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口预包装食品的进口操作流程
进口详细流程
进口详细流程进口货物是指从国外购买并运输到本国的商品,进口流程相对复杂,需要经过多个环节和程序。
下面将详细介绍进口货物的流程。
一、选择供应商。
首先,进口商需要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在选择供应商时,需要考虑价格、质量、信誉等因素。
可以通过参加国际贸易展览、在国际贸易网站上寻找合适的供应商。
二、签订合同。
在确定了供应商之后,进口商需要与供应商签订进口合同。
合同中需要明确货物的品种、数量、质量标准、价格、交货地点、付款方式、交货期限等具体内容。
合同签订后,双方需要遵守合同的约定执行。
三、办理进口许可证。
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一些商品需要办理进口许可证才能进口。
进口商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进口许可证,并提供相关的资料和证明文件。
办理进口许可证需要一定的时间,进口商需要提前做好准备。
四、安排货物运输。
货物运输是进口流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
进口商需要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如海运、空运或铁路运输等,并与货代公司或运输公司签订运输合同。
同时,需要办理货物的保险,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五、办理报关手续。
货物到达目的港后,需要办理报关手续。
进口商需要向海关提交进口申报单、发票、装箱单、提单等相关单证,并缴纳进口关税和增值税。
海关会对货物进行查验,确保货物符合进口规定。
六、提取货物。
完成报关手续后,进口商可以提取货物。
货物的提取方式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可以自提也可以委托货代公司或物流公司提取货物。
七、办理清关手续。
货物提取后,还需要办理清关手续。
进口商需要向海关提交进口货物清单、货物验收单等相关资料,并缴纳相关费用。
海关会对货物进行再次查验,确认货物的数量和质量。
八、货物入库。
最后,货物入库是进口流程的最后一步。
进口商需要将货物入库,并进行库存管理和销售安排。
总结。
进口货物的流程虽然复杂,但只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操作,就能顺利完成进口流程。
进口商需要仔细了解和掌握进口流程的每一个环节,做好充分的准备和规划,确保货物能够安全、快速地到达目的地。
标签备案要求
上海口岸关于运行《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管理系统》的有关要求(试行)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运行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管理系统的公告》(2011年第59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及做好推广运行相关准备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口岸有关进口企业在运行《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标签管理系统”)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进口食品企业应认真学习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按照标签管理系统运行要求,做好规范进口食品报检工作和标签备案资料整理工作:(一)根据公告要求,进口预包装食品报检时,报检人或代理报检人应当按照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上标注的产品名称逐一进行申报,同一名称不同规格的产品,应当分别申报。
(二)首次进口时应提交的标签备案资料包括:1、中文标签纸质样张及说明信息(标签的说明信息中应该包括:生产商名称、商品品牌中文名称、与实物的对应比例等内容);2、中文标签电子样张(用于上传标签系统的标签电子样张要求:格式必须是bmp、gif、jpg、或jpeg 格式;文件大小须小于500K;注明与实物的对应比例;应确保图片中文字信息能够被清晰辨识)、或中文标签数据文件(单一报检批包括5个以上产品品种的,要求使用“标签管理系统辅助录入工具”将需备案的产品信息和标签信息按报检批生成中文标签数据文件,工具软件和使用说明见下载附件1和附件2);3、原标签样张及翻译件(如产品抵达入境口岸时,已加施中文标签且不带有外文标签的,可免于此项要求),如原文标签上未完整标注产品配料成分和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的,需另行提供中英文对照的完整配料表;4、中文标签中所列进口商、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5、原产地证明复印件或产品在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生产国(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自由销售证明;6、当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中特别强调某一内容,如获奖、获证、法定产区、地理标识、有机食品等内容时,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及翻译件;7、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部门规定须办理保健食品(包括营养素补充剂)审批、新资源食品审批、益生菌的审批,以及进口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审批的,应提供有关审批证明。
食品进口注意事项及流程
食品进口应注意事项及具体流程在从事食品进口工作时,有几个方面必须加以注意:一、企业应合法,业务要得到认可代理商或经销商必须要审查国外生产企业的资质,确保其合法性。
根据新出台的《进口食品国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局(即国家认监委)统一管理进口食品国外生产企业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制定、公布《实施企业注册的进口食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国外生产企业向中国输出《目录》中所列的食品时,除企业要向国家认监委申请许可证,企业所在国家(地区)的兽医服务体系、植物保护体系、公共卫生管理体系也须经国家认监委评估合格。
二、进口食品收货人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包括货物的品质证书、产地证、安全卫生证书、农药及熏蒸剂、添加剂使用证明等单据。
在货物入境申报时,进口食品收货人须将这些单据与其他货运单据及商业单据一同提供给检验检疫机关。
进口预包装食品时,应提前印制中文标签,其内容应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94)之规定。
三、进口食品到港后的申报进口食品进港后,要由进口商或代理人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并提供相关货运单据、商业单据、卫生资料等。
上述材料经审查合格后,为尽快疏港,监督人员将开具“卫生检验放行通知单”,货主凭此单报关、提货。
货物通关后,应存放到口岸检验检疫机构认可的库房,监督人员将对货物进行现场卫生检查和卫生监督,同时随机抽取部分样品。
监督人员根据我国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参照输出国(地区)食品卫生状况,货物在运输、贮存中的状况及现场监督情况,确定检验项目,将样品送实验室检验,在此期间,货物应封存,不得使用或销售。
如经检验合格,检验检疫机构将出具卫生证书,该批食品可以使用或销售;如经检验不合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该批货物将视不同情况,给予销毁、退货、改做它用或重加工后食用的处理。
四、食品进口流程须知和其他普通进口比较起来,食品进口流程相对复杂一些。
国家海关的进口食品的监管要比普通货物严格很多,因此在食品进口报关流程当中,食品进出口企业需要准备的单据和材料是很多的。
进口食品法定验检疫指南
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检疫指南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144号令)、《关于发布《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及《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的公告》(2012年第55号公告)、《进出口预包装食(质检总局公告2012年第27号)。
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规定》二、受理单位: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及其分支机构三、基本流程:(一)首次从事预包装食品进口业务单位须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1、国内进口食品、化妆品收货人备案;2、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生产企业备案;3、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向国家质检总局注册(仅限于乳品类、肉类、水产品及制品类、燕窝、高温炼制的畜禽动物油脂类);4、进口预包装食品中文标签备案。
(二)进口预包装食品的国内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规定报检,并提交下列材料:1、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必要的凭证;2、相关批准文件;3、法律法规、双边协定、议定书以及其他规定要求提交的输出国家(地区)官方检疫(卫生)证书;4、首次进口预包装食品,应当提供进口食品标签样张和翻译件;5、首次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应当提供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许可证明文件;6、进口食品应当随附的其他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三)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后,对进口预包装食品进行检验检疫,包括现场查验、抽样留样、实验室检验等,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进行评定。
(四)进口食品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由检验检疫机构出具合格证明,准予销售、使用;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由检验检疫机构出具不合格证明。
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由检验检疫机构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出具退货处理通知单,由收货人办理退运手续。
其它项目不合格的,可以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经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使用。
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程序
一、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程序(一)进出口商备案向中国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备案;进口食品收货人,应当向其工商注册登记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备案;备案应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发布〈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及〈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的公告》(2012年第55号)的规定的要求办理。
(二)报检进口食品的收货人或代理人应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提供以下报检材料:1、合同、装箱单、提单和货运发票(复印件)、原产地证、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名称及备案编号、进口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检验检疫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文件,进口乳及乳制品报检时还应提供有效的官方卫生证书;2、首次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提供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文件;3、首次进口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提供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文件;4、进口用来进料或来料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复出口的,应提供使用用途的声明;5、进口转基因食品需提供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认可批准文件》复印件;6、须办理进境检疫审批手续的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7、根据风险状况,为控制疫情疫病或执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强制性要求,检验检疫机构可临时要求报检人在申报进口预包装食品时提供其他材料;8、首次进口预包装食品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1)原标签样张和翻译件;(2)预包装食品中文标签样张;(3)标签中所列进口商、经销商或者代理商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4)当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中强调某一内容,如获奖、获证、法定产区、地理标识及其他内容的,或者强调含有特殊成分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标注营养成分含量的,应提供符合性证明材料;(5)应当随附的其他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三)检验检疫检验检疫部门按照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的有关要求对进口食品实施检验,包括现场检验、标签检验、感官检验、实验室检验等内容。
第一次进口食品需要的资料和流程
一、如果您是第一次进口食品还需要进行标签备案,申报标签备案所需要的资料如下:1.出口企业卫生许可证2.产品经销商营业执照3.该产品在生产国地区的允许销售的证明或原产地证明4.商标授权使用书或授权加工书5.标签所标注内容的说明材料6.食品原标签的样张,难以提供样张的,可提供有效照片,或者扫描打印样张7.饮料或红酒,如产品的配料“纯天然”等,或产品为“高””低”,或涉及年份、酒龄、荣誉证明等特征性指标的提供原产地有限说明材料特为单次出口量少、没有报关资质和报关报检资料的出口企业服务.在所有中港出口项目中,拥有操作流程及手续便捷、时效快、安全性高、价格低廉的特点。
深受中小型出口企业青睐每天发车二、商需要提供下列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材料:1.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必要的凭证;2.相关批准文件;3.法律法规、双边协定、议定书以及其他规定要求提交的输出国家地区检疫卫生证书;4.首次进口预包装食品,应当提供进口食品标签样张和翻译件;5.首次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应当提供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许可证明文件;6.进口食品应当随附的其他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报检时,进口商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将所进口的食品按照品名、品牌、原产国地区、规格、数/重量、总值、生产日期批号及国家质检总局规定的其他内容逐一申报。
三、1、由我司安排提货至我司仓库。
2、整理资料装箱单、发票根据不同货物,贵司提供相应的货物资料,如:品牌、型号、用途等等。
我司安排做报关资料,报关出口3、海关系统放行后安排港车到仓库装车,根据配载清单装车并清点数量装货完毕后,装车过关开往香港4、电子口岸捆绑数据,排队过大陆关、香港无缝关申报,通过香港关,到达香港境内5、到香港仓库后,根据清单分拣拆车,结合收件人地址按区域摆放6、按区域派送,如有特殊要求客户可安排专车加急派送=============================================机场进口报关散货报关、代理等快件进口报关。
上海口岸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须知
上海口岸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须知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规定》(2012年第27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口岸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管理,通知如下:一、进口食品企业应认真学习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标签相关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规范进口预包装食品报检工作、以及标签资料的整理和提交事项。
二、进口预包装食品报检时,应当按照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上标注的产品名称逐一进行申报,同一名称不同规格的产品,应当分别申报。
“预包装食品”适用《食品安全法》及《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的定义,包括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和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
三、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进口预包装食品经检验合格后,在国家质检总局“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标签管理系统”)中完成标签备案工作,尚未获得标签管理系统备案号的预包装食品均视为首次进口。
㈠首次进口时,应提交的标签备案资料包括:1、原标签样张和翻译件及其电子文档(如产品抵达入境口岸时,已加施中文标签且不带有外文标签的,可免于此项要求),如原文标签上未完整标注产品配料成分和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的,需另行提供中英文对照的完整配料表;2、中文标签纸质样张及说明信息(标签的说明信息中应该包括:生产商名称、商品品牌中文名称、与实物的对应比例等内容);3、中文标签电子样张(用于上传标签系统的标签电子样张要求:格式必须是bmp、gif、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须小于500K;注明与实物的对应比例;应确保图片中文字信息能够被清晰辨识),如果属于在原标签上加贴中文标签的形式的,还需在电子样张中清楚标注原文标签上加贴位置的;单一报检批包括5个以上产品品种的,要求使用“标签管理系统辅助录入工具”将需备案的产品信息和标签信息按报检批生成中文标签数据文件,工具软件和使用说明见下载附件1和附件2;4、中文标签中所列进口商、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5、当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中特别强调某一内容,如获奖、获证、法定产区、地理标识、有机食品等内容时,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及翻译件;6、标注营养成分含量的,应提供符合性证明资料及其电子文档,证明资料以产品中营养成分的全项目检测报告为主(如为外文原件请随附中文翻译件),国家质检总局有相关规定的,即按规定执行;营养标签相关要求按照下文第四条执行;7、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部门规定须办理保健食品(包括营养素补充剂)审批、新资源食品审批、益生菌的审批,以及进口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审批的,应提供有关审批证明;8、标签上标注获得的国外奖项、荣誉、认证标志等内容,应当提供经外交途径确认的有关证明文件。
茶叶进口资质要求及申报预包装食品标签要求
茶叶产品:绿茶、花茶、红茶、乌龙茶、白茶、黑茶、代用茶、马黛茶、其他茶叶及制品等。
一、进口茶叶(一)资质要求1.准入要求禁止从日本福岛县、群马县、栃木县、茨城县、宫城县、新潟县、长野县、琦玉县、东京都、千叶县10个都县进口茶叶产品。
2.境外生产企业注册茶叶产品的境外生产企业,应当获得海关总署注册。
茶叶产品的境外生产企业,应当自行或者委托代理向海关总署提出注册申请。
3.进出口商备案向境内出口茶叶产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向海关总署备案。
茶叶产品进口商应当向其住所地海关备案。
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以及境内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在海关总署的备案号可通过海关总署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进行验核。
境内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备案号,已经实现系统核查。
(二)申报要求1.基本申报要求货主或者其代理应当在茶叶进口前或者进口时向海关申报,申报时应当提供贸易合同、提单、装箱单、INVOICE等,并随附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检验检疫证书。
2.其他申报要求进口日本茶叶产品时,还应随附以下文件:(1)日本官方出具的原产地证明;(2)日本政府出具的放射性物质检测合格证明。
3.录入要求(1)在企业资质栏目,选取“508-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备案”“509-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并分别填写企业资质编号。
(2)在产品资质栏目,选取“519-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并填写许可证编号等信息。
(3)在货物属性栏目,根据货物实际情况选择“14-预包装”或“15-非预包装”。
(三)产品相关要求1.基本要求进口茶叶产品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应当按照规定随附合格证明材料。
2022年1月1日起生产的输华茶叶,应当在内、外包装上标注在华注册编号或者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批准的注册编号。
进口茶叶产品的包装和标签、标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
特定品种茶叶具体要求见本节参考资料。
2.企业要求(1)食品进口商应当建立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名称、净含量(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或者进口批号、保质期、境外出口商和购货者名称、地址及、交货日期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进口食品合格评定服务指南
进口食品合格评定服务指南一、事项名称:进口食品合格评定二、事项类型:行政执法三、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九十二条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进出口商品检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检验合格。
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要求随附合格证明材料。
第九十三条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由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或者其委托的进口商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所执行的相关国家(地区)标准或者国际标准。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相关标准进行审查,认为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决定暂予适用,并及时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进口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依照本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对前款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
检验结果应当公开。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第五条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由商检机构实施检验。
前款规定的进口商品未经检验的,不准销售、使用;前款规定的出口商品未经检验合格的,不准出口。
第六条必须实施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是指确定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
合格评定程序包括:抽样、检验和检查;评估、验证和合格保证;注册、认可和批准以及各项的组合。
第十二条本法规定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商检机构规定的地点和期限内,接受商检机构对进口商品的检验。
商检机构应当在国家商检部门统一规定的期限内检验完毕,并出具检验证单。
(三)《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进口食品的进口商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规定,持下列材料向海关报检:(-)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必要的凭证;(二)相关批准文件;(≡)法律法规、双边协定、议定书以及其他规定要求提交的输出国家(地区)官方检疫(卫生)证书;(四)首次进口预包装食品,应当提供进口食品标签样张和翻译件。
法国进口清关注意事项
法国进口清关注意事项进达通(广州)供应链管理法国牛奶进口清关注意事项广州进达通*从事广州、深圳、东莞、、中山、上海、天津等各大港口进口食品/进口化妆品、法国食品进口、欧洲食品进口、美国食品进口、澳洲食品进口、食品进口备案、食品进口、意大利食品进口、西班牙食品进口、新西兰食品进口、食品进口、食品进口等进口报关清关运输服务。
是以进口报关、物流的理公司。
牛奶进口清关流程如下:一、人备案1.进口商填写食品人备案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人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进出口货物报关登记证、自理报检备案登记表等复印件并校验正本;3.企业安全制度、进口食品流通许可证、日常工作制度表、经营范围存放说明等4.提供两年内从事食品进口、加工和销售的相关说明。
5.拟定进口食品的种类和储存方式,真实记录进口化妆品流向,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
二、发货人备案自2012年10月1起,进口食品**做发货人备案。
出口商提供企业名称、企业地址、企业类型、地区、邮政编码、保证书等基本企业信息。
三、标签备案(航岸线标签备案*通过)预包装食品,需要到当地商检局做标签备案。
标签备案所需资料:进出口化妆品标签审核申请表、进出口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产地证复印件、进口货物外包装彩图英文件、进口货物外包装中英文对照件四、报检、报关。
进口商提供装箱单、提单、合同发.piao、报关委托书、报检委托书、备案证书等规定的报关、报检资料五、放行。
海关放行后拖至仓库,等待实验室检测报关。
抽样检测通过后,商检局出具ciq,食品就可以上架销售了。
果汁进文标签**注明::排名、原产地、成分、国内经销商、生产日期、保质期、食用量等信息。
进口果汁标签申请需要资料:1出口企业卫生许可证,2产品生产商或经销商营业执照,3该产品在生产国(地区)的允许销售的证明或原产地证明,4商标使用书或加工书,5标签所标注的说明材料,6 5套食品标签样本。
如提供样品有困难,可提供有效照片,或扫描打印样品。
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审核要点有哪些
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审核要点有哪些【摘要】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是保障消费者权益和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
标签上包含的基本信息有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标签文字要求清晰易懂,不能误导消费者。
标签格式要求规范统一,排版整齐美观。
营养成分表审核要点包括营养成分是否准确、含量是否符合要求等。
成分表审核要点则包括成分是否合法、含量是否达标等。
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审核是确保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标准严格执行,流程清晰有序。
消费者在购买预包装食品时应仔细查看标签信息,了解产品的成分和营养信息,以保障自己的健康。
对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审核不容忽视,是保障公众健康的重要举措。
【关键词】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审核、基本信息、文字要求、格式要求、营养成分表、成分表、重要性、标准、执行流程1. 引言1.1 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的重要性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是食品产业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在国际贸易中,食品标签不仅是一种法律要求,更是对消费者的负责和尊重。
通过标签,消费者可以了解到食品的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重要信息,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和健康安全。
标签也是食品企业的品牌形象和信誉的体现,一个优质的食品标签能够为企业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忠诚度。
除了对消费者和企业有益外,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审核对保障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也至关重要。
通过对食品标签的审核,可以确保食品的合法性和准确性,防止假冒伪劣产品的流入市场,减少消费者受到的伤害。
食品标签上的营养成分表和成分表信息也对消费者选择健康食品起到了指导作用,帮助消费者更加科学地选择食品,保障了公众的健康与安全。
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审核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它不仅关乎食品产业和企业的发展,更是关乎公众健康和安全的大事。
1.2 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审核的背景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审核的背景是指对进口食品标签上的信息进行审核和验证,以确保消费者可以获取到准确、清晰、无误导的产品信息。
随着国际贸易的增加和全球化的加速,进口预包装食品越来越多地进入市场,因此对其标签的审核变得尤为重要。
进口货物操作流程
进口货物操作流程
进口货物操作流程是指货物从国外运抵目的地国家后,经过一
系列的操作流程,最终完成入境手续并交付给收货人的整个过程。
这个过程通常包括报关、查验、交接、运输等环节。
下面将详细介
绍进口货物操作流程的各个环节。
首先,进口货物到达目的地国家后,需要进行报关手续。
报关
是指将货物的相关信息向海关申报,包括货物的名称、数量、价值、产地等信息。
在申报过程中,需要提供完整的货物清单和相关单据,以便海关进行核实和审核。
接下来是货物的查验环节。
海关会对部分货物进行查验,以确
保货物的真实性和符合国家的进口标准。
查验的方式包括X光检查、抽样检验等,目的是排除违禁品和保障国家安全。
完成报关和查验后,货物将交接给物流公司或货代公司进行运输。
运输方式包括海运、空运、陆运等,根据货物的特性和紧急程
度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
在运输过程中,需要注意货物的包装和保护,以防止货物在运输途中受损或丢失。
最后,货物到达目的地后,需要完成入境手续。
这包括再次报关、支付进口关税、办理清关手续等。
完成这些手续后,货物才能正式交付给收货人。
总的来说,进口货物操作流程包括报关、查验、交接、运输和入境手续等环节。
每个环节都需要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操作,以确保货物能够顺利进入目的地国家并交付给收货人。
同时,需要与相关部门和公司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以确保整个操作流程的顺利进行。
食品进口流程
【食品进口】【食品进口流程】一、需提供的材料:(一)《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申请书》:按要求填写完整的《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申请书》,标明申请日期、申请人签字并盖公章。
(二)食品标签样张共8份。
(三)进口食品在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及销售的证明文件。
(四)生产商和经销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外资企业需提供外企登记证(复印件)。
(五)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六)如标签中特别强调某一内容(如皇家特级、销售经久不衰、法定产区、珍藏版、**指定产品)时,须提交证明材料。
(七)如标签上标注“经GMP或ISO9002认证”,则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八)如标签上标注曾获得某些荣誉或奖牌,则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九)保健食品则需提交卫生部批准的保健批文(复印件)。
(十)检验检疫机构根据审核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十一)所有的审核上报材料,凡有外文资料的均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件,并加盖申请单位的公章。
二、标签样张:(一)申请审核的食品标签样张应为最终进出口时所实际使用的标签样张。
(二)标签样张制作时应尽量将所使用的标签制作在同一页A4纸上。
如标签样张大于A4纸的,在提供原样张的同时,还须提供不小于7寸的照片或扫描在A4纸上的样张3份,以便制作证书用。
(三)进口食品标签只须提供进口时所实际使用的标签样张。
当需要在原标签上加贴中文标签时,中文标签应加贴在主展视版面的固定位置,加贴好后形成标签样张,报请审核。
食品进口时,加贴的位置及内容必须与所审批合格的标签相一致。
(四)食品标签中标注的外文内容,则需提供一份样张翻译件进行说明,以解释标签中外文的含义。
三、需加盖公章资料:1.生产商及销售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销售证明或原产地证明3.盖章纸40张(所有资料都要盖章20张)4.样品(带包装盒)达到200g(进口数量不同会有不同/口岸人员会^^^一些)5.原标签样张2份原样张的翻译件2份6.中文标签样张(电子版)7.盖过章的申请书2份(食品标签申请书)8.食品成分表(含量)四、办理程序:1、与客户签订代理合同2、客户提供资料3、报国家质检总局4、取得证书五、办理所需时间:时间为:第一次办理大约70个工作日(出证)六、政府收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57号),收取食品(化妆品)标签登记审核费(含证书),每种标签300元,检验按23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进口食品如何报检
进口食品如何报检
一、进口普通预包装食品,其进口商/经销商在可直接在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无报检资格的单位可委托持有有效《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证书》的代理报检单位报检。
货物首次进境报检时,需提供货物发票、贸易合同/信用证、装箱清单、原产地证/自由销售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标签审核申请表、中文标签样张(3 份)、原标签及中文翻译件(各3 份)、反映产品特定属性的证明材料,必要时向施检部门提供检验报告、卫生证明文件以及货物特殊申明证明文件,接受检验检疫并办理标签审核。
中文标签样张需按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预包装饮料酒还需按GB10344-2005《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等要求自行制作。
有关标签管理请浏览检验检疫局网站“食品检验检疫”栏目相关规定。
货物非首次进境报检时,需提供货物发票、贸易合同/信用证、装箱清单、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备案证明》/国家质检总局签发的《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必要时向施检部门提供其它需要的文件,接受检验检疫。
二、进口已是定型包装,但不直接交付消费者食/使用的食品[如食品工业原料、使领馆自用食品、展品、样品(不含少量进口试销的食品,须提供详细证明材料)、免税店经营的食品],其进口商/经销商须在货物进境前,到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检处办理标签审核豁免手续。
进境时在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关报检,报检时需提供已办理获得的《标签豁免证明》、货物发。
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规定(2篇)
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检验监督管理,保障进出口预包装食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____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含说明书)的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
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应符合进口国(地区)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或者合同要求,进口国(地区)无要求的,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区域内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所进出口的预包装食品的标签符合本规定第三条要求,诚实守信,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标签检验第六条首次进口的预包装食品报检时,报检单位除应按报检规定提供报检资料外,还应按以下要求提供标签检验有关资料并加盖公章:(一)原标签样张和翻译件;(二)预包装食品中文标签样张;(三)标签中所列进口商、经销商或者代理商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四)当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中强调某一内容,如获奖、获证、法定产区、地理标识及其他内容的,或者强调含有特殊成分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标注营养成分含量的,应提供符合性证明材料;(五)应当随附的其他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出口预包装食品报检时,应提供标签样张及翻译件,并提供符合本规定第三条第二款要求的声明。
第七条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对标签进行格式版面检验,并对标签标注内容进行符合性检测。
进口预包装食品 执行标准-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进口预包装食品执行标准-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概述部分:进口预包装食品是指在生产或加工过程中包装、封装好的食品,然后通过国际贸易进口到国内销售的食品。
随着全球化的加速推进,越来越多的进口预包装食品进入中国市场,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质量安全隐患问题。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确保食品安全和质量,制定并执行进口预包装食品的执行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围绕进口预包装食品执行标准展开讨论,从定义、重要性以及国际上常见的执行标准等方面进行分析,旨在为相关行业提供参考与借鉴,并促进我国食品质量安全的提升。
1.2 文章结构本文主要分为三个部分:引言、正文和结论。
引言部分将介绍进口预包装食品的概念及其重要性,引导读者对本文主题有一个整体的了解。
正文部分将详细阐述进口预包装食品的定义、执行标准的重要性以及国际上常见的执行标准。
通过对这些内容的介绍,读者可以深入了解进口预包装食品执行标准的相关知识。
结论部分将对本文进行总结,强调进口预包装食品执行标准的必要性,并探讨执行标准对食品安全和质量的影响。
同时,展望未来进口预包装食品执行标准的发展趋势,为读者提供一个展望未来的视角。
1.3 目的进口预包装食品执行标准的制定旨在规范进口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标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通过统一的标准要求,可以有效规范进口食品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提高食品质量管理水平,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同时,执行标准的制定还有利于促进贸易往来,增强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推动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总的来说,制定进口预包装食品执行标准的目的在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食品安全与质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2.正文2.1 进口预包装食品的定义进口预包装食品是指在国外生产、包装并封装好的食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进口并销售的食品。
预包装食品通常以包装袋、瓶子、罐子等形式封装,包装上会标明食品名称、产地、保质期、成分、营养成分表等相关信息。
进口原糖海关查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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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进口清关及流程事项
保健品进口清关及流程事项保健品进口报关流程国外提供资料(以下证件我公司均可提供模板)1、原产地证(若产品为享受优惠国家)2、健康证、卫生证书3、装箱单、发票、合同4、提单--船公司出具保健品国内提供资料进口报关流程:1、贵司提供:原始包装图档展开图及翻译件2、进行产品中文标签审核并出具详细审核意见(2-3天完成)——我司作业——审核完成3、准备报关资料(产地证,卫生证书,合同发票装箱单)发货——贵司作业提供资料4、到港后报关报检(3-5天提货放到贵司仓库)——我司作业5、产品检验(7-10天,如遇国家抽检指定项目除外)——海关颁发检疫合格证书(1天)——上市销售——我司作业收发货人备案目前,凡是进口食品的企业,只有收发货人备案完成后方可进行食品的进口业务。
2012年10月1日起,中国质检总局为掌握进口食品进出口商信息及进口食品来源和流向,保障进口食品可追溯性,有效处理进口食品安全事件,保障进口食品安全,向中国大陆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以及境内进口食品的收货人进行备案管理。
中文标签设计、审核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
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
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
我司进口审核团队熟悉《食品预包装标签通则》及各类食品国家标准,可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中文标签设计和审核服务,确保标签审核100%一次性通过。
中文标签印刷由于食品清关流程相对复杂,食品标签品类繁多以至于容易出错,为了保证整个食品进口清关流程的顺利和高效,对中文标签印刷在交货时间和质量把控方面的要求十分高。
我司可根据客户要求及配合清关时间,提供各种材质的不干胶中文标签印刷服务。
中文标签加贴或整改产品质量法规定进口食品在国内市场流通时必须加贴中文标签。
在实际进口时,很多食品未加贴中文标签或中文标签不符合口岸规定及中文标签通则,需要加贴或重新整改中文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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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口预包装食品的进口操作流程——————————————道同供应链(上海)有限公司—————————————
食品进口操作流程:
(1)进口公司需到进口港当地商检局做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获取备案号。
(2)在获取备案号后,到进口商检局做进口食品标签备案,申请资料2份[标签审核申请表、中文标签样张、纸质版及小于250K的电子版,按GB 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及相关产品标准制作)、原标签及中文翻译件(纸质版及小于250K的电子版)、反映产品特定属性的证明材料等
(3)食品标签做好后,可安排食品提前报检,提供单证:贸易合同/信用证、装箱清单、原产地证/合法生产销售证明原件、缺陷产品召回承诺书、中文标签检验备案相关资料,必要时报检人还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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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需办理进境检疫审批手续的);
2、.输出国家或地区的检疫证书(有规定的动植物源性食品);
3、输出国(地区)的卫生证明文件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进口乳制品需提供输出国(地区)卫生证书)
4、相应的检测报告(标签上有特别标注含量或数值的);
5、.输出国(地区)所使用的农兽药、添加剂、熏蒸剂等相关资料和检验报告;
6、输出国品质证书或质量保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有关标准和技术资料(申请品质证书的);
7、.国家质检总局与有关国家(地区)签订协议的,按协议规定出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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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出具通关单,海关报关,出具税单,进口食品收货人缴纳关税增值税,海关放行,安排货物进境。
(5)货物到达进口口岸后,商检局检务3(4)科对食品进行查验和抽样送检,商检查验后过海关通道,(海关如布控,则海关需要查验)
(6)查验放行后,货物应放到商检局认可的仓库存放,并加贴中文标签,(第二次进口可在香港加贴中文标签)
(7)送检结果出来后,合格的签发《卫生证书》,进口商/代理商/经销商/收货人获得合格的《卫生证书》后方可销售使用该批食品。
不合格的签发“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报检人要求索赔的,可申请出具不合格《卫生证书》。
报检人应按照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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