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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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52-92《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与检验方法》

JGJ52-92《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与检验方法》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9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92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3年10月1日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的通知建标〔1992〕930号根据建设部(89)建标计字第8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的《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JGJ52—92,自1993年10月1日起施行。

原部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79)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工程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归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2年12月30日目次1总则2术语、符号2.1术语2.2符号3质量要求4验收、运输和堆放5取样与缩分5.1取样5.2样品的缩分6检验方法6.1砂的筛分析试验6.2砂的表观密度试验(标准法)6.3砂的表观密度试验(简易法)6.4砂的吸水率试验6.5砂的堆积密度和紧密密度试验6.6砂的含水率试验(标准方法)6.7砂的含水率试验(快速方法)6.8砂的含泥量试验(标准方法)6.9砂的含泥量试验(虹吸管方法)6.10砂的泥块含量试验6.11砂中的有机物含量试验6.12砂中的云母含量试验6.13砂中的轻物质含量试验6.14砂的坚固性试验6.15砂中硫酸盐、硫化物含量试验6.16砂中的氯离子含量试验6.17砂的碱活性试验(化学方法)6.18砂的碱活性试验(砂浆长度方法)附录A砂检测报告表附录B本标准用词说明附加说明1总则1.0.1为合理选择和使用天然砂,保证所配制混凝土的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和构筑物中普通混凝土用砂的质量检验。

特细砂混凝土及山砂混凝土用砂的质量要求,尚应遵照有关的专门标准执行。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混凝土是建筑工程中常用的一种材料,而混凝土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工程的安全和稳定。

其中,砂石作为混凝土中的重要原料之一,其质量和检验方法标准对于混凝土的性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我们来看砂石的质量标准。

根据国家标准《混凝土用砂石》(GB/T 14684-2011)的规定,砂石应符合一定的要求。

砂石的颗粒应均匀,不得有过多的细粉。

同时,砂石中不得含有腐蚀性物质,对混凝土有害的有机物和杂质也应予以限制。

此外,砂石的含水率也是影响其质量的重要因素,过高或过低的含水率都会对混凝土的性能造成影响。

其次,关于砂石的检验方法标准。

对于砂石的检验,国家标准《混凝土用砂石》中也有详细的规定。

在进行砂石的检验时,需要对其颗粒分布、含水率、有机物含量等进行检测。

颗粒分布的检验可以采用筛分法,通过不同孔径的筛网对砂石进行筛分,从而得到砂石的颗粒分布情况。

含水率的检验可以采用称重法或干燥法,通过称重或干燥后的重量与原重量的比较,计算出砂石的含水率。

有机物含量的检验可以采用化学分析法,通过化学试剂对砂石中的有机物进行提取和分析,从而得到有机物含量的数据。

总的来说,砂石的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对于混凝土的质量和性能有着重要的影响。

只有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选材和检验,才能保证混凝土的质量和工程的安全。

因此,在工程建设中,我们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标准,确保选用符合要求的砂石,并通过科学的检验方法对其进行检验,以确保混凝土的质量和工程的可靠性。

在实际工程中,我们还应该注重砂石的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质量管理,避免砂石受潮、受污染等情况的发生,影响其质量。

同时,也要加强对砂石供应商的管理,确保其生产的砂石符合国家标准,为工程提供优质的原材料。

总的来说,砂石作为混凝土中的重要原料,其质量和检验方法标准对于混凝土的质量和工程的安全至关重要。

我们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进行选材和检验,加强对砂石质量的管理,从而确保混凝土的质量和工程的稳定性。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一、引言。

混凝土是建筑工程中常用的材料,而砂是混凝土中不可或缺的原材料之一。

砂的质量直接影响着混凝土的性能和品质,因此对于普通混凝土用砂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需要进行详细的规定和说明。

二、砂的质量标准。

1. 粒径分布,普通混凝土用砂的粒径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一般要求砂的细度模数在
2.3-
3.1之间,同时要求砂的粒径分布均匀,不得出现过多的细颗粒或粗颗粒。

2. 含泥量,砂中的泥土含量直接影响着混凝土的强度和耐久性,因此含泥量也是砂的重要质量指标。

通常要求砂中的泥土含量不得超过3%。

3. 含水率,砂的含水率应符合国家标准,一般要求砂的含水率不得超过5%,过高的含水率会影响混凝土的工作性能和强度。

三、砂的检验方法。

1. 粒径分布检验,可以采用筛分法对砂的粒径分布进行检验,通过在一组标准筛上进行筛分,然后利用筛上和筛下的重量比计算出砂的细度模数。

2. 含泥量检验,可以采用洗砂法进行含泥量的检验,将一定量的砂样放入洗砂器中,经过洗涤后,通过比较洗涤前后砂的质量变化来计算出含泥量。

3. 含水率检验,可以采用干燥法进行含水率的检验,将一定量的砂样放入干燥器中,经过一定时间的干燥后,通过比较干燥前后砂的质量变化来计算出含水率。

四、结论。

普通混凝土用砂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对于保证混凝土的品质和性能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砂的质量检验和控制,才能保证混凝土的品质和工程的安全。

因此,在工程实践中,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标准,加强对砂质量的监控和管理,确保混凝土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前言 总则 砂的质量要求 石的质量要求 验收、运输和堆放 取样和缩分
定义

人工砂
岩石经除土破损、机械破碎、筛分 而成的,公称直径小于5.00mm 的岩石颗粒。
天然砂
由自然条件作用而形成,公称直径 小于5.00mm的岩石颗粒。
混合砂
由天然砂和人工砂按一 定比例组合而成的砂
三、砂的质量


配制混凝土时宜优先选用Ⅱ砂。当选择Ⅰ区砂时, 应提高砂率,并保持足够的水泥用量,以满足混 凝土的和易性;当采用Ⅲ区砂时,宜降低砂率; 当采用特细砂时应符合相应的规定。 泵送混凝土,宜选择中砂。
三、砂的质量



细度模数与颗粒级配是两个概念,在标准中是 两个指标,细度模数是计算出来的,颗粒级配 是查表出来的,现在有些人认为颗粒级配为Ⅰ 区必定是粗砂,粒级配为Ⅱ区必定是中砂,粒 级配为Ⅲ区必定是细沙,当出现颗粒级配Ⅰ区, 细度模数为中砂时,则认为是不合格砂。 泵送混凝土一般要求砂子的细度模数为2.4~3.0, 并有15-30%的颗粒通过315μm的筛,有5-10% 通过160μm的筛。
二、术语、符号

新增术语
– – –
人工砂:岩石经除土开采、机械破碎、筛分而成的 公称直径小于5.00mm的岩石颗粒。 混合砂:由天然砂与人工砂按一定比例组合而成的 砂 石粉含量:人工砂公称直径小于80μm,且其矿物组 成和化学成分与被加工母岩相同的颗粒含量。
三、砂的质量要求



3.1.1砂的粗细程度按细度模数μf分为粗、中、 细、特细四级,其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粗砂:μf=3.7~3.1 中砂:μf=3.0~2.3 细砂:μf=2.2~1.6 特细砂:μf=1.5~0.7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
准》(jgj52)
随着我国建筑工业的蓬勃发展,对于混凝土的需求也日益增长。

而混凝土的原材料中,砂与石的质量一直是关注的焦点。

因此,《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应运而生。

本标准旨在规范砂、石的选取、质量控制以及检验方法,以确保混凝土的质量稳定可靠。

其中,对于砂、石的选取标准严格要求,要求砂的粒径大小符合要求,不应含有有害杂质;而对于石的选取也有明确要求,要求石质坚固、表面无明显缺陷。

标准中还规定了砂、石在工地上的质量评估方法。

其中,对于砂的细度模数、含泥量、含水量等指标都有相应的检验方法,在实际工程中对砂的筛分、洗涤等步骤也有明确规定。

而对于石的含泥量、劣质石率等指标也有标准化的检验方法,以防止低质量石材进入混凝土制作过程中。

此外,本标准还涵盖了混凝土中砂、石掺量的计算方法,以及工程验收标准的规范。

通过严格遵守本标准,可有效保障混凝土的质量,并保障工程的安全性与可靠性。

总之,本标准的出台,是指导混凝土生产与施工、保障工程质量的重要法规。

在实际工程中,应严格遵守标准要求,对于质量不符合标准的原材料也要及时报告,以保障工程的稳定可靠。

JGJ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JGJ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9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92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3年10月1日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的通知建标〔1992〕930号根据建设部(89)建标计字第8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的《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JGJ52—92,自1993年10月1日起施行。

原部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79)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工程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归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2年12月30日目次1总则2术语、符号2.1术语2.2符号3质量要求4验收、运输和堆放5取样与缩分5.1取样5.2样品的缩分6检验方法6.1砂的筛分析试验6.2砂的表观密度试验(标准法)6.3砂的表观密度试验(简易法)6.4砂的吸水率试验6.5砂的堆积密度和紧密密度试验6.6砂的含水率试验(标准方法)6.7砂的含水率试验(快速方法)6.8砂的含泥量试验(标准方法)6.9砂的含泥量试验(虹吸管方法)6.10砂的泥块含量试验6.11砂中的有机物含量试验6.12砂中的云母含量试验6.13砂中的轻物质含量试验6.14砂的坚固性试验6.15砂中硫酸盐、硫化物含量试验6.16砂中的氯离子含量试验6.17砂的碱活性试验(化学方法)6.18砂的碱活性试验(砂浆长度方法)附录A砂检测报告表附录B本标准用词说明附加说明1总则1.0.1为合理选择和使用天然砂,保证所配制混凝土的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和构筑物中普通混凝土用砂的质量检验。

特细砂混凝土及山砂混凝土用砂的质量要求,尚应遵照有关的专门标准执行。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是指对于用于制备混凝土的砂子的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

以下是50条关于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的详细描述:1. 砂子的颗粒直径应满足标准规定的要求,一般为0.15mm~4.75mm。

2. 砂子的颗粒形状应均匀一致,没有明显的粗糙和尖锐角度。

3. 砂子的含泥量应低于一定的标准值,以确保混凝土的强度和质量。

4. 砂子的含水量应符合规定的标准,以避免混凝土在浇筑过程中发生流态变化。

5. 砂子的粘结性应适中,既要保证混凝土的流动性,又要避免过度沉积。

6. 砂子的密度应满足标准规定的要求,以确保混凝土的重量和稳定性。

7. 砂子应干燥和清洁,不应含有泥土、杂质、油脂等物质。

8. 砂子的颜色应均匀一致,不应有明显的颜色差异。

9. 砂子的吸水性应符合规定的标准,以确保混凝土的抗冻性和耐久性。

10. 砂子的硬度应适中,既要保证混凝土的强度,又要避免砂子的过度磨损。

11. 砂子的含盐量应低于一定的标准值,以确保混凝土的抗盐渍腐蚀能力。

12. 砂子应经过筛分和洗涤等处理,以去除颗粒大小和形状不均匀的杂质。

13. 砂子应具有一定的渗水性,以便混凝土中的水分能够均匀分布和释放。

14. 砂子应具有一定的抗压强度,以确保混凝土能够承受外部的压力和荷载。

15. 砂子应具有一定的抗拉强度,以确保混凝土在拉伸状态下不会断裂。

16. 砂子应具有一定的抗折强度,以确保混凝土在受到弯曲和剪切力作用时不会破裂。

17. 砂子的气孔率应低于一定的标准值,以确保混凝土的致密性和防渗性。

18. 砂子的吸湿性应符合规定的要求,以确保混凝土的硬化方式和过程。

19. 砂子的粒度分布应均匀,没有明显的颗粒大小差异。

20. 砂子的级配曲线应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以确保不同粒径砂子的比例合理。

21. 砂子的比重应符合规定的标准,以确保混凝土的密度和强度。

22. 砂子的含石量应低于一定的标准值,以确保混凝土的均匀性和稳定性。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一、总则在普通混凝土中合理使用天然砂、人工砂、碎石、卵石,保证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

适用: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和构筑物中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要求和检验。

对于长期处于潮湿环境的重要混凝土结构所用的砂、石,应进行碱活性检验。

天然砂:自然形成,公称粒径小于5.00mm的岩石颗粒。

碎石:岩石破碎后公称粒径大于5.00mm的岩石颗粒。

含泥量:砂石中公称粒径小于0.080mm的含量。

砂泥块含量:砂中公称粒径大于1.25mm,水洗、手捏后变成小于0.630 mm的含量。

石泥块含量:石中公称粒径大于5.00mm,水洗、手捏后变成小于2.5mm的含量。

表观密度:骨料颗粒单位体积(包括内封闭孔隙)的质量。

紧密密度:骨料按规定方法颠实后单位体积的质量。

堆积密度:骨料在自然状态下单位体积的质量。

坚固性:骨料在气候变化或其它物理因素作用下抵抗破裂的能力。

压碎指标:人工砂、碎石抵抗压碎的能力。

针片状颗粒含量:凡岩石颗粒的长度大于该颗粒所属粒级的平均粒径2.4倍者为针状颗粒,凡岩石颗粒的厚度小于平均粒径0.4倍者为片状。

平均粒径指该粒径级上下限粒径的平均值。

例:5~10的石子:计算:5+10=15/2=7.5碱活性骨料:能在一定条件下与混凝土中的碱发生化学反应导致混凝土产生膨胀、开裂甚至破坏的骨料。

二、砂的质量要求1、砂的细度模数μ注:1、除特细砂外,砂的颗粒级配按公称直径630筛孔的累计筛余百分率,分成三个级配区,砂的颗粒级配应处于其中的某一区。

2、砂的实际颗粒级配与上表中的累计筛余百分率相比,除公称直径为5.00mm和0.630mm的累计筛余外,其余公称直径的累计筛余可稍有超出分界线,但总量应不大于5%。

3、当天然砂的实际颗粒级配不符合要求时,宜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并经试验证明能确保混凝土质量后方允许使用。

4、配制混凝土时宜优先选用Ⅱ区砂。

当采用Ⅰ区砂时,应提高砂率,并保持足够的水泥用量,满足混凝土的和易性;当采用Ⅲ区砂时,宜适当降低砂率;当采用特细砂时,应符合相应的规定。

JGJ52-92《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JGJ52-92《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9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92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3年10月1日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的通知建标〔1992〕930号根据建设部(89)建标计字第8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的《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JGJ52—92,自1993年10月1日起施行。

原部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79)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工程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归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2年12月30日目次1总则2术语、符号2.1术语2.2符号3质量要求4验收、运输和堆放5取样与缩分5.1取样5.2样品的缩分6检验方法6.1砂的筛分析试验6.2砂的表观密度试验(标准法)6.3砂的表观密度试验(简易法)6.4砂的吸水率试验6.5砂的堆积密度和紧密密度试验6.6砂的含水率试验(标准方法)6.7砂的含水率试验(快速方法)6.8砂的含泥量试验(标准方法)6.9砂的含泥量试验(虹吸管方法)6.10砂的泥块含量试验6.11砂中的有机物含量试验6.12砂中的云母含量试验6.13砂中的轻物质含量试验6.14砂的坚固性试验6.15砂中硫酸盐、硫化物含量试验6.16砂中的氯离子含量试验6.17砂的碱活性试验(化学方法)6.18砂的碱活性试验(砂浆长度方法)附录A砂检测报告表附录B本标准用词说明附加说明1总则1.0.1为合理选择和使用天然砂,保证所配制混凝土的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和构筑物中普通混凝土用砂的质量检验。

特细砂混凝土及山砂混凝土用砂的质量要求,尚应遵照有关的专门标准执行。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doc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doc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XXXX年6月l日1 总则1.0.1 为在普通混凝土中合理使用天然砂,人工砂和碎石、卵石,保证普通混凝土用砂、石的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和构筑物中普通混凝土用砂的质量要求和检验。

1.0.3 对于长期处于潮湿环境的重要混凝土结构所用的砂、石,应进行碱活性检验。

1.0.3 砂和石的质量要求和检验,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符号2.1 术语2.1.1 天然砂natural sand由自然条件作用而形成的,公称粒径小于5mm的岩石颗粒。

按其产源不同,可分为河砂、海砂和山砂。

2.1.2 人工砂artificial sand岩石经除土开采、机械破碎、筛分而成的,公称粒径小于5mm的岩石颗粒。

2.1.3 混合砂mixed sand由天然砂与人工砂按一定比例组合而成的砂。

2.1.4 碎石crushed stone由天然岩石或卵石经破碎、筛分而得的,公称粒径大于5mm的岩石颗粒。

2.1.5 卵石gravel由自然条件作用而形成的,公称粒径大于5.00mm 的岩石颗粒。

2.1.6 含泥量dust content砂、石中公称粒径小于80μm颗粒的含量。

2.1.7 砂的泥块含量clay lump content in sands砂中公称粒径大于1.25mm,经水洗、手捏后变成小于630μm 的颗粒的含量。

2.1.8 石的泥块含量clay lump content in stones石中公称粒径大于5.mm,经水洗、手捏后变成小于2.50mm 的颗粒的含量。

2.1.9 石粉含量crusher dust content人工砂中公称粒径小于80μm,且其矿物组成和成分与被加工母岩石相同的颗粒含量。

2.1.10 表观密度apparent density骨料颗粒单位体积(包括内封闭孔隙)的质量。

2.1.11 紧密密度tight density 骨料安规定方法颠实后单位体积的质量。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92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3年10月1日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的通知建标〔1992〕930号根据建设部(89)建标计字第8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的《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JGJ52—92,自1993年10月1日起施行。

原部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79)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工程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归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2年12月30日目次1 总则2 术语、符号2.1 术语2.2 符号3 质量要求4 验收、运输和堆放5 取样与缩分5.1 取样5.2 样品的缩分6 检验方法6.1 砂的筛分析试验6.2 砂的表观密度试验(标准法)6.3 砂的表观密度试验(简易法)6.4 砂的吸水率试验6.5 砂的堆积密度和紧密密度试验6.6 砂的含水率试验(标准方法)6.7 砂的含水率试验(快速方法)6.8 砂的含泥量试验(标准方法)6.9 砂的含泥量试验(虹吸管方法)6.10 砂的泥块含量试验6.11 砂中的有机物含量试验6.12 砂中的云母含量试验6.13 砂中的轻物质含量试验6.14 砂的坚固性试验6.15 砂中硫酸盐、硫化物含量试验6.16 砂中的氯离子含量试验6.17 砂的碱活性试验(化学方法)6.18 砂的碱活性试验(砂浆长度方法)附录A 砂检测报告表附录B 本标准用词说明附加说明1 总则1.0.1 为合理选择和使用天然砂,保证所配制混凝土的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和构筑物中普通混凝土用砂的质量检验。

特细砂混凝土及山砂混凝土用砂的质量要求,尚应遵照有关的专门标准执行。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泵送混凝土,宜选择中砂。
三、砂的质量
{释义} 普通混凝土用砂的三个级配区的划分原则:①不
同级配的砂子,就具有本区给定的性质,也就是 混凝土配合比相同时,采用不同的级配区砂配置 的混凝土,其性质应不相同;②三个级配区,应 是我国常见的砂,各区的范围对砂来说,只能划 入某区,而不能同时划入两个区。
一、总则
将原砂(JGJ52-92)和石( JGJ53-92 )合并; 砂增加了人工砂和特细砂。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和构筑物中 的普通混凝土用砂和石的要求和质量检验。对 用于港口、水工、道路等工程的砂和石,除按 照各行业相应标准执行外,也可参照本标准执 行。
一、总则
将 1.03条”作为强制性条款。 长期处于潮湿环境的重要混凝土结构”指的是处于潮
砂的实际颗粒级配与表3.1.2-2中的累计筛余相 比,除公称粒径为5.00mm和630μm外,允许稍 有超出分界线,但总量百分率不应超过5%.
当天然颗粒级配不符合本标准的3.1.2-2条时, 宜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经试验证明能确保混凝 土质量,方可使用
三、砂的质量
配制混凝土时宜优先选用Ⅱ砂。当选择Ⅰ区砂时, 应提高砂率,并保持足够的水泥用量,以满足混 凝土的和易性;当采用Ⅲ区砂时,宜降低砂率; 当采用特细砂时应符合相应的规定。

表3.1.8砂中的有害物质
项目质量指标云母含量(按质量计%)
≤2.0
轻物质含量(按质量计%)
≤1.0
硫化物硫酸盐含量(折算成SO3按质量计%) ≤1.0
有机物含量(比色法试验) 颜色不应深于标准色,当
当深于标准色时用水泥胶 砂
强度对比,比大于0.95
三、砂的质量
{释义} 有害物质:有机杂质(腐烂的动植物的产物)、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92)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92)
如为海砂,还应检验其氯离子含量。对重要工程或特殊工程应根据工程要求,增加检测项目。如对其它指标的合格性有怀疑时,应予以检验。
当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又较大时,可定期检验。
使用新产源的砂时,应由供货单位按第3章的质量要求进行全面检验。
4.0.3使用单位的质量检测报告内容应包括:委托单位;样品编号;工程名称;样品产地和名称;代表数量;检测条件;检测依据;检测项目;检测结果;结论等。检测报告格式可参照附录A。
3.0.7.2当使用含钾、钠离子的外加剂时,必须进行专门试验。
3.0.8采用海砂配制混凝土时,其氯离子含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3.0.8.1对素混凝土,海砂中氯离子含量不予限制;
3.0.8.2对钢筋混凝土,海砂中氯离子含量不应大于0.06%(以干砂重的百分率计,下同);
3.0.8.3对预应力混凝土不宜用海砂。若必须使用海砂时,则应经淡水冲洗,其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0.02%。
1993年10月1日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的通知建标19逾恼哩湍肆响歉辨篇蟹俞备葫岛炕穿锡麻险双钦翁叭恍艰犹臀疾斯幌瘴着广臂匣闸棱士照癸瘦哲枯交撕秤翰帆橇妇窟踏畜饱妖韩碧鸭帕百剧找菲味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的通知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9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92主编单位
对有抗冻、抗渗或其它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用砂,含泥量应不大于3.0%。
对C10和C10以下的混凝土用砂,根据水泥标号,其含泥量可予以放宽。
3.0.4砂中的泥块含量应符合表3.0.4的规定。
对于有抗冻、抗渗或其它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用砂,其泥块含量应不大于1.0%。
对于C10和C10以下的混凝土用砂,应根据水泥标号,其泥块含量可予以放宽。

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前言 总则 砂的质量要求 石的质量要求 验收、运输和堆放 取样和缩分
定义

人工砂
岩石经除土破损、机械破碎、筛分 而成的,公称直径小于5.00mm 的岩石颗粒。
天然砂
由自然条件作用而形成,公称直径 小于5.00mm的岩石颗粒。
混合砂
由天然砂和人工砂按一 定比例组合而成的砂
河砂
海砂
山砂
定义

碎石
由天然岩石或卵石经破碎、筛分 而得的,公称粒径大于5.00mm 的岩石颗粒。
卵石
由自然条件形成的,公称直径大于 5.00mm的岩石颗粒。
(JGJ52-2006)标准介绍


普通混凝土中的砂石用量约占混凝土总重量的四 分之三,因此砂石的质量对混凝土来说相当重要, 它不仅影响混凝土的强度,也大大影响混凝土的 耐久性和结构性能。 1979年建设部颁布了我国第一部砂石标准 (JGJ52-79,JGJ53-79),以后水电、交通、 港口等部门陆续在有关标准规范中针对各行业特 点制定了相应的标准。
砂的筛分析试验
主要仪器设备:
砂筛 GB/T14684 标准筛孔径为 0.150, 0.300,
0.600,1.18,2.36,4.75, 9.50mm的方孔筛。
电动振动筛,振幅 0.5±0.1mm ,频率 50±3Hz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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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分析试验步骤:
1 . 试 样 先 过 孔 径 为 10.0mm 筛 ( 算 出 其 筛 余 百 分
取两次试验测定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
如超过0.20,则需重新进行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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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92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3年10月1日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的通知建标〔1992〕930号根据建设部(89)建标计字第8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的《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JGJ52—92,自1993年10月1日起施行。

原部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79)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工程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归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2年12月30日目次1总则2术语、符号2.1术语2.2符号3质量要求4验收、运输和堆放5取样与缩分5.1取样5.2样品的缩分6检验方法6.1砂的筛分析试验6.2砂的表观密度试验(标准法)6.3砂的表观密度试验(简易法)6.4砂的吸水率试验6.5砂的堆积密度和紧密密度试验6.6砂的含水率试验(标准方法)6.7砂的含水率试验(快速方法)6.8砂的含泥量试验(标准方法)6.9砂的含泥量试验(虹吸管方法)6.10砂的泥块含量试验6.11砂中的有机物含量试验6.12砂中的云母含量试验6.13砂中的轻物质含量试验6.14砂的坚固性试验6.15砂中硫酸盐、硫化物含量试验6.16砂中的氯离子含量试验6.17砂的碱活性试验(化学方法)6.18砂的碱活性试验(砂浆长度方法)附录A砂检测报告表附录B本标准用词说明附加说明1总则1.0.1为合理选择和使用天然砂,保证所配制混凝土的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和构筑物中普通混凝土用砂的质量检验。

特细砂混凝土及山砂混凝土用砂的质量要求,尚应遵照有关的专门标准执行。

1.0.3砂的质量检验,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符号2.1术语2.1.1天然砂——由自然条件作用而形成的,粒径在5mm以下的岩石颗粒。

按其产源不同,可分为河砂、海砂和山砂。

2.1.2含泥量——砂中粒径小于0.080mm颗粒的含量。

2.1.3泥块含量——砂中粒径大于1.25mm,经水洗、手捏后变成小于0.630mm颗粒的含量。

2.1.4坚固性——砂在气候、环境变化或其它物理因素作用下抵抗破裂的能力。

2.1.5轻物质——砂中相对密度小于2000kg/m3的物质。

2.1.6碱活性集料——能与水泥或混凝土中的碱发生化学反应的集料。

2.1.7表观密度——集料颗粒单位体积(包括内封闭孔隙)的质量。

2.1.8堆积密度——集料在自然堆积状态下单位体积的质量。

2.1.9紧密密度——集料按规定方法颠实后单位体积的质量。

2.2符号2.2.1mr——试样在一个筛上的剩留量。

2.2.2μf——细度模数。

2.2.3ρ——表观密度。

2.2.4ωwa,ωwc——吸水率,含水率。

2.2.5ρ1,ρc——堆积密度,紧密密度。

2.2.6ωc,ωc,1——含泥量,泥块含量。

2.2.7ωm——云母含量。

2.2.8ω1——轻物质含量。

2.2.9ωcl——氯离子含量。

2.2.10εt——试件在t天龄期的膨胀率。

3质量要求3.0.1砂的粗细程度按细度模数μf分为粗、中、细三级,其范围应符合以下规定:粗砂:μf=3.7~3.1中砂:μf=3.0~2.3细砂:μf=2.2~1.63.0.2砂按0.630mm筛孔的累计筛余量(以重量百分率计,下同),分成三个级配区(见表3.0.2)。

砂的颗粒级配应处于表3.0.2中的任何一个区以内。

砂的实际颗粒级配与表3.0.2中所列的累计筛余百分率相比,除5.00mm和0.630mm(表3.0.2中黑体所标数值)外,允许稍有超出分界线,但其总量百分率不应大于5%。

配制混凝土时宜优先选用Ⅱ区砂。

当采用Ⅰ区砂时,应提高砂率,并保持足够的水泥用量,以满足混凝土的和易性;当采用Ⅲ区砂时,宜适当降低砂率,以保证混凝土强度。

对于泵送混凝土用砂,宜选用中砂。

当砂颗粒级配不符合第3.0.2条的要求时,应采取相应措施,经试验证明能确保工程质量,方允许使用。

3.0.3砂中含泥量应符合表3.0.3的规定。

对有抗冻、抗渗或其它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用砂,含泥量应不大于3.0%。

对C10和C10以下的混凝土用砂,根据水泥标号,其含泥量可予以放宽。

3.0.4砂中的泥块含量应符合表3.0.4的规定。

对于有抗冻、抗渗或其它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用砂,其泥块含量应不大于1.0%。

对于C10和C10以下的混凝土用砂,应根据水泥标号,其泥块含量可予以放宽。

3.0.5砂的坚固性用硫酸钠溶液检验,试样经5次循环后其重量损失应符合表3.0.5规定。

对于有抗疲劳、耐磨、抗冲击要求的混凝土用砂或有腐蚀介质作用或经常处于水位变化区的地下结构混凝土用砂,其坚固性重量损失率应小于8%。

3.0.6砂中如含有云母、轻物质、有机物、硫化物及硫酸盐等有害物质,其含量应符合表3.0.6的规定。

有抗冻、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砂中云母含量不应大于1.0%。

砂中如发现含有颗粒状的硫酸盐或硫化物杂质时,则要进行专门检验,确认能满足混凝土耐久性要求时,方能采用。

3.0.7对重要工程混凝土使用的砂,应采用化学法和砂浆长度法进行集料的碱活性检验。

经上述检验判断为有潜在危害时,应采取下列措施:3.0.7.1使用含碱量小于0.6%的水泥或采用能抑制碱——集料反应的掺合料;3.0.7.2当使用含钾、钠离子的外加剂时,必须进行专门试验。

3.0.8采用海砂配制混凝土时,其氯离子含量应符合下列规定:3.0.8.1对素混凝土,海砂中氯离子含量不予限制;3.0.8.2对钢筋混凝土,海砂中氯离子含量不应大于0.06%(以干砂重的百分率计,下同);3.0.8.3对预应力混凝土不宜用海砂。

若必须使用海砂时,则应经淡水冲洗,其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0.02%。

4验收、运输和堆放4.0.1供货单位应提供产品合格证或质量检验报告。

购货单位应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

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汽车)运输的,以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

用小型工具(如马车等)运输的,以200m3或300t为一验收批。

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论。

4.0.2每验收批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和泥块含量检验。

如为海砂,还应检验其氯离子含量。

对重要工程或特殊工程应根据工程要求,增加检测项目。

如对其它指标的合格性有怀疑时,应予以检验。

当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又较大时,可定期检验。

使用新产源的砂时,应由供货单位按第3章的质量要求进行全面检验。

4.0.3使用单位的质量检测报告内容应包括:委托单位;样品编号;工程名称;样品产地和名称;代表数量;检测条件;检测依据;检测项目;检测结果;结论等。

检测报告格式可参照附录A。

4.0.4砂的数量验收,可按重量或体积计算。

测定重量可用汽车地量衡或船舶吃水线为依据。

测定体积可按车皮或船的容积为依据。

用其它小型工具运输时,可按量方确定。

4.0.5砂在运输、装卸和堆放过程中,应防止离析和混入杂质,并应按产地、种类和规格分别堆放。

5取样与缩分5.1取样5.1.1每验收批取样方法应按下列规定执行:5.1.1.1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

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

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共8份,组成一组样品;5.1.1.2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在皮带运输机机尾的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抽取砂4份组成一组样品;5.1.1.3从火车、汽车、货船上取样时,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等的砂8份,组成一组样品。

5.1.2若检验不合格时,应重新取样。

对不合格项,进行加倍复验,若仍有一个试样不能满足标准要求,应按不合格品处理。

注:如经观察,认为各节车皮间(汽车、货船间)所载的砂质量相差甚为悬殊时,应对质量有怀疑的每节列车(汽车、货船)分别取样和验收。

5.1.3每组样品的取样数量。

对每一单项试验,应不小于表5.1.3所规定的最少取样数量;须作几项试验时,如确能保证样品经一项试验后不致影响另一项试验的结果,可用同组样品进行几项不同的试验。

5.1.4每组样品应妥善包装,避免细料散失及防止污染。

并附样品卡片,标明样品的编号、取样时间、代表数量、产地、样品量、要求检验项目及取样方式等。

5.2样品的缩分5.2.1样品的缩分可选择下列二种方法之一:5.2.1.1用分料器(见图5.2.1):将样品在潮湿状态下拌和均匀,然后使样品通过分料器。

留下接料斗中的其中一份。

用另一份再次通过分料器,重复上述过程,直至把样品缩分到试验所需量为止。

5.2.1.2人工四分法缩分:将所取每组样品置于平板上,在潮湿状态下拌和均匀,并堆成厚度约为20mm的“圆饼”。

然后沿互相垂直的两条直径把“圆饼”分成大致相等的四份,取其对角的两份重新拌匀,再堆成“圆饼”。

重复上述过程,直至缩分后的材料量略多于进行试验所必需的量为止。

5.2.2对较少的砂样品(如作单项试验时),可采用较干的原砂样,但应经仔细拌匀后缩分。

砂的堆积密度和紧密密度及含水率检验所用的试样可不经缩分,在拌匀后直接进行试验。

6检验方法6.1砂的筛分析试验6.1.1本方法适用于测定普通混凝土用天然砂的颗粒级配及细度模数。

6.1.2筛分析试验应采用下列仪器设备:(1)试验筛——孔径为10.0、5.00、2.50mm的圆孔筛和孔径为1.25、0.630、0.315、0.160mm的方孔筛,以及筛的底盘和盖各一只,筛框为300mm或200mm。

其产品质量要求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试验筛》的规定;(2)天平——称量1000g,感量1g;(3)摇筛机;(4)烘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5℃;(5)浅盘和硬、软毛刷等。

6.1.3试样制备应符合下列规定:按第5.2节的缩分方法进行缩分,用于筛分析的试样,颗粒粒径不应大于10mm。

试验前应先将来样通过10mm筛,并算出筛余百分率。

然后称取每份不少于550g的试样两份,分别倒入两个浅盘中,在105±5℃的温度下烘干到恒重。

冷却至室温备用。

注:恒重系指相邻两次称量间隔时间不大于3h的情况下,前后两次称量之差小于该项试验所要求的称量精度(下同)。

6.1.4筛分析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6.1.4.1准确称取烘干试样500g,置于按筛孔大小(大孔在上、小孔在下)顺序排列的套筛的最上一只筛(即5mm筛孔筛)上;将套筛装入摇筛机内固紧,筛分时间为10min左右;然后取出套筛,再按筛孔大小顺序,在清洁的浅盘上逐个进行手筛,直至每分钟的筛出量不超过试样总量的0.1%时为止,通过的颗粒并入下一个筛,并和下一个筛中试样一起过筛,按这样顺序进行,直至每个筛全部筛完为止;注:①试样为特细砂时,在筛分时增加0.080的方孔筛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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