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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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供水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农村供水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农村供水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供水工程安全管理,保障农村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农村供水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农村供水工程,是指在农村地区建设的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包括取水设施、水厂、泵站、公共输配水管网以及相关附属设施。

第三条农村供水工程是公益性基础设施,其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因地制宜、统筹城乡、分类指导、多措并举的原则,确保供水工程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供水工程安全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一编制专项规划,健全管理体制,落实扶持政策,保障农村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

第二章供水工程安全管理第五条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和卫生许可标准,确保供水设施的安全、可靠和水质的合格。

第六条供水工程使用的管件、材料、设备和器具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和卫生许可标准,不得使用不合格的产品。

第七条供水工程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确保供水设施的安全和水质的合格。

第八条供水工程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方的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监督检查,确保供水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九条供水工程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第十条供水工程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应当加强水源保护,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立保护标志牌,禁止在保护区内进行污染水源的活动。

第十一条供水工程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应当加强水质监测,建立健全水质检验制度,定期对水源、出厂水和管网水进行监测,确保水质合格。

第三章供水设施保护第十二条供水设施的保护范围包括供水主管网、分支管网、水源井、泵站等设施及其附属设施。

村供水工程管理制度

村供水工程管理制度

村供水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村级供水工程的管理,规范工程建设和运营,确保水资源的安全和供水质量,保障广大村民的生活用水需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村供水工程管理制度适用于村级供水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村供水工程管理应坚持“科学规划、合理设计、严格建设、规范运营、有效管理”的原则,不断提高供水工程的服务水平和运行效率。

第四条村供水工程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公开透明的管理方式,接受村民群众的监督。

第五条村供水工程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工程建设、运营和维护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素质和水平。

第六条各级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村供水工程管理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工程建设和运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第二章村供水工程规划设计管理第七条村供水工程规划设计应当充分考虑当地实际情况和村民需求,科学合理确定供水工程的规模和布局。

第八条村供水工程规划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可靠和水质合格。

第九条村供水工程规划设计应当具有可行性和可持续性,考虑到工程的长期发展和维护管理需求。

第十条村供水工程规划设计应当公开透明,接受村民的监督和建议,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第十一条村供水工程规划设计应当建立档案资料,留存相关资料和证据,确保工程建设过程的记录和跟踪。

第三章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第十二条村供水工程建设应当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要求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第十三条村供水工程建设应当进行公开招标,遴选有资质和信誉的施工单位,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四条村供水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加强监理和验收,严格控制施工现场,确保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

第十五条村供水工程建设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协同工作,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村供水工程建设完成后,应当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出具相应文件,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第四章村供水工程运营管理第十七条村供水工程运营应当建立健全运营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划定管理范围。

乡镇农村供水工程管理制度

乡镇农村供水工程管理制度

乡镇农村供水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乡镇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提高供水工程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保障农村居民的生活用水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乡镇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运行和管理过程中的相关方面,包括但不限于供水工程规划、设计、建设、维护、管理以及相关设备、管网等管理工作。

三、组织管理1. 乡镇政府设立专门的供水工程管理机构,负责乡镇农村供水工程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工作。

2. 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科学、高效的供水管理工作机制。

3. 建立健全乡镇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机构的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供水工程管理工作有序、有效进行。

四、规划设计1. 根据乡镇农村供水需求和水资源状况,科学规划供水工程建设方案,确保供水工程规划和设计符合实际需求。

2. 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供水工程设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五、建设施工1. 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供水工程建设,确保施工工艺安全可靠、质量可控。

2. 加强监理检测,保障施工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六、设备管网1. 采用优质设备和管材,确保供水设备的稳定运行。

2. 定期维护设备和管网,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漏水问题,确保供水工程长期稳定运行。

七、水质监测1. 定期对供水水质进行检测,确保水质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2. 对于水质异常情况,要及时调查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确保居民生活用水安全。

八、费用收取1. 对于农村居民的供水费用按照规定收取,确保水费合理、透明。

2. 政府要加大对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的财政支持,确保供水工程的稳定运行。

九、运行管理1. 建立健全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明确供水工程的运行程序和管理责任。

2. 加强供水工程的巡查检修工作,确保供水工程的安全、稳定运行。

3. 加强对供水工程水量、水压等运行参数的监测,及时调整供水方案,确保居民生活用水需求得到满足。

十、服务水平1. 提高供水工程服务水平,加强对农村居民的水质、水量、水压等需求的关注,保障居民生活用水权益。

村级供水工程管护制度

村级供水工程管护制度

村级供水工程管护制度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农村供水安全已成为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一环。

为了确保供水工程的长效运行和管理,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村级供水工程管护制度显得尤为关键。

本文将提供一个村级供水工程管护制度的范本,以供参考。

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村级供水工程的管理与维护,保障供水质量和供水安全,提升服务水平,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2. 本制度适用于本村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供水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水源井、水塔、输水管线、净化设施等。

3. 村委会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和监督执行,供水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供水管理委员会,由村委会主任担任组长,成员包括技术人员、财务人员和村民代表。

2. 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监督检查供水设施运行状况、处理突发事件、协调解决供水纠纷等。

3. 技术人员负责日常巡检、维修保养和技术咨询,确保供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资金管理1. 设立专项维修基金,用于供水设施的日常维护和大修。

2. 基金来源包括政府补助、水费收入和其他合法渠道筹集的资金。

3.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透明监督。

四、运营管理1. 定期对供水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修复,防止事故发生。

2. 加强水质监测,确保供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3. 实行计量收费,推广节水型器具,鼓励村民节约用水。

五、应急管理1. 制定应急预案,包括自然灾害、设备故障等可能导致供水中断的情况。

2. 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设备,如备用水泵、管材、维修工具等。

3.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宣传教育与服务1. 开展用水知识宣传活动,提高村民的节水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

2. 建立投诉与建议机制,及时响应村民关切,提升服务质量。

3. 通过村公告栏、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发布供水信息,保持信息的透明度和时效性。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村委会负责解释。

农村供水工程生产运行管理制度

农村供水工程生产运行管理制度

农村供水工程生产运行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了加强农村供水工程的生产运行管理,确保供水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水质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农村供水工程的生产运行管理。

3. 供水工程生产运行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二、组织机构1. 设立供水工程生产运行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农村供水工程的生产运行进行整体协调和管理。

2. 供水工程生产运行管理委员会由相关部门、专家和技术人员组成,由具备相关经验和资质的人员担任主任。

3. 供水工程生产运行管理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协调各方面工作。

三、工程建设1. 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应符合相关规划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包括规模、设备选型、工程布局等。

2. 工程建设应遵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相关规定,保证工程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3. 工程建设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确保工程的及时交付使用。

4. 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

四、设备运维1. 农村供水工程的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 设备运维工作应按照相关生产技术标准进行,定期检查设备的性能和安全状况。

3. 设备故障应及时报修并采取紧急维修措施,确保设备的稳定运行。

4. 设备运维人员应具备相关技术资质和操作经验,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五、水质监测1. 农村供水工程应定期对供水水质进行监测,确保供水水质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2. 水质监测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要求采样、检测和分析,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水质监测结果应及时上报,并加强对供水水质的分析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六、应急管理1. 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种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和责任分工,确保应急工作的高效运行。

2. 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响应和处理能力,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处置和恢复供水。

3. 加强对供水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七、考核评估1. 定期对农村供水工程的生产运行进行考核评估,评估内容包括设备运行情况、水质合格率、应急处理能力等。

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

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

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工作,促进农村供水工程长期、安全、可持续运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发展委、水利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省农村供水工程建后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省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区范围内所有农村饮用水集中供水工程(以下简称“农村供水工程”),不包括以一户或几户为独立供水单位、由用水农户自管自用的分散供水工程。

城市市政供水工程在向农村供水时应当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农村供水工程管理者是指负责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管理的管理单位和管理组织,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用水协会或组织、管理人员。

第四条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以保障农村居民生活和公共建筑用水为目标,以提供优质的供水服务为宗旨,逐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符合农村供水工程特点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管理专业化、供水商品化、服务社会化,促进工程良性运行,确保农村供水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

第五条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规范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是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要职责。

区政府对全区农村供水工程负总责,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制定优惠政策和措施,依法保护供水经营者、用水户的合法权益;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农村供水工程的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研究、制定工程管理规章制度和对工程建后服务体系的建设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协同相关部门对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保护;区卫健部门负责农村供水工程水质监测网络建设、农村供水工程水质监测和工程水质改善技术指导与监督;区环保部门会同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地保护范围的划定,并负责水源地水质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区发改部门负责现有农村供水工程改扩建项目的审批、核准及备案管理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供水水价监管;区林业部门负责工程水源涵养林的保护监管;区农业部门负责农业面源污染的监督管理;区畜牧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的监督管理;区国土部门负责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地矿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区电力部门负责电力保障,落实优惠电价;区审计部门对水费和维修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运行管理制度(3篇)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运行管理制度(3篇)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运行管理制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确保供水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水质的安全,制定的管理制度。

1. 组织架构:设立专门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机构,明确各工作职责和权限。

2. 运行责任:明确管理机构的运行责任,建立健全工程运行的责任体系,确保每个环节的责任清晰。

3. 工程设备维护:建立定期维护和保养制度,包括设备设施的检查、维修和更换,以确保供水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4. 水源保护:建立水源保护区域,严格控制各类污染源的排放,确保水源的安全和水质的优良。

5. 水质监测:建立定期的水质监测计划,对供水设施的水源进行监测,确保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

6. 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设立应急联络人,建立应急救援机制,及时应对供水设施故障和突发污染事件。

7. 培训与宣传:定期组织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管理人员和居民的水质安全意识,加强饮水安全的管理和保护。

8. 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

以上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运行管理制度的一些建议,具体制度的内容和执行方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和调整。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运行管理制度(2)为加强全县农村饮水工程管理,保证农村饮水工程发挥最大效益,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生产安全,根据《安徽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县境内农村饮水工程的管理和维护。

一、供水工程管理单位职责范围县水利局负责全县农村饮水工程的统一监管工作;农村饮水工程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饮水工程的具体管理工作;具体由所在行政村负责日常管理。

(一)供水工程管理单位的基本职责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宣传节约用水知识;2、按要求办理取水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及生产经营所需的各类证照;3、依法保护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护供水设施安全;4、落实专门人员,建立健全供水工程生产、经营、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工程管理维护,定期对机井、供水构筑物、管道等设施进行养护及更新改造,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持续正常安全运行,满足当地用水需求;5、按照《村镇供水技术规范》和《农村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定期对供水水质进行检测,保证供水质量达到生活饮用水标准;6、定期向县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水质检测报告和运行报告,真实反映供水单位的生产经营状况。

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

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

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村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保障饮用水安全,提高村民生活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1.设立村供水工程管理委员会,负责村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

2.村委会为村供水工程管理委员会的主要领导机构,负责制定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

3.村供水工程管理员为具体负责工程运行管理的人员,由村委会聘任。

第三章责任与权利1.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对供水工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供水工程管理员有权要求村民按规定缴纳水费,有权对供水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3.村委会有权对管理委员会及管理员进行考核,对工作不力的人员进行处罚。

第四章工程设备管理1.供水工程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2.设备出现故障时,管理员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3.对设备进行通风排水,保持设备干燥。

第五章安全管理1.管理委员会应定期组织对供水工程的安全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供水工程管理员应做好供水工程的防火、防盗、防雷和防汛措施。

3.加强对供水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设备被人为损坏。

第六章管理制度1.制定详细的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要求管理人员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职责。

2.对供水工程进行定期维护、清洗和消毒,保障供水质量。

3.建立供水工程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第七章费用管理1.关于水费的收取,应明确规定水费的标准和收费时间,保证村民水费的合理收取。

2.对欠费情况的处理,应及时制定处罚措施,对欠费情况严重的村民进行限水处理。

第八章水质监测1.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对供水水质进行检测,确保水质符合卫生标准。

2.建立完善的水质监测机制,定期对水质进行评估,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第九章附则1.本制度经村委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如需修改应提前通知所有相关人员。

2.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本制度由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并解释权属于村委会。

以上是对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的详细规定,希望大家共同遵守并努力维护村供水工程的正常运行,确保村民饮用水安全。

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

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

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
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确保供水工程的稳定运行。

这包括定期对供水管网进行检修和维护,确
保供水管网的畅通和无泄漏。

同时,对供水泵站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泵站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寿命。

2.合理的水价制定和收费管理。

根据用水量、水质等因素,制定合理的水
价,并建立科学的收费制度。

同时,对不按要求使用水、拖欠水费的用户,应按照相关规定采取措施。

3.建立供水工程管理机构或工程办事处,负责具体的工程运行和管理工
作。

同时,设立巡查员岗位,定期巡查供水管网和水泵站的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4.做好供水工程的日常维护和清洁工作,保持设备的完好和运行环境的清
洁卫生。

5.针对突发事故和抢修工作,及时调度人员和设备到现场进行处理,保证
供水工程的正常运行。

6.制定供水工程的维修计划,对设备进行定期维修和更换,提高设备的利
用率和寿命。

7.加强对水源地的保护,防止污染,确保供水水质的安全和合格。

8.建立完善的用水户档案管理制度,及时更新档案信息,确保用户信息的
准确性和完整性。

9.加强对用水户的宣传教育,提高用水户的安全意识和节约用水意识。

10.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确保供水
工程的稳定运行。

以上是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的一些主要方面,这些制度的执行和管理对于确保农村供水工程的稳定运行,保障农村居民的用水安全和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

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

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一、引言农村供水工程是为了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保障农民生活用水而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

而农村供水工程的正常运行和管理对于保障农村居民用水安全、提高农村用水效率和维护工程设施具有重要意义。

建立健全的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对于保障农村供水工程的长期稳定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二、运行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1. 法律法规的遵守: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应当遵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工程运行合法合规。

2. 高效节约的原则:在农村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中,应当注重高效节约的原则,保障用水质量的尽量降低供水成本,提高用水效率,为农民提供高质量的用水服务。

3. 安全可靠的保证: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应当着重保障工程设施的安全可靠,确保供水设施的正常运行,并及时排除故障,以确保居民的生活用水安全。

4. 绿色环保的理念:在运行管理制度中应当贯彻绿色环保理念,促进农村供水工程的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尽量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5. 民主参与的机制:建立健全的农民参与机制,充分听取农户的意见和建议,让农户对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有一定的参与和监督。

三、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1. 运行管理机构建立建立由政府主导,农村供水企业或村委会承办的运行管理机构。

(1)政府主导:由当地政府负责领导并制定政策措施,监督农村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情况,并进行考核评价。

(2)农村供水企业或村委会:具体负责农村供水工程的具体运行管理工作,包括供水设施的维护和检修、供水质量的监测和管理、用水服务的开展等。

2. 运行管理制度建立(1)供水设施维护管理:建立供水设施的定期巡查和保养制度,及时发现并修复设施故障,确保供水设施的正常运行。

(2)供水水质检测管理:建立水质检测标准和频率,确保供水水质安全达标。

(3)用水服务监督管理:建立用水服务的监督机制,定期听取农户对用水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纠纷,保障农民的用水权益。

供水运行管理制度(5篇)

供水运行管理制度(5篇)

供水运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县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全面提高我县供水工程建设、运行及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满足广大群众用水需求,促进农村供水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____水法》、《____水污染防治法》、《____省城乡供水用水条例》、《水利____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____》、《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委、水利部和____部联合下发的《____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____》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农村供水工程,是指我县范围内为解决农村饮水安全而兴建的各类供水工程,包括联村集中供水工程(供水范围覆盖了____个行政村以上,供水人口超过____万人,供水规模达到____立方米的工程),单村集中供水工程(供水范围覆盖____个行政村,一个自然村或一个村民小组的供水工程),分散供水工程(单户、联户出资修建的供水工程)。

第三条农村供水工程是公益性基础设施,其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统筹城乡,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多措并举的原则,鼓励发展集中供水工程,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经营城乡供水工程,鼓励城区供水向周边农村覆盖延伸,发展城乡一体化供水。

第四条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应明晰产权,落实建设及管理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起工程良性运行管理科学规范的长效机制,确保工程长久发挥效益。

第五条县水利局负责本办法实施,负责行业管理和监督指导。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我县境内所有农村供水工程建设与管理,县境内所有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及各供水单位和用水受益户,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部门职责第七条县人民政府是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对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负总责,成立以县长任总指挥,分管副县长任副总指挥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利局局长兼任,成员单位由水利、发展改革、财政、卫生、审计、监察、物价、国土资源、电力、公安和各镇(中心)组成,其主要职责是:(一)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理主体及管理职责,依法保护供水经营者、用水户的合法权益。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制度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制度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制度1.安全保障机制:明确饮水安全责任主体,并规定其职责和任务。

同时建立工程运行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检查和评价工程的运行情况,确保饮水安全工程的安全运行。

2.运行管理要求:规定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基本要求,包括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标准和要求。

同时规定了饮水安全设施的使用和维护管理,以及灾害应急措施等。

3.监测和检测:明确监测和检测工作的职责和要求,包括水源地水质监测、供水管网监测、水环境监测等。

要求建立监测系统和相关设备,及时掌握水质状况,保证饮水安全。

4.问题处理和应急措施:规定如何处理工程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和突发事件,要求建立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供水安全和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1.管护体系:建立饮水安全管理岗位和责任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任务。

规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等工作的具体要求。

2.工程管护:规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巡查、维护和保养要求,包括设施设备的定期巡视、检修和维护,以及消防设施的保养和管理等。

3.水质管理:规定水源地水质监测、供水管网消毒和水质监测等工作的具体要求。

要求建立水质管理档案,记录和管理水质检测及处理的相关信息。

4.问题处理和应急措施:规定处理工程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和突发事件的具体要求,包括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应急物资的准备和调度等。

通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制度的规定,能够明确责任、确保饮水安全工程的正常运行,有效防范和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提高农村居民的水质安全保障水平。

同时,制度的实施也能增强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饮水安全管理的效能。

村级供水工程管理制度

村级供水工程管理制度

村级供水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村民的生活用水,提高村级供水工程的运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1.设立村级供水工程管理委员会,由村委会主任、水务所负责人、水务所技术人员和村级供水工程维护人员组成,负责村级供水工程的运营管理。

2.设立村级供水工程运维团队,负责供水系统的巡检、维护和保养工作。

三、管理职责1.村级供水工程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供水工程管理规定、管理计划和监督检查工作。

2.村级供水工程运维团队负责日常巡检、维护和保养工作,及时处理供水系统的故障和问题。

3.水务所负责人负责协调村级供水工程管理委员会和运维团队的工作,保障供水工程的正常运行。

4.水务所技术人员负责对供水系统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修缮工作,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卫生标准。

5.村级供水工程维护人员负责定期清洗水箱、水管和设备,保持供水系统的清洁和畅通。

四、工作制度1.每月初,村级供水工程管理委员会要制定当月的工作计划和目标,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和责任人。

2.每周,水务所技术人员要对供水系统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每日,运维团队要对供水系统进行一次巡检,记录运行情况和问题,及时解决。

4.定期举行供水工程管理会议,评估工作执行情况,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

五、资金管理1.供水工程管理委员会要合理规划资金使用,做好资金预算和审计工作。

2.资金使用必须严格按照程序,保障资金安全和合理使用。

3.对于资金使用中的不当行为,要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六、考核评估1.对供水工程的运营管理工作,要进行定期考核评估,评选优秀团队和个人,并给予奖励。

2.评估结果要及时公布,保持工作透明度和公正性。

七、附则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格处理。

以上就是村级供水工程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能够为村级供水工程的运营管理提供指导和借鉴。

愿我国各个乡村的供水工程能够得到有效管理和持续发展,让广大村民享受到清洁的饮水和舒适的生活。

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制度

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制度

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制度一、农村供水工程的基本情况农村供水工程主要是为农村居民提供清洁、安全的生活用水,包括水源、输水管道、水处理设备、供水管网等。

农村供水工程一般由地方政府出资建设,并由专业水务公司负责运营管理。

目前,我国农村供水工程建设逐步完善,覆盖面广,但由于农村地域分散,设施老化等原因,一些农村供水工程存在管理不善、水质不达标、设备故障频发等问题。

二、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的重要性农村供水工程是农村居民的生命线,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健康安全。

而且,一旦供水工程出现故障,将给农民生活带来极大不便,甚至危害农民的健康。

因此,建立一套严格的运行管护制度,对农村供水工程进行有效管理,确保供水工程的正常运行,是非常重要的。

三、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制度的建立1.建立健全的工程管理机构对于农村供水工程来说,建立健全的工程管理机构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地方政府应设立专门机构或部门,负责农村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

同时,建立健全的责任制度,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岗位分工和培训,明确各自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展开。

2.建立完善的运行管护制度农村供水工程的运行管护制度应包括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水质监测和处理、供水管网的定期清洗和消毒等。

对于设备设施的管理,应建立设备档案,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对于水质监测和处理,应建立水质监测系统,定期取水样检测,确保水质安全。

对于供水管网的清洗和消毒,应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工作,防止管网污染。

3.加强技术培训和人员管理为了提高农村供水工程的管理水平,应加强技术培训和人员管理。

培训工作人员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掌握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技能。

同时,要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价,激励工作人员提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4.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在农村供水工程运行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各种突发情况,如供水管道破裂、水质问题等。

因此,应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对各类突发事件进行分类,制定相应的处置措施,保障供水工程的安全稳定运行。

xx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

xx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

xx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为了更好地保障村民的用水需求,提高供水工程的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制定本《XX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

一、供水工程基本情况1. 供水工程名称:XX村供水工程2. 供水工程总投资:XX万元3. 供水范围:XX村全域4. 主要设施:水源地、水泵站、输水管道、水塔、用户终端5. 供水工程日供水能力:XX立方米二、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1. 供水工程管理委员会:由村委会牵头成立,成员包括工程负责人、水务专家、村民代表等,负责工程的运行管理及决策。

2. 供水工程管理办公室:设在村委会,负责具体的运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调度运行、维修保养、水质监测等。

三、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1. 运行调度:(1)定期检查水泵站、输水管道等设施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2)根据用水情况和水源供应情况,合理调整水泵运行时间和供水量,保证供水的稳定性和充足性。

(3)制定供水工程的运行计划,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2. 维修保养:(1)建立维修保养档案,对主要设施进行定期检修和保养。

(2)设立维修保养专项资金,确保设施的及时维修和更新。

(3)开展设施的定期检测和评估工作,及时更换老化设施,确保供水工程的长期稳定运行。

3. 水质监测:(1)定期对供水工程水质进行监测,确保供水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村民健康需求。

(2)设立水质监测站点,定期对水源地、输水管道、用户终端等进行抽样检测。

(3)对水质监测结果进行及时汇总和分析,采取相应措施解决水质问题。

4. 灾害应急预案:(1)制定供水工程灾害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人员。

(2)建立灾害应急值班制度,确保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响应和处置。

(3)定期进行突发事件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效率。

五、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考核1. 定期对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对工作成绩和不足之处进行评估。

2. 考核指标包括供水稳定性、运行效率、设施维修保养情况、水质合格率等。

3. 根据考核结果,及时调整管理措施和改进工作方法,提高供水工程的运行水平。

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维护制度

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维护制度

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维护制度一、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1.1 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设置农村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机构,并明确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利。

通常由当地农村水务部门或者村委会管理,确定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具体的运行管理工作。

同时,建立完善的运行管理体系,保证工作的有效开展。

1.2 运行管理岗位设置在农村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系统中,应当设立专门的运行管理岗位,包括供水工程管理员、操作员、检修维护工和监测员等。

每个岗位的职责应当明确,确保供水工程的运行维护工作有序进行。

1.3 运行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农村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应当依据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管理,并建立完善的运行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包括供水工程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安全管理、应急预案、责任制度等方面的规定,从而确保供水工程的运行质量。

二、农村供水工程维护保养制度2.1 维护保养责任制度为了保证农村供水工程的正常运行,需要建立维护保养责任制度,明确各个岗位的维护保养责任。

包括供水工程管理员、操作员、检修维护工和监测员等岗位,负责不同环节的维护保养工作。

2.2 日常维护保养农村供水工程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应当做到定期、全面、细致。

具体包括对水源、取水设施、输水管道、水泵、水箱等设备设施的检查、清洁、润滑、维修和更换等工作,确保供水设施的正常运行。

2.3 预防性维护保养为了避免设备故障和事故频发,需要实施预防性维护保养措施。

包括定期维护保养计划的制定和执行、设备设施的定期检查和调整、设备的定期保养和维修等工作,确保供水工程的安全运行。

2.4 应急维护保养在供水工程发生故障或者事故时,需要立即进行应急维护保养。

对故障设备进行紧急处理和维修、组织人员抢修、及时报告上级部门等工作,确保供水工程的正常运行。

三、农村供水工程水质监测管理制度为了保障农村供水水质安全,需要建立水质监测管理制度,加强对供水水质的监测和管理。

3.1 水质监测管理机构设置在农村供水工程中设置专门的水质监测管理机构,负责对供水水质进行监测、检测和分析。

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制度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

为了确保农村饮水安全,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并建立了。

本文将从农村饮水安全的重要性、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以及实施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制度的意义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农村饮水安全的重要性1. 保障农民身体健康:饮水安全直接关系到农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

农村地区由于水源污染、水质处理设施不完善等原因,导致饮用水中存在各种有害物质,严重影响农民身体健康。

2.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村饮水安全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

只有解决了饮水安全问题,农民才能更好地从事农业生产,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 维护社会稳定:饮水安全问题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

解决饮水安全问题,有利于提高农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水源保护制度:明确水源保护区的划定、保护措施以及监管责任,确保水源安全。

2. 水质监测制度:建立水质监测网络,定期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水质进行监测,确保水质达标。

3. 供水设施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确保供水设施正常运行。

4. 供水服务制度:明确供水服务标准,提高供水服务质量,保障农民群众饮用水需求。

5. 应急管理制度:制定饮水安全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迅速采取措施,保障农民群众饮水安全。

6. 资金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资金投入机制,确保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资金需求。

三、实施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制度的意义1. 提高农村饮水安全水平:通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提高农村饮水安全水平,保障农民群众身体健康。

2.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解决饮水安全问题,有利于提高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3. 维护社会稳定:实施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制度,有利于保障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农村供水工程管护制度范本

农村供水工程管护制度范本

农村供水工程管护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农村供水工程的管护工作,保障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提高农村供水工程的使用寿命和运行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农村供水工程的设计、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等各个环节,涉及的各方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执行。

第三条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农村供水工程的监督管理,确保供水工程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第四条农村供水工程的管护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维修保养结合的原则,做到防患于未然,提高工程的使用寿命和效率。

第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农村供水工程主管部门。

第二章供水工程的设计和建设第六条农村供水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充分考虑当地的地质、水资源等情况,确保供水工程的设计合理。

第七条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过程中应按照设计要求,确保工程质量。

第八条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符合环保要求,不得破坏当地生态环境。

第九条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完成后,必须进行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章供水工程的运行和维护第十条农村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十一条供水工程的运行人员必须具有相关资质和技能,做好日常的操作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供水工程的维护工作应定期进行,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三条供水工程发生故障或损坏时,应及时报修,不得私自处理或延误修理时间。

第十四条供水工程水质监测应定期进行,确保供水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四章管护责任第十五条农村供水工程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供水工程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工程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供水工程运行人员应做好日常的运行管理工作,保证供水工程的正常运转。

第十七条供水工程维护人员应按照规定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可靠使用。

第十八条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工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供水工程的监管工作。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十九条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主管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责令整改、停止供水、罚款等。

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四篇)

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四篇)

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管理,提高农村自来水供应质量,保障农民饮水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管理的各方,包括农村自来水供应企事业单位、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农村居民等。

第三条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应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先进技术、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应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情况、农村居民需求及环境保护要求。

第五条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应注重安全、可靠、经济、长效的原则。

第二章工程建设管理第六条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管理应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制定详细的工程建设方案,并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七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遵循国家有关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制度。

第八条农村自来水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确保工程质量。

第九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定期对农村自来水工程进行巡视和维护,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水质问题,确保供水正常运行。

第三章运营管理第十条农村自来水供应企事业单位应具有相应的经营许可证书,负责农村自来水工程的日常管理和运营维护。

第十一条农村自来水供应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供水指标及水质监测体系,对供水质量进行定期检测,确保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二条农村自来水供应企事业单位应制定供水价格政策,并按照市场化原则合理确定供水价格。

第十三条农村自来水供应企事业单位应加强与农村居民的沟通联络,及时处理投诉和纠纷,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四条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资金应依据国家规定的投资政策,逐步实现政府投资和社会资本的合作共建。

第十五条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应充分考虑项目投资回报周期,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计划,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第十六条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资金使用应按照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做到专款专用,核实报账,防止资金流失和滥用。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七条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管理涉及的各方应互相配合,共同参与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工作。

农村供水工程制度汇编

农村供水工程制度汇编

农村供水工程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供水工程管理,确保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农村供水工程是指利用各种水源为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的设施和设备。

第三条农村供水工程应当按照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技术先进、管理科学、服务便捷的原则进行规划、建设和运营。

第四条农村供水工程应当与当地村民生活、农业生产相结合,提高水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益。

第五条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

第六条政府应当加大对农村供水工程的投入力度,保障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和方便。

第七条农村供水工程的维护保养、更新改造和管理运营由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负责,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第八条农村供水工程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政府投入、社会捐资和用户收费等多种途径。

第二章规划建设第九条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应当根据当地的水资源状况、人口密度和经济发展情况制定合理的规划方案。

第十条农村供水工程的水源可选取地下水、地表水、雨水等多种水源,建设前应当进行水质、水量等相关调查评估。

第十一条农村供水工程的设施包括水源井、水泵站、输水管道、储水池等,应当根据水质、水量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

第十二条农村供水工程应当考虑设备的运行成本、寿命和能源消耗,选择先进、节能、环保的设备进行建设。

第十三条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当遵循环保原则,保护水资源、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

第十四条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完成后,应当进行验收,并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运营方案。

第三章维护管理第十五条农村供水工程的维护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

第十六条农村供水工程的维护保养应当定期进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农村供水工程的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进行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第十八条农村供水工程的用户应当按规定缴纳水费,使用水资源合理,维护供水设施设备。

第十九条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供水工程的监督检查,建立投诉处理机制,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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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县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全面提高我县供水工程建设、运行及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满足广大群众用水需求,促进农村供水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城乡供水用水条例》、《水利部关于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见》、《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委、水利部和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农村供水工程,是指我县范围内为解决农村饮水安全而兴建的各类供水工程,包括联村集中供水工程(供水范围覆盖了3个行政村以上,供水人口超过1万人,供水规模达到1000立方米的工程),单村集中供水工程(供水范围覆盖1-2个行政村, 一个自然村或一个村民小组的供水工程),分散供水工程(单户、联户出资修建的供水工程)。

第三条农村供水工程是公益性基础设施,其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统筹城乡,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多措并举的原则,鼓励发展集中供水工程,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经营城乡供水工程,鼓励城区供水向周边农村覆盖延伸,发展城乡一体化供水。

第四条 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应明晰产权,落实建设及管理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起工程良性运行管理科学规范 境内所有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及各供水单位和用水受益户, 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部门职责第七条 县人民政府是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的责任主体, 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负总责,成立以县长任总指挥,分管副县长任 副总指挥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指挥部,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 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利局局长兼任,成员单位由水利、 发展改革、财政、卫生、审计、监察、物价、国土资源、电力、公安 和各镇(中心)组成,其主要职责是:(一)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理主体及管理职责,依法保护供水经营者、用水户的合法权益。

(二)建立县级农村供水管理服务总站,在镇(中心)、联村集中供水工程设立供水管理派出机构, 完善抢险服务,大力培育和发展 农民用水协会。

(三)落实中、省、市有关农村供水的惠民政策,保护好农民的合法利益。

保水质卫生达标。

(五)制定县级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建立并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饮水安全责任制,及时妥善处置各类饮 水突发事件。

的长效机制, 确保工程长久发挥效益。

第五条县水利局负责本办法实施,负责行业管理和监督指导。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我县境内所有农村供水工程建设与管理,必须(四)建立农村供水水质安全监管体系,落实水质监测经费,确第八条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管理模式,各镇(中心),县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 认真负责地做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的相关工作。

县水利局是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农村供水工程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是项目建设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单位。

各镇(中心)是农村供水入户工程建设和单村、分散供水工程管护的责任主体,配合水利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配合县水利局搞好年度规划计划编报工作,确保农村供水工程项目计划落实。

县卫生局负责村镇供水工程的卫生监督,负责地氟病、苦咸水地区改水工作的指导,宣传、普及饮水安全知识,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定期进行水质检测、监测,检测费用由县财政负责落实,并指导水利部门搞好水质监测和消毒工作。

县环境保护局负责饮用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

县农林局要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与农产品加工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严禁投肥(药)养殖,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水源,防止对饮用水水源地污染。

县物价局负责规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用电价格市场管理,核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价格及其监管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农村中小学校校内二次供水的供水安全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运行管理经费、维修基金补助金的落实并监督使用。

县审计局、监察局按照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共同促进村镇供水事业的持续发展。

县国土资源局要积极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提供用地服务,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用地原则上作为农业用地,纳入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总量审批,优先安排。

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经依法批准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 可由村集体组织自行落实耕地。

县电力局要搞好用电服务。

农村供水工程用电实行与农业灌溉同价优惠政策,结合新的农村电网改造,电力部门应为农村饮水工程发展预留供电增容空间,架选输变电设施只收取成本费,免除增容费等其他收费。

农村供水工程保本微利,税务、工商等部门可免征营业税、所得税、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等相关规费。

县公安局要加强治安管理,依法严厉打击阻碍建设工程施工、偷盗破坏供水及其配套设施的不法分子,维护正常的建设运营秩序。

第三章建设管理第九条县水利局是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要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卫生局联合编报年度项目建设计划、初步设计等, 报请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十条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必须符合农村供水总体规划及村镇发展建设规划,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优先建设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发改部门以工代赈、农发部门扶贫开发、财政部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农村供水工程必须符合农村供水规划,并报水利部门备案,坚持项目整合,集中连片,板块推进。

未经审查批准的供水工程不得开工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建设供水工程。

第^一条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和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度。

第十二条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前应科学合理选择水源、水厂位置。

做好勘测设计、水源论证等前期工作,确保方案合理可行。

农村供水工程的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

第十三条农村供水工程入户工程由农村居民按照“一事一议” 自行筹资解决,各镇(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县水利局搞好技术指导。

对联户自建自用的分散式供水工程,县水利局搞好技术指导服务。

第十四条农村供水工程竣工后,应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县级初验由县水利局组织有关部门验收。

验收合格后,工程资料交由工程管理单位存档备案。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五条因其它项目建设对农村供水工程造成影响,或需改建迁建供水设施的,必须征得供水管理单位同意。

对农村供水工程造成影响的补偿和改建、迁建费用由其他项目建设单位承担。

需要新装或改造自来水设施的用户,应向供水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由供水单位负责实施,用户应向供水单位缴纳相应的工程费用。

严禁擅自改建、拆除供水设施和私自接水。

第四章运行管理第十六条按照“建一处工程,明晰一处产权,落实一处管理, 核定一处水价,服务一方群众”的原则,农村供水工程要根据投资渠道、工程规模明确产权归属,完善管理机制,落实管护责任主体,确保工程良性运营。

县水利局要组建专门的农村供水管理机构,负责监督指导全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以县为单位设立农村供水管理服务总站和农村供水水质检测中心,以镇(中心)为单位,由县管理服务总站向各镇(中心)派出2—3名管理人员。

联村集中供水工程由县管理服务总站派出2—3名专职管理人员具体管理。

管理服务总站人员编制、经费由县政府负责落实,按全县农村供水受益人员每万人设定2名专职管理人员核定。

第十七条农村供水工程按下列规定确定产权, 落实管护责任主体。

(一)国家投资为主建设的联村集中供水工程, 主体工程(水厂、主管网)产权属国家所有,由县水利局行使管理权, 负责组建供水管理单位(供水站)具体管理。

联村集中供水工程管网入村部分(村总水表后,含水表部分),产权归属所在村集体所有,由工程所在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和受益村组负责落实管理责任人,具体管理维护。

入户部分产权归属用水户所有,由用水户负责管理维护。

联村供水工程要明确各分部工程的管理维护责任主体,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承担,每个村需要确定1至2名协管员,负责村内管网及进户设施安全运行、正常供水,并按期收缴各分户水费,做好结算工作。

(二)国家投资为主、群众筹资投劳为辅建设的单村集中供水工程,主体工程(水厂、村级主管网),产权归属受益村集体所有。

由工程所在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受益村组负责落实管理责任人具体管理维护,入户部分产权归属用水户所有,由用水户负责管理维护。

农村单村集中供水工程在不改变供水工程所有权和用途的情况下,积极推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和流转。

可采取下列形式管理。

(1)拍卖经营权。

通过公正、公开、竞标的方式卖给农户(个人)或社会法人经营管理,拍卖资金由村委会专户存储。

(2)租赁承包。

经资产评估,确定租赁承包底价,由农户(个人)或社会法人竞标承包。

中标者缴纳抵押金并与村委会签订合同, 在租赁承包期内独立经营,按期交纳租金。

租金由村委会专户存储。

(3)股份制经营。

可由农户(个人)或社会法人筹资购买,按股份制形式经营管理。

已成工程经资产评估,实行公开竞标,竞标资金由村委会专户存储;新建工程除国补资金外,工程建设资金由经营者筹集,建成后由经营者自主经营。

(4)集体管理。

由村委会或用水协会确定专门管理人员,负责工程管理维护及水费征缴。

拍卖、租赁承包、股份制竞标资金,专项用于供水工程的维修和设备更新,由镇(中心)、县水利局、县财政局监督使用。

(三)单户、联户出资修建的分散式供水工程,产权归属受益人所有,由工程所在镇(中心)监督,由受益人自行管理维护,确保正常供水。

(四)由个人或社会法人独资或以股份制修建的供水工程,主体工程产权归投资人所有,由工程所在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监督,由投资者负责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水管理单位,自主经营管理并报县水利局备案。

局负责核办产权证书,由县水利局负责和各镇、三农发展服务中心村组签订管护责任书,落实管护责任主体。

第十八条农村供水工程要建立健全用水户参与监督的管理模式,提高广大群众的满意度和知晓率。

县水利局、各镇(中心),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积极组建农民用水协会,建立用水户代表大会制度。

由供水管理单位、协会定期召开用水户代表大会,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研究解决供水矛盾和纠纷,总结供水用水管理经验,制定和修订工程管理各项规章,推选和任免用水户代表,参与并监督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运行管理。

农民用水协会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各镇、三农服务中心具体监督管理,县水利局业务指导、县民政局进行登记管理。

第十九条农村供水工程要核定合理的水价,实行装表计量收费。

按照补偿成本,保本微利,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由水利局会同县物价局核定,可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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