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派人员管理制度79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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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派人员管理制度

发行日期: 2017年月日

1、目的

为明确外派人员的劳动关系、档案、薪酬福利、考核等制度,确保公司本部与印度分公

司之间的工作能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外派管理层、骨干职员、一般职员。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国本部雇用,并与深圳市海淇展示文化有限公司/惠州市海淇展览展示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签订派遣协议并派遣至印度分公司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后,返回中国的员工。

3、定义

外派人员:因工作需要,由公司本部外派至印度分公司的人员。

类别:支援人员(3个月以内含),常驻人员(3个月以上)

4、管理内容

4.1派遣形式:派遣时间一般在3年内,分为短期派遣和长期派遣。特殊情况下,可延长派遣时间。

4.1.1短期派遣:是指员工接受派遣任务在海外工作不足3个月(含3个月)的派遣形式;

4.1.2长期派遣:是指员工接受派遣任务在海外工作超过3个月的派遣形式;

4.2派遣人员甄选:按照业务需要和择优选取的原则进行选取。派遣人员具备能够在当地国进行语言沟通的能力优先录取。在需要外部招聘和内部竞岗的情况下,参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和流程执行。

4.3审批流程:派遣人员提出申请并填写《外派赴印人员申请表》,按照海外派遣流程要求报相关部门和人员审批。

4.4派遣协议

员工在被派遣出国之前必须和中国本部签订《海外派遣协议》及其它相关的协议。

4.5员工在约定的派遣服务期限内擅自离任回国或辞职违约,公司有权追求其违约责任,并要求赔偿。

5、职责

公司本部总经办负责外派人员的政策标准和流程的拟定、修改、监督及解释;印度分公司行政人事部门负责外派人员政策的执行。

6、人资福利制度

6.1 外派人员的劳动关系

所有外派人员签订深圳本部劳动合同,外派人员的工作时间、加班、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等考勤情况,参照印度分公司的制度,统一执行。

6.2外派人员的档案管理

劳动合同和个人档案原件由深圳本部人力资源部保存,当地公司留存复印件或传真件。

6.3 外派人员的薪酬福利政策

6.3.1 工资支付:

所有外派职员的工资原则上由深圳本部发放。

6.3.3股权激励

外派人员享有公司总部统一的股权激励及分红政策,另印度分公司年度净利润10%的股份将分配给外派人员作为股权激励。

6.3.4调薪

参照《海淇外派员工调薪管理办法》。

6.3.5年终奖

外派人员的年终奖由公司总部发放,按总部制度执行。

6.3.6社保公积金购买:

外派人员原社保关系保留,社保公积金在外派期间由公司总部统一在国内购买。

6.3.7商业保险

公司为外派员工统一购买商业保险。

6.3.8通讯费

副总经理级(含)以上人员,限额400元/月;

总监级(含)以上人员,限额300元/月;

经理级人员,限额200元/月;

主管级(含)以下人员,限额100元/月;

话费报销以实际通话记录为准,话费超额部分由本人承担。

6.3.9食宿

公司为所有外派员工统一安排食宿。

6.4探亲

6.4.1派遣员工回国探亲:从派遣之日起满6个月后(派遣时间需连续、派遣地点可不连续),经单位同意,可享受如下政策:

6.4.1.1带薪探亲假:每年不超过两次带薪探亲假,每次不超过7天(含休息日,不含法定假日及路途时间)。探亲假不能两次合并使用,在当年的有效时间内未使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另行折算为现金发放或补休。带薪探亲假天数直接抵扣员工当年度的年假,并建议在回中国本部出差时使用。

6.4.1.2探亲路费报销:每年报销不超过两次员工本人从派遣地到家庭所在地的来回交通路费,飞机乘坐标准为普通舱,火车乘坐标准为硬卧,在当年的有效时间内未申请报销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另行折算现金发放。

6.4.1.3探亲礼品补贴:派遣员工回国探亲,每次可报销1000元的探亲礼品补贴。

6.4.2派遣员工亲属探亲:从派遣之日起连续派遣时间满6个月后,经单位同意,派遣员工亲属可享受如下政策:

6.4.2.1赴派遣地签证办理:单位协助为短期探亲亲属办理赴派驻地点的短期签证等相关手续。

6.4.2.2亲属探亲路费:每年可报销一次从家庭所在地到派遣地的来回路费(最多两人/次),飞机乘坐标准为普通舱,火车乘坐标准为硬卧。

6.4.3 特别回乡假:如遇妻子生育、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重病或死亡,凭县级医院的有效证明,经单位同意,派遣人员可以享受特别回乡假,并报销路费与礼品补贴,标准与派遣员工探亲标准相同。

6.4.4 探亲标准按以下规定执行:

1) 外派人员到印度分公司的签证及机票统一由公司办理及购买;

2)在自外派之日起满半年职员享受以下待遇:

经理级(含)以上给定有薪探亲假每次5天,副经理(含)以下给定有薪探亲假每次3天。

外派人员的探亲频次:所有外派人员探亲在符合服务半年后起每半年一次。

外派人员的交通补贴可以供家人同等使用,但仅限个人所获的相关待遇。

外派人员的交通补贴参照公司总部行政费用管理规定。

探亲逾期不回的,按实际天数双倍扣除岗薪;探亲后,因个人原因,未经公司批准,不愿出国或拒不出国的,公司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且绩效薪资和兑现不再发放。

6.5家属随任

6.5.1从派遣日起满6个月,可申请家属长期随任(最多两人,仅限配偶或子女),随任时间不得低于派遣时间的70%时,经单位同意,可享受如下政策:

6.5.1.1赴派遣地签证办理:单位协助为随任家属办理相关签证等手续。

6.5.1.2家属随任路费:单位报销一次家属随任从家庭所在地到派遣地的来回路费(最多两人/次),飞机乘坐标准为普通舱,火车乘坐标准为硬卧。

6.5.1.3生活补贴:亲属随任生活期间,可享受由派驻单位按月发放的生活补贴,标准参照派驻员工本人的基本固薪或驻外补贴(就高原则)的20%;从家属随任当月算起,发放时间累计不超过1年。

6.5.1.4子女教育补贴:未成年子女随任生活期间,除享受生活补贴外,还可享受子女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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