规定,准予在2019年度一次 性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 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9〕79号)
1.租金收入 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 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 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 度收入。 2.债务重组收入 企业发生债务重组,应在债务重组合同或协议生效时确认收入 的实现。
税收优惠:对企业取得的免税收入、减计收入以及减征、免征 所得额项目,不得弥补当期及以前年度应税项目亏损;当期形成亏 损的减征、免征所得额项目,也不得用当期和以后纳税年度应税项 目所得抵补。
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政策解析(202004)
关审核批准,是指经各机构、场所所在地税务机关的共同
上级税务机关审核批准。 第一百二十七条
非居民企业经批准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后,需要增设、合并、迁移、 关闭机构、场所或者停止机构、场所业务的,应当事先由负责汇总申报缴 纳企业所得税的主要机构、场所向其所在地税务机关报告;需要变更汇总 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主要机构、场所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
三十、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企业限额减征企业所得税(30.1+30.2) (一)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扣减企业所得税 (二)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扣减企业所得税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第五十一条所称公益性社 会团体,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会、慈 善组织等社会团体: (八)捐赠者不以任何形式参与社会团体财产 的分配;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第五十一条所称公益性 社会组织,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慈善组 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 (八)捐赠者不以任何形式参与该法人财产 的分配;
企税大讲堂——
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政策解析
202004
目 录
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主要政策梳理
具体政策解析
1
主要政策梳理
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
2
具体政策解析
企业所得税政策
(一)《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修订 2019年4月23日
修订前
修订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4号)
第五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 第五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 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 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 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符合法律 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规定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
2019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最新政策解析
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2)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法 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法人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 的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06
问: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需要报送什么资料?
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开始执行时间: 2017 年 1 月 1 日 政策依据:财税〔2018〕15号
01
02
问: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有什么新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有关
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27号)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8年第15号)规定,自2017年度汇算清缴起,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 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 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07
问: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程序是怎样的?
政策依据:财税〔2018〕51号
04
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支出一次性税前扣除的限额是否进行了调整?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8〕54号)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
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 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4〕7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
2019年最新-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内容解读-精选文档
3.年度申报同时需提交的相关资料(见附件)
广州市黄埔区国家税务局
一、汇算清缴注意事项
4.实行汇总纳税办法的居民企业应报送: (1)总机构应同时报送《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
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2019年版)》和各分 支机构的年度财务报表、各分支机构参与企业年 度纳税调整情况的说明。 (2)分支机构应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 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9年 版)》,同时报送总机构申报后加盖有税务机关 业务专用章的《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 得税分配表(2019年版)》复印件,分支机构 参与企业年度纳税调整情况的说明
(2019年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 也需要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汇算清缴申报)
广州市黄埔区国家税务局
一、汇算清缴注意事项
(二)2019年度汇缴申报时间:年度终了之日 起5个月内,即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期限为2019年5月31日,核定征收、小型微利 企业尽量在4月30日前完成。
广州市黄埔区国家税务局
一、汇算清缴注意事项
5. 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应出具双方 签订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包括纳 税调整的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 额等内容的报告。
6. 委托中介机构对企业纳税情况的真实性合法 性进行鉴证的,可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所得 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
广州市黄埔区国家税务局
一、汇算清缴注意事项
(三)汇缴申报方式:网上申报或上门申报 网上申报
⑴.已申请数字证书并开通国税应用的纳税人,均 可登录广州市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网址为: )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
⑵.纳税人进行汇算清缴网上申报后,不需再向主 管税务机关报送纸质申报资料,发现纳税申报有误 的,可重新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但需 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更正申报。
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辅导(五)--重点政策解析
截至本期末季度 平均值
应纳税所得额(累计值,万元)
判断结果
3000 150 符合
(3000+5300) (3000+5300+6800) (3000+5300+6800+4750)
÷2=4150
÷3=5033.33
÷4=4962.5
200 不符合 (从业人数超标)
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劳务派遣公司可不再将 劳务派出人员重复计入本公司的从业人数。)
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 度亏损后的余额。
280 不符合 (资产总额超标)
350 不符合 (应纳税所得额超标)
例3: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额和减免税额的计算:
丙公司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资产总额和从业人数均符合小型微利企业 条件,假设年应纳税所得额为80万元,则该企业2019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多少? 减免企业所得税多少?
2019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80*25%*20% =80*5%=4万元 2019年度减免企业所得税额=80*25%-4 =20-4 =16万元
假设丙公司2019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80万元,则该企业2019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 多少?减免企业所得税多少?
2019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100*25%*20%+(280-100)*50%*20% =100*5%+(280-100)*10% =23万元
缴纳企业所得税。
减半征收
2019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实用word文档 (209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所得,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修改文字!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使各类纳税人能够更好地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邀请相关部门直接参与起草和修改工作的有关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进行了详细介绍,对条文逐条进行了详细、权威、深入、精确地解读。
从本期起,《筹划专刊》对解读的部分内容进行摘登。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释义」本条是关于制定本实施条例的法律依据的规定。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于201X年3月16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1X年1月1日起实施。
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结束了内资、外资企业适用不同税法的历史,统一了有关纳税人的规定,统一并适当降低了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并规范了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统一了税收优惠政策。
为了保证这部重要法律在201X年1月1日以后能够顺利实施,使这部重要法律的有关规定能够真正得以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务院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
”国务院及时发布了本实施条例,对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必要的细化,并与企业所得税法同时于201X年1月1日起生效。
因此,本条明确规定,本实施条例,是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制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国务院为执行法律的规定,可以制定行政法规。
本实施条例就属于这一类行政法规,通常冠以“XXX法实施条例”等名称。
本实施条例作为企业所得税法的下位法,目的是将企业所得税法的内容进行细化,对企业所得税法所确立的基本原则和制度作出具体规定,以增强企业所得税法的可操作性,便于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理解和执行。
2019年关于企业所得税的15项优惠政策
2019年关于企业所得税的15项优惠政策优惠政策一: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文件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具体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文件规定执行。
优惠政策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央宣传部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6号)文件规定: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2018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成转制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可继续免征五年企业所得税。
优惠政策三:公益性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公布了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17年度2018年度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公益性群众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2019年第37号)文件规定:2017年度、2018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2017年度第二批和2018年度第一批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69号)文件规定:三部门对2017年度第二批及2018年度第一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予以公告。
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解读省局共33页word资料
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解读(税基、房地产、核定征收、征管部分)一、收入有关问题1、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在实务操作中如何掌握?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是指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以及超过两年(即发生债务的持续时间累计超过730天)未支付且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应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已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应付款项,以后年度实际支付时可按规定作纳税调减。
2、供气、供热、供水等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向客户一次性收取的入网费用,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收取的一次性入网费会计处理的规定》的通知(财会字[2003]16号)的相关规定,可以按合理期限分摊确认收入。
所得税申报时收入是否可以按此方式?对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向相关单位缴纳的电力增容费、管网建设费、集中供热初装费,根据国税发【2008】875号文件,因其以后提供的水、电、热等都要另行收费,因此应在收取费用或者取得索取收款凭证的当期一次性确认收入。
3、对政策性搬迁收入,有重置计划的,如何进行所得税处理?根据国税函[2009]118号文件,对政策性搬迁收入,有重置计划的,其搬迁或处置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因已得到补偿的,不得再税前扣除。
如A企业2009年度被拆除厂房账面剩余价值900万元,取得搬迁补偿收入1000万元,五年内重置950万元的固定资产,则就1000-950=50万元的余额纳税,900万元的拆迁损失因已得到补偿,不再重复税前扣除;新增固定资产950万元按税法规定计提的折旧可以税前扣除。
如果企业五年内重置500万元固定资产,则1000-500=500,此搬迁收入按500万元纳税,900万元的拆迁损失因已得到补偿,不再重复税前扣除;重置固定资产500万元按税法规定计提的折旧可以税前扣除。
企业从规划搬迁次年起的五年内,其取得的搬迁收入或处置收入暂不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资本运作中的税收政策与税务规划
资本运作中的税收政策与税务规划资本运作是指某一主体以资本增值或其他特殊意图为目的,对拥有的经济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或合理运用,使这些特定资源更有效、更科学地营运的一种经济行为。
在当代中国,资本运作几乎涉及现行的所有税种,资本运作的涉税问题也成为广大投资者和财税专业人士面临的最具挑战性的税收问题之一。
资本运作方式的多样性决定了其税务处理的复杂性,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教授辛连珠认为,全方位透析资本运作中的税收政策与税务规划,应从以下几个问题进行考虑:1.当今全球范围内金融危机的出现,资本运作的机会再次降临,到底什么是资本运作?2.资本运作的税收待遇是什么?税务机关是如何对资本运作企业进行税务管理与跟踪检查?3.纳税人如何进行税务规划,避免承担资本运作中的纳税风险?4.企业是谁的?什么是股权分置、对价、大小非解禁?如何理解大小非解禁实质是股权处置的问题?大小非解禁获得的收益需要缴纳所得税吗?如何理解5.什么是对赌协议?在我国兵败对赌的案例有哪些?其税收与会计是如何规定的?6.如何理解企业控股合并?被合并企业原来享受的税收优惠待遇是否转移?税务机关是如何对这类交易进行税务管理与税务检查的?7.什么是资产收购?什么是股权收购?二者之间的差别是什么?被收购企业会消失吗?8.什么是股权支付与非股权支付,如何理解股权支付中被收购方的股东只不过是从一个企业的股东转换成为另一个企业的股东,其代价是付出了原来投入企业的资产(资本),收购与认购同时产生的命题?9.59号文件为什么规定股权收购中“收购企业取得被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税法错了吗?10.税法为什么规定在特殊性重组中,资产收购中“受让企业取得转让企业资产的计税基础,以被转让资产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税收政策有问题吗?11如何理解重组业务税收待遇的核心问题是关于资产计税基础的问题?12.如何判断企业是否连续经营?13.如何把我重组企业税收优惠递延的问题?14.重组后的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弥补为什么不得享受并购企业的超额利润?15.税法为什么规定重组之际不存在税收课征的基本原则?16.如何理解公允价值计量的功与过?17.上市公司为什么热衷收购亏损企业?18.如何理解在企业并购过程中,资产隐含增值是否实现的问题,既是纳税能力的确认问题,更是一个税收优惠的问题。
企业资本运作相关所得税政策解析2020
借: 利润分配
盈余公积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贷: 股本
?
二、股改阶段涉及的税收政策
2企1 业所得税专题培训
未分配利润 盈余公积
自然人股东
先分红,后增资 区分情况适用不同政策
法人股东
会计处理:备查登记 税务处理:先分红,后增资; 区分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盈余积累 分红
转增 股东
实收资本(股本) 投资
合并前
6企业所得税专题培训
合并后
上市集团公司
100%
100%
A子公司 (合并方)
B子公司 100%
上市集团公司
95%
100%
A子公司 (合并方)
5%
B子公司
C公司 (被合并方)
被合并方
7企业所得税专题培训
财税〔2009〕59号文件第十一条所称重组业务完成当年,是指重组日所属 的企业所得税纳税年度。
一次缴纳有困难的,5年内(含)分期缴纳
03 其他企业,应及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股改阶段涉及的税收政策
2企5 业所得税专题培训
居民 企业
非居民 企业
1.分红即获得股息、红利等 权益性投资收益; 2.增资即增加长期股权投资 的计税基础
2008年及以后年度外商 投资企业新提取的盈余公积 转增资本的,对外国法人投 资者依法征缴企业所得税。
8企业所得税专题培训
目录
CONTENTS
1 资本市场及资本运作简介 2 企业股改相关所得税政策 3 企业增资相关所得税政策 4 企业重组相关所得税政策 5 股权转让相关所得税政策
企业资本运作相关所得税政策解析
9企业所得税专题培训
1 资本市场及资本运作简介
一、资本市场及资本运作简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4.合并,以合并合同(协议)生效、当事各方已进行会计处理且完成工商新 设登记或变更登记日为重组日。按规定不需要办理工商新设或变更登记的合并, 以合并合同(协议)生效且当事各方已进行会计处理的日期为重组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48号
8企业所得税专题培训
企业资本运作相关所得税政策解析
1 2
资本市场及资本运作简介
合并方
6企业所得税专题培训
合并前
合并后
上市集团公司 100% A子公司 (合并方) 100% B子公司 100% C公司 (被合并方)
上市集团公司 95% A子公司 (合并方) 5% 100% B子公司
被合并方
7企业所得税专题培训
财税〔2009〕59号文件第十一条所称重组业务完成当年,是指重组日所属 的企业所得税纳税年度。 企业重组日的确定,按以下规定处理: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差 额 部 分
股
本
收 购 价 格
24 企业所得税专题培训
二、股改阶段涉及的税收政策
01
上市公司;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企业
其他
n<1个月;1个月<n<1年; n>1年
一般情况
(区分投资 对象)
02
非上市及未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 中小高新技术企业 一次缴纳有困难的,5年内(含)分期缴纳
03 其他企业,应及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5 企业所得税专题培训
二、股改阶段涉及的税收政策
居民 企业
非居民 企业
1.分红即获得股息、红利等 权益性投资收益; 2.增资即增加长期股权投资 的计税基础
2008年及以后年度外商 投资企业新提取的盈余公积 转增资本的,对外国法人投 资者依法征缴企业所得税。
1企业所得税专题培训
企业资本运作相关所得税 政策解析
20190418
2企业所得税专题培训
被合并方
3企业所得税专题培训
本表适用于发生企业重组、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技术入股等业务的纳税 人填报。纳税人发生企业重组事项的,在企业重组日所属纳税年度分析填报。
合并方
4企业所得税专题培训
5企业所得税专题培训
借: 利润分配 盈余公积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贷:二、股改阶段涉及的税收政策
自然人股东
未分配利润 盈余公积
先分红,后增资 区分情况适用不同政策
法人股东
会计处理:备查登记 税务处理:先分红,后增资; 区分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盈余积累 分红
转增 股东
实收资本(股本) 投资
22 企业所得税专题培训
二、股改阶段涉及的税收政策
取得 100%股权
其他 一般 情况
股权收购前未转增股本,股 权收购后将原账面金额中的盈 余积累转增:新股东以不低于 净资产价格收购股权的,不征 收个人所得税;新股东以低于 净资产价格收购股权的,先转 增应税的盈余积累部分,然后
对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 积和除股票溢价发行外的其他 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 的,要按照“利息、股息、红 利所得”项目,依据现行政策 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再转增免税的盈余积累部分。
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23号公告 国税发[2010]54号
23 企业所得税专题培训
二、股改阶段涉及的税收政策
新股东以低于净资产价格收购股权的,企业原盈余积累 中,对于股权收购价格低于原所有者权益的差额部分未计入 股权交易价格,新股东取得盈余积累转增股本的部分,应按 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企业融资渠道
企 业 融 资 渠 道
直接融资
间接融资
12 企业所得税专题培训
间接融资
投资者
银行、信托 保险
融资方
13 企业所得税专题培训
直接融资
股票、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
投资者 融资方
投行、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
14 企业所得税专题培训
多层次资本市场
截至2019年3月20日 主板市场 上交所/深交所 中小板市场 深交所 创业板市场 深交所 新三板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 场外交易市场 打造沪深蓝筹股市场 (大中型企业) 中小企业“隐形冠军”的摇篮 (中小型企业) 创业创新的“助推器” (自主创新、成长能力强的中小型企业) 上市公司“孵化器” (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
企业股改相关所得税政策
企业增资相关所得税政策 企业重组相关所得税政策 股权转让相关所得税政策
目 录
CONTENTS
3 4 5
9企业所得税专题培训
企业资本运作相关所得税政策解析
1
资本市场及资本运作简介
10 企业所得税专题培训
一、资本市场及资本运作简介
长 期 资 金 市 场
11 企业所得税专题培训
让股 股权回购 (减少注册资本)
资本运作
资产重组
发行股票/债券 配股、增发新股 派送红股 转增股本
合并、托管 收购、兼并 分立、风险投资
19 企业所得税专题培训
企业资本运作相关所得税政策解析
2
企业股改相关所得税政策
20 企业所得税专题培训
二、股改阶段涉及的税收政策
有限 责任 公司
股改
股份有 限公司
1,922家 3602家 上市公司
IPO
931家
749家
9736 家
成都(川藏)股权交易中心、 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 天津股权交易所等
截止2019年3月,四川地区上市公司123家。
15 企业所得税专题培训
16 企业所得税专题培训
利用资本市场,以小变大、以 无生有的诀窍和手段,通过买卖企 业和资产而赚钱的经营活动。 中国大陆企业界创造的概念
案例
26 企业所得税专题培训
二、股改阶段涉及的税收政策 转增 股东? 实收资本(股本)
资本公积
自然人股东
资本公积 其他资本 公积
是否征税争议较大
法人股东
会计处理:备查登记 税务处理:不改变计税基础
27 企业所得税专题培训
二、股改阶段涉及的税收政策
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包括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和直接计入所 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科目设置上:资本(或股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 资本溢价:针对非股份有限公司; 股本溢价:针对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资本公积:采用权益法核实长期股权投资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投资性房地产、可供出售 的金融资产; 作用:用于转增资本。但是其他资本公积,在项目处 置前,不得用于转增。
资本运作
17 企业所得税专题培训
资本运作
扩张或收缩
内涵或外延
纵向型资本运作 横向型资本运作 混合型资本运作
资产剥离 公司分立 分拆上市 股份回购
实业投资 上市融资 企业内部业务 重组
收购兼并 企业持股联盟 企业对外的风险 投资和金融投资
18 企业所得税专题培训
合并、托管 收购、兼并 分立
资产剥离 置换、出售 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